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际贸易的基本分类及统计指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对外贸易的基本分类及常用的统计指标

本章重点介绍对外贸易的基本分类及常用的统计指标。学生在学习研究国际贸易问题时,有必要了解国际贸易的其本类型和分类;在分析和研究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过程中,我们经常会使用一些基本的统计数据。这些都是学习、研究国际经济贸易问题的重要工具。本章希望通过对上述内容的介绍,能为学生学习本课程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第一节对外贸易的基本分类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是指一国或地区与别国或地区进行的货物与服务的交换活动。例如中国与日本、美国、英国、韩国等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对中国而言所有这些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都是中国对外贸易的一部分。

对全世界各个国家而言,都存在着此类的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的货物或服务的交换活动。对世界各国来说,这些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交换活动,都是他们对外贸易的一部分。当从世界的角度来看所有这些国家之间发生的货物与服务的交换活动时,我们便称之为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因此,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了国际贸易。

一些海岛国家,如英国、日本等常把对外贸易称为海外贸易。而国际贸易也常被称为世界贸易。

一国的对外贸易按不同的方法,可分成不同的类型。以下介绍一些基本的分类方法。

一、按货物移动的方向,对外贸易可分为:

1、出口贸易(Export Trade)

出口贸易是指把本国生产或加工的产品及本国化产品运往他国市场销售。

所谓“本国化产品”是指外国货物经过结关进入国内后,未经加工改造,又输出国外的现象。这一现象也称为复出口(Re-export Trade)。

2、进口贸易(Import Trade)

进口贸易是指把外国生产和加工的产品运往本国国内市场销售。

有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如出口退货、或未能售出的寄售商品等,本国出口的货物出口后在国外未经任何加工或改造便又被运回国内,这一现象我们称之为复进口(Re-import Trade)。

3、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过境贸易是指当A国须经过C国国境把货物运往B国时,这批经过C国运往B国的货物,对C国而言,便是过境贸易。过境贸易通常发生在不彼此相邻的内陆国家间的贸易。如中国与东欧国家之间的贸易,通常通过大陆桥运输。由于铁路横跨欧亚大陆,货物由中国运往东欧国家时,必定经过俄罗斯等国。这些经过俄罗斯等国运往东欧国家货物的贸易,对俄罗斯等国而言,便是过境贸易。

二、按交易商品的形式,对外贸易可分为:

1、货物贸易(Goods Trade)

货物贸易也称为有形(商品)贸易(Tangible Goods Trade),它是指有具体形状的商品如大米、服装、机器等的交换活动。货物贸易是国与国之间进行交换的主要内容。

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中交换的货物种类繁多,为便于统计,联合国秘书处于1950年起草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把有形商品作了系统的分类,供各国编制贸易统计表时使用。并分别在1960年和1974年进行了修订。

在1974年的修订本中,SITC把货物贸易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 924

个基本项目。其中0—4类为初级产品,5—8类为制成品。具体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饮料及烟类(1);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3);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机械及运输设备(7);杂项制品(8);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9)。

SITC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以前世界各国编制其贸易统计表时所使用的主要的有形商品的分类目录。我国目前仍按此分类目录编制贸易统计表。

2、服务贸易(Service Trade)

服务贸易也称为无形(商品)贸易(Intangible goods Trade),传统上它是指无形劳务的提供与接受。战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发展非常迅速,成为了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其贸易增长速度快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

由于服务贸易发展越来越迅速,在国际贸易中地位越来越重要,传统服务贸易的概念已难以全面、准确地概括服务贸易的内容。世界贸易组织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对服务贸易下了较全面的定义:服务贸易指“过境交付:即从一参加方境内向任何其他参加方境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即在一参加方境内向任何其他参加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存在:即一参加方在其他任何参加方境内通过商业机构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即一参加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参加方境内提供服务。”

世界贸易组织把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包括了:商业、通讯、建筑、销售、教育、环境、金融、健康与社会服务、旅游及相关的服务、文化娱乐与体育服务、交通及其他。

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均为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但两者又有所不同。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进出口需经过海关,因此其贸易额反映在海关的贸易统计表上;而后者的进出口则无需经过海关,因此其贸易额一般不反映在海关的贸易统计表上。但无论是货物贸易额还是服务贸易额都是一国国际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按如何划分货物进出口的标准,对外贸易可分为:

1、总贸易(General Trade)

一国的对外货物贸易包括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而本国生产的产品怎样才算是一国出口的一部分,外国生产的产品又怎样才算是一国进口的一部分,这就取决于该国是以总贸易还是专门贸易来划分进出口。

总贸易是以货物越过国境为标准划来分进出口。

在总贸易下,一国的产品一旦越过本国国境运往他国销售,便是该国总出口的一部分。具体来说,总出口包括了本国生产及加工出口的货物;从海关保税工厂出口的货物;本国化出口的货物以及从海关保税仓库和自由贸易区出口的货物。

而外国的产品一旦越过本国国境运往国内市场销售,便是该国总进口的一部分。具体来说,总进口包括了供国内消费和使用而直接进入本国市场的外国货物;进入海关保税工厂的外国货物;以及进入海关保税仓库和自由贸易区的外国货物。

2、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

专门贸易则是以货物经过结关为标准来划分进出口。

在专门贸易下,一国的产品必须经过结关后运往他国市场销售时,才可算是一国专门出口的一部分。专门出口包括了本国生产和加工出口的产品;从海关保税工厂出口的货物;本国化出口的货物。

而从外国输入的产品,必须经过结关后,才可算是一国专门进口的一部分。专门贸易包括了供国内消费或使用而直接进入本国市场的外国货物;进入海关保税工厂的外国货物;从海关保税仓库和自由贸易区退出后进入本国市场的货物。

中国是以总贸易来划分进出口的。

四、按交易的方式,对外贸易可分为:

1、直接贸易(Direct Trade)

直接贸易是指商品的生产国与商品的消费国直接进行的贸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