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电缆厂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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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控制程序
5.3.2.5主要结构零部件安装过程中,由生产部记录所用材料的钢印代号,并生成记录,确保每个零件可以追踪到原材料证书。非主要结构应记录所用材料的炉批号,材质等信息,同样生成记录,并归档,以便日后出现问题可以追溯。
5.3.2.6最后,由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钢印记录,并根据之前所做的钢印与材料证书对应关系,制作《原材料追踪报告》,归档进入完工资料。
----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
----加工过程的历史;
----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4、职责
4.1 技术部负责提供下料单和标识图纸,并注明相关信息。
4.2采购部负责提供材质证书。
4.3仓库保管员负责对材料和外购零部件进行标识。
4.2 操作人员负责各种标识的移植和记录。
4.3 QC负责各种标识的验证和确认。
5.7 标识防护
生产部门所有操作人员都应保护各种标识不受损坏。QC在检查标识时,发现标识缺损或不清晰,应督促有关人员纠正。
6、参考文件
6.1 《不符合与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6.2 《 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 》
7、相关记录
7.1《物料标识卡 》
7.2《QC质量反馈通知单》
5.3.1.2材料追踪卡用于结构材料的标识(包括主要结构和非主要结构材料)。材料追踪卡应包含以下内容:工令号,箱型,数量,部件名称,材料等级,规格尺寸,炉号,钢卷号,供货商,QC检验,日期。对于原材料,可以只标注材料等级,供货商,QC检验,日期。
5.3.2材料追踪
5.3.2.1对于材料追踪卡应贴在产品的明显处,并由QC在相应位置做确认标识。
5.4 产品标识
5.5.1 项目部在下达工令时,给出产品的唯一性标识——产品制造号。产品制造号形式由技术部制定。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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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2020年XX公司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精品资料]2020年XX公司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XXX电器有限公司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控制产品标识,确保产品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能被可靠地识别并能实现对原材料和加工历史的追溯。

2、范围适用于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标识的管理和控制。

3、术语定义略4、流程5、执行方式5.1、原物料标识采购部应在订单上将物料标识及订单号传送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作好产品标识,标识必须包含订单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包装数量、制造商名称、认证标识、等信息。

追溯控制:(采购)订单号和生产批号5.2、IQC检验员应检查和核对原物料标识,并根据检验结论分别施加《检验状态标识》LQ/QP012-01,并将物料的识别信息记录在相应的记录表单上(详见《原材料验收控制程序》)追溯控制:(采购)订单号和检验批号,5.3、入库仓库管理人员应核对物料标识得完整可辨,并记录物料的订单号、检验批号等信息在台帐中。

追溯控制:(采购)订单号和检验批号5.4、贮存储存期间,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物料标识进行检查,对施加方式不可靠的标识进行加固,标识不清时应根据相关记录进行重新标识,确保储存中的产品能被正确地识别。

追溯控制:(采购)订单号和检验批号5.5、领料制造单位到仓库领取物料时,应核对物料标识清晰完整,仓库管理人员应记录所发放物料的检验批号和物料编码及生产作业单号追溯控制:检验批号和生产作业单号5.6、加工5.6.1、制造单位在制程中,应保持未加工物料的标识完好和清晰;5.6.2、流水线上的产品可以不加标识;5.6.3、制程中使用周转箱来转移的产品,由制造单位施加《产品标识》LQ/QP011-02或《周转卡》LQ/QP012-03来标识产品的名称、料号、规格型号、数量、制造日期、作业单号、制造者等信息;追溯控制:检验批号和作业单号5.7、FQC检验员将产品的名称、料号、规格型号、数量、制造日期、作业单号、制造者等信息记录在《成品验收入库单》LQ/QP017-03上,并根据检验结论施加《检验状态标识》LQ/QP012-01。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明确自生产至交付所有阶段中产品的标识以表明生产过程产品的实际状态和达到可追溯性的目的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仅适用于自生产至产品交付所有阶段对产品进行标识。

3职责3.1生产车间、仓管员对所属区域内的产品进行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3.2质检部门负责对各自检验的产品进行标识。

4程序4.1标识4.1.1产品流转/存放标识4.1.1.1物料进厂,原料仓库仓管员应检查物料的外包装标记。

对于未有标记或标记不清的物品应挂以标识或贴上标签,对于物料本身的外包装标记已明确,可利用其标记进行识别,也可予以标识。

原物料应分类堆放。

4.1.1.2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或暂歇期间的在制品,生产车间应对每堆物资放置标签,并注明其目前的工作状态并分类堆放,产品加工过程采用《自制件随工流转卡》进行标识。

4.1.1.3加工完成的成品可根据客户要求在其外包装上按客户要求进行标记。

客户没有要求的,在存放期间应放置相应的识别标识。

4.1.1.4对加工过程中的关键件除采用《自制件随工流转卡》进行标识外,还要有《关键件检验记录》记录检验结果,做到质量可追溯性,对焊接、总装、涂装有《焊接检验指导书及记录》《总装配检验指导书及记录》《涂装检验指导书及记录》进行可追溯记录。

4.1.1.5所有流转/存放的标识除类别标牌外,应清楚说明标识的内容。

4.1.2检验/试验状态标识4.1.2.1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分待检及不良品字样的牌子/标签,并分区堆放。

正常合格品使用产品流转单/标识牌/标签,并在上签名/盖章,不另作检验/试验合格状态标识。

4.1.2.2物料进厂,仓管员应通知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负责放置“待检”牌,经检验部门检验/验证合格,检验人员在进仓单据上签名并取摘“待检”牌,仓库方可入库。

4.1.2.3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应放置在标有红色不良警示字样的容器内。

4.1.2.4无论是材料还是半成品、成品,对于检验不合格,需放置红色不合格字样的标签/标牌或不合格标记或存放在标有红色不良警示字样的区域内。

质量手册6-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质量手册6-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质量手册6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 目的通过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达到防止混淆和误用,即在需要时可追溯的目的。

2. 范围适用于进料物品、在制半成品和成品的所有过程控制环节3. 职责物料部: 负责对来料在检验过程中的状态标识仓库:负责对进料和库存物料的在仓储过程中的状态标识生产车间:负责原材料或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状态标识品管部: 负责原材料或產品在检验或试验过程中的状态标识4. 工作程序:4.1产品标识:过程控制部门应保证每个或每批产品在过程控制中都有唯一性的标识.4.1.1仓储过程中的状态标识:序号过程控制项目过程状态负责人状态标识或识别方法1进料接收进料未检验品暂存仓管接收品必须由采购、品管、仓管三方在“送货单”上签认,每规格箱或袋装的进料接收品,由仓管填写“产品标识卡”,并放置到进料“待检验区”內2进料储存进料良品储存仓管进料良品装入蓝色或白色胶箱内,并放置入仓库对应的“进料储存区”,用“物料管理卡”及“台账”记录收发原材料按《原材料追溯和标识方法》进料不良品暂存仓管进料不良品放置到“不合格品待处理区”, 用“物料管理卡”及“台账”记录收发原材料按《原材料追溯和标识方法》序号过程控制项目过程状态负责人状态标识或识别方法3入库毛坯(包括供方供货毛坯)毛坯暂存仓管放入毛坯仓库点数区4点数毛坯(此过程已包括毛坯打磨,返修过程)点数合格毛坯仓管/点数员工点数员工将合格毛坯装入白色胶箱内,仓管在每箱上插入“产品标识卡”,并填写清楚型号/规格、毛坯数量等点数不合格需报废的毛坯点数员工将不合格需报废毛坯装入红色胶箱内,并将所需报废品移入“报废品区”5入库零部件(包括供方供货的零部件)合格零部件入库储存仓管合格零部件装入蓝色胶箱内,每箱用“产品标识卡”标识,储存在仓库已规划好的“合格零部件储存区”內,并用“物料管理卡”及“台账”记录收发不合格零部件入库暂存不合格零部件装入黄色箱内, 每箱用“产品标识卡”标识,暂存在仓库已规划好的“不合格品待处理区”內, 并用“物料管理卡”及“台账”登录收发6入庫半成品或成品储存合格的半成品或成品入库储存仓管合格半成品装入白色箱内, 储存在仓库已规划好的“合格半成品储存区”內,合格成品用托盘打包好,储存在仓储已规划好的“合格成品储存区”内, 用“台账”记录收发不合格的半成品或成品入库储存不合格半成品及成品装入红色胶箱内, 储存在仓库已规划好的“不合格品待处理区”內,用“台账”记录收发玉序号过程控制项目过程状态负责人状态标识或识别方法7顾客退货品暂存退货品接收暂存仓管移入“不合格品待处理区”,在“产品标识卡”注明“顾客退货”8入库报废品报废品的暂存仓管报废品装入红色胶箱内,放置“报废品区”4.1.3检验或试验后的状态标识:序号过程控制项目过程状态负责人状态标识或识别方法1进料检验作业判定的合格品进货检验员在“产品标识卡”上由质检签认“合格”字样, 在“入库单”或“送货单”上签认或盖检验印章判定的不合格品待处理品进货检验员在“产品标识卡”上由质检签认“不合格待处理”字样判定的让步接收品进货检验员在“产品标识卡”上由质检签认“合格”和“让步接收”字样判定的返修品进货检验员在“产品标识卡”上由质检签认“不合格”和“返修”字样判定的挑选品进货检验员在“产品标识卡”上由质检签认“不合格”和“挑选”字样判定的退货品进货检验员在“产品标识卡”上由质检签认“不合格”和“退货”字样判定的报废品进货检验员在“产品标识卡”上由质检签认“报废”字样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序号过程控制项目过程状态负责人状态标识或识别方法2机加工检验作业红冲作业中判定的合格首件红冲质检员质检在“红冲首巡检记录表”上检认“合格”字样, 并在合格首件上做上标记或粘贴“合格标签”, 红冲作业中判定的合格品和不合格品红冲质检员质检在红冲产品“入库单”上签认或盖检验印章(入库单中已有总数和不合格数)金工作业中判定的合格首件机加质检员在合格首件上做上标记或粘贴“合格标签”金工作业中判定的合格品和不合格品机加质检员质检在“产品标识卡”中最后一道工序完工后签认或盖检验印章3成品检验作业装配、总装作业中判定的合格首件装配、总装质检员在合格首件上做上标记或粘贴“合格标签”装配、总装作业中判定的不合格批装配、总装质检员在不合格品胶箱上标识“不合格”字样或粘贴“不合格标签”最终检验作业中判定的合格批成品质检员在成品“入库单” 上签认最终检验作业中判定的不合格批成品质检员在打包的每个托盘上标识“不合格”字样或粘贴“不合格标签”出货检验作业中判定的合格批成品质检员并在成品“出库单” 上签认出货检验作业中判定的不合格批成品质检员在打包的每个托盘上标识“不合格”字样或粘贴“不合格标签”4顾客退货品检验作业复检判定为合格品质检员在“产品标识卡”注明“合格”字样复检判定为返修品质检员在“产品标识卡”注明“返修”字样复检判定为挑选品质检员在“产品标识卡”注明“挑选”字样复检判定为报废品质检员在“产品标识卡”注明“报废”字样所有检验或试验的状态标识,质检必须在记录中予以注明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4.2可追溯性控制:4.2.1当顾客对产品有特殊追溯性要求时,参于质量系统的管理人员,应按顾客要求建立追溯流程.4.2.2顾客无特殊追溯性要求时,各过程控制部门应建立本部门,在过程控制中的质量记录文件,并按质量记录文件规定执行过程记录。

质量控制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质量控制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质量控制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 目的为了区分和识别产品,防止混淆,确保生产、交付等过程只使用符合规定的产品,查找不合格及其原因,在有追溯要求时,可追踪产品的历史、应用和场所。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采购、生产、交付各阶段以适当方式标识产品。

3 职责3.1 本程序由公司保持与改进;3.2 本程序由公司品管部归口管理;3.3 本程序由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实施。

4 工作流程4.1 确定产品标识范围4.1.1 采购产品标识(对分承包方提出标识要求);4.1.2 过程产品标识;4.1.3 最终产品标识(包装)4.2 进货标识4.2.1 采购部签订合同时,对分承包方提出产品标识要求。

4.2.2 品管部进货检验时,检查核对产品标识是否清晰、明确,认为标识清楚且外观质量合格后通知仓部收货,挂“待检”标识的《原材料标识牌》(见附录1)。

4.3 过程产品标识4.3.1 领料生产必须保持原料原有的标识。

4.3.2 有追溯要求的产品,产品标识必须具有唯一性,生产过程要对每一批产品所用原辅材料作好详细记录(如进库日期、原料来源、配方号、检验记录、库存记录等),以便有追溯需求时进行追溯。

4.3.3 生产中包装半成品经外观检验合格后入库,挂“待验”标识的《(半)成品标识牌》(见附录2)。

4.4 成品标识4.4.1 用《(半)成品标识牌》挂在产品上。

4.4.2 采购部在采购包装时,包装袋标识按《包装标准》规定或销售合同提出要求标识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净重、生产日期、厂名、地址等)提出订货要求。

4.4.3 仓管部确保成品在贮存和交付时具有清晰的标识,并有准确的记录。

4.5 品管部对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最终检验后,根据化验结果判定并填写《原料、(半)成品标识牌更换通知单》给仓管部,仓管部接到《标识牌更换通知单》后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规定更换标识牌。

4.6 可追溯性4.6.1 营销部按合同要求或品管部根据需要明确可追溯的范围、起点与终止点。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范本.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范本.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对产品形成过程进行标识的方法和追溯的适宜性流程。

制定本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给实施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包括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甚至每个产品有适当的唯一标识予以记录,确保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的过程实现追溯。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的和外部的要求。

包括:⏹顾客提供的可追溯性要求;⏹法律法规要求的存档文件。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及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实施追溯的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结果确认及应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本程序涉及的标准条款:IS0/TS16949:2002 7.5.3 7.5.3.13. 术语3.1 产品标识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验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少标识的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的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3.2 可追溯性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涉及到:3.2.1.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3.2.2.生产过程的历史。

3.2.3.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的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的《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的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的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的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流程产品追溯流程:5.1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5.1.1 产品标识的作用5.1.1.1 证明作用:经检查、验收或裁决后,制作标识,表明产品状况。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版本号:A0x x x企业标准xx/xxx 0103.15—xxxx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ISO9001:2008/ISO14001:2004/OHSAS18001:2011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前言本程序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而编写的,是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具体操作性文件,它是第15个程序文件。

本程序由总裁办提出;本程序由管理者代表批准;本程序由质量技术部归口;本程序主要起草部门:质量技术部;本程序主要起草人:xxx,xxx;本程序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 目的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全过程中,对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进行标识,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或误用,必要时具有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公司到产成品出公司全过程中的产品标识以及产品在监视和测量中的状态识别控制。

3. 职责3.1 各事业部负责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3.2 联合采购部负责对采购件进行标识。

4. 程序4.1 公司的标识类别有a)产品标识:包括原材料、零配件及成品的标识;b)产品状态标识:包括“合格”、“不合格”、“待检”、“已检待定”;c)基础设施标识:包括办公楼、办公室、卫生间等标识;d)指示性标识:包括停车位、道路指向标识等。

4.2 标识方法标识方法采用标识卡、标签、标记及各种记录等。

4.3 产品标识管理4.3.1 原材料的标识a)联合采购部采购的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后入库,对原材料进行标识。

b)料架要进行区域划分、标识,并定置堆放。

c)原材料加工时,应复制表明材料的标识,使材料的加工段、非加工段均有原先的标识。

4.3.2 外购外协件的标识d)外购外协件可直接将生产厂家的铭牌或产品的特定外形作为识别标识,对无法区分识别的采购件可进行说明性的标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采用规定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在实现过程中产品及其质量状态的混淆,造成误用,以确保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满足法规与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或委托生产的原辅料、中间品、成品、产品检验状态、设备状态、区域、纯化水、注射用水管路等状态标识以及质量可追溯性范围的管理。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库房区域的标识,生产过程中生产区域的标识;负责设备状态标识的管理;负责物料、暂存的中间品、成品的标识。

3.2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留样的标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下道工序,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

4.程序4.1产品标识:原辅料、中间品、成品以编号/批号及生产日期作为唯一性标识,编号/批号一经确定不得更该,以实现其可追溯;标识应明显、牢固、唯一,便于区分和识别,能够防止混用,能够区别当前的生产过程、检验状态,以及能够实现追溯;顾客有特殊要求的标识,具体执行其《生产操作规程》;由质量部编制,规定原辅料、中间品和成品的批号表示方法。

4.1.1原材料批号示例:AB-A-001-211101 表示:2021 年 11 月 01 日到货顾客 A 类 001 产品编码所需的原材料。

4.1.2中间品批号示例:AB-Z-001-211101 表示:计划 2021 年 11 月 01 日计划生产 001 产品的中间品。

4.1.3成品批号示例:AB-001-211101 表示:2021年11月01日计划生产的一批成品4.2区域标识4.2.1区域划分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为绿色、待检区为黄色、退货/召回区为黄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4.2.2常温库库房划分合格区、待检区、退货/召回区、不合格区。

退货区、召回区可在有相应产品时悬挂标识。

4.2.3冷库库房划分合格区、待检区、退货/召回区、不合格区。

退货区、召回区可在有相应产品时悬挂标识。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是产品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它能帮助企业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本文将介绍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含义、目的、实施步骤等方面的内容。

一、产品标识的含义和目的产品标识是为了将产品与其他产品区分开来并识别的标记。

其含义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批次号、制造商、生产日期、含量、规格等。

产品标识在产品的生产、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处理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主要目的如下:1. 保证产品识别的准确性。

通过产品标识,能够快速准确地识别出具体的一批产品,方便进行追溯和管理。

2. 提高产品的可信度。

产品标识能够呈现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背景,证明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3. 管理材料和生产工艺。

产品标识不仅能够记录产品本身的相关信息,还能够记录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工艺等信息,为产品追溯提供依据。

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含义和目的可追溯性是指能够追溯产品从原材料、中间产品到最终产品的生产过程。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就是为了保证产品能够进行有效的追溯而设立的一种管理制度。

其含义包括合适的标识、记录和归档制度,以及记录生产过程中所有相关信息的流程等。

其目的如下:1. 保证产品品质的稳定。

通过可追溯性控制,能够精确地记录每一个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和检测,从而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便于管理和追溯。

通过可追溯性控制,能够建立一套完整的产品生产记录和追溯系统,为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管理和检索手段,方便产品追溯和管理。

3. 降低风险和责任。

通过可追溯性控制,能够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对问题进行查明和追溯,降低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风险和责任。

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实施步骤实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步骤如下:1. 确定标识和追溯的范围和具体要求。

包括标识内容、标识位置、要求记录的信息和格式等。

2. 设计和制作相应的产品标识及标识模板。

包括标识形式、颜色、字体、大小等,确保标识的清晰、易识别和持久性。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使产品实现过程中,识别产品及其监视和测量状态,防止过程输出或其监视测量状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追溯,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形成全过程的标识及产品检验状态标识。

3 职责3.1采购部负责采购物资入库时的产品标识;3.2物管部负责库存物资的标识及仓库中所有标识的管理与维护;3.3品质部负责进货物资、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检验和状态标识;以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4技术部负责确定需追溯的产品、追溯的范围、标识及记录的方式;3.5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的保护和保持,以及产品状态标识;3.6营销中心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产品标识。

4 工作程序4.1产品标识的方式4.1.1产品标识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标签、铭牌、单据、记录或其他标记等。

公司规定销售的所有产品以最终产品的标识加上“合格证”作为出公司产品的标识;4.1.2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4.1.3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材质、供应商、进厂时间、数量等。

4.2检验状态的分类检验人员按《检验控制程序》检验后,对产品作出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待检验、合格、不合格、待处理、返修、报废六种。

4.3 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4.3.1采购人员在物资到厂时,应保持物资原有的标识(如标签、铭牌、包装上的名称、型号规格等),对要求具有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还必须随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来作为该产品的标识,不需要进行再标识。

对标识不清的产品,采购员应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4.3.2检验员在进货物资检验中应确认和保持产品标识,在检验过程中做好产品标识转移工作。

4.3.3检验合格入库后的产品,物管员应按如下要求保持或实施产品标识:a)原材料用其本身所带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标签来标识。

带有标明品名等的外包装的物资,以其外包装上品名、型号、规格等及原有的产品标签或合格证来标识;b)物资入库后,由库房人员用堆放区域、货位、标签等来标识。

XX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2024年)

XX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2024年)
5.4.2工厂的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由质量负责人具体管理。 5.4.3技术质检部在发放产品的合格证时,向质量负责人领取认证标志。 6.质量记录

2.3经检验合格的成品,由检验员在生产流程卡上签名,并在产品外部贴上认证标志。 如原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需追溯时,可按物资识别卡查找有关的原材料检验记录。如工序加工质量及成品发生质 量问题需追溯时,可按产品生产流程卡及工作令号进行追溯,以便采取纠正措施,追回有问题的产品,减少损失。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 在获得认证的合格产品上使用,只能使用在产品上,产品铭牌上、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上。5.产品 Nhomakorabea识和可追溯性
1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标识和可追溯性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应有采购清单,采购清单应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生产厂家、采购日期等 ;
1.2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后,应进行入库检验,入库检验单上应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检 验日期等;
1.3原材料入库检验合格后,方可入材料库,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应分门别类存放,每种材料应标明:型号、 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检验日期等,要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XX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控制程序(2024年)
XX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基本要求及控制内容等。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在接收、生产、交付及安装的各阶段。 .目标和原则 目标 .1.1防止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产品混用,杜绝不合格品出厂,确保产品质量。 .1.2当出现质量事故时,按规定,可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原则 2.1所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应符合有关标准、法规、质量计划和程序文件的要求; 产品的标识必须具有不随状态改变; 标识应予以保护,防止丢失,操作中发现破损或丢失时要及时恢复其相应标识; 以按品种、规格定架、定层、定区储存与标签、台帐相结合的方法标识进货产品;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XXX的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旨在确保产品在接收、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得到适当的标识,防止不同类型和规格的产品混用或错用,并能够追溯产品质量形成过程。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的标识和追溯过程。

标识是以指定的方式提供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记,可追溯性是为了溯源,根据产品标识,对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进行判断。

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库房负责产品接收、贮存、出厂及服务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质量部负责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能力检查。

标识的手段和方法包括印章、检、试验区域、产品区域、标识卡/牌和检验状态标识牌。

产品标识为永久性标识,即从投入到产出标识不变,通常以产品型号、规格、产地、数量、日期、批次号等进行标识。

状态标识按照产品所处的检验或使用状态进行标识,状态标识是可以改变的,通常采用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为标识,也包括返工、返修、降级、让步接收、拒收、报废等,采取分区管理;设备的状态标识采用报废、停用、闲置作为标识。

采购、外加工品入库过程标识时,供方送交原、辅材料或外加工品时,置于“待检区”并由库管员在待检品上放置“待检标识牌”,或由库管员直接在待检品上放置“待检标识牌”。

b)合格半成品:应将其归入原位,并作好《物料管制/标识卡》记录。

5.4.4成品退库:库管员在收到退回的成品时,按下列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a)不合格成品:通知辅助工按产品名称和规格或供方单位,置于“不合格品区”,并予以记录;b)合格成品:应将其归入原位,并作好《物料管制/标识卡》记录。

5.3.1.2 如果待检品经检验为不合格,检验员应在该品上更换“待检标识牌”为“不合格标识牌”;库管员收到《进货检验报告》后,将该不合格品转移到“退货区”内,物管部通知供方前来拉回,并保持“检验状态标识牌”直到供方前来拉回为止。

5.3.1.3 如果待检品经检验为合格,检验员应在该品上更换“待检标识牌”为“合格标识牌”;库管员收到《进货检验报告》后,对备用的合格品入库,应及时做好《物料管制/标识卡》记录,托运到相应的“原、辅材料区”或“半成品区”;对于马上领用的可保持原位不做移动,可直接转入生产车间进行加工,库管员应做好相应的出入库手续。

xx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xx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本程序规定产品标识、监视测量状态标识、可追溯性标识的方法和要求,以防止混用、误用等非预期使用,并确保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能有效地实现追溯。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产品标识和监测与测量状态的标识。

3 职责3.1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标识提出要求。

3.2 仓储部负责入库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与合理堆放。

3.3 生产部对领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适当的标识,合理的放置,并对标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4 质量部负责检验和控制器械批的相关文件,以确保符合相关的器械主记录,以及发放销售。

4 定义4.1 产品标识: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标识的统称(技监局局172号令《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4.2 监视测量状态标识:为区分不同监视和测量状态的产品,放置误用不合格品而进行的标识。

一般有合格、不合格、待检和已检验等。

4.3 可追溯性: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各个环节中,对产品、原、辅材料等产品组成成分追溯货追踪能力。

5 产品标识的范围5.1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包括库存的与各车间已领用尚未投产的)。

5.2 过程的半成品及包装前后未入库的产品。

5.3 库存的最终产品、交付中的产品。

6 不同种类产品标识的形式6.1 标识的形式:6.1.1 标牌、标签标识: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6.1.2 区域标识:原材料区、半成品区、成品流程转区、(成品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待检区。

6.1.3 记录标识:流程单标识、检验标识。

6.1.4 外包装标识:产品标识。

6.1.5 其他标识:设备标识。

6.2.1 通常情况可通过检验记录、流程单、标牌、标签、外包装等方法实施标识。

6.2.2 产品外包装标识由顾客提供相应图稿、文件等,报质量部审批,需要考虑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商标的一致性。

顾客审批确认后的图稿、文件等,由质量部留存一份,同时报采购部。

XX电缆厂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XX电缆厂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东莞市XX电缆厂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编号:G/HD—02.10—2018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发布二O一八年三月一日实施编制:编写组审核:XXX批准:XXX1.目的:防止不同类别、不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确保在需要时能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原材料(以下统称材料)验收和产品的生产、检验、包装及交付全过程的产品、检验状态标识与追溯。

3.职责:3.1质量部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2质量部负责制定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式样和标识方法,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标识工作开展。

3.3物控部仓库负责在库材料、成品的标识。

3.4车间负责车间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产品标识工作。

3.5质量部负责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工作。

4.工作程序:4.1供方提供材料的标识:4.1.1生技部在《原材料检验规范》中规定具体材料标识要求,必要时由采购人员通知供方遵照执行。

4.1.2对A类原材料的外包装表面上或随货文件中应有下列标识内容:a、供方(顾客)名称;b、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次;c、产品合格标识(如产品合格证,检验员代号章等)或质量保证书。

4.1.3对于重要材料生技部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供方提供其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

4.1.4仓管员应对每批进厂材料的标识进行检查,如无标识或标识不全者拒收,并上报质量部,质量部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可采取以下措施(不限于此)。

a、调查该批材料;b、通知采购人员向供方(顾客)索取相关检验证明及补全标识;c、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1.5对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的材料作“特许放行”时,其仓管员应在该批材料或其包装上补全4.1.2条规定的标识。

4.2 材料入仓标识:4.2.1凡外来材料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均放置在物控部仓库待检区,并由仓管放置“待检”标牌,特殊情况不能放入待检区的物料也要由仓管在该批物料上放置“待检”标牌以示“待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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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XX电缆厂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编号:G/HD—02.10—2018
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发布二O一八年三月一日实施编制:编写组审核:XXX批准:XXX
1.目的:
防止不同类别、不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确保在需要时能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原材料(以下统称材料)验收和产品的生产、检验、包装及交付全过程的产品、检验状态标识与追溯。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2质量部负责制定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式样和标识方法,
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标识工作开展。

3.3物控部仓库负责在库材料、成品的标识。

3.4车间负责车间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产品标识工作。

3.5质量部负责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工作。

4.工作程序:
4.1供方提供材料的标识:
4.1.1生技部在《原材料检验规范》中规定具体材料标识要求,必要
时由采购人员通知供方遵照执行。

4.1.2对A类原材料的外包装表面上或随货文件中应有下列标识内容:
a、供方(顾客)名称;
b、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次;
c、产品合格标识(如产品合格证,检验员代号章等)或质量保证书。

4.1.3对于重要材料生技部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供方提供其出厂检
验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

4.1.4仓管员应对每批进厂材料的标识进行检查,如无标识或标识不
全者拒收,并上报质量部,质量部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可采取以下
措施(不限于此)。

a、调查该批材料;
b、通知采购人员向供方(顾客)索取相关检验证明及补全标识;
c、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1.5对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的材料作“特许放行”时,其仓管员应在
该批材料或其包装上补全4.1.2条规定的标识。

4.2 材料入仓标识:
4.2.1凡外来材料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均放置在物控部仓库待检区,并
由仓管放置“待检”标牌,特殊情况不能放入待检区的物料也
要由仓管在该批物料上放置“待检”标牌以示“待检”状态。

4.2.2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材料,由质量部出具《原材料检验报告单》
并由质量部主任签名后交仓管员,仓管员根据《原材料检验报
告单》确认合格后,负责填写《库存卡》, 在卡上注明材料生
产厂家、品名、型号、数量、生产(或进货)日期及批号。

4.2.3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由仓管员根据《原材料检验报告
单》进行不合格确认,并挂不合格品证进行标识。

4.2.4仓管员应及时建立材料台帐,并应注明其规格、型号、供应厂
商的名称,材料发出时,仓管员应及时登帐,并对余下材料重
新进行标识。

4.3生产过程中在制品、半成品的标识:
4.3.1车间从物控部仓库中领出的材料都要进行标识,由车间主机手负责班组
领用材料标识工作,可利用材料原标识或制作标牌,标识应有品名、规
格型号、批号(或进厂日期)、数量及质量状态等。

对于车间领用的辅料
采用上货架放置标识或放在指定区域挂标识牌进行标识。

4.3.2 各车间质量负责人应做好材料管理,检查车间内材料标识。

4.3.3生产过程中各加工工序可使用区域标识放置在制品和半成品;
4.3.4对电缆车间,用“生产过程卡”对拉丝序、退火序和由绞线直
接形成成品的绞线序进行标识,其型号、规格、长度(重量)、
生产者、日期、加工工序等标识由当班主机手填写;用“电缆
生产流程卡”对成缆序、挤塑序以及不能直接形成成品的绞线
序进行标识,其型号规格、颜色、长度、操作者、日期由当班
主机手填写,其检验状态、生产流程卡编号由检验人员负责标
识,状态标识原则:
a、经检验合格后,质检员必须在生产过程卡或电缆生产流程卡
上盖上合格印章后方可转序;
b、经检验不合格,则挂不合格品单放置不合格品区;
c、生产过程卡或电缆生产流程卡上无质检员签名或合格章,又
无不合格品单,表示其状态为待检或待判定,不得转序。

4.3.5对电子线部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按《电子线生产计划与过程控制
管理办法》执行。

4.4成品的标识:
4.4.1所有经检验合格的成品由质量部负责做好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
明书,并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合格品则由质检员签发“产品合
格证”。

产品合格证中内容应包括:产品型号、产品标准、产品
结构、产品长度(重量)、生产日期、检验人员、厂址等。

质量
证明书中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生产日
期、检验员、检验主管、厂址、主要检验数据等。

4.4.2检验出的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在成品上挂上“不合格品证”
进行标识,由车间人员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5凡产品标识不清的物品,由其所在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分析、判定,
做好补充标识。

4.6检验状态分标识为三种类型:待检、合格、不合格。

合格的由检
验员盖章进行标识,不合格由检验员挂不合格品单进行标识,没有合格与不合格标识的,均作为“待检”状态由质量部负责处理。

4.7 实现可追溯性:
4.7.1由市场部建立客户发货记录,记录客户名称或地址(电话、联
系人)、发货产品编号、产品数量(重量)以及客户验收签字等资料,存档备查。

4.7.2由质量部负责组织安排产品的电缆生产流程卡、生产过程卡、
质量检验原始记录等质量记录的保存及归档工作,以便必要时的追溯。

5.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质量记录:5.1《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2《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5.3《生产过程卡》;
5.4《电缆生产流程卡》
5.5《成品检验报告》;
5.6《产品合格证》;
5.7《原材料检验报告》;
5.8《领料单》。

6.附录:
附录A 标识和可追溯性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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