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况说明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情况说明
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事务所承办
案,律师事务所接受指派后,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律师承办案。
律师于年月日在看守所会见案的受援助人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司法部令第124号)的规定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三)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五)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经会见,受援人的情况符合受援人属于以上。
现根据相关规定,现终止对受援人的法律援助,特此说明。
受援人:承办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