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汇文中学民生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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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汇文中学民生决策为了深入贯彻十九大精准扶贫方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贫困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实施组织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资助特贫困学生领导小组:
组长:刘尚俊
副组长:曹传和高同喜王志海司明新雷同军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贫困生资助制度
(一)领导高度重视集中组织学习上级文件,不定期进行走访调查,开展相应的贫困救助工作。
(二)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学校和德育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五)贫困生的选举与评定,由班主任具体负责并为第一责任人。
三、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学生必须是寄宿生。
2.省建档立卡的特困生、低保家庭学生。
3.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4.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二)认定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德育处。
2、由德育处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并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四、资金发放
(一)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由财政局直接发到所办的银行卡上。
(二)资金发放后,让贫困生家长签字,并做好留档。
五、上报
学校将2018年秋季贫困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档案管理
学校为2018年秋季贫困生资助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汇总表、会议记录、资助金发放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分年度归档备查。
七、加强2018年秋季贫困生资助金的管理
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2018年秋季贫困生资助金的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