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路灯EMC模式节能改造服务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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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路灯EMC模式节能改造

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于本协议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XX路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以

下简称以作为“项目”或“项目”),并缴纳相应的节能服务费,本次节能改造计划使用LED照明灯具替代传统照明灯具。经平等协商,双方在真实、充分表达意愿编制依据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遵守他们。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认,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相关条款和技术术语定义和解释如下:

1.1本合同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合同形式约定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设计、融资、改造、设备、调试等服务,用能单位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资的节能服务机制及其合理性利润与节能效益。

1.2本合同节能服务模式的内容为:乙方按照约定投资(供应) LED灯具更换(改造)甲方项目周边原有照明灯具(简称“原灯具”)在本合同中,以达到节能、增效、减排为目的,以环保、亮度达标为目的,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分享项目的节能效益。

1.3能耗基准是指项目实施前最后一个全年(201X)合同涉及的改造路灯的年用电量或相应的季平均值和月平均值。上一完整年度用电量以甲方实测数据为准。

1.4改造后路灯用电量以工程安装的电表实测数据为准。

1.5本项目节能是指改造后的用电量相对于能耗标杆的降低。

1.6本合同的货币计量单位为人民币( RMB )。

第二节项目工期

2.1本项目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日开始,60个日历日内竣工。甲乙双方中标后签订本合同。

2.2本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文件之日为准。总利益分享期为72个月。

2.3本合同期限是指项目的建设期、试运营期和利益分享期。

2.3项目地点: XX路。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及项目验收

3.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工程计划文件的要求,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实施工程。

3.2项目内容和技术方案在签订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确认,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按照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进行修改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2.1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工程计划的规定开始工程的建设、实施和运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实施项目改造。

,乙方提交灯具改造验收申请。验收时,对灯具的照度进行测试,所有灯具均应开启并全部达到初始光效和照度。验收合格的,验收测试费用由乙方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最终验收合格后计算利益分享期限。

3.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生产企业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和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规定是验收依据。

交货时必须提供进口件的清关证明、原产地品牌证明等证明。

3.7 工程改造完成后,双方应共同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签署验收报告。

3.8 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设备投入使用; EMC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合同设备及相关材料移交采购单位。

3.9 乙方交接时应提供三份完整的电子纸质文件,包括:设备清单的详细说明和货物制造商的交货检验报告、性能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中文安装、质量保证证书、原产地证书、与使用维护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系统图、平面图、操作维护手册、电气原理接线图、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设备及随附附件清单、专用工具、保修期内使用的耗材及相关产品)系统各主要设备的合格证)等。

3.10 甲方有权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有关部门、单位和机构对中标货物和建设项目的准确性、性能和质量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的组成部分之一。标准。

第四节节能收益分享方式及节能收益分享资金的支付

4.1 (1)节能节电计算方法:

节能=能耗基准-改造后的用电量;

节电量=节电量*XX电力局当月电费单价(非居民用电峰谷电价)。

(二)利益分享期为72个月,分享期年(季)分比例如下:

甲方分享节能收益,乙方分享节能收益;

(3) 能耗基准以 201X 为基准。 201X年路灯用电量如下:

注:1、月用电量=年用电量/12;

2、201X年路灯用电量不包括因节能而关闭的XX路灯,即150W高压钠灯XX路灯和250W高压钠灯XX路灯(具体数量为以实际情况为准)。部分路灯改造费和调试后的电费。

4.2双方应按照4.1中经双方协商确认的节能效益计算方法计算节能效益。

4.3节能收益由甲方按本合同第4.1条的规定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支付方式按季度结算,即每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

(b)甲乙双方约定竣工验收日为季度节能收益结算时间,甲方每季度支付节能收益分享金额至结算时间。

(c)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和双方签字确认的节能后

15日内将利益分享金额支付给乙方。

(d) 不先支付合同期最后一年的货款,合同期满后返还甲方时,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测量照度LED灯具(检测费用由乙方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不能低于20lx,如不满足照度要求,应立即更换LED灯具,直至照度达到不低于20lx的要求,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保管整改期间由乙方承担。只有在照度符合要求并通过其他检查后,才能一次性支付余额。如不符合照明要求且乙方不更换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更换。人工费)由甲方直接从余额中扣除给乙方。

4.4双方应相互配合,帮助对方申请可获得的节能激励,应得的节能激励归双方所有。乙方应配合甲方申请民航节能减排补贴资金,所有补贴资金归甲方所有。合同结束后,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节能奖励归甲方所有.

4.5通过项目获得与碳排放相关的经济效益:乙方为碳交易提供技术支持,双方合作申请碳排放相关的激励或经济效益。合同终止后,本项目涉及的与碳排放相关的激励或经济利益归甲方所有。

任何一期,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支付。

第五节甲方义务

5.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根据任何授权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得到相应政府机构或其他第三方的批准、同意或批准,甲方应予以支持。

5.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需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设备、材料及附件由乙方保管(即乙方自行寻找存放地点并负责防盗保护工作)直至施工完成。甲方应为乙方的施工配电供电提供供电点。拆除后的原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清洗并承担清洗费用。

5.4按附件一的有关规定,指派合格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及时、充分、超前地将自己的规章制度和与项目有关的安全专项规定的要求告知乙方,必要时提供相应的培训,并按要求提供专用防护用品。

甲方应按照项目计划的有关规定,协助乙方按时完成项目的试运行。甲方收到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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