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方案汇编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方案汇编XXX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方案汇编目录第一章医院辐射安全操作规程第二章医院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第三章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第四章医院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第五章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第六章医院辐射环境及个人剂量监测方案第七章医院辐射安全管理规定第八章医院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九章医院辐射工作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第十章医院射线装置维护维修与检查制度第十一章医院安全与防护设施检查维护制度第十二章医院射线场所设施退役(报废)制度第十三章医院射线装置管理制度第十四章医院射线监测方案第一章医院辐射安全操作规程1、医用X线诊断工作者必须闇练掌握业务技术和X射线防护知识,认真共同临床大夫做好X射线搜检的正当化判断,制止不必要的额外搜检,合理使用X射线诊断。
2、选择使用合适的搜检设备以及相应的防护用品(包括受检者的防护),认真选择各类操纵参数,力求受检者所受到的映照是达到预期诊断所需的最低剂量;搞好质量控制,制止重复映照。
3、除了临床必须的透视检查外,应尽量采用摄影检查;采用普通荧光屏透视的工作人员在透视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暗适应,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
4、摄影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与之相适应的照射野,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应在屏蔽室等防护设施内进行曝光操作。
5、进行X射线的检查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的辐射敏感器官(例如性腺、眼晶体、乳腺和甲状腺等)采取适当的屏蔽保护。
6、施行X射线的检查时应注意候诊者的防护。
摄影中除正在接受检查者外,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
透视时拟同时进入机房候诊的受检者要适当安置,并有相应屏蔽防护措施。
7、只有在把受检者送到固定设备进行检查不现实或医学上不可接受的情况下,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包括距离和屏蔽防护等)后,才可使用移动或携带式X射线机施行检查。
携带式X射线机不宜用于常规透视。
医院放射科X射线防护制度汇编
医院放射科X射线防护制度汇编操作与管理规定在放射防护工作中,要认真施行X射线诊断检查的正当化、放射防护最优化、不超过规定的剂量当量限值的三项基本原则,把辐射危害减少到尽可能低的水平。
一、防护设施1、透视、摄影、CT扫描均为隔室操作。
2、移动式床旁X光机施行远距离操作(大于2m)或穿铅衣,并对周围人员争取防护措施。
3、对受检者配备铅防护毯、防护颈套、防护巾、防护三角巾和高领坎肩式防护围裙等。
二、诊断X射线防护操作要求及被检者防护1、X射线工作者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注意掌握其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X射线诊断。
2、除了临床必需的透视检查外,应尽量采取摄影检查。
3、摄影时,X射线工作者应严格按所需的照射部位调节照射野,受检者的非透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摄影时,X射线工作者必须在隔室等防护设施内进行曝光,除正在接受检查的受检者外,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对携扶者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对受X射线检查者的性腺部位要特别注意保护,孕妇一般不宜作X射线检查。
6、对儿童进行X射线检查,严格掌握适应症,必须注意非检查部位的防护,特别应加强性腺及眼晶体的屏蔽防护。
三、个人防护措施1、尽量缩短接触射线的时间。
2、尽量增加与X线管的距离。
3、正确运用各种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4、保持个人剂量监测与定期健康体检。
四、防护监督管理1、科室领导负责X线诊断防护管理工作。
2、监督实施科室制订的X射线防护操作与管理制度。
3、搞好受检者和陪护者的防护。
4、对儿童和孕妇实施X线检查,要用先进的X射线设备,并由经验丰富的放射诊断医师、技师实施。
5、配备一定数量的供受检者使用的屏蔽防护用品。
6、建立评比制度,严格控制丙片和废片率。
职工总医院2005年9月放射科医疗安全管理措施1、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放射防护制度要求人人掌握。
2、每年进行一次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3、设备应做到五防:(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碰)。
辐射安全防护制度(3篇)
辐射安全防护制度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2.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价报告;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
3.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接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
5.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
6.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7.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范。
按照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8.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
辐射安全防护制度(2)是指为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辐射危害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这些制度和措施主要包括辐射监测、辐射源管理、辐射工作场所安全、辐射工作者的安全培训和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等。
辐射监测是辐射安全防护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监测辐射水平和辐射源的放射性水平,及时识别出辐射源和工作场所的辐射风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辐射源管理是指对辐射源进行合理管理和限制,确保其在使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辐射伤害。
这包括辐射源的登记备案、贮存设施的建设、运输条件的控制等。
辐射工作场所安全是指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确保工作场所中的辐射水平符合安全标准。
这包括对工作场所的辐射剂量监测、工作区域的设立和标识、辐射防护设备的配置等。
辐射工作者的安全培训是指对从事与辐射相关的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辐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具备正确防护辐射的意识和能力。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制度模版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的安全,并防止辐射对环境和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和相关设备。
二、责任和义务1. 辐射工作单位:a. 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辐射防护培训和设备,并确保其合理使用;b. 制定辐射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c. 定期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和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d. 建立辐射工作档案和事故记录。
2. 辐射工作人员:a. 服从辐射工作单位的管理和指令,严格执行辐射工作规程;b. 参加辐射防护培训,熟悉辐射防护措施,并正确使用和维护辐射防护设备;c. 自觉遵守辐射工作场所的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d. 发现辐射事故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
三、辐射工作环境管理1. 辐射工作区域:a. 设置辐射工作区域标识,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b. 定期进行辐射区域辐射强度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c. 对辐射工作区域进行定期清洁,确保辐射源无泄漏。
2. 辐射工作设备:a. 对辐射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工作正常;b. 定期检查辐射源标识和警示灯,并确保其清晰可见;c. 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擅自接触辐射设备。
3. 辐射防护措施:a. 佩戴个人剂量仪和防护用品,如铅衣、手套等;b. 在辐射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并勤洗手;c. 遵守辐射工作的时间限制和距离限制;d. 建立辐射事故紧急疏散演练制度。
四、辐射工作事故处理1. 辐射事故的分类:a. 一级辐射事故:辐射剂量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的1倍,但未造成人员伤害;b. 二级辐射事故:辐射剂量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的10倍,但未造成重大人员伤害;c. 三级辐射事故:辐射剂量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的100倍,造成严重人员伤害。
2. 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a. 及时报告事故,采取紧急措施,切断辐射源和污染源;b. 疏散人员,并进行紧急疏散演练;c. 在辐射事故区域设置警戒线和警戒区。
辐射管理制度汇编
辐射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辐射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和环境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防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辐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辐射设备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辐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辐射风险的认识和控制,确保辐射活动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四条辐射管理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辐射监测和风险评估,减少辐射污染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要为辐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加强对辐射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辐射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第二章辐射环境监测第六条辐射环境监测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辐射环境的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的监测网络和体系。
第七条辐射环境监测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提供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三章辐射装备安全管理第九条辐射装备包括辐射源设备、射线设备等,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设备台账和档案。
第十条辐射装备的购买、安装、使用等环节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辐射装备的使用单位要加强设备维护和定期检测,及时消除设备出现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辐射防护管理第十二条辐射防护是保障辐射工作者和公众健康的关键环节,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辐射防护措施,减少辐射对人体的伤害。
第十三条辐射工作者要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严格遵守防护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
第十四条公众要加强对辐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对辐射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五章辐射应急管理第十五条辐射应急管理是防范和应对辐射事故的重要环节,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机制。
辐射安全防护制度范本(2篇)
辐射安全防护制度范本一、绪论在现代社会中,辐射安全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减少辐射危害的风险,本单位制定了以下辐射安全防护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辐射工作的进行,强化辐射安全意识,确保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机构1.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执行辐射安全防护规章制度。
2.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监督辐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执行。
三、辐射安全防护目标1. 确保辐射源的合理使用,避免无谓的辐射暴露。
2. 减少辐射工作的风险和伤害程度,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
3. 提高辐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
四、辐射源的分类和管理1. 辐射源按辐射强度和放射性分为A、B、C、D四类,分别由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2. 所有辐射源必须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3. 辐射源的存放、运输和处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辐射安全防护控制措施1. 辐射工作必须进行辐射源的辐射强度测量和评估,确保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标准。
2. 辐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3. 辐射作业场所必须进行辐射防护设计,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4. 辐射源的操作和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5.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制定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六、辐射安全教育和培训1. 新员工进入本单位后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作。
2. 所有辐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更新辐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辐射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教育效果的落实。
七、辐射安全监督和评估1.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完好有效。
2. 辐射作业和辐射源的日常管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3.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委员会必须对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定期绩效评估和报告。
《放射源辐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源辐射防护管理制度》为了全面保证我公司放射源的安全使用,杜绝放射事故的发生,确保放射源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单位领导和防护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并做学习记录。
二、新、改扩建辐射项目,须经环保部门进行环保审查认可,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后,办理《辐射工作许可证》和《辐射工作人员上岗证》方可投入使用。
三、购买放射源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准购批件;运输放射源要办理准运手续。
四、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取得有效《辐射工作许可证》和《辐射工作人员上岗证》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工作。
五、建立防护责任制成立辐射防护管理机构,设立专(兼)职辐射防护管理人员,负责放射防护工作。
六、放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培训、体检、个人剂量监测。
七、放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放射源,做好他人和自身防护工作。
八、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九、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放射防护符合规定要求做到帐物相符。
十、发生放射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向环保、公安部门逐级上报,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十一、建立健全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放射工作人员体检、个人剂量监测、技术培训及档案管理。
山西省平遥兴华煤焦有限公司xx年元月八日第二篇:11放射源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源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车间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管理工作,保障岗位工作人员的卫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内蒙古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制度汇编(试行)》中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此规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放射性物质及射线装置的选用、购置、储存、使用、检测、防护、报废处理及相关制度的审核、监督工作。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4篇)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防护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或产生辐射源的各项活动,包括辐射源的购置、使用、运输、储存、处置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辐射防护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单位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应依法、科学、可行、经济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本单位领导层应高度重视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辐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辐射安全培训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辐射防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内各层级人员的辐射防护责任和职责,确保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2. 辐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辐射安全设施的管理要求,包括辐射源的购置、使用、保管、维护等,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辐射安全培训制度:规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要求,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周期、培训记录等。
4.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辐射事故。
第三章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本单位应制定辐射防护措施方案,根据辐射源的情况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辐射水平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本单位应加强辐射源的监测和测量工作,确保辐射源的使用情况和辐射水平的监控。
第九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辐射防护设施和装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和装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辐射安全培训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包括辐射防护知识的普及、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等。
第十一条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人员应按照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辐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态符合从事辐射作业的要求。
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保障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辐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射线装置的运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等。
二、管理职责(一)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其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等。
(二)设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如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与评估、辐射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维护等。
三、辐射工作人员管理(一)辐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确保其年有效剂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四)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辐射工作场所管理(一)辐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设置明显的辐射警示标志。
(二)合理布局辐射工作场所,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公众和非辐射工作人员不受辐射危害。
(三)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放射性同位素管理(一)购买放射性同位素必须向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批准的种类、数量和用途使用。
(二)建立放射性同位素的台账,详细记录其来源、去向、使用情况和存量等信息。
(三)放射性同位素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设置专用的储存场所,采取防火、防盗、防泄漏等措施。
(四)废旧放射性同位素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转让。
六、射线装置管理(一)射线装置的购置、安装、调试和报废必须向环保部门备案。
(二)定期对射线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射线装置,避免误操作导致辐射事故的发生。
医院辐射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辐射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健康,维护环境安全,合理利用放射线资源,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涉及医疗放射线的科室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辐射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医疗过程,必须遵循辐射安全准则,注重风险管理,严守规章制度,确保患者和职工的安全。
第四条辐射管理工作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专门辐射管理小组,定期开展辐射管理培训和督导,保障辐射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辐射设备管理第五条医院所有涉及放射线的设备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许可证,并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医院对辐射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才能参与放射工作。
第七条医院定期对辐射设备进行辐射防护措施的检查,确保设备的辐射量符合国家标准,保障职工和患者的安全。
第八条医院设立放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遵守辐射防护规定,加强安全意识。
第九条医院建立辐射设备使用记录,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维修情况,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辐射防护措施第十条医院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辐射防护培训,了解辐射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第十一条医院设置辐射防护区域,严格限制非必要人员的进入,确保辐射区域的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配备充足的辐射防护用品,及时更换和维护,确保人员能够有效防护辐射。
第十三条医院建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防止辐射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医院定期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对环境辐射值进行监测,确保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辐射安全监督第十五条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监督机构,定期对辐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辐射防护责任。
第十六条医院建立辐射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便于辐射管理工作的追溯和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医院对违反辐射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6篇)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一、全体员工遵守《____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____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由莫志伟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和管理。
三、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许可证有效期(____年)满,需要延续的,于许可证有效期满____日前,向环保提出延续申请;购买新的射线装置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投入正式运行____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登记内容或终止放射工作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____日内,向颁发辐射许可证的环保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射线装置____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四、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____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并每2年____复训。
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体检结果由科主任存档;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监测结果由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合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
六、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志和防护警戒线,报警装置或者工作批示灯;已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每年定期对射线装置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当地环保部门;拟配备监测仪器以及剂量率仪器。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XXX的辐射(放射)科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同时也非常注重安全防护管理。
以下是我们的安全防护制度和职责: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我们设立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该机构由医院领导、辐射科负责人和安全专家组成。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我们的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他们需要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设备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我们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包括设备检修维护制度、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人员培训制度我们的人员培训制度包括对射线装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及对其他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教育。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我们有完善的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以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我们的射线装置工作人员需要接受定期的辐射监测,以确保他们的辐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研究培训制度及记录我们的研究培训制度包括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教育,同时我们也会记录他们的研究和培训情况。
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我们的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了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我们的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确保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我们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包括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我们的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确保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我们的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确保了科室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登记室管理制度我们的登记室管理制度确保了患者的信息安全和隐私。
资料存档保管制度我们的资料存档保管制度确保了患者的信息安全和隐私。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精选3篇)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精选3篇)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篇11.严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辐射相关法规的要求,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
2.对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3.依法办理环境影响审批、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环境保护相关手续。
作为诊疗机构,依法取得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4.辐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的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获得许可并经监测合格后再正式投入使用。
5.辐射工作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识、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防止人员受到意外照射。
6.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由单位安排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8.依法对本单位射线装置工作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编写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报原发证机关。
报告除总结本单位全年辐射工作外,还包含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9.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项整改意见。
10.配备辐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指导受检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1.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排除各项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保卫,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12.制定辐射,并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篇2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3篇)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为做好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如下:一、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防护与保卫工作,积极接受环保、公安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辐射工作场所入口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现场设置警戒线,含放射源的装置上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及放射源编码。
三、辐射工作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涉源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放射源在非生产时应关闭电源,电源开关钥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非专业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误照射及泄漏。
五、检修或停产期间,指定专人进行闲置放射源或含源装置的安全保卫和巡视。
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措施。
六、放射源装置需要拆卸、更换放射源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报单位领导小组,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操作过程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登记记录。
七、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
若生产单位不能回收的,及时将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贮存。
八、定期对放射源装置检查,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
巡查巡测至少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构成。
九、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辐射工作活动。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十、发生辐射事故后,立即启动单位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2)1.总则:本制度旨在确保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2.辐射防护:2.1 辐射安全控制:2.1.1 建立辐射防护控制区,并设置标识牌,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2.1.2 对辐射源进行定期检查和测量,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2.1.3 实施辐射工作许可制度,确保所有辐射工作经过审批并得到管理控制。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5篇)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____令第____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操作规程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
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6、根据人体大小,摄片部位,合理选择参数。
7、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岗位职责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辐射防护制度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台帐管理制度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制度1、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和公众的辐射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建立健全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促进辐射设施安全运行,依法防治辐射污染,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任何涉及辐射设施和辐射物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辐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核能发电站、核反应堆、医疗机构的放射治疗设备等。
第四条辐射物质包括放射性物质和辐射源。
第二章辐射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辐射设施的法定代表人或主管人是辐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辐射安全防护管理。
第六条辐射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设立辐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并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辐射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辐射安全的认识和防护能力。
第八条辐射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辐射监测和辐射监管,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
第三章辐射工作环境安全控制第九条辐射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辐射工作环境安全控制方案,包括辐射防护设施的布置和辐射防护设备的配置。
第十条辐射工作区域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辐射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对辐射工作区域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环境卫生。
第四章辐射防护措施第十二条辐射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者的个人剂量不超过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辐射工作者应当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铅衣、手套、护目镜等。
第十四条辐射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确保辐射工作者接受每年必要的健康检查。
第五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五条辐射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和评估,确保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七条辐射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遏制辐射扩散,组织人员撤离,并向上级报告。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辐射设施的运营单位和管理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导致辐射事故或造成辐射污染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辐射设施的运营单位和管理人员未按照本规章制度开展辐射安全防护管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公众及环境辐射安全,规范辐射防护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性物质运输、使用、储存等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其管理外单位、个人。
三、职责分工1、公司要成立辐射安全专门机构,负责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2、部门领导要切实执行有关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对所属岗位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监督与考核。
3、相关岗位人员要根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辐射防护工作,保证其正确、安全、高效地完成职责。
四、辐射源安全管理1、辐射源筛查公司要定期对所有辐射源进行筛查,及时发现超标的辐射源,加强安全管理。
2、辐射源专人保管所有辐射源要由专人保管,确保辐射源的安全和不被丢失,且应定期检查。
3、辐射源严格运输辐射源的运输应是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避免辐射源发生损坏和泄露。
4、辐射源周围防护辐射源应当有合适的防护措施,如防护罩、屏蔽等,确保辐射的安全区域。
五、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1、废物识别分级对放射性废物进行识别和分级,对高、中、低核废物分别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废物封存、封装对高、中、低核废物采取相应的封存、封装措施,避免辐射污染。
3、废物严格运输放射性废物的运输应当是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须规范运输车辆、运动路线和交通工具等,确保放射性污染废物的安全。
4、废物周围防护对放射性废物不能放置于中心区域,应作好周围防护措施,确保不与其他物质发生作用。
5、废物安全处置在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理中,应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进行严格的控制与处置,确保辐射出流量不超标,确保环境污染得到控制。
六、辐射防护管理措施1、保持距离接受辐射源源才进行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尽可能保持距离,避免因工作需求而与辐射源直接接触。
2、尽量使用屏蔽罩对于正在操作辐射源的工作人员,应尽量使用合适的屏蔽罩,以减小辐射的伤害。
3、合理使用防护服对于需要进行直接接触辐射源工作的人员,应穿戴合适的防护服,避免辐射污染,以确保作业安全。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汇编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放射防护管理,防止辐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放射防护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拥有放射性物质、辐射源或者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实验室、核设施等。
第三条放射防护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责任到人、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放射防护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协同创新、科学决策、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制度框架,保障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认真学习放射防护知识,提高防护意识,积极参与管理工作,切实履行防护责任。
第七条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放射安全管理第九条放射安全管理是放射防护管理的核心内容,各单位应当制定放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管理流程。
第十条单位应当做好放射源的登记、核实、台账管理,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可靠、合法使用。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加强辐射防护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辐射工作台账,及时更新辐射工作情况,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的监控。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提高危机应对能力。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辐射监测和测量,确保辐射水平在合理范围内,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辐射卫生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测,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辐射设备的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加强放射防护知识宣传,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辐射防护检查第十八条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辐射防护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放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 辐射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3. 辐射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4. 辐射卫生监督的执行情况;5.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完善情况。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做好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防护与保卫工作,积极接受环保、公安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辐射工作场所入口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现场设置警戒线,含放射源的装置上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及放射源编码。
三、辐射工作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涉源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放射源在非生产时应关闭电源,电源开关钥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非专业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误照射及泄漏。
五、检修或停产期间,指定专人进行闲置放射源或含源装置的安全保卫和巡视。
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措施。
六、放射源装置需要拆卸、更换放射源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报单位领导小组,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操作过程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登记记录。
七、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
若生产单位不能回收的,及时将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贮存。
八、定期对放射源装置检查,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
巡查巡测至少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构成。
九、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辐射工作活动。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十、发生辐射事故后,立即启动单位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辐射环境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辐射环境安全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维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防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辐射环境安全管理领域,对辐射源的监管、环境监测、辐射防护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防范为主,科学管理,依法监管,公开透明。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实施监督检查,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辐射环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辐射防护义务,保护公众和生态环境免受辐射危害。
第二章辐射源监管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辐射源监管体系,划分辐射源管理区域,明确辐射源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第七条对于具有辐射危害性的辐射源,应当实施特殊监管措施,确保其安全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测监测。
第八条各单位和个人使用辐射源应当依法获得许可证,建立完善的辐射防护管理制度,确保辐射源的安全使用和处置。
第九条对未经许可或使用不当的辐射源,应当依法予以责任追究,并进行处置和清理工作,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损害。
第十条对于辐射源事故,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第三章环境监测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对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监测结果。
第十二条环境监测数据应当进行统一管理和信息共享,向公众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辐射环境异常情况或危害,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危害扩散,保护公众和环境安全。
第四章辐射防护第十四条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采取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免受辐射伤害。
第十五条对于接受辐射影响的人员,应当进行健康监测和医学随访,及时发现并治疗辐射伤害。
第十六条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等,应当加强辐射防护措施,避免辐射对其健康产生影响。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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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 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
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6、根据人体大小,摄片部位,合理选择参数。
7、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
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严格检修注意事项,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防止使用。
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
第六章人员培训制度
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要在思想上、认识上高度重视,要把一些思想过硬、能力突出、认真负责的职工安排在放射性工作岗位上。
2、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
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3、对操作水平高的职工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岗位要
求的,坚决不得从事此岗位,确保安全。
第七章监测方案
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单位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或不定
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本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二、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闫博文
副组长:张文灏
成员:張李成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3)负责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4)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5)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报告。
医务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教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炸辐射事故报告卡》。
四、辐射事故的处理
1 .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中原乡卫生院
二0—四年八月一日
1、射线装置分类表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
辐射工作单位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
年度评估报告
(年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制
编写说明
1、年度评估报告由辐射工作单位负责编写,是对本单位一年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全面评估。
2、评估报告一式三份,每年1月31日前上报。
省、市环保部门和辐射工作单位各一份。
3、评估报告编写内容和所附材料应为打印、复印或扫描。
表格填写空间不
够,可根据情况调整大小或附页。
4、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只需填写本单位涉及到的内容,没有的可不要。
如:辐射安全许可证中种类和范围为使用H类射线装置”,则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只需填写射线装置台账”,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两个台账可不要。
5、评估报告中十七、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监测报告”必须附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辐射安全许可证
、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粘贴处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只需有发证部门填写内容的页面)
粘贴处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
本)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word格式整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
粘贴处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联系方式
五、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工作人员情况汇总
六、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
放射源台帐
word格式整理
word格式整理
word格式整理
六、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台账
word格式整理
六、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
射线装置台账
七、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情况(包括安全联锁装置、监控报警设施、工作指示信号、辐射警示标志、监测防护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八、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的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
九、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执行情况
十、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1^一、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十二、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十三、放射性废物情况(包括废物类型、数量、贮存和处理处置等。
没有的填无。
)
十四、事故记录(包括事故原因、类型和后果等。
没有的填无。
)
十五、违纪记录(包括受到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整改结
果。
没有的填无。
)
十六、辐射安全隐患与整改情况
十七、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监测报告
(附由有资质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
发证环保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