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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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合同范本甲方(承包方): [甲方全称]乙方(发包方): [乙方全称]鉴于甲方与乙方就[项目名称]建筑工程项目签订了施工合同,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索赔与反索赔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范本。

第一条索赔与反索赔的定义1.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受损方要求赔偿的行为。

1.2 反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提出索赔后,另一方认为索赔方存在违约或不当行为,而要求索赔方承担相应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2.1 索赔条件:甲方或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遭受损失,有权提出索赔。

2.2 反索赔条件:甲方或乙方在收到对方索赔通知后,认为索赔方存在违约或不当行为,有权提出反索赔。

第三条索赔与反索赔的通知3.1 索赔通知:索赔方应在知晓损失发生之日起[具体天数]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索赔,并说明索赔理由、损失情况及索赔金额。

3.2 反索赔通知:反索赔方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之日起[具体天数]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索赔方提出反索赔,并说明反索赔理由及相关证据。

第四条索赔与反索赔的处理4.1 双方应在收到索赔或反索赔通知后[具体天数]天内,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召开会议讨论。

4.2 双方应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和合同约定,协商确定索赔或反索赔的具体金额和处理方式。

4.3 如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至[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索赔与反索赔的证据5.1 索赔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损失及损失的合理性。

5.2 反索赔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索赔方的违约或不当行为。

第六条索赔与反索赔的费用6.1 索赔或反索赔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仲裁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范本作为原施工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6、业主审查索赔处理
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 业主批准。
7、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 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通 过协商双方达到互谅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争议的最 理想方式。如达不成谅解,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解决
❖ 1、人工费
C(L)=CL1+CL2+CL3 其中,C(L)为索赔的人工费,CL1为人工单价
上涨引起的增加费用,CL2为人工工时增加 引起的费用,CL3为劳动生产率降低引起的 人工损失费用。
❖ 承包商可以提出人工费的索赔的情况
❖ 因业主增加额外工程,或因业主或工程师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导致承包商人工单价的上涨和工作时间的延长。
工程变更
设计原因
业主方原 因
承包商原 因
外界条件

改 变
提 高

速工 工主
施作 程失
工范 质误
围量
承 包 商 失 误
承 包 商 建 议
现 场 条 件 变 化
技 术 标 准 变 化
设计变更
现场施工 签证变更
图 工程变更的分类
合同变更
三、工程师索赔管理原则
1、公正原则 2、及时履行职责原则 3、协商一致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2、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 合同内索赔
❖ (Contractual Claim) ❖ 合同外索赔
❖ (Non-Contractual Claim) ❖ 道义索赔
❖ (Ex-Gratia Payment)
3、按索赔目标分类 ❖ 工期索赔 ❖ (Claim for Extension of Time) ❖ 费用索赔 ❖ (Cost Claim)

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的起因 • • • • • • • • 业主方原因 业主方原因引起的索赔主要由工程量增加、工程技术标准变更、业主要 求暂停施工、业主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等因素引起。 设计方原因 由于工程设计方设计的瑕疵,如设计错误、设计缺陷等或者由于设计方 在方案变更时图纸提供不及时的延误而引起的。 承包方原因 由于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风险预测的不足,或是在合同实施过程 中由于自身失误所引起的。 工程参与各方均无过错 工程建设工程中各参与方均无过错也可能引发工程索赔。例如不可抗力 事件的发生。此时,工程建设各方均无过错,却引发工程索赔。



(3)提交索赔报告 索赔意向通知简明扼要,只是承包商索赔意向的表达,并没有涉及到要 求索赔的费用或工期数,更没有提及索赔费用或工期的计算方法。根据我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在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承包商应该向监 理工程师(业主)提交正式的索赔报告(FIDIC施工合同的规定有所不同,其 规定是:在索赔事件被承包商知道后的28天内,承包商要向工程师递交索赔 意向通知。在事件后的42天内,或者承包商建议并被工程师许可的其他期限 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充分详细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是指承 包商向监理工程师(业主)提交的一份要求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或工期补偿的 正式报告。索赔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介绍索赔事件;索赔的理由;要求 索赔的费用或工期的详细计算;相应的索赔证据等。 对于持续影响的索赔事件,承包商受索赔时间的限制,无法等到索赔事 件影响结束后再提交索赔意向,也无法一次性把索赔事件造成的损失计算清 楚。这样,承包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间隔,定期地陆续提交索赔意向, 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递交最终的索赔报告。对于持续影响的时 间间隔,FIDIC施工合同中约定为1个月,我国施工合同中无此项约定,一般 采用FIDIC中的规定。 承包商提交索赔报告后,不能被动等待,而应经常了解对方对索赔的处 理情况,根据对方提出的要求及时补充必要的索赔证据。

工程建设合同费用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

工程建设合同费用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

工程建设合同费用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1、合同索赔的准则根据合同受理或驳回承包人向业主的索赔,其主要工作内容有:在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后,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对索赔申请的理由及各项记录进行认真客观的审核与证实。

对索赔理由成立的按规定程序报告业主。

对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公正、忠实地维护业主的利益。

2、合同索赔的处理程序无论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还是业主向在承包商索赔,监理人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将在对索赔的事实依据进行行审查、复核、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起草索赔评价报告,由总监理人审查后主持召开会议,就索赔报告的评价与业主协商,并根据业主的意见对索赔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并通知承包商。

在通知双方后,总监理人将主持会议,就索赔事项与承包商和业主进行谈判或协商,如果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达成一致,监理人将拟订报告,通知业主和承包商,并在随后的中期支付中将承包商应得到的补偿费用支付给承包商,或将业主应得到的费用从给承包商的付款中扣除;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监理人将根据双方的申述和索赔评价报告,作出监理人决定,并连同索赔评价报告一起分别送达业主和承包商。

如果业主或承包商任何一方对监理人的决定存在质疑,他应书面通知监理人,在这种情况下,索赔事项将成为争议,并按争议的解决办法进行处理。

3、合同索赔评价监理人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索赔的评价。

在索赔评价工作初步完成后,首先将与业主协商,征求业主的意见,以形成能为业主所能接受的监理人决定。

然后,监理人应就索赔事件的任何疑问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友好协商,力求达成一致,使合同索赔得到公正、合理并使双方都能满意或接受的解决,以利于合同工程顺利实施。

对于任何索赔报告,将按下列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评价:1)索赔报告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监理人将确定合同索赔超过了时效而予以拒绝;2)造成损失或延期的事实是否真实可靠,符合工程的实际状况;3)合同索赔要求是否与合同条款的规定一致,确定索赔要求中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索赔的项目;4)对索赔的支持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论证,分析所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从而确定能够支持索赔的有效证据,对其它证据的无效性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论证;5)分析索赔事件产生的原因以及对责任或风险的分析是否正确合理,确定能够进行索赔的事实以及责任或风险的分配;6)对工期延长计算书中的工时工效、工期计划、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算成果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应延长的中间或最终完工日期的初步意见;7)对索赔的费用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及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提出合理赔偿费用的初步意见。

市政道路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措施一、索赔措施(一)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因素在施工合同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中,工程师为分包单位承担了大量具体的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

如果在这些工作中出现疏漏,对承包单位施工造成干扰,则产生索赔。

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常常在寻找这些疏漏,寻找索赔机会。

所以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能预测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堵塞漏洞。

起草文件、下达指令、作出决定、签复请示时都应注意到完备性和严密性;颁发图纸、作出计划和实施方案时都应考虑其正确性和周密性。

(二)在合同中增加索赔条款,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出现违约行为时提出索赔。

1、拒收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对于出现有不合格材料进场发生,要给予罚款,工程不合格拖期要给予惩罚措施。

2、承包单位未能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完成缺陷补救工作。

3、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修改进度计划导致业主有额外投入。

4、拖期违约赔偿。

5、业主为承包单位提供的电、气、水等应收款项的条款,对于违约、损坏的索赔。

6、未能通过竣工检验,造成后续工期拖延。

7、缺陷处理期的延长导致其他工程未按时开工或受到影响。

8、未能补救缺陷。

9、承包单位违约,终止合同后的支付条款。

10、承包人办理保险未能获得补偿的部分。

二、反索赔措施(一)预防措施1、正确理解合同规定合同是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

正确理解合同规定,是双方协调一致地合理、完全履行合同的前提条件。

由于施工合同通常比较复杂,因而“理解合同规定”就有一定困难。

双方站在各自立场上对合同规定的理解往往不可能完全一致,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某些分歧。

这种分歧经常是产生索赔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监理必须认真研究合同文件,以便尽可能在诚信的基础上正确地理解合同的规定,减少索赔的发生。

2、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单位保持协调。

做好日常监理工作是减少索赔的重要手段。

监理人员要善于预见、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够在某些问题对工程产生额外成本或其他不良影响以前,就把它们纠正过来,就可以避免发生与此有关的索赔。

工程索赔和反索赔

工程索赔和反索赔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策略一、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都可能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一般来讲,发包人索赔额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

通常情况下,工程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可称其为承包人的施工索赔(简称施工索赔)。

发包人对属于承包人应承担责任造成的损失而向承包人要求的赔偿主张,称为发包人的反索赔(简称反索赔)。

二、承包人的施工索赔施工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或者因非自身因素,或者因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承包人根据法律、合同的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一)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

发包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即水通、电通、施工道路通,并办好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及有关申报批准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如果发包人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给承包人创造上述条件,必然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2、工程设计变更。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往往会影响承包人的局部甚至整个施工计划的安排,造成承包人重复采购、人力及施工机械重新调整、等待修改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进行拆除,这必然造成施工成本比原计划增加,工期比原计划延长。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工程结算办法》规定:(1)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付款,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全国】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专题(共92页)

【全国】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专题(共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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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标签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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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签约阶段
1 中标后中标人拒签合同
2 承包人资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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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开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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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阶段
3 承包人测量放线不当
5 承包人未投相应保险
4
承包人未合理预见进出施工现 场的方式、手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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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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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
6
承包人怠于或拒不执行工程师 指令
9 工程量增加导致合同单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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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要趁早
及时固定证据 协助编制索赔报告 参与索赔谈判 代理索赔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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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化
可视化有助于直观、清晰地展示建设工程纠纷的事实、法律 关系、双方争点和论证逻辑。案件事实越纷繁,法律关系和 论证逻辑越复杂,可视化的效果可能愈加明显。
注意:在使用可视化表达方法时,应力求真实、准确、简洁 ,否则适得其反,反而增加秘书或仲裁员的工作量。
7 承包人违约导致项目经理更换 10 承包人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8
承包人擅自变更工程范围、内 容
11
承包人造成场内道路、交通设 施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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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
12 承包人违规覆盖隐蔽工程
15 承包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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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私自将材料、设备撤离施 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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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未尽工程照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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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违反安全施工及管理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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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六大原则
以合同为依据原则 1 合理分担风险原则 3
有理有据原则 5
2 实际损失原则 4 逾期失效原则 6 友好协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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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工程索赔与工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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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
“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等在施工工程及结 算过程中对确认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支付各种费用、顺延竣 工日期、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内容达成的一致意见的补充 协议”。

浅谈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浅谈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浅谈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摘要由于建设行业竞争激烈,在施工企业中存在着这样一句口号: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

它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做好索赔工作,可以保护施工单位应得的权利,获取更多利润,索赔工作的开展,应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从工程开始,就注意收集需要索赔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出索赔。

工程索赔是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经济活动中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

在我国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普遍存在承包人要求的施工索赔,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反索赔的现象。

施工索赔和反索赔是业主和和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它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建设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工程索赔反索赔工程管理工程技术1.工程索赔的认识1.1工程索赔的含义1.索赔的概念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的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

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少,而且处理方便。

可以通过冲账,扣拔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

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而业主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2.工程索赔的性质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

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的,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导致的。

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发无法达成妥协时,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

3.工程索赔的意义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工程索赔、反索赔及应对措施分析

工程索赔、反索赔及应对措施分析



索 赔




施 分
( 珠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广东 珠 海 5 9 0 ) 10 0
(h h i M nc p lG v r mn n e t n n u l ig C n r lC n r ,G a g og Z u a 10 0 Z ua u ii a o en e t I v si g a dB ib n o to e t e u n d n h h i 59 0 )
定 的。
关键词 : 建设工程; 施工索赔; 反索赔; 措施分析
中 图分 类 号 :F 0 . 4 79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 6 1 4 9 一2 0 )1 0 3 O 1 7 — 72 (0 81 — 1 一 2 7
目前在我国工程施工承包合 同履行过程 中, 普遍存在 的 现象是承包入进行 的施工索赔, 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针对承 包人的索赔进行 的反索赔 。 施工索赔和反索赔是业主和承包 商在工程项 目施 工过程 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它的健 康开展 , 对于培养和 发展 建设市场 , 促进建筑业 的发展 , 起着 非常重 要的作用。然而, 由于对 索赔和反索赔 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 糊认识,许多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在这 方面争议 和分歧较大 。 因此, 有必 要重新认识和探讨索赔 与反索赔, 为各单 位和 部 门维护 自身 的合法利益提供 有益 的参考 , 从而推动建设工程 领域 的健康 发展 。 1 当前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误区 关于索赔与反索赔 的内涵, 目前在国 内的意见不一致, 存在一 些认识误 区。有意见认 为, 应从 ( ( A同法》 好 和 合同条 f) 牛 的规定, ) 来理解和解释索赔与反索赔 。这一类意见认为, 索赔是双方 面的, 乙方可以 向甲方提 出索赔 , 甲方 也可以 向 乙方提 出索赔 , 这是 由甲、 乙双方之 间平 等的主体地 位所决 定的。工程施工 中发生 了干扰事件 后, 双方都在进行合同分 析。一方面想在合 同中找到对己方有 利的条款 作为依据 , 尽 快追回在 事件 中所产生的损失。 另一方面又想在合 同中找到 对 合同另~方不利 的条款 , 量推卸掉己方的责任 , 尽 防止 已 方可 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因此把追 回己方损失的手段称 为索 赔, 把防止和减少合 同另一方向已方提 出索赔 的手段称为反 索 赔 。也就 是说 , 凡是 主动提 出权利 要求的 , 均被 称为 “ 索 赔 ” 凡是对 此项 “ ; 索赔” 进行 反驳 、 修改 或拒绝的行为 , 均属 于“ 反索赔” 。甚至还有人认为, 索赔就是承包商 失并 由此 获利的过程。更有甚者, 些承包商根本不知索赔一词 。 有 2 国际上对索赔与反索赔含义的界定 根据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规范, 普遍按索赔的对 象来界定 索赔与反索赔, 常把承包商就非承包商 原因所造成的承包 通 商 的实 际损失, 向业主提出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称为“ 索赔” 。把业主向承包商提 出的、 由于承包商 违约而导 致业主损失的补偿要求, 称为 “ 反索赔” 。并且此种要求均以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浅谈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摘要】建筑业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作为施工企业,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建筑业早已进入微利时代,怎样在微利当中搏取效益的最大化呢?实践证明:工程索赔是改善效益的一项极其重要的经营管理工作。

在这种微利的经营模式中,谁能够更好的掌握索赔的技巧,谁就掌握了生命线。

【关键词】工程施工;索赔;反索赔自从中国加入了wto,大批的国外优秀企业进入了中国的市场,很多的中国企业也走出了国门,面对国外优秀企业先进的管理技术和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国内各个行业都明显的暴露出了技术上的弱点,因而也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我们的技术水平不能和他们相比,所以我们必须用价格优势来和他们抗衡,但是只靠低价企业如何能够生存?现在在国内外的建筑市场上都采用了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很多承包商也都信奉“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的经营模式。

在这种竞争模式中,谁能够更好的掌握索赔的技巧,谁就掌握了生存的技能。

1 索赔的定义及分类所谓的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按事件的性质来分类,可将工程索赔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和其他索赔几种。

由于工程施工过程的多样性,施工中会遇到各种类型的索赔问题。

2 工程索赔的意义首先,国际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隐含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自然条件的风险以及施工本身的风险等。

工程索赔与风险有着密切的联系,从风险转移的角度来讲,索赔是因承担了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而向对方索要补偿的行为。

为了避免由于在工程过程中承担了本不属于自身的风险而造成损失,承包商应利用合同条件,通过工程索赔的途径将损失尽可能多地从业主方补偿回来。

因此,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获取经济收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浅谈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和反索赔

浅谈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和反索赔
损失补偿要求。
3 实际操 作 中建设 工 程索赔 与反 索赔 的关 系
包 商 提 出 索 赔 , 承 包 商 可 以针 对 此 项 索 赔 进 行 反 索 赔 。 承 包 总 商 可以 向供 货商提 出索赔 , 货商 也可以反驳 此项索赔 , 供 即进 行 反 索 赔 等 等 。但 是 , 施 工 索 赔 实践 中 , 般 并 不 是从 广 义 的 在 一 角 度 理 解 索赔 和 反 索 赔 , 是 按 其 特 定 的 含 义 , 承 包 商 向业 而 把 向提 出 的 补 偿 要 求 , 为 “ 称 索赔 ” 把 业 主 对 承 包 商 提 出 的 补 偿 ;
承 包商依据 合同赋予 的权利 , 对合 同 甲方过错 给予惩罚 , 而 从 弥 补 损 失 并 由 此 获 利 的 过 程 。 更 有 甚 者 , 些 承 包 商 根 本 不知 有
索赔 一 词 。
2 国 际上对 索赔 与反 索赔 含义 的界 定
根据 国 际 工 程 施 工 索赔 规 范 , 遍 按 索 赔 的 对 象 来 界 定 索 普 赔 与 反 索赔 , 常 把 承 包 商 就 非承 包 商 原 因所 造 成 的 承 包 商 的 通 实 际 损 失 , 业 主 提 出的 经 济 补 偿 或 工 期 延 长 的 要 求 , 为 “ 向 称 索 赔” 。把 业 主 向承 包商 提 出 的 、 由于 承 包 商 违 约 而 导致 业 主 损 失 的补偿要求 , 为“ 索赔 ” 称 反 。并且此种要求均 以补偿 实际损失 为 原 则 , 不 存在 惩 罚 的 意 思 。 这 一 定 义 已 为国 际工 程 承 包 界 并 所公 认 和 普 遍 应 用 , 有特 定 的 明确 含 义 。当 然 , 果 从 广 义 的 具 如 般 含 义 来 说 , 包 商 可 以 向业 主 提 出某 种 索 赔 , 主 可 以 反 承 业 驳 或 拒 绝 承 包 商 的 此 项 索 赔 即 进 行 反 索 赔 。分 包 商 可 以向 总承

《国际工程索赔》PPT课件

《国际工程索赔》PPT课件
向书面通知。 • 2、报送索赔材料:应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尽快准备索赔资料,在向业主提出索赔通知后
的规定时间(不大于28天)内,报送索赔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 (1)总论部分:概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产生持续影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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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索赔权的论证(Justification):索赔依据的出处; • (3)索赔值的量化:费用多少、工期多少; • (4)证据部分。 •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收到索赔通知后,就应立即审查施工记录、确认事实;进行适当协商。 • 一般在协商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再由承包商报送索赔资料。 • 业主接受报告后,做出赔偿决定。 • 3、友好协商解决:多数复杂事项,很难准确推定责任,或合同双方都有责任时需协商。
• (4)业主变更施工次序会引起网络活动间的逻辑关系变更,必须调整网络结构,需要 对比新旧网络间的工期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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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暂停施工或工程中断的影响分析
• 对于罢工、恶劣气候和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暂时中断,或业主指令性停工,工期 索赔按实际停滞时间计算。
• 如果干扰事件有后果要处理,还要加上处理后果的时间。 • 五、索赔事件对整个工期的影响分析 • 1、网络分析法:使用计算机,应用最多,但要注意干扰事件与其它工序的相互作用。 • 2、比例计算法:简单,仅影响某些单项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时可采用。

如不可抗力为业主风险,没有赔偿。

特殊风险有具体赔偿原则。如战争、罢工等政治原因。有权要求对施工机械、设备
等所遭受的损失的赔偿。
16
六、暂停施工或终止合同引起的索赔
• 1、业主方面的原因暂停施工:出现紧急情况,如战争、内乱、强烈灾害等。有时限。 • 工程在规划设计上出现严重问题,需要修改设计;业主工程款支付出现严重困难等。 • 2、终止合同:违约终止合同(Termination for Default),可能是合同某一方严重违约,

简述建筑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简述建筑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简述建筑工程索赔与反索赔作者:陈柳燕来源:《科学与财富》2019年第15期摘要: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

索赔与反索赔的主要原因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变化、停水停电、用地争议,地质条件变化,施工干扰、施工单位不按图纸施工、施工单位施延工期,建筑市场大幅变化、国际汇率调整、不可杭力的自然灾害、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索赔与反索赔的一般程序为: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通知,起草索赔报告,向被索赔单位送交沐赔报告,进入协商、调解、仲裁的实施阶段。

关键词:索赔;反索赔;原因和条件;工程建设一、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和作用索赔是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方因合同另一方的责任,致使合同造价变化而向其提出调减或追加合同造价和工期变更的行为。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是建设工程活动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

由于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气候变化、物价波动、延长工期,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建设工程索赔的作用主要有:一是建设工程索赔可以确保工程合同的正确实施;二是建设工程索赔体现了合同双方责、权、利的统一和平衡;三是建设工程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依法求得经济效益的手段。

通过索赔可以分清合同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增加效益。

二、索赔与反索赔的关系索赔和反索赔是两个相互对应的概念"在实践中,索赔与反索赔是根据不同的索赔对象而界定的,其根本目的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针对对方责任引起的事件,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索赔与反索赔的提出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并且要求发生分析清楚"完整的索赔管理包括索赔与反索赔两个方面,二者密不可分,相互影响,相互作用"通过索赔可以追索损失,获得合理经济补偿;通过反索赔防止损失发生,保证工程项目的经济利益"索赔具有双向性,是指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施工索赔,业主也可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

三、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建设工程索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工程合同管理的索赔与反索赔-最新文档资料

工程合同管理的索赔与反索赔-最新文档资料

工程合同管理的索赔与反索赔建设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索赔管理工作中要充分理解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工程师、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和各项往来文件,规范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才能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谋取效益最大化。

在工程建设管理常讲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话丑理端,确切地反映了索赔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环节。

1、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人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工程索赔的性质属于补偿的行为,其要求均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并不存在惩罚的意思。

索赔是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关系到双方的利益。

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的综合体现,是推动双方管理的加强和提高的动力.正确处理好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处置合同双方责任与权益的必要措施。

索赔与反索赔是矛盾的两方面,矛盾的双方既是对立关系,又是统一关系。

对立关系表现在索赔是承包人对因非自身原因和发包人的原因,给承包人造成损失,要求赔偿或补偿。

反索赔是发包人依照法规,合同对因承包人的未能尽责给发包人造成损失,要求赔偿。

通常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人们重视索赔而忽视反索赔,形成了在招标、投标阶段的买方弱势,而在实施阶段的买方强势。

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时有发生。

致使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关系实际上既是平等关系但却不是安定关系,且扯皮不断.索赔与反索赔的统一关系表现在建设工程的合同双方,即是索赔与反索赔的两方面,为了避免被索赔,则应加强自身的责任意思,加强沟通,防止因自身的失误给对方造成损失,进而减少被索赔的几率,既要确保工程快速、高效推进,又要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成本,兼顾双方利益,体现共同目标。

工期索赔与反索赔

工期索赔与反索赔

一、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都可能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一般来讲,发包人索赔额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

通常情况下,工程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可称其为承包人的施工索赔(简称施工索赔)。

发包人对属于承包人应承担责任造成的损失而向承包人要求的赔偿主张,称为发包人的反索赔(简称反索赔)。

二、承包人的施工索赔施工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或者因非自身因素,或者因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承包人根据法律、合同的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一)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

发包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即水通、电通、施工道路通,并办好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及有关申报批准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如果发包人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给承包人创造上述条件,必然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2、工程设计变更。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往往会影响承包人的局部甚至整个施工计划的安排,造成承包人重复采购、人力及施工机械重新调整、等待修改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进行拆除,这必然造成施工成本比原计划增加,工期比原计划延长。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工程结算办法》规定:(1)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付款,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第七章 工程索赔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第七章 工程索赔

【案例】某公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发生了如பைடு நூலகம்索赔事件 (假定索赔工期与费用数据均符合实际):
(1)施工期间,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有误便向监理单位汇报,随后 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但图纸修改造成停工30天。承包方提出费用补偿3 万元与工期延期30天的要求。
(2)施工期间因下雨,为保证路基工程填筑质量,业主代表下达了 暂停施工指令,共停工10天,其中连续4天出现低于工程所在地雨季平 均降雨量的雨天气候和连续6天出现50年一遇特大暴雨。承包方提出工 程延期10天与费用补偿2万元的要求。
第四节 费用索赔管理
❖ 一、概念
费用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人承担的合理的经济损失或 额外开支。
❖ 二、索赔费用组成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机械费 4、分包费 5、工地管理费 6、利息 7、总部管理费 8、利润
第四节 费用索赔管理
❖ 三、费用索赔计算 ❖ (一)总费用法
计算出该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合同报价,即为索赔额(该方法不尽合理) 改进总费用法:具体核实已开支的实际费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实际情 况,在计算索赔金额时间只考虑事件影响时间段,而非总工期。
以实际延误天数作为工期延长天数。 (2)工程变更 (3)工程中断
第三节 工期索赔管理
2、工期影响的计算方法: (1)网络计算法
网络计算法通过对比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后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得出工期值之差, 计算索赔值。
【案例】某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工期12个月。承包人向监理机构呈交的施工进 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图中工作持续时间单位为月)
(5)由于业主要求,在原设计中的一座互通式立交桥设计长 度增加了5米,业主代表向承包方下达了变更指令,承包方收到变 更指令后及时向该桥的分包商发出了变更通知。分包单位及时向承 包方提出了索赔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目录
1
绪论
2
第一章
3
第二章
4
第三章
5
第四章
绪论
第一节工程索赔的现状 第二节工程索赔的重要性与作用
第一章
工程索赔概述 第一节工程索赔的定义及特征 第二节工程索赔的分类 第三节工程索赔的起因 第四节工程索赔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工程索赔与工程签证 第六节工程索赔与违约责任 第七节国际、国内通行的施工合同条件中关于索赔时限的规定 第八节影响索赔成功的关键性因素 第九节专业律师在工程索赔中的作用
第二章
工程索赔应收集的材料 一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二发包人资质文件 三承包人资质文件 四标前文件 五招标文件 六招标图纸 七水文、地质、坐标资料 八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九法律及政策性文件 十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
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起索赔的项目 一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 二中标价低于成本价 三被迫让利 四合同缺陷 五发包人未及时办理施工前置手续 六发包人或监理人未按期下达开工通知 七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 八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现场、条件及资料 九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基准、水准资料存在错误 十发包人或监理人拖延审批施工方案或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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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华之鉴于袁华之律师对房地产、建设工程及矿产资源法律服务领域的杰出贡献, 2013年初北京市律师协 会经层层选拔后特授予袁华之律师“北京市十佳房地产律师”荣誉称号。2012、2013、2014年度袁华之律师连续 被著名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评为亚太地区“所属领域的领军人物”,2015、2016年度在钱伯斯《年度亚太法律指 南》中被评为建设工程领域顶级律师。2015、2016年度袁华之律师被国际法律评级机构LEGALBAND评为房地产与 建设工程领域国内顶尖律师。2015年11月,袁华之律师当选“2015ENR/建筑时报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法律60位 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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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索赔概论
索赔与违约的区别?
违约——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只要有 违约行为就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而不管违约是否造成损失。 索赔——对损失要求给予补偿(赔偿)的一种权利、主张。 应付而未付的,对自己的权力的争取;
尽管是索赔事件,如果业主无异义地接受,则不是索赔。
而对非索赔的事件,业主不愿意支付,则进入索赔处理过程。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工程师对索赔的评价和审批
工程索赔的提出与审查过程,是当事双方在承包合同的基础 上,逐步分清在某些索赔事件中的权利和责任以使其数量化的过 程。作为发包人或工程师,应明确审查的目的和作用,掌握审查 的内容和方法,处理好索赔审查中的特殊问题,促进工程的顺利 进行。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 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要求的行为。
7.1 索赔概论
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
承包商 反索赔 业主
索赔的权利 p162
(1)索赔是要求给予补偿(赔偿)的一种权利、主张; (2)索赔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建设惯例,以合同 文件为主; (3)索赔是因非自身原因导致的,要求索赔一方应没有过错; (4)与原合同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额外的经济损失或工期损害; (5)索赔须有切实有效的证据; (6)索赔是单方行为,双方还没有达成协议。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编写索赔报告的注意事项:
(1)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
(2)索赔值的计算依据要正确,计算结果要准确。 (3)用词要婉转、恰当。 索赔报告的内容: (1)承包商或其他的授权人致发包人或工程师的信。信中简要 介绍索赔的事项、理由和要求,说明随函所附的索赔报告正文及 证明材料情况等。 (2)索赔报告正文。针对不同格式的索赔报告,其形式可能不 同,但实质性的内容相似,一般主要包括:
方面的重新分配过程,涉及双方的众多经济利益,因而是
一项繁琐、细致、耗费精力和时间的过程。因此,合同双 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事,按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工 作,才能获得成功的索赔。
Procedure of claims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承包商申请索赔的工作程序
(1)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意向的提出是索赔工作程序中的第一步,其关键是抓住索赔 机会,及时提出索赔意向。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规定: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将 其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反之,如果承包商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期 限内提出索赔意向或通知,承包商则会丧失在索赔中的主动和有 利地位,发包人和工程师也有权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这是索 赔成立的有效和必备条件之一。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承包商应避 免合理的索赔要求由于未能遵守索赔时限的规定而导致无效。

7.1 索赔概论
7.2 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7.4 索赔费用的计算与支付

7.5 反索赔
7.5 反索赔
反索赔的概念
业主向承包人提出
两种理解
任何一方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的反驳、反击
7.5 反索赔
业主反索赔的种类和内容
(1)工程质量缺陷反索赔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所使用的材料或设备不符合合同规 定或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的要求,或出现 缺陷而未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前完成修复工作,业主有权追究承 包商责任,并提出由承包商所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所带来的经 济损失的反索赔。 款项可以从工程进度款或保留金中支出。
7.2 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
施工延期产生的索赔 p170
施工延期引起索赔。施工延期是指由于非承包商的各种原因造成 的工程进度推迟,施工不能按原计划时间进行。
恶劣现场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
恶劣的现场自然条件一般是指有经验的承包商事先无法合理
预料的,例如地下水、未探明的地质断层、溶洞、沉陷等;另
外还有地下的实物障碍,这都需要承包商花费更多的时间和 金钱去克服和除掉这些障碍与干扰。因此,承包商有权据此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3)附件。包括该报告中所列举的事实、理由、影响的证明文件 和各种计算基础、计算依据的证明文件。
索赔报告正文该编写至何种程度,需附上多少证明材料,计
算书该详细和准确到何种程度,这都根据监理工程师评审索赔
报告的需要而定。对承包商来说,可以用过去的索赔经验或直
接询问工程师或发包人的意图,以便配合协调,有利于施工和 索赔工作的开展。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承包商申请索赔的工作程序
(4)索赔报告的递交 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 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如果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28天内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 期延误天数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 28天),定期交出每一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 在该项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报出最终详细报告,提 出索赔论证资料和累计索赔额。
7.5 反索赔
业主反索赔的种类和内容
(5)业主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依据合同规定,除了上述发包人的反索赔外,当发包人在 受到其他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发包人仍可提出 反索赔要求。比如: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在运输施工设备或大 型预制构件时,损坏了旧有的道路或桥梁;承包商的工程保险 失效,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等。
7.2 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
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 分析比较容易,处理起来比较简单。例如,业主的工程师指令将某 分项工程素混凝土改为钢筋混凝土,对此只需提出与钢筋有关的费 用索赔即可(如果该项变更没有其它影响的话)。 (2)总索赔 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
7.5 反索赔
业主反索赔的种类和内容
(2)拖延工期反索赔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部分或整个工程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 (包括已批准的工期延长时间)竣工,则发包人有权索取延期赔 偿。 一般合同中已规定了工程延期赔偿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按延期 天数计算即可。如果仅是部分工程延期,而其他部分已颁发移 交证书,则应按延期部分在整个工程中所占价值比重进行折算。
第七章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7.1 索赔概论
7.2 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7.4 索赔费用的计算与支付

7.5 反索赔
7.2 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
工程变更产生的索赔
工程变更也就是合同变更,是指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作出修改, 或者追加或取消某一项工作。 它包括了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工程量的增加与减少等。 对于土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来说,变更是客观存在的。 依据合同变更条款索赔
必须考虑的问题 (1)没有统一标准的解决。 (2)索赔对经营的影响:索赔是双面刃,利益与关 系,当期利益与长远利益,项目效益与公司的经 营。 (3)利益为原则 (4)积极主动: 不索不赔; 尽早提出; 尽快解决,有多少解决多少; 尽量用单项索赔解决,而不要用一揽子索赔解决。
第七章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7.2 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
合同矛盾和缺陷引起的索赔
合同矛盾和缺陷常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合同中有遗漏或 错误。
7.2 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
索赔的分类 p176
按索赔要求分类
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 按涉及合同当事人划分 承包商 承包商 承包商 承包商和业主 业主 分包商 供应商 保险公司
(4)实际损失分析。
(5)证据资料分析。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工程师对索赔的反驳
.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索赔工作程序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新红皮书涉及承包商向雇主索赔的条款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新红皮书涉及承包商向雇主索赔的条款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新红皮书涉及承包商向雇主索赔的条款
7.5 反索赔
业主反索赔的种类和内容
(3)经济担保的反索赔 经济担保是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担保人 要承诺在其委托人不适当履约的情况下代替委托人来承担赔偿 责任或原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在土木工程项目承包施工 活动中,常见的经济担保有:预付款担保和履约担保等。 (4)保留金的反索赔 保留金的作用是对履约担保的补充形式。一般的工程合同 中都规定保留金的数额为合同价的5%左右,保留金是从应支 付给承包商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扣下一笔合同价百分比的基金, 由发包人保留下来,以便在承包商一旦违约时直接补偿发包人 的损失。
工程师对索赔的评价和审批
审核与处理索赔准则
(1)依据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及合同和实事求是对待索赔事件 (2)各项记录、报表、文件、会议纪要等索赔证据的文档材料 要准确齐全 (3)核算数据准确无误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工程师对索赔的评价和审批
索赔报告的审查
(1)事态调查。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经过、前因 后果,掌握事件的详细情况。 (2)损害事件原因分析。 (3)分析索赔理由。
7.3 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新红皮书涉及承包商向雇主索赔的条款
当前我国索赔管理的问题
索赔意识薄弱,对索赔及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也
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 索赔专门人才缺乏 索赔管理的理论研究还不能满足工程实际的需要。
当前我国索赔管理的问题
我国目前索赔的氛围和艰难 1)信用危机。业主没道理,就是不赔。 2)人们,特别是业主的非理性行为,如压低价格、压缩工期、
索赔的根本原因:由于某个干扰事件使得合同状态的前三个因 素中的某一个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价格和/或工期的变化。
7.1 索赔概论
索赔的定义?
在《辞海》中,索赔被具体解释为“交易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 行契约上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的要求”。 工程承包中的索赔叫claim,而claim并非仅有索取赔偿的意思, 其真正的原意表示“有权要求”,法律上叫做“有权主张”。 【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合同中合法的权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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