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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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企业组织形式利弊比较

各种企业组织形式利弊比较

各种企业组织形式利弊比较企业是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组织起来的经济实体,它可以通过不同的组织形式来进行运营和管理。

不同的组织形式具有各自的利弊,下面我将就各种企业组织形式进行比较。

1.独资企业:独资企业由一个人独资经营,其优势在于快速决策、灵活性和所有者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这使得企业能够迅速适应市场变化。

然而,由于所有者个人承担全部风险和责任,一旦遇到经营风险,可能面临经营资金不足等问题。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由两个或多个人联合经营,其优势在于可以充分发挥合伙人的各自优势,共享风险和责任,并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然而,由于合伙人之间的意见分歧和信任问题,可能导致决策困难和合作失败。

3.有限责任公司(LLC):有限责任公司结合了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一些特点,其优势在于所有者的责任有限,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更好的财务透明度和管理灵活性。

然而,由于其组织形式相对复杂,需要满足更多法律和财务要求,成本和时间投入会相对较高。

4. 股份有限公司(Ltd):股份有限公司是通过股份持有人的资金投资和分担风险的形式进行经营的,其优势在于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投资者。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实现所有者与公司的资本和责任分离,保护了个人财产免受风险的侵害。

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对复杂,所有者对企业的控制权相对较小。

5.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是由多个子公司组成的大型企业组织形式,其优势在于可以实现资源整合和协同效应,提高整个集团的竞争力。

此外,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分工和互相支持,实现经济规模的优势。

然而,集团公司也面临着治理和协调困难、决策迟缓等问题。

总的来说,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企业可以根据商业模式、目标和发展阶段来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同时,企业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组织形式,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税收异同解析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税收异同解析

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 普通合伙人组成,合 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 伙人组成,普通合伙 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有 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可享受未享受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为 独立的企业法人,有 独立的法人财产,享 有法人财产权。公司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股 东仅在未足额缴纳出 资的情况下对其应缴 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以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承担“有 限责任”,仅在股 东不能证明公司财 产独立于股东自己 的财产的情况下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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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征收方式的异同
不同企业类型征收条件与计税依据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双定):对一定经营地点、时期、范围内的经 营额或所得额进行核定计税依据,并确定应纳税额。只试用于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预先核定应税所得率,根据纳税年度内 核定征收的计 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额,按预先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所得 税依据 税额。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 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3、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率征收(单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和当地相关核 定征收规定换算后的附征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责任区别
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缴纳税种不同
项目 个体工商户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 所得税计税办法》(国 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征收 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企 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

虽然它们都属于公司类型,但在法律地位、经营方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比较,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全权经营并负担全部债务的企业形式。

在个人独资企业中,创业者是企业的唯一所有者和经营者,他们独立承担所有企业的风险和债务。

该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身份,业务和个人财产是混合在一起的。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是创办简单、运营灵活,并且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然而,缺点是经营者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没有明确的区分,个人财产可能会受到企业债务的影响。

合伙企业是两个或多个合伙人为共同目标而设立的企业。

合伙人在企业中共同投入资金、劳动和技术,并共同承担风险和债务。

合伙企业的优点是成立灵活,合伙人之间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利益制定协议。

合伙企业的缺点是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他们个人财产可能会因企业债务而受到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是一种类似于合伙企业和公司的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公司债务由公司负责,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的资本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是公司和股东的财产有明确的界限,股东不承担超出其投资的额外责任。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结构相对较为灵活,不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然而,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是设立和运营流程相对复杂,需遵循各项法律法规。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一种公司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公司的各项权益以股份形式明确,股东的责任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不承担公司债务的个人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是股东不负有无限责任,股东可以通过买卖股票来变现自己的投资。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对规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来管理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一、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法律常识: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的5个区别:1、这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不一样;2、二者的股份转让的困难和容易程度不一样。

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的限制多,较为严格;3、两个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一样;4、两种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不同;5、两种公司的财务经济状况的公开程度不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较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法律常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1.股东的数量不同。

2.注册资本不同。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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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在哪一、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在哪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之别为何?其主要差异在于: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规模较为适中且更为私人化,能够更好地维护股东间的互信关系,融合了人合性及资合性特性,在运作过程中更具活力。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设定为不超过50名,这无疑增强了公司的独立性质。

另一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意即股东仅需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公司其他所有资产承担公司应负之债务。

如果要创业的话,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呢

如果要创业的话,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呢
任何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的存在必定都有其弊端和优势,分析如下,看自己的资本额有多少,资本形式是什么,的经营目的是什么,等等独资企业:可以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去工商部门登记个体工商户,两者都不是法人,以个人的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好处是只交付个人所得税,不缴企业所得税。这两者的区别则是相关的法律渊源不同,前者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后者是《民法通则》,以前缴的税不同,不过现在已经相同了。合伙企业:也有两种,跟上面差不多,分为合伙企业和个人合伙,法律来源与上面一样,跟独资企业的区别当然就在于出资的人数咯,现在还有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当中部分出资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比较复杂,需要再发邮件给讲。总的来说,以上几种形式的对而言有用的区别在于,前面两种都只缴个人所得税,成立公司的话,公司还要缴企业所得税,因为它是法人。还有就是承担的责任不同,前面两个都是无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借钱还不了的时候怎么办的问题。最后一个区别就在于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最低的是个体工商户,最高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可能需要知道个体工商户的,这个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要求1万,有限责任公司要求3万。嗯,差不多了~

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本公司最近接到很多客户电话,有好几位客户问起个人独资企业能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吗?答案是否定的。

有关这个常见问题,韧启小编总结了这篇文章,个人独资企业为什么不能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二、法律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三、设立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

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

四、税收管理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企业的法律形式》课件

《企业的法律形式》课件

合作民主管理
总结词
详细描述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管理实行民主决策,股东参与企业的 管理和决策。
05 其他企业法律形式
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的定义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拥有所有权的企 业,其经营和管理由国家授权的机构 或个人负责。
国有企业的特点
国有企业通常在国家重要领域和行业 发挥主导作用,具有规模大、资本雄 厚、技术先进等优势。
特点
合伙企业具有灵活性高、成立门槛低 、责任无限等特征,但同时也存在决 策效率低、稳定性差等不足。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普通合伙企业
所有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责任,同时享有企业的所有收益和控制权,决策权也高 度集中。
有限合伙企业
部分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享有相应 的收益权和控制权,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
不同法律形式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相对较小的股东责任风险,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责任风险相 对较大,但公司治理结构更加规范。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而合伙企业则是由多个合伙人共同出 资、共同经营。
选择合适法律形式的重要性
降低经营风险
选择合适的法律形式可以降低企 业的经营风险,保护股东的利益

便于融资和上市
不同的法律形式对于企业的融资和 上市具有不同的影响,选择合适的 法律形式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进行融 资和上市。
便于管理和规范
选择合适的法律形式可以规范企业 的管理和行为,提高企业的治理水 平。
02 个人独资企业
定义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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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分类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从字面上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似乎非常相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上的一人公司不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只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1)比普通有限公司更高的最低资本额标准(10万)和更严格的出资缴纳要求;2)设立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也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法律规定了特别的公司透明要求;4)法律规定了更简易的管理方式;5)强调了会计审计的要求;6)规定了财产独立、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这类企业,由一个自然人独自出资,一般资本数额较少,企业规模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差.其在组织上的设立、终止条件和程序比较简易,经营管理上出资人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所得利润归出资人独立享有,同时出资人要独立的承担无限责任。

但是以上两者在法律实质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别,两者的区别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法律形态不同在法律形式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虽然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在法律形式上不具有法人的资格。

(2)主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法律主体形式不同
非法人企业,不具有公司形式
公司法人
责任承担不同
无限责任制
有限责任制
财产所有制不同
私有制企业,财产归个人所有
国有制
财产权归属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与投资人财产无明显区分
法人财产制度,股东是国家授权的投资公司或部门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伙后债务承担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事务执行
①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②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事务人。执行合伙事务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合伙人的变化
①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未经一致同意的,该合伙人退伙。
②合伙人自然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①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条例补充:
《合伙企业法》8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公司的类型

公司的类型

1、公司(1)含义: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成立公司的基本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取得法律上的承认。

(3)基本特征:独立法人资格、有限责任。

(4)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①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注意: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②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与联系(5)股东权利: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公司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7)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①公司的组成由三个部分组成: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a.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

b.董事会聘用的经理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宜。

c.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②现代公司组织机构的优点:机构之间权责明确、互相制衡,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使公司发展具有充分的活力。

2、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1)个人独资企业: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合伙企业:指由各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财产权转移手续证明;发起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公司董事、监事等文件以及聘用证明;公司住所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解散原因
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宣布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不满法定人数30日;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被吊销营业执照。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等各司其职。
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等各司其职。
债务偿清
投资者承担。
合伙人共同承担。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清算
清算人的产生;通知与公告;偿清产债;责任消灭制度;注销登记程序。
指定清算人;合伙企业注销;宣告破产。
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办理清算组备案;清算公告;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是否分离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否分离




缴税
只缴个人所得税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个⼈独资企业,由⼀个⾃然⼈投资,财产为投资⼈个⼈所有,投资⼈以其个⼈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独资企业不是法⼈,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的名义享有⼀定的权利、承担⼀定的义务,承认它有⼀定的独⽴的能⼒。

个⼈独资企业的设⽴条件:根据《个⼈独资企业法》规定,我国对个⼈独资企业的设⽴,在⽴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商登记,⽆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①投资⼈为⼀个⾃然⼈。

个⼈独资企业的投资⼈必须是⾃然⼈,法⼈、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个⼈独资的企业的投资⼈。

申请设⽴个⼈独资企业的投资⼈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

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独资企业必须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不能使⽤“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等字样。

③有投资⼈申报的出资④有固定的⽣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产经营条件。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设⽴的由各合伙⼈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也属于⾮法⼈企业。

合伙企业的设⽴条件①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合伙⼈②有合伙⼈实际缴付的出资。

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必须有具体的出资,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地使⽤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经合伙⼈⼀致同意,劳务也可以作为出资形式。

合伙企业的具体出资额,法律并没有⾦额限制,只要合伙⼈认为与经营相适应即可。

③有⾃⼰的名称④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三、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由⼀定数量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设⽴条件①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数按照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个以下股东出资设⽴。

⼀个⾃然⼈或⼀个法⼈可以投资设⽴⼀⼈有限责任公司,⼀个⾃然⼈只能投资设⽴⼀个⼀⼈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优点:创立容易: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取得一致,注册资本少。

维持个人独资企业的固定成本较低:政府监管少,规模没限制,企业内部协调容易。

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税还是要缴的。

缺点: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损失超过企业初始投资时,需要用个人其他资产偿债,有倾家荡产的可能。

企业存在年限受到业主的寿命影响:人死了企业就没了。

大量融资困难: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本用于经营。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人是两人或以上,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优点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需要注意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无法偿债或跑路了,其他合伙人需要分担债务,每个人都可能倾家荡产。

股权转让时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还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需要在公司名称中有“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一个合伙人或多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线连带责任或无线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谁的锅谁背,其他人有限责任。

3、公司制企业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被称为公司,经政府注册的营利性法人组织,并独立与所有者和管理者。

由于公司是独立法人有如下优缺点:优点:1、无线存续:即使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依然可以存续。

2、股权便于转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被分成若干股,每个份额可以单独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3、有限责任:所有者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因为公司债务为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

正式由于以上优点,使得公司容易在资本市场获得资本,有限债务责任和无线存续,让投资者投资风险降低,股权便于转让,提高流动性。

企业、法人、公司、独资、合伙企业的区别

企业、法人、公司、独资、合伙企业的区别

一、法人、企业、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区别
二、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三、分公司、子公司的区别
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五、担保的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
一般担保:先由主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只有在对其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才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在主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无效果时,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担保: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即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注:我们平时说的“有限连带担保”、“无限连带担保”都是错误的说法!
六、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别
七、民事责任中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的区别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部分财产承担责任。

选择一种企业法律形态

选择一种企业法律形态

03
有限责任公司
04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 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 责任的企业。适用于需要扩大规 模、增加投资的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
将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适用 于大型企业或需要公开发行股票 的企业。
组织架构与运营管理
组织架构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采取简单的组织架构,由 投资人直接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企 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或聘请 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运营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 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 力;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 作效率;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种风
Part
03
股份有限公司
定义及特点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点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可以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公司经营状况应向社会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有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等;
设立条件与程序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程序
设立条件与程序
签订合伙协议
明确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 付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等事项;

创业企业类型

创业企业类型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 司的设立条 件
4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 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 产经营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 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 有限公司为一个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 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 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 性统一起来。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
(2)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 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 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 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3)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 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 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 《公司法》规定为2—50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 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Biblioteka 下限规 定。5人以上。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 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 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 利性组织。
(1)合伙人以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且合伙 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 企业 具有 以下 法律 特征:
4).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 织机构 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 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 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一.分析三者异同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1.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

2.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公司的财产按占股份比例分配。

3.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4.与二者的不同的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我们分开来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有公司章程、名称、住所等。

一人有限公司:除需要具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外还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等。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二.分析公司的优缺点1、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股东承担的风险小,股东若履行了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也不能株连股东,所以有利于聚集社会游资,扩大企业规模;(2)公司寿命长,只要公司不依章程规定解散或破产,公司一直存在,不受股东死亡或经理人员辞职的影响;(3)公司资本稳定,因《公司法》规定股东不能抽回出资,所以有利于企业实行战略管理;(4)管理专门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区别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区别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常见区别|Return|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

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的企业的投资人。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不能使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法律没有限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金额,由投资人在设立时予以申报。

投资人的申报金额原则上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可以是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是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

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2、个人独资企业的限制条件(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手续简单,经营灵活,所以,从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出发,法律上除作必要的限制外,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松。

对于投资人的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外,没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2)投资人须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对于外国自然人只能根据《外商独资企业法》成立外商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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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确认,公司财产支付的先后顺序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在支付完上述费用后,余额股东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如果不够支付前面所述的费用,应当向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事务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项目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者
自然人
自然人、法人
自然人、法人
自然人、法人
发起者人数
1人
2人以上
1—50
2—200
责任
无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
出资额
没有最低限制
不限
3万元
500万
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发起者国籍
中国公民
不限
不限
不限
组织机构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执行董事、执行监事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责任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条件
投资者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都承担无限责任;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实缴的出资;由企业名称;有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符合公司法要求;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年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事务管理
自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
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事务
是否有章程




出资形式
货币
形式广泛: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
货币以及可用货币估价并可转让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财务是否公开




是否可发行股票




是否可发行债券




股权证明形式
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财产权转移手续证明;发起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公司董事、监事等文件以及聘用证明;公司住所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解散原因
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宣布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不满法定人数30日;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被吊销营业执照。
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是否分离


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否分离




缴税
只缴个人所得税
只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公司缴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获得股息和红利索取个人所得税
规模大小
一般较小
一般较小
一般较大
一般较大
股份是否为等额


成立的基础
合伙协议
章程
章程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所有权和经营权均属于投资人。
所有权属于合伙人;经营权由委托人执行,合伙人可以监督。
召开股东会比较方便,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
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非其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设立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
提交申请书、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经批准的批准文件;审核;发营业执照。
订立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设立审批;出资验资;确立公司组织机构;设立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清算
清算人的产生;通知与公告;偿清产债;责任消灭制度;注销登记程序。
指定清算人;合伙企业注销;宣告破产。
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办理清算组备案;清算公告;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等各司其职。
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等各司其职。
债务偿清
投资者承担。
合伙人共同承担。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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