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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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公司里,总会碰到一些重大事情,比如说要收购新公司、推出新产品或者是改动战略方向。

这些事儿可不是小事,一不小心就可能引起一阵风波。

所以,今天咱们聊聊“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这个听上去很正式的东西,实际上也没那么复杂,咱们可以轻松地来聊聊。

首先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是一个简单明了的流程。

就像咱们平常聊天,遇到啥大事儿,总得跟朋友们说一声对吧?在公司里也是,特别是那些可能影响到公司未来的决策,得先报告上去,让高层知道情况。

你想啊,如果你家猫子病了,你不告诉家里人,结果大家一起商量周末去爬山,那可真是笑话一桩。

这个制度就是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

想象一下,老板们坐在办公室,突然有人推门进来,兴奋地说:“我们要去收购一家大公司!”嘿,这事儿可不简单。

老板听了当然得问:“你调查清楚了吗?这家公司背景如何?”在这个时候,如果有个请示报告,能把所有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讲清楚,那不是省心不少?报告不光是罗列数据,更得把事情的影响、风险、机会全考虑到,才算齐活。

说到这个,请示报告可不能随随便便写写就了事。

咱们得把这些信息整理得明明白白。

比如说,收购那家公司的理由是什么?市场前景怎样?如果没有详细的分析,老板肯定不乐意,这可不是在讲故事,得有实打实的数据。

你想,谁也不想当傻瓜,听信那些光说不练的空话。

再说了,写报告的时候,咱们还得把语气搞得亲切点儿,别让人觉得你在开会打瞌睡。

用一些简单易懂的语言,让人一看就明白,不至于让人读到一半就迷糊了。

偶尔加点幽默,像是讲个小笑话,能让气氛轻松很多,毕竟大家都是人嘛,压力大了,心情好一点,工作效率也会跟着提升。

这个请示报告可不仅仅是向上汇报,大家都知道,沟通是相互的。

报告完了,老板也得给出反馈,别让人觉得像是丢了个石头就不管了。

你想,领导说:“好吧,我觉得这事儿不错。

”那种感觉简直就像过年时收到了压岁钱,心里美滋滋的。

哪怕是小小的赞美,都能让人干劲十足。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随着集团规模实力的不断壮大,特别是在集团构架调整后,集团各工厂、公司现已遍布青岛周边、全国各地,所以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便是集团宏观了解和掌握基层生产经营运行动态的有效手段之一。

为了更进一步便于集团宏观掌握情况,根据集团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重大事项予以报告的若干规定》,按照集团相关要求,特对各生产厂、部门发生的重大事项制定以下报告制度:
一、报告原则:
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各工厂、部门在日常工作、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发生的重大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公司办公室予以报告的制度。

各生产厂、部门对本单位的紧急重大事项的处置和报告负责,并严格遵循“及时准确、轻重缓急、全程办理、指挥协调”的原则,认真、细心、快速、果断的做好报告工作。

二、报告内容:
1、公司各生产厂、部门在日常工作、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停产、限产、公休情况、开产情况、人员情况、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除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汇报外,必须及时填写《报告通知单》报公司办公室。

2、公司各部门对新闻媒体的采访及涉及到本单位的新闻报道等重大事宜,以及在现实生活、各种媒体、虚拟网络当中发生的诋毁双星形象、影响名牌声誉等重大事宜,对于任何行为的参观考察,都要提前填写《报告通知单》报公司办公室。

三、报告方式:
所有的《报告通知单》以附件样本格式进行填写,以最短时间报出为时限要求,凡重大紧急事项按规定应上报而出现瞒报、迟报、谎报、误报,且因报告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制度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制度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制度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制度是国有企业内部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报告流程,确保企业重大事项得到及时、科学、合理的决策和报告。

以下是一个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制度的示例:一、总则1.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报告流程,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涉及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组织机构、人事任免等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事项。

二、决策机构与职责1.企业设立董事会,负责审议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董事会由企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2.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3.企业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企业管理层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企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三、重大事项范围1.发展战略规划: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等。

2.生产经营:包括重要合同的签订、生产计划的安排、产品质量控制等。

3.财务状况:包括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融资安排等。

4.组织机构:包括企业治理结构的调整、部门设置与调整等。

5.人事任免:包括企业高管人员的聘任、解聘、考核等。

四、决策程序与报告要求1.对于重大事项,相关部门应当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编制详细的方案和报告,提交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

2.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决议应当记录在案,并由参与表决的董事或委员签字确认。

3.重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当及时向企业监事会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披露。

4.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项,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监督与处罚1.企业监事会负责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报告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反映并提出处理建议。

(完整版)国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的暂行意见(完美版)

(完整版)国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的暂行意见(完美版)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的暂行意见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权益,根据《****》等有关规定,确定建立*******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

为此,特制定本意见。

一、报告、备案的范围本意见所称企业,是指由******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重要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适用本办法。

二、报告事项(一)改革改制类1、企业重组、股份制改革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和变更注册资本;2、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3、企业资产(股)权转让;4、企业下属企业的资产转让;5、重组、改制、兼并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二)抵押担保类1、企业对权属全资、控股子企业担保和抵押;2、企业对权属全资、控股子企业以外的企业、单位提供担保和抵押;3、企业决定的担保事项及其子企业的担保情况。

(三)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类1、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2、企业职工薪酬提取方案;3、企业工资总额年终清算方案;(四)企业经营管理类1、企业年度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草案;2、企业确定或变更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和运用计划;3、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企业申请使用国有资产收益用于资本性支出;5、企业对外投资;6、大额捐赠、重大资产租赁、大宗物料采购。

(五)企业资产处置类1、房屋、土地使用权、车辆以及单项处置资产5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2、企业改制、清产核资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3、重要财产损失。

以上事项经须企业党组织会议把关定向后,再提交董事会(没有董事会的通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以《申请》文件(格式见附件3)形式报*****集团有限公司审批。

(六)企业人事管理类1、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及编制基本情况;2、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编制的调整和撒销事项;3、企业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4、企业用工录用方式、薪酬待遇。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我们已经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现将该制度内容进行详细报告如下:一、背景和目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通过该制度,能够加强对于重大事项的领导决策,提高公司内部的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影响公司核心业务的调整或改革;2. 定义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发展方向的决策;3. 涉及财务风险或其他重大风险的决策;4. 涉及资产重组、合并收购或重大投资的决策;5. 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声誉的决策;6. 其他被公司管理层明确认定为重大事项的决策。

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流程1. 重大事项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撰写请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项背景、分析和影响、可选方案、风险评估等。

2. 请示报告应提供给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查。

部门负责人应对请示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3. 完成初步审查后,相关负责人应将请示报告上报至公司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应对请示报告进行综合评估,并做出决策。

4. 决策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责任人应根据决策结果采取相应行动。

5. 相关决策及执行过程应记录并备存档案,以备查阅和对决策结果进行评估。

四、效益和风险控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能够实现以下效益:1. 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的评估,降低决策风险;2. 提高公司内部决策过程的效率,减少决策时间;3. 保证决策的透明度,提高决策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4. 提升公司内部各级管理层的决策能力和责任意识。

然而,必须注意的是,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1. 部分关键信息的获取和披露可能受到限制,影响决策的全面性和准确性;2. 决策过程中可能受到个人主观意识的影响,导致决策结果偏离公司整体利益;3. 决策结果可能受到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的影响,无法完全预测和控制。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2020年4月19日**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 总则一、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 确保集团公司在有关管理政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 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经营风险, 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信息沟通范畴内的例外事项。

具体指: 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其它重大事项。

三、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司承包经营的企业( 以下简称为”下属企业” ) , 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

( 二) 组织保证四、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

五、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对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传送及存档工作; 并负责有关处理意见的反馈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等工作。

( 三) 重大事项的范畴及报送程序六、突发事项的内容及报送程序:1、事项内容⑴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突发性审计或调查;⑵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或经济处罚, 且处罚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⑶将或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

⑷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或监控不力而导致的有关个人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重大违规违纪事件;⑸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企业资产损失金额达人民币8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⑹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愈后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伤亡事故;⑺发生各类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或产品遭到客户拒收的情况, 损失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⑻其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 或可能有) 重要影响的事项。

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凡出现上述突发性事件, 下属企业须于事发当日口头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并于事发2日内填报《集团下属企业突发事项快报》( 见附件一) , 事项完毕后须将处理结果按《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表》( 见附件二) 填报集团公司, 有必要报送详细说明资料的事项应另文上报。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有限公司xx经理部。

1、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项目部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1、全体员工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 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

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

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五、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人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

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企业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企业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企业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 前言本文档旨在规定企业内部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公司高效运营和迅速应对重大事件。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部门和员工。

2. 定义- 重大事项:指在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声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问题或决策。

- 报告:指将重大事项及其相关情况提交给适当的管理层或决策机构。

3. 报告程序3.1 识别与评估重大事项任何员工在发现可能属于重大事项的情况时应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

上级经过初步评估后,可以决定是否将该事项纳入重大事项范畴。

3.2 事项报告- 当重大事项被确认时,直接上级应尽快向适当的管理层提交事项报告。

- 事项报告应包括事项的详细描述、产生的影响分析、可能的解决方案和建议等内容。

3.3 报告审批- 管理层收到事项报告后,应进行审查和评估。

- 管理层可要求补充信息或进行进一步调查,以便做出准确的决策。

- 管理层应及时对事项做出决策,并将决策结果通知相关人员。

4. 公开与保密4.1 公开性原则- 公司鼓励透明和及时的重大事项报告,以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了解和应对可能的风险。

- 对于影响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管理层应采取适当的公开措施,如发布公告或通知。

4.2 保密原则-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专有技术或个人隐私等信息的重大事项,管理层应严格保密,并仅限于必要的内部人员。

5. 监督与纠正措施5.1 监督- 公司内设独立监察机构负责监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向管理层报告有关发现和处理的情况。

5.2 纠正措施- 对于故意隐瞒或误报重大事项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雇等。

6. 培训与宣传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推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在公司内部宣传中强调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7. 生效与修订本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如需要对制度进行修订,应经公司高层管理层批准,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发布修订通知。

以上为企业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够积极遵守和执行,以确保公司稳定发展和健康运营。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是指企业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资产收购、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交易等事项。

由于重大事项涉及的金额大,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影响大,根据集团公司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中报和年报信息披露内容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大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是指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的。

公司应当披露在报告期内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包括进展情况或审理结果及对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是指涉及重组或12月内累计金额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收购、出售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上;收购、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100万元以上;收购、出售资产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

公司应当披露在报告期内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的简要情况,说明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重大交联交易是指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交易,涉及的金额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高于100万元。

公司应当遵循如下规定,分类披露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 购销商品、提供劳务交易应披露:交易总金额及占同类交易总金额的比例;在前一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披露过的有关协议在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结算方式及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可以获得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的,应披露市场参考价格,实际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关联方之间存在大额销货退回的应予说明。

2 资产收购、出售交易应披露: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若有)、市场公允价值(若有)、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和规范XXXXXX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公司重要信息,妥善做好重大事项处理,切实提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督办。

本制度适合公司各部门。

本制度所指重大事项包括:(一)中央及省、市级以上领导视察、检查、指导公司工作情况;(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落实集团公司、公司的重要决定、文件、会议精神;(三)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四)重大突发事件。

主要指公司的重要社情动态、重要灾情及其它突发紧急情况,包括集体上访、游行、非法集会、冲击电力企业、破坏电力设施等影响电力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五)企业基本建设及重大技术改造的立项;(六)列入年度计划的重要生产项目和非生产项目安排;(七)企业外包项目安排,包括:工程施工、大修技改、科技环保、小型基建、外委维护等;(八)企业重大采购、订货项目安排,包括:确定主要设备型号,选择物资、材料和燃料生产厂家,以及订货和采购等项目安排;(九)公司将要决策、实施的事项且与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和上级规章制度有悖的情况;(+)涉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等重要岗位干部任免;(十一)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十二)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资金筹措、利润分配方案确定、资产重组、资本运作、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对外担保、资产处置、坏账损失处理以及对外赞助、公益性捐赠事项等;(十三)上级单位和领导以及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进展及完成情况; (十四)主办或承办有重要影响的会议及活动;(十五)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各部门主任(包括主持工作副主任)以上领导出差、出国等;(十六)影响公司形象、声誉的重要事件;(十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重大事项原则上均以书面形式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报告应准确、详尽,要第一条项管理工作, 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说明重要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处理情况等,并指定专人保持联系,及时续报情况。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 背景为了保证公司重大事项的及时披露和有效管理,建立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重大事项的获取、上报、审批和跟踪流程,以便公司能够及时做出决策,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定义公司重大事项指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或者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收购、兼并或分立事项;- 公司业务重大调整或停止的事项;- 公司法律诉讼、仲裁或重要合同纠纷的事项;- 公司高层管理层任免或变动的事项;- 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意外的事项;- 其他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 报告流程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信息获取当公司内部或外部涉及到可能涉及到重大事项时,相关员工应立即向其直接上级报告,并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

3.2 上报审批直接上级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将报告上报到公司董事会或指定的决策机构。

上报材料应包括事项的重要性、影响范围、应对措施等相关信息。

3.3 审查决策公司董事会或指定的决策机构收到报告后,将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和决策。

审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事项的影响、风险和可行性等因素,并及时作出准确的决策。

3.4 报告跟踪一旦决策作出,公司应设立相应的报告跟踪机制,确保决策的执行和效果的监督。

相关人员应定期向决策机构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并报告任何可能影响决策效果的新情况。

4. 保密和披露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涉及到公司的敏感信息,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

同时,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规定,及时对重大事项进行披露,以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5. 相关责任和处罚对于故意隐瞒或谎报重大事项的人员,公司将根据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其他事项任何与本制度相关的事项,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解释。

以上是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旨在确保公司对重大事项做出快速、准确的反应和决策,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在企业或组织中,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信息或决策进行报告的一种制度。

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级领导可以及时了解到组织内部的重大事项,并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和解决问题,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下面将详细阐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本流程、作用以及如何实施。

一、基本流程1.发现问题:指的是组织内部或外部出现了一些与组织运转和发展相关的重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问题、人事问题、市场问题、法律问题等。

2.初步分析:在发现问题后,相关责任人要对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明确问题的性质、影响范围、可能的原因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3.报告上级:一旦问题经过初步分析后被认定为重大事项,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层进行报告,提供详细的问题描述、分析结果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4.跟踪解决:上级领导收到报告后,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问题的调查和解决,同时要保持与责任人的沟通,了解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

5.总结整改:问题解决后,要对整个过程进行总结,明确问题发生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法,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作用1.及时提醒上级领导: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关责任人可以及时向上级领导层汇报重大问题,提醒上级领导关注并参与问题解决,防止问题扩大或失控。

2.有效沟通协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促进组织内外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流通和问题解决的合作,提高组织的整体运作效率。

3.提高决策效果: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级领导可以及时获取到相关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从而更加准确地评估形势,做出正确的决策,降低风险和损失。

4.推进问题解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整改,在问题发生后能够快速反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问题持续蔓延、影响到整个组织的正常运作。

三、实施方法为了确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法:1.明确责任人:对于不同类型的重大事项,明确相应的责任人,指定其负责报告和解决该类问题。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使集团领导班子及时、全面掌握各部门、子公司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有关重大事项,为集团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合理分工提供必要信息,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包括:各部门、子公司、项目部生产经营场所日常办公、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对外合作、外出学习考察和对接工作、新闻宣传、人员管理、重要活动、信访维稳等有关事宜。

(一)安全生产事故。

包括:各单位办公、经营场所发生的危及公共财产安全、集团财产安全、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以及各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对外合作事宜。

各子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开拓市场等需向集团报告的事宜。

子公司业务人员拓展业务、对外签订合作协议等需向子公司领导班子报告的有关事宜。

(三)外出学习考察和对接工作事宜。

子公司有关人员未经集团统一安排,赴外学习考察和对接工作有关事宜。

(四)新闻宣传事宜。

子公司向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接受采访,以及召开各类推介、公关、学习培训等重要会议有关事宜。

(五)人员管理事宜。

各单位干部职工涉嫌违法违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违反集团规章制度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对集团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事项。

(六)重要活动事宜。

各子公司、项目部迎接上级调研、检查、观摩等事宜。

需要集团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七)信访维稳事宜。

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员工上访、游行、非法机会等事件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生产经营场所权益纠纷,项目建设单位地企纠纷,商业合作纠纷等有关事宜。

第三条重大事项的报告原则:重大事项报告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

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能事前报告的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 事后及时补报。

关于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集团各公司、各部门:为易于集团领导及时掌控各公司、各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进展和新问题,提升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预见性,去年11月底,总裁办公室就创建关键性事项报告制度公布过专门通告,对关键性事项报告的主体、范围、方式等展开了明晰。

从一个时期的继续执行情况看看,多数部门对此项工作存有较好的重新认识和注重,并按通告建议及时上报了有关事项,但仍存有少数部门未按通告建议认真落实。

为二要大力推进该项工作的实行,根据集团主要领导的命令,现就贯彻落实关键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提出如下意见: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集团实行科学管控的有效手段,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对此要有高度认识,同时,在单位内部也要建立起相应的信息网络,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息体系面面俱到,疏而不漏。

2.对照建议,狠抓落实。

一就是必须选定专人做为信息联络员,负责管理与总裁筹办日常工作的交会;二是对各类事项必须严苛按时、按格式呈报,严禁迟报、虚报、乱日报;三就是强化信息处理工作,关键信息单位负责人必须存有分析和处置建议,对董事长的重要批示必须存有全面落实情况的意见反馈。

3.严格责任,确保成效。

重大事项的报告情况是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指标,未按制度要求报送重大事项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于:关键性信息处理单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信息名称上报部门信息来源详尽内容关键性事项(信息)处置单报送人报送时间编号:辅助信息(如有)处理建议总裁办意见董事长批示批示执行情况反馈注:本表总裁办统一编号;经部门执行后,复印一份留存总裁办;表式可根据文字内容自行调整大小。

公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规定了对公司发生的重大安全事项及时报告和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告内容:
1. 重大安全事项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
2. 事发原因和责任方的初步判断;
3. 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情况;
4. 相关证据和目击证人的情况;
5. 对公司安全带来的威胁和风险进行的评估;
6. 其他需要报告的相关信息。

二、报告程序:
1. 事发单位或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并进行调查和核实;
3. 核实后,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告公司负责人;
4. 公司负责人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和决策,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5.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上级单位等报告。

三、报告要求:
1. 报告要及时,通常要求在发现安全重大事项后的24小时内报告;
2. 报告要准确,内容要详实,不能隐瞒事实,不能夸大事实;
3. 报告要完整,必须包含所需的全部信息;
4. 报告要遵循层级制度,按照公司内部的规定传达。

四、保密性要求:
1. 在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和资料必须严格保密;
2. 只有在需要的时候,经过合法授权,才能向其他人员透露相关信息;
3. 如需向外界披露,必须获得公司领导的批准。

总之,公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规范的报告程序和要求,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重大安全事项,保障公司的安全运营。

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1. 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2. 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第二十四条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单笔金额:1. 单笔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0.5%以上的;2. 单笔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的;3. 单笔金额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的;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第二十六条公司更改、增加或缩小经营范围..第二十七条公司以公司整体房产含有单独产权证明的单处房产对外招租、出租三个月及其以上者..第二十八条公司对经营布局超过其经营面积10%以上含10%的调整..第二十九条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增减部门设置..第三十条公司管理岗位的增减设置、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第三十一条公司重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变革..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应于当天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三十二条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第三十三条发生服务事故、创建事故、三信事故及重大差错等..第三十四条公司财物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损失..损失金额标准同上“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所规定之标准第三十五条有损公司整体形象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及后果的事宜..第三十六条公司涉及法律诉讼..第三十七条接受外部审计、财税、工商、质检等监管执法部门的稽查需报告的事项..第三十八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第三十九条其它应报告事项..第五章请示报告的程序及责任第四十条请示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应在报告的材料中表明经管层人员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加盖公司公章及由主报告人签名;同时由该公司总经办综合部备案涉及机密的可封存备案..第四十一条对须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的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请示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回复..第四十二条对属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予以回复..第四十三条集团公司如认为必要;对请示及报告事项可以要求主报告人进一步报送有关详细资料..第四十四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为集团公司总经办..第四十五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将报告封存并注明收件人报集团公司总经办或直接报集团公司领导;但应在集团公司总经办备案..第四十六条请示及报告事项也可采用电子文档或传真的形式..第四十七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及个人应对报告内容予以保密;否则将追索其包括行政、经济、民事及刑事在内的所有责任..第四十八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的;集团公司按权限划分给予指责与警告;同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对因此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效益下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必要的赔偿..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九条为各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五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审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概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防范和控制企业内部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和危机,以及提高企业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该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制度之一,必须得到企业内部高层领导及所有员工的高度重视和认可。

二、重大事项包括哪些1.影响公司全年利润超过5%的重大财务报告事项。

2.影响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的重大决策或者举措。

3.影响公司重要客户或者供应商的变动。

4.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的重大事件。

5.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运营和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事项报告的程序当企业发生重大事项时,需要有相关人员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报告:1.当事人立即报告给直接主管领导2.直接主管领导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上级或者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小组。

3.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小组对报告进行复核和分析,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汇报。

4.公司高层领导进行决策,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5.公司内部及时向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通报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

四、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1.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并落实重大事项的报告程序。

2.企业内部所有员工要严格依照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如实反映重大事项,以便企业高层管理层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所有参与重大事项报告的人员都要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和信息,避免泄露。

4.重大事项报告小组的功能是负责对重大事项报告进行复核和分析,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汇报,并推动相应决策的制定和执行。

以上是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企业应该认真严格执行该制度,避免因为重大事项的疏漏而导致的风险和危机,保护企业及投资人的利益。

2024年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4年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4年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针对安全防范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处理,企业要建立相关的报告制度,制定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以确保安全工作的全面覆盖和精确应对。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报告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财务、安保等相关人员。

三、重大事项定义在本制度中,所谓〃重大事项〃指对公司及其员工、客户、资产、环境等有重大潜在或实际危害的事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疾病或其他不可低估的危害。

2.导致或可能导致公司财物、环境等资源的重大损失。

3.涉及法律、道德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其他符合公司管理层认定的重大事项。

四、报告处理流程1.发现重大事项的员工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直接主管报告。

2.直接主管审核事项是否涉及重大问题,如认为涉及重大问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3.上级主管在审核事项是否属于重大问题后,应定期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对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派遣专门的小组进行案件调查。

4.在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上,召集各相关部门,必要时还可邀请外部专家参加,并制定下一步任务,并根据调查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拟定完善的解决方案。

5.根据应急预案,立即组织行动,采取必要措施,使事态得以得到有效控制,最终解决问题。

五、责任和权利1.重大事项发生后,直接主管应负责对事项进行审核和报告,必要时应向上级主管汇报。

2.上级主管应对事项进行深入研领口分析,并派遣专门的小组进行案件调查,确保事态得到彻底解决。

3.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流程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安全防范工作的全面覆盖和精确应对。

4.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安全隐患,加强对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果断地处置。

六、监督和评估1.公司领导应对本报告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对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和安全事件调查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报告制度

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了提高公司运转效率,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 加强对集团公司内重大事项的了解、协调和处置,确保政令畅通,实现公司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制度化,推进公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

第二条报告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

第三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内容:1.外出调研、考察、学习培训: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主要负责人参加重要会议、讲座、外出调研考察、学习培训、参观等。

2.重大工作、商务谈判、重要活动: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近期重要工作部署、经营安排、重大商务谈判、对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大型活动以及《集团公司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团公司集团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经营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重大工作、商务谈判、重要活动灯3.重要工作事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字汇总上报;半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年度工作阶段目标完成情况等。

4.人力资源相关重要工作: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各子公司招聘、培训、薪酬、社保、重要岗位人员调动、离任等事项要按照集团公司集团人力资源相关程序报告审批备案。

5.安全管理:主要包括管辖范围财产、人身、车辆及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已经发生的或潜在的维护检修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

6.个人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公司本部工作人员,下属各公司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请休假、生病、结婚、生育、家庭重大变故、突发困难、个人辞职、违纪违法、出国出境等。

7.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报告程序及相关要求1.重大事项报告由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主要负责人逐级报告,首先向集团公司主管(分管)领导报告,主管(分管)领导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2. 重大事项报告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口头报告,事后再补书面报告。

报告要求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报告重大事项的详细情况、事件原因、调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处理结果及后续事项。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总则一、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确保集团公司在有关管理政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二、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信息沟通范畴内的例外事项;具体指: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三、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司承包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为“下属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二组织保证四、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五、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对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传送及存档工作;并负责有关处理意见的反馈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等工作;三重大事项的范畴及报送程序六、突发事项的内容及报送程序:1、事项内容⑴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突发性审计或调查;⑵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或经济处罚,且处罚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⑶将或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⑷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或监控不力而导致的有关个人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重大违规违纪事件;⑸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企业资产损失金额达人民币8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⑹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愈后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伤亡事故;⑺发生各类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或产品遭到客户拒收的情况,损失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⑻其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或可能有重要影响的事项;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凡出现上述突发性事件,下属企业须于事发当日口头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并于事发2日内填报集团下属企业突发事项快报见附件一,事项完毕后须将处理结果按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表见附件二填报集团公司,有必要报送详细说明资料的事项应另文上报;七、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1、事项内容⑴企业发生经营范围以外的经济业务;⑵企业作为仲裁申请人或诉讼原告的仲裁及诉讼事项;⑶未纳入集团信贷计划或未得到集团授权的融资行为;⑷企业未能清偿、金额达该企业净资产的10%以上的到期债务;⑸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赠与、承包、租赁、特许权等合同的订立;⑹企业内部出台重大福利政策住房、购车等免息贷款或员工中长期培训等;⑺其它需经集团批准事项;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上述事项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能实施,下属企业须于事前向集团公司报送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有关请示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属较为紧迫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指派专人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事项完毕后须将处理结果按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表见附件二填报集团公司,有必要报送详细说明资料的事项须另文上报;八、其它重大事项1、事项内容⑴可能发生的、给企业经营带来金额达其净资产5%以上的各种潜在亏损风险;⑵企业的其他股东方或重要客户有可能发生重大诉讼或面临倒闭等重大风险;⑶其他股东方将持有的本企业股权转让和股权质押行为;⑷对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一定影响,涉及金额达该企业净资产总额5%以上的合同订立、变更或终止的行为;⑸非集装箱企业中,由于产品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生产能力利用率不足70%的情况;⑹企业待料停工天数或因主要设备事故导致的停工天数达5天以上;⑺企业所在地发生重大政策变动税务、外汇、海关、劳动人事政策等或企业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由此而导致的对企业经营的正面或负面影响;⑻已列入地方政府财政、税收等支持的项目,每一项目涉及获取优惠金额达人民币20万元以上;⑼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或取得权威机构认证的项目或个人;⑽企业组织架构的重大变动及重大人事任免总经理助理级以上:⑾在新产品开发、新材料运用以及技术、工艺等方面的重大突破或革新;⑿开发并申报成功的专利、工业产权等项目;⒀其他重要事件;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上述内容属于仅须知会集团公司的事项,下属企业须于次月5日前按附表二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月报的有关要求填报;如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须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下属企业再另文详报;四有关要求九、如出现本表未列明的、可能对下属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下属企业责任人须根据事项性质予以上报;十、集团公司有必要在事项进程中进行跟踪了解的事项,可指派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下属企业有责任提交事件进展、分析和有关统计报表等资料;十一、直接受表部门:凡出现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下属企业须直接报送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并根据事项性质抄报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十二、须报经下属企业董事会的重大事项,下属企业须知会集团公司管理部后方可报送;十三、重大事项报告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若情况紧急或事态较为严重,必须于事件发生当日直接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作口头汇报;同时按上述规定程序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补交书面报告;十四、下属企业提交的突发事项快报、重大事项汇总简表,如需附有相关说明性或附注性资料,下属企业应及时、全面地予以提供;十五、下属企业责任人应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隐匿事件的真相和全貌;五罚则十六、若出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由集团公司管理部视情节轻重对企业责任人予以处罚或处分,情节严重者集团公司将对企业责任人进行撤职处理;十七、作为集团委派的重要干部,企业财务经理有责任督促企业总经理按照本制度要求报送有关重大事项,若企业总经理对有关重大事项按住不报或隐匿有关事实,企业财务经理在知情并催促总经理无效后,有责任单独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汇报,否则,一旦出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财务经理将要承担连带责任;六附则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十九、本制度自总裁签发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为半年;编制:签发:日期:集团下属企业突发事项快报企业负责人:填报人:上报日期: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表报出企业:时间:受表部门:企业管理部要求报出日期:月后5日内企业负责人:填报人:报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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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一、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确保集团公司在有
关管理政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信
息沟通范畴内的例外事项。

具体指: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司
承包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为“下属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组织保证
四、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总经
理。

五、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对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传送及存档工作;并负责有关处理意见的反馈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等工作。

(三)重大事项的范畴及报送程序
六、突发事项的内容及报送程序:
1、事项内容
⑴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突发性审计或调查;
⑵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或经济处罚,且处罚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
⑶将或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

⑷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或监控不力而导致的有关个人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重大违规违纪事件;
⑸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企业资产损失金额达人民币8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
⑹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愈后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伤亡事故;
⑺发生各类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或产品遭到客户拒收的情况,损失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
⑻其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或可能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
凡出现上述突发性事件,下属企业须于事发当日口头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并于事发2日内填报《集团下属企业突发事项快报》(见附件一),事项完毕后须将处理结果按《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表》(见附件二)填报集团公司,有必要报送详细说明资料的事项应另文上报。

七、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

1、事项内容
⑴企业发生经营范围以外的经济业务;
⑵企业作为仲裁申请人或诉讼原告的仲裁及诉讼事项;
⑶未纳入集团信贷计划或未得到集团授权的融资行为;
⑷企业未能清偿、金额达该企业净资产的10%以上的到期债务;
⑸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赠与、承包、租赁、特许权等合同的订立;
⑹企业内部出台重大福利政策(住房、购车等免息贷款或员工中长期培训等);
⑺其它需经集团批准事项。

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
上述事项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能实施,下属企业须于事前向集团公司报送《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有关请示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
复;如属较为紧迫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指派专人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事项完毕后须将处理结果按《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表》(见附件二)填报集团公司,有必要报送详细说明资料的事项须另文上报。

八、其它重大事项
1、事项内容
⑴可能发生的、给企业经营带来金额达其净资产5%以上的各种潜在亏损风险;
⑵企业的其他股东方或重要客户有可能发生重大诉讼或面临倒闭等重大风险;
⑶其他股东方将持有的本企业股权转让和股权质押行为;
⑷对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一定影响,涉及金额达该企业净资产总额5%以上的合同订立、变更或终止的行为;
⑸非集装箱企业中,由于产品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生产能力利用率不足70%的情况;
⑹企业待料停工天数或因主要设备事故导致的停工天数达5天以上;
⑺企业所在地发生重大政策变动(税务、外汇、海关、劳动人事政策等)或企业政策环境
发生重大变化,由此而导致的对企业经营的正面或负面影响;
⑻已列入地方政府财政、税收等支持的项目,每一项目涉及获取优惠金额达人民币20万
元以上;
⑼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或取得权威机构认证的项目或个人;
⑽企业组织架构的重大变动及重大人事任免(总经理助理级以上):
⑾在新产品开发、新材料运用以及技术、工艺等方面的重大突破或革新;
⑿开发并申报成功的专利、工业产权等项目;
⒀其他重要事件。

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
上述内容属于仅须知会集团公司的事项,下属企业须于次月5日前按附表二《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月报》的有关要求填报。

如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须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下属企业再另文详报。

(四)有关要求
九、如出现本表未列明的、可能对下属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下属企业
责任人须根据事项性质予以上报。

十、集团公司有必要在事项进程中进行跟踪了解的事项,可指派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处
理,下属企业有责任提交事件进展、分析和有关统计报表等资料。

十一、直接受表部门:凡出现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下属企业须直接报送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并根据事项性质抄报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十二、须报经下属企业董事会的重大事项,下属企业须知会集团公司管理部后方可报送。

十三、重大事项报告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

若情况紧急或事态较为严重,必须于事件发生当日直接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作口头汇报。

同时按上述规定程序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补交书面报告。

十四、下属企业提交的《突发事项快报》、《重大事项汇总简表》,如需附有相关说明性或附注性资料,下属企业应及时、全面地予以提供。

十五、下属企业责任人应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隐匿事件的真相和全貌。

(五)罚则
十六、若出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由集团公司管理部视情节轻重对企业责任人予以处罚或处分,情节严重者集团公司将对企业责任人进行撤职处理。

十七、作为集团委派的重要干部,企业财务经理有责任督促企业总经理按照本制度要求报送有关重大事项,若企业总经理对有关重大事项按住不报或隐匿有关事实,企业财
务经理在知情并催促总经理无效后,有责任单独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汇报,否则,一旦出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财务经理将要承担连带责任。

(六)附则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

十九、本制度自总裁签发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为半年。

编制:
签发:
日期:
集团下属企业突发事项快报
企业负责人:填报人:上报日期:
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表
报出企业:时间:
受表部门:企业管理部
要求报出日期:月后5日内
企业负责人:填报人:报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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