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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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编制说明

GBT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19年6月国家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要求,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承担国家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修订工作,计划编号为:20173919-T-312。

2、起草单位情况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常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导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

3、主要工作过程1) 编制准备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2018年2月至6月,标准工作组先后赴广东、江苏等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产品应用情况调研,收集对标准修订的相关意见建议;2018年7月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在无锡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同时邀请杭州海康威视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产品生产企业代表参会,收集行业对产品技术和应用的建议;2018年8月,在收集相关行业意见基础上,工作组初步研究提出标准修订原则和主要修订内容,在此基础上完成标准修订草案稿。

2)起草阶段(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2018年11月,工作组在杭州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研讨标准修订原则和主要修改内容意见,讨论标准草案稿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工作组根据任务分工开展具体功能和技术指标的研究;2019年3月,工作组在上海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汇总前阶段研究结果,对标准草案稿内容逐条进行讨论修改,对重点技术内容进行集中研讨;2019年6月,工作组对标准的附录协议等部分内容进行了完善,在此技术上形成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标准主要修订原则为:一是先进性原则。

标准修订须充分适应卫星定位、数据通信、视频识别、数据安全等新技术在行驶记录领域的应用。

汽车行驶记录仪标准

汽车行驶记录仪标准

汽车行驶记录仪标准随着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车主开始意识到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

行车记录仪不仅可以记录行车过程中的画面,还可以为车主提供安全保障和证据支持。

然而,由于市场上行车记录仪产品种类繁多,标准不一,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困惑。

因此,制定汽车行驶记录仪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位置应当符合标准规定。

一般来说,汽车行驶记录仪应当安装在车辆的前部或后部,以确保能够有效记录行车过程中的画面。

同时,安装位置应当考虑到不会影响驾驶员的正常视线,也不会影响到安全气囊等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

其次,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录像质量应当符合标准要求。

录像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行车记录仪的实际效果,因此应当确保录像画面清晰、稳定,能够有效记录车辆周围的交通情况。

同时,录像设备应当具备夜视功能,以确保在夜间行车时也能够清晰记录画面。

此外,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存储容量和数据保存方式也是制定标准的重要内容。

行车记录仪应当具备足够的存储容量,能够保存长时间的行车记录数据。

同时,数据保存方式应当安全可靠,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最后,汽车行驶记录仪的电源供应和外部接口应当符合标准规定。

行车记录仪的电源供应应当稳定可靠,能够满足设备长时间工作的需求。

同时,外部接口应当具备一定的扩展性,以便于后期的维护和升级。

总的来说,汽车行驶记录仪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行车记录仪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才能够确保行车记录仪的质量和性能达到规定的要求,为车主提供更加可靠的安全保障和证据支持。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推动行车记录仪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使用体验。

DVR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

DVR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

工 站 产品标准
类别 外观、 功能 检验 项目
工 位 名 称
文件编号
版 本 A/00
MI √ √ 9 判定标准
页 码
of 11
检测设 备 目视/按 键测试 仪
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
检验内容 13、按键装配不良,偏位或高度不一 按键 14、装配或设计不良,按键在摇机时有响声 1、不开机,开机时间超出 5 秒(不符合产 品规格书) ,开机黑屏或白屏 2、开机后死机,开机后自动关机,画面恢 复稳定时间超过 5 秒。 3、 软件版本不为最新版本或不为客户要求。 4、电源指示灯不亮或发光颜色错误 5、开机 LOGO 画面和软件版本错误 开机

29、机内异物(摇机响)(距离 3-5cm 听)

30、电池盖、上、下盖 USB 盖颜色不一致。

工 站 产品标准
类别 检验 项目
工 位 名 称
文件编号
版 本 A/00
MI
页 码
5
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
检验内容 32、 “MIC”孔、耳机插孔、USB 接口有异物 或堵塞。 33、 上壳与下壳之间未装配紧,易用手掰 胶 壳 外 观 开。 35、机身漏贴 QC 检验贴纸
会签部门
审核:
产品企划部
制作:XXX
业务部
工 站 产品标准
一、目的
工 位 名 称
文件编号
版 本 A/00
2
页 码
of 11
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
XXXX-001
为了行车记录仪检验与判定有据可依,保证产品品质能达到客户要求特制定此检验规范。
二、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的行车记录仪等产品。
三、抽样计划: MIL-STD-105E 正常单次抽样Ⅱ级水准 AQL 值 CR=0 MA=0.65 MI=1.5

新国标、新认证下行车记录仪安全性要求

新国标、新认证下行车记录仪安全性要求

研究新国标、新认证下行车记录仪安全性要求刘秀丽1 刘秀娟2 | 1.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检验检测中心文章介绍了行车记录仪常见起火、爆炸等安全问题,并分析了刚刚发布的整机安全标准和电池安全标准中针对行车记录仪产品的安全要求,并着重分析了行车记录仪及其使用的锂离子电池需要进行的安全认证。

行车记录仪安全标准认证据公安部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3.19亿辆。

汽车走进千家万户,行车记录仪也随之成为车辆标配。

然而,由行车记录仪引发的事故也经常见之于媒体报道,轻则冒烟、起火,重则车辆烧毁、人员受伤。

本文将从最新发布的2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和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最新公布的强制认证政策等几个方面来介绍行车记录的安全性设计及评估要求。

1. 整机安全标准2022年7月19日,强制性国家标准G 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正式发布,将于2023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该标准修改采用的是IEC国际标准IEC 62368-1:2018,将替代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两项标准。

此前,这两项标准一直被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作为检测依据,因而新版的GB 4943.1-2022也将继续成为CCC认证的依据。

行车记录仪作为音视频产品其安全性需要满足GB 4943.1-2022的要求。

GB 4943.1-2022将常见的电击、着火、有害物质引起的伤害、机械引起的伤害、热灼伤、辐射等能量危害分成3级,在不同级别采用不同的防护措施。

对于行车记录仪而言,最主要的危险就是着火。

行车记录仪一般使用锂离子电池,而锂离子电池具有着火的风险。

GB T 19056新

GB T 19056新
下 列 文 件 中的条款通过本标 准的引用 而成为本标准 的条款 凡是 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其随后所 有 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 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 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 可使 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 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本 标 准 参考的主要 国外标准如下 : - (E C)No1 360/2002o f1 3J une2 002a daptingf ors eventht imet echnicalp rogressc ouncilR eg-
ula tio n ( E E C) No 3 821/85o nr ecordinge quipmenti nr oadt ransport _ (E C)N o2 135/98o f2 4S eptember1 998a mendingR egulation( EEC)N o3 821/85o nr ecording
GB/Tபைடு நூலகம்19056- 2003
引言
汽 车 行 驶记录仪 (以下简称记录仪)的使用 ,对遏 止疲劳驾驶 、车辆超 速等交通 违章 、约束驾驶 人员 的不 良驾驶行为 、保 障车辆行驶 安全以及道路交通事故 的分 析鉴 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欧盟 、日本等 国家 早在 20世纪 70年代就开始以立法 的形式在部 分客运车辆及货车上强制安装使 用记 录仪 ,我 国从 20世 纪 80年代后期开始 ,在少数地区也 曾试用过 由国内一些科研机构及企业 自主研 制的数字式记录仪 。国 内外的使用情况表明 ,记 录仪 为国家行政管理部 门提供 了有 效的执 法工具 、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了管理 工具、为驾驶员提供 了其驾驶 活动的反馈信息 ,其使用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起 到了直接的作用 。

GB T 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

GB T 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
GB T 0 6 2 0 / 1 5- 0 3 9
oi l

本标 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 附录, 附录 B为资料性附 录。 本标 准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安 部提 出。 本标 准由公 安部道路交通管 理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归 口。 本标 准由公 安部交通管理科学 研究所 负责起草 , 中国公 路学会客车学会 、 中国航 空工业第 61 1 研究 所、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 国汽 车技 术研究 中心 、 中 广州银 宜智 能交通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 本标 准主要起草人 : 汉中 、 勇强 、 潘 包 王金铭 、 卓恺侣 、 庆宪 、 磊 、 忠毅 、 常 耿 胡 李爱 民、 龚标 、 贾灿皋 、
— 耐久 醒 、 目、 范 ; 规
— 用 以表示车辆行驶工况 的图形标志应符合 G 4 9 B 4的规定 ; 0 — 显示器 打印输 出 、 、 操作说 明、 铭牌 、 标志 中的文字必 须使用 中文 , 据需要也 可以 同时使用其 根
他文字 。
t n C) 3 2 8 a ( / 5 d EC) 3 2 / 5 i ( o EE No 0 8 n E No 1 8 8
— 3 18 o 0 e br 5 eod e i ) o 2/5 2 D cm e 18 o rcrig up n i ra tasot (E N 8 EC f e 9 n n q met od npr n r - (E ) 80 8 o 0 e br 5 h hr nz i o et n i lg lt t C N 32/5 2 D cm e 18 o te moi t n cr i sc l iaig E o f e 9 n a ao f a o a e s n o
ra ta s ot o d np r r
GB T 0 6 2 0 / 1 5- 03 9

汽车行使记录仪认证规则

汽车行使记录仪认证规则

汽车行使记录仪认证规则汽车行使记录仪是一种可以记录车辆行驶状况的设备,其记录的数据包括时间、里程、速度等信息,可以为车主提供行车证据,并监控车辆的使用情况。

为了确保行使记录仪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认证规则。

以下是汽车行使记录仪认证规则的详细介绍。

首先,汽车行使记录仪的认证规则主要由两个方面的要求组成,包括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

技术规范是在具体的技术指导下,对行使记录仪的功能、性能、使用及测试方法等进行规定。

行业标准是根据具体的行业需求和技术要求,对行使记录仪的规格、型号、接口标准等进行规定。

在技术规范方面,汽车行使记录仪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数据记录准确性:汽车行使记录仪应能准确记录时间、里程、速度等信息,记录的数据应与实际车辆行驶情况相符。

2.数据存储安全性:汽车行使记录仪应具备数据存储安全功能,能够保证数据不被恶意篡改、删除或丢失,并能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

3.设备可靠性:汽车行使记录仪应具备良好的品质和可靠性,能够在各种天气和道路条件下正常工作,设备寿命应符合要求。

4.数据传输和共享:汽车行使记录仪应具备数据传输和共享功能,可以通过无线或有线连接将记录的行车数据传输到其他设备或云端存储。

5.设备兼容性:汽车行使记录仪应兼容车辆的车载系统和其他相关设备,能够与其他车载设备进行信息交互。

在行业标准方面,汽车行使记录仪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规范型号和接口:汽车行使记录仪需要符合特定的规范型号和接口标准,以便车主在购买和更换设备时能够方便地进行选择。

2.行车证据可靠性:汽车行使记录仪的记录数据应作为行车证据的有效依据,能够在事故调查和交通违法处理等方面发挥作用。

3.数据隐私保护:汽车行使记录仪应保护车主和车辆的隐私安全,不得滥用或泄露车主和车辆的个人信息。

4.系统兼容性:汽车行使记录仪应具备与不同车辆类型和车载系统的兼容性,能够适应不同车辆的使用需求。

以上是汽车行使记录仪认证规则的主要内容,通过符合这些规定,汽车行使记录仪可以得到认证,使车主能够购买到符合要求的设备,并能够合法合规地使用行使记录仪。

GBT 19056-2012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 19056-2012 汽车行驶记录仪

汽车行驶记录仪目次前言 (III)引言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要求 (2)4.1 一般要求 (2)4.2 电气部件 (3)4.3 电气性能 (4)4.4 功能要求 (5)4.5 性能要求 (9)4.6 数据分析软件 (9)4.7 数据安全性 (10)4.8 气候环境适应性 (10)4.9 机械环境适应性 (10)4.10 外壳防护等级 (10)4.11 抗汽车电点火干扰 (10)4.12 静电放电抗扰度 (10)4.13 瞬态抗扰性 (10)5 试验方法 (10)5.1 一般要求检查 (10)5.2 电气部件检查 (11)5.3 电气性能测试 (11)5.4 功能检查 (12)5.5 性能测试 (13)5.6 数据分析软件检查 (14)5.7 数据安全性检查 (14)5.8 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 (15)5.9 机械环境试验 (16)5.10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17)5.11 抗汽车电点火干扰试验 (17)5.1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18)5.13 瞬态抗扰性试验 (18)6 检验规则 (18)6.1 型式检验 (18)6.2 出厂检验 (20)7 安装 (20)7.1 新车 (20)7.2 在用汽车 (20)7.3 安装位置 (20)7.4 接线要求 (20)8 标志、标签和包装 (21)8.1 标志、标签 (21)8.2 产品合格证 (21)8.3 包装 (21)附录A(规范性附录) RS232串行数据通信协议 (22)附录B(规范性附录) USB(通用串行总线)数据存储格式 (37)附录C(规范性附录) 驾驶人身份识别IC卡数据存储格式 (39)附录D(资料性附录) 事故疑点数据曲线 (40)参考文献 (4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9056-2003《汽车行驶记录仪》,与GB/T 19056-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引言(见引言,2003版的引言);——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3版的第1章);——修改了汽车行驶记录仪、连续驾驶时间的定义(见3.1、3.5,2003年版的3.1、3.3);——删除了车辆特征系数、上载、下传的定义(见2003年版的3.2、3.5、3.6);——增加了脉冲系数、行驶开始时间、行驶结束时间、连续驾驶开始时间、连续驾驶结束时间、超时驾驶、最近2个日历天、定位模块、定位精度、位置信息的定义(见3.2、3.3、3.4、3.6、3.7、3.8、3.10、3.11、3.12、3.13);——修改了一般要求,提出了一体式结构、前面板尺寸等要求(见4.1,2003年版的4.1);——修改了电气部件, 提出了对连接导线、插接器、熔断器等电气部件的性能要求(见4.2,2003年版的4.2);——修改了功能要求,增加了行驶记录功能、定位功能,在行驶记录功能中增加了安全警示功能(见4.4.1、4.4.2、4.4.1.4);——修改了数据记录功能,其中增加了行驶速度记录、位置信息记录、安装参数记录、日志记录等要求,修改了事故疑点记录、驾驶人身份记录、里程记录的要求(见 4.4.1.2,2003年版的4.4.3、4.4.5);——修改了数据通信功能,增加了驾驶人身份识别通信的要求, 修改了数据通信接口、RS232串行通信和USB通信的要求(见4.4.1.3,2003年版的4.4.8);——修改了显示功能,对显示器、显示内容和操作按键等提出统一要求(见4.4.1.5,2003年版的4.4.6);——修改了打印输出功能,修改了打印输出方式、打印数据格式(见4.4.1.6,2003年版的4.4.7);——增加了性能要求,其中增加了行驶记录性能、定位性能,将原标准中的时间记录误差、速度记录误差、里程记录误差列入行驶记录性能的要求(见4.5.1、4.5.2,2003年版的4.4.3、4.4.4、5.5.3);——修改了数据分析软件中对图表的要求(见4.6,2003年版的4.5);——修改了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中低温试验的温度指标(见5.8.3,2003年版的5.12.3);——修改了静电放电抗扰度(见4.12、5.12,2003年版的4.11、5.16);——删除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2003年版的4.12、5.17);——增加了瞬态抗扰性(见4.13、5.13);——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2003年版的第6章);——增加了安装位置、接线要求(见7.3、7.4);——修改了附录A—RS232串行数据通信协议(见附录A,2003年版的附录A);——增加了附录B—USB(通用串行总线)数据存储格式(见附录B);——增加了附录C—驾驶人身份识别IC卡数据存储格式(见附录C);——修改了附录D—事故疑点数据曲线(见附录D,2003年版的附录B);——修改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2003版的参考文献)。

汽车行驶记录仪

汽车行驶记录仪

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1 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行驶记录仪(以下简称记录仪)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标志、标签和包装等容。

本标准适用于记录、存储、显示、打印输出车辆有关行驶状态信息的汽车行驶记录装置。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 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 4094-1999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标志GB/T 12534-1990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GB/T 12678-1990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GB/T 16736-1997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容与构成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A 36 中华人民国机动车号牌QC/T 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汽车行驶记录仪vehicle travelling data recorder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

(汽车行业)汽车行驶记录仪

(汽车行业)汽车行驶记录仪

(汽车行业)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行驶记录仪(以下简称记录仪)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标志、标签和包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记录、存储、显示、打印输出车辆有关行驶状态信息的汽车行驶记录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23.1-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2-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3-199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4094-1999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标志GB/T12534-1990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GB/T12678-1990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GB/T16736-1997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A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QC/T413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汽车行驶记录仪vehicletravellingdatarecorder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

3.2车辆特征系数vehiclecharacteristiccoefficients车辆行驶每公里里程时驱动速度传感器的转数(r/km)。

部标机汽车行驶记录仪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部标机汽车行驶记录仪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部标机汽车行驶记录仪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1. 引言部标机汽车行驶记录仪是一种能够记录车辆行驶信息的设备,使用它可以帮助驾驶员实时监控车辆状态、记录行车轨迹以及证明事故责任。

为了确保部标机汽车行驶记录仪能够正常工作并且延长其使用寿命,有必要进行合理的安全操作和保养。

2. 安全操作规程2.1 安装位置选择在安装部标机汽车行驶记录仪时,应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安装。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避免遮挡驾驶员视线,安装位置不应妨碍驾驶员的正常操作和观察道路情况;•确保安装位置稳固可靠,避免在行驶中晃动或松动;•尽量选择能够避免直接阳光照射的位置,以免影响设备的工作效果。

2.2 供电方式部标机汽车行驶记录仪通常使用车载电源进行供电。

在安装和更换车载电源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关闭车辆电源,确保操作安全;•使用原厂配备的电源线或专用电源线进行连接;•确保电源线完好,避免因为线路松动或线路短路导致电源异常;•电源线的隐藏布线应严格按照车辆的设计布局和线路安全标准进行,避免影响行驶安全。

2.3 操作指南在操作部标机汽车行驶记录仪时,需要遵循以下指南:•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设备的功能和操作方法;•正确使用设备的各种功能,例如拍照、录像等,避免误操作;•在行驶过程中,不要随意擦拭触摸屏,以免影响正常记录和操作;•运行中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并联系专业人士进行检查。

3. 保养规程为了保证部标机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正常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需要进行适当的保养。

3.1 清洁保养定期进行部标机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清洁保养,保持其外观清洁,避免灰尘或油脂等杂质对设备的影响。

•使用柔软的干净棉布或者纸巾进行清洁,避免使用化学溶剂;•注意不要在设备表面刮擦或者敲击,以免划伤或损坏表面。

3.2 存储空间管理部标机汽车行驶记录仪通常会记录大量的行车数据,为了保证其正常工作,需要合理管理存储空间。

•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清理,删除不需要的文件和数据;•避免存储空间不足,及时备份重要数据以免丢失。

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

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WI-002-002版次:A/2第1页共 7 页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编号:WI-002-002版次:A/2生效日期:2016.4.1修订内容修订日期修订版次文件受控印章:文件发放部门:□总经理□管理者代表□业务部□资材部□工程部□品质部□生产部□人事部□其他部门制作:审核:批准: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文件编号:WI-002-002版次:A/2第2页共 7 页一、目的为了行车记录仪检验与判定有据可依,保证产品品质能达到客户要求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二、范围适用本公司所有的行车记录仪等产品。

三、抽样计划:GB2828.1-2003正常单次抽样Ⅱ级水准 AQL值 CR=0 MAJ=0.65 MIN=1.5针对前装产品实施C=0 0.65抽样计划四、缺点定义:1、致命缺点: (简称为:CR)a、会导致使用人员或财产受到伤害b、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环保要求)2、主要缺点:(简称为:MAJ)a、产品失去部分应有的功能。

b、可能降低信赖度或品质性能。

3、次要缺点:(简称为MIM)a、不会降低产品之应有的功能。

b、不会造成产品使用不良。

c、存在有与标准之偏差。

4.C=0 不接受任何缺陷五、检查条件及参数1、光线:光照度为500LUX以上,或在自然光线下。

2、目视距离:眼睛距离被检测物30cm(±5cm)。

3、目视角度:一般检验视角范围与被检测面积成45(±10)角度。

4、检验员须佩戴手指套或静电手套进行作业。

六、注意事项1、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以客户特殊要求为准;2、分辨率判定存在争议时,需以用三角支架拍摄的照片作为判定标准。

七﹒检验内容和判定标准见如下:定义: PASS 缺失项少于AQL允收水平FAIL 缺失项大于AQL允收水平ON HOLD 缺失项未明确列于检验内容或者检验手法判定有争议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文件编号:WI-002-002版次:A/2第3页共 7 页检验工站检验项目缺陷内容描述判定类别检验工具CR MAJ MIN包装外外箱彩盒外箱、彩盒及相关附件用错★目测外箱钉扣生锈★目测打钉方式错误(未按客人要求进行打钉或粘胶)★目测混装、漏装、多装★目测彩盒、吸塑盒、外箱漏相关标识或外箱唛头错误★目测产品包装方式错★目测彩盒/吸塑盒和外箱损坏导致主机、附件损坏★目测外箱或彩盒、吸塑盒、内有异物★目测外箱所注数量、净重、毛重与实际不符★目测、电子称彩盒彩卡外箱条码扫描仪扫不出来或错误★目测、扫描仪彩盒、吸塑盒条码粘贴位置不合要求、歪斜★目测彩盒、吸塑盒内所装机器与外标示不符★目测包装不完整、胶带未依规定作业、包装未装或破损★目测彩盒、外箱文字图样、印刷不清楚模糊、图样异色★目测外箱侧唛头、箱号未填或不清楚★目测彩盒型号错或条码标识错误★目测撕裂、破损、有污渍、脏污★目测彩盒色差★目测尺寸、长度规格与要求不符★目测、卷尺印刷配件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机身贴纸丝印模糊★目测严重撕裂,长度大于1cm ★目测、卡尺污渍,但印刷清晰★目测说明书缺页、页码顺序错误★目测说明书/彩盒中功能、材质、颜色与实际不符★目测漏放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目测机身号码和彩盒号码不一致★目测五金线材漏铜★目测AV线、HDMI线、USB尺寸、长度规格与要求不符★目测、卷尺AV线、HDMI线、USB线没作用★与机型试装塑胶连接处刮手★目测观线材吸盘支架破损、旋转不紧★目测、手动吸盘支架破损、无法吸覆玻璃★目测、手动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文件编号:WI-002-002版次:A/2第4页共 7 页检验工站检验项目缺陷内容描述判定类别检验工具CR MAJ MIN产品外观外壳任何有感刮伤或底色明显差异的刮痕、手指纹、彩虹、壳体有色差,目视3S明显★目测气泡或污点、杂点>0.20mm ★目测、菲林卡丝印有刮伤、模糊、压伤、毛边、油污、变形、斑点、漏印、字体不清,目视3S明显★目测喷油/UV不良凹凸点、积油直径>0.3mm ★目测、菲林卡掉漆部分直径>0.3mm ★目测、菲林卡颜色与客户要求不一致★目测、菲林卡丝印偏位1mm以上★目测、卡尺尖利水口,危及安全★手动整体外观塑壳接洽处的间隙>0.3mm ★目测、卡尺塑壳接洽处的断差>0.3mm ★目测、卡尺主机合上USB盖间隙>0.3mm ★目测、卡尺USB帽与机身的缝隙>0.4mm ★目测、卡尺机内异物(摇机响)(距离5-10cm听) ★耳听脚架螺母有污点>0.5mm ★目测、菲林卡镜头镜片脏污、手指纹可擦拭★目测镜头装饰圈刮花★目测螺丝滑牙、生锈★目测电镀螺丝电镀层脱落。

部标行驶记录仪方案

部标行驶记录仪方案

部标行驶记录仪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交通工具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成为一项全球性的社会问题。

为了促进交通安全和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我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了部标行驶记录仪方案,以记录和管理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数据。

二、方案目标和要求1. 目标•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行为规范性;•改进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和纠纷处理依据;•提高交通监管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测与处罚能力。

2. 要求•安装在机动车辆上的行驶记录仪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记录仪需要能够实时记录车辆行驶状态数据;•记录仪的数据必须能够上传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远程监管;•行驶记录仪需要实现远程控制和更新。

三、方案设计1. 硬件设备选型根据部标行驶记录仪方案的要求,我们需要选择一款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

常见的选型指标包括硬件性能、稳定性、耐用性以及接口兼容性。

在选型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考虑到价格因素和供应链可靠性。

2. 软件开发该方案的关键在于记录仪的软件开发,包括数据记录、数据上传、远程控制以及数据加密等功能。

数据记录记录仪需要能够实时记录车辆行驶状态数据,如车辆速度、里程、时间、位置信息等。

为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可以采用多种传感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采集。

数据上传记录仪的数据上传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远程监管是方案的核心。

为了保证数据的实时性和稳定性,可以采用基于4G/5G网络的数据传输方式。

此外,需要建立安全可靠的通信协议和数据传输机制,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远程控制远程控制是方案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可以通过远程控制实现记录仪的参数配置和软件更新。

这需要设计一个简洁易用的远程控制界面和相应的控制指令,并确保数据安全的同时提供稳定的远程控制通道。

数据加密考虑到行驶记录仪中的数据涉及到车辆信息和个人隐私,数据加密是必不可少的。

方案中需要实现对记录数据的加密存储和传输,以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 用户管理和数据分析除了基本的数据记录和上传功能,部标行驶记录仪方案还需要考虑到用户管理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需求。

行车记录仪执行标准

行车记录仪执行标准

行车记录仪执行标准行车记录仪是一种能够记录车辆行驶过程的设备,它可以记录车辆的行驶轨迹、车速、碰撞情况等信息,对于保障交通安全、解决事故责任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行车记录仪的生产和使用,保障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行车记录仪执行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行车记录仪的执行标准应当包括对其基本性能的要求。

行车记录仪应当具有良好的录像和存储功能,能够清晰记录车辆行驶过程中的画面,并能够稳定地存储这些信息。

同时,行车记录仪还应当具备良好的抗震性能,能够在车辆发生碰撞或者颠簸时保持正常工作,确保记录的信息完整和准确。

其次,行车记录仪的执行标准还应当规定其安装和使用的要求。

行车记录仪应当安装在车辆内部的固定位置上,并且应当保证其摄像头能够清晰记录车辆前方的画面。

在使用过程中,行车记录仪应当能够自动启动和停止,能够自动覆盖旧的记录信息以保证存储空间的有效利用,同时还应当具备防篡改功能,防止记录信息被恶意删除或篡改。

此外,行车记录仪的执行标准还应当对其记录信息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规范。

行车记录仪记录的信息应当包括车辆行驶轨迹、车速、时间、碰撞情况等内容,并且应当能够清晰地展现这些信息。

行车记录仪记录的信息应当具有时间戳,并且能够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查验和分析。

综上所述,行车记录仪的执行标准应当包括对其基本性能、安装和使用要求、记录信息的格式和内容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保障行车记录仪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交通安全和事故责任的判断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制定和执行这些标准也将促进行车记录仪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行车记录仪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制定并执行行车记录仪执行标准,为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提升贡献力量。

GB T 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

GB T 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

汽车行驶记录仪目次前言 (III)引言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要求 (2)4.1 一般要求 (2)4.2 电气部件 (3)4.3 电气性能 (4)4.4 功能要求 (5)4.5 性能要求 (9)4.6 数据分析软件 (9)4.7 数据安全性 (10)4.8 气候环境适应性 (10)4.9 机械环境适应性 (10)4.10 外壳防护等级 (10)4.11 抗汽车电点火干扰 (10)4.12 静电放电抗扰度 (10)4.13 瞬态抗扰性 (10)5 试验方法 (10)5.1 一般要求检查 (10)5.2 电气部件检查 (11)5.3 电气性能测试 (11)5.4 功能检查 (12)5.5 性能测试 (13)5.6 数据分析软件检查 (14)5.7 数据安全性检查 (14)5.8 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 (15)5.9 机械环境试验 (16)5.10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17)5.11 抗汽车电点火干扰试验 (17)5.1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18)5.13 瞬态抗扰性试验 (18)6 检验规则 (18)6.1 型式检验 (18)6.2 出厂检验 (20)7 安装 (20)7.1 新车 (20)7.2 在用汽车 (20)7.3 安装位置 (20)7.4 接线要求 (20)8 标志、标签和包装 (21)8.1 标志、标签 (21)8.2 产品合格证 (21)8.3 包装 (21)附录A(规范性附录)RS232串行数据通信协议 (22)附录B(规范性附录)USB(通用串行总线)数据存储格式 (37)附录C(规范性附录)驾驶人身份识别IC卡数据存储格式 (39)附录D(资料性附录)事故疑点数据曲线 (40)参考文献 (4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9056-2003《汽车行驶记录仪》,与GB/T 19056-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引言(见引言,2003版的引言);——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3版的第1章);——修改了汽车行驶记录仪、连续驾驶时间的定义(见3.1、3.5,2003年版的3.1、3.3);——删除了车辆特征系数、上载、下传的定义(见2003年版的3.2、3.5、3.6);——增加了脉冲系数、行驶开始时间、行驶结束时间、连续驾驶开始时间、连续驾驶结束时间、超时驾驶、最近2个日历天、定位模块、定位精度、位置信息的定义(见3.2、3.3、3.4、3.6、3.7、3.8、3.10、3.11、3.12、3.13);——修改了一般要求,提出了一体式结构、前面板尺寸等要求(见4.1,2003年版的4.1);——修改了电气部件, 提出了对连接导线、插接器、熔断器等电气部件的性能要求(见4.2,2003年版的4.2);——修改了功能要求,增加了行驶记录功能、定位功能,在行驶记录功能中增加了安全警示功能(见4.4.1、4.4.2、4.4.1.4);——修改了数据记录功能,其中增加了行驶速度记录、位置信息记录、安装参数记录、日志记录等要求,修改了事故疑点记录、驾驶人身份记录、里程记录的要求(见4.4.1.2,2003年版的4.4.3、4.4.5);——修改了数据通信功能,增加了驾驶人身份识别通信的要求, 修改了数据通信接口、RS232串行通信和USB通信的要求(见4.4.1.3,2003年版的4.4.8);——修改了显示功能,对显示器、显示内容和操作按键等提出统一要求(见4.4.1.5,2003年版的4.4.6);——修改了打印输出功能,修改了打印输出方式、打印数据格式(见4.4.1.6,2003年版的4.4.7);——增加了性能要求,其中增加了行驶记录性能、定位性能,将原标准中的时间记录误差、速度记录误差、里程记录误差列入行驶记录性能的要求(见4.5.1、4.5.2,2003年版的4.4.3、4.4.4、5.5.3);——修改了数据分析软件中对图表的要求(见4.6,2003年版的4.5);——修改了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中低温试验的温度指标(见5.8.3,2003年版的5.12.3);——修改了静电放电抗扰度(见4.12、5.12,2003年版的4.11、5.16);——删除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2003年版的4.12、5.17);——增加了瞬态抗扰性(见4.13、5.13);——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2003年版的第6章);——增加了安装位置、接线要求(见7.3、7.4);——修改了附录A—RS232串行数据通信协议(见附录A,2003年版的附录A);——增加了附录B—USB(通用串行总线)数据存储格式(见附录B);——增加了附录C—驾驶人身份识别IC卡数据存储格式(见附录C);——修改了附录D—事故疑点数据曲线(见附录D,2003年版的附录B);——修改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2003版的参考文献)。

TJG_1汽车行驶记录仪

TJG_1汽车行驶记录仪

TJG-1汽车行驶记录仪说明书新飞电子技术1.前言汽车行驶记录仪最早出现在60年代末,现已在欧洲、日本、国、以色列、巴西等国家和地区全面法定使用;美洲、澳洲等地区正在积极推动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使用。

欧洲等国多年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成功经验表明:1、行驶记录仪的安装是为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等执法行为中提供了有效的工具;2、为广大运输企业提供了理想的营运管理工具;为驾驶员提供了其驾驶活动过程的真实反馈信息;3、从商业的角度讲,由于对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有统一、明确的限制,使用行驶记录仪还为各种运输经营活动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环境。

行驶记录仪最大的作用就是它对以上三点提供了一个合适的、理想的工具。

2.产品概述我公司开发的第二代TJG-1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在《GB/T19056-2003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基础上,是在长期市场需求调研基础上,运用现代成熟微电子控制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和无线数据通讯技术,研制开发的一种数字式汽车电子行驶记录仪。

开发的新一代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

该产品分为六大模块,分别是:基本模块、显示模块、打印机模块、GPS 模块、GPRS/GSM模块、无线数据采集模块。

六大模块集成在一个标准的汽车仪表盒中,可任意选择组合模块,大大提高了产品的灵活性。

TJG-1汽车行驶记录仪可以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车辆行驶的其它信息进行有效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进行数据输出;通过系统分析软件,可以高效地对车辆进行合理调度;通过改变部员工驾驶的不良习惯,减少轮胎、刹车片等消耗件的损耗,降低车辆损耗、维修成本;防止公车私用等。

车辆通过安装TJG-1汽车行驶记录仪同时也能提供显著的社会效应。

提高行车安全,减少车辆违规肇事;遇到交通事故,行驶记录仪上留下的数据为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协助破案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和依据;还能为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检验(如年检)提供更全面的参考数据,市交管部门的车辆检验工作更加客观、科学;遇到事故意外,有充足的证据来分清肇事责任归属,可作为保险部门进行理赔的辅助工具。

行驶记录仪新国标7月1日起实施

行驶记录仪新国标7月1日起实施

行驶记录仪新国标7月1日起实施
佚名
【期刊名称】《道路交通科学技术》
【年(卷),期】2022()4
【摘要】前言国家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是指导行驶记录仪设计、制造、检验及安装的产品技术标准,标准于2003年首次发布,先后经2012年和2021年两次修订,新版国家标准GB/T 19056—2021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行驶记录仪的主要功能行驶记录仪是根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规定。

【总页数】1页(PF0004-F000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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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行驶记录仪(以下简称记录仪)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标志、标签和包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记录、存储、显示、打印输出车辆有关行驶状态信息的汽车行驶记录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 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 4094-1999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标志GB/T 12534-1990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GB/T 12678-1990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GB/T 16736-1997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A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QC/T 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汽车行驶记录仪vehicle travelling data recorder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

3.2车辆特征系数vehicle characteristic coefficients车辆行驶每公里里程时驱动速度传感器的转数(r/km)。

3.3连续驾驶时间continuous driving time同一驾驶人员在相邻的、时间超过20min的休息时段之间的驾驶时间总和(休息时间不超过20min 被视为驾驶时间)。

3.4日历天calendar day以北京时间计算从00:00点到24:00点的一整天。

3.5上载uploading记录仪把特定数据信息按约定的格式发送给外部设备。

3.6下传downloading外部设备把特定数据信息按约定格式发送给记录仪。

4 要求4.1 一般要求4.1.1 组成记录仪主要由如下几部分组成:——主机: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实时时钟、显示器、操作键、打印机、数据通信接口等装置。

如果主机本体上不包含显示器、打印机,则应留有相应的数据显示和打印输出接口;——车速传感器;——数据分析软件。

4.1.2 外观记录仪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

金属机壳表面应有防锈、防腐蚀涂层,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

显示屏显示应清晰、完整,不得有缺损现象。

如采用铅封装置,铅封应完好。

4.1.3 文字、图形、标志记录仪上使用的文字、图形、标志应符合如下要求:——耐久、醒目、规范;——用以表示车辆行驶工况的图形标志应符合GB4094-1999的规定;——显示器、打印输出、操作说明、铭牌、标志中的文字必须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

4.1.4 铭牌记录仪应有铭牌,铭牌应符合如下规定:——铭牌应安装在记录仪主机外表面的醒目位置,铭牌尺寸应与主机结构尺寸相适宜;——铭牌上应标出制造商名称、地址、商标、产品中文名称、规格型号、记录仪主机可识别的唯一性编号、制造日期等内容。

当铭牌尺寸不足以表示上述所有信息时,至少应标识出制造商名称、商标以及记录仪主机可识别的唯一性编号。

4.2 电气部件4.2.1 电源记录仪的主电源应为车辆电源。

4.2.2 连接导线记录仪连接电源导线的颜色应为:1)红色——连接电源正极;2)黑色——连接电源负极。

对所有导线均应有适当保护,以保证这些导线不会接触到可能会引起导线绝缘损伤的部件。

当导线需穿越金属孔时,应装有衬套。

金属穿线孔应进行倒角,不得有锋利的边缘。

接线要整齐布置,并使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卷固定,线束内的导线要有序编扎。

4.2.3 插接器使用插接器时,插头两端的线色应相同。

若有两个以上插头,插头间应不能互换。

在接插完毕后,插头和插座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应有松动、接触不良现象。

4.2.4 熔断器记录仪如使用熔断器,应在使用熔断器处清晰地标出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

熔断器的安装、更换应方便。

4.3 电气性能4.3.1 电源电压适应性在按表1给出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进行电压适应性试验时,试验后记录仪数据记录、显示、打印输出、数据通信等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表1 电气性能试验参数单位为伏特4.3.2 耐电源极性反接性能在表1规定的标称电源电压极性反接试验下,记录仪应能承受1min的极性反接试验,除熔断器外(允许更换烧坏的熔断器)不应有其他电气故障。

试验后记录仪的数据记录、显示、打印输出、数据通信等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4.3.3 耐电源过电压性能在表1规定的过电压下,记录仪应能承受1min的电源过电压试验。

试验后记录仪的数据记录、显示、打印输出、数据通信等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4.3.4 断电保护性能当记录仪断电,应自动进入保护状态,断电前存储的数据能至少经过15天不丢失。

4.4 功能记录仪应有如下功能:——自检功能;——实时时间、日期及驾驶时间的采集、记录、存储功能;——车辆行驶速度的测量、记录、存储功能;——车辆行驶里程的测量、记录、存储功能;——驾驶员身份记录功能;——数据显示;——操作功能;——数据打印输出功能;——数据通信功能。

其他未规定的功能制造商可按用户要求自行增加,但不应与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相抵触。

4.4.1 自检功能记录仪在通电开始工作时,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正常后应以绿闪信号或显示屏显示方式指示工作正常,如有故障则应以红闪信号或显示屏显示方式指示故障信息。

4.4.2 实时时钟、日期及驾驶时间的采集、记录、存储1)记录仪应能提供北京时间日期和时钟,该日期和时钟被用于为记录仪实现所有功能(记录、输出、显示、数据通信等)标注日期和时间。

记录仪应能以年、月、日或yyyy/mm/dd/的方式记录实时日期;应能以时、分、秒或hh:mm:ss的方式记录实时时钟。

2)记录仪应能对连续驾驶时间进行记录。

3)连续记录24h数据,记录时间允许误差在±5s以内。

4.4.3 车辆行驶速度的测量、记录、存储4.4.3.1 事故疑点数据记录仪应能以不大于0.2s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停车前20s实时时间对应的车辆行驶速度值及车辆制动状态信号、记录次数至少为10次。

速度记录单位为km/h,测量范围为0km/h~220km/h,测量分辨率等于或优于1km/h。

4.4.3.2 行驶状态数据无论车辆在行驶状态还是停驶状态,记录仪均应能提供实时时间对应的车辆行驶速度信息。

当车速传感器输出的脉冲信号超过1脉冲/秒并且持续5秒以上时,可认为车辆是在行驶状态,否则认为车辆是在停驶状态。

记录仪应能以不大于1min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车辆在最近360h内的行驶状态数据,该行驶状态数据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实时时间相对应的每分钟间隔内的平均行驶速度值。

速度记录单位为km/h,测量范围为0km/h~220km/h,分辨率等于或优于1km/h。

4.4.3.3 记录误差1)分别输出相当于20km/h、65km/h、100km/h、145km/h的模拟速度信号对记录仪进行测试时,其速度记录允许误差为±1km/h。

2)记录仪安装在测试用车上进行实车路试,在行驶速度恒定在40km/h±1km/h和行驶速度在40km/h~60km/h变化情况下分别进行测试时,其速度记录允许误差为±2km/h。

3)记录仪在安装到车辆上使用后,在40km/h的行驶速度进行测试时其速度记录的最大允许误差为±6km/h。

4.4.4 车辆行驶里程的测量、记录、存储1)记录仪应能持续记录车辆从指定统计时间开始的累计行驶里程。

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单位为km,行驶里程的测量范围为0~999 999.9km,分辨率应等于或优于0.1km。

2)型式检验时,记录仪安装在测试用车上进行实车行驶里程误差测试,当测试距离为5km时,行驶里程允许误差为±0.1km以内。

4.4.5 驾驶员身份记录功能记录仪应能实现驾驶人员身份记录功能,应能记录驾驶员代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证号。

驾驶员代码为阿拉伯数字,其最大长度不超过7位,代码设置方法由使用者根据需要自定,在同一记录仪的数据记录中,某一驾驶员的代码应与其机动车驾驶证证号唯一相对应。

在每次驾车前,驾驶人员首先应确认自己的代码,确认方式由制造商自定。

4.4.6 显示及操作功能4.4.6.1 显示器显示器应符合如下要求:1)显示字符应笔划完整、清晰规范,在使用中不依靠环境光源也能正确读数;2)显示数据参数时字符高度不小于4mm;3)在显示数据参数的同时,应以显示或面板标识的方式清楚表示数据参数的名称及单位,字符高度不小于3mm;4)显示器在车辆点火开关通电后应处于工作状态;5)在任意恒定的速度下,车速显示值的变化范围不得超过1km/h。

4.4.6.2 显示内容当无按键操作时,可默认显示车辆的实时行驶速度、实时时钟或驾驶员代码。

通过操作按键应能实现如下显示:1)最近15min内每分钟的平均车速记录;2)最近2个日历天内同一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3h的所有数据记录;3)车辆特征系数。

其他显示参数由制造商根据客户需要自定义。

4.4.6.3 操作按键1)操作按键设置应能满足使用要求,并应在对应的位置标出各按键名称;2)仅使用面板按键应不能对速度、时间、里程等原始数据的进行修改、删除;4.4.7 数据打印输出功能4.4.7.1 打印方式1)数据打印只能在停车状态下进行;2)从打印开始到结束,时间不应超过30s;3)打印字符字迹应清晰、规范;4)打印字符的高度应不小于2.5mm,宽应不小于1.5mm;5)打印纸上应留有足够的空白位置供驾驶员或其他人员签名及简单备注之用。

4.4.7.2 打印内容记录仪至少应能打印输出车牌号码、车牌分类、驾驶员代码、驾驶证号码、打印实时时间、停车时刻前15min内每min的平均车速、疲劳驾驶记录(一次连续驾驶时间超过3h的所有记录)。

打印内容及格式见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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