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判别标准(供安全检查使用)
安全隐患等级
安全隐患等级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潜在危险因素。
安全隐患等级的划分是为了对不同类型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管理和控制,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一般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构成一定威胁,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简单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的安全隐患。
比如,工作场所的安全出口标识不清晰、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设备设施老化等。
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可通过加强巡检、定期维护、加强安全教育等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二、较大安全隐患。
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需要采取一定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的安全隐患。
比如,化工企业的有毒气体泄漏、建筑工地的高空坠落风险等。
对于较大安全隐患,需要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实施安全监测预警、建立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重大安全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旦发生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比如,煤矿瓦斯爆炸、化工企业严重泄漏导致毒气泄漏等。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需要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等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四、特大安全隐患。
特大安全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特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比如,核电站严重核泄漏、大型化工企业爆炸等。
对于特大安全隐患,需要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国家级安全监管、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等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在日常生产、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警惕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只有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有清晰的认识和有效的管理控制,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风险,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
安全隐患排查对照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安全隐患排查是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对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安全隐患排查原则1. 全面性:排查范围覆盖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办公、生活等场所,不留死角。
2. 持续性:安全隐患排查应定期进行,形成长效机制。
3. 针对性:针对不同场所、不同设备、不同工艺特点,制定相应的排查标准。
4. 实用性:排查标准应简洁明了,便于操作。
5. 严谨性:排查过程中,应严谨认真,确保排查结果准确可靠。
三、安全隐患排查内容1. 人员安全管理(1)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员工是否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过程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3)员工健康体检:检查员工是否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养记录是否完整。
(2)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3)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检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1)作业场所通风、照明:检查作业场所通风、照明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昏暗、缺氧等情况。
(2)作业场所布局:检查作业场所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交叉作业、拥挤等情况。
(3)作业场所标识:检查作业场所标识是否清晰、醒目,是否按照规定设置。
4. 电气安全管理(1)电气线路: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短路等情况。
(2)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存在漏电、过载、接地不良等情况。
(3)防雷接地:检查防雷接地装置是否完好,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5. 防火安全管理(1)消防设施: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储存、使用。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般行业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般行业全球的工业化进程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舒适和便利,但是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也出现了许多工业安全事故。
近些年,各国政府纷纷加强相关立法和行业标准,以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本文讨论了一般行业的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以帮助业主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发现并消除安全风险。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介绍安全隐患判定(Safety Hazard Identification,SHI)是指通过特定的工具和方法,识别工作场所的危险和风险,以制定预防措施,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隐患判定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工作。
标准是安全隐患判定的基础,正式制定一套标准可以实现统一、规范一般行业安全隐患的管理。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安全隐患判定标准适用于一般行业的场所,包括子行业和领域,如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医疗行业等。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的内容按照行业的不同特点,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生产工艺环节隐患判定标准生产工艺环节隐患判定标准主要考虑生产工艺和设备安全隐患。
判定标准如下:1.设备状态是否正常,设备是否需要维修或更换;2.设备的工作负荷是否过大,是否需要增加设备; 3.工艺是否忽略了危险源; 4.是否有新设备或工艺改变引起的安全隐患; 5.工厂的临时性工作是否安全。
工作场所环节隐患判定标准工作场所环节隐患判定标准主要针对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风险。
判定标准如下:1.是否有电气危险源;2.是否有不稳定的结构或不同的材料表面地面;3.是否有不规范操作的员工;4.是否有暴露在热、噪声、尘土等环境危险; 5.是否有食品卫生和消防违规等问题。
管理环节隐患判定标准管理环节隐患判定标准针对的是管理体系的安全风险。
判定标准如下:1.是否有安全培训不足的员工;2.是否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安全保障和安全操作指南; 3.是否有安全事件报告和灾难管理机制; 4.是否有完善的紧急预案; 5.是否有适当的安全预算和财务管理体系。
安全隐患评估等级
安全隐患评估等级
安全隐患评估等级是对特定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的等级划分。
常见的安全隐患评估等级一般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1. 一级:极高风险,存在极高风险,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灾难。
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可能需要停业整治。
2. 二级:重大风险,存在重大风险,可能引发严重的事故或灾难。
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可能需要暂停部分业务来解决问题。
3. 三级:较高风险,存在一定风险,可能导致一定的事故或灾难。
需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可能需要改进工作流程或者加强培训。
4. 四级:一般风险,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导致一些轻微的事故或灾难。
需要加强管理措施,可能需要对设备或设施进行检修或更新。
5. 五级:低风险,存在较低的风险,可能引发一些轻微的事故。
需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保持设备或设施的正常运行。
这只是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评估等级划分方式,具体的等级划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来确定。
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对安全隐患的评估等级可能会有所差异。
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
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
1. 法律法规标准,根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隐患排查和判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比如,在中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隐患排查和判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
2. 行业标准,不同行业针对隐患排查和判定都有相应的行业标准,这些标准是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比如,在建筑行业、化工行业、矿山行业等都有相应的隐患排查和判定的行业标准。
3. 专业标准,针对特定的隐患类型,有一些专业的标准可以作为判定的依据。
比如,对于机械设备的隐患,可以参考《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对于化学品的隐患,可以参考《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等。
4. 经验总结,在实际工作中,隐患排查和判定也需要结合经验进行综合判断。
通过对历史事故的总结分析,可以积累经验,形成一定的判定标准。
同时,也可以借鉴其他企业或行业的经验做法。
总的来说,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专业标准以及实际经验,以确保对隐患的判定能够科学、准确、全面。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也会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重大隐患鉴别标准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重大隐患鉴别标准
引言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需要制定一套鉴别重大隐患的标准。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工程建设生产安全重大隐患鉴别标准,以帮助相关人员识别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鉴别标准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直接威胁人身安全或生命安全的情况,例如:
- 严重的高处坠落风险,缺乏必要的防护设施;
- 电气设备存在严重的漏电或短路风险,可能引发火灾或电击事故;
- 施工现场存在大量有害物质,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
2. 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情况,例如:
- 施工现场存在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 施工设备老化严重,存在严重的机械故障风险;
- 施工围挡不牢固,可能导致坍塌事故。
3. 违反法律法规或标准,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情况,例如:
- 未按照规定进行建设工程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
- 施工现场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可能引发意外事故;
- 施工材料未经合格检测或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结论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重大隐患鉴别标准是识别和解决潜在安全隐患的重要工具。
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人员应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认真检查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进行。
同时,也应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不断完善和调整鉴别标准,以适应工程建设生产安全的不断发展和变化。
现场常见安全隐患附排查标准依据
现场常见安全隐患附排查标准依据在各类生产和施工现场,安全问题始终是重中之重。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至关重要。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现场安全隐患以及相应的排查标准依据。
一、电气安全隐患1、电线老化、破损电线使用时间过长,可能会出现绝缘层老化、破裂的情况,导致漏电风险增加。
排查时,应检查电线外皮是否有裂纹、磨损,以及是否存在电线外露的现象。
标准依据为相关电气设备的使用年限规定和电线绝缘性能标准。
2、插座过载过多的电器设备同时插在一个插座上,容易导致插座过载,引发火灾。
检查插座上连接的电器功率总和是否超过插座的额定功率。
依据国家电气安全标准,明确插座的最大承载能力。
3、私拉乱接电线未经许可私自连接电线,布线不规范,容易引发短路和触电事故。
排查现场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的电线连接,线路走向是否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4、电气设备接地不良电气设备接地不良会导致漏电时无法及时将电流导入大地,危及人员安全。
通过接地电阻测试仪检测接地电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二、消防安全隐患1、消防通道堵塞消防通道被杂物、车辆等堵塞,会影响火灾发生时人员的疏散和消防车辆的通行。
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宽度和高度符合消防规范。
依据《消防法》和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排查。
2、灭火器材缺失或失效灭火器材数量不足、过期或压力不足,无法在火灾初期进行有效扑救。
检查灭火器材的配备数量、生产日期和压力指示,按照消防器材的维护和检验标准进行判定。
3、违规用火用电在禁止使用明火的区域使用明火,或者电气设备使用不当引发火灾。
查看现场是否有明显的违规用火用电行为,遵循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判断。
4、防火分隔设施损坏防火门、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无法有效阻止火势蔓延。
检查防火分隔设施的完整性和密封性,依据建筑防火设计要求进行评估。
三、高处作业安全隐患1、未系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带,一旦失足坠落,将造成严重伤害。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全新
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电气安全隐患(一)电气线路隐患:1、电线老化、外皮破损;2、电器插座老化、破损;3、电器插头虚插、松动;4、接线板一板多插多接;5、从照明灯上引出电线;6、作业现场使用简易配电板;7、电线电缆凌乱,无线搭桥架保护;8、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9、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10、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电线接头外露不密闭;11、电气线路接线盒锈蚀,不密封、不牢固、不完好;12、电气开关箱箱前进出线被箱门夹压;13、电气开关箱的进出线没有做护口保护;14、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经漏电保护器;16、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17、流动电源箱到固定配电盘之间的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18、乱拉乱接电线、一线多接;19、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20、电线安装不合规范;21、超负荷用电。
(二)电气设备隐患:1、电线插座被捂盖;2、堆放杂物遮盖插线板;3、一个电源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电动设备;4、一个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5、流动电源箱没有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6、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箱、开关、电源板;7、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或导电部分裸露;8、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9、配电盘、电源箱、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10、在电缆沟、夹层、锅炉内作业使用行灯电压超过36伏;11、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12、电气设备在长时间高温、高湿、粉尘及化学物质作用下受腐蚀绝缘损坏;13、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导线、动作开关破损或绝缘损坏,无漏电保护;14、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或避雷设备失效;15、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16、电器设备无漏电保护;17、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18、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19、电器设备过载使用;20、燃气等危险作业场所的电器设备不是防爆型;21、电机等电气设备外壳没有进行有效接地;22、电器设备上方有滴水或化学液体滴漏现象;(三)配电箱隐患:1、配电箱、开关箱、动力照明电混用;2、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不灵敏;3、配电箱没有门、锁、防雨措施等;4、配电箱周围有易燃可燃物;5、配电器外壳没有有效地接;6、配电箱附着灰尘严重;7、配电箱(盘)为木质,或无门、电气线路乱;8、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9、配电箱设置不牢固,前面有障碍物;10、配电箱内熔断器与设备容量不匹配;11、配电箱附近有可燃物质、材料、工具或其他堆积物;12、配电箱内引出下线不整齐、没有标识。
隐患排查通用标准
1.11.2事故隐患治理不足
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或事故隐患治理不彻底等;
1.11.3事故隐患上报不足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上报;
1.11.4其他
包括未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等;
1.11其他
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二、现场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及作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8.3其他
2.8作业许可
2.9.1作业前未办理许可手续
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等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手续;
2.9.2安全措施落实缺陷
未落实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落实不足,作业完毕未确认安全状态等;
2.9.3其他
2.9其他
2.1.3平面布局缺陷
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或存放易燃易爆品场所与易燃易爆场所联通;建构筑物内,设备布置、机械、电气、防火、防爆等安全距离不够,或卫生防护距离不够等;
2.1.4场地狭窄杂乱
作业场所狭窄难以操作,工具、材料放置混乱等;
2.1.5地面开口缺陷
2.3.2防护装置、设施缺陷
防护装置、设施本身安全性、可靠性差,包括防护装置、设施损坏、失效、失灵等;
2.3.3防护不当
未按规定配置、使用合格的防护装置、设施;
2.3.4其他
2.4原辅物料、产品
2.4.1一般物品处置不当
物品存放不当,如成品、半成品、材料和生产用品等在储存数量、堆码方式等方面存放不当;物品使用不当,未按规定搬运、使用物品;物品失效、过期、发生物理化学变化等;
坑、沟、池、井等开口的不安全状况,如无安全盖板或安全盖板不符合要求等;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常见的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如下:
1. 根据影响程度分级:
- 重大隐患: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或灾害的隐患,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较大隐患:可能造成一定的事故或灾害的隐患,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一般隐患:不会立即造成事故或灾害,但需要及时处理以保证安全。
2. 根据风险等级分级:
- 高风险隐患:存在重大风险的隐患,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中风险隐患:存在一定风险的隐患,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低风险隐患:风险较小的隐患,需要定期检查和处理以保证安全。
3. 根据处理时限分级:
- 紧急隐患:需要立即处理的隐患,一般要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
- 重大隐患:需要及时处理的隐患,一般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 一般隐患:需要定期检查和处理的隐患,一般要在1个月内进行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国家/地区的安全管理法规进行调整和制定。
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规章制度
1.1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等。
1.2 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二、作业环境
2.1 作业场所是否整洁、有序,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2.2 作业场所是否存在不良物理因素,如噪音、振动、辐射、高温等。
2.3 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危险源,其数量、分布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三、人员培训
3.1 企业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2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培训和考核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3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危险源管理
4.1 企业是否建立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
4.2 是否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作业许可
5.1 是否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对高风险作业进行审批和控制。
5.2 作业许可程序是否规范、科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六、防护设施
6.1 企业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如通风设备、消防设施、应急救援器材等。
6.2 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实际需要,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七、应急救援
7.1 企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援方案。
7.2 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要求(3篇)
第1篇一、引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分级要求。
二、分级原则1. 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2. 一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3. 二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较大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4. 三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般人员伤亡或一般财产损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5. 四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轻微人员伤亡或轻微财产损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轻微影响。
三、排查范围1. 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2. 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等。
3. 公共场所:包括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
4.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
5. 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
四、排查内容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等。
2.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方案、施工设备、施工人员、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环境等。
3.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设备设施安全、人员疏散、应急救援等。
4. 城市基础设施:设施运行安全、设备维护保养、人员管理、应急预案等。
5. 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状况。
五、排查方法1. 查看资料:查阅相关安全生产文件、记录、档案等。
2. 询问了解:向生产经营单位、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3. 实地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公共场所、城市基础设施等进行实地检查。
安全隐患排查标准(精选5篇)
安全隐患排查标准(精选5篇)第一篇: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为认真贯彻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的意见》(吉安委〔2017〕3号)要求,落实公司安全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公司组织各部门骨干力量在识别和获取适用本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完善,形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如下:一、驾驶员部分1、聘用 1)、资格条件满足《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具体包括:(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交警队资格审验合格且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5)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2)、遵纪守法等相关条件(1)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2)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3)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4)无犯罪记录。
3)身体条件(1)身心健康,无心理等疾病;(2)无传染性疾病;(3)无癫痫、精神病等。
2、解聘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2)、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3)、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违法记录的;4)、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5)、身体状况不能适应工作岗位需求的;6)、不听从调度及相关领导的作业指挥的。
3、教育1)、根据《规范》按年度培训计划每月分两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进行组织实施2)、结合人、车、天气、道路状况及其它不安全因素进行组织实施。
3)、驾驶员违法违章行为发生后。
4)、驾驶员营运线路调整、新增线路时。
二、乘务员上岗条件:1、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2、通过相关部门考试取得乘务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并经公司培训合格,按时参加乘务员培训;3、能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安全生产隐患分类标准
安全生产隐患分类标准安全生产隐患分类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人员方面的隐患:人员方面的隐患包括工作人员的安全素质、操作技能、职业健康等问题。
例如,员工素质低下、技能不合格、缺乏安全意识、疲劳驾驶、酗酒等。
2. 设备设施方面的隐患:设备设施方面的隐患包括设备设施的技术状况、完好度、运行状态等问题。
例如,设备老化、损坏、维护不到位、缺乏安全保护装置等。
3. 环境方面的隐患:环境方面的隐患主要指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与安全设施。
例如,操作环境恶劣、噪音、有害气体、骤热或骤冷等。
4. 组织管理方面的隐患:组织管理方面的隐患主要指管理制度、管理层面、管理操作等问题。
例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人员经验、管理操作不规范等。
5. 作业行为方面的隐患:作业行为方面的隐患主要指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行为不当引发的问题。
例如,违章操作、操作不规范、未经许可使用设备等。
根据以上几个方面,可以将安全生产隐患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分类。
常见的分类有:1. 机械设备方面的隐患:包括设备老化、维护不到位、缺乏安全保护装置等。
2. 劳动环境方面的隐患:包括恶劣的工作环境、有害气体、噪音等。
3. 作业行为方面的隐患:包括违章操作、操作不规范等。
4. 物料储存和堆放方面的隐患:包括物料储存不当、未按规定堆放等。
5. 火灾隐患:包括电气设备安全、火源管理等。
6. 职业健康方面的隐患:包括职业病防护、作业人员职业健康问题等。
7. 管理制度和管理层面方面的隐患: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人员经验等。
不同行业和企业的隐患分类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以上列举的几个方面是比较常见和通用的分类标准。
根据具体情况和行业特点,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细化。
常见安全隐患检查标准对照表
常见安全隐患检查标准对照表前言在日常生活中,安全隐患时常存在,如果不及时发现、排除,就会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因此,对于工作、生活、学习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我们都需要及时识别、整改。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及其对应的检查标准,供大家参考。
电气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未接地或接地不良;•确定外露的电线、插头、插座或开关未进行保护接地;•未断电检修等操作;•电线老化或电器损坏;•电器漏电。
检查标准1.工具、设备处于状态良好,有无明显损伤断裂;2.电力工具、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加电和运转是否良好;3.是否经常检查、维护和修理电力工具、设备;4.电工人员是否熟悉电力设备保护、操作规定;5.日常是否按规定执行断电、放电、牵引操作等;6.是否进行地线接触良好,接地线是否符合规定;7.电力设备是否标识醒目,警示符号是否醒目。
火灾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安全保护设施缺失;•消防器材损坏、脏污、易腐蚀或者不易手动启动;•未进行灭火器材和自动灭火装置使用教育和培训;•安全出口不畅通;•未配备安全疏散路线示意图;•堆放易燃材料及电器设备故障等。
检查标准1.是否按要求设置了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标志、紧急止水阀、消防设施等;2.是否保证了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有效性、通畅性和操作性;3.消防器材是否有醒目的标识、数量是否充足、放置是否合理;4.是否在对员工进行相应的消防培训的同时进行消防演练;5.是否在时间、器材、方法等方面全面制定了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及制定逃生计划;6.是否堆放易燃物品,制定了禁止在场地堆放、罚款、处罚等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安全隐患•无明显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不规范;•机器过热、使用时间过长等;•敷设混乱、易滋生火灾的电线;•排污不当、伤害现象严重等。
检查标准1.机器是否按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和使用;2.操作规程是否齐全、具体、可操作;3.安全设施的确认装备,配备,培训工作是否到位;4.事故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挖掘,进行临时、专项治理;5.推行主管领导直接参与、各级安全调研机构负责推进;6.在生产安全管理过程中,强化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
安全隐患评估标准
安全隐患评估标准
安全隐患评估标准是指对于一个特定区域、设备或活动进行安全隐患的评估所使用的标准和方法。
评估的目的是识别和量化潜在的安全隐患,以便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安全隐患评估标准:
1. 来自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相关行业的标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
2. 人身伤害风险评估:评估可能导致人员受伤的因素,包括物理危险、机械设备不安全、高温、高压、有毒气体、电气设备等。
3. 健康风险评估:评估可能对人员健康产生危害的因素,包括化学品、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噪音、振动等。
4. 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可能对环境产生危害的因素,包括污染物的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等。
5. 火灾风险评估:评估可能导致火灾的因素,包括易燃物质的存储、电气设备的安全性、防火设施等。
6. 自然灾害风险评估:评估可能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因素,包括地震、洪水、台风等。
7. 偶发事件风险评估:评估可能导致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因素,
包括人为疏忽、设备故障、系统失效等。
8. 安全管理体系评估:评估组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完善,并对其进行持续改进。
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可能有各自的安全隐患评估标准,企业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标准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可用于制定安全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风险。
(完整word版)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认定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一、安全管理1、项目部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
2、脚手架、模板、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项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
3、属于危险性较大工程需经专家论证,未组织论证的。
4、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的。
5、项目部未组织安全教育或教育未组织考试的。
6、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信号指挥)无证上岗的。
7、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无安全标识的。
8、吊装等危险作业区域未设置明显范围线和警示牌的。
9、吊装坠落半径内的作业场所,未设置防坠棚和安全通道的,或防坠棚防砸功能欠缺的。
10、未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安全防护1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没有合格证的。
12、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的,或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不正确的。
13、电梯井口未用栅格封闭或封闭高度低于1.8m的。
14、电梯井内未按规定设置平网(每隔两层),或网与井壁间距大于10cm的。
15、垃圾道、烟气道、管道井等井口未设置防护栏杆的。
16、楼梯防护栏杆未随层搭设的。
17、楼层楼面洞口未按规定做防护的。
18、临边防护栏杆高度低于1.2m的,或未按规定设置两道横杆的,或横杆长度大于2m 时未加杆柱的。
19、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未安装楼层防护门的。
20、基坑超过2m周边未设置防护栏杆的,或设置栏杆距基坑边小于0.5m的。
21、基坑边堆载的,或堆载未按计算放置的。
22、雨季施工基坑边未设置排水明沟和集水井的。
23、基坑内作业未设置人员上下通道,或通道设置不规范的。
24、模板支撑体系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或未按方案执行的。
25、使用的钢管、扣件没有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的。
26、满堂模板支撑体系未按标准设置纵横扫地杆的,或立杆底部未垫5cm木方的,或立杆自由端过大的,或未按标准设置剪刀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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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我们大家都知道,隐患是事故发生的根源。
虽然不是所有隐患都会造成事故,但每一起事故都是由隐患造成的。
所以说,要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就要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那么什么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呢?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然而在开展安全检查过程中,有很多人不知什么是隐患。
发现不了隐患,就谈不到消除隐患,因此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为解决这一问题,编者根据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西城分公司经营业态和长期安全工作积累,特意编制了《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目的是为权属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查出安全隐患提供方便。
由于产生安全隐患的普遍性与复杂性,加上编者知识水平所限,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安保部二〇一五年七月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电气安全隐患(一)电气线路隐患:1、电线老化、外皮破损;2、电器插座老化、破损;3、电器插头虚插、松动;4、接线板一板多插多接;5、从照明灯上引出电线;6、作业现场使用简易配电板;7、闸刀式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8、电线电缆凌乱,无线搭桥架保护;9、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10、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11、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电线接头外露不密闭;12、电气线路接线盒锈蚀,不密封、不牢固、不完好;13、电气开关箱箱前进出线被箱门夹压;14、电气开关箱的进出线没有做护口保护;15、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建筑电动机械未经漏电保护器;17、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18、流动电源箱到固定配电盘之间的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19、乱拉乱接电线、一线多接;20、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电热器具;21、电线安装不合规范;22、超负荷用电。
(二)电气设备隐患:1、电线插座被捂盖;2、堆放杂物遮盖插线板;3、手机充电器放置在床上或被褥上充电;4、一个电源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电动设备;5、一个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6、流动电源箱没有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7、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箱、开关、电源板;8、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或导电部分裸露;9、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10、配电盘、电源箱、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11、在电缆沟、夹层、锅炉内作业使用行灯电压超过36伏;12、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13、电气设备在长时间高温、高湿、粉尘及化学物质作用下受腐蚀绝缘损坏;14、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导线、动作开关破损或绝缘损坏,无漏电保护;15、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或避雷设备失效;16、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17、电器设备无漏电保护;18、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19、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20、电器设备过载使用;21、燃气等危险作业场所的电器设备不是防爆型;22、电机等电气设备外壳没有进行有效接地;23、电器设备上方有滴水或化学液体滴漏现象;24、电视机、燃气热水器等电器设备“超期服役”。
(三)配电箱隐患:1、配电箱、开关箱、动力照明电混用;2、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不灵敏;3、配电箱没有门、锁、防雨措施等;4、配电箱周围有易燃可燃物;5、配电器外壳没有有效地接;6、配电箱附着灰尘严重;7、配电箱(盘)为木质,或无门、电气线路乱;8、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9、配电箱设置不牢固,前面有障碍物;10、配电箱内熔断器与设备容量不匹配;11、配电箱附近有可燃物质、材料、工具或其他堆积物;12、配电箱内引出下线不整齐、没有标识。
(四)配电室隐患:1、电气柜后面没有标注线路走向标牌;2、配电室内堆放杂物,存有可燃物;3、防爆区域防爆灯电线进线处未封堵;4、避雷针(网)引下线断裂;5、电器设备导电部分没有可靠的接地装置;6、变配电室无防水设施和挡鼠板;7、电工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8、无验电笔、绝缘手套(至少两副)、绝缘靴(至少两双)等高压安全用具;9、高压安全用器具没有按期检测合格;10、变配电室没有在明显的位置设置变配电操作模拟板;11、变配电室内无应急照明;12、变配电室无灭火器材;13、电缆绝缘层有破损现象;14、电气控制盘没有设置绝缘平台或绝缘垫;15、检修电气设备时,没有挂警告牌或专人监护;16、高压线路绝缘子等绝缘支持有缺损或脱落现象。
17、通往室外的电缆沟、电缆进户管等处没有设防止小动物和地下水进入的措施。
二、消防安全隐患(一)灭火器隐患:1、灭火器数量不足;2、灭火器压力指针未在绿色区域;3、灭火器已过年检有效期;4、灭火器喷射胶管断裂或破损;5、灭火器瓶体破裂或锈蚀;6、灭火器药剂结块或堵塞喷嘴;7、灭火器压柄脱落、缺损或喷嘴脱落、破损;8、灭火器放置不当不便于取用或挪作他用;9、灭火器被圈、埋、占、压。
(二)消防栓隐患1、消防栓箱内水带、水枪不齐全;2、消防栓接合器卡勾、垫圈缺失或损坏;3、消防栓管网无水或压力不足;4、消防栓水龙带盘卷不合格;5、消防栓水龙带老化、板结或损坏;6、消防栓阀门锈死无法开关;7、室内消防栓箱没有醒目的标志标识;8、室外消防栓井冬季没有保温措施;9、室外消防栓井盖没有用红色标注;10、室外消防栓被物体遮挡、覆盖、掩埋等;11、室外消防栓被构筑物等圈占,影响正常使用等。
(三)消防中控室隐患:1、消防控制室没有设置应急照明;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关闭或损坏,探头脱落、损坏或有误报;3、测试报警探头或报警按钮,控制器未报警;4、控制器无地址码、无打印纸等其他影响正常使用情况;5、没有建立日常管理、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6、没有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7、值班人员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8、值班人员没有进行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按规定填写记录相关内容;9、值班人员没有经消防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10、没有设立访客登记,记录来人姓名、进入原因等;11、值班人员没有做好交接班记录;12、中控室没有设置禁烟标志;13、监控视频硬盘刻录存储时间达不到30天。
(四)自动灭火系统隐患:1、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2、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运行;3、消防水箱漏水或水位下降不能自动补水;4、消防泵房没有消防通讯装备;5、消防水泵房没有设置应急照明;6、喷头锈死或喷头附近设有障碍物等影响正常喷洒的情况;7、试水阀放水,水力警铃没有动作或管网无水;8、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布置在顶板上方;9、没有对烟感报警器进行检测与维护;10、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没有穿管保护。
(五)应急疏散隐患:1、疏散指示标志指向错误;2、防火间距内被占用;3、常闭防火门常处于开启状态;4、防火卷帘不能正常升降或下面堆放杂物;5、手动、自动控制功能不能正常运行;6、机械排烟、送风装置不能正常运行;7、人员密集场所没有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或应急广播系统不能正常运行;8、防排烟系统管道被封堵或破损、泄漏等影响正常使用;9、防排烟系统未与消防控制中心联动、未接通消防电源;10、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有故障;11、防火门等分隔设施构件损坏;12、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少于两个;13、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少于2个;14、歌舞娱乐场所的疏散出口少于2个;1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被封堵等;16、安全出口被锁闭或封堵;17、人员密集场所的出入门、安全门设置门槛,门宽小于1.40m;18、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小于1.1m;19、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的宽度小于3.0m;20、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有影响人员疏散的铁栅栏等障碍物;21、消防车道被障碍物堵塞,影响消防车正常出入;22、没有安全警示标志或标志不正确;23、人员密集场所没有应急疏散示意图。
(六)应急照明隐患:1、应安装应急照明的场所没有应急照明;2、应急照明灯损坏不亮;3、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能正常工作;4、应急照明灯照度不够、照明时间不能达到20分钟以上;5、应急照明灯没有设在墙面或顶棚上;6、疏散指示标志没有设置在太平门的顶部;7、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的疏散指示标志距地面高度1m以上;8、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大于20m。
(七)其他消防隐患1、在禁烟场所内吸烟或地面上有烟头;2、违章使用明火;3、无火灾扑救应急预案;4、员工不知预案内容,不知火灾扑救及应急疏散常识;5、在取暖器周围放置易燃、易挥发性物品;6、在禁火区内有火源;7、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电气设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8、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不符合规定,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9、炉火安装不合格,炉具、烟筒破损或室内无风斗;10、其他可能造成火灾等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三、生产安全隐患(一)电气焊机隐患:1、电焊机等工作机械无可靠的防雨措施;2、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围没有专人监护;3、焊把或电焊机二次接线绝缘不良,有破损;4、电焊机外壳没有接地保护;5、电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6、电焊机输出线(龙头线)未使用铜头连接;7、电焊机的裸露带电部分没有防护罩;8、氧气瓶与乙炔气平间隔距离低于5米,与明火的距离低于10米;9、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10、电焊机二次接线头铜芯裸露,没有包扎绝缘;11、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用防火隔离措施;12、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13、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
(二)机械设备隐患1、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2、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3、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4、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位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5、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的防护罩上坐、立、行走;6、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7、机器设备和作业现场不按“五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设施,或不全、或损坏;8、操作人员不按规定穿戴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9、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工件、物料等乱堆乱放;10、防护装置使用绳索、胶带、铁丝等固定安装;11、防护装置因修理拆卸,修好后没有及时安装恢复;12、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没有采用金属板、金属网等材料;13、防护罩用金属网其眼孔直径超过15mm;14、机械设备旁没有悬挂相适应的安全警示标志;15、工作现场脏乱差,通道不通畅;16、生产作业现场没有无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