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综合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地下开采、露天开采、采石、采砂、采土等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非煤矿山综合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工作。
(2)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3)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配、运输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发生(1)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 现场救援(1)现场救援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伤员救治: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3)物资供应:保障救援所需的物资供应。
3. 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根据调查结果,追究事故责任。
4. 信息发布(1)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及时向公众通报事故进展。
(2)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情绪。
5. 后期处置(1)恢复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
(2)事故总结: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事故应急处置和恢复生产。
4. 技术保障:加强应急救援技术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非煤矿山综合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引言随着矿山开采规模的不断扩大,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企业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2. 原则:预案制定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二是科学、合理、高效;三是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四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五是迅速响应、快速处置。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1. 领导小组:由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决策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2. 指挥部:由领导小组指定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指挥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3. 响应组:由企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预案的要求,及时响应,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与报警1. 预警: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可以通过集中报警系统、广播、电话等方式进行预警,通知员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 报警: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前往现场进行救援。
五、应急处置措施1. 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人员实施。
2. 响应组按照预案要求,快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救援。
3. 指挥部负责协调各部门的救援行动,确保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4. 救援行动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5. 救援行动完成后,应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责任的追究。
六、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1. 救援装备: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包括防护服、救生器材、急救箱等。
2. 物资保障:企业应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医疗用品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七、应急演练与培训1. 应急演练: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应急救援的能力。
非煤矿山事故救援预案范文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非煤矿山事故,降低事故危害后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故类型:1. 露天采矿、地下采矿、矿山爆破等事故;2. 矿山设备故障、火灾、爆炸等事故;3. 矿山作业人员被困、中毒、窒息等事故;4. 矿山环境污染事故。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副总指挥: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担任,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
(3)指挥部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应急救援队伍(1)矿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矿山事故的现场救援、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工作。
(2)医疗救护队伍: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3)消防队伍:负责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灭火、救援等工作。
(4)公安、交通、通信等相关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维护、交通管制、通信保障等工作。
3. 预案实施单位及职责(1)矿山企业: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人员疏散、物资供应等工作。
(2)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3)消防部门:负责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灭火、救援等工作。
(4)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维护、交通管制、通信保障等工作。
四、事故风险辨识与预防1. 事故风险辨识(1)露天采矿:边坡稳定性、爆破作业、设备故障等。
(2)地下采矿:坍塌、火灾、爆炸、设备故障、中毒、窒息等。
(3)矿山爆破:爆破作业安全、设备故障、火工品管理等。
2. 预防措施(1)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完善矿山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3)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非煤应急预案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员工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坍塌、滑坡、机械伤害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下设以下小组:(1)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2)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协调、指挥和调度。
(3)医疗救护小组: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和转运。
(4)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保障。
(5)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宣传。
2. 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2)组织救援队伍,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3)确保救援行动安全、有序、高效。
3. 现场指挥小组职责(1)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协调、指挥和调度。
(2)制定现场救援行动方案,确保救援行动有序进行。
(3)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4. 医疗救护小组职责(1)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
(2)对伤员进行初步分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组织伤员的转运工作。
5. 物资保障小组职责(1)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保障。
(2)确保物资、装备、车辆等及时到位。
(3)对物资、装备、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
6. 信息宣传小组职责(1)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宣传。
(2)及时向外界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发生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小组、现场指挥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物资保障小组和信息宣传小组开展救援行动。
露天非煤矿山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露天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露天非煤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露天非煤矿山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坍塌、中毒、窒息、触电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1)指挥长: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和决策。
(2)副指挥长: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
(3)成员: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和伤员救治。
(2)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物资保障、交通疏导和通讯保障。
(3)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和宣传报道。
(4)调查处理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
四、应急预案内容1. 预警信息(1)对露天非煤矿山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天气预报、地质监测和矿山周边环境监测,及时掌握可能引发事故的预警信息。
2. 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3. 现场救援(1)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
(2)根据事故类型,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如灭火、堵漏、支护等。
(3)确保救援人员安全,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4. 后勤保障(1)确保救援物资、设备充足,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做好事故现场交通疏导,确保救援车辆畅通。
(3)保障通讯畅通,确保救援信息及时传递。
5. 信息宣传(1)及时收集事故信息,向相关部门和媒体发布。
(2)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理的宣传报道。
6. 调查处理(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2)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露天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露天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危害后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露天非煤矿山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4. 《非煤矿山安全规程》5. 《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1. 爆破作业事故2. 山体滑坡、坍塌事故3. 运输车辆事故4. 爆炸、火灾事故5. 中毒窒息事故6. 其他影响生产安全的突发事件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
2.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保障、信息报送等工作。
3. 通讯联络组:负责应急救援信息传递、通讯联络保障等工作。
4. 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运输等工作。
5.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资金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等。
2. 应急响应级别: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四个响应级别: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 应急响应启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 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救援小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救援行动。
5. 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六、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充足,满足救援需求。
2.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提高救援能力。
3. 技术保障:引进先进救援技术和设备,提高救援效率。
4. 信息保障: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平台,确保信息畅通。
非煤露天矿山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非煤露天矿山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人员疏散等工作。
(2)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调拨、供应、运输等工作。
(3)信息报告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4)宣传舆论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现场的饮食、住宿、交通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救援组、物资保障组、信息报告组、宣传舆论组、后勤保障组开展工作。
3. 现场救援组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伤员救治、人员疏散、现场安全等工作。
4. 物资保障组及时调拨、供应、运输应急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 信息报告组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6. 宣传舆论组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舆论引导,稳定社会情绪。
7. 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现场的饮食、住宿、交通等工作,确保救援人员生活需求。
五、应急处置措施1. 人员疏散: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 伤员救治:立即开展伤员救治工作,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 现场救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隐患。
4. 应急物资供应:及时调拨、供应、运输应急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 信息报告: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6. 舆论引导: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舆论引导,稳定社会情绪。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应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现场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报告、舆论引导等方面。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4. 《非煤矿山安全规程》;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煤炭、金属、非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的矿山企业。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企业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以下机构:(1)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日常管理、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收集与报送等工作。
(2)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3)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转运。
(4)安全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秩序。
(5)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调配。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发生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物资保障组等开展救援工作。
4. 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救援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事故发生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2.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救生器材、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
3. 企业应与邻近企业、医疗机构、消防部门等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4.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一、概述本应急预案是根据《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能力,确保人员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本预案适用于非煤矿山企业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具备应急指挥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应急指挥部指挥长。
2. 事故应急小组:事故应急小组由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带领,成员包括安全生产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等相关人员,负责事故应急现场处置和后续工作。
3. 应急支持队伍:应急支持队伍由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医疗救护机构、公安、消防、交通、通讯等相关单位组成,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案流程1. 应急预警与启动: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调查与评估:应急指挥部将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和影响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应急救援与处置:应急指挥部将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事故应急小组进行救援与处置工作。
确保人员得到及时救援,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4. 伤员救治与转运:应急指挥部将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进行伤员救治,并根据伤情确定救治与转运措施。
5. 事故调查与处理:应急指挥部将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决策。
6. 事故善后与复查:应急指挥部将组织事故善后工作,包括事故现场清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等。
同时进行事故复查,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四、应急保障措施1. 通讯保障: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网络,确保通讯畅通无阻。
同时配备应急通讯设备,如卫星电话、对讲机等。
2. 医疗保障:非煤矿山企业应配备合格的医疗救护设备和医疗救护人员,及时进行伤员救治。
3. 救援保障:非煤矿山企业应与当地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确保救援力量能够及时到达现场。
非煤矿山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非煤矿山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露天开采、地下开采、选矿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3. 各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四、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1)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源进行监测、预报。
(2)对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评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 应急响应(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2)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3)根据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 应急救援(1)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确保其生命安全。
(3)对受影响的周边区域进行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 应急恢复(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开展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与周边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4.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追责,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为准。
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非煤地下矿山专项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非煤地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非煤地下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快速、有效地应对非煤地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损失。
2.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提高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非煤地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非煤地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保障等工作。
(2)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3)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交通运输、生活保障等工作。
2. 企业应急管理部门企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非煤地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
五、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2. 事故响应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 现场救援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
4. 伤员救治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5.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 事故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结束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确保应急指挥部、企业应急管理部门、救援队伍等人员配备齐全。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救生设备、防护用品、医疗用品等。
3.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4. 通讯保障:确保应急指挥部、企业应急管理部门、救援队伍等通讯畅通。
国家非煤矿山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非煤矿山(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矿山、煤矿等)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体系1.国家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地方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3.企业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企业内部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四、应急响应1.事故报告(1)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向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2)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2.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事故涉及人员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二级响应:事故涉及人员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1000万元的。
(3)三级响应:事故涉及人员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100万元的。
(4)四级响应:事故涉及人员轻微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的。
3.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调配救援物资。
(3)开展现场救援,确保被困人员生命安全。
(4)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评估,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1.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将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物资保障: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3.人员保障: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培训保障: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
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序言为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加强非煤矿山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案组织机构(一)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安监局”)或者政府救援指挥部内,由安监局或者政府救援指挥部领导担任指挥。
(二)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务院安全监管部门、省、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是指挥部的决策机构。
(三)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由拥有矿山经营权或者具有非煤矿山生产经验的企业、矿山救援队伍等组成。
(四)技术支持组技术支持组由安监、环保、应急等部门、专家学者等组成。
四、应急措施(一)事故初始阶段1、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基本情况,展开救援工作。
2、迅速疏散现场人员,尽量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3、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案,保障现场秩序和环境治理。
(二)事故响应阶段1、加强技术支持和科学指导,加强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2、加强风险防控,尽可能减少次生事故的风险。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救援能力和水平。
(三)事故后处理阶段1、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2、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测、治理和修复工作,保证环境恢复和生产恢复。
3、加强对人员的关爱和救助工作,做好随访保障工作。
五、应急救援流程(一)事故发生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通知附近的救援队伍,组织救援力量。
3、迅速组织人员到事故现场,全面掌握事故情况。
(二)现场救援1、疏散危险区域内人员,确保安全。
2、查明人员失踪情况,组织搜救工作。
3、制定救援方案,尽快开展救援工作,挽救伤员生命。
(三)科学指导1、加强技术支持,现场科学判断、指导工作。
2、应急救援队伍向现场传递安全技术信息。
(四)清理恢复1、加强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2、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工作,保证环境恢复和生产恢复。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范文(三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范文一、背景介绍煤矿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产业,但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高风险性质,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员工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因此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基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特点,以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提出了一套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目标1.确保矿山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提高矿山事故救援的应急处置能力。
3.减少矿山事故发生后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矿山事故的救援工作。
2.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救援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救援工作。
3.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和技术支持。
四、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步骤1.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和培训:a.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b.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2.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组织和指挥:a.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b.掌握现场情况,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协调救援资源。
3.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措施:a.救援队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救援。
b.建立现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救援人员的行动,协调救援工作。
c.保护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尽快实施救援。
4.事故发生后的事故调查和总结:a.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b.总结事故救援经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1.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和监督1.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建立监督机制,对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某某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本(三篇)
某某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提高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某某市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开采和生产事故,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文件。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健全制度,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第二章预案的编制与修改第四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某某市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审批后执行,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改。
第五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与地方政府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应急体系。
第六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修改应当由编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后需重新报经地方政府批准。
第三章预警与预防第七条非煤矿山应建立有效的预警与预防机制,确保事故的及时预警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非煤矿山应当及时安装、维护和使用各类事故预警装置,并进行常态化的监测和防患意识教育。
第九条非煤矿山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应急技能的掌握。
第四章事故应急组织第十条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抽调各相关部门及时应对事故并组织救援。
第十一条非煤矿山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协助指挥部决策并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业救援队、医疗救护队、消防救援队等,确保救援装备和人员的及时调配和投入。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三条非煤矿山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灵活调度各救援队伍和资源,及时开展救援行动。
第十五条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应全力救援被困人员,确保救援工作的快速、安全、有序进行。
非煤矿山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4. 《非煤矿山安全规程》5.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管理规定》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以下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 爆破事故2. 矿井透水事故3. 矿井火灾事故4. 矿井瓦斯事故5. 矿井冒顶事故6. 矿井其他安全事故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救援指挥部(1)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3)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2.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1)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资料;(3)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 应急救援队伍(1)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工作;(2)协助指挥部制定应急救援方案;(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五、应急救援措施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救援进展等。
2. 事故现场救援(1)救援队伍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2)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如:灭火、排水、通风、救生等;(3)确保救援人员安全,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伤员救治(1)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将伤员送往医院;(2)根据伤员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如:止血、包扎、固定、吸氧等。
4. 物资供应(1)根据救援需要,组织物资供应;(2)确保救援队伍的物资需求。
5. 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2)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2. 演练内容包括:事故报告、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
非煤矿山行业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行业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加强非煤矿山行业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非煤矿山行业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4)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立非煤矿山行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矿山企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单位等组成。
2.2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指导、协调和监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2.3 应急救援队伍职责(1)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2)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3)协助政府部门进行事故防范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事故灾难辨识和预警3.1 事故灾难辨识非煤矿山行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灾难包括:坍塌、滑坡、泥石流、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
3.2 预警信号根据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预警、较重和特别严重。
四、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4.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伤亡情况等。
4.2 应急救援启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4.3 救援措施(1)立即组织救援队伍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救援。
(2)根据事故类型,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如疏导、灭火、通风、解毒等。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编号:FGCH—2016-6编制:审批:批准:XXX2016年6月6日发布2016年6月6日实施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快速、有序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7月19日贵州省第十届XXX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等相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坍塌、机械伤害、滑坡、放炮、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爆炸等变乱的应急处理。
四、工作原则1、以人文本,快速反应,按照预案实施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矿山事故的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按相应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分工负责,共同应对。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4、科学决策,专业救济。
加强应急救济科技应用和专业抢险救济队伍建设、培训,在抢险救济中,依据科学决策和专业救济队伍,应用先进的技术准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变乱应急救济工作。
第二章主要危险源辨识及分析一、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常见事故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常见的事故有:滑坡、坍塌、放炮、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爆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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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
救援预案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为规范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建立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增强应对事故灾难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非煤矿山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安市广安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从事非煤矿山发生的事故。
主要包括山体滑坡、坍塌、机械伤害、露天开采、河道采砂、业岩矿(场)发生的爆炸等事故。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非煤矿山一般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下,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区域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非煤矿山一般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行政村为主,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发生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村(社区)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部门职责
1、镇政府成立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以下简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刘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镇长刘长河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社事办、经发办、安办、前锋派出所、前锋卫生院镇劳动保障所、镇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水保站、前锋供电所等单位领导组成。
2、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
办公室主任由肖世秋担任,李晓跃、郑国斌负责日常事务,值班电话2812019。
1、领导小组职责
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指导、协调非煤矿山一般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预备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承办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一般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非煤矿山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检查督促各行政村做好非煤矿山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非煤矿山一般事故灾难或险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3、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职责
(1)镇安办: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参与一般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受委托组织一般非煤矿山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前锋派出所:指导、协调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保障交通运输的畅通和安全。
(3)国土资源所: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的建设,参与事故调查、救援,加强对事故矿山的整治工作,向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矿山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的地质灾害的抢险资料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对全镇矿山资源进行合理布局规划。
(4)前锋卫生院:负责指导、协调卫生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受伤人员的诊断工作。
(四)、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镇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
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区应急指挥部。
(五)、应急救援程序与要求
1、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的隐患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在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情况的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现场救援,控制灾害和损失扩大,并随时向镇报告事故的救援情况。
2、镇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3、镇领导小组负责督促、组织、协调和预防工作,建立严格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搞好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医疗物品等物资准备,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