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
最新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及主观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及主观题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及主观题三、不定项选择题:(二)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
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94-96题。
94.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有?()A.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B.单独出资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D.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答案:AB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或注册资本的限制,本案中,张某打算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左右的餐饮企业,从注册资本上看是不违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的。
另外缺少的100万左右可以让另外一个合伙人出资。
因此,A项的企业类型可选。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最低或限制,同时也没有实缴出资的限制,只要出资人申报出资即可,之后的出资额度可以慢慢缴足。
本案中,张某只有200万的资金,不妨碍其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的个人独资企业,缺少的另外100万可以事后补足。
因此,B项的企业类型可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条规定,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本法。
据此可知,中外合作企业中的中国合作者要求是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个人。
因此,C项错误。
《公司法》第81条第3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据此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500万,张某想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左右的企业,不能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类型。
因此,D项错误。
商法司考真题(附答案和解析)
商法司考真题(附答案和解析)商法一、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
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29题)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B.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C.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D.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解析:选项A错误。
《票据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据此可知,乙在遭到丙拒绝付款时,可以行使追索权,请求出票人、保证人等承担票据责任,而不是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B正确。
票据上的法律关系具有无因性,即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的有效票据为必要。
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
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因此,本题中丙银行不能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该拒绝付款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C错误。
丁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可以直接要求丁承担责任。
选项D错误。
《票据法》第46条第(一)项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表明“保证”的字样。
本题中,丁的行为不是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不属于票据保证,根本就不是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丁只承担民法上的保证责任。
2.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2010年卷三单选第32题)A.债权人甲的保证人,以其对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的债权申报B.债权人乙,以其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的债权申报C.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进行的债权申报D.某海关,以其对辽沈公司进行处罚尚未收取的罚款进行的债权申报解析:选项A正确。
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整理9篇) - 其他范文
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整理9篇)-其他范文篇1: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根据以下材料,回答1――3题: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
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请回答题。
1.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答案】BCD【考点】子公司【解析】选项A错误。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财产、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
因此,子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
选项B正确。
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选项C、D正确。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该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董事B.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D.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答案】AB【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解析】选项A正确。
《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据此可知,子公司若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不设董事会,任命一名执行董事。
选项B正确。
《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多项选择题)(每题2.00 分) 叶某与江某结婚后,2013年6月叶某以个人名义向代某借8万元做生意,约定4年后归还,未约定是否计算利息。
后叶某生意小有所成,发展了一名情人并长期同居。
2016年4月,法院判决叶某与江某离婚,家庭财产全部归江某。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借期届满后,代某有权要求江某偿还8万元及利息B. 借期届满后,代某只能要求叶某偿还8万元C. 借期届满后,代某只能要求叶某和江某分别偿还4万元D. 借期届满后,代某有权要求叶某和江某连带清偿8万元及利息2.(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以下占有属于善意占有的是:( )A. 甲受乙之托照看乙的自行车B. 甲捡到钱包之后等待失主前来认领C. 母亲在收拾孩子的房间时发现一本新书,以为是自己的孩子买的(其实是自己的孩子向他人借的),便放在自己的房间里D. 甲趁乙不在,将乙的笔拿回自己的家中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乙、丙、丁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甲9000元的财产损失。
甲与乙、丙达成协议,乙、丙各向甲支付2000元后,甲不再向乙、丙追究责任。
在此情况下,甲是否还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A. 仍有权就其余5000元损失向乙、丙、丁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 有权就其余5000元损失向乙、丙中任何一个请求赔偿C. 就其余5000元损失只能向丁请求赔偿D. 只能向丁请求赔偿其应承担的3000元4.(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甲有一套房屋,租赁给乙,租期5年。
第三年时,甲欲转让该房屋。
承租人乙、其兄丙均主张购买。
甲私下将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经査,乙在承租期间,对该房屋私自进行了装修,改变了房屋的主体结构,共花去装修费5万元。
在第二年时,乙经甲同意将该房屋转租给戊。
请回答下列问题:在租赁期间,因乙私自装修,该行为性质及对合同的影响,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私自装修构成侵权B. 甲可通知乙解除租赁合同C. 甲只有在通知乙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遭到拒绝后,才可行使合同解除权D. 甲可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李培坤在李家庄有5间瓦房,其儿子李力在外地工作,1998年李培坤去世,李培坤的5间瓦房由其侄子李艺一家暂住。
最新-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资料
单项选择题:(2002 年)19. 若原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时,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若持票人格此票据再行背书转让,该背书行为无效B. 在特定条件下,持票人可以将此票据再行背书转让C. 若持票人再行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现持票人不承担保证责任D. 此票据只能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不能背书记载质押”字样答案:C解析:依据《票据法》第34 条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做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0. 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
甲有一子4岁,甲母50 岁且自己单独生活。
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
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处理?A. 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B. 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C. 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D. 应全部支付给甲妻答案:D解析:《保险法》第22条第 3 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向受益人履行保险金的给付义务,只有在未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的情况下,才发生保险金的继承问题。
(2003 年)13.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
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
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A.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B. 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C. 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D. 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解析:法人分支机构是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
我国公司法第13 条第1 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19)
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19)75.下列关于保险合同原则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自愿原则是指保险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决定保险范围和保费费率B.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目的是有效弥补投保人的损失C.近因原则中的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决定性的原因D.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主要要求是及时全面地赔付保险金答案:ABD解析:保险的自愿原则指当事人可以充分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保险法律关系,但是自愿原则也要受到法律的合理限制,如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所以A项是错误的。
保险利益原则指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其目的在于防止“赌博效应”。
《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所以B项是错误的。
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主要要求是签订合同时尽告知义务和有足够偿付能力履行支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D项是错误的。
(2005年)63.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
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
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C.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D.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答案:ACD解析:选A是因为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在甲丁结婚之前就已存在了,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2008年)27.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
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
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无需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B.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C.甲无需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答案:A解析:《保险法》第44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法律教/育网^本题中,因为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所以车辆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答案A是正确的。
28.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
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答案:A解析:《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所以本题中,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承担汇票责任,答案A是正确的。
30.杜某与其妻陈某经法院判决于2007年离婚,其女随陈某生活。
2008年杜某为其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经其母同意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杜某无其他亲属。
一日,杜某与其母外出旅游遭遇车祸,其母当场死亡,杜某受重伤住院两天后亦死亡。
对于人寿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已无受益人,应归国家所有B.应当支付给杜某的前妻陈某和女儿C.应当支付给杜某的女儿D.因已无受益人,应归保险公司所有答案:C解析:本题中,杜某死亡时间在其母之后,杜某作为受益人,有权取得其母的人寿保险金,故排除A、D两项。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商事法(三)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商事法(三)三、不定项选择题:(2002年)(三)法国人丹尼与美国入泰尔按我国法律规定,各出资50万美元(其中丹尼的出资包括专利技术出资)在上海成立一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各方以该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
后该公司又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二家分公司。
请回答下列90-93题。
90.根据公司分类的原理,该公司应属于下列哪一选项的公司?A.该公司居于中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B.该公司属于外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C.该公司属于中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D.该公司属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答案及解析:C 《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本题中,只有两个股东,所以不可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只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应选C。
91.该公司已设定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而丹尼以其专利技术出资,则其至少要补出价值多少的现金或实物?A.30万美元现金或等值的实物B.25万美元资金或等值的实物C.无需补出任何现金或实物D.80万美元资金或等值的实物答案及解析:A 《公司法》第24条第2款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92.下列有关该公司的成立与责任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公司需经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才能成立B.该公司因出资人均为外商,故不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即可成立C.该公司由出资人直接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即可成立D.该公司因系个人投资设立,放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答案及解析:A 本题中公司股东都是外国人,所以其设立的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适用《外资企业法》。
司法考试商法历年试题与答案解析:不定选择题(2)
(2003年)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定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
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
票据到期后,丁涂销了乙的背书。
请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对甲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行为,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因其是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故不能发生变更效力B.董事会可以对此作出决议,但其未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发生变更效力C.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自决议生效时发生变更效力D.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答案及解析:C第103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107条:“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甲公司与乙纺织厂之间的购货合同,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因甲公司尚未办理营业范围的变更登记手续,故无效B.因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故无效C.尽管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登记管理方面的规定,但购货合同有效D.购货合同如获得甲公司的追认即有效答案及解析:C公司法第11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所实施的民事活动就绝对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2009年) 71.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有限责任公司体现更多的⼈合性,股份有限公司体现更多的资合性 B.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更多的强制性规范,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享有更多的意思⾃治 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可以在公司成⽴后分期缴纳,但发起设⽴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D.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例外情况下都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以⼈合为主但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但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仍具有⼀定的⼈合性质。
因此,A项正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规模较⼩或⼈数较少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名执⾏董事或只设1-2名监事;⽽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对此《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更⾃由⼀些,⽽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更强制⼀些。
另外,对于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直接规定来确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由约定。
对此,《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更强制⼀些,⽽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更⾃由⼀些。
因此,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公司法》对两者都有⼀定的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于哪个更多或更⾃由,法律及其理论没有给出界定。
因此,B项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分期缴纳。
因此,C项错误。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公司法⼈独⽴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条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适⽤。
因此,D项正确。
72.甲公司⽋⼄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50万元。
2024年全国司法考试《商法》测试题解析及答案(卷三)
2024年全国司法考试《商法》测试题解析及答案(卷三)一、单项选择题1,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
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中选择以下哪种方式?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由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不超过50人,最少须有一人,所以选项A、D不能选。
第78条规定:〃股份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局部,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由此,选项B的表述是正确的。
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由此可以推断出,企业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所以C是错误的,不能选。
2,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
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
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认为既然丙可以继续使用,则自己和甲也可以使用B.甲认为丙如果继续使用该专利则需向徽南公司支付费用C,丙认为自己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专利D.丙认为甲和乙使用该项专利应取得自己的书面同意答案:B解析: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出资后,其对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股东本人只享有股权,此题中,丙以专利出资,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丙不可以再继续使用,即使继续使用,也应该支付费用,所以此题B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商事法(二)
⼆、多项选择题: (2002年) 46.当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持票⼈可以对下列哪些⼈⾏使追索权? A.前⼿背书⼈ B.付款⼈ C.保证⼈ D.出票⼈ 答案及解析:CD 《票据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可以对背书⼈、出票⼈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使追索权。
”票据的付款⼈是付款请求权的⾏使对象,⽽⾮追索权的⾏使对象,因此B是错误的。
47.依据我国《票据法》,下列有关本票与⽀票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本票包括银⾏本票和商业本票 B.本票的基本当事⼈为出票⼈、付款⼈和收款⼈ C.⽀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记载村款⽇期 D.⽀票可以背书转让 答案及解析:CD 《票据法》第91条规定:“⽀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记载付款⽇期。
另⾏记载付款⽇期的,该记载⽆效。
”因此,C正确。
《票据法》第94条第1款规定:“⽀票的背书、付款⾏为和追索权的⾏使,除本章规定外,适⽤本法第⼆章有关汇票的规定。
”因此,D正确。
我国《票据法》只允许签发银⾏本票,⽽不允许签发商业本票。
《票据法》第73条规定:“本票是出票⼈签发的,⾃⼰在见票时⽆条件⽀付确定的⾦额给收款⼈或者持票⼈的票据。
”“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本票。
”因此,A不正确。
本票是⾃⼰付款,所以,本票的基本当事⼈只有两⼈:出票⼈与收款⼈,⽽⽆付款⼈,B不正确。
48.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哪些必须经全体合伙⼈同意才能作出决定? A.出售合伙企业的房屋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另⼀家企业提供担保 C.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答案及解析:ABCD 《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同意:(⼀)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续;(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以外的⼈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员;(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司法考试商法历年习题及答案解析:案例分析题
四、案例分析题:案情: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1998年拟定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后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
该改制计划于同年1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原管理层人员宋某认购45万元,李某、王某、周某各认购20万元,其余职工各认购1万元。
公司成立后,分别向各认购人签发了出资证明书。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宋某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王某为公司董事,周某任监事会主席兼财务负责人。
2001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周某列席了董事会,并表示同意。
会后,董事会下发文件称:本次增资计划经具有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可以实施。
同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
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除少数职工认购了30万元外,其余120万元由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平均认购,此次增资进行了工商登记。
同年10月,王某与其妻蓝某协议离婚,蓝某要求王某补偿25万元。
王某遂将其所持股权的50%根据协议抵偿给蓝某,董事会批准了该协议。
2003年5月,川南公司因涉嫌偷税被立案侦查。
侦查发现:除王某外,宋某、周某、李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获得的股权均是挪用原川南商业大楼的资金购买,且2001年公司增资时,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四人均未实际出资,而是以公司新建办公楼评估后资产作为增资资本,并分别记于个人名下。
同时查明,偷税事项未经过股东会讨论,而是董事会为了公司利益在征得周某同意后决定实施的。
后法院判决该公司偷税罪成立,判处公司罚金140万元,宋某等亦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问题:1.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取得的股权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案:有效。
理由:股东出资即取得股权,其出资的资金来源不影响股权的取得或者答:(1)股东取得股权仅以出资为条件;(2)根据公司法的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出资不得退回(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果出资取得的股权因资金来源违法而无效,必然导致出资返还,影响公司资本充实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版
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以下有关诉的分类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A. 小花和小草均为九零后,二人在一次假面舞会上一见钟情并闪婚,婚后两个月,小花因不满小草整日迷恋网络游戏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属于变更之诉B. 某娱乐杂志上刊登的一篇自由撰稿人小六所写的文章中,称某位明星在十六岁时就到韩国进行了大整容,该明星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小六诉至法院,要求小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属于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合并C. 某工厂退休职工老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子小李将抚养费从每月800元增加为每月1500元,属于给付财物之诉D. 王某与刘某因使用小区的公共晒台发生争执,王某将刘某推倒,导致刘某尾骨骨裂,后经小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二人共同向法院申请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效力,属于积极的确认之诉2.(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三)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业。
其中甲出资100万元,乙和丙各出资50 万元,由乙来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2016 年7 月15 日,甲为了向银行贷款,将自己的合伙份额出质给银行,对此乙、丙并不知情。
此后,服装贸易销量稍有下滑,乙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向甲、丙提出自己要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
隔年2 月,丙因移民缘故,向甲、乙提出退伙的请求。
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第题。
关于乙所提出的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须经甲、丙的一致同意B. 转变后,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身份可以不变C. 转变后,乙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 转变后,乙仍可以就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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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2008年)27.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
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
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无需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B.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C.甲无需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答案:A解析:《保险法》第44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法律教/育网^本题中,因为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所以车辆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答案A是正确的。
28.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
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答案:A解析:《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所以本题中,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承担汇票责任,答案A是正确的。
30.杜某与其妻陈某经法院判决于2007年离婚,其女随陈某生活。
2008年杜某为其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经其母同意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杜某无其他亲属。
一日,杜某与其母外出旅游遭遇车祸,其母当场死亡,杜某受重伤住院两天后亦死亡。
对于人寿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已无受益人,应归国家所有B.应当支付给杜某的前妻陈某和女儿C.应当支付给杜某的女儿D.因已无受益人,应归保险公司所有答案:C解析:本题中,杜某死亡时间在其母之后,杜某作为受益人,有权取得其母的人寿保险金,故排除A、D两项。
杜某死亡后,该部分保险金作为杜某的遗产应由其女继承,而陈某与杜某已解除婚姻关系,并不属于杜某的继承人,保险公司应当将人寿保险金支付给杜某的女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31.李某与保险代理人张某洽谈车辆保险事宜,谈妥后李某即与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并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
后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向该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保费由保险公司向张某索赔B.李某应当向张某索赔车辆损失C.李某向保险公司补缴保费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D.待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李某可以获得赔偿答案:A解析:《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该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本题中,张某与李某已经就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且李某缴付了保费,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后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故选项B说法错误。
李某已经缴付了保费,是由于保险代理人张某的原因未交回公司,保险公司无权要求李某再补缴保费,故选项C说法错误。
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保险金是应承担的责任,并不能以保险公司追回保费为条件,故D项说法错误。
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张某索赔。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32.2008年8月,出票人甲向乙签发一张汇票,乙不慎将其遗失。
丙拾得该汇票,在伪造乙的签章后背书转让给丁。
关于该事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应当先办理挂失止付,再在3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B.若甲得知票据遗失的事实,其有权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C.无论是否已经启动公示催告程序,若丁不知丙伪造签章的事实而受让该汇票,其构成善意取得D.丙的行为构成民法上的欺诈,乙可以主张撤销答案:无答案【注: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B】解析:《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不一定非得先办理挂失止付,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进行。
故A项说法错误。
《民诉意见》第226条规定,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本题中票据遗失前的最后持有人为乙,而非甲,因此只有乙有权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故B项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97条第2款规定:“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一旦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
《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故票据上有伪造的签章并不导致票据无效,丁可以通过善意取得方式取得票据权利,即使丙的行为构成了民法上的欺诈,乙也不得主张撤销。
选项D的说法错误。
32.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
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
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B.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C.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D.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考点:答案:C解析:《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本题中,因为朱某是没有履行约定义务的与银行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所以银行可以对朱某进行抗辩。
另外,这里注意区分对人抗辩和对物抗辩。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所谓对人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所谓对物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
法!律教育*网本题中,因为朱某跟银行之间有贷款纠纷,跟票据本身没有关系,所以银行行使的抗辩权是对人的抗辩而不是对物的抗辩,答案C是正确的。
(2006年)23.汇票持票人甲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乙公司付款,乙公司明知该汇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仍予以付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退回所付款项C.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D.在持票人请求付款时乙公司不能以丙公司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抗辩答案:B解析:根据《票据法》第53条规定,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第54条规定,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所以汇票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付款的,付款人有依据汇票记载金额付款的义务。
因此,乙作为付款人,不能以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拒绝付款,也不能在付款后再要求持票人返还所付款项。
但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
因此本题选B是正确的。
33.某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一定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保费随起保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41岁的某甲精心计算后发现,若从46岁起投保,可最大限度降低保费,遂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谎称自己46岁。
3年后保险公司发现某甲申报年龄不实。
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A.因某甲谎报年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B.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不予退还C.对某甲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D.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某甲答案:C解析:《保险法》第54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甲谎报年龄的行为并不影响合同生效,另外此事发生已经超过了2年,故应对甲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
故本题选C.26.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A.兼并登记B.设立登记C.变更登记D.注销登记答案:B解析:《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成为了甲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属于新设合并而不属于吸收合并。
所以选A.31.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
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有应当支付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答案:D解析:《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