地方病半年工作总结(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方病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土门镇XX年度地方病工作总结

土门镇中心卫生院

XX年度地方病工作总结

土门镇地方病防治工作在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地病办和镇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镇的地方病防治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齐抓共管、科学防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地病办各成员单位的密切协作和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XX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

一、布病监测

按照国家布病监测方案的要求,县防疫站共调查了辖区内12个自然村,重点人群调查人数1500人。对布病疫点养殖户进行常规抽血化验,共做试管凝聚试验27余人,发现阳性0人,无确诊病例。

二、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开展情况

今年我镇开展了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工作,确定土门村、龙王庙村、龙泉村、八龙庙村等开展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工作,县地病办制订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成员单位以及项目镇协调会议。活动时间是5月-9月份,各项目村在政府所在地、卫生院、均制作了固定不锈钢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内容,利用大众聚集日,

在集市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点疑问。活动结束后,防疫站对活动进行了效果评价,具体如下:

1、基线调查情况

在项目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之前,对我镇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项目村的小学生和育龄妇女食用碘盐防治知识知晓情况开展基线调查。

健康教育项目基线调查共调查5所学校共抽查150名4—6年级学生,碘缺乏病回答正确题数之和为200题,健康知识知晓率90%。

2、健教活动开展情况

在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调查的同时,向被调查村发放宣传折页500张(发放资料均有签字和记录)。每个目标学生还在家中自带食用盐,检查是否为碘盐,检查学生家庭食用盐150份,全部含碘。5月15日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在土门镇街道联合举办以“科学补碘,持续消除碘缺乏病”为主的碘缺乏病防治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参加100余人,设有咨询台2个,现场解答了群众有关碘缺乏病防治问题,讲解防治知识和真假碘盐鉴别方法等。现场悬挂宣传主题横幅2条、摆放宣传展板8个、发放预防地方病防治宣传材料和重点人群检测尿碘重要性及意义的相关宣传单共计100余份。

3、效果评价

健康教育工作结束后,对目标村及时开展了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效果评价五村5所学校4-6年级学生150人(调查学校与基线调查一致),碘缺乏病回答正确题数之和为 200题,健康知

识知晓率90%。调查学校所在村家庭主妇75人,碘缺乏病回答正确题数之和为375题,健康知识知晓率 90%。

五、5.15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情况

我镇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和村医积极组织和协调,多个部门参与,共同在土门街道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

为了搞好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我院地病办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安排,参加活动的单位有文教、卫生、广电、财政、政府等。本次宣传活动准备充分,场面热烈,形式多样,宣传材料丰富,在宣传活动现场向广大居民免费发放宣传单、宣传画、碘盐监测试剂,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媒体作了及时的宣传报道。整个活动期间,全镇共发放宣传资料XX份,宣传画120张,悬挂张贴宣传标语4(幅),举办宣传栏12个,免费发放碘盐监测试剂100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向群众宣讲如何科学食用加碘盐,让大家充分认识碘缺乏病危害,掌握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向孕产妇

宣传,要坚持食用碘盐,预防出生缺陷,保护母婴健康。

六、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自查考核评估

我镇在县地病办的组织领导下,根据组织管理和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自查评估工作。通过各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共同努力,我镇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远发展的良好局面,完成了地方病XX年健康教育目标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克服困难,解决实际问题,向为消除地方病危害的目标努力,努力使地方病防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土门中心卫生院年12月2日 XX

篇二:地方病计划、总结

XX年龙山镇中心学校传染病预防计划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学校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教师的人体健康,故制定本计划。

一、预防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地方病半年工作总结)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预防保健人员、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学校食堂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

6.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7.对学校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的人员,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

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控制:

1.在学校发现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