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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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XX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审计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监督制度。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环节,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和建议,强化审计整改,是当前加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单位、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推动我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和高端绿色发展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标本兼治,
注重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依法有序推进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建立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主任牵头,区纪检监察、组织、人力社保、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划、国土、督查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二)建立审计整改分析机制。针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和其他疑难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或完善政策、体制、机制、制度的具体意见,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三)健全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机制。督查部门要对国家审计署和市审计局在本区开展的审计项目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在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信息)等上的批示,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推动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审计机关要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90日内,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督促检查。对未执行审计决定、未落实审计意见建议、未进行必要责任追究的,审计机关应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具体说明,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措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存在重大违法违纪、重大风险隐患、重大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以及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屡查屡犯的单位和项目,要实施联合督办。(四)完善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联席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