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文学的美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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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创作的文学出现之后才逐渐形成为有所谓高雅文学,相应的也就有所谓通俗文学。应该说,文学在其始都是通俗的,以小说的形成为例。鲁迅在论及小说的起源时说:“在文艺作品发生的次序中,恐怕是诗歌在先,小说在后的。诗歌起源于劳动和宗教……至于小说,我认为倒是起于休息的。人在劳动时,既用歌吟以自娱,借它忘却劳苦了,则到休息时,亦必要寻一种事情以消遣闲暇。这种事情,就是彼此谈论故事,而这谈论故事,正就是小说的起源。”[(3)]鲁迅的这段论述有几点值得注意:1.小说产生于劳动中的休息时,时间并不是充裕的,条件并不是很好的;2.小说的产生是为了劳动的人们的消遣闲暇,满足他们的精神需要;3.小说的最初的形式是口头的、集体的、故事的。这些决定了小说一开始就是通俗的、易懂的、便于流传的。直接源于讲故事的小说一开始就具有通俗性。其原因在今天看来是再简单明了不过的。不通俗就创作不出来,不通俗就不能为人所听懂,不通俗就不便于流传。《三国演义》以前有关三国的故事,《水浒传》以前有关梁山好汉的故事,如果不具有通俗性,它们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人们加工、创作,并经久不衰地流传,直至被罗贯中、施耐庵进一步加工、创作而成为文学史上优秀的长篇通俗文学作品吗?
通俗文学的通俗性首先表现为它的内容是通俗的。这一点在上面引录的郑振铎论述俗文学的特质中得到了非常明显的体现。以宋元话本小说来说,当时的现实生活变成民间的新闻传说,然后成为话本小说内容的基本来源,因此,爱情、公案两类作品为最多,也最有成就。婚姻恋爱的题材,特别是争取恋爱婚姻自由的题材是宋元话本小说的主要内容。那些作品或描写被奴役的下层市民为爱情而斗争的历程,或表现爱情为封建社会所扼杀的悲剧,或叙述小夫人私下同人相爱慕的故事;公案类的作品也比较多,反映了宋元两代各种社会矛盾尖锐,无数人被剥削、被压迫、受欺凌、受冤屈的现实,有的作品直接表达人民群众对贪酷的封建官僚的不满。胡士莹在《话本小说概论》中指出:宋元话本“本质上是当时的人民大众的文学。它们歌颂或肯定了反抗封建制度、追求自由幸福生活的‘市井细民’,使‘小人物’第一次成为小说的主人公,同时,又无情地揭露和谴责了官僚、地主、富商的反动丑恶行为,爱憎相当分明。”[(4)]从宋元话本的内容以及胡士莹对于这些内容所具有的意义的揭示中不难看出,通俗文学在内容上是通俗的,是与人民大众密切相关的,是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的,是人民大众的思想感情愿望所寄托的。
通俗文学在表现形式和语言特点上也是具有通俗性的。茅盾在论及这一点时是这样说的:
大众所能懂的形式,我以为是包含下列的原则的:
(一)从头到底说下去,故事的转弯抹角处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二)抓住一个主人翁,使故事以主人翁为中心顺序发展下去。
(三)多对话,多动作;故事的发展在对话中叙出,人物的性格,则用叙述的说明。[(5)]
茅盾在评论谷斯范的《新水浒》第一部《太湖游击队》时指出该部长篇通俗文学作品“在通俗化这点上,作者是做到了。用语、句法、结构,都是中国式的,没有欧化的气味。”[(6)]通俗文学,特别是作为通俗文学的章回小说是由话本小说发展而来的,它们之间的继承关系是很明显的。这从某些章回小说中的“话说”、“看官”等字样中可以看出来。同时,这些字眼以及“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放下……不表,单说……”等,正是适应通俗文学的通俗性而被保留下来的。这些表现形式是通俗文学作品的叙述者从幕后站到幕前提请读者的注意的,或是由此一件事转到彼一件事,或是由这一个场合换到另一个场合,或是由前一个时间过渡到了后一个时间,所有这些转换变化都需要作者特别地加以提醒,这正是通俗文学通俗性的需要,也适合听众或读者的欣赏水平。通俗文学的语言是在群众语言的基础上提炼加工而来的,保留了群众语言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口语化、个性化的特点。通俗文学作品大量采用概括力极强的俗语和比喻,生活气息相当浓郁。为了给读者留下深刻而鲜明的印象,通俗文学对于某些人物和有关场面、景物的描写还大加辅饰和渲染,如当代通俗文学作品《金狻猊传奇》第一次写书中的主人公之一的大胡子宋卫琦是用这样的语言写的:
这个胡子兵身材高大魁梧,仪表堂堂,只见他:
身高膀阔,腰细背宽,鼻直口方,耳大有轮;两道浓眉,斜插鬓角;络腮胡须,连发成片;前庭饱满蕴睿智,双目炯炯嵌俊英。着一件小军褂,紧绷绷,铜扣儿错系;穿一条大军裤,肥兜兜,裤腿儿斜卷;猛一看,是个邋邋遢遢胡子兵,细一瞧,并非窝窝囊囊等闲辈。再如对藏匿金狻猊的崂山的描写:
巍峨峨的岭,突兀兀的峰,蜿蜒蜒的路,弯曲曲的径,青翠翠的竹,郁葱葱的松,软柔柔的草,缠绵绵的藤,鲜艳艳的花,闹嗡嗡的蜂,金灿灿的庙,悠扬扬的琴。婀娜隽秀,迤逦峥嵘。
不是说这样的语言就怎么好得不得了,就不存在板套化的弊病,只是想强调说明经用这样的语言一铺饰、一渲染,就给读者留下了深刻而鲜明的印象,能够引起读者对这人物、对这环境的注意,以后就会特别注意这人物的所作所为,这环境里所发生的事件。
通俗文学的通俗性并不排斥文学性。在优秀的通俗文学中,通俗性和文学性是统一的。以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来说,它们有人物、情节、环境三要素,多方面地细致地刻画人物、展开完整复杂的情节、充分具体地描绘环境,是大家公认的基本特点。这些特点是通俗小说完全具备的。第二个特点不必说,第一、第三两个特点,在优秀的通俗小说里也是具备的。历史上的通俗小说如话本小说、拟话本小说、章回小说等自不必说,当代优秀的通俗小说也很注意对人物的刻画和环境的描写,如《上海历险记》把人物安置在抗战时期上海沦陷后的孤岛,对人物和环境有着极为生动具体的描写,其文学性不在一般的小说之下。至于被誉为现代通俗小说大师的赵树理、老舍,他们所创作的通俗小说的文学性就更高了。
不必讳言,也有不少的通俗文学作品的文学性不高,甚至缺乏文学性,如有的通俗文学作品只注重故事的编织、情节的安排,而不注重人物的塑造、性格的刻画,作品中的人物往往只有姓氏性别的不同,缺少鲜明独特生动丰富的个性特征,人物语言概念化、板套化,形象显得模糊,思想显得苍白,表面看起来热热闹闹,但读过之后,很难留下人物形象的影子。在一些以武侠为题材的通俗文学作品里,人物只不过是作者手中的一伙打斗的“机器人”,没有生活的逻辑和人物性格的逻辑。还有的通俗文学作品不讲究语言的提炼加工,语言粗糙、拖沓,结构也松散。所有这些都要从理论上予以总结、指导,必须使通俗文学作者和编辑明了,没有文学性或文学性不强,是不能称之为通俗文学作品的。
通俗决不等于庸俗。茅盾指出:“通俗并非庸俗。《水浒》在中国民间是通俗的读物,但何尝庸俗?反之,明清的才子佳人小说,庸俗已极,可是一点也不通俗”,他举出例子说:“《文武香球》之类的东西,只有旧式大户人家的书僮和新式公馆里的汽车夫喜欢看看,人民大众连书名也不大知道。《吉诃德先生》在欧洲也算是通俗的读物了,但无碍其为杰作。”[(7)]可见,通俗和庸俗并不是同一个概念,通俗文学的通俗性和文学性是可以统一起来的。
通俗文学的另一个美学特征是富于传奇性。在说明传奇性之前先说明何谓传奇,也许并不是多余的。“传奇”这个概念是复杂的,它既是一个历史的,又是一个发展的、变化的概念。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说:“传奇之名,实始于唐。唐裴xíng@①所作《传奇》六卷,本小说家言,此传奇之第一义也。至宋则以诸宫调为传奇……元人则以元杂剧为传奇……至明人则以戏曲之长者为传奇,以与北杂剧相别。乾隆间,黄文yáng@②编《曲海目》,遂分戏曲为杂剧传奇二种。余曩作《曲录》从之。盖传奇之名,至明凡四变矣。”[(8)]有的论者在承认这种说法很有影响的同时,又指出这种说法存在的偏狭。其实,我们倒正好问一问,为什么历代的人们把不同体裁的唐之小说、宋之诸宫调、元之杂剧、明之戏曲等都称为“传奇”呢?这固然是与古代文学理论的尚不发达、文学作品体裁的划分尚无统一的标准有关,但同时历代的文学研究者、创作者正是注意到了所有这些文学体裁有着某些共同的美学特点。这从人们对唐传奇的解释中可以看得出来。南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说:“唐人小说,小小情节,凄惋欲绝,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与诗律可称一代之奇。”[(9)]明人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卷三十六中说:“凡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设幻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10)]。清人梁绍壬在《两般秋雨庵随笔》中说:“《传奇》者,裴xíng@①著小说,多奇异,可以传示,故号《传奇》”[(11)]。着意好奇,有奇就传,无奇不传,这是唐代传奇的主要美学属性,也是后来人们称有关其他体裁的文学作品为传奇的根据。这就是说,即使在古代,人们也并没有把传奇只看成一种文学体裁,而是注意到了传奇这一术语概括了有关叙事文学作品的一种特征、一种美学属性。我们现在所说的通俗文学的传奇性正是和这一点一脉相承的。
通俗文学的传奇性主要表现为故事情节的传奇性。现实社会中的人总不满足于自己生活其中的世界,他们总想了解身外之身、世界外之世界。他们在进入艺术王国的时候,总希望看到奇人奇事,领略到奇情奇趣,而不愿意看那些平淡无奇、波澜不兴的人物和故事。剧作家胡可在讲到戏剧创作的时候曾经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