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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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正文:----------------------------------------------------------------------------------------------------------------------------------------------------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1986年4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为了贯彻中央书记处关于“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的指示。
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合理配备人员,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医医院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本编制适用于各级中医医院、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和中医科研单位附属医院。
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和独立门诊部及综合医院中医科的编制,可参照本编制执行。
一、机构设置中医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行政体制按照减少层次、精干有力,发挥效能的原则,实行院、科两级制。
业务科室应按照中医特点、医院规模、实际需要和业务发展情况设置。
表1:100张床中医医院机构设置表|-内科|-外科(皮肤、骨伤、痔瘘)|-妇科-计划生育指导室院长---|-儿科||-针灸科||-药剂科||-检验、放射科||-预防保健科|||-院办公室|-医务科|-总务科表2:300张床中医医院机构设置表|-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科|-痔瘘科|-皮肤科院|-骨伤科------|-眼科长|||-耳鼻喉科|-门诊临床医技各科院||-按摩科|-门诊部-|-急诊室办||-药剂科||-处置室(注射、治疗)公||-功能检查科||-挂号室||-检验科|-护理部-供应室||-放射科|-医务科-|-病案、统计室||-预防保健科||-图书室、出入院处||-----||--------||接诊室|-财务科--收费室|-人保科|-总务科|-器材科注:(1)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院业务和行政工作。
中医骨伤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中医骨伤医院基本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951ad96cb307e87101f69660.png)
附件 1 中医骨伤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二级中医骨伤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其中骨伤科床位占60%以上。
(一)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三)病区实际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四)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全院50%以上的临床科室应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各科室医师结构合理,并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波治疗仪、中频治疗仪)、中医磁疗设备(如磁振热治疗仪、特定电磁波治疗仪)、灸疗设备(如温灸器、艾灸仪)、罐疗设备(如火罐)、推拿设备(如推拿治疗仪、手法治疗床)、针灸(推拿)治疗床、中药饮片柜、中药煎药设备。
(二)其它设备。
至少配备诊桌、诊椅、治疗车、西药药品柜、石膏剪、石膏锯、手术器械及器械车、功能康复器械、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机(CT)、C型臂X线机、X光机、移动X线机、B超机、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电解质分析仪、培养箱、干燥箱、全自动生化仪、(五)有与开展的诊疗业务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患者活动区域内有无障碍设施。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确定。
三级中医骨伤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至少300张以上,其中骨伤科床位占60%以上。
(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三)病区实际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四)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本专业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各临床科室的主任应具备中医(或经过系统中医理论培训)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7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7版](https://img.taocdn.com/s3/m/76b56eea7375a417876f8f4e.png)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简称《标准》)的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的旧版标准。
《标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的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标准》还指出,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二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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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简称《标准》)的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的旧版标准。
《标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的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标准》还指出,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二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中医骨伤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中医骨伤医院基本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1e9fddb7915f804d2b16c1f8.png)
附件1中医骨伤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二级中医骨伤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其中骨伤科床位占60%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置正骨科、筋伤科、创伤科、骨关节科、脊柱科、小儿骨科、骨病科中的三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麻醉科、康复科。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置药剂科(中药房设置应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检验科、血库、医学影像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三)职能科室。
至少设置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设备)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三)病区实际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
(四)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全院50%以上的临床科室应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各科室医师结构合理,并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核心制度要求。
(六)药学、检验、医学影像等技术人员具有相应资质,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求,医学影像科医师不少于3名。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7平方米。
(三)设有整复室。
五、设备(一)中医诊疗设备。
至少配备小夹板设备、小针刀设备、骨科牵引床、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针疗设备(如针灸针、电针治疗仪)、中药熏蒸熏洗设备(如中药熏蒸机、中药熏洗仪)、超声治疗设备(如超声治疗仪、超声雾化治疗仪)、中医光疗设备(如红外光疗仪、激光治疗仪)、中医电疗设备(如微波治疗仪、中频治疗仪)、中医磁疗设备(如磁振热治疗仪、特定电磁波治疗仪)、灸疗设备(如温灸器、艾灸仪)、罐疗设备(如火罐)、推拿设备(如推拿治疗仪、手法治疗床)、针灸(推拿)治疗床、中药饮片柜、中药煎药设备。
(二)其它设备。
至少配备诊桌、诊椅、治疗车、西药药品柜、石膏剪、石膏锯、手术器械及器械车、功能康复器械、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机(CT)、C型臂X线机、X光机、移动X线机、B超机、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电解质分析仪、培养箱、干燥箱、全自动生化仪、血球计数仪、尿分析仪、血凝仪、全自动酶标仪、恒温箱、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多功能抢救床、心脏除颤仪、呼吸球囊、呼吸机、抢救车、急救箱、牵引手术床、高频电刀、必备手术刀包、各类针具、敷料柜、器械柜、麻醉机、麻醉监护仪、紫外线灯、给氧装置、电动吸引器、下收下送密闭车、高压灭菌设备、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冰箱。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https://img.taocdn.com/s3/m/ae9c24deb8f67c1cfad6b8a8.png)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呼吸机麻醉机电针仪手术器械手术床酸度计分析天平钾钠分析仪培养箱电冰箱干燥箱分光光度计X光机纤维胃镜结肠镜妇科检查台蒸馏水器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心脏除颤器离心机各类针具B超无影灯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 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 条枕头 2 个床头柜 1 个床头信号灯 1 个床垫 1.1条床单 2 条枕套 4 个病员服 2 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试行)
![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1b9e8e55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8a.png)
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试行)一、部门设置按照医院的业务和管理职能,设置行政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三大类部门,其中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设置。
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建设与管理符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 27 号)、《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等 11 个科室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44 号)、《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肺病科等 10 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44 号)、《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肝病科等 5 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 5 号)、《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3 号)、《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22〕31 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 4 号)及《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22〕 4 号)等文件要求,基本科室设置如下:1.内科。
科室内设置肺病、脾胃病、心血管、肾病、脑病、内分泌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2.外科。
3.针灸科。
4.推拿科。
5.康复科。
针灸科为必设科室,有条件的可以设置推拿科、康复科。
针灸科也可与推拿科、康复科进行跨专业设置,科室名称如“针灸推拿科”等。
6.骨伤科。
7.妇(儿)科。
科室内设置妇科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儿科、产科专业组或者相应科室。
8.急诊科。
9.感染性疾病科。
10.治未病科。
11.麻醉科。
1.医学检验科。
科室内设置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等专业组。
2.医学影像科。
科室内设置 X 线诊断、 CT 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等专业组。
其中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可根据需求单独设置超声影像科、心电图室。
3.药剂科。
科室内设置中药房、西药房(可含中成药房) 、药库、饮片调剂室、煎药室。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6c1c1a7602d276a201292e23.png)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一级妇幼保健院二级妇幼保健院三级妇幼保健院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专科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口腔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口腔诊所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医疗美容诊所精神卫生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第七部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口腔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院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急救站急救中心第九部分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部临床检验中心第十部分护理院、站基本标准护理站护理院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
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中医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中医医院基本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f1bdf9ce227916888586d739.png)
中医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一级中医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 至79张。
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7 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3 名中医师, 1 名中药士,4 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至少有1 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五)每床建筑面积少于30 平方米。
(六)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球囊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X 光机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蒸馏水装置(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 张被子1.2条被套1.2条枕头2条床头2个床关柜1 个床垫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2 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中医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80 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88 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4 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1 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各临床科室至少有 1 名中医师;(四)每床至少配备0.3 名护士。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 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呼吸机麻醉机电针仪手术器械手术床酸度计分析天平钾钠分析仪培养箱电冰箱干燥箱分光光度计X光机纤维胃镜结肠镜妇科检查台蒸馏水器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心脏除颤器离心机各类针具B 超无影灯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被子1.2条被套1.2条枕头2条床头2个床头柜1个床垫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2 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32cd8380912a2161479294b.png)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 移动式X光机
X光机 B超
多普勒成像仪 动态心电图机
(三) 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
(四) 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 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 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自动洗胃机
给氧装置 呼吸机
麻醉机 电针仪
手术器械 手术床
卫生部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日
附件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是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综合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民族医门诊部
专科门诊部
普通专科门诊部
口腔门诊部
整形外科门诊部
医疗美容门诊部
第五部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中医诊所
中西医结合诊所
口腔诊所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医疗美容诊所
三级二级XX中医院经典病房建设基本标准根据国家中医药局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
![三级二级XX中医院经典病房建设基本标准根据国家中医药局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https://img.taocdn.com/s3/m/a42bc408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d4.png)
三级中医医院中医经典科建设基本标准(试行稿)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经典科建设管理,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增强中医经典科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本要求旨在指导中医经典科开展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作为中医经典科科室评估和评审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中医经典科专科建设应符合“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建议稿)”的要求,并结合本要求进行建设和改进。
二、基本条件第四条中医经典科科室名称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中医经典科病房床位数N40张或达到本院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并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加强中医综合治疗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37号)的有关要求,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
第六条中医经典科诊疗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4号),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中医诊疗设备配置能够满足临床业务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按照《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国中医药发(2009)23号)和《中医医院临床科室环境形象建设范例》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医经典科特点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
人才队伍。
第八条中医经典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N9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比例220%,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比例220%。
第九条中医经典科专科负责人临床专业方向与本专科优势病种一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市级相关专业学术组织委员以上职务,具备组织实施本专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并进行疗效总结的能力。
第十条中医经典科学术带头人从事临床工作25年以上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任省级相关专业学术组织委员以上职务,在省内该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具备指导本专科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诊疗工作以及中医诊疗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临床疗效总结的能力。
第十一条中医经典科学术继承人从事本专业8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具备全面继承本专科学术带头人的学术思想和专科优势病种诊疗经验的能力。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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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标题】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卫生部【颁布日期】940902【实施日期】940902【文号】卫医发(1994)30号全文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一级妇幼保健院二级妇幼保健院三级妇幼保健院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专科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口腔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口腔诊所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医疗美容诊所精神卫生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第七部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口腔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院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急救站急救中心第九部分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部临床检验中心第十部分护理院、站基本标准护理站护理院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96e7c5c2e3f5727a5e9626d.png)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发文单位: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发布日期:1986-4-5 土执行日期:1986-4-5为了贯彻中央书记处关于“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的指示。
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合理配备人员,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医医院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本编制适用于各级中医医院、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和中医科研单位附属医院。
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和独立门诊部及综合医院中医科的编制,可参照本编制执行。
一、机构设置中医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行政体制按照减少层次、精干有力,发挥效能的原则,实行院、科两级制。
业务科室应按照中医特点、医院规模、实际需要和业务发展情况设置。
表1:100张床中医医院机构设置表|-内科|-外科(皮肤、骨伤、痔瘘)|-妇科-计划生育指导室院长---|-儿科||-针灸科||-药剂科||-检验、放射科||-预防保健科|||-院办公室|-医务科|-总务科表2:300张床中医医院机构设置表|-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科|-痔瘘科|-皮肤科院|-骨伤科------|-眼科长|||-耳鼻喉科|-门诊临床医技各科院||-按摩科|-门诊部-|-急诊室办||-药剂科||-处置室(注射、治疗)公||-功能检查科||-挂号室||-检验科|-护理部-供应室||-放射科|-医务科-|-病案、统计室||-预防保健科||-图书室、出入院处||-----||--------||接诊室|-财务科--收费室|-人保科|-总务科|-器材科注:(1)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院业务和行政工作。
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相应的工作。
各科实行科长或主任负责制。
(2)表1、表2所列仅指行政、业务机构设置,党、团、工会等机构未包括在内。
(3)表1、表2列举了100张与300张床位医院的科室设置,各医院可根据本院所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和医院的规模、特长、技术力量及专业特点进行增设或合并,如增设口腔科、肿瘤科等,有条件、有特点的医院可增设专病诊室。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https://img.taocdn.com/s3/m/ec095952a417866fb84a8e4e.png)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呼吸机麻醉机电针仪手术器械手术床酸度计分析天平钾钠分析仪培养箱电冰箱干燥箱分光光度计X光机纤维胃镜结肠镜妇科检查台蒸馏水器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心脏除颤器离心机各类针具B超无影灯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2条枕头2个床头柜1个床头信号灯1个床垫 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aa84458d0029bd64783e2c80.png)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一级妇幼保健院二级妇幼保健院三级妇幼保健院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专科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口腔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口腔诊所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医疗美容诊所精神卫生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第七部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口腔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院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急救站急救中心第九部分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部临床检验中心第十部分护理院、站基本标准护理站护理院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
![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a6beab2df12d2af90242e661.png)
附件2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一、部门设置在基本标准基础上,增设以下专业组或科室:(一)临床科室1.内科内可设置风湿病、肿瘤、血液病等专业组或科室。
2.外科内可设置普通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胸外科、周围血管科等专业组或科室。
3.康复科。
可设置慢性病康复、内脏康复、重症康复、老年病康复、产后康复、肿瘤康复等专业组。
4.儿科。
可设置新生儿专业组或科室。
5.皮肤科。
科室内可设置皮肤病和性传播疾病专业组。
6.肛肠科。
7.眼科。
8.耳鼻咽喉科。
眼科、耳鼻咽喉科,可使用跨专业科室名称,如“眼耳鼻喉科、五官科”等。
9.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开设老年病科、重症医学科、口腔科。
(二)医技科室1.医学影像科内设置核磁共振成像专业组或科室。
2.病理科。
3.药剂科内设置制剂室。
二、人员配置在基本标准基础上,满足以下要求:(一)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具有高级职称。
(二)至少有1名临床药师或能够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药学人员。
(三)有条件的单位要根据需要配备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医疗技术水平在达到基本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相关专科急危重症与疑难病的规范化诊疗。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符合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一)临床科室1.内科(1)肺病科1)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治疗;大咯血的规范化诊疗;间质性肺疾病的规范化诊疗;急性肺栓塞的治疗;睡眠和呼吸障碍的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
2)砭石治疗、中药塌渍等。
3)支气管镜检查及毛刷活检技术、小型呼吸机辅助通气、支气管舒张试验、睡眠呼吸监测、CT引导下的肺穿刺等。
(2)脾胃病科1)消化道大出血的规范化诊疗和综合抢救;胃癌、结直肠癌、原发性肝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治疗。
2)腹针、火针、平衡针、穴位注射、埋线、热敏灸、雷火灸等。
3)内镜下取异物、内镜下息肉圈套摘除术及电灼术等治疗技术、内镜下黏膜切除术(EMR)或内镜黏膜下层剥离术(ESD)、食管狭窄扩张及支架置入、肝穿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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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一级中医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
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每床建筑面积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球囊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 X光机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蒸馏水装置(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被套 1.2条枕头 2条床头 2个床关柜 1个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中医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呼吸机麻醉机电针仪手术器械手术床酸度计分析天平钾钠分析仪培养箱电冰箱干燥箱分光光度计 X光机纤维胃镜结肠镜妇科检查台蒸馏水器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心脏除颤器离心机各类针具 B超无影灯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被套 1.2条枕头 2条床头 2个床头柜 1个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三级中医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1.0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临床科室主任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中药师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四)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五)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六)每床至少配有0.3名护士。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六、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电动呼吸机多功能抢救床心电监护仪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手术器械荧光显微镜尿分析仪气血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仪电冰箱离心机分光光度计超净工作台肺功能仪X光机移动式X光机膀胱镜纤维胃镜电检眼镜裂隙灯直接喉镜动态心电图机妇科检查台骨科牵引机石腊切片机冷冻机片机高压灭菌设备各尖针具药品柜人流吸引器电动吸引器 B超心脏除颤器纤维结肠镜万能手术床乙状结肠镜针麻仪鼻咽镜血球计数器多普勒成像仪钾钠分析仪牙科综合治疗台恒温箱紫外线杀菌灯干燥箱电针仪分析天平中药煎药设备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被套 1.2条枕头 2条床头 2个床头柜 1个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设有六个以上中西医结合一级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9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有0.35名护士;(三)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四)至少有1名主管药师和1名中药师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五、设备:(一)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呼吸机心脏除颤器万能手术床无影灯胃肠减压器万能产床手术器械各类针具妇科检查台干燥箱电针仪涡轮机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杀菌灯电冰箱离心机显微镜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尿分析仪恒温箱酸度计器械柜中药煎药设备冷热水净化系统培养箱冰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电动吸引器钾钠分析仪心电监护仪超声心动图机麻醉机给氧装置产程监护仪药品柜骨科牵引床蒸馏水器鼻咽镜 B超牙钻机牙科治疗椅纤维胃镜 X光机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条枕芯 2个床头柜 1个暖水瓶 1个床头信号灯 1台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痰盂或痰杯 1个(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5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针炙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放射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功能检查室;(三)设立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所(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1.1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有0.4名护士;(三)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管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四)各临床科室的主任必须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至少有40%为中西医结合医师或中医师;(五)至少有1名有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师、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师和中药师各1人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六)至少有1名临床营养师;(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呼吸机心脏除颤器肺功能仪万能手术床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胃肠减压器械产程监护仪手术器械骨科牵引床妇科检查台11引产吸引器裂隙灯直接喉镜电针仪牙钻机高压灭菌设备X光机电冰箱钾钠分析仪荧光显微镜显微镜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尿分析仪恒温箱酸度计药品柜器械柜膀胱镜电栓眼镜移动式X光机多功能抢救床乙状结肠镜中药煎药设备冷热水净化系统培养箱多普勒成像仪纤维结肠镜石蜡切片机纤维胃镜电动吸引器酶标分析仪心电监护仪超声心动图机各类针具牙科综合治疗台干燥箱自动生化分析仪鼻咽镜蒸馏水器涡轮机 B超紫外线杀菌灯冰冻切片机离心机洗衣机12(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褥子 1.2条被子 1.2条被套 2条枕芯 2条床头柜 1个暖水瓶 1个床头信号灯 1台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痰盂或痰杯 1个(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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