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汇文中学民生决策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平原县汇文中学民生决策为了深入贯彻十九大精准扶贫方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贫困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实施组织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资助特贫困学生领导小组:

组长:刘尚俊

副组长:曹传和高同喜王志海司明新雷同军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贫困生资助制度

(一)领导高度重视集中组织学习上级文件,不定期进行走访调查,开展相应的贫困救助工作。

(二)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学校和德育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五)贫困生的选举与评定,由班主任具体负责并为第一责任人。

三、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学生必须是寄宿生。

2.省建档立卡的特困生、低保家庭学生。

3.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4.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二)认定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德育处。

2、由德育处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并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四、资金发放

(一)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由财政局直接发到所办的银行卡上。

(二)资金发放后,让贫困生家长签字,并做好留档。

五、上报

学校将2018年秋季贫困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档案管理

学校为2018年秋季贫困生资助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汇总表、会议记录、资助金发放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分年度归档备查。

七、加强2018年秋季贫困生资助金的管理

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2018年秋季贫困生资助金的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