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质的意见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质的意见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质的意见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增强中小学生体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进一步重视、加强和规范中小学体育工作,增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基础能力,落实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引导和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参加体育锻炼,逐步提高我市中小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和全面健康素质,促进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确保在校中小学生每天组织锻炼不少于一小时。全市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开齐开足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同时增加体育锻炼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分别安排一节体育锻炼课。全市中小学校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广播体操、青春健身操等集体体育活动。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初、高中毕业年级的每天体育锻炼时间。

二、继续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市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浙教体〔2007〕83号)有关新的要求,结合前几年的实施经验,积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尚未配备测试器材的学校要尽快配齐相关器材,积极组织学生

开展体育锻炼,并在每年9月—12月开展学生体质的测试工作,将每位学生的测试结果报告给家长,将学校测试结果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教育部专门网站。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都要对本地和本校的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并报杭州市教育局。

三、坚持和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各地均要认真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总分,体育考试分值占升学考试总分的比例不低于5%。调整现行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初三学生身体素质测试(体育中考)的项目设置,并适当提高部分项目的评分标准,将原耐力类四个选择项目调整为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游泳(100米)两个选择项目,促使更多学生参加长跑和游泳锻炼,有效提高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

四、实施高中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为促进高中学校有效开展各种体育锻炼活动,将于今年开始启动高中学校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每年下半年,对高中学校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状况统一抽测,测试项目为立定三级蛙跳、实心球、长跑(男生1500米,女生800米)共三项(具体时间和标准另发)。测试结果将作为考核和评价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杭州市教育局负责市区高中学校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工作;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教育局负责所属高中学校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工作,并将抽测结果上报杭州市教育局。

五、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市各中小学要按照《关于开展杭州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杭教高中〔2007〕17号)文件

要求,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学生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引导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学生体育锻炼的热潮,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我局将继续做好定向运动、系列校园青春健身操、中学生健美操、2+1文体工程等的推广和比赛工作。

六、不断提高体育课的教育质量。学校体育课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确保每位学生有足够的运动负荷,真正达到体育锻炼的目的。体育课还要注重发展学生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增加学生自主选择体育锻炼项目的范围,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自觉将体育锻炼活动作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促使学生形成终身体育锻炼的能力和习惯。

七、加强体育教师的队伍建设。全市各中小学要根据新课程改革和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工作要求,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并加强对体育教师的队伍建设,鼓励体育教师掌握多项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训练和开展体育活动的专业能力。市和区、县(市)教育局将每年开展所属学校体育教师专业能力培训和考核,促进体育教师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指导能力,以适应指导学生开展多种多样体育锻炼活动的需要。

八、积极开展多种类型的体育比赛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全市中小学校每年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每季运动会设置更多的体育运动项目,兼顾竞技性和群众性,尽可能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参与。杭州市教育局将继续主办好一年一度的市区高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市区中学生

三大球比赛、中学生健美操比赛、中学生定向运动比赛以及各类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等。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根据当地实际定期举行各种参与面广的学生体育竞赛和活动,要求每年不少于3项。

九、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争创健康促进学校。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学生健康教育,落实每年一次学生健康检查、每学期两次学生视力状况监测。各初中和小学要克服困难,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卫生室,配齐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技师。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制定计划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让更多的学校成为健康促进学校。

十、定期开展学校体育专项督导工作。杭州市教育局将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制定《杭州市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并定期对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中小学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学校体育工作存在严重问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十一、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激励。制定《杭州市学校体育工作奖励办法》。对市直属学校的体育工作进行考核,对确保在校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一小时工作突出、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效明显、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成绩优秀、参加省市区各类体育比赛成绩突出的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各区、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表彰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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