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
说明1、编制目的:规范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便于规划管理。
2、编制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3、使用要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此标准试用,试行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
如有问题,与规划局总工室联系。
目录第一章成果要求 (1)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一、总则 (3)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三、土地利用性质 (3)四、土地开发强度 (5)五、道路交通 (6)六、市政设施 (8)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八、绿地系统 (13)九、历史文化保护 (13)十、城市设计......................................................... 14 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 十二、农民安臵 (14)第三章AUTOCAD电子文件标准 (15)一、AUTOCAD图层 (15)二、图示符号 (19)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2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第一章成果要求一、现状分析阶段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1.1除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
②正在使用的规划和已办手续的用地红线及正在办理手续的用地项目。
1.2现状数据:应使用与文本规划值对应的表格内容进行整理。
1.3 用地评定成果中应有各类用地的数据统计。
1.4 已办手续未用及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应分项列表统计面积。
2、图纸(除位臵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2.1 区域位臵图2.2 用地现状图2.3 用地评定图2.4 基础设施现状图二、方案阶段1、方案说明(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一个方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成果与深度要求1、规划用地的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主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情况。
2、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1:2000)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筑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2)人口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3)建筑物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现状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建筑)类型、位置、等级、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分布等情况等。
3、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1:2000)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的位置;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标明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位置、等级、规模,以及主要控制指标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2000)(1)道路交通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型、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2)竖向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级道路围合地块的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的标高、坡长、坡度,标明各地块规划规划标高。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比例1:2000)标明公共服务设施的平面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服务半径、以及相应建设要求。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6月1页目录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控制单元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划分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划分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划分成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现状调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控制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主导功能和土地使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市政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绿地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 公共安全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7 开发建设用地和开发强度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4.8 城市设计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4.9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规划成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
1.在现状调研阶段,向有关部门征求 其意见。 2.在初步方案、正式方案阶段应向甲 方提供合格成果和进行现场汇报。 3.在成果与论证审查阶段,应做好协 助工作。
为报批归档提供合格的材料
质量与服务保障
甲方工作进行组织、执行、监督。
2
第二章 现状调查内容分析要点与专题研究
2.1 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分析
1、规划编制单位组织人员到项目区范围进行现场踏勘拍照,对现状的土地 利用、现状建筑、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以及道路交通调查研 究。
第五章 控规编制成果要求............................................................................................................. 9 5.1 管理文件........................................................................................................................... 9 5.1.1 规划文本的基本目录与具体内容要点 ................................................................. 9 5.1.2 图则的基本图式与编制要求............................................................................... 11 5.1.3 规划图纸的基本目录........................................................................................... 11 5.2 技术文件......................................................................................................................... 12 5.2.1 规划说明书的基本目录与编写要求 ................................................................... 12 5.2.2 基础资料汇编要求............................................................................................... 14 5.2.3 专题研究报告....................................................................................................... 15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H-SH-06单元控规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H-SH-06单元控规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秦皇岛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9.09目录第一章调整动因和调整依据 (1)一、调整动因 (1)二、调整依据 (2)第二章单元现状分析 (3)一、单元简介 (3)二、单元现状 (3)第三章拟调整的主要内容 (5)一、人口规模 (5)二、用地 (5)三、设施 (5)第四章与相关规划的协调 (6)一、与《秦皇岛市滨海地区加油加气站及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的协调 (6)二、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的协调 (6)第五章结论 (7)一、必要性 (7)二、可行性 (7)三、结论 (7)附图: (8)第一章调整动因和调整依据一、调整动因2018年11月8日,秦皇岛市规委会原则通过《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H-SH-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9年3月1日,该控规成果获得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实施。
现对H-SH-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主要是基于以下动因:1、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关于落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专题会议精神工作方案的汇报》中提出为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发建设进度,结合秦皇岛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善北医三院秦皇岛医院周边片区规划,综合布局配套优质公共服务设施。
通过谋划实施“1+6+3”组合模式(“1”指建设区域医疗中心;“6”指建设示范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示范性普惠幼儿园、建设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高水平医学院、建设高水平护理学院及开展癌症防治活动;“3”指建设当地最好的小学分校、最好的中学分校、最好的高中分校,也可简称“1+9”模式。
),最终实现在宜居城市建立教育健康新城,通过优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组合,提升城市价值,带动土地升值来弥补公共服务投入的不足,提升公共资源服务能力。
结合文件相关要求,统筹规划北医三院秦皇岛医院片区的综合布局,对北医三院秦皇岛医院周边空间规划重新调整,统筹考虑医疗、养老、托幼、教育、商业、娱乐、高端住宅等资源要素,以优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组合模式,提升城市价值,将该片区打造成集高水平医疗、高水平教育、高水平康养、高端住宅为一体的公共服务资源高地和康养新城。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的意见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12•【字号】秦政[2014]40号•【施行日期】2014.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的意见(秦政〔2014〕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建设用地出让计划管理(一)科学编制出让计划。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及土地市场等情况,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适时供应”的原则,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下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秦皇岛市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由市辖三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分别编制,经辖区政府(管委)初审,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严格计划实施管理。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经市、县政府批准后,辖区政府(管委)及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发展改革、城乡建设、林业、房产管理等部门立即开展土地征收、规划研究、项目审查审核等前期相关工作。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计划实施的跟踪管理,根据土地市场状况,及时调节土地供应的区位、节奏和时序,确保土地市场的平稳运行。
二、严格实行“净地出让”制度(三)理清建设用地出让前产权经济关系。
《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一、评估目的《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以下称现行总规)于2008年12月31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至2015年底,实施期限已经过半,为了有效地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正确指导,现按照住建部印发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对现行总规开展全面的评估,并以本次评估为契机,重点梳理我市城市建设短板,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总规修编和其它相关工作提供参考或依据。
二、实施期限:2008至2015年。
三、评估范围:分为市域-滨海地区-中心城区三个空间层次的评估范围,并采用2015年行政区划调整前的行政名称和辖区范围,重点对秦皇岛市中心城区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
三、实施绩效评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秦皇岛实际情况,主要归结为以下七个方面:1. 阶段性目标:社会经济发展相对缓慢,资源环境保护情况较好人口规模、经济和城镇化发展速度较慢,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成情况较好,资源、环境相关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
2. 城镇体系:中心城区实现规模转变,重点城镇发展迅速在现行总规“两带一轴”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指导下,南部沿海城镇发展带初具规模,北部生态保护带保护较好;中心城市实现了由中等城市向大城市的规模转变,城市人居环境和功能品质有了明显的提升。
县城空间进一步拓展,功能逐步完善,各县县城均步入省级园林县城行列,现行总规确定的9个中心镇总体发展水平较高,其中5个被列为全国重点镇。
3. 综合交通(1)对外交通建设成绩斐然,区域对接能力有效加强在现行总规指导下,北戴河机场、津秦客专、承秦高速、新火车站等一批重要交通设施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极大地完善了秦皇岛市和周边区域的交通联系;西港搬迁工程进程相对较慢,港口建设方面距离总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2)组团高速互通格局基本成形,国道改线工程稳步推进滨海地区“4+2”组团之间,均已实现高速道路相互连通;北戴河区205国道改线工程已经完成,对缓解暑期北戴河区交通压力起到了重大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第三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一、xx要求(一)基本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城市总体规划各项指标能够落实的保证,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其成果表达深度应满足以下三方面要求:1.既能深化、补充、完善落实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意图,又能落实到每块具体用地上。
2.土地租让、招议标底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控制城市开发在规划意图内有序进行,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依据或具体城市开发项目的规划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控制条件、指标与具体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建设地块上进行控制,作为土地招议标底条件,在建设中付诸实施。
3.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个案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城市规划法)解说》第二十条指出:“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
〃第二十五条指出:“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以上规定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个案建设的指导地位。
(二讷容xx按照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如下:1."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070827修改稿
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年8月27日修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第三章建设容量控制指标第四章建筑间距第五章建筑物的高度及体量控制第六章建设用地内的绿地第七章建筑物退让第八章附则附表一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附表二分区容量控制表附表三专用停车场配建标准附录一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附录二术语解释附录三计算规则附录四沿城市道路建筑高度控制图示附录五建筑遮挡高度计算图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秦皇岛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农村个人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第四条本市的建设用地按国家建设部发布的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使用时可依据实际情况采用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且必须建设的建设用地,按本规定附表一执行。
凡附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第六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在改造时暂不拆除的,纳入经济技术指标统一计算。
第八条城市规划区内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第九条建设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3万平方米的高、多层居住建筑用地和高、多层公共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批准的详细规划中已确定的,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批准详细规划且必须建设的,其建筑容量应按附表二的规定执行。
控规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顺利实施本规划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图则的规定性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便于能够在本规划区进行全面微观的具体控制,适应规划管理的需要。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以高起点、高水平的城市规划作为秦皇岛统筹城乡发展、拓展城市空间的重要内容,为综合协调控制单元内外环境,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控制和引导区内各项建设,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指导思想:1、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意图,保证城市协调发展;2、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体现公共政策属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合理控制城市各种开发建设活动,有效利用市场机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引导城市合理、有序发展;4、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和景观风貌控制引导,塑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景观艺术水平和环境品质;5、严格落实规划的刚性要求,充分考虑规划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新思路、运用新理念、采用新方法,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规划目标:通过完善配套设施、理顺道路系统、增加绿地面积、补充休闲娱乐功能等手段,对本控规单元进行改造提升,为把秦皇岛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三宜”型城市创造条件。
第四条规划重点:1、通过翔实的现状调查,对控规单元内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使用现状及设施配套等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确定本次规划的重点。
2、依据现有功能构成,补充缺失功能,确定本控规单元的主导功能。
在主导功能的引导下,主要是对现状用地布局的完善。
3、对保留现状区片、改造区片及规划区片分别提出开发建设控制原则,对开发用地的主要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预测整个控规单元的建设规模及人口规模。
4、在规划过程中,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以本控规单元的建设规模和人口规模为基础,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建立合理的配套设施网络,重点是补充完善居住区级配套设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9.12.02
•【字号】冀建城建〔2019〕22号
•【施行日期】2019.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勘察设计
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冀建城建〔2019〕2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规范我省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要求和内容深度,提高城市设计质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开展城市设计。
依据总体城市设计,加快编制完善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到2020年底前,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要实现全覆盖,切实发挥城市设计对城市空间和风貌特色的引导调控作用,塑造具有特色的城市风貌。
附件:河北省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2日。
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表2)
附表2
分区容量控制表
北戴河区容量控制表
容量
类别
近海地带
中海地带
远海地带
密度
D%
容积率
FAR
密度
D%
容积率
FAR
密度
D%
容积率
FAR
居住建筑
一般居
住建筑
20%
0.8
25%
1.2
别墅
15%
0.4
18%
0.5
18%
0.5
休(养)
宾(馆)培
(训中心)用地
15%
0.4
18%
0. 7
20%
1.0
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
25%
0.6
25%
1.1
30%
2
一般地区容量控制表
容量
类别
密度
D%
容积率
FAR
居住建筑
别墅
18%
0.5
低层
30%
1.0
多层
25%
1பைடு நூலகம்5
高层
20%
2.5特殊情况不超过3.5
办公建筑
多层
35%
2.5
高层
30%
4.5
商业建筑
45%
4
文化娱乐建筑
35%
1.5
大中专院校
20%
1.5
注:1、南戴河、黄金海岸旅游度假区建筑容量按照其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山海关古城区及古城协调区按古城保护规划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1•【字号】办字[2013]48号•【施行日期】2013.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字〔2013〕4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5月21日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为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规划执行力,严格依法管理,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全面开展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评估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城乡规划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推行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制度,理顺城乡规划执法体制,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强化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主动有效的城乡规划实施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和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规划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乡建设协调有序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监督检查。
1实施动态监测。
加强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邯郸6个城市的遥感动态监测,首次在承德、廊坊、沧州、衡水、邢台等5市采用遥感技术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并逐步向有条件的县级市推广。
完善全省数字规划空间信息数据,开展全省城乡规划实施统计分析。
自2013年起,建立城乡规划实施统计分析半年报告制度和动态监测年度报告制度。
各设区市要参照省的做法,对县城总体规划实施进行动态跟踪。
2开展执法专项检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对各设区市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抽查设区市所辖县(市),具体工作方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要说明
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要说明按照市正府的工作部署,经请示省建设厅同意,我局于2006年1月开始正式委托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总体规划调编工作。
目前,城市区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已经省正府审定,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已基本完成。
现将主要内容摘要如下:一、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1、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08年—2020年。
近期:2008年—2010年;远景:2020年以后。
2、规划范围根据规划内容和控制深度的不同,将规划范围界定为三个层次:(1)市域范围含三区四县,总面积7812.5平方公里,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
其中,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约2075平方公里。
(2)滨海地区控制范围总面积约1419平方公里。
为市域京沈高速公路和沿海高速公路以南区域,包括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的全部行政范围以及抚宁县、昌黎县的部分沿海乡镇。
(3)主城区规划范围包括现状三个城市区,总面积约492平方公里。
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规划市域总人口2010年为330万人,2020年为365万人。
201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2%以上,市域城镇人口达到173万人左右;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5%以上,市域城镇人口达到237万人左右。
2、市域城乡发展战略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充分发挥城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做大做强中心城区,积极促进西部新城建设,加快发展“4+2”组团式沿海城镇发展带,壮大市域其它两个县城,择优培育9个中心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筑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
3、市域城镇空间及等级结构构筑“一带两点三轴”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带”指市域沿海“4+2”组团式的滨海城镇发展带,即沿京沈高速公路以南、昌抚公路及沿海高速公路以东区域,由山海关、海港、北戴河(含南戴河、牛头崖)、西部滨海新城(大蒲河)和昌黎县城、抚宁县城以及其它沿海建制镇等构成的滨海发展带。
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
附录一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1、开放空间是指在其建设用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包括平地、下沉式广场和屋顶平台)。
开放空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沿城市道路、广场留设,不得设置封闭设施;(2)任一方向的净宽度在6米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3)以净宽1.5米以上的开放性楼梯或坡道连接基地地面或道路,且与基地地面或道路的高差在±5.0米以内(含±5.0米);(4)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的,其最大高差为-5.0米至+12.0米,且开放地面层;(5)向公众开放绿地、广场的,应设置座椅等休息设施;(6)建设竣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管理或经批准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7)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
2、开放空间有效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F=M×N式中:F-开放空间的有效面积。
M-开放空间向公众开放的实际使用面积。
N-有效系数。
有效系数(N)按下列条件确定:(1)室外开放空间在地面层的,其地坪标高与道路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1.5以内(含±1.5米)时,N=1.0;(2)室外开放空间在屋面上或为下沉式广场的,其标高与道路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1.5米至±5.0米(含±5.0米)或-1.5米至-5.0米(含-5.0米)时,N=0.7;(3)提供室内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5.0米以内,或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5.0米至+12.0米时,N=1。
附录二术语解释1、容积率指某一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及部分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密度指某一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3、居住特征建筑居住特征建筑是指具有下列使用空间的建筑:(一)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宿舍的居室;(二)医院病房,休疗养院、干休所客房,老年人居住建筑(敬老院、老年公寓等);(三)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四)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4、低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小于10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总体规划说明书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总体规划说明书(2011—2020)班级:建筑5121组员:董美添张炎段顺利秦浩钟鹏熊文闯指导老师:刘磊一、规划背景(一)北戴河新区的发展历程2006 年12 月,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黄金海岸保护建设管理区)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2009 年6 月,根据秦皇岛市党政联席会议及市编委文件精神,新区工、管委名称由原来的“中共秦皇岛市委黄金海岸保护建设管理区工作委员会”、“秦皇岛市黄金海岸保护建设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中共秦皇岛市委北戴河新区工作委员会”、“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新区在行政级别上变更为副地级。
2010 年,秦皇岛入选国家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成为37 个国家服务业综合改试点区域之一。
北戴河新区将成为服务业综合改革的核心地域。
2011 年4 月,根据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组建中共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工作委员会和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国家宏观发展背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出台,其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需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规划同时明确提出重点推进河北沿海地区的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实施海洋发展战略,这为北戴河新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规划所一、总则1.目旳为了加强对全省都市控制性具体规划工作旳指引,规范都市控制性具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都市规划编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2.合用范畴本导则合用于我省都市控制性具体规划旳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控制性具体规划旳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2)统筹兼顾,解决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也许、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都市建设与环保、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3)合理、综合运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4)解决好规划刚性与弹性旳关系,体现规划旳经济性和可实行性;(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备公共资源。
4.内容规定编制控制性具体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筹划旳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
明确各地块旳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运用等控制规定,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旳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1)编制控制性具体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原则和技术规范,规划所根据旳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控制性具体规划旳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旳状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1.编制单元划分目旳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具体规划,深化、贯彻都市总体规划旳意图,形成系统有序旳都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具体规划旳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具体规划旳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1)地区完整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都市规划建设用地旳所有地区范畴。
相邻编制单元范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步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有关要素旳协调。
(2)界线稳定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都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都市特性、功能区划分、重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都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拟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通过划定旳编制单元,原则上不应更动。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6月目录附图则参考格式一、总则1.0.1 为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技术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和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本导则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依据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对城市和县城规划建设用地的主导功能和开发建设控制原则,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开发用地的主要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1.0.3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覆盖规划建设用地全部范围,保证城市协调发展;(2)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体现公共政策属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合理控制城市各种开发建设活动,有效运用市场机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引导城市合理、有序发展;(4)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和景观风貌控制引导,塑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景观艺术水平和环境品质;(5)严格落实规划的刚性要求,充分考虑规划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新思路、运用新理念、采用新方法,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0.4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制定前期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明确组织方式和主要工作内容,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作为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依据。
1.0.5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对规划区域内的人口分布、各类建筑质量、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道路交通、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研究。
1.0.6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图纸绘制标准,建立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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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面积(公顷)
“四至”界线
╳╳╳单元
2.3.2控制单元范围如需调整,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进行。边界调整时,相关控制单元边界也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不重叠和无缝衔接。
三、现状调研
3.0.1采用现势数据和图纸,对各控制单元范围内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建筑使用情况、人口分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以及自然人文资源等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
二、
2.1 划分目的
2.1.1为有序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合理进行总量分解和综合平衡,形成完善的规划成果和系统的规划控制体系,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当依据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划,河流、道路等自然和人工界限,并结合城市行政管理单元,将规划建设用地划分为若干控制单元,作为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以保护为主的控制单元重点是保护风貌特色、城市形态和街区格局,划定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保护范围,提出紫线保护控制要求。
以改善改建为主的控制单元重点是完善配套设施和提升环境品质,以改善为主的控制单元重点是提出配套设施补建要求;以改建为主的控制单元重点是按照提升环境品质的要求明确开发建设的具体控制要求。
4.4 绿地规划
4.4.1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地布局,明确城市各类公园绿地的位置和规模,划定绿线范围,标定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提出控制单元内绿地总面积,明确绿线控制要求。
4.4.2结合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居住用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地率等指标要求。
4.4.3合理确定控制单元内街头绿地的数量和规模,明确大致位置和控制要求,街头绿地的布置应综合考虑服务半径,并与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站点等设施相结合。
1.0.5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对规划区域内的人口分布、各类建筑质量、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道路交通、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研究。
1.0.6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图纸绘制标准,建立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数据信息。
4.2.2完善深化主次支路道路系统,明确城市主次干道的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主要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提出红线控制要求;明确支路建设要求。
4.2.3合理布局社会停车设施,积极发展立体停车(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明确社会停车场数量、规模、位置和布局。提出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和要求。
4.2.4依据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或线网规划落实公交线路,对道路通行条件与公交线路布置要求应进行校核,提出解决措施。明确公交换乘枢纽、首末站、中心站、停车场、保养场等设施的数量、位置、规模和用地面积,并提出控制要求。
4.6.1提出城市消防、防洪、防震、人防、避难场所等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规模和布点要求。提出各类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要求。
4.6.2规划和改扩建的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可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项目安排,应依据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有关规范,明确类型、面积和需要配置的应急设施内容。
4.7 开发建设用地
(2)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体现公共政策属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合理控制城市各种开发建设活动,有效运用市场机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引导城市合理、有序发展;
(4)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和景观风貌控制引导,塑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景观艺术水平和环境品质;
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应分别根据人居环境要求和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确定上限控制指标;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应根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确定下限控制指标。
4.8 城市设计控制
4.8.1落实总体城市设计要求,把握城市整体空间结构、开敞空间、城市轮廓、视线走廊等各类空间环境特征,研究各控制单元的空间形态和景观特色,对控规单元的整体空间格局和重点街区提出空间尺度要求,对开敞空间、景观节点、建筑高度和标志性建筑的位置提出控制要求。
4.3.3明确35KV等级以上高压线的走向,提出线网入地和架设要求,对确需在地上架设的高压线标注高压走廊控制距离。确定各级变电站的具体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规模。
4.3.4设置邮政局所、交换局所、有线电视网络中心、移动通信机房等设施,明确布点要求、容量规模、用地需求,确定微波通道的控制要求,明确有关线网入地和架设要求。
(5)严格落实规划的刚性要求,充分考虑规划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新思路、运用新理念、采用新方法,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0.4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制定前期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明确组织方式和主要工作内容,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作为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依据。
4.7.1根据控制单元主导功能用地布局,分类确定可开发建设用地的主要用途。在不影响城市功能,不造成污染,不与相邻用地性质发生冲突的条件下,允许开发建设用地有一定的兼容性。根据控制单元的不同区位和功能,确定不同的用地兼容比例。
4.7.2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承载力分析,研究确定控制单元内住宅、商业、工业等可开发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明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控制指标。
2.2.2界线稳定,编码统一。控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管理单元、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
为建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信息统计系统,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适时监控,对控制单元应进行统一编码。
2.2.3规模适宜,设施配套。综合考虑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设施的配置标准和服务要求,规模较大的城市可以在分区的基础上划定控制单元,规模宜为2—4平方公里。规模较小的城市可以直接划分控制单元,规模宜为1—2平方公里。
4.3.5明确燃气气源、供气方式、调压方式及场站设置原则。确定燃气调压站、储气站等设施的位置、用地规模、用地范围和防护距离。
4.3.6明确居民生活和工业的供热方式、热源。确定热源厂的位置、用地规模、机组容量、供热能力、供热范围和各热力站的位置、规模、用地。
4.3.7明确环卫设施的布局和配建标准。确定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车辆清洗站、环卫车辆停(修)车场等环卫设施的位置、规模、用地和防护要求。
7、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供热和环卫等市政设施的现状规模、分布、完好程度及使用水平。
8、道路交通设施现状,包括道路红线、坐标、标高、断面及公交站场、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的分布、面积和使用水平等。
9、规划审批情况,包括控制单元内已发选址、已批在建、已批未建、已拆未建等项目建设情况。
10、所在城市及地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
11、自然资源情况,主要对地形地貌与自然资源、风险避让、文物及古树名木等的调查,确定需要保护和控制的类型和范围。
12、所在控制单元内单位、居民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综合意见及规划设想。
四、控制内容
4.1 主导功能
4.1.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明确各控制单元的主导功能、土地使用原则和用地布局,提出不适合本控制单元的功能。
以新建为主的控制单元重点是按标准进行各项建设,明确开发用地的主要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具体控制要求。
4.1.4各控制单元应明确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提出蓝线的保护和控制要求。
4.2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4.2.1明确高速铁路、国铁正线、支线、专用线和铁路站场的用地和规划控制要求。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9年6月
附图则参考格式
一、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技术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和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4.8.2城市重点风貌区应首先编制城市设计,运用城市设计理念,对控制单元整体空间格局、景观特色、建筑高度与体量、风格、形式、色彩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规划控制要求,作为确定重点风貌区开发强度和空间环境指标的基本依据。
4.8.3明确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提出蓝线的保护和控制要求。
新建区和功能较单一的区域可适当扩大,旧城改造区和功能较复杂的区域可适当减小。
2.3 划分成果
2.3.1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绘制反映控制单元界线、城市干道系统、河流等自然和人工界线的控制单元划分图,编制控制单元汇总表,标明各控制单元的名称、编码、面积和“四至”界线。
╳╳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单元汇总表
4.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5.1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办公等各类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和规模,对现状保留与规划新建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提出规划建设控制要求。
4.5.2控制单元内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配套服务设施,要按合理服务范围综合配置,明确数量、位置和规模。暂时不能确定的设施,要在控制单元图则中提出设置要求和大致位置。
对已拆未建、已发选址、已批未建、已批在建及近期可开发用地等用地情况,必须进行核查统计分析。
3.0.2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
1、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对本控制单元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土地现状使用性质和面积,用地分类至小类。
3、土地权属调查,标明国有划拨、出让用地及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的使用权属界线和面积。
4.2.5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根据专项规划落实加油(气)站的数量和布局。明确加油(气)站设施位置、规模、用地面积及其对周边建(构)筑物的要求。
4.3 市政设施规划
4.3.1确定水厂、储水库(池)、给水增压泵站等各类给水设施的具体位置、设计标准、建设规模和用地规模,明确给水工程干管的管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