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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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毕业论文
浅谈刑法心理学
在弗洛伊德那里,人的需要主要缘于两种本能,即自我保护的本能生本能和毁灭、破坏的本能死本能。犯罪是一种对外的破坏与毁灭,从根源上看,它是人的死本能的一种体现。而要阻止犯罪对外界的破坏,则必须有一种抑制力量,这种力量的源泉就是人的生的本能。“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相互压抑。死的本能供给自我能量,使其在道德化的超我的命令下压抑欲望;生的本能则提供了压抑死的本能的能量,使其不至于冲动地满足致命的欲望。”刑法是对犯罪的抑制。从这个角度看,刑法缘于人的自我保护本能,它是人的生本能对死本能的抛弃与抑制。也正是人的自我保护本能,才促使了刑法的产生与存在。
1心理学对刑法的影响
现代认知心理学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强调人脑中己有的知识和知识结构对人的行为和当前认知活动的决定作用。换句话说,人脑中己有的知识和知识结构对人的行动目标和行动方式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它决定着人们是否确定某一目标或者是否以某种手段作为实现目标的途径。在“大义灭亲”的案件中,人们缺乏的是关于目标的知识,即无论如何,杀人都是违法的:而一个缺乏关于买卖黄金管制知识的人,更可能实施贩卖黄金这一非法经营行为。相反,具有相关刑法知识的人则会更多地避免实施相关行为。可见,刑法规范能够影响人们的行为决策,从而发挥其规制功能。同样,对于进行行为裁决的法宫而言,对刑法规范的认知更是其正确评估犯罪行为人行为性质的基础与关键。只有裁判者理解了刑法规范的真正含义,裁判者才能运用刑法规范进行裁判,才有了裁决的依据。
实际上,对于多数人来说,刑法规范并不简单地参与人们的行为决策过程,它甚至会渗透到人的人格结构中,从而影响整个人格结构。精神分析的创始人弗洛伊德1923年在其《自我与伊底》一书中,提出了伊底即本我、自我和超我三合一的人格结构论。其中超我处于人格的最高层级,是由良心、自我理想等构社会利益有六类:一是要求公共安全的社会利益;二是追求社会制度之安全的社会利益;三是追求公共道德的社会利益;四是追求社会资源保护的社会利益;五是追求社会进步的社会利益;六是追求个体生活的利益。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文明对“普适真理”的强调助长了现代病、文化霸权、技术统治的加强、人的片面发展,因此受到了不少批判。后现代学者把工业文明的启蒙故事指斥为“大叙事”,把将真理置于优先地位的做法称为“真理的白色恐怖”,并极力倡导“异教主义政治学”;宣扬多元化,主张“种族主义”;将真理与权力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并提出“真理政治学”;消解主体。社会文化呈现多样性的特点,在刑法领域,刑法文化的多样性也初露端倪。刑法的实质内涵被重新受到关注。同时,由于心理学的发展,人们开始关注刑罚对不同罪犯的心理作用的差异。这反映在刑法上就是对刑法的实际心理效果的关注,具体体现是监狱等行刑机构对罪犯改造效果的关注。
对刑法实际效果的关注着重表现为对刑罚改造罪犯效果特殊预防效果的关注,即通过
对罪犯适用刑罚能否有效地促进罪犯的改造,使其更好地重返社会。换句话说,这一时期
更关注的是刑罚对罪犯的行为矫治功能。但是对罪犯行为的矫治,很多社会机构都能进行,不过只有监狱是最“彻底而严厉”的。福柯认为,监狱必须对每个人的所有方面――身体
训练、劳动能力、日常行为、道德态度、精神状况――负起全面责任。学校、工厂和军队
都只涉及某些方面的专业化,而监狱远远超过它们,是一种“全面规训”的机构。因此,
刑罚对罪犯行为的矫治是其他手段无法替代的,不同的是现在人们更多地利用心理学的手段。
2刑法的心理学基础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对人的需要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他将人的需要分为若干层次,基于最低层次的是生理的需要,它是人的一切需要的基础。只有在生理需要获得满足后人
才可能进一步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作为人的基本需要主要有四类: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和尊重的需要。这些基本需要的满足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作
为最后的法律手段,刑法保护的就是人的这些基本需要的合理满足。从现今世界各国刑法
规定的内容来看,刑法保护的无外乎六个方面,即公共安全、社会制度安全、公共道德、
社会资源保护、社会秩序和个体生活。保护这些基本需要的合理满足是刑法产生与存在的
基础。
实际上,马克思对人的基本需要早有认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明确
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存在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
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产生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
质生活本身。”这表明,保护人的基本需求是法的基本任务。
刑法的产生与存在必须遵循的第二个基本心理规律是刑法规范的作用缘于人们对刑法
规范的认知。刑法是由刑法规范组成的,刑法条文只是刑法规范的载体。在理论上,刑法
规范包含有裁判或审判规范和行为规范。但是,无论是作为裁判规范还是作为行为规范,
刑法规范要发挥其作为规范的规制作用,必须要让人们认知规范本身。
实际上,在刑法理论上,近代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就对这一问
题予以了全面关注。当时,作为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的加罗法洛运用情感分析的方式分析犯罪、犯罪人、犯罪遏制等,首开运用心理学分析刑法相关问题的先河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现今,德日等国人格刑法学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复归了这一学派的部分观念。也正是居
于行刑效果的考虑,现在世界各国都在进行着监狱改革,大力倡导非监禁刑,实行行刑社
会化。
试谈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1 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存在的问题
1.1 学业困惑
大学生的职业发展是大学生尤为关注的热点。面对当前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不少大
学生对于将来的人生道路感到迷惘与困惑。部分大学生受高中升学压力的影响产生恐惧考
试的心理。这种惯性延续到大学,因而在大学期间每当考试,都会让他们陷入负面情绪之中,烦躁和焦虑总是环绕在身边,总是走不出考试带来的阴影。
有些大学生不能很好地适应大学的学习节奏,在缺少老师监督指导的情况下不能有效
地完成学习,这样会在原来成绩优异的学生心里产生巨大的落差,盲目陷入苦闷和自卑的
心理阴影之中;一些学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来改变命运,但是当他们努力奋斗了之
后却看不到成功的希望,不免也会把自己带入愤世嫉俗的不良情绪之中,感叹上天的不公、盲目仇富,最终致使自暴自弃;有些学生满怀希望的进入大学生活,要求自我完善,可想
法与行动总是不一致,在一次次的虎头蛇尾中渐渐消磨了自己的意志,产生嫌弃自己的念头,可又不能持之以恒地坚持完善自己,最终笼罩在焦虑烦躁之中狂躁不安。
1.2 情感困惑
大学生正处在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对异性的爱慕和对爱情的渴望越加显得强烈,与
之同时出现的则是情感困惑。对于性格内向又不善于交往的学生,在表达自己情感时,由
于自信心不足、害怕尝试以失败告终而久久不敢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自己却常常受情感
摆布,坐立难安,深深陷入单相思之中;也有一些学生在表达情感时能够轻松自如,也能
轻松获得异性青睐,但却建立了多重暧昧关系。这样的直接后果就是整天忙于处理各种情
感关系而荒废了学业,并处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对身边的各种言论而过度敏感,使自
己的处理方式与他人标准冲突而倍感烦恼;当情感危机发生时,有些学生性格过于偏执,
不能合理地解决问题,甚至放纵自己的负面情绪走向极端;有些学生沉迷于网恋,但是网
恋潜在着许多不确定隐患,而且有些学生也不能适应虚拟与现实之间的人物转换,从而加
重对现实人的厌恶,让自己更加的封闭。
1.3 人际交往困难
存在心理问题的大学生的普遍存在人际交往困难的问题,这部分学生迫切地希望与他
人有更多的交往机会,可现实总是不尽如人意,在多次尝试失败后,让他们陷入了更深的
自卑深渊;有一部分学生也尝试与他人进行合作,但在表现形式上总是得不到其他人的肯定,在同别人的接触中总是一次次的碰壁,得不到与人交往的快乐,最后产生了放弃与人
交流的绝望;有些学生屡屡尝试却总是失败,自信心倍受打击;有些学生经不起现实的打击,遇到一些交往危机,便产生自暴自弃的念头;有些学生能够正视自己的现状,也尝试做出
些改变,自己的谨小慎微却不能换来巨大的改变,因而也会让他们苦不堪言。他们苦苦寻
找问题的关键所在却总是事与愿违,他们屡屡尝试突破这个魔咒最后却仍以失败告终,他
们在不断的打击下变得沉默或者萧条,最终丧失生活的信心,而走上自我毁灭的不归路。
1.4 心理适应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