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公共财物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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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公共财物的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的校产管理,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率,降低学校的办学成本,增强学生自觉爱护公物的意识,培养他们自觉爱护公物的习惯,特制定学校班级物品管理制度,希望各班遵照执行。

班主任是班级公物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本班所有学校公物。

学生既是班级公物的管理者,又是保护者。

班主任应经常检查,对班级公物如:电灯、黑板、门窗、玻璃、手机放置柜、多媒体教学设施等仔细看管,责任落实,专人专责,管理好班级财物,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汇报,班内多余财产、设备应及时通知总务处收回。

教室使用的卫生工具、水桶、饮水机、钥匙等开学时由总务处发放班级,以后如有遗失或故意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购买配齐。

开学一周后由总务处与各班级签订班级固定资产交接表,由各班班主任检查确认后签字交接,后期如有遗失或损坏,均须先由班级办理赔偿后,总务处凭钉钉报修和财务缴费单据进行维修,学校每学期末对各班公物进行一次清查。

损失及遗失赔偿:
1、自然损坏:班主任报总务处,总务安排维修。

2、无意损坏:损坏者主动报备给班主任,将由总务处根据损坏程度向损坏者收取维修费。

损坏不报、不赔偿者,经查证后,从重罚款。

3、有意损坏:向损坏者收取双倍赔偿,视情节予以罚款,直至纪律处分。

4、人为损坏公物,班级一时查不到损坏者,班级承担维修费。

5、遗失:如因为班级保管不力而造成重要财产遗失则由班级负责赔偿。

维修流程:
班主任通过钉钉物品报修,详细填写报修地点门牌号,备注是否是学生自费维修,如需赔偿,老师应向总务处咨询维修费用,告知学生到财务处交钱开单据,拿到总务处说明情况。

班级公物是学校为同学们创造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爱护班级公共公物不受侵犯是每个同学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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