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钢铁集团责任公司大型轧钢厂“”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型轧钢厂“6·1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型轧钢厂“6·1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6月16日13时20分左右,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型轧钢厂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6月号)等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12月28日在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注册号:130400000025431;住所地:邯郸市复兴路232号;法定代表人:彭兆丰,注册资本:25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发生事故的大型轧钢厂,隶属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厂2010年12月11日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36亿元,现有员工974人,其中各类技术管理人员54人。
设有生产技术科、设备动力科、安全保卫科、综合管理科等4个科室和线棒轧钢车间、线棒设备车间、型钢轧钢车间、型钢精整车间、型钢设备车间、物流保断断续续修理打包机,对打包机边维修,边观察。
11时40分,打包机故障排除。
然后,李新建回休息室吃午饭。
这时,唐伟也回到了调度室。
12时40分,唐伟在调度室的实时监控器内发现打包机又出现故障,就用对讲机呼叫李新建到现场排除故障。
12时50分,李新建和唐伟几乎同时到达打包机现场。
此时,打包机经过操作工李新忠和袁华的处理后已经正常打包运转了。
唐伟、李新忠、李新建、袁华就一起回到操作室。
这时,设备科技术员刘大葳也到了操作室了解打包机故障情况。
发现打包机1#线的打包线不多了,唐伟就用对讲机呼叫闫方廷开叉车过来装卸打包线,叉车卸完打包线后,打包机操作工李新忠派袁华把刚卸的打包线与1#线焊接到一起,在这期间打包机正常运转。
13时15分左右,李新建要回休息室休息,唐伟就对李新建说:“别回去休息了,也快到上班点儿了,打包机老有事,在这儿休息会儿,打包机再有事,在这儿就处理了”。
李新建说:“不行,我得回去休息,不休息我头晕,事故发生后,现场的刘大葳、唐伟、李新忠等马上赶到事故现场救援,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轧钢厂“7.8”起重伤害事故分析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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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厂“7.8”起重伤害事故分析通报
一、事故经过
2013年7月7日中班,轧钢厂中板车间轧制12mm钢板,在轧制时一钢板头部下垂导致钢板插入ACC入口辊道下方,为保证生产,当班人员仅将露出辊道部分钢板切割处理后即正常过钢。
7月8日9:00左右,轧制丁班接调度通知要检修四小时,机长彭振安排四人负责清理辊道下剩余钢板,11:10左右车间设备工程师彭海华站在ACC入口东南方向(距离轧辊不到1米位置)指挥行车吊钢板,因钢板尾部卡阻,在拉出钢板时产生反弹力并弹向彭海华,彭海华在用右手阻挡钢板时导致右手手腕骨折。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当事人彭海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临时参与处理辊道下钢板对风险辨识不到位,在指挥行车作业时站位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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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生产事故检查总结汇报
轧钢生产事故检查总结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最近发生的轧钢生产事故,我们组织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总结了相关的问题和原因。
现将检查结果和总结汇报如下:一、问题总结1. 设备维护不到位:经检查发现,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轧机的部分关键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导致轧机失控。
进一步调查发现,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存在不到位的情况,致使故障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2. 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在事故发生前的监控录像中,我们观察到有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操作过程中疏于安全检查、操作不遵守规程等。
这些不规范的操作行为给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3. 安全意识淡漠: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一些员工对于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存在一定的漠视态度。
他们缺乏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对于安全规程和操作流程抱有轻视的态度,这也为事故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二、原因分析1. 设备维护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和维护人员技术水平不高所导致。
同时,一些关键部件的及时更换和维修也未能得到有效落实,致使设备长期处于故障状态。
2. 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的原因主要在于对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的培训不到位,在长期的操作中形成了不良的习惯。
同时,对作业人员监督管理不足也是导致不规范操作的原因之一。
3. 安全意识淡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和生产任务的压力造成的。
工人们长时间在高温、高噪声、高风险的环境下工作,导致他们对于安全问题的警觉性降低,同时,生产任务的压力也使得他们忽视了安全。
三、解决方案1. 加强设备维护:增加资金投入,提高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建立健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并对关键部件进行定期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加强操作规程的培训和监督: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培训,并加强对其操作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流程,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3.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于安全的重视程度。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11月21日20时20分,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在电机更换后调试运行时爆裂,风机转子、机壳碎片飞出击中现场作业人员,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11月22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相关人员组成的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
在调查中,事故调查组聘请省、市安全生产领域4位冶金、机电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人。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成立,民营企业,是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每年向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缴纳管理费500万元,并接受其业务指导,与河北钢铁集团公司无资产关系。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400000065355;经营地址位于武安市上团城乡崇义村东;法人代表王建兵;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精密铸铁件、铸钢件、铸锻件的制造与销售及生铁冶炼、烧结矿、钢铁制品、钢坯、特钢、轧钢、线材的生产与销售等。
该公司下设8个分厂、14个部室,员工5000余人,年产生铁300万吨,钢坯300万吨,中厚板100万吨。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11月21日凌晨5时左右,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电机在运行中发生弧光接地故障,造成停机,经检查确认为电机线圈烧坏(电机型号为YKK560-8)。
河北钢铁股份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钢铁股份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3·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3月18日16时40分左右,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5万元。
3月19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监察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3·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的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企业概况事故发生单位为邯钢连铸连轧厂。
连铸连轧厂设有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动力科、武装保卫科和综合办公室等4个科室和连铸车间、轧钢车间、精整车间、维修车间和运行车间等5个车间,共有员工557人。
其主要生产工艺为:薄板坯连铸连轧,产品为钢卷板。
事故发生的地点位于连铸连轧厂精整车间钢卷打捆机处。
二、事故发生经过与救援情况3月18日16时,连铸连轧厂精整工段甲班班长谭新衡组织所属人员进行生产作业。
作业内容为:将从生产线下线的钢卷吊运到精整车间运输链后,经过开卷、平整、分卷和再次卷起后到打捆机处进行打捆入库;17时20分左右,谭新衡发现1号步进梁运送的钢卷到达打捆机处后打捆机不工作,于是就打电话告知负责维修打捆机的机械班维修工冯文军打捆机发生故障;17时30分左右,谭新衡看到冯文军来到现场,就从主控室走到打捆机旁的操作面板处,配合冯文军检修打捆机。
关于轧钢厂高线车间“10调查报告.12”事故分析通报.docx
一、事故经过2013年10月12日18:30左右,九钢轧钢厂高线车间中班安排计划检修,粗轧4#立式轧机换辊。
22:40进行开机前确认,发现粗轧4#轧机接手未安装到位,机长李恒、调整工吴雷、粗轧工彭伟国一起操作轧机安装接手;随后高线车间主任陈强、副主任温湘萍、总机长杨勇、工艺员吴扬伟、中轧工杨志刚先后赶到,陈强在轧机进口旁指挥杨勇操作4#轧机就地台安装接手,李恒在轧机进口观察接手对正情况,吴雷、彭伟国、吴扬伟、杨志刚四人在离轧机出口约2米处观察接手对正情况;22:55左右,陈强正指挥杨勇向上提升轧机对正接手,吴雷靠近轧机将头伸入轧机机架观察出口设备情况,轧机提升螺杆(直径100mm、最大额定提升力100TF)突然断裂,4#轧机整体坠落(轧机重量约10吨),焊接在轧机上的除尘水管支架砸在吴雷头部,造成吴雷当场死亡。
二、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1、调整工吴雷违章作业,其作业行为违反了《轧钢厂高线轧钢工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第8.23条“在换辊、换槽、换导卫及检修时要有专人指挥操作及监护,就地台操作人员要熟悉操作,精力集中,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防止误操作挤伤或撞伤他人;作业人员应侧身站立,尤其是在立辊处作业身体任何部位不得处于接手和轧机下落范围内”等规定,进入轧机牌坊内区域作业。
2、粗轧4#轧机与提升轨道滑块间存在约6毫米的间隙,轧机在提升对正接手过程中左右晃动与轨道发生卡阻(此时轧机的锁紧缸已打开,所有的重量集中到提升装置螺杆上),导致提升阻力额外增加;加上螺杆使用时间过长,螺杆疲劳作业强度下降(自2008年生产线投产后未进行过更换),造成突然断裂事件。
(二)间接原因1、现场作业人员未能识别出轧机提升螺杆断裂而造成轧机坠落的风险,对人员进入轧机下落范围内造成的后果预见不足。
2、轧钢厂高线车间未充分利用轧机两个用于行车起吊的吊耳在检修过程的作用,导致在换槽、换辊等日常作业过程中没有使用行车进行保护性挂吊,造成在检修过程中轧机的重量全部由轧机提升螺杆承受。
轧钢厂“1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事故时间: 2013 年 12 月 2 日 16 时 38 分事故类别:机械伤害伤亡情况:一人死亡事故经过:2013 年 12 月 2 日 16 时 38 分,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厂一棒线作业区甲班接班停机更换 16#轧机机架,维检钳工汪 XX 和周 XX负责安装轧机接手,两人安装完离开后,调整工易 X (班长)和陈 X(副班长)开始试小样。
试完第一组小样后,陈 X 发现小样尺寸偏大,到就地操作台操作16#电动压下,准备试第二组小样。
就地台操作工李 XX 听见陈 X说:“可以装钢了”后,按下操作台的点动按钮。
当易 X 正准备夹第二组小样放入进口跑槽,听见一声喊叫,随即发现汪 XX 双手臂被接手卷入,立即停机反转,将其救出后发现双手、胸部、面部左下颌被绞伤,紧急送往水钢总医院抢救。
12 月 3 日0 时 40 分汪 XX 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1 、直接原因:轧钢厂一棒线作业区,对岗位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三规一制”的督促和执行不到位,职工现场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 、间接原因:轧钢厂制度修订不细致、机械旋转部位有效防范不足、涉及电力(电源)控制未全部实现安全锁,以及对一棒线作业区安全生产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不细致、不全面,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事故性质:经调查组调查确认,该事故属机械伤害责任事故。
预防措施:1、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厂一棒线作业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要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3、要加大对从业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事故时间:2013 年 12 月 4 日 9 时 0 50 分事故类别:机械伤害伤亡情况:一人死亡事故经过:2013 年 12 月 4 日,攀长特公司焊管钢丝厂冷带车间成品班纵剪组上早班,车间调度安排用焊管料(81mm*1.0mm)剪切成打包带(30mm*1.0mm),纵剪工刘 XX 开操作台,另一名纵剪工韩 XX 在剪切机出料端整理边丝,当两人共同剪完 2 卷料后,8 时 40 分左右,由于剪切的边丝缠住万向轴,两人将万向轴安全防护罩搬移,处理缠住的边丝。
轧钢厂火灾事故案例与分析
轧钢厂火灾事故案例与分析一、案例介绍某批轧钢厂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是一家规模较大的钢铁生产企业。
该厂主要生产带钢、线材等产品,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丰富的生产经验。
然而,该厂在生产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频繁发生火灾事故,给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2017年4月10日,该厂发生一起严重火灾事故。
据调查,事故起因是一台设备发生故障,引发了火灾。
由于厂房内的物料存放较多,燃烧势头迅速蔓延开来,使得整个厂区被火势笼罩。
相关部门迅速出动多台消防车,但火势一直没有受控。
在众人焦急的眼神中,消防人员鏖战了近24小时,最终才将大火扑灭。
虽然在火灾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厂区内的电气设备、生产设施被烧毁,造成了数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二、火灾事故原因分析1. 设备故障该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是一台设备发生了故障。
据了解,该设备是一台与轧钢生产有关的机械设备,负责将原材料加工成半成品。
由于平时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不够到位,导致设备出现了故障。
由于该设备故障后未及时发现和处理,使得其短路引发火灾。
2. 安全管理不当在火灾发生后,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该轧钢厂存在安全管理不当的现象。
例如,厂区内的物料存放比较混乱,没有按规定分类存放。
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不够到位,存在着安全隐患。
3. 人员应急处理不当火灾发生后,厂区内的员工在处理火情时,应急处理不当也是导致火灾扩大的原因之一。
由于员工没有受过专业的消防培训,对火场处理不够规范,使得火势迅速蔓延。
三、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1. 及时报警火灾事故发生后,员工应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并且按照规定执行应急预案,指导员工撤离安全区域。
2. 实施紧急疏散在火灾发生后,员工应根据消防人员的指示,紧急疏散至安全区域,并且离开现场等待救援。
3. 采取消防措施员工应当在发生火灾后,立即采取消防措施,使用灭火器或者其他设备进行灭火。
如火势过大,应迅速撤离现场,以免造成人身伤害。
四、火灾事故的整改方案1.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为了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火灾,厂方应对所有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大型轧钢厂“6·16”机械伤害事故
大型轧钢厂“6·16”机械伤害事故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事故的大型轧钢厂,隶属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厂2010年12月11日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36亿元,现有员工974人,其中各类技术管理人员54人。
设有生产技术科、设备动力科、安全保卫科、综合管理科等4个科室和线棒轧钢车间、线棒设备车间、型钢轧钢车间、型钢精整车间、型钢设备车间、物流保障车间等6个车间。
二、事故发生经过与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3年6月16日7时30分,夜班调度值班长李增荣交班时,告诉白班调度值班长唐伟说:线材生产线打包机的2#和4#线工作卡线,有断腰现象。
8时,唐伟便直接到有故障的线材生产线打包机现场了解情况,发现维检工李新建已在现场观察打包机的运行状况,对出现卡线、断腰的故障进行排除。
维检工李新建上午一直在断断续续修理打包机,对打包机边维修,边观察。
11时40分,打包机故障排除。
然后,李新建回休息室吃午饭。
这时,唐伟也回到了调度室。
12时40分,唐伟在调度室的实时监控器内发现打包机又出现故障,就用对讲机呼叫李新建到现场排除故障。
12时50分,李新建和唐伟几乎同时到达打包机现场。
此时,打包机经过操作工李新忠和袁华的处理后已经正常打包运转了。
唐伟、李新忠、李新建、袁华就一起回到操作室。
这时,设备科技术员刘大葳也到了操作室了解打包机故障情况。
发现打包机1#线的打包线不多了,唐伟就用对讲机呼叫闫方廷开叉车过来装卸打包线,叉车卸完打包线后,打包机操作工李新忠派袁华把刚卸的打包线与1#线焊接到一起,在这期间打包机正常运转。
13时15分左右,李新建要回休息室休息,唐伟就对李新建说:“别回去休息了,也快到上班点儿了,打包机老有事,在这儿休息会儿,打包机再有事,在这儿就处理了”。
李新建说:“不行,我得回去休息,不休息我头晕,下班后就回不了家了”。
这样,唐伟就没再说什么。
尔后,李新建和刘大葳一同出了操作室。
此时,打包机仍然在正常工作。
6.7邯郸新金钢铁坍塌事故后体会
6.7邯郸新金钢铁坍塌事故后体会
(一)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责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在轧钢过程中,由于废品箱堆钢造成钢尾从导卫与导管间隙处跑出,将护板打飞,钢尾断头打在刘某颈部右侧主动脉处,导致失血过多死亡,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在安装护板时,焊点少,焊接不牢固,抗冲击力不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不到位,对护板大的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和排除;
(3)车间在安全管理中,监督检查不力,规章制度落实不够,安全管理不严格;
(4)二钢轧厂和车间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职工安全意识差,安全技术素质低。
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许上岗。
(二)从工艺技术上开展技术攻关,研究解决轧制过程中的堆钢问题。
(三)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落实好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举一反三,对轧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改造,确保轧机设备运行安全。
(四)吸取事故教训,在全公司立即展开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现场的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11月21日20时20分,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在电机更换后调试运行时爆裂,风机转子、机壳碎片飞出击中现场作业人员,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11月22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相关人员组成的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
在调查中,事故调查组聘请省、市安全生产领域4位冶金、机电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人。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成立,民营企业,是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每年向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缴纳管理费500万元,并接受其业务指导,与河北钢铁集团公司无资产关系。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400000065355;经营地址位于武安市上团城乡崇义村东;法人代表王建兵;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精密铸铁件、铸钢件、铸锻件的制造与销售及生铁冶炼、烧结矿、钢铁制品、钢坯、特钢、轧钢、线材的生产与销售等。
该公司下设8个分厂、14个部室,员工5000余人,年产生铁300万吨,钢坯300万吨,中厚板100万吨。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11月21日凌晨5时左右,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电机在运行中发生弧光接地故障,造成停机,经检查确认为电机线圈烧坏(电机型号为YKK560-8)。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厂“4-26”窒息死亡事故
Some people appear just to open our eye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厂“4?26”窒息死亡事故2006年4月26日上午,动力厂两名职工在检修时,违章作业,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旁滤器作业,导致氮气窒息死亡。
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实现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局面,现将此次事故的经过、原因和处理意见向全公司进行通报。
一、事故经过2006年4月26日上午,动力厂检修车间对水站2#旁滤器进行月度计划检修。
8:35分厂部调度会后,检修车间钳工二班开始对水站2#旁滤器进行检修。
8:50分水站岗位职工张彦雪和魏燕军在对3#旁滤器进行反冲洗时,看到检修车间钳工二班班长林义等人前来进行检修,就对林义说:我们正在反冲洗,你们等反冲洗结束后再干吧。
林义回答说:没问题,我们加着盲板呢。
9:05分林义带领组员共5人登上2#旁滤器,林义从2#旁滤器罐顶人孔顺着罐内梯子进到罐内后,立即窒息倒地,联保互保人员副班长朱光鹏在罐口见状后下去拉林义,也当即倒在罐内,检修工人朱晓平见此情景后马上让职工张荣到车间向车间领导报告情况。
9:10分车间从充氧站搬来氧气瓶向罐内吹富氧,并打开罐底人孔处的轴流风机对罐内进行通风,随后职工马全国下到罐内,在朱晓平、刘鹏、张荣等人的协助下将罐内两名职工救出。
动力厂调度通知生产部叫救护车。
9:35分救护车赶到现场将林义和朱光鹏送往邯钢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1、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没有采取安全保证措施,动力厂《安全规程》第二篇第31条规定:进入可能缺氧的设备或区域前必须先化验,含氧量不低于16%方可进入;《制氧机技术操作维护规程》中水站技术操作维护规程第九节循环水旁滤系统高效纤维过滤器操作规程之滤床清洗规程规定:该系统反洗气现为氮气,过滤器检修,水池清污时在过滤器停止运行后,尤其要检查确认清洗气入口气动蝶阀F在关闭状态,并且关闭前面手动阀门,并且打开过滤排空阀、排气阀一个小时以上置换后方可进入。
轧钢厂2006年卷取机夹送辊挤死工亡事故调查报告.docx
2006年4月21日热轧二厂生产丁班作业区上8:00班,轧制规格5 *505的20#钢,在正常轧制到10:59分时2#卷取机突然停车,前半部分带钢废在卷取机内,并有尾部剩余10米左右堆在G3、G4、G5辊道上,操作工及组长发现废钢后,卷取操作工王某,运输链操作工杨某和卷取组长薛某到现场处理废钢,另一卷取操作工王某留在操作台上操作,并卷取机上夹送辊打开(上夹送辊抬起)。
三人到现场后,卷取组长薛某拿起气割把站在卷取机工作侧小平台上点火,十余次未点着,王某接过气割把点着后,很快把堆在夹送辊内的废钢割断,就指挥4#天车吊走废钢,这时薛某站在夹送辊北侧位置,杨某去卸天车调走的废钢,卷取操作台上的王某看到废钢已处理完毕,就急于调试设备,启动卷取机把上夹送辊落下,把正在检查夹送辊的薛某挤在上下夹送辊之间,这时机械维修人员正在地面上向卷取机处观望,看到有人被挤伤后,赶紧向操作台打手势,示意有人被挤在夹送辊内,在台上操作的王某赶快停车并把上夹送辊抬起,同时现场处理废钢人员拨打120和向领导报告,并及时把薛某抬到厂门口,用救护车送医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1.2、事故原因分析(1)、卷取组长薛某自身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进入夹送辊内检查,即未在操作台上挂安全警示牌和通知操作工王某不要启动设备,也未使用防止上夹送辊落下的安全防护套。
既是受害者又是违章操作者,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台上操作工王某,安全意识淡薄,野蛮操作,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确认制度,在没有人通知其操作的情况下,未检查确认设备现场是否有人工作,并且没有响警报就私自操作设备,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1.3事故教训与启示(或预防措施)(1)、现场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即确认制度、互保制度、挂牌制度。
(2)、检修或检查设备时,要严格使用安全防护装置,例如本事故中未使用防止上夹送辊落下的安全防护套。
2006年12月18日上午8:00左右,梁某安排装辊工杨某给现场组装好的精轧支撑辊轴承箱打干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气动干油泵出现不出油现象,杨某告诉当班班长梁某说:“气动干油泵不出油了”,梁某就指派装辊工温某去检查问题,温某怀疑是干油泵缸筒堵塞,然后就将干油泵气源总开关关闭,对干油泵的缸筒及活塞进行检查。
关于轧钢厂“10.15”机械伤害事故分析通报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关于轧钢厂“10.15”机械伤害事故分析通报一、事故经过2014年10月15日13:50左右,轧钢厂高棒生产线19#机架换辊,高棒车间轧制副机长彭兵、轧钢工黄刚和操作工陈晓春对高棒19#架换辊后对轧制线进行安装完后的校正工作;在副机长彭兵对轧机进行油气润滑管安装的同时,轧钢工黄刚就向操作工陈晓春下达轧辊对位手势指令,移动的轧机把当时站在轧机移动滑块正在安装油管的彭兵左脚中指挤压伤。
二、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1、彭兵在对轧机进行油管安装工作时未严格执行轧钢厂《轧钢厂高棒轧钢工岗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第8.9条“进入轧机处理故障之前,必须和CS2联系确认后,将控制开关由集中拨至就地位置并锁定方可进行”相关规定;2、轧钢工黄刚违章指挥,在对操作工陈小春下达轧辊对位手势指令前,未确认作业现场人员是否已撤离,盲目下达操作指令。
3、操作工陈小春违章操作,违反轧钢厂《高棒轧钢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第8.19条“操作控制面板前应先确认按钮选择正确,应密切注意所操作机架周围状况,确认现场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后方可操作”之规定。
(二)间接原因1、现场共同作业人员互保不到位,指挥者黄刚未及时提醒当事人撤离至安全区域;2、高棒车间对检修监管不足,对员工违章作业行为查处不力;对员工作业指导书培训教育也不到位;3、轧钢厂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换辊等检修作业过程督导、规范不够;对检修过程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纠正员工违章行为。
三、防范措施(一)轧钢厂应加强员工作业指导书的学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对涉及到此类检修作业时,必须执行“谁作业、谁安全锁定确认、谁解锁”的锁定程序;(二)轧钢厂应进一步规范开机前试小样、机架对位等作业行为,明确设备启动前所有现场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区域,制定相应的确认流程,并对作业指导书进行重新修订;(10月16日前完成)(三)轧钢厂应加强检修过程监管,大力查处类似违章行为,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四)轧钢厂在检修过程中应加强作业人员之间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对现场违章行为做到互相制止、互相监督,共同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3·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3·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3月18日16时40分左右,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5万元。
3月19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监察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3·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的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企业概况事故发生企业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以下简称邯钢)。
该公司于2010年1月5日在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注册号为130400300013628;住所地位于邯郸市复兴路232号;法定代表人彭兆丰;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钢材、钢坯的生产销售等。
事故发生单位为邯钢连铸连轧厂。
连铸连轧厂设有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动力科、武装保卫科和综合办公室等4个科室和连铸车间、轧钢车间、精整车间、维修车间和运行车间等5个车间,共有员工557人。
其主要生产工艺为:薄板坯连铸连轧,产品为钢卷板。
事故发生的地点位于连铸连轧厂精整车间钢卷打捆机处。
二、事故发生经过与救援情况3月18日16时,连铸连轧厂精整工段甲班班长谭新衡组织所属人员进行生产作业。
作业内容为:将从生产线下线的钢卷吊运到精整车间运输链后,经过开卷、平整、分卷和再次卷起后到打捆机处进行打捆入库;17时20分左右,谭新衡发现1号步进梁运送的钢卷到达打捆机处后打捆机不工作,于是就打电话告知负责维修打捆机的机械班维修工冯文军打捆机发生故障;17时30分左右,谭新衡看到冯文军来到现场,就从主控室走到打捆机旁的操作面板处,配合冯文军检修打捆机。
邯郸钢铁集团责任公司大型轧钢厂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邯郸钢铁集团责任公司大型轧钢厂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型轧钢厂“6·1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6月16日13时20分左右,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型轧钢厂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6月17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型轧钢厂“6·1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及技术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分清了事故责任,认定了事故性质,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事故的大型轧钢厂,隶属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厂2010年12月11日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36亿元,现有员工974人,其中各类技术管理人员54人。
设有生产技术科、设备动力科、安全保卫科、综合管理科等4个科室和线棒轧钢车间、线棒设备车间、型钢轧钢车间、型钢精整车间、型钢设备车间、物流保障车间等6个车间。
二、事故发生经过与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3年6月16日7时30分,夜班调度值班长李增荣交班时,告诉白班调度值班长唐伟说:线材生产线打包机的2#和4#线工作卡线,有断腰现象。
8时,唐伟便直接到有故障的线材生产线打包机现场了解情况,发现维检工李新建已在现场观察打包机的运行状况,对出现卡线、断腰的故障进行排除。
维检工李新建上午一直在断断续续修理打包机,对打包机边维修,边观察。
11时40分,打包机故障排除。
然后,李新建回休息室吃午饭。
这时,唐伟也回到了调度室。
河北钢铁邯钢工亡事故案例汇编(1996-2006)
近十年典型工亡事故案例目录(邯钢内部)一、1996年 ·················································································· - 1 -二、1997年 ·················································································· - 2 -1、原二炼钢厂“5·25”翟××触电死亡事故······································ - 2 -2、附企公司“4·16” 苏××高处坠落工亡事故································ - 2 -3、原一烧“6·2”高×机械伤害工亡事故 ······································· - 3 -4、动力厂“9·11”李××物体打击工亡事故··································· - 4 -5、原一轧钢厂“12·8”程××机械伤害工亡事故 ···························· - 5 -6、一炼钢“12·11”陈×机械伤害工亡事故 ···································· - 6 -7、炼铁厂“12·13”杜×煤气中毒工亡事故 ···································· - 7 -三、1998年 ·················································································· - 8 -1、原工程处“3·16”黄××起重伤害工亡事故 ······························· - 8 -四、1999年 ·················································································· - 9 -1、建安分公司“2·13”郑××起重伤害工亡事故 ···························· - 9 -五、2000年 ················································································· - 11 -1、原二烧“3·1”申××机械伤害工亡事故 ··································· - 11 -2、原汽运分公司“3·23”李××车辆伤害工亡事故 ························- 12 -3、焦化厂“7·10”孙××机械伤害工亡事故 ·································- 13 -4、运输部“8·6”张××车辆伤害工亡事故 ···································- 14 -六、2001年 ·················································································- 16 -1、三炼钢“1·22”王××高处坠落工亡事故 ·································- 16 -2、热力厂“5·16”吴××触电工亡事故········································- 17 -七、2002年 ·················································································- 18 -1、炼铁厂“12·26”吴××起重伤害工亡事故 ································- 18 -八、2003年 ·················································································- 18 -1、中板厂“5·10”唐××机械伤害工亡事故 ·································- 18 -九、2004年 ·················································································- 20 -1、炼铁部“7·6”王××机械伤害工亡事故 ···································- 20 -十、2005年 ·················································································- 23 -1、酸洗镀锌厂“7·23”尹××灼烫工亡事故 ·································- 23 -2、中板厂“9·1”王×起重伤害工亡事故 ······································- 24 - 十一、2006年 ··············································································- 26 -1、动力厂“4·26”林×、朱××窒息工亡事故 ······························- 26 -(公司外部)1、南钢“8.2”车辆伤害工亡事故 (28)2、邢钢“8.9”高处坠落工亡事故 (30)3、双龙“8.21”煤气中毒工亡事故 (31)4、志强钢铁“8.24”煤气中毒工亡事故 (33)5、济钢“8.29”煤气中毒工亡事故 (36)6、天铁“9.5”起重伤害工亡事故 (37)7、韶钢“9.6”车辆伤害工亡事故 (39)8、新兴铸管“9.23”锅炉爆炸工亡事故 (43)9、攀钢“10.2”机械伤害重伤事故 (45)10、某公司“10.3”机械伤害重伤事故 (47)11、首钢“10.11”其它爆炸工亡事故 (48)12、酒钢“10.19”起重伤害重伤事故 (51)13、首钢“10.26”中毒工亡事故 (52)14、济钢“10.26”窒息工亡事故 (56)15、攀钢“11.12”中毒工亡事故 (57)16、邢钢“11.17”机械伤害工亡事故 (59)17、重庆四钢“11.26”机械伤害工亡事故 (60)18、济钢“11.30”物体打击重伤事故 (63)19、酒钢“12.7”容器爆炸工亡事故 (64)20、柳钢“12.13”机械伤害工亡事故 (67)21、攀钢“12.20”机械伤害重伤事故 (69)22、韶钢“12.26”高处坠落工亡事故 (71)近十年典型工亡事故案例选编(1996~2006)一、1996年第四个“无工亡年”(1964、1980、1987、1996)二、1997年1、原二炼钢厂“5·25”翟××触电死亡事故【事故经过】:1997年5月25日15时20分左右,原二炼钢厂矩形坯工段1#连铸机大包浇钢工翟××在大包开浇之后前往主控室送炉号牌,出来后摔倒,下身正好压在三条电缆上,一条是照明电缆,一条是轴流风扇电缆,一条是中间包车电缆。
邯郸邯钢工伤
邯郸邯钢工伤邯郸邯钢是一家国有大型钢铁企业,是邯郸市的支柱性产业之一。
然而,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伤事故也时有发生。
邯郸邯钢工伤问题成为了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
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伤害或因长期从事某种工作而引起的职业病。
而在邯郸邯钢,工伤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统计,每年在邯郸邯钢发生的工伤事故数量居高不下,给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造成邯郸邯钢工伤问题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导致了许多工伤事故的发生。
其次是企业对员工的健康保障不足。
邯郸邯钢在员工的职业病防护和治疗方面投入不足,导致了一些职业病的发生和恶化。
此外,一些员工为了追求高产高效,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况,加大了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
针对邯郸邯钢工伤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其次,企业应该加大对员工的健康保障投入,完善职业病防护和治疗措施,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另外,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杜绝违章操作的行为。
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政府和社会也应该加以关注和支持。
政府应该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社会应该加强对工伤问题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呼吁企业和政府重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总之,邯郸邯钢工伤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
只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完善员工的健康保障措施,才能有效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邯郸邯钢工伤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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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型轧钢厂“6·1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6月16日13时20分左右,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型轧钢厂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6月17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大型轧钢厂“6·1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及
技术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分清了事故责任,认定
了事故性质,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出
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发生事故的大型轧钢厂,隶属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厂2010年12月11日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36亿元,现有员工974人,其中各类技术管理人员54人。
设有生产技术科、设备动力科、安全保卫科、综合管理科等4个科室和线棒轧钢车间、线棒设备车间、型钢轧钢车间、型钢精整车间、型钢设备车间、物流保障车间等6个车间。
二、事故发生经过与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6月16日7时30分,夜班调度值班长李增荣交班时,告诉白班调度值班长唐伟说:线材生产线打包机的2#和4#线工作卡线,有断腰现象。
8时,唐伟便直接到有故障的线材生产线打包机现场了解情况,发现维检工李新建已在现场观察打包机的运行状况,对出现卡线、断腰的故障进行排除。
维检工李新建上午一直在断断续续修理打包机,对打包机边维修,边观察。
11时40分,打包机故障排除。
然后,李新建回休息室吃午饭。
这时,唐伟也回到了调度
室。
12时40分,唐伟在调度室的实时监控器内发现打包机又出现故障,就用对讲机呼叫李新建到现场排除故障。
12时50分,李新建和唐伟几乎同时到达打包机现场。
此时,打包机经过操作工李新忠和
袁华的处理后已经正常打包运转了。
唐伟、李新忠、李新建、袁华
就一起回到操作室。
这时,设备科技术员刘大葳也到了操作室了解
打包机故障情况。
发现打包机1#线的打包线不多了,唐伟就用对讲
机呼叫闫方廷开叉车过来装卸打包线,叉车卸完打包线后,打包机
操作工李新忠派袁华把刚卸的打包线与1#线焊接到一起,在这期间
打包机正常运转。
13时15分左右,李新建要回休息室休息,唐伟就对李新建说:“别回去休息了,也快到上班点儿了,打包机老有事,在这儿休息会儿,打包机再有事,在这儿就处理了”。
李新建说:“不行,我得回去休息,不休息我头晕,下班后就回不了家了”。
这样,唐伟就没再说什么。
尔后,李新建和刘大葳一同出了操作室。
此时,打包机仍然在正常工作。
此时,袁华把线焊接好后在磨线,
李新忠看到袁华磨线时,就把打包机停了下来。
大约10秒钟后,袁
华向操作工李新忠示意线磨好了,可以打包了。
李新忠看到后,就
按下了打包机的启动键。
与此同时,与李新建一道走出操作室的刘
大葳发现李新建没在身边,扭头一看,李新建已到打包机南侧并被
打包机压实小车和线道架击中头部。
于是,他急忙跑向操作台喊停车。
听到外边大喊“停车”,李新忠当即按下紧急制动键。
停车后,刘大葳发现李新建已倒在打包机南侧地上,安全帽掉在一边,就马
上喊其他人救援。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的刘大葳、唐伟、李新忠等马上赶到事故现场救援,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13时53分,邯郸市急救中心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并将李新建送往邯郸市岭北医院急救。
李新建经抢救无效,于6月16日16时死亡。
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