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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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收益分配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收益分配活动,包括利润分配、股利分配等。

第三条公司收益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收益分配的基本规定第四条公司的收益分配应当以净利润为依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四)向股东分配股利。

第六条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净利润的10%,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七条公司股利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需要;(二)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保证公司具备一定的现金储备能力;(四)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有利于公司股票价格的稳定。

第三章收益分配的程序第八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30日,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报送。

第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分配方案的实施。

第四章收益分配的监督第十二条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收益分配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收益分配的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改变收益分配方案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特别规定第十六条对于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增资等特殊情况,公司收益分配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合并、分立:公司合并、分立后,原公司的股东权益按照合并、分立协议进行分配;(二)减资:公司减资时,按照减资比例对股东进行分配;(三)增资:公司增资时,按照增资比例对股东进行分配。

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范本

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范本

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收益分配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股东的收益分配管理,包括利润分配、公积金提取、股利支付等事项。

第三条公司收益分配应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需要、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应负责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

第二章利润分配第五条公司利润分配应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尚有盈余的,应按照税后净利润的5%至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六条公司利润分配应优先考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然后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返还投资者投资;(二)支付优先股股利;(三)提取公积金;(四)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确保公司股东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第三章公积金提取第八条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第九条公司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增加公司资本或者转为其他长期资金。

第四章股利支付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确定股利支付比例、时间和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股利支付方式可以为现金、股票或者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支付股利。

第五章信息披露第十三条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及时公告,包括利润分配比例、时间和方式等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应在支付股利前及时公告,包括股利支付比例、时间和方式等事项。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公司收益分配方案

公司收益分配方案

公司收益分配方案公司收益分配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员工福利及公司发展。

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提高公司利润,公司决定制定新的收益分配方案。

二、分配原则1. 公司收益的分配应以员工的工作表现为基础,综合考虑其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因素,进行科学公正的分配。

2. 分配应当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贡献情况进行差别化分配,不同岗位的员工应有相应的差别待遇。

3. 分配应当按照工作成果、业绩贡献进行分配,尽可能地将绩效与奖金挂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

三、分配方式1. 差别化工资制度。

公司将员工按照其工作职能和实际表现进行分类,按照岗位不同进行不同程度的薪酬调整。

2. 绩效奖金制度。

公司将员工的工作绩效与公司的业绩挂钩,按照绩效大小进行奖金发放。

3. 股权激励制度。

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业绩突出、贡献显著的员工提供股权激励。

四、实施方法1. 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通过考核、评价等方式评定员工工作表现,为分配提供依据。

2. 加强员工与公司的沟通交流,让员工了解公司的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3. 公开透明地进行分配,让员工了解分配原则和流程,消除员工的分配疑虑和不满。

五、评估和调整公司将定期对收益分配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反馈意见进行调整,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结语公司收益分配方案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影响着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公司将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加强员工与公司的沟通交流、公开透明地进行分配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公正合理的收益分配,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发展,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收益分配行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分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收益分配,是指公司对投资所得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等收益的分配。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四条公司投资收益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投资收益分配应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

(二)合法合规原则:投资收益分配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稳健经营原则:投资收益分配应与公司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需要相适应。

(四)风险控制原则:投资收益分配应充分考虑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财务稳健。

第三章分配范围第五条公司投资收益分配范围包括:(一)投资所得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等收益;(二)投资资产处置所得的收益;(三)其他投资收益。

第四章分配方式第六条公司投资收益分配方式如下:(一)现金分红:公司将投资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

(二)股票股利:公司将投资收益以股票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增加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投资收益转入资本公积金,在特定条件下转增股本。

第五章分配比例第七条公司投资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公司盈利能力:投资收益分配比例应与公司盈利能力相适应。

(二)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收益分配比例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公司财务状况:投资收益分配比例应充分考虑公司财务状况。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条公司投资收益分配比例一般不低于当年税后利润的10%,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六章分配程序第九条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程序如下:(一)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原则及分配比例,提出投资收益分配方案;(二)公司监事会对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三)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收益分配方案;(四)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收益分配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五)公司按照实施计划,进行投资收益分配。

西北大学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西北大学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2.学校举办的MBA、MPA、工程硕士、法律硕士等各类专业学位学费的分配比例如下:
MBA国家班学费分配比例为学校50%,院系50%;
MBA陕西班、MPA、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学费分配比例为学校40%,院系60%,其中:MBA陕西班学费分配给院系的60%部分中含给陕西省工商管理学院的10%部分;全日制法律硕士学费除奖学金外分配比例为学校37.6%,院系56.4%;
第十条财务处每年6月和12月两次对学校收入进行分配,确保学校利益的同时下拨分成部分,保证创收单位利益。
第十一条各单位管理使用的基金部分,纳入学校财务处统一核算,在不违反财经纪律的前提下,各单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第十二条凡以学校名义或资源取得的各项短期委托培养和办班收入,要按规定期限,即本市十天、外地三十天内,将全部收入上交学校财务处。学校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学校实行统一核算管理。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截留、私分和挪用各项资金,自觉接受财务、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
西北大学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草稿)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收益分配行为,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收益是指学校及各单位利用学校有形或无形资产,在校内外进行的合法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各类经济收益。
第三条收益分配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有利于调动校内各单位增收的积极性,并遵循责任与利益相联系、公平与效率相兼顾的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的各项收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各项收入应由财务处或经财务处授权的学校工作人员收取。收费票据在财务处申领。
第十四条各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自制收费票据、自行组织收入,否则视同“小金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投资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公司收益分配行为,确保公司收益合理、公平地分配,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公司)所有收益分配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收益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公平性原则:收益分配应公平合理,保障投资者权益;(三)透明性原则:收益分配过程公开透明,接受投资者监督;(四)激励性原则:通过收益分配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收益分配范围第四条公司收益分配范围包括:(一)公司净利润;(二)子公司、分支机构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三)其他收益。

第三章收益分配方式第五条公司收益分配方式包括:(一)现金分红: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资本公积金状况,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二)股票分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股票分红;(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可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六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减去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二)现金分红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三)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章收益分配程序第七条收益分配程序如下:(一)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收益分配方案;(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收益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益分配方案;(四)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进行收益分配。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财务部门对收益分配活动负有监督责任,确保收益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第九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收益分配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收益分配管理细则

公司收益分配管理细则

公司收益分配管理细则
一、总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公司内部收益分配事务,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公正、合理和透明。

所有公司内部部门和员工在收益分配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细则规定。

二、收益分配原则
公司收益分配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以携手共进、共同发展为宗旨,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三、收益分配流程
1. 收益计算
公司对营业收入、成本、税费等进行全面核算,计算出公司的净利润。

### 2. 利润分配按照公司规定的分配比例,将净利润分配给各个部门或个人。

### 3. 分
配结果确认由公司财务部门核对分配结果,确保准确无误。

### 4. 分配执行各部
门或个人按照实际分配结果执行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责任
1. 公司责任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和完善分配方案,确保公司
整体利益最大化。

### 2. 部门责任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收益分配方案执行,保障公司整体利益。

### 3. 员工责任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定,诚实守信,努力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从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公司收益分配管理细则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
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罚款、调整收益分配比例等。

六、附则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任何疑问,可向公司董事会或管理部门咨询。

以上为公司收益分配管理细则,各部门和员工应当严格遥行遵守,共同维护公
司的利益和稳定发展。

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

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

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一、背景随着城市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城市居住。

为了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很多社区建设了共有公用物业,例如公园、健身房、游泳池等,这些设施通常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和运营。

收益分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一个重要议题,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制定一份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非常必要。

二、管理实施办法1. 业委会的成立每个小区都需要设立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所有业主自主推选产生。

业委会的职责是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共有公用物业,并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2. 收益的分配方式共有公用物业的收益是由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共有”即是指所有业主都有平等的权利和利益。

因此,在收益分配方面,应采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业主进行平均分配。

具体分配方式如下:•(1)收益进行定期分配,每年一次,分配比例按照小区业主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划分。

例如,如果A业主出资5万元,总出资额为100万元,那么A业主在收益分配中将占有5%的比例。

•(2)物业公司可以对收益进行抽成(抽取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维护物业的正常运转和管理费用,并要在分配方案中规定抽成比例。

•(3)如果共有公用物业的运营利润较低,导致无法进行分配,则应将剩余的利润用于维护和改善共有公用物业,同时在下一年度进行补偿分配。

3. 分配管理的程序收益分配程序应该非常规范,以保障业主的利益和权益。

具体程序如下:•(1)每年度的收益分配应该在业委会的组织下进行,应当及时、公开、透明。

•(2)业委会应当公布收益分配及其依据,向业主进行报备。

•(3)物业公司应当接受业委会监督,应及时向业委会提供收益分配的相关信息,并按照收益分配方案进行执行。

•(4)对于业主对收益分配方案的异议,相关问题应及时向业委会反映,并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三、总结收益分配是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对于保障业主的利益和权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一是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二是集体积累,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

分配比例应根据当年收益情况合理确定,同时应兼顾各方面利益,确保分配公平、合理、公正。

收益较多年份应适度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以保证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监督检查。

收益分配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确保操作规范、公开公正、合法合理。

同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收益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违反规定、违规操作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村党组织负责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一、用于扩大再生产资金。

首要考虑将可分配收益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尤其是对那些能够广泛吸引农民参与、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项目进行优先支持,以确保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二、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可分配收益资金也可以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的经费,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三、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我们应该注重将可分配收益资金用于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

在保障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四、监督管理。

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收益分配科学合理,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是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审核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

各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具有关键作用,要充分履行好职责,为抓好基层党建和各项工作落实,真正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全面提高。

集团子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为了规范并完善集团子公司的收益分配管理,确保集团子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和合理分配,特制定本集团子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本收益分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集团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确保收益公平分配、规范管理,提高集团整体绩效,实现集团子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的所有子公司,旨在规范集团子公司的收益分配管理。

3. 基本原则3.1 公平原则集团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应基于公平原则,保证员工的劳动成果能够得到合理回报,并根据贡献程度进行相应分配。

3.2 激励原则集团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应激励员工积极努力工作,促进业绩的提升和公司的发展。

3.3 透明原则集团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应具备透明度,确保员工对分配规则和标准有清晰的了解,以减少误解和不满。

3.4 合规原则集团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分配过程的合法合规。

4. 收益分配程序4.1 收益核算集团子公司的收益核算应依据财务会计准则进行,确保准确、真实、全面地反映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

4.2 利润分配根据子公司的净利润,通过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将利润分配给公司的各方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员工、投资者等。

4.3 利润分配标准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标准应根据业绩和贡献程度进行评估,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平和合理。

4.4 利润分配方式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和发展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包括现金分红、股权激励、利润留存等形式。

5. 收益分配管理5.1 收益分配计划子公司应制定收益分配计划,并经集团批准后执行。

计划应明确利润分配的标准、方式、时间以及各方的权益。

5.2 收益分配审核集团应建立收益分配审核机制,对子公司的收益分配计划进行审核,确保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并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5.3 收益分配调整如果出现重大变化或特殊情况,需要对子公司的收益分配进行调整,应经集团批准,并及时向相关方进行沟通和解释。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公平化管理办法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公平化管理办法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公平化管理
办法
一、总则
为了保证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的公平分配,提高全体村民
的获益程度和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收益分配机制
1.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将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 村级基础设施建设:30%
-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
- 村民收入补贴:50%
2. 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修建、绿化工程等项目。

3.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施建设、教育设
施建设等项目。

4. 村民收入补贴将根据村民的劳动贡献和生活困难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三、分配程序
1. 每年年初,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上一年度的收入进行清算和评估。

2. 清算和评估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向全体村民公示。

村民可提出异议,经核查后将作出调整。

3. 经过公示和调整后,分配委员会将编制收益分配方案,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 收益分配方案将由村级委员会予以执行,并向全体村民公示实施。

5. 村民有权监督和投诉收益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四、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照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惩罚措施进行处理。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如有需要,可由村民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 注意:本文档仅为范例,具体内容和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调整管理办法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调整管理办法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调整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合理调整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分配原则1. 公平原则: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应当公平合理,不能偏袒少数人,应保障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

2. 劳动报酬优先原则:重视农民的劳动贡献,以劳动报酬为首要分配方式,根据贡献程度分配收益。

3. 公益原则:一定比例的收益应当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如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帮困等。

三、分配方式1. 劳动报酬分配: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的一定比例作为劳动报酬,按照劳动工作时间、劳动贡献等因素,给予村民相应报酬。

2. 个人奖励分配:根据村民在发展农村经济方面作出的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业绩奖、先进奖等。

3. 公益事业分配: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具体用途。

4. 按权益分配:根据村民的产权、土地面积等权益因素,给予相应的分配,以保障合法权益。

四、分配程序1. 收益统计:按照一定的周期,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进行统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 分配决策: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比例和方式,确保分配决策的民主公正。

3. 分配执行:村委会负责具体的分配执行工作,按照分配决策将收益分配给合适的对象。

4. 追踪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分配的公平合理性。

五、责任与处罚1. 分配决策失职:对故意违背分配决策、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虚报冒领:对故意虚报冒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办法由安和村村民代表大会制定,经批准后执行,如需修改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后实施。

以上为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调整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完整版)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完整版)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完整版)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规范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管理,促进社员的共同发展和利益均衡。

第二条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指的是通过社内经济活动所创造的全部经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租金收入等。

第三条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分配办法第四条安和社的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和按权益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按劳分配以社员的劳动量为基础,根据其在经济活动中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

第六条按权益分配以社员的权益份额为基础,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或份额进行分配。

第七条分配比例由安和社社员大会根据社员的意见进行决定,并经过监事会审核和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分配程序第八条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经济活动收入计算;2. 确定按劳分配和按权益分配的比例;3. 分配方案制定;4. 分配公告发布;5. 分配资金划拨;6. 分配结果通知。

第九条分配方案制定由执行委员会负责,应充分考虑社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分配公告应包括分配比例、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等内容,并在安和社内公示一定期限。

第十一条分配资金划拨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地向社员发放应得的收益。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安和社设立专门的监事会,负责对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三条监事会定期对经济收益的分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四条社员有权利对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进行监督,如有发现不正当分配情况,可以向监事会投诉。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安和社社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所有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对于本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和社章程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安和社所有,并最终解释和决定。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激励管理办法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激励管理办法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激励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进一步激发安和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效率和公平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激励管理机制1. 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村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2. 根据村民对村集体经济的贡献程度和努力程度,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和分配比例。

3. 引入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村集体经济的收益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分配调整。

4. 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提高项目运营的效益,并根据项目的表现给予额外奖励。

5. 建立健全的激励管理制度,确保激励政策的实施和执行的公开、透明。

三、激励措施1. 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为基本分配和激励分配两部分,基本分配确保每位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激励分配根据贡献和努力给予相应奖励。

2. 针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投资和经营,设立激励基金,用于奖励村民在集体经济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

3. 对村民参与集体经济项目的时长、质量和效益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激励分配。

4. 建立奖励机制,对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村民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集体经济建设中来。

四、实施程序1. 村民可通过自愿参与集体经济项目获得经济收益,并在一定周期内进行分配。

2. 村民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己对集体经济项目的贡献或参与情况。

3. 绩效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激励分配方案。

4. 每年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与保障1. 设立监督机构,对激励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应公开、透明,村民有权了解收益分配情况,并对分配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集体经济发展和收益分配的认识,增强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安和村集体所有。

社区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范文

社区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范文

社区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范文社区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收益分配管理,合理满足居民的需求,提高社区的发展水平,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社区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租金收入、广告收入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的所有收益项目。

第三条社区收益分配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效益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四条社区收益分配委员会是社区内负责收益分配管理的机构,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收益分配方案、监督执行以及处理相关争议等工作。

第二章收益分配方案制定及调整第五条社区收益分配方案由收益分配委员会制定,并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六条社区收益分配方案应当合理考虑社区居民的需求,根据各项收益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科学确定分配比例。

第七条社区收益分配方案应当明确收益的分配方式、比例、对象等内容,并进一步明确各项收益项目的具体使用规定。

第八条社区收益分配方案的调整应当征求社区居民代表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制度变更符合居民的意愿和利益。

第九条社区收益分配方案的调整应当及时公告,并在相关场所进行宣传,确保居民了解最新的收益分配政策。

第三章收益分配的程序和责任第十条收益分配的程序主要包括申报、审核、发放等环节。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作为收益的主体,有权利申报收益分配,同时也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收益分配委员会负责审核社区居民的收益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及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应当如实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不得有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第十四条收益分配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收益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五条社区收益分配委员会成员履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章收益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社区收益应当优先用于社区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等方面,确保社区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

第十七条收益分配委员会应当负责制定收益使用计划,对于不同项目的收益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收益的有效利用。

企业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企业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企业收益分配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个基于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该制度将确保公司内部收益的合理分配,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团队合作,以推动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

2. 收益分配原则公司的收益分配将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公正:对于公司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将公平公正地进行分配;- 绩效导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以及公司的整体业绩,进行收益分配;- 鼓励创新:对于创新和改进带来的收益,将提供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以鼓励员工的创新能力和积极性;- 合理稳定:收益分配应合理稳定,避免过度分配或集中分配,以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

3. 分配方式和标准3.1 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是员工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它将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经验和市场薪资水平来确定。

3.2 绩效奖金基于员工在绩效评估中的表现,将颁发绩效奖金。

评估标准将根据员工的目标达成情况、工作质量和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3 利润分成公司实现盈利时,将根据不同部门或项目的贡献度进行利润分成。

具体分成比例将根据相关部门或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贡献程度来确定。

3.4 股权激励为了激励员工长期投入和忠诚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在公司持续工作一定期限后,将有机会获得公司的股票或期权,并享受未来资本增值所带来的收益。

4. 分配程序和管理4.1 年度收益分配计划公司将会每年制定一份年度收益分配计划。

该计划将包括收益分配方式、标准和具体实施细则等内容,以便员工明确收益分配的规则和权益。

4.2 绩效评估公司将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

评估结果将作为绩效奖金和收益分成的参考依据。

4.3 监督与改进公司将建立一个监督机制,对收益分配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其公平公正。

同时,将定期评估收益分配制度的运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5. 员工权益保障公司将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并提供透明公正的分配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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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集团)对所投资企业(下称企业)收益分配的管理,落实长安集团作为出资人的收益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长安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收益分配,是指长安集团以出资人的身份依法取得的投资收益,具体包括:
(一)应交利润,即分公司应当上缴的利润;
(二)利润分配,即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和参股公司由长安集团所持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
(三)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即转让国有产权、股权(股份)获得的收益。

长安集团财务会计部具体负责企业收益分配管理。

第三条长安集团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收益分配、上缴、使用,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收益的分配
第四条收益分配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长安集团依法行使对企业的投资收益权,通过派出董事向企业董事会会议提出收益分配的议案,按企业的决策程序办理。

长安集团的派出董事,在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决策中必须遵循长安集团的决策意向,保证长安集团的合法权益。

(二)兼顾长安集团的整体利益与企业发展的原则
对企业的投资收益管理以维护长安集团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与长安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相一致,同时兼顾企业的发展等局部利益的具体情况。

第五条长安集团对企业投资收益的分配方案,按企业组织形式和长安集团持股比例分别确定。

(一)分公司以经审计后的当年实现净利润为计缴基数,根据当年长安集团确定的上缴比例核定上缴金额。

(二)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上以当年经审计后的可分配利润为计缴基数,根据当年长安集团确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三)合营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由长安集团财务会计部与企业派出董事协商制定。

利润上缴(分配)比例由长安集团根据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情况
综合确定,企业原则上采用同一利润上缴(分配)比例。

(四)参股公司中长安集团的派出董事应主动与其他董事沟通,提出长安集团要求进行利润分配的意见。

对其他董事关于利润分配的意见,要及时上报。

第六条长安集团派出董事应在董事会和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按照长安集团总裁办公会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行使表决权。

未经长安集团总裁办公会决定,长安集团派出的董事不得擅自提交利润分配方案给企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上擅自同意不符合长安集团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七条国有产权转让收益为产权转让收入扣除转让费用(主要包括交易手续费、信息披露费、评估审计费用、相关税费等)的余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根据产权结构将长安集团所属部分全额上缴。

第八条长安集团财务会计部于每年4月底初步确定上年度利润上缴(分配)比例,最终比例经长安集团总裁办公会确定。

企业在收到收益分配通知后的30日内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后的30日之内将长安集团应分利润足额上缴。

第九条国有产权转让收益须在获得产权转让收入后7日内上缴长安集团。

第三章收益的使用
第十条长安集团收取的投资收益用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或年度投资备选计划的重点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技改项目等。

第十一条企业有在上述范围内的项目,同时各年度均按长安集团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了投资收益的,可以申请使用投资收益。

第十二条长安集团发展战略部、财务会计部对企业使用投资收益的申请进行初审,报长安集团总裁办公会决定。

第十三条投资收益遵循“有偿使用”的原则,自资金拨付企业次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收资金占用费。

经批准转为股本或对分公司拨付资金的,自企业股东会决议批准之日或长安集团总裁办公会批准日起,停止计收资金占用费。

第四章收益的管理
第十四条保证长安集团作为出资人合法履行收益权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

(一)分公司主要经营管理者(总经理)是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的第一责任人,委派的高级财务人员对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负有监督责任;
(二)控股子公司法人代表是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的第一责任人,主要经营管理者(总经理)对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负有经营责任,
委派高级财务人员和长安集团派出董事、监事对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负有监督责任。

(三)合营企业和参股公司中长安集团派出的第一负责人是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的第一责任人,委派的高级财务人员和派出董事、监事对向长安集团上缴收益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五条长安集团将上缴收益指标列入经营责任书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并与业绩评价和年度绩效收入挂钩。

对长安集团派出的董事、监事,将其履行上缴收益责任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内容。

对委派的高级财务人员,将其履行上缴收益责任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时专业考核的重点内容,并与业绩评价和年度绩效收入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长安集团财务会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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