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55527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2.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2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全面、全程、全员原则,加强医疗质量监控,确保医疗安全。
2.3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2.4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6.3评价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6.4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效果,形成闭环管理。
6.5鼓励患者参与医疗质量评价,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七、医疗质量培训与教育
7.1制定系统的医疗质量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级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一、病历书写规范
1.1病历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1.2病历应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病历、护理病历等,各类病历应根据相关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书写。
1.3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随访等内容。
11.5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促进医疗服务均衡发展。
十二、跨专业协作与团队建设
12.1鼓励跨专业协作,建立多学科诊疗团队,提升复杂疾病的治疗效果。
12.2制定团队协作流程和沟通机制,确保团队成员之间信息畅通,协同工作。
12.3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团队工作效率。
12.4开展跨专业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在多学科协作中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未按照规定书写病历,或者未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导致医疗纠纷发生时无法提供完整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和管理的培训。
病史与体格检查
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家族史、体格检查情况,如有必要可附图片或影像资料。
基本信息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就诊时间与科室
记录患者就诊的时间、科室以及接诊医生的姓名。
病历应贯性和完整性。
按照时间顺序书写
病历书写应使用医学规范术语,避免使用不准确或易产生歧义的词汇。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沟通,告知患者病历书写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患者对病历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病历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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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不准确或含糊不清的词语。
规范使用医学术语
收集相关资料
医生应全面收集患者的相关资料,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以便全面了解患者病情。
完整记录诊疗过程
医生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疗过程,包括诊断、治疗、用药等各方面的信息。
保持病历整洁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保持整洁,避免涂改、遗漏或错别字等情况。
医生应随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及时记录病情变化
医生在完成诊疗后应及时归档病历,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病历书写是医疗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准确、清晰、规范的病历书写不仅有利于医生诊断和治疗,也对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效率,规范病历管理,各医疗机构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的最新版本。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书写工具:病历书写应使用黑色水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彩色笔或钢笔。
2. 书写语言:病历应使用标准的中文书写,避免使用方言或缩略语。
3. 标题格式:病历首页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每页应标注页码、医生签名和日期。
4. 时间标注:每次记录的医疗行为、检查结果等内容都应注明时间,保证病历的时序性。
5. 病历内容:病历内容应详实准确,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6. 书写错误:如有书写错误,应使用横线划去并在旁注明正确内容,避免使用涂改液。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签名盖章: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必须亲笔签名,并盖上医疗机构的公章。
2. 病历审阅: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质量管理部门,对医生的病历进行定期审阅和检查,确保病历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电子病历:鼓励医疗机构借助信息技术,建立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4. 病历保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权,非关键人员不得查看病历内容。
5. 病历存档:病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存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总结: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的最新版本对医生和医疗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广大医务人员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书写病历,提高诊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历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1500字】。
病历书写规范
针对不同类型的不良反应,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停药 、调整剂量、给予对症治疗等。同时,需记录不良反应的 发生时间、处理措施及效果等信息。
05
检查检验申请单填写规范
各类检查检验项目申请单填写要点
患者基本信息
准确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或 门诊号等基本信息。
检查检验项目
根据患者病情和临床需求,选择适当的检查 检验项目,并注明优先级。
3
样本运送
及时将样本运送至实验室或检查科室,避免延误 和损坏。
报告结果解读和异常值处理流程
报告结果解读
根据检查检验项目的参考范围和临床意义,正确解读报告结果。
异常值处理
发现异常结果时,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确认是否需要复查或采取 其他措施。
结果记录
将报告结果准确记录于病历中,以便临床医师查阅。
危急值报告制度执行
评价方法
介绍具体的评价方法,如观察患者的症状改善情 况、进行相关的检查或评估等。
评价时间
明确进行治疗效果评价的时间点,以便及时评估 治疗效果并调整治疗方案。
不良反应监测及应对措施
不良反应类型
列举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类型,如恶心、呕吐、过敏反应 等。
监测方法
介绍不良反应的监测方法,包括观察患者的症状、定期检 查相关指标等。
保密性和隐私权保护
保密性
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信息,医疗机构 和医务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 无关人员。
隐私权保护
在病历书写和管理过程中,应尊重和 保护患者的隐私权,避免侵犯患者的 合法权益。同时,患者也有权查阅、 复印自己的病历资料。
02
患者信息采集与整理
患者基本信息收集
姓名、性别、年龄、 职业、民族等基本信 息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尊敬的医护人员: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规范病历的书写和管理,我们制定了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本文详细介绍了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医务人员在病历记录方面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书写工具:医务人员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的签字笔书写病历,不得使用铅笔、红笔等其他颜色。
2. 标题信息:病历首页需标明医院名称、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住院日期等基本信息。
3. 时间记录:对于每个病历文书,医务人员需要标明记录的时间,确保病程的时序真实准确。
4. 符号使用:在病历中使用下划线、斜线、双竖杠等符号来突出重要信息,例如关键词、过敏史等内容。
5. 内容要求:医务人员应详细、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诊断依据、治疗过程、手术记录等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医学观察与评估结果。
6. 报告格式:根据不同科室的需求,医务人员应选择合适的报告格式,确保信息的整洁美观并易于阅读。
7. 笔迹清晰:医务人员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以免造成误读或漏读。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 病历传递:医务人员在病历传递时需保证安全可靠,采用加密传输或专用网络进行传递。
3. 病历归档:医务人员应将病历按照科室、时间等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病历修改:医务人员如需修改已完成的病历,应注明修改的时间、原因和内容,并在修改处签名和盖章。
5. 病历查阅:医务人员仅在医疗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查阅病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阅他人的病历。
6. 病历销毁:病历的保留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到期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三、医务人员培训为了确保医务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医院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和管理的专业水平。
病历书写规范55527
病历书写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名称为准。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m(厘米)、mm(毫米)、μm(微米)、l(升)、ml(毫升)、kg(千克)、g(克)、mg(毫克)、μ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具体要求如下:(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以不归档保存)。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一、病历书写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书写,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句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应用中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1989.7.30.4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
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病历号及日期。
8、癌症、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的病历诊断必须有上级医院的病理报告、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患者需住院时,由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住院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院患者应负责填写转院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2、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病历书写的规范
病历书写的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概念]1.病历是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总和;2.病历是医疗工作记录;3.病历是临床医生进行诊断、治疗、预防的依据。
[重要性]1.医疗管理、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的具体反映;2.科研、教学、信息的重要资料;3.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
[基本要求]1.规范性2.时限性3.责任性4.道德性5.科学性6.逻辑性规范性文字所有记录,除了打印的以外,一律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
医疗文件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疾病诊断、各种治疗操作的名称书写应符号《国际疾病分类》的规范要求;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疾病名称、各种症状、体征等可使用外文,不得随意简化或缩写,不得自行杜撰;病人述说的疾病名称等要加引号。
文字书写要工整、清晰、准确、通顺、标点正确。
修改错字时,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所有记录均由书写者和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格式应按《江苏省急救医疗中心管理规范》院前急救病历书写规定的格式书写,不得随意变更,不得空项,无内容者划“—”。
计量应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数字、数值、年、月、日、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记录。
采用24小时制和国际记录方式,如:2008-08-08,18:08。
时限性要准确记录出诊时间、到达病人身边、到达医院的时间,时间记录要注明时、分。
急救医生必须在每个班次结束前完成急救病历。
责任性要对患者及家属负责各种记录均应客观、准确、全面;要对单位及自己负责各种记录均应详细、完整、规范,符合书写要求。
重点:1.病史记录:按时间顺序书写记录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等方面的详细情况;2. 体检记录:准确、完整记录到达现场后病人的生命体征;3.抢救记录:任何一项救治措施必须有记录;4.时间记录:出诊、到达病人身边、到达医院、病情变化的时间要注明时、分;5.告知记录:病情告知—急救现场的病情或转运途中病情变化、存在风险、病危(重)通知等;转运告知—拟转运的医院;交接告知—院前院内交接;人员签名:所有的告知记录都要病人或家属或接诊人签名。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完整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完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一、门(急)诊病历基本要求1、门(急)诊病历是患者在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过程中,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活动的记录。
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检查、诊断及处理意见等记录。
2、门(急)诊病历基本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学检查等。
3、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5、门(急)诊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6、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由在本医院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7、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错句时,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改正,并在修改处签署名字和时间。
二、封面内容说明:(一)患者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填写。
(二)“药物过敏史”以红色字体标明。
填写包括:有过敏史的填写过敏药物名称或者药物不详;无过敏史的填写“无过敏史”字样。
三、首页内容说明(一)新病历首次就诊时,可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填写患者基本情况,或者接诊医师按封面填写患者基本情况。
诊疗过程中发现新过敏药物时,应增补于药物过敏史一栏,且注明时间并签名。
患者第一次来院就诊时,应在新病历首页书写诊疗记录。
现病史中诊治经过涉及其它医疗机构的,应记录其它医疗机构名称及诊疗经过。
(二)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因抢救急诊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书写时应注意区分记录时间与抢救时间。
(三)辅助检查结果:记录患者就诊前在其它医疗机构或者本医疗机构已行的检查,记录应包括医院名称、检查时间、项目、检查编号(如CT、病理检查)、结果、有无报告单等。
(四)初步诊断意见:指医师根据患者病史,,体检结果、原有检查结果、诊疗经过作出的初步判断,并不是所有的检查完成并获得结果后所作出的判断。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第四章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
第三十一条打印病历是指应用字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
打印病历应当按照本规定的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打印病历应当统一纸张、字体、字号及排版格式。
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符合病历保存期限和复印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第五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住院病案首页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的规定书写。
第三十五条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本规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我部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十三、病历书写与医疗纠纷处理
1.医疗机构应确保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纠纷处理提供客观依据。
2.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和提供病历资料,不得篡改、隐匿或销毁。
3.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病历资料审查机制,对纠纷病历进行独立、公正的审查。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病历书写规范
1.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2.病历应采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字体端正,字迹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色墨水及涂改液。
3.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简称及非正式名称。
4.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顺序: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转归。
2.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对潜在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预防。
4.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对病历书写相关的法律纠纷进行及时处理。
十二、病历书写与学术研究
1.医务人员应充分利用病历资料进行学术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医疗机构应制定病历质量控制方案,明确质量控制目标、内容、方法、周期等。
2.病历质量控制应涵盖病历书写的各个环节,包括病历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等。
3.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病历进行抽查、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整改。
4.医疗机构应将病历质量控制结果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期开展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
四、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更新
病历书写规范完整版
释义:
该条款为病历的定义,明确界定 了书写病历的主体、前提及哪些资料 属于病历的范畴。《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明确指出: 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 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 于三十年。
精品课件
释义:
解读这些条款,隐含的意义是: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 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 均是病历,它的法律效力和责任追溯 期可长达三十年之久。换言之,医务 人员书写病历资料,其本质上是在签 署一份效力和责任追溯期可长达三十 年之久的法律文书。
彤彤因“先心、法络氏四联症”,于 2001年5月入住宝鸡市中心医院, 行“体外 循环下法四矫治术”半个月后,彤彤突然出 现阵发性抽搐、呼吸骤停、深度昏迷、脑萎 缩等。转多家医院治疗无效后成为植物人。
法院认为,由于医院违反规定涂改、增 添病历,提供的部分病历材料不是原件,双 方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 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医院承担举证不 能的败诉责任,赔偿彤彤247万余元。
精品课件
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入院记录— 辅助检查
✓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包 括与诊断有关的实验室及器械检查及检查日 期,及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应完成的检查结 果,如血、尿、大便常规和其他有关实验室 检查(如在门诊接诊或急诊已查,须有报告 单)。
精品课件
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入院记录— 辅助检查
精品课件
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精品课件
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入院记录— 时限要求
入院24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完成入院记录。 如患者入院24小时内转科,由首诊科室
(转出科室)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以下 文书书写: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转入科 室的会诊意见、执行情况及转出记录。转入科 室医师应在患者转入24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
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3-11-08•病历书写总则•病历书写规范•病历质量控制•病历归档管理•病历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目•病历书写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最新病历书写案例分析录01病历书写总则目的与意义提高医疗质量通过病历书写,医生可以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制定更加合理的治疗方案,从而提高医疗质量。
保障患者权益病历是患者了解自己病情的重要途径,也是患者维权的重要依据。
通过病历书写,医生可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
记录患者病情及治疗过程病历是记录患者病情及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它不仅可以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的病情,还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和教学资料。
03适用于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医务人员应按照同一标准进行书写。
适用范围01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
02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确保病历书写规范、准确、完整。
遵循标准遵循医学术语和临床路径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循医学术语和临床路径,避免使用不规范的语言和描述方式。
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确保患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02病历书写规范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婚姻状况、血型、过敏史等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诊断时间及诊断医生。
诊断信息应包括床号、住院号、住院科室、主治医师、住院日期等信息。
住院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诊断分析、治疗方案等信息。
病史记录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应包括患者病情变化、诊疗措施、效果评估等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应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饮食情况、用药情况等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030201应包括医生姓名、职务/职称、签名日期等信息,并确保医生签名与医院注册备案的签名一致。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卫生机构中非常重要的文书,对于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以及方便日后的管理和查询,制定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名称:每一页病历的顶部应注明病历名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以及就诊日期和科室。
2. 病史陈述:医生应详细记录病人主诉、病史、家族史、过敏史等内容。
叙述应清晰明了,逻辑完整,语句通顺;必要时引用病人的原话或引用实验室及其他检查的结果。
3. 体格检查:医生应详细记录病人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但不限于生命体征、皮肤、头颅、胸部、腹部、四肢等各系统的检查。
每一项检查应以准确的数据和描述方式来呈现。
4. 诊断与鉴别诊断:医生应明确记录初步和最终的诊断结果,并列举其他可能的鉴别诊断。
诊断结果应基于详细的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并符合国家与本地区的相关诊断标准。
5. 医嘱与处方:医生应准确记录针对病人的医嘱与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及用量、疗程等信息。
同时,应记录诊断依据、治疗目标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6. 治疗效果及建议:医生应记录病人的治疗效果,包括病人的体征、症状是否有改善,以及实验室检查和其他影像学检查结果等。
同时,根据病情给出进一步的建议和指导。
二、病历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病历的质量和管理效率,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病历书写规范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包括新入职医生和护士的培训,以及定期的复习和巩固。
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和意识。
2. 病历审核和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质量管理。
他们应对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检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评估指标,定期进行评估,以提高病历的质量。
3. 病历电子化:医疗机构应积极推进病历的电子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电子病历系统。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不仅是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也是解决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断医务人员和医疗活动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因此,规范病历书写至关重要。
以下将详细介绍 2024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1、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经过,不得虚构、篡改。
所记录的内容应准确无误,时间节点清晰,记录及时,涵盖患者诊疗的全过程,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清晰、易读、可追溯书写字迹应清晰可辨,避免潦草、涂改。
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表达方式,确保其他医务人员能够轻松读懂。
同时,各项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查找和核实。
二、病历的组成部分及书写要求1、住院病历(1)入院记录包括患者的一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及诊疗计划等。
书写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准确分析辅助检查结果,做出合理的初步诊断和诊疗计划。
(2)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变化、诊疗措施及效果的连续记录。
应按照时间顺序书写,包括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等。
记录内容应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反映出诊疗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决策依据。
(3)出院记录总结患者住院期间的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及出院医嘱。
出院诊断应准确、完整,出院医嘱应具体、明确,包括休息、饮食、用药、复诊时间等。
2、门诊病历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意见等。
门诊病历书写应简洁明了,重点记录本次就诊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措施。
三、病历书写的时间要求1、入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 8 小时内完成。
3、日常病程记录一般每天记录一次,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
4、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当在查房后 48 小时内完成。
病历书写规范版
病历书写规范版篇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运用口诀简单记!新版病历书写规范轻松牢记!1、处方点评口诀处方点评三五七,前记内容要全齐正文药品通用名,用法剂量要具体空白之处划斜线,后记签写要规范注解:“三”指急诊处方量不超过3天;“七”是慢性病处方量不超过7天;“五”是单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前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诊断等,要求填写齐全;“正文”,药品不能写商品名,要写通用名。
2、病历书写规范口诀病历书写责任心,核心制度方扎根及时完成留痕迹,病历讨论有助益出入手转交接死,完成时限二十四首程记录八小时,日常病程要及时病危病程日一次,病重患者两天一平稳三天记一次,主治首查四十八抢救记录精确分,六小时内必完成输血手术特殊检,沟通告知书面签合理检查与用药,医嘱单中见端详注解:①病历书写工作体现的是责任心,有责任心方能把核心制度来贯彻落实;②“出入手转交接死,完成时限二十四”,指出院、入院、手术、转科交接、死亡记录,要在24小时内完成。
3、患者安全十大目标一项查对四安全有效沟通手卫生防范跌倒与压疮重视实验危急值注解:①“一项查对”指查对制度;②“四安全”指手术安全核查、用药安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4、16项医疗核心制度口诀一首二查三讨论病历书写须认真手术输血危急值沟通告知要及时值班会诊救危重转科转院遵流程注解:一首:首诊负责制。
二查:①查房制度;②查对制度。
三讨论:①疑难病例讨论制度;②手术前讨论制度;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病历书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手术:①手术分级管理制度;②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输血: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危急值: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
沟通告知:沟通告知制度。
值班:值班、交接班制度。
会诊:会诊制度。
救危重: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转科转院:转科转院。
篇二:2014年病历书写规范相关规定2014年病历书写规范的相关规定一、自2014年11月1日起,发现一份丙级病历主要责任人(按2010年新版安徽省病历书写规范修订版之规定)罚款200元/每份,加扣主要责任人的所在科室人均绩效工资,限令责任人24小时内完成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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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名称为准。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m(厘米)、mm(毫米)、μm(微米)、l(升)、ml(毫升)、kg(千克)、g(克)、mg(毫克)、μ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具体要求如下:(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以不归档保存)。
(二)主治医师应及时审阅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
(三)入院记录、首次病程首记、申请会诊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亡)小结、死亡病例讨论等重要记录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签名。
(四)正、副主任医师要经常督促检查病案质量,并对与自己的有关记录亲自修改并签名。
九、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方式书写,急诊、抢救要写时间,如2010年3月4日下午5时30分写成2010-3-4 17:30。
十、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十一、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顺序排列,主要疾病列于最前,并发症列于主要疾病之后,伴随疾病排列在最后。
诊断除疾病名称外,还应尽可能包括病因,疾病解剖部位和功能的诊断。
对病史清楚、体征明确或已做过特殊检查、诊断依据充分者,可直接写“诊断”,不能明确的可写“初步诊断”,记录在入院记录的右下方,如经过多方检查,诊断有误可用“修正诊断”或“最后诊断”等,它们是出院时的结论性诊断,内容应与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首页相同。
十二、各种记录结束时应签全名并清楚易认。
十三、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的既往史中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
十四、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病人(包括死亡者)不能随意取消住院号,但可不书写人院记录,而应详细书写24小时入出院(死亡)记录。
病人未办入院手续在送病房途中或病房、手术室死亡,接诊或参加现场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参照上述要求在门诊或急诊病历上书写记录,病人按门诊或急诊死亡统计。
十五、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和手术清点记录按有关要求书写。
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整体护理的相关记录。
十六、各种专项记录(如手术、手术安全核查、手术清点、有创操作、麻醉及各种影像检查等)均应按各专业要求书写。
十七、辅助检查报告以检查类别、检查日期顺序排列整齐。
十八、各种表格内容应逐项认真填写,每张记录纸均须完整填写楣栏如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页码。
十九、各医院病历应有统一规格,使用表格式的专科病历可以参照附录1的“表格式病历”进行设计。
病历纸规格大小,以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为准。
二十、打印病历是指应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
打印病历应当按照本规定的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
二十一、医疗机构打印病历应当统一纸张、字体、字号及排版格式。
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符合病历保存期限和复印的要求。
二十二、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一、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二、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监护人、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三、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记录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简炼、字迹清楚。
主诊医师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在病历上注明外,必须按规定报告,药物过敏史必须填写在病历封面。
四、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五、门诊病人收住院时需由经治医师填写住院通知书。
六、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一)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1、封面: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药物过敏史)。
2、内容:(1)就诊日期:年、月、日。
(2)就诊科别。
(3)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的时间。
(4)病史:本次疾病的起病日期和主要症状,简要发病经过和就诊前诊治情况及与本次疾病有关的既往史。
(5)体检:①一般情况:一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重点选择T、P、R、BP的测量。
②阳性体征及有助于本病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③辅助检查结果。
(6)诊断:诊断或初步诊断。
(7)处理意见:①应记录使用的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
②记录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项目。
③会诊、抢救、特殊治疗、手术及操作、转科、转院记录。
④记录假单给假时间,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间。
(8)签名:经治医师签全名。
(9)门诊手术记录按照病程记录中手术记录要求书写。
(二) 复诊病历记录内容及要求: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1、日期:年、月、日,急诊注明时分。
2、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
3、体检:重点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阳性体征。
4、补充的实验室或其他特殊检查。
5、诊断:对上次已确诊的患者,如无变更,可不再写诊断;否则要再次明确诊或写修正诊断。
6、处理、签名与初诊病历书写要求相同。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1、书写细则按一般门诊病历要求,常规测量T、P、R、BP。
2、重点突出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和处理时间、专科疾病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
3、病历书写要注明就诊的日期及时间,具体到分钟(年、月、日、时、分)。
第三章住院病历第一节住院病历书写的内容和要求一、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或/和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二、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及内容(见第四章)三、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的记录。
入院记录还包括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四、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一)患者一般情况姓名:出生地:性别:职业:年龄:入院时间:民族:记录时间:婚姻状况:病史陈述者:(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全过程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其主要内容包括:起病诱因;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治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
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及体重等情况。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四)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五)其他病史: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如有烟酒嗜好者应注明程度,特殊嗜好如药物或食鱼生史,有无冶游史等;劳动职业必要时说明工作环境与条件(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或放射性物质接触史等)。
婴幼患儿记录喂养史。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或死亡原因、有无子女等。
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颜色,有无血块、痛经、白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