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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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设计要求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要求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要求规范城市道路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居民的出行便利,还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形象塑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城市道路的设计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要求和规范,以确保其安全性、功能性和可持续性。

一、道路分类与分级城市道路通常根据其在城市交通中的地位、功能和交通流量等因素进行分类和分级。

常见的分类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快速路主要为城市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设计车速较高,通常设有中央分隔带,进出口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主干路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交通干道,承担着较大的交通流量,一般为双向四车道或更多。

次干路起到集散交通的作用,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城市干道网。

支路则主要服务于局部地区,解决居民出行和短距离交通。

不同等级的道路在设计上有着不同的要求,如车道宽度、道路红线宽度、设计车速等。

二、设计车速设计车速是城市道路设计的重要参数之一,它直接影响到道路的线性、横断面布置和交通安全。

设计车速应根据道路的等级、功能、交通流量以及沿线地形、地物等条件综合确定。

快速路的设计车速一般在 60 100 公里/小时;主干路为 40 60 公里/小时;次干路为 30 50 公里/小时;支路为 20 40 公里/小时。

在实际设计中,要充分考虑道路的服务对象和交通需求,避免车速过高或过低,以保证交通的流畅和安全。

三、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横断面是指垂直于道路中心线的剖面,它由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分隔带等组成。

车行道宽度应根据设计车型、交通流量和设计车速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小型汽车专用道宽度为 35 米,大型车或混合车道宽度为 375 米。

人行道的宽度要满足行人通行的需求,一般不少于 15 米,在商业繁华地区或人流量大的区域应适当加宽。

绿化带不仅能够美化环境,还能起到分隔交通、降噪防尘的作用。

分隔带可以分为中央分隔带和侧分带,其宽度应根据道路等级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此外,横断面的布置还要考虑道路的排水要求,设置合适的坡度和排水设施。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修订版)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修订版)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修订版)CJJ 372012【一】1. 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文档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修订版)的范本。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要求,提高道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各个环节,包括道路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

1.3 参考标准本文档参考了以下标准:-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2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规范(2014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验收规范(2015年版)1.4 文档结构本文档共分为以下章节:- 城市道路选线与布局- 城市道路纵横断面设计-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 城市道路排水设计-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 城市道路施工与验收2. 城市道路选线与布局2.1 道路选线原则2.1.1 尽量避开敏感区域2.1.2 充分考虑交通流量2.1.3 充分考虑地形地貌2.2 道路布局要求2.2.1 车道设置2.2.2 人行道设置2.2.3 车辆停车设置3. 城市道路纵横断面设计3.1.1 车道宽度3.1.2 车道减速带3.1.3 车道分隔带3.2 人行道设计要求3.2.1 人行道宽度3.2.2 人行道减速带3.2.3 人行道斜坡3.3 路缘石与排水沟设计要求3.3.1 路缘石设置3.3.2 排水沟设置4.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4.1 交通标志设计要求4.1.1 速限标志4.1.2 禁止标志4.1.3 指示标志4.2 交通标线设计要求4.2.2 人行道线设计4.2.3 十字路口标线设计5. 城市道路排水设计5.1 排水系统设计要求5.1.1 排水管道5.1.2 雨水收集设施5.2 排水沟设计要求5.2.1 排水沟类型5.2.2 排水沟尺寸5.2.3 排水沟材料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6.1 照明设施布置要求6.1.1 照明灯具类型6.1.2 照明灯具高度6.2 照明设施功率要求6.2.1 照明灯具功率6.2.2 照明设施能效7.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7.1 绿化带设置要求7.1.1 绿化带宽度7.1.2 绿化带植物选择7.2 绿化设施设置要求7.2.1 花坛设置7.2.2 绿化带配套设施8. 城市道路施工与验收8.1 施工过程管理要求8.1.1 施工方案编制8.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8.2 验收标准要求8.2.1 道路平整度验收8.2.2 交通标志标线验收8.2.3 绿化设施验收【二】1. 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文档提供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修订版)的范本,用于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要求,以保证道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1.规范的目的和要求:-目的是为了确保城市道路的安全、顺畅和舒适,并满足城市功能的需要。

-要求设计人员要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保证道路设计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经济性。

2.道路类型和等级划分:-要求根据不同的城市功能特点和道路交通量划分不同的道路类型和等级,包括高速公路、快速路、一般道路和支路。

-高速公路和快速路的设计要满足较高的运行速度和交通流量需求,而一般道路和支路则要考虑城市功能和交通安全的平衡。

3.设计参数和标准:-要求根据不同的道路等级,提供相应的设计参数和标准,包括车行道宽度、路缘石、道路坡度、人行道宽度等。

-强调需要考虑车辆和行人的交通需求,确保道路设计的合理性和舒适性。

4.设计流程和方法:-要求设计人员根据不同的道路类型和等级,制定相应的设计流程和方法。

-强调需要进行交通流量预测、道路横断面设计、交叉口设计等,以确保整个道路系统的协调运行。

5.设计标志和标线:-要求根据不同的道路类型和等级,提供相应的设计标志和标线,包括道路名称标志、交通指示标志、车道线、停车标线等。

-强调需要合理设置标志和标线,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方向感。

6.设计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问题,确保道路设计对行人、车辆和自然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强调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相应的防护设施和保护措施。

总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24年版)的出台为我国城市道路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帮助设计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

这对于改善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居民出行体验具有重要的意义。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过程中,根据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和交通需求,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旨在保障道路安全、提高交通效率、改善交通环境,满足城市交通发展的需求。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道路布局和设计原则1. 道路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合理布局交叉口、车道、人行道等交通设施。

2. 设计应考虑道路功能和使用需求,包括交通流量、车速、交通组织等。

3. 考虑到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需求,设计应充分考虑人行道、人行过街设施、非机动车道等。

二、交叉口设计1. 交叉口设计应满足不同类型车辆的通行要求,合理设置控制信号、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

2. 考虑到行人的通行需求,合理设置人行过街设施、盲道等。

3. 不同级别交叉口设置、类型的交叉口流量分配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车道规划和设计1. 车道设计应根据交通组织方案和交通量预测,合理设置车道数目、宽度等。

2. 设计中应考虑到车辆行驶速度、通行能力、转弯半径等要素。

3. 考虑道路安全,合理设置车道标线、转弯箭头、交通信号等。

四、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设计1. 人行道宽度应根据人口密度、通行需求、行人流量和功能需求确定。

2. 非机动车道宽度应根据交通量、速度和通行需求确定。

3. 设计中应合理设置人行道标线、交叉口设施、非机动车道标识等。

五、道路设施和标识1. 设计中要设置合理的道路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等,保证交通安全和通畅。

2. 设计中应考虑到道路付费设施、路灯、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

3. 考虑到道路环境美化,设计中应合理设置绿化、景观和道路装饰等。

六、道路排水和照明设计1. 设计中应考虑道路排水系统的设计,防止道路积水和雨水倒灌。

2. 设计中应考虑道路照明系统的设计,保证夜间交通安全。

七、施工和维护要求1. 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建设质量。

2. 道路竣工后,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道路的安全和整洁。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以下是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主要内容:一、设计标准1. 道路等级划分: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和交通流量确定道路的等级,包括快速道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2. 车行道宽度:不同道路等级对车行道的宽度有不同要求,包括车道宽度、道路标线宽度和车行道交通设施设置。

3. 步行道和人行过街设施:合理设置步行道和人行过街设施,保障行人安全通行。

4. 公交车道和站点设置:对主要道路设置专用公交车道和公交站点,提高公共交通效率和便利性。

5. 路口设计:设计合理的路口几何形状、信号灯控制和交通标志标线,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

6. 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和雨水口,确保道路排水畅通。

二、施工规范1. 道路基层处理:进行适当的土方平整和夯实,为上层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

2. 道路材料选用:选择符合标准的道路材料,包括路面材料、路基材料和路肩材料等。

3. 道路标线和交通设施施工: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道路标线和交通设施的施工,确保其清晰、准确和持久。

4. 道路绿化和景观设计:在道路两侧进行适当的绿化和景观设计,提升城市形象和环境质量。

5. 设施配套完善:在道路两侧设置合适的交通设施,包括路灯、交通信号灯、指示牌等,提供便利和安全。

三、安全规范1. 交通安全设施:在合适的位置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引导车辆和行人正确行驶和通行。

2. 交通事故分析与预防:对已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3. 施工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道路建设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环保规范1. 道路周边环境保护:保护和改善道路周边的自然环境,减少对周边土地、水体和空气的污染。

2. 治理交通噪声:在道路设计和施工时考虑降低交通噪声的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 节能减排: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建材和设备,减少城市道路的能耗和污染。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6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6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6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一、道路断面1.桥梁、隧道、坡道断面:桥梁、隧道、坡道断面应符合路基可行性、安全可靠性和舒适性的要求,并参考国家规定。

2.立交断面:立交断面是交叉点形成路口时的路面全断面,它是本断面和其它多边形断面组合而成,它们必须符合车辆安全使用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旅行特性。

3.道路其它断面:从小的连续断面到大的低弯曲断面,从抛墙、斗墙到整体地面断面,应确保它们的高层次、多层次及兼顾车辆及行驶安全。

二、路面基础设计1.路面基础构造:路基设计必须考虑用地、地形、地质和水分等条件,根据道路等级确定路基的构造及抗湿、抗渗及抗冻、抗膨胀等性能,避免路基出现渗漏、沉陷和裂缝等缺陷,以及与地下设施的冲突,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2.地毯、护坡及人行绿地设计:路面地毯、护坡及人行绿地设计应符合路面、线型特征及表面保护、装饰性及景观效果等要求,同时保证道路高效运行。

3.交通标志及标线设计:应确保交通标志及标线设计能够指示驾驶员准确而安全的行驶,有助于提高道路管理及减少交通事故。

三、城市道路的其他要求1.交通安全:道路应具有良好的交通流量控制,应设计出良好的元素,例如信号灯、标线及立交桥等,以及设置人行横道,以有效地控制交通流量。

2.噪声与环境控制:噪声也是一个环境质量下降的原因,应根据道路等级、速度及车辆数量选择合适的表面设计,提高路肩、护坡及屏障等,可以有效地减少噪声的传播。

3.道路检修与维护:应建立定期的检修制度,定期检查道路的现状,及时修补和维护,以确保安全行驶。

4.交通流量指数:应定期监测道路的交通流量状况,以了解道路行车状况,确定道路交通信号优化方案,并不断优化道路管理。

四、总结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等方面的要求,即路面断面、路面基础设计、交通标志及标线设计以及交通安全、噪声与环境控制、道路检修与维护和交通流量指数的规定,并力求保护人们的安全、健康与环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都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1 总则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都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优化都市用地布局, 提高都市旳运转效能, 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旳交通条件,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全国各类都市旳都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 都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旳交通规划为主, 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旳衔接、市域范围内旳城镇与中心都市旳交通联络。

1.0.4 都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都市总体规划为基础, 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送旳需求, 发挥都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旳增进和制约作用。

1.0.5 都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都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都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构成部分。

1.0.6 都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旳和水平;1.0.6.2 确定都市交通方式和交通构造;1.0.6.3 确定都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都市对外交通和市内旳客货运设施旳选址和用地规模;1.0.6.4 提出实行都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旳重要技术经济对策;1.0.6.5 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旳提议。

1.0.7 都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7.1 确定都市公共交通系统、多种交通旳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旳分布和用地范围;1.0.7.2 确定各级都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重要交叉口旳形式和用地范围, 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旳位置和用地范围;1.0.7.3 平衡多种交通方式旳运送能力和运量;1.0.7.4 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1.0.7.5 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旳提议。

1.0.8 都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旳规律, 结合都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旳多种方式客运网络, 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 都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旳联合运送方式发展。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建设中,根据交通流量、交通安全、交通效率等因素对道路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下面是一份关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简要说明。

一、道路宽度设计根据道路的功能和通行量确定道路的宽度。

通常,主干道应设计为4~6车道,次干道和支路应设计为2~4车道。

此外,还需要考虑非机动车的通行和停放需求,并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二、车行道和人行道设计车行道应设计为平整、无障碍和安全的行车道。

车行道和人行道之间应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如护栏和隔离带。

人行道的宽度应根据步行人流量和周边建筑物的需求来确定。

三、非机动车道设计非机动车道应位于人行道内侧或独立设置,并应与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设置合理的隔离设施。

非机动车道的宽度应能够容纳非机动车的通行,并设计有必要的停放区域。

四、交通信号灯设置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需求,在交叉口和人行横道等地点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

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能够提供明确的交通指示。

五、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根据道路的功能和通行要求,在合适的位置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

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种类、位置和布置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能够提供明确的交通指示。

六、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在交通繁忙的路段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应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如限速标志、减速带、交通镜等。

这些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提高交通安全性。

七、绿化和景观设置在道路两侧和中央分隔带等地方进行绿化和景观设置,可以提升道路的环境质量和美观度。

绿化和景观的选择应考虑地区的气候条件和适宜种植的植被种类。

八、停车场和停车位设置根据周边建筑物和道路的需求,合理设置停车场和停车位。

停车场和停车位的数量和布局应满足交通需求,并考虑到停车场的管理和使用便利性。

九、交通流量调控根据道路的通行量和交通需求,可以采取措施对交通流量进行调控,如交通信号灯配时、交通导向标志和路口交通管理等。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成为确保道路建设质量和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文件。

本文将依据该规范内容,分析道路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标准要求。

第一部分:绪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导城市交通建设与运营管理的依据,旨在提供技术指标和规范要求,确保道路设计的安全性、通行能力和舒适性。

第二部分:道路布局设计1. 道路分类与等级根据城市规模和道路功能,将道路划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等等,不同等级的道路要求不同的路线布局和交通组织方式。

2. 道路纵断面设计道路的纵断面设计应满足交通流量、行车速度和周边环境的要求,确保行车安全和行驶的舒适性。

同时,应合理设置人行道、自行车道和绿化带等。

3. 路口设计路口是城市道路设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标线,确保交通有序、流畅和安全。

第三部分:道路横断面设计1. 车行道和车道数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类型,确定车行道和车道的数量和宽度。

不同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交通需求和交通组织要求。

2. 人行道、自行车道和公交车道为了保障行人、自行车和公交车的通行条件,应合理设置人行道、自行车道和公交车道,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例。

3. 路缘石、排水系统和照明设施在道路横断面设计中,需要考虑路缘石、排水系统和照明设施的布置和设置,以提供道路使用的便利和安全。

第四部分:道路标线和交通标志1. 道路标线设计道路标线的设置有助于引导行车和提供交通信息,设计时需要考虑可视性、耐久性和交通流量等因素。

2. 交通标志设置交通标志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应合理设置各类标志,以指引行车和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

第五部分:交通设施和设备1. 红绿灯和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红绿灯和交通信号控制设备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和调整,确保交通有序流通。

2. 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设置应满足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要求,同时兼顾节能和环保的原则。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合理设置道路布局、交通标志标线、设施设备等,对于城市交通的顺畅运行、行车安全以及减少交通事故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合理的道路布局。

道路布局要根据城市的交通流量和交通需求来确定,考虑到道路容量、车辆快慢速道分布、人行通道以及非机动车通行等要素,合理规划道路宽度和车道数目。

同时,要考虑城市用地的合理利用,尽量减少土地资源浪费。

其次,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标志标线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们对于引导交通、提示驾驶员注意事项和路线、限制车辆行驶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道路设计规范要求标线明确、标识清晰,保证交通参与者能够明确看到并遵守标线的规定。

另外,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还要求设置合理的设施设备。

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设备、红绿灯、道路隔离设施等。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要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类型来确定,以保证交通的有序进行。

道路设备的设置要考虑到行人的通行需求和车辆的安全,确保行人过马路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外,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还规定了道路的景观设计要求。

对于城市道路来说,不仅仅是一个交通通道,还应该有一定的景观价值,以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道路的景观设计要与城市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包括道路两旁的绿化带、花坛、雕塑等,可以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居住氛围。

最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还要求加强对特殊道路的规划和设计。

特殊道路包括匝道、立交桥、隧道等。

这些道路的设计要根据其特殊的功能和特点,做好通行流线、车道宽度、坡度等设计,确保交通的顺畅和交通安全。

总之,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提高交通效率而制定的规定和标准,包括道路布局、交通标志标线、设施设备、景观设计等多个方面。

遵循这些规范和标准,可以保证城市道路的运行顺畅、行车安全,提高城市的交通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23版)-图文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23版)-图文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23版)-图文合考虑区域内人文环境、地形、地貌、地质与地质灾害、水文、气象、地震、交通量及其组成,以及运营和施工条件。

13.1.3桥上或隧道内的管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得在桥上敷设污水管、压力大于0.4MPa的燃气管和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的液体、气体管。

当条件许可时,可在桥上敷设电讯电缆、热力管、给水管、电压不高于10kV配电电缆、压力不大于0.4MPa的燃气管,但必须按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2严禁在隧道内敷设电压高于10kV配电电缆、燃气管及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气体管。

13.2桥梁13.2.1城市桥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大桥、大桥桥位应选择河道顺直稳定、河床地质良好、河槽能通过大部分设计流量的河段,不宜选择在断层、岩溶、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带。

中小桥桥位宜按道路的走向进行布置。

2桥梁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有利环保的原则,并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便于施工和养护。

3桥梁建筑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4桥梁应根据工程规模和不同的桥型结构设置照明、交通信号标志、航运信号标志、航空障碍标志,防雷接地装置以及桥面防水、排水、检修、安全等附属设施。

13.2.2桥梁可按其多孔跨径总长或单孔跨径的长度,分为特大桥、大桥、中桥和小桥等四类,桥梁分类应符合表13.2.2的规定。

表13.2.2桥梁分类注: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为两桥墩中线之间桥中心线的长度或桥墩中线与桥台台背前缘线之间桥中心线的长度,拱式桥为净跨径。

2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岸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车道长度。

13.2.3桥梁的桥面净空限界应符合本规范第3.4节的规定。

13.2.4桥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1通航河流的桥下净空应符合国家现行通航标准的要求。

2不通航河流的桥下净空应根据设计洪水位、壅水和浪高或最高流冰面确定;当在河流中有形成流冰阻塞的危险或有流放木筏、漂浮物通过时,应按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1.道路宽度要求:道路的宽度应根据交通流量、车辆类型、道路功能和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主干道的宽度应大于支路,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的宽度更大。

此外,道路宽度还应考虑人行道、自行车道和停车带的设置。

2.交通流量和容量: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流量预测和评估道路的容量。

通过交通流量和容量的比较,可以确定道路的通行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如果道路的容量大于流量,交通将更加顺畅,反之则会导致拥堵。

3.交通安全设施:为了确保道路的安全性,城市道路应设置适当的交通安全设施。

这包括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路灯和交通监控设备等。

此外,还应考虑行人过街设施、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等对行人安全的措施。

4.行人和自行车设施:城市道路设计应考虑到行人和自行车的需求。

为了提供良好的行人通行条件,应设置人行道、行人过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

为了促进自行车出行,应设置自行车道和自行车停车设施。

5.路口规划和设计:城市道路交叉口是交通流动的关键部分。

在交叉口设计中,应考虑到不同交通参与者的需求,包括车辆、行人和自行车。

合理的交叉口布局和信号灯设置可以提高交通安全和效率。

6.景观和环境保护:城市道路设计不仅关注交通功能,还应注重景观和环境保护。

通过合理的绿化和景观设计可以提高道路的美观性,同时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少道路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可持续交通:城市道路设计应鼓励和支持可持续交通模式,如公共交通、非机动交通和共享交通等。

通过合理的路网设计和交通规划,可以促进低碳出行和减少交通拥堵。

8.辅助设施:城市道路设计还应考虑到辅助设施的设置,如道路排水、路灯、市政管线和噪音防护设施等。

这些设施可以提供道路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支持。

综上所述,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城市道路的安全、顺畅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遵守这些规范,可以帮助城市规划师和道路设计师在规划和设计城市道路时做出合理的决策,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并促进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城市道路建设领域的重要技术标准,定为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建设和维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规范是根据国内外道路工程设计和建设实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提高城市道路的设计水平,确保道路的安全、顺畅和美观。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道路分类及功能定位:明确不同类型道路的分类和功能定位,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

根据道路的载流量、流速、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不同类别道路的设计要求。

2.道路布局和平面形式:规定了不同类型道路的布局和平面形式,包括直线段、水平曲线、坡度,以及路口的布置和设计。

3.道路横断面:规定了不同类型道路的横断面标准和要求,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自行车道等的宽度和高度。

4.路面材料和结构:规范了不同类型道路的路面材料和结构要求,包括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等的设计和施工标准。

5.路灯及交通设施:规定了道路照明和交通设施的要求,包括路灯的设置和间距、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等。

6.排水系统:规范了道路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设要求,包括雨水收集和排放的设施和管道。

7.绿化与景观设计:规定了道路绿化和景观设计的要求,包括绿化带的宽度、树木的选择和种植等。

8.环保与安全设计:强调了道路设计中的环保和安全要求,包括减少噪音、尾气排放和非法占道等措施。

二、规范的意义和作用规范对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城市道路设计水平:规范明确了不同类型道路的设计要求,包括布局、横断面、材料等方面的要求,有利于提高道路设计的准确性和专业性,避免了设计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2.确保道路的安全性:规范强调了道路设计中的安全要求,包括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灯光等方面的要求,有利于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3.保障道路的畅通:规范明确了道路的功能分类和定位原则,根据道路的设计要求,合理规划和分配交通流量,有利于提高交通效率,缓解交通拥堵。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规划和交通建设过程中,对道路路线进行设计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道路的安全、顺畅、高效,并兼顾环境、生态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下面是关于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

一、道路网设计原则1. 整体性原则:减少交通阻塞和拥堵,保持道路网的整体连贯性和统一性。

2. 分级原则:按照功能和交通量分级设计,合理分配交通压力。

3. 收费公路原则: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增设收费公路,用于筹集道路建设资金。

二、道路功能区划1. 主干道:连接城市的重要交通枢纽,通行能力要求高。

2. 支路:连接主干道和次干道,负责区域内交通分流。

3. 次干道:连接主干道和居民区,通行能力要求适中。

4. 区域道路:连接不同行政区域,负责区域间交通联系。

三、道路布局设计1. 车道数量:根据交通量和道路等级确定车道数量。

2. 车道宽度:根据道路等级和交通量确定车道宽度,同时考虑交通安全和行车舒适度。

3. 路肩设计:主干道和次干道应设置路肩,方便车辆故障处理和紧急情况下的停靠。

4. 道路标线和标志:设置清晰的道路标线和标志,指示车辆行驶方向和注意事项。

四、交通设施规划1. 路口设计:合理规划交叉口布局,设置信号灯、斑马线等交通设施。

2. 路灯设置:保证道路的照明条件,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

3. 行人步道和人行天桥:设置行人步道和人行天桥,保证行人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五、环境保护和绿化1. 绿化带设置: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美化城市环境,减少空气污染。

2. 噪音防护:在高噪音区域设置噪音屏障和隔音设施,保护居民生活环境。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是十分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城市交通的顺畅和发展。

只有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才能有效地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同时满足人们对舒适、安全、便捷交通的需求。

因此,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城市道路路线的设计规范,不断完善和更新规范,以适应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总则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规划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1.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第6.2.2条交叉口内的计算行车速度应按各级道路计算行车速度的0.5~0.7倍计算,直行车取大值,转弯车取小值。

(以下视距三角形都按直行计算,因为大)2、总体规划的道路设计车速:
机动车设计速度(公里/小时)快速路80,主干路60,次干路40,支路30
由1、2得出各级道路平面交叉口行车速度(均为直行速度,单位公里/小时):主干路42,次干路28,支路21(规划范围无快速路)
3、分区规划对交叉口视距的控制要求(分别对应不同的车速):
计算行车速度(km/h) 60 40 30 20
停车视距 70 40 30 20
则综合以上得到交叉口停车视距控制值(米):
主干路40,次干路30,支路20
以下是网络搜索来的资料:
交叉口视距三角形是城市道路设计和道路交通管理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交叉口处为保证行车安全,需要让驾驶员在进入交叉口前的一段距离内,看清驶来的交会车辆,以便能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两车交会时发生碰撞。

因此,在保证两条相交道路上直行车辆都有安全的停车视距的情况下,还必须保证驾驶人员的视线不受遮挡,由两车的停车视距和视线组成了交叉口视距空间和限界,又称视距三角形(见附图),常依此作为确定交叉口红线位置的条件之一。

同样要求在视距三角形限界范围内清除高于1.2米的障碍物,包括高于1.2米的灌木和乔木;如果因障碍物难以清除,则应限制车行速度并设置警告标志,以保证安全。

按照最不利的情况,考虑最靠右的一条直行车道与相交道路最靠中间的直行车道的组合确定视距三角形.。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流畅。

以下为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一、道路规划1. 道路宽度和标线:根据道路的用途和交通量确定道路的宽度,并设置合适的车道数量和车道宽度。

同时,在道路两侧设置合适的停车位和非机动车道。

对于主干道和快速道路,应设置合适的分隔带和隔离设施。

2. 车行道和人行道:确保车行道和人行道的分隔明确,人行道宽度应足够满足行人的需求,并配备盲道、无障碍设施等。

3. 交叉口设计:交叉口应设计合理的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流畅和行人安全。

对于高速道路和快速道路的交叉口,应采用立交桥或地下通道等措施。

二、交通信号灯1. 信号灯设置: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情况,确定信号灯的数量和位置,确保交通信号灯能够起到引导交通和保障行人安全的作用。

2. 信号灯配时: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情况,设置合理的信号灯配时,确保交通流畅和行人安全。

对于不同时间段的交通流量,可采用不同的配时方案。

三、路口交通标志和标线1. 路口交通标志:设置清晰、准确的路口交通标志,引导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信号灯。

2. 路口标线:设置明确的路口标线,包括停止线、转弯箭头等,确保驾驶员按道路标线行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公交车道和非机动车道1. 公交车道:对于道路交通量大的城区道路,应设置专用的公交车道,确保公交车辆可以畅通无阻地进行公交运行。

2. 非机动车道:对于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行驶需求,应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保障非机动车行驶的安全。

五、道路照明和交通设施1. 道路照明:对于城市道路,应设置合适的道路照明设施,确保夜间行车的安全。

2. 交通设施:设置合适的交通设施,如交通告示牌、指示牌、警示灯等,引导交通和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

综上所述,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涵盖了道路规划、交通信号灯、路口交通标志和标线、公交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及道路照明和交通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道路设计规范要求

道路设计规范要求

道路设计规范要求
一、道路的总体要求
1.道路设计时应注意自然地貌,尽量保留原有地貌,尽量减少挖土等
施工冲击,减轻自然环境的负担,达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道路的布局和设计,应认真研究其环境的分层结构,力求符合城市
结构规划的要求,使有机的城市结构得以实现。

3.道路的框架设计要认真考虑道路的实用性、安全性、环保性、利用性、可持续性等综合因素,采用合理的土建方案,节约资源,减少施工环
境的振动、噪声等污染。

二、道路的基本设计
1.道路基础设施设计时,应考虑路面路基、排水设施、路灯、标志牌、公交站点及出入口等设施的合理布置,配合相关交通规划,合理安排有关
项目使其更加实用和高效。

2.道路的路面设计要注重路面结构的稳定性,路面材料的选择要符合
当地的气候条件,同时要考虑路面的使用寿命及维护管理等因素,尽可能
使道路路面满足各种车辆行驶的要求。

3.道路设计还要设计有效排水体系,涵洞、沟渠、水沟等的定位精确,保证雨水畅通无阻,控制水位,避免在大风大雨天气来临时造成山洪暴发
的灾害。

4.路灯设计要保证交通安全及舒适性。

cjj37-2012(2016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2016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2016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2016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基本
要求、设计原则、技术规范等内容,是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重要指导
性文件。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要求。

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道路建设规划和
城市防洪规划进行设计,注重环保、节能、安全和便民的原则,科学
合理设置路缘带、交通标志标线、照明设施等。

二、设计原则。

规范要求设计应当满足交通需求和人民群众出行
的实际需要,尊重城市历史文化、艺术特色和自然环境,注重展现城
市形象,使城市路网系统连贯、通畅、安全、美观。

三、技术规范。

规范要求设计应当按照道路等级、功能分类和车
流量分级、防洪标准等要求确定设计参数和工程规模,注重道路的平
面布局、纵断面、横断面和路面结构等技术细节,确保道路工程设计
质量。

四、审查与验收。

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当按照规范
的要求进行设计,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评审、审查和验收工作,以
确保道路工程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具有安全可靠性和高效性。

综上所述,《CJJ37-2012(2016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文件,对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等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是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便民出行的重要保障。

同时,该规范也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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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规划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1.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1标准货车以载重量4-5T的汽车为标准车,其他型号的载重汽车,按其车型的大小分别乘以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成标准货车,其换算系数宜按本规范附录A.0.1的规定取值。

2.2乘客平均换算系数衡量乘客直达程度的指标,其值为乘车出行人次与换算人次之和除以乘车出行人次。

2.3存车换算将自备车辆存放后,改乘公共交通工具而达到目的地的交通方式。

2.4出行时耗居民从甲地到乙地在交通行为中所耗费的时间。

2.5当量小汽车以4-5座的小客车为标准车,作为各种型号车辆换算道路交通量的当量车种。

其换算系数宜按本规范附录A.0.2取值。

2.6道路红线规划道路的路幅边界线。

2.7港湾式停靠站在道路车行道外侧,采用局部拓宽路面的公共交通停靠站。

2.8公共交通线路网密度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面积上有公共交通线路经过的道路中心线长度,单位为KM/KM2。

2.9公共交通线路重复系数公共交通线路总长度与线路网长度之比。

2.10公共交通标准车以车身长度7-10M的640型单节公共汽车为标准车。

其他各种型号的车辆,按其不同的车身长度,分别乘以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成标准车数。

换算系数宜按附录A.0.3取值。

2.11公共停车场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免费或收费的停车场地,也称社会停车场。

2.12货物流通中心将城市货物的储存、批发、运输组合在一起的机构。

2.13货物周转量在某一时间(年或日)内,各种货物重量与该货物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距离乘积之和,单位为T*KM。

2.14交通方式从甲地到乙地完成出行目的所采用的交通手段。

2.15交通结构居民出行采用步行、骑车、乘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交通方式,由这些方式分别承担出行量在总量中所占的百分比。

2.16交通需求管理抑制城市交通总量的政策性措施。

2.17客运能力公共交通工具在单位时间(H)内所能运送的客位数。

单位为人次/H。

2.18快速轨道交通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快速交通工具的总称。

通常可按每小时运送能力是否超过3万人次,分为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和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

2.19路抛制出租汽车不设固定的营业站,而在道路上流动,招揽乘客,采取招手即停的服务方式。

2.20线路非直线系数公共交通线路首末站之间实地距离与空间直线距离之比。

环行线的非直线系数按主要集散点之间的实地距离与空间直线距离之比。

2.21运送速度衡量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的指标。

公共交通车辆在线路首末站之间的行程时间(包括各站间的行使时间与各站停车时间)除行程长度所得的平均速度,单位为KM/H。

3城市公共交通3.1一般规定3.1.1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规模、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在客流预测的基础上,确定公共交通方式、车辆数、线路网、换乘枢纽和场站设施用地等,并应使公共交通的客运能力满足高峰客流的需求。

3.1.2大、中城市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逐步取代远距离出行的自行车;小城市应完善市区至郊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

3.1.3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在客运高峰时,使95%的居民乘用下列主要公共交通方式时,单程最大出行时耗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不同规模城市的最大出行时耗和主要公共交通方式-表3.1.3城市规模最大出行时耗(MIN) 主要公共交通方式大200万人以上60 大、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公共汽车电车100-200万人50 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公共汽车电车100万人以下40 公共汽车电车中35 公共汽车小25 公共汽车3.1.4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3.1.5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0.5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3.1.6规划城市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城市,应控制预留设置快速轨道交通的用地。

3.1.7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

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3.1.7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表3.1.7 公共交通方式运送速度(KM/H) 发车频率(车次/H) 单向客运能力(千人次/H) 公共汽车16-25 60-90 8-12 无轨电车15-20 50-60 8-10 有轨电车14-18 40-60 10-15 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20-35 40-60 15-30 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30-40 20-30 30-603.2公共交通线路网3.2.1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

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

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运量相协调。

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3.2.2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2.5KM/KM2。

3.2.3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1.5;中、小城市不应大于1.3。

3.2.4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1.4。

3.2.5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40MIN的行程。

3.3公共交通车站3.3.1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公共交通站距-表3.3.1公共交通方式市区线(M) 郊区线(M) 公共汽车与电车500-800 800-1000 公共汽车大站快车1500-2000 1500-2000 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800-1000 1000-1500 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1000-12000 1500-20003.3.2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3.3.3无轨电车终点站与快速轨道交通折返站的折返能力,应同线路的通过能力相匹配;两条及两条线路以上无轨电车公用一对架空触线的路段,应使其发车频率与车站通过能力、交叉口架空触线的通过能力相协调。

3.3.4公共交通车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3.4.1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3.3.4.2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3.3.4.3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3.3.4.4公共交通车站应与快速轨道交通车站换乘。

3.3.5快速轨道交通车站和轮渡站应设自行车存车换乘停车场(库)。

3.3.6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

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市区的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至少有两个停车位。

3.3.7公共汽车和电车的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可按1000-1400M2计算。

有自行车存车换乘的,应另外附加面积。

3.3.8城市出租汽车采用营业着站点服务时,营业站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km,其用地面积为250-500M2。

3.3.9城市出租汽车采用路抛制服务时,在商业繁华地区、对外交通枢纽和人流活动频繁的集散地附近,应在道路上设出租汽车停车道。

3.4公共交通场站设施3.4.1公共交通停车场、车辆保养场、整流站、公共交通车辆调度中心等场站设施应与公共交通发展相匹配,用地有保证。

3.4.2公共交通场站布局,应根据公共交通的车种车辆数、服务半径和所在地区的用地条件设置,公共交通停车场宜大、中、小相结合,分散布置车辆保养场布局应使高级保养集中,低级保养分散,并与公共交通停车场相结合。

3.4.3公共交通车辆保养场用地面积指标宜符合3.4.3的规定。

保养场用地面积指标-表3.4.3保养场规模(辆)每辆车的保养场用地面积(m2/辆)单节公共汽车和电车铰接式公共汽车和电车出租小汽车50 220 280 44 100 210 270 42 200 200 260 40 300 190 250 38 400 180 230 363.4.4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整流站的规模应根据其所服务的车辆型号和车数确定。

整流站的服务半径宜为1-2.5km。

一座整流站的用地面积不应大于100M2。

3.4.5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车辆段的用地面积,应按每节车厢500-600M2,并不得大于每双线千米8000M2。

3.4.6公共交通车辆调度中心的工作半径不应大于8km;每处用地面积可按500M2计算。

4自行车交通4.1一般规定4.1.1计算自行车交通出行时耗时,自行车行程速度宜按11-14km/h计算。

交通拥挤地区的路况较差的地区,其行程速度宜取低限值。

4.1.2自行车最远的出行距离,在大、中城市应按6km计算,小城市应按10km计算。

4.1.3在城市居民出行总量中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比值,应控制在表4.1.3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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