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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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家门店贴出租小广告盐城市城市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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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家门店贴出租小广告盐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的管理,促进户外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盐城市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盐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必须遵守本办法。

在高速公路围合圈内国省道、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城市出入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依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媒体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下列商业广告:(一)定着于建(构)筑物外部或者道路、交通设施上,以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模型、布幅、招牌以及张贴等形式发布的广告;(二)利用车、船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三)利用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悬挂、绘制的广告;(四)利用其他户外媒体设置的广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本办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本办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市规划局是市区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会同市城管局制定有关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并实施规划管理。

盐城工商局是户外广告的登记、监督管理机关,负责户外广告发布资格、发布内容的审查、登记发证工作。

市城管局是户外广告设置的综合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户外广告设置的综合管理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依据《盐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盐政发[2002]62号)的规定,依法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盐政发[2013]70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盐政发[2013]70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盐政发〔2013〕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政府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作如下通知:一、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承担本计划确定的规范性文件项目起草任务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项目起草小组,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明确专门处室和专门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起草、报送及对口联系等工作。

各起草部门应在规定的报送时间之前,将规范性文件项目草案连同送审报告、起草说明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依据材料、参考材料各一式10份一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不予审查,待有关材料齐全后,再行受理。

其中,起草说明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项目起草过程、项目施行可行性评估、涉文部门之间的分歧意见(会签意见材料)和协商情况材料、在《中国盐城》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及采纳、反馈意见情况及理由说明资料、按照要求组织听证、专家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材料。

二、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执行。

各部门要认真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按照计划的要求按时完成文件的调研、起草、报送任务。

因上位法调整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按时完成项目报送工作的,要书面说明有关情况,并报市政府同意暂缓制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7•【字号】盐政发[2012]324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见(盐政发〔2012〕324号)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调动各方共同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切实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沿海现代化大城市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区、街道、社区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构建职责明晰、事权匹配、全面覆盖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网络,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按照“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权责一致、依法合规”的原则,完善并形成“两级(市、区)政府、三级(市、区、街道)管理、四级(市、区、街道、社区)网络”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机制。

(一)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分片发展、合力建城划分的建设管理范围和现行建设管理主体分工,强化市本级统一城市规划、统一土地市场、统一建设计划以及宏观决策、督查考核、行业管理等职能,各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事权,除规划、土地、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明确须由市本级集中统一管理的外,其他事权逐步下放给所在区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突出重点原则。

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重点是解决条块交叉、职责不清问题;逐步将市本级城市建设管理事权下放给区,成熟一项下放一项;对于情况复杂、各种利益关系调整难度较大的,待条件时机具备时,积极稳妥地推进。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广告管理【发文字号】盐政办发[2010]158号【发布部门】盐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0.12【实施日期】2010.10.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盐政办发〔2010〕1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及时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广告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一)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意经济中的重要产业,在服务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二、把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广告监督管理的重点,切实提高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效性(二)重点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保健品等广告的监管。

要站在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严厉查处在广告中使用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名义和形象作虚假疗效证明,不科学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的医疗、药品广告;严厉查处违反《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规定,宣传治疗作用的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查处以人物专访、专家讲座、纪实报道等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普通商品冒充医疗器械宣传治疗作用,夸大疗效的广告;严厉查处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或格调低下的不良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三)高度重视对涉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违法广告的监管。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户外广告成为一种重要的营销手段,不仅能够吸引顾客的注意力,还能够传达特定的信息和品牌形象。

然而,过度的户外广告设置不仅可能影响城市的美观,还可能产生视觉干扰和交通安全隐患。

因此,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制定便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在保障广告宣传效果的同时,维护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权益。

其中的原则包括:1.合理安排户外广告的数量和分布,保证广告布设的公平性和公正性;2.坚持绿色环保理念,减少广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3.保障城市景观的连贯性和视觉效果,不损害城市美观;4.重视交通安全问题,避免广告设置成为视觉干扰和行车障碍。

二、广告设置的分类和标准根据不同的广告类型和功能需求,可将广告设置划分为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和政府宣传广告等。

为确保广告的合理布设,可以设立以下标准:1.商业广告的设置应在商业区、市中心或主要交通干道附近,并遵循商业规划的原则;2.公益广告应布设在公共设施和服务场所周边,以提供有益信息;3.政府宣传广告应布设在市政府和相关政府机关所在位置,以传达市政府的政策和举措。

三、广告设置的数量和分布为了避免城市过度宣传的现象,应制定广告设置的数量和分布标准。

这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实现:1.根据城市规模、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制定不同地区的广告数量上限;2.根据道路交通量、人流量等因素,规定不同道路或地段的广告设置密度;3.合理规划不同类型广告的分布区域,确保广告在城市不同区域的平衡分布。

四、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管为确保广告设置的合规性,需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机制。

具体实施可以包括:1.建立统一的广告审批机构,负责审批广告设置的申请,并依据规划标准和城市形象原则进行审批;2.加强广告设置的监管力度,定期巡查和核查广告设置的合规性,并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进行整改或移除;3.建立广告投诉和处理机制,市民可以通过热线电话或网络平台举报违规广告。

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03—2013)(一)总则第1条为了适应盐城市发展环境与功能定位的变化,实现“在苏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促进城市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和可持续性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制定《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03—2013)》(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发布)2、《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1997年7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4、《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盐城市人民政府)5、《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6、《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盐城市人民政府,2003年月6月)7、《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盐城市规划局,2003年6月)8、《关于实施市区主要街道沿街综合整治的通知》(盐政发[2003]146号,盐城市人民政府)9、《关于实施市区夜景亮化建设的通知》(盐政办发[2003]4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关于加强市区店招门牌设置管理的通知》(盐城市城市管理局,2003年10月)11、《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03)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第3条强制性内容规定文本中采用“楷体字”表示的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4条规划原则1、整合性原则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是盐城市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环境、城市景观设计规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应充分体现盐城“水绿湿地、盐白滩涂”的城市景观特征和人文内涵,显露出一个正在迅速崛起的中型城市所特有的现代性、包容性和创新竞争力。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8.06•【字号】苏工商广[2013]280号•【施行日期】2013.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工商广〔2013〕280号)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州、沭阳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全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8月6日全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为创造文明、诚信、规范、健康的广告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户外广告发布管理水平,发挥广告在促进转型升级、塑造地域品牌、传播先进文化、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展示工商部门积极履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省局决定从今年8月份开始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

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围绕建设美好江苏、加快转型发展的主题主线,按照省局推进“三型工商”建设和鼓励工作创新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大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力度,提升管理层次,强化服务效能,树立执法形象,为美化城市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创建目标和范围以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为抓手,立足职能,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全面规范,带动本地区和全省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使示范街成为反映地区市场繁荣、科技创新、管理有序、群众满意的窗口,成为表现地区“两个率先”实践成果、“两个文明”建设水平的亮丽名片。

以省辖市中心城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驻建制镇商业繁华、人流集中、广告牌位和形式比较多的街区,确定选择、推荐和重点打造一条街(路)参加全省的创建考评活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盐政办发〔2019〕50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盐政办发〔2019〕50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盐政办发〔2019〕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意见:一、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坚持“集中进场、统一监管、综合执法、管办分离”的原则,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

(一)强化领导及完善统一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公管委”)要切实履行统筹领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职责。

市公管委办公室(下称“市公管办”)要具体落实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要求。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和监督职能相互分离,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1.市公管委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研究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监督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审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策性文件、意见;牵头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2.市公管办工作职责:承担市公管委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进场交易目录;建设和管理全市综合专家库;监督市各行业、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履行职责;牵头受理公共资源交易质疑投诉,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疑难复杂质疑投诉查处;研究分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状况,并提出对策措施。

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DGJ32/146--2013)1.1 户外广告设施outdooradvertisingfacilities在城镇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城市道路、各类场地及城镇之间的交通干道边设置(安装、悬挂、张贴、绘制、放送、投映等)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施,以及其他用于展示、宣传的设施。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见表。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1.2店招标牌设施shopsignsfacilities单位和个人在建(构)筑物、设施及场地设置的用于表明单位名称(标识)的招牌、标牌、灯箱、实物造型等设施。

2、户外广告标准设置要求2.1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2.1.1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构)筑物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日照间距的规定,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的日照采光。

2 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3 户外广告设施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宜小于建(构)筑物屋顶面积的1/8,户外广告设施外表面不得超出母体建(构)筑物屋顶四周边线,户外广告设施底部构架高度不宜大于1m。

2.1.2 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户外广告设施宽度与墙面相协调,四周不得超出墙面外轮廓线。

垂直方向凸出墙面距离不宜大于0.5m,凸出于道路上方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2 建(构)筑物同一立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总面积不宜大于该立面面积的30%。

2.1.3 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凸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

2 自建(构)筑物±0.00标高起到户外广告设施顶部的高度不宜超过24m。

3 户外广告设施的高宽比宜为6:1—8:1。

2.1.4 建(构)筑物立面字幕式电子显示屏宜符合下列规定:1 建(构)筑物二层及以上墙体和玻璃窗内外不得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盐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空间有偿使用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4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盐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空间有偿使用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4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盐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空间有偿使用费”征收营业税问
题的批复
正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盐城市“户外广告
城市空间有偿使用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444号1998年7月28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紧急请示》(苏地税函[1998]118号)收悉。

关于盐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空间有偿使用费”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对盐城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中心向广告经营单位收取的“户外广告城市空间有偿使用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服务业”税目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结束——。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计划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计划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计划一、前言为了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要求,制定本《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拓展户外广告设置空间,满足市民需求。

2. 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设置行为。

3. 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市容秩序。

4. 促进广告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品位。

三、主要任务(一)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1. 结合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特色,科学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布局。

2. 划定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区域,明确管理责任。

3. 根据城市风貌和市民需求,合理设置户外广告位。

4. 遵循安全、美观、环保原则,优化户外广告设计。

(二)严格户外广告审批管理。

1. 制定户外广告审批流程,明确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

2. 对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审查。

3. 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户外广告监管力度。

1. 建立健全户外广告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责任人。

2. 定期对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3. 加大对违法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依法予以处罚。

4.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举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给予奖励。

(四)推动户外广告业转型升级。

1. 鼓励户外广告创新,提高设计水平和创意含量。

2. 引导户外广告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和使用寿命。

3. 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户外广告企业和品牌。

4. 加强与国际户外广告行业的交流合作,提升城市在全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策法规。

制定和完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政策措施,为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加强宣传解读,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2024年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范文【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型户外广告也日益普及,已经成为现代城市风景的一部分。

然而,大型户外广告的规模不断扩大和无序发展,给城市环境带来了一些问题,如视觉污染、交通安全隐患等。

因此,为了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有必要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整治。

【当前情况】当前,许多城市存在着大型户外广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视觉污染:大型户外广告过多、过杂,导致城市街景杂乱无章,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形象。

2. 交通安全隐患:一些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在道路附近,挡住了驾驶员的视线,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3. 市容环境问题:一些大型户外广告存在破损、褪色等问题,影响了城市的整体美观。

【整治目标】针对以上问题,制定以下整治目标:1. 视觉环境整治:减少大型户外广告数量,提高广告质量,打造城市整体形象。

2. 交通安全整治:合理布局大型户外广告,禁止在道路附近设置遮挡视线的广告。

3. 市容环境整治:加强对大型户外广告的管理,提高广告的维护水平,保持良好状态。

【整治方案】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制定如下整治方案:1. 加强规划和管理(1)制定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规划和管理条例,明确各类广告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

(2)设立专门的城市大型户外广告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审核和执法工作。

(3)建立大型户外广告管理系统,实现对广告数量、质量、布局等信息的统一管理。

2. 控制广告数量和规模(1)根据城市形象和市容环境要求,制定大型户外广告的总量控制政策,明确各类广告数量的上限。

(2)对现有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综合评估,对数量过多或影响美观的广告进行逐步清理和整合。

3. 提高广告质量(1)制定广告设计和制作标准,要求广告内容符合情理道义,遵守法律法规。

(2)加强对广告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广告行业规范化发展。

(3)举办广告设计大赛,鼓励优秀的广告设计,提高广告质量。

4. 优化广告布局(1)合理规划大型户外广告布局,避免在道路附近设置挡住视线的广告。

再创辉煌——前进中的江苏: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再创辉煌——前进中的江苏: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维普资讯
该局 主要 负责盐城市市容和环 境卫 生 管理 , 同 时行使城市
管理 相 对 集 中的7 项 行政 处 罚 职 能 , 机 关 内设 7 个职 能 处 室 和9
个直属执法大队 , 下 辖市环境卫 生 管理 处 、 城市生活垃圾处
理 费征 收管理 处2 个事业 单位。 近 年来 , 管理 工 作不 断登 上 新
努力 引导 市 民养成 良好 的文 明卫 生 习 惯 。
关创建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等工 作也 连 续 多年受到表彰 ,
局长 吴 中良
受到各级 领导 的认 可 和社会各界 的好评 。
完善 措 施 , 净 化 环 。 境 。 实现 了市 区 街巷 、 沟河 保 洁
和垃圾清运 全覆 盖 , 市 区 生 活垃圾全部送垃圾焚烧发 电厂 焚烧 , 达 到 了减量 化 、 资源化 、 无 害
在全 国 中小城 市 中率先编制 了户外广 告设 置 专项规 划 , 户外广 告店招店 牌管理 获 “ 市十佳创 新 工 作奖 ” 和省建设厅 “ 店招店牌管理 特 别奖 ” 。 牵头组织开 展城 市道路环 境综合整治 , 清理 沟 河 杂船 , 拆 除违章搭建 , 城 市容貌 日渐 亮丽 。
科 学规 划 , 亮化 城 市 。 对 通 榆路 、 迎 宾路等及 市 区 1 8 0 多处楼宇 、 8 座桥梁 和2 个广场
管理 。
广 泛 宣 传 , 夯 实群 众 基 础 。 在新 闻媒体 开 辟 宣 传 栏 目 , 及 时宣 传 城 市 管理 法律 法规 和 文 明卫 生 知识 , 联合市 支
办等3 部 门在市 区 5 0 所 驻城 学校 , 近 2 1 万 在校 学生 中开 展 以 “ 爱市容 、 别陋 习 、 做 文 明卫 士 ” 为主 题 的宣 传教 育活 习

2024年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2024年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2024年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____年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引言: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型户外广告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例如:破坏城市面貌、影响公共空间的使用、视觉污染等。

面对这些问题,____年我们将制定一系列整治方案,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构建美丽、宜居的城市。

一、立法和政策在整治大型户外广告问题上,我们首先将依法制定相关法规,建立规范管理体系。

具体包括:1.修订相关法律和法规,严格限制大型户外广告的规模、数量和位置,在市中心和重要景区禁止设置大型广告牌。

2.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对从事户外广告经营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引导市场向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3.制定优化城市广告空间布局的政策,鼓励将大型户外广告改造成为文化宣传、公益广告等形式,提升户外广告的社会效益。

4.加强对广告内容的监管,禁止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广告宣传,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二、市中心和重要景区的整治市中心和重要景区是城市的名片,对其广告空间的整治尤为重要。

具体措施包括:1.清理整治墙体广告和招牌。

对没有经过审批、超过规定标准的墙体广告和招牌进行整治,恢复墙体的原貌,提升城市形象。

2.疏解和规范大型广告牌。

对市中心和重要景区的大型广告牌进行审查,根据城市规划和功能要求进行疏解和规范,减少大型广告牌的数量和规模。

3.引导大型户外广告向市郊区域转移。

鼓励大型户外广告向市郊区域集中布局,减少市中心和重要景区的视觉干扰,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和风貌。

4.提供文化艺术性广告牌展示空间。

在市中心和重要景区设置一定数量的文化艺术性广告牌展示空间,以丰富城市文化生活,提升城市的艺术氛围。

三、技术手段的应用科技的发展为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我们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供更高效、智能化的管理与监管。

具体措施包括:1.建设智能监测系统。

通过引入人工智能和摄像头监测技术,实现对大型户外广告的自动识别和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提高管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盐城室外广播系统实施方案

盐城室外广播系统实施方案

盐城室外广播系统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盐城市是江苏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江苏省中部,是苏北地区的中心城市。

随着城市的发展,室外广播系统的建设已成为城市管理和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生活,盐城市计划对室外广播系统进行升级和实施,以满足城市管理和文化传播的需求。

二、目标1. 提升城市形象:通过室外广播系统的实施,打造城市独特的音乐文化氛围,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软实力。

2. 服务市民生活:通过广播系统,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及时的信息服务,满足市民对音乐、新闻等信息的需求。

3. 加强城市管理:通过广播系统,加强对城市管理的监督和引导,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三、实施方案1. 确定覆盖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人口密集区域,确定室外广播系统的覆盖范围,包括主要街道、商业区、公园等公共场所。

2. 选址设置设备:在确定的覆盖范围内,选址设置广播设备,确保信号覆盖全面,信号稳定。

3. 设备选型: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室外广播设备,考虑设备的音质、耐用性、防水防尘等特性。

4. 网络连接:将室外广播系统与城市网络连接,确保广播内容的及时更新和管理。

5. 广播内容管理:建立广播内容管理系统,制定广播内容的播放计划,包括音乐、新闻、市民宣传等内容,保证广播内容的多样性和时效性。

6. 安装调试:对已设置的广播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7. 运行维护:建立室外广播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机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四、预期效果1. 提升城市形象:通过室外广播系统的实施,打造城市独特的音乐文化氛围,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软实力。

2. 服务市民生活:市民可以通过广播系统获取更加便捷、及时的信息服务,满足市民对音乐、新闻等信息的需求。

3. 加强城市管理:通过广播系统,加强对城市管理的监督和引导,提升城市管理效率,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五、总结盐城室外广播系统的实施方案,将有效提升城市形象,服务市民生活,加强城市管理,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计划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外广告已成为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提升城市整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2. 加强户外广告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3. 优化户外广告布局,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三、工作内容1. 政策法规宣传(1)加强对户外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市民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政策和标准。

2.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1)严格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流程,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2)加强对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3. 户外广告巡查监管(1)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巡查制度,对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定期巡查。

(2)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时予以整改或拆除。

4. 户外广告安全管理(1)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广告设施牢固可靠。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及时进行整改或拆除。

5. 户外广告设施维护(1)建立健全户外广告设施维护制度,确保广告设施整洁、美观。

(2)对破损、陈旧的广告设施,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6. 宣传教育活动(1)定期开展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2)邀请专家开展讲座,普及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知识和技巧。

四、工作步骤1. 前期准备阶段(1个月)(1)成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时间节点。

2. 实施阶段(6个月)(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市民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严格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加强巡查监管。

(3)开展户外广告安全管理,确保广告设施安全可靠。

(4)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改或拆除。

3. 总结评估阶段(1个月)(1)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江苏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江苏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江苏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已经1997年7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促进户外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媒体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下列商业广告:(一)定着于建(构)筑物外部或者道路、交通设施上,以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模型、布幅、招牌以及张贴等形式发布的广告;(二)利用车、船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三)利用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悬挂、绘制的广告;(四)利用其他户外媒体设置的广告。

第三条户外广告主、户外广告经营者、户外广告发布者和户外广告监督管理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户外广告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

第四条户外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健康、合法,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五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不得影响建(构)筑物本身的功能及相邻建(构)筑物的通风、采光和安全,不得妨碍交通或者影响消防通道,不得损害市容市貌。

第六条依法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害。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规划)、公安、交通、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管理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工商、城建(规划)、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必须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工商、城建部门依法监督实施。

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标准2024

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标准2024

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标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的要求、照明、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GB/T 700 碳素结构钢GB/T 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499.1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2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2408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GB/T 2518 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3098.1~3098.20 紧固件机械性能GB/T 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3632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880.1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3880.2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2部分:力学性能GB/T 3880.3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5117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8 热强钢焊条GB/T 6892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 7134 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GB/T 8110 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用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实心焊丝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 10045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药芯焊丝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GB/T 12755 建筑用压型钢板GB/T 14957 熔化焊用钢丝GB 15763.2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GB 15763.3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GB 16776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T 17748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GB 18774 双端荧光灯 安全要求GB 19261 霓虹灯管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652 放电灯(荧光灯除外) 安全要求GB 19653 霓虹灯安装规范GB/T 22789.1 塑料制品 硬质聚氯乙烯板(片)材 第1部分:厚度1 mm及以上板材的分类、尺寸和性能GB/T 24333 金属卤化物灯(钠铊铟系列) 性能要求GB/T 24498 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 2481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要求GB/T 24823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性能要求GB/T 24908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性能要求GB/T 35626 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 50005 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429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 50576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17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61 钢结构焊接规范CJ/T 532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巡检监管信息系统CJJ/T 149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JB/T 5945 工程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JG/T 347 聚碳酸酯(PC)实心板JG/T 516 建筑装饰用彩钢板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8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T 163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 145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XF 91 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YB/T 5363 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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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03—2013)(一)总则第1条为了适应盐城市发展环境与功能定位的变化,实现“在苏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促进城市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和可持续性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制定《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03—2013)》(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发布)2、《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1997年7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4、《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盐城市人民政府)5、《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6、《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盐城市人民政府,2003年月6月)7、《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盐城市规划局,2003年6月)8、《关于实施市区主要街道沿街综合整治的通知》(盐政发[2003]146号,盐城市人民政府)9、《关于实施市区夜景亮化建设的通知》(盐政办发[2003]4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关于加强市区店招门牌设置管理的通知》(盐城市城市管理局,2003年10月)11、《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03)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第3条强制性内容规定文本中采用“楷体字”表示的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4条规划原则1、整合性原则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是盐城市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环境、城市景观设计规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应充分体现盐城“水绿湿地、盐白滩涂”的城市景观特征和人文内涵,显露出一个正在迅速崛起的中型城市所特有的现代性、包容性和创新竞争力。

户外广告是盐城整体市容市貌的组成部分,不能游离于城区各功能区域的环境之外,更不能与原有的城市风格大相径庭。

户外广告的商业价值应更多地通过广告的文化价值和环境价值体现出来,应有助于城区环境质量的整体提高。

2、个性化原则户外广告应该协同城市的产业特征定位、建筑风格定位等诸多因素,共同来完成一个城市形象的塑造。

专项规划导入先进的DIS(District Identity System)设计理念,为所规划的区域、路段和节点进行个性化形象定位,根据不同路段、不同区域、不同功能、不同建筑物特色以及不同的文化内涵设置与之协调的“户外广告形象”。

3、控制性原则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是城市规划控制下的依法设置,控制的前提是要让户外广告为商业经济、为人居环境、为城市美化服务。

第一,必须严格控制户外广告总量。

第二,必须控制户外广告密度。

第三,必须控制户外广告画面的色彩。

第四,必须控制户外广告媒体的形态。

第五,必须控制户外媒体的造型。

第六,必须控制户外媒体的亮度。

4、创新性原则应重视户外媒体的形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更要加强广告实务运作与广告管理的创新意识。

5、安全性原则户外广告设置应不得影响公共交通、公共安全;不得影响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和市民日常生活。

凡设置户外广告,经营方均应参照相关的设置技术标准进行规范性设计和制作。

在设置大型广告之前,对高空作业人员应购买相匹配的户外广告保险;在安装过程中和结构完成时,应有户外广告工程监理认证和验收。

户外广告媒体应由发布单位定期保养维护,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第三方监测报告。

6、可操作性原则本规划依据《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制定而成,是根据现存的实际情形和未来规划目标分步骤进行。

本规划将本着“规划先行”,“边规划边实施”的原则。

专项规划总体方案按“面线点”程序进行,具体实施方案则按“点线面”程序进行,完成核心节点户外广告的设置设计,达到带动相关路段户外广告的整治,最终改观整个规划区域内户外广告设置面貌的目的。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对户外广告资源要“合理有偿使用”。

城市户外广告所占用的空间是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应由政府统一领导使用,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对外招商、拍卖。

第5条规划重点1、对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六大片区进行户外广告的整体规划,尤其是对城中片区、城南片区、河东片区进行重点规划。

2、对主要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规划,重点道路为:开放大道、世纪大道、青年路、大庆路、建军路、黄海路、人民路、迎宾路、解放路、盐马路等。

首期先对其中的开放大道、解放路、建军路进行户外广告阵地设置规划。

3、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规划,其中包括:铜马广场、新客站、新世纪文化城广场。

第6条规划范围本规划分为六大片区、十二条道路、三个重要节点三个层次。

1、六大片区(城中片区、城南片区、城西片区、西南片区、城北片区、河东片区)2、六横、六纵十二条道路(黄海路、毓龙路、建军路、大庆路、青年路、世纪大道;盐马路、解放路、人民路、迎宾路、开放大道、文港路)3、三个重要节点(铜马广场节点、新客站节点、新世纪文化城广场节点)第7条市区户外广告规划图(见规划说明)第8条规划期限2003—2007年,与盐城市城市规划近期建设相协调,根据户外广告边整顿、边设置的操作性原则,完成城中片区、城南片区、城中片区户外广告规划中的各项要求,体现每个片区各自的特色。

2008—2013年,根据盐城市城市规划,完成其他片区的户外广告规划目标,最终改观整个规划区域内户外广告设置的面貌。

(二)规划目标第9条使盐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10条创建中等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的典范。

第11条突出区域特色,改善人居环境,形成户外广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促进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三)六大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第12条城中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新洋港以南、通榆运河以西、青年路以北、西环路以东的区域为城中片区。

以商业服务和居住功能为主。

强化建军路、解放路沿线的城市中心功能;逐步搬迁调整现状工业,增加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等公共空间,改善环境质量;完善支路系统,增加机动车停车场地;合理控制居住用地开发强度;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城市发展脉络;强化滨水空间建设,塑造城市特色。

户外广告定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本规划把城中片区定位为“商业综合服务区”。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1)结合商业综合服务区特点,可在重要路段、节点、重要场馆集中展示户外广告。

重要路段包括:黄海路、建军路、大庆路、开放大道、人民路、解放路、盐马路;节点包括:铜马广场、新世纪文化城、新客站。

广告内容和形式应与繁荣商业,营造气氛相得益彰,并要重点突出盐城市“黄海明珠”的古城风韵。

(2)严格控制墙体广告,严格控制在20米以上高楼楼顶设置户外广告。

(3)严禁在文化遗迹、学校、居民区、行政事业办公区以及所有异型建筑楼顶(屋顶)、立面设置户外广告;严禁设置跨街广告(包括固定或临时性的);交通道口或交汇点停车线后1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禁止广告经营者随意设置户外广告。

(4)户外广告必须与建筑物的风格保持一致。

城中片区所有户外广告之间必须具有整体的协调性。

设置时应充分考虑造型、内容、色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考虑户外广告与建筑,户外广告之间的衔接。

(5)强调户外广告设计的艺术性。

尽量简化画面和文字内容,以企业形象和商品特征的标志造型和标准色彩来传达广告信息。

(6)注意户外媒体白天与夜晚视觉效果的协调。

在重要的商业路段,鼓励使用霓虹灯广告。

鼓励使用新工艺和新材料制作户外广告;鼓励使用圆型、椭圆型、方型圆角和其它异型灯箱。

第13条城南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青年路以南、通榆运河以西、新河以北、西环路以东的区域为城南片区。

以居住和行政、文化、教育功能为主,保留悦达工业园和市开发区工业用地。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区域,完善社会服务设施配套,吸引更多人口入住;适当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加强城市设计研究,形成亲切宜人的空间尺度。

户外广告定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本规划把城南片区定位为“行政综合服务区”。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1)结合行政综合服务区特点,整体协调,突出风格,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区域,城南片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要与“现代、新颖”的区域特征相一致,集中突出“水绿盐白”的户外广告风格。

(2)可在客运站、货运站、展览、展示性场馆区段、商业密集区段、餐饮娱乐密集区段集中设置户外广告媒体。

(3)严格控制墙体广告,严格控制在20米以上高楼设置户外广告。

在金融区、居民区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

(4)严禁学校、居民区、行政事业办公区以及所有异型建筑楼顶(屋顶)、立面设置户外广告;严禁设置跨街广告(包括固定或临时性的);交通道口或交汇点停车线后1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5)艺术性和实用性的统一。

城南片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要求媒体造型设计新颖大方,提倡和鼓励使用新工艺、新材料,使户外广告起到提升区域品质的作用。

第14条城西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西环路以西、宁靖盐高速公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北、新洋港以南的区域为城西片区。

以居住和生态保护功能为主,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重点加强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建设,适度开发居住用地,疏解老城人口。

加强对蟒蛇河取水口的保护。

户外广告定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本规划把城西片区定位为“居住和生态保护区”,户外广告设置要体现“自然、人文”特色。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1)根据居住和生态保护区特点,可在世纪大道等交通主干道、重要市场、高速公路出入口相对集中设置户外广告,其余区域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

(2)同时结合生态保护区特点,在公用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设置一些自然材质的小型公益性广告牌。

(3)严禁在市政公用设施、公园、绿地、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居民区设置户外广告;严禁在城市快速干道和主干道沿线民居设置墙体广告;严禁设置跨街广告(包括固定或临时性的);交通道口或交汇点停车线后1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第15条西南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西环路以西、宁靖盐高速公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南、徐淮盐高速公路以北区域为西南片区。

以工业为主,沿世纪大道布置物流、仓储、市场等服务功能。

制定合理的准入标准;实施集中的能源供应和污染治理;协调用地开发和自然水网的关系,创造优良环境。

户外广告定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本规划把西南片区定位为“工业区”,户外广告的设置体现“简约、大方”的特点。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1)根据工业区的特点,对户外广告发布的形式、类型、内容、数量进行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内容应与该区域的物流、仓储、市场等服务功能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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