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家协会章程
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
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中国美术家协会是一个具有影响力和组织力的全国性美术家组织,其章程对于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资格、权益保障以及协会的职责和使命都有明确的规定。
下面将对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规定了协会的名称、性质和宗旨。
协会的全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是一个全国性的、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美术家组织。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美术家,推动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增强中国美术的国际影响力。
协会的组织结构是章程中的重要部分。
章程规定了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全国代表大会、全国美术家代表会议、全国理事会和协会的常务理事。
全国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省级代表大会、市级代表大会和中国美术家代表大会组成。
全国美术家代表会议是由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的会议,负责制定协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事项。
全国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协会的常务理事是由全国理事会选举产生,履行协会权力机构的职能。
章程还规定了协会会员的资格和权益保障。
协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和特约会员。
成为正式会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经过审核和批准。
正式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提出议案权等权益,也有义务履行协会的章程和决议。
协会对会员的权益保障也有明确规定,包括对会员作品的保护和宣传、提供创作条件和展示机会等。
在章程中,协会明确了协会的职责和使命。
协会的职责主要包括组织美术界的创作、研究、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对美术家的培养和引导,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升中国美术的水平和影响力。
协会的使命是推动中国美术发展,传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美术传统,培养新一代美术人才,推动中国美术走向世界舞台。
除了以上内容,章程还对于协会的经费、财务管理、会费缴纳等方面做了规定。
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和国家的支持等。
财务管理方面,协会设立了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收支管理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综上所述,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是对协会组织的基本规范和工作要求的总结。
美术家协会章程
XX区XX家协会(美术类协会章程)总则第一条XX区XX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伊滨区美术家自愿结合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美术家的桥梁和纽带,是伊滨区文化艺术界的团体会员。
本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针,团结全区美术家,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努力奋斗。
第二条本协会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和"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精神,发扬艺术民主,尊重和维护美术家的创作自由和评论自由,鼓励会员深入生活,解放思想,加强修养,提高技巧,勇于创造,为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美术而努力。
第三条本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协调、联络、服务",促进我区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第四条协会积极开展同省市外全国包括台湾、港澳及海外侨胞美术家的交往,扩大同世界各国美术家的联系,加强海内外美术交流,发展友好与合作关系。
会员第五条凡伊滨区的美术家,赞成本协会章程,由本协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所在单位同意,提出申请,报常务理事会审批,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本人作品三件入选本协会主办的区级展览者,可提出入会申请。
申请者入选本协会主办的区级展览作品不足三件,须参考以下条件:1.从事美术史论和美术理论研究,有较高水平和成就者;2.长期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编辑、美术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者;3.从事艺术设计或影视、舞台等美术创作成绩显著,在本地有影响者。
第六条会员应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决议、缴纳会费和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意见;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七条本协会依法维护会员的著作权及宪法和法律赋予美术家的一切权益。
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1]
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来源:本站202*-5-6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2*年12月11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美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各民族美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美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是繁荣社会主义美术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团结、组织全国各民族美术家、美术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致力于繁荣社会主义美术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按照美术规律和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发挥组织、引导、维权的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美术创作、美术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书刊出版、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努力提高美术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鼓励并组织会员深入社会、深入生活,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精神风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七条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美术传统,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
景泰县美术家协会章程
景泰县美术家协会章程总则第一条景泰县美术家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景泰县美术家组成的专业性和行业性群众团体,白银市美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景泰县美术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团结组织全县美术家、美术工作者,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美术事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景泰县美术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按照自身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景泰县美术家协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任务第五条本会积极推动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美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美术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与业务水平。
第六条鼓励和帮助会员深入生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从生活中汲取营养,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伟大实践。
第七条坚持美术创作的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提倡不同题材、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和自由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美术传统;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
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美术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加强美术理论研究,鼓励学术上不同观点的自由讨论,开展美术评论。
第九条重视培养美术创作、评论、翻译、编辑、教育、艺术设计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第十条积极增进与县内外美术家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促进各界美术家的友谊,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为促进和平与进步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为会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它美术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会员第十二条个人会员。
凡户籍在景泰县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赞成本会章程,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评论、艺术设计、教育和组织活动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自愿向本会提出申请,经会员二人介绍及所在乡镇文化站或单位的推荐,并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可成为会员。
福建省青年美术家协会章程
福建省青年美术家协会章程第一条:福建省青年美术家协会组建原则1.福建青年美协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2. 努力提高美术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3. 鼓励和帮助会员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精神风貌;4. 着眼于世界艺术文化发展的前沿,继承和发扬优秀美术传统,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
举办各种形式的美术展览和评奖活动。
提倡体裁、题材、艺术形式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5. 对优秀的创作成果、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在组织、教育、编辑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6. 努力加强美术理论建设,积极开展美术评论,为福建美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正确导向;7. 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的思想水平和学术水平;发现和培养美术创作、理论、编辑、教育、组织等方面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8. 遵循艺术规律,发挥专家优势,提高学术水平,成立福建青年美协艺术委员会,下设美术各门类艺术委员会;9. 增进与港澳地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美术家的联系、交流与团结,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10. 推进中外美术交流,积极参加和开展国际美术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与世界各国美术家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努力为世界美术发展做出贡献;第二条:会员的设置1.福建青年美协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全省各相关团体,凡赞成福建青年美协章程,提出申请并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2. 有福建公民身份,赞成福建青年美协章程,经本人申请或会员推荐,、履行手续后,可成为福建青年美术家协会会员;3.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会:(1)从事美术创作,作品入选市级以上美术展览,累计满两次者;(2)从事美术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水准并有著作出版者;(3)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美术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成绩卓著者;4. 会员有遵守福建青年美协章程、执行福建青年美协任务、参加福建青年美协活动、维护福建青年美协权益、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有对福建青年美协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5. 会员有即会自由,会员如严重违反福建青年美协章程或因违法犯罪、触及刑律,经福建青年美协领导机构讨论决定,可取消其会籍;第三条:理事会的设置·福建青年美术家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福建青年美协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福建青年美术家协会理事会其职权是:1、决定福建青年美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2、审议工作报告;3、制定和修改《福建青年美术家协会章程》;4、选举产生领导机构;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在日常工作中,由理事会负责执行福建青年美术家协会的决议。
宝鸡美术家协会章程
宝鸡美术家协会章程首段:引言宝鸡美术家协会章程是宝鸡市文化界的一部重要规章,它的制定是为了促进艺术创作和扶持美术事业的发展。
本协会将致力于提升艺术水平和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打造优秀的美术作品。
在本次协会章程的制定中,我们遵循了国家法律以及地方性法规,力求做到严谨、科学、合理,为协会的长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段:组织构架宝鸡美术家协会章程的组织构架主要由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其中,主席团是协会的核心领导人员,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和任务分配等,监事会则是协会工作的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协会的财务和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段:会员管理协会成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种类型。
个人会员由有关部门推荐、有艺术创作或研究能力的艺术家或者对美术事业有贡献的其他人员组成;单位会员则是在宝鸡市范围内注册的与美术事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
协会尊重会员的权利和利益,注重发挥会员的积极作用,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共同促进美术事业的发展。
第四段:活动规划协会的活动规划包括各种美术展览、演讲、研讨会、培训和交流活动等。
协会注重活动的引导性和带动性,针对不同阶段和不同群体的艺术家和爱好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活动。
同时,协会也注重业务水平的提升,为会员提供各类专业培训和学习机会,推动美术事业的不断进步。
第五段:章程更新协会章程是组织生活的重要规定,它对协会的发展和工作起到重要的制约和引导作用。
章程的有效性需要不断得到验证与改善,协会需要注意定期对章程进行修订和更新,使之适应时代的需求,并为协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指引。
结尾:宝鸡美术家协会将不断完善自身组织体系,提高组织效力和工作水平,在促进美术事业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的进步方面不断作出贡献。
我们真诚地希望各界人士和艺术家共同加入我们的行列,为艺术事业的建设添砖加瓦。
中国职业美术家协会章程
中国职业美术家协会章程中国职业美术家协会章程中国职业美术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机构的全称为中国职业美术家协会简称中国职业美协,中国职业美术家协会的英文名称是“CHINAPROFESSIONALARTISTASSOCIATION”。
会址设在北京。
中国职业美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国各民族美术家自愿组成以学术交流为主题的团体机构,是配合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收藏界、艺术市场联系美术界的桥梁,是推动和繁荣我国美术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亦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成为世界文化大国的有生力量。
第二条本协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党的各项政策,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全面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文艺为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双百方针,团结、组织全国各族美术家,专业、业余美术工作者,热心投身到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八荣八耻,积极创作出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优秀作品,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明社会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任务第三条本协会对本会会员具有联络、协调、培训、服务的职责,协会对所有成员尽到组织、引导、维权的作用,组织深入生活、美术创作、美术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书刊出版、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以科学的理论正确的舆论武装和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优秀的作品塑造和鼓舞人。
努力提高这只生力军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准。
第五条立足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传承和发扬我国的传统艺术,及时举办各种形式的美术作品展览和评奖活动。
倡导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适时对突出的美术成果和取得显著成绩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美术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六条不断开展人才培训,提高创作和理论研究的思想及学术水准,及时发现、培养和扶持专业人才,飞速壮大会员队伍,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宝鸡美术家协会章程
宝鸡美术家协会章程
第一条宝鸡美术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宝鸡市从事美术创作、教育、研究等工作的美术家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宝鸡市美术事业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坚持独立自主、民主管理、自愿参加、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推动宝鸡市美术事业的发展,促进会员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会员的美术水平,为社会服务。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组织会员从事创作、教育、研究等工作,开展各类美术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权益,促进宝鸡市美术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口号是:“团结、创新、开放、服务”。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会员
第六条协会实行会员制,由自愿加入协会的美术家组成。
第七条协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八条协会设普通会员和名誉会员两种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主席团是协会的领导机构,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十条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协会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和工作运行情况。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经费和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的会费、捐款、政府拨款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实行公开、透明和合法的原则。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解释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必须经过协会理事会的审议,并由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通过。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青年美术家协会章程
青年美术家协会章程美术家通过自己的感官识别,达成对社会及物象的认知,通过自身的技艺,以各种媒介展现出来,呈现给大家,表达一种社会观念、一种情感传递、或者一种自我认知等等的特定语言形态。
这就是美术家。
青年美术家协会章程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xx省青年美术家协会(简称xx青年美协)。
英文名称是xxxxxx PROVINCE YOUTH ARTISTS ASSOCIATION 缩写(xxxxYAA)。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地方性青年美术爱好者、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集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为一体,自愿结成的社团法人。
第三条本会宗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文艺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遵循美术创作的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积极鼓励各美术门类的不同形式、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自由发展,团结xx省青年美术家和广大美术工作者,努力发展和繁荣具有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的美术事业,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奋斗。
第四条本会接受共青团xx省委员会、xx省青年联合会的领导。
第五条本会驻地设在xx艺术学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举办会员作品展览;(二)举办跨地区及国际性艺术交流展;(三)举办xx省青年美术家和青少年美术爱好者作品展;(四)对本会会员进行艺术讲座、艺术示范及理论培训;(五)对本地区青少年艺术爱好者进行培训服务;(六)举办全国性的艺术大赛;(七)印刷出版会员作品集(册)、宣传页;(八)开展社会美术服务;(九)向上级美协和其他艺术团体推荐会员,向有关报刊推荐发表会员作品;(十)创办实体。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参加高一级以上美术展览(入展两次以上,获奖一次,入选省展一次)或在专业报刊发表过两次以上作品的青年美术爱好者,经本会两名会员介绍,并召开理事会通过入会。
美协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美术界的组织建设,规范美术协会(以下简称“美协”)的运作,保障会员权益,提高美术创作的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美协的全体会员、工作人员以及与美协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美协的宗旨是团结全国美术工作者,繁荣美术事业,推动美术创作,提高美术水平,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美协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第五条美协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各专业委员会和分支机构,负责美协的具体工作。
三、会员管理第七条凡从事美术创作、研究、教育、组织、评论等工作,具有一定美术水平,承认本规章制度,自愿加入美协的个人,经批准可成为美协会员。
第八条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团体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加美协组织的各项活动;3. 获得美协提供的各种服务;4. 对美协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5. 享受美协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2. 积极参加美协组织的各项活动;3. 维护美协的合法权益;4. 按时缴纳会费;5. 享受美协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活动管理第十一条美协每年举办一次全国美术展览,评选优秀作品,并颁发奖项。
第十二条美协举办各类美术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会员的美术水平。
第十三条美协加强与国内外美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举办国际美术展览和交流活动。
第十四条美协出版美术刊物,传播美术知识,展示会员作品。
五、财务管理第十五条美协财务管理实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十六条美协会费收入用于协会的日常开支、举办活动、奖励优秀会员等。
第十七条美协设立财务监督机构,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安徽省美术家协会章程会员工作细则
安徽省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暂行规定本届理事会根据第六届全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中有关会员章节精神,特制订会员工作细则,并经主席团批准,供各市美协、大专院校、省直单位办理会员工作时参照执行.入会条件A、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加入本会:一、作品由中国美协主办的综合性展览获奖一次者;入选两次全国性单项展览其中一次获奖者;二、两年半一届的全省性综合美展,本人独立创作作品获一等奖一次者;获二等奖或三等奖一次另有本会主办的美展入选一次者;合作作品获一等奖以上一次,需另有独立完成作品一次者;作品入选三次以上本会主办的全省性美展者;入选五次以上本会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的系统性展览;三、由艺委会推荐,本会批准主办非会员的个人画展计作一次入会条件.四、市级美协主办的综合性美展获一等奖,计作一次入会条件。
满两次,不足三次者,可以下列条件作为补充:1、参加省级美展机会少的作品(如:壁画、雕塑、年画、宣传画、艺术设计、漫画、插图、连环画、儿童美术、装饰画等),但在省以上报刊发表、省级美术出版单位出版、社会公共场所采用,影响较大者(须附发表作品5R彩色照片,照片要清晰).2、其美术作品由国家、省级、市级美术馆或博物馆等艺术专业机构收藏、陈列。
3、市级美协为其举办个展,有较高艺术水平。
B、关于在特殊岗位的入会条件:一、从事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研究,有著作在省级以上出版单位出版,有论文在省级以上主要学术期刊(3000字)发表三篇,并具有中级以上相应职称者。
二、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工作,获编辑、讲师以上相应职称,并有作品参加我会主办的美展者。
三、多年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和创作,有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展览一次和省美展两次者.四、建筑美术、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方面,在省级以上该专业系统活动中获奖或入选两次。
C、关于重大贡献者的入会条件:一、在本会(包括各市美协、文化局)从事美术组织工作十二年;任市美协秘书长或相应领导职务,有显著组织活动能力,为出作品、出人才做出突出贡献者。
东莞 美术家协会 章程
东莞美术家协会章程东莞美术家协会章程是指东莞市美术家协会的规章制度,旨在明确组织的宗旨、任务和运作方式,推动当地美术事业的发展。
下面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东莞美术家协会章程的主题。
第一步:引言引言部分可以简要介绍东莞美术家协会的成立背景和意义。
例如,东莞美术家协会作为东莞市重要文化组织之一,致力于推动本地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保护和传承东莞地区的艺术文化,并为美术家提供一个交流和展示的平台。
接下来,文章会逐步介绍协会的宗旨、任务及运作方式。
第二步:协会宗旨在这一部分,文章会详细介绍东莞美术家协会的宗旨。
协会宗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推动东莞美术事业的发展:协会致力于促进东莞美术事业的繁荣,鼓励艺术创新,提高本地美术水平,提升东莞市的文化艺术影响力。
2.保护和传承东莞地区的艺术文化遗产:协会致力于保护和传承东莞地区的传统艺术表达方式和技艺,与当代艺术相结合,推动东莞地区的艺术文化独特发展。
3.促进艺术家交流与合作:协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组织举办各类艺术活动,如艺术家座谈会、展览会、学术研讨会等,以促进会员之间的互相学习和合作。
第三步:协会任务这一部分将详细介绍东莞美术家协会的任务。
协会任务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举办各类艺术活动:协会负责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展示作品的机会,展现东莞市艺术家的创作成果。
2.举办继续教育培训:协会将不断组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的学习活动,提供给会员们一个深造的平台,促进技艺的提高和艺术的创新。
3.出版和传播艺术成果:协会积极开展艺术作品的出版发行,组织编纂和出版相关文献和画册,以传播本地艺术家的优秀创作成果。
4.承办美术类项目:协会积极申请和承办美术类项目,如文化艺术展览、文化交流活动等,为东莞市的文化艺术发展增添活力。
第四步:协会运作方式在这一部分,将详细介绍东莞美术家协会的运作方式。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会员资格及权益:协会规定了会员的资格要求和限制,明确会员的权益和义务。
桂林美术家协会章程范本
桂林美术家协会章程范本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XXX市青年美术家协会。
英文名:HUAIAN YOUTH ARTIST ASSOIATION,缩写名:HAYAA。
第二条本协会由XXX市从事美术创作、研究青年自愿组成地方性学术研究社团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党文艺路线、方针、政策。
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振兴美术事业而贡献力量;主动组织动员青年美术人才,发展新生美术力量。
第四条本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XXX市民政局,本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共青团XXX市委。
本团体接收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能够依据工作需要设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组成部分,不含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负担。
第六条本协会住所是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美术协会章程
美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旨在规范和管理美术协会的组织、活动和运作,促进会
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美术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
美术协会是一个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独立运作。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美术协会的全体会员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
美术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协会的日
常管理和重要事务的决策。
第五条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理事会成员组成主
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六条
协会设立工作组,负责协助理事会进行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组织。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各项活动、交流与合作的权利,有权提
出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
协会会员应当爱护协会形象,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协
会活动,并为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
协会会员有权参与理事会选举,有权监督协会管理和决策的公正与合法性。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第十一条
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透明和合规。
第五章:章程修改
第十二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决策,并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批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美术协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美术协会的章程,特此制定。
日期:年月日
美术协会主席团签字:
主席:
副主席:
秘书长:。
丰县美术家协会章程
丰县美术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性质与任务第一条:丰县美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丰县美术家、美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县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美术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本会在中共丰县县委和县文联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繁荣和发展我县美术事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及文化大县的建设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本会为丰县文学文艺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本会对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能。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广泛团结美术界人士,密切与会员的联系,加强对会员的业务指导,为会员的学习和创作创造条件,及时听取、反映会员的建设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政府各项法规。
按照自身特点,开展美术、学术、教育等方面活动。
第五条:本会鼓励和组织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专业知识;有计划地组织会员深入生活;鼓励会员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艺术水平,努力推出富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艺术作品及学术成果;支持会员从事美术教育,培养美术人才。
第六条:本会积极参加全国、省、市美术家协会和县文联举办的文艺活动,加强与兄弟市、县及港、澳、台地区美术团体的联系与交流。
第七条:本会积极开展对外美术交流及友好联谊活动。
第二章会员第八条:凡赞成本会章程,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教育及工作方面有一定成就者,均可提交会员登记表、2张同底1吋或2吋照片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理事会或主席团根据吸收会员的工作细则审批后,方为本会会员。
凡属国家、省、市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在本县者,均为本会当然会员。
本会会员符合申请加入市级以上美术家协会会员条件者,须本人提出申请,上报本会,由本会理事会或主席团审定、推荐。
东莞 美术家协会 章程
东莞美术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团结东莞市美术创作工作者,促进东莞市美术事业的发展,培养和推广美术人才,提高美术创作水平,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美术文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东莞美术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依法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全市美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协会为地方性美术团体,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艺术方向,积极推动东莞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美术工作者,促进学术交流,加强创作研究,推动美术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协会的任务是:组织美术创作活动,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举办美术展览、艺术讲座等活动;参与美术教育工作,培养美术新秀;积极传承和弘扬优秀的美术文化。
第六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促进会员的创作研究,提升整个美术行业的声誉。
第二章会员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资深会员两类。
第八条普通会员是指对美术事业有较大爱好和一定创作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士:1.在东莞市从事美术相关工作或热爱美术创作的个人;2.在东莞市拥有美术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第九条资深会员是指对美术事业有杰出贡献的会员,由协会推荐产生,并经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投票通过的人士。
第十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应填写入会申请书,由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会员证,并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文化艺术活动;2.参与协会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4.有权参加协会选举,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2.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为协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章组织第十三条本协会设立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召开时,协会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
嘉兴市南湖区美术家协会章程
嘉兴市南湖区美术家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嘉兴市南湖区美术家协会(简称南湖美协)。
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区从事美术工作与美术业余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学术性、非营业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文化建设、文化小康、精神小康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南湖区文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南湖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一)本会按照美协特点积极发展美术创作、理论创作;(二)本会按照全国、省、市美协入会条件,积极推荐会员入会;(三)本会积极发展培养热爱美术事业的个人、团体会员入会;(四)组织会员进行艺术交流及举办会员作品展览;(五)组织本地区公益美术活动;(六)组织跨地区及国际性的美术交流,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七)举办全国性的美术大赛。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及团体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作品参加过区级美术展览三次或市级以上美协举办的展览一次以上(含一次)者;(四)凡属我区内的中国美协会员和省、市级美协会员,本人自愿均为当然会员,但也须履行入会手续。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四)凡与美术有关或乐意扶植南湖区美术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填写入会表格,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和监督权;(五)团体会员享有会员同等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青年美协章程.doc
xx市青年美术家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xx市青年美术家协会。
英文名:HUAIAN YOUTH ARTIST ASSOIATION,缩写名:HAYAA。
第二条本协会由xx市从事美术创作、研究的青年自愿组成的地方性学术研究的社团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
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振兴美术事业而贡献力量;积极组织动员青年美术人才,发展新生美术力量。
第四条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共青团xx市委。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六条本协会的住所是江苏省xx市清河区交通路71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会员进行学术探讨、交流,促进青年美术队伍的发展和理论及创作水平的提高;举办各种类型的展览,提高“书画xx”的影响力;(二)本会对全市各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驻军单位青年画家及本会会员有组织、联络、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责;(三)开展公益活动, 积极组织和支持全市广大青年开展绘画艺术的学习和创作活动,努力发现和培养美术创作、理论、编辑、教育、组织等方面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四)重视、支持基层书法组织和群众性书画活动,促进绘画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加强与省内外美术界及其他组织的联系与协作;(五)积极配合团市委及其他有关部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个人提出申请,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批;(三)会员年龄须在45岁以下;有突出才能者年龄适度放宽;(四)本人作品须入选由本协会主办或市级及以上美协主办的美术展览一次;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作品一篇以上者;(五)从事美术史论和美术理论研究,有着较高水平并有著作出版者或有相关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两篇者。
美国亚洲美术家协会章程
美国亚洲美术家协会章程Asia Artists Association of USA第一章总则(一)美国亚洲美术家协会(简称“亚美协”Asia Artists Association of USA)。
(二)“亚美协”是由亚洲各国热衷于艺术事业的艺术家,著名学界专家组成的国际艺术联合体。
(三)“亚美协”的宗旨是:弘扬、促进国际间艺术交流,提高人类文明健康风尚、实现平等开放艺术空间。
(四)“亚美协”在美国纽约州注册编号:“F06071900051W”。
(五)本会为非盈利性质的艺术机构,接受联邦政府机关对专项艺术赞助资金管理监督。
(六)“亚美协”办公总部设于美国纽约。
(七)“亚美协”决定在中国北京设代表机构(中国北京分会和北京代表办事处)。
第二章工作范围(一)开展促进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邀请各国艺术家和艺术团体来美友好访问。
(二)组派个人和单位应邀举办各类美术展览,学术专题研究会等,并免费提供展览活动的场地,开拓各类艺术家互访的平台。
(三)奖励对艺术创作有实质贡献的美术家个人和单位,并推荐进入美国各地的艺术交流活动及国际艺术博览会和拍卖会。
第三章会员(一)凡拥护“亚美协”章程,在弘扬人类文化事业有卓越贡献的美术家、学者、文化企业家自愿申请加入“亚美协”活动单位和个人,由常务理事会受理,本会批准。
(二)提交入会申请书,由常务理事会授权各国分会、代表处、办事处核发证书。
(三)本会会员有获得各项活动的优先权,并对本会拥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组织机构(一)本会的主席、名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理事及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为世界文化艺术的交流做出卓越贡献的实力艺术家,对文化艺术事业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家。
(二)纽约总部常务理事会决定各国机构聘任,任免,对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及修改章程。
第五章资产管理(一)本会经费来源、会费及联邦政府专项艺术基金资助和开展展览活动服务费、社会捐助、利息等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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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术家协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组建原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2. 努力提高美术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3. 鼓励和帮助会员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精神风貌;
4. 着眼于世界艺术文化发展的前沿,继承和发扬优秀美术传统,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
举办各种形式的美术展览和评奖活动。
提倡体裁、题材、艺术形式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
5. 对优秀的创作成果、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在组织、教育、编辑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6. 努力加强美术理论建设,积极开展美术评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正确导向;
7. 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的思想水平和学术水平;发现和培养美术创作、理论、编辑、教育、组织等方面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8. 遵循艺术规律,发挥专家优势,提高学术水平,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艺术委员会,下设美术各门类艺术委员会;
9. 增进与港澳地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美术家的联系、交流与团结,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10. 推进中外美术交流,积极参加和开展国际美术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与世界各国美术家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努力为世界美术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条:会员的设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全省各相关团体,凡赞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章程,提出申请并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
2. 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赞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章程,经本人申请或会员推荐,、履行手续后,可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术家协会会员;
3.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会:
(1)从事美术创作,作品入选市级以上美术展览,累计满两次者;
(2)从事美术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水准并有著作出版者;
(3)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美术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成绩卓著者;
4. 会员有遵守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章程、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任务、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活动、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权益、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有对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5. 会员有即会自由,会员如严重违反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章程或因违法犯罪、触及刑律,经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领导机构讨论决定,可取消其会籍;
第三条:理事会的设置
·福建青年美术家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福建青年美术家协会理事会其职权是:
1、决定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福建青年美术家协会章程》;
4、选举产生领导机构;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在日常工作中,由理事会负责执行福建青年美术家协会的决议。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秘书处行使其权力;福建青年美术家协会理事会的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特邀产生;
·之后的理事候选人由理事会按商定名额提名,由福建青年美术家协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理事会确认通过;
·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秘书长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主席团;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下设副秘书长及驻会秘书若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设顾问及名誉主席若干名,由主席团聘请。
顾问不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协具体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