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评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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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评选推荐结果

公示

根据山东省教科所、山东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市教育局转发通知,组织了评选推荐。根据省通知要求,参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的需为在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登记注册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在各学校及个人自愿申报、县市区审核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了评审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了综合评审。根据择优推荐的原则,决定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参加省评选。现将上报推荐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提供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并与以下电话联系:

泰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电话:8220573

泰安市教育局纪委:电话:6991334

公示期:2014年11月10日-12日

泰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4年11月10日

推荐参加山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评选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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