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危废管理制度范本(3篇)
危废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和健全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护员工健康,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危废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
二、管理原则1. 预防原则:通过源头减量、减少污染产生,优先使用低毒、无毒、可降解的替代品,实施绿色生产。
2. 排污原则:分类收集、分类储存、分类处置,确保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不混放、不交叉污染。
3. 依法原则: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进行管理和处置,严禁违规操作、违规排放。
4. 责任原则:明确岗位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管理机制。
三、管理流程1. 危废的识别与分类根据危废的特性和来源,将危废分为有害废物、非有害废物和特别控制废物,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危废的收集与储存设立专门的危废收集场所,明确危废收集的时间、方式和人员责任,采取防漏、防渗透、防火等措施,保证危废的安全储存。
3. 危废的运输与处置依据危废特性,选择符合法规要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容器,委托具备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确保危废的安全运输和合法处置。
4. 废物的记录与报告建立完整、准确的危废记录,包括危废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记录,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危废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与处罚1. 监督检查建立危废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内部自查,接受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危废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改、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五、培训与宣传组织危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危废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对危废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六、制度评估与修订定期对危废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了解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以上为危废管理制度的范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危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文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
3.责任分工3.1.企事业单位的责任:3.1.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和处理;3.1.2.制定并执行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包括贮存和处理设施的规范建设、操作规程等;3.1.3.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和安全知识;3.1.4.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运输;3.1.5.与合法的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3.1.6.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1.7.密切关注危险废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变化,及时调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3.1.8.及时上报和处理危险废物的事故和污染事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3.2.政府部门的责任:3.2.1.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执法,确保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操作和规范管理;3.2.2.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3.2.3.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的检查和监测,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运行效果;3.2.4.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信息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和处理危险废物的信息;3.2.5.加大对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和教育的投入,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3.2.6.及时处理危险废物事故和污染事件,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4.违规处理和处罚4.1.企事业单位如果违反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危险废物泄漏、污染环境或者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4.2.对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生监督不力、失职渎职等情况,将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5.监督和评估5.1.政府部门将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5.2.政府部门将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5.3.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模版(五篇)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与他们合作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危险废物: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放射性、感染性、爆炸性等特性,具有危险性,并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危害的废弃物。
第四条责任分工本单位负责人需牵头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明确各级责任人在危险废物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
第二章责任制度第五条责任人的职责1. 本单位负责人应当保障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人应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的合法处置,并进行监督检查。
3. 危险废物监管人员应负责协调和监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4.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的合法处置,减少和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六条工作计划和制度1. 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计划,并报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2. 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分类、储存、处置等事项,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三章风险评估和管理第七条风险评估1. 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内的危险废物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程度,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 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应定期评估本单位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八条风险管理1. 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工艺和技术,降低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2. 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应监测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本-20221227.doc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本-20221227.doc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政策,制定本制度,规定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义务与禁止事项,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环境的安全健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全过程,新员工入职时需进行相关培训并掌握本制度内容。
第三条公司设立废物管理者,受理废物管理事宜,指导、监督、检查和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落实废物管理责任。
第二章废物产生管理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降低废物产生,实现循环利用。
第五条生产废物应分别按类别收集,确保不同类型的废物不混合使用和重复使用。
第六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尽可能减小废物产生。
第三章废物收集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废物收集系统,确保废物按类别、数量、时间、地点等信息进行记录,并加强与环保部门、废物处理单位、垃圾清运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
第八条废物收集应与环保部门协调,制定废物收集计划,确保废物收集的安全、顺畅、高效。
第四章废物运输管理第九条废物运输应遵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废物运输安全。
第十条废物运输车辆应安装完善的监测设备,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可靠。
第五章废物贮存管理第十一条废物应归类储存,并标注废物种类、数量、存放时间、负责人等相关信息,确保废物贮存清晰明了。
第十二条废物贮存场所应具备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污染措施,并做好相应的监控和处置准备。
第六章废物处置管理第十三条废物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分类处置,不得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第十四条废物处置应遵从环保部门的审批流程和程序,确保废物处置工作符合环保要求。
第七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废物管理违法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废水、废铁屑、废机油(包括含油污泥)、废乳化液、废漆渣、废纤维毡、废油漆桶、废活性炭。
第十二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批。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产生、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包括危险废物的标识分类、储存运输、处置等。
第三条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公众参与。
第四条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执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第五条本制度由我单位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监督,会议定期召开,制定和修改本制度的决策。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标识和分类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对其进行标识和分类,包括符号、颜色和标识文字等,确保辨识度。
第七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程度,可分为特别危险废物、高度危险废物和一般危险废物。
第八条特别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极大危害性,需要特殊管理的废物,需要严格控制其产生、储存和处置。
第九条高度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较大危害性,需要重点管理的废物,需要严格控制其产生、储存和处置第十条一般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一定危害性,需要注意管理的废物,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储存和处置。
第十一条我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对危险废物的标识和分类符合要求。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第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必须遵循安全、环保、节能的原则,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保证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不混合存放。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保证危险废物不外泄和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应选择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转卖。
第十六条对危险废物的处置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处置时间、处置单位、处置方式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十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____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
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
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
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本(____字)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危险废物应当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依法进行,注重综合防治,采取防控和排查并重、防控和整治并重、防控和处置并重的措施。
第三条加强危险废物的监测、预测和预报,掌握危险废物污染的时空分布规律,实施动态控制。
第四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第一节综合防治第五条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定危险废物排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六条建立危险废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定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可排放危险废物的总量。
第二节防控和排查第七条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的防控措施,并在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全面落实。
第八条定期对危险废物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排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危险废物的泄漏和排放。
第三节防控和整治第九条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污染修复体系,及时进行危险废物的整治和修复工作。
第十条加强危险废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对危险废物污染进行控制和修复。
第四节防控和处置第十一条建立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加强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建立完善的处置体系,保障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第四章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和责任第一节组织体系第十三条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负责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领导,明确职责和分工。
第二节责任制度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危险废物管理行为进行惩戒和处罚。
第五章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一节监督体系第十七条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体系,强化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环境安全和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部门、员工在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行为。
三、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防控综合。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环保。
3.完善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
4.科学管理,连续改进。
四、危险废物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分类、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进行操作。
2.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登记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及处理情况。
3.组织开展定期的危险废物处理培训,确保员工对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有足够的知识和技能。
4.委托符合法律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废物处理,并保留相关凭证和文件。
五、事故应急管理:1.建立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人员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2.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有效性。
3.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
4.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危险废物事故,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污染治理和修复。
六、违规处罚: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况予以纪律处分,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督查与评估:1.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的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意见。
2.定期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评估,确定改进的方向和措施。
八、法律责任: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件:无十、生效日期: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宣传。
如需修改,须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为本单位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经领导班子研究通过,自即日起生效。
请各部门、员工切实遵守执行,共同维护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的治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制度。
第二条本责任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生产、利用、储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责任主体应当严格履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从源头控制危险废物的产生,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民健康的影响最小化。
第二章主要责任第四条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过程的监管,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对于无法避免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安全储存和处置。
生产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确保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第五条利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危险废物利用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对人民健康产生危害。
利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流转登记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的流转过程能够实时掌握。
第六条储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和标识,并确保储存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危险废物不泄漏、不外溢。
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七条运输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运输要求,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和包装方式,保证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
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处置单位应当依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点,采取最佳的处理方式,确保危险废物最大限度地减少、无害化。
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处置档案,记录每批次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处理过程。
处置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危险废物技术研究和推广,推动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的创新。
第三章监管责任第九条环境保护部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管主体,负责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工作。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5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XXX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责任明确,管理有序;(三)综合利用,资源化处理;(四)安全高效,环境友好。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分类与鉴定第三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害性质和物理化学特性进行分类,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第四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第五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应当优先采取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处理的方法,限制焚烧和填埋。
第六章危险废物的监测与评估第六条危险废物的监测与评估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环境保护义务。
第八章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与查处第八条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由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X公司所有,XXX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十条本制度自出台之日起生效, XXX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2)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损害,制定了以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 危险废物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划分为有害物质、有毒物质、易燃物质、腐蚀物质等不同类别。
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需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2. 危险废物收集和储存:建立危险废物收集和储存设施,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暂存和存储。
收集和储存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危险废物不泄漏、不扩散。
3. 危险废物运输: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进行规范,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运输时需使用符合标准的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危险废物的泄漏和事故的发生。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例(3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1、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活动。
3、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4、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5、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产生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3、产生危废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1、行政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1)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公司的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负责审批工作;(2)负责组织危险废物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工作。
2、生产部危险废物部管理责任(1)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分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2)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危险废物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3)参与危险废物相关操作规程的审核工作;(4)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登记申报工作;(5)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6)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的监察、报表填报工作;(7)对因技术革新到达到减少危废产生、降低危害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实后申请奖励。
3、车间主管管理职责(1)负责相关操作规程的编制工作;(2)负责相关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3)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填报工作;(4)负责生产现场危险废物贮存情况的管理工作;(5)负责生产现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6)鼓励员工不断改进技术,积极实施减少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模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环境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产生、储存、运输、处理、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的目标是减少、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有害废物、毒性废物、易燃废物、爆炸性废物、腐蚀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第五条管理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识别和鉴别,确保正确识别危险废物品种和性质,做好标识和储存工作。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识别工作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培训的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第七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储存场所应满足安全防护、环保及消防要求。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包装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并储存在专门的储存设施中。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运输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办理相应的运输手续。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经过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选择符合运输要求的包装和容器,并按照要求进行标识和封装。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规定的运输路线,在运输过程中应加强保护和监管,防止泄漏和污染。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和许可。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工作应委托给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的单位进行,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安全填埋、焚烧、卫生填埋、物化和回收等方法。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预防和控制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内产生、储存、处置危险废物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确保危险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民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管部门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实施时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持一致。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对环境和人体危害的程度和性质,分为有毒有害废物、感染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最终排放的危险废物。
第七条有毒有害废物主要包括有毒化学物质、重金属废物、有机溶剂废物等。
第八条感染性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实验室废物、动物尸体等。
第九条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物质的废物和射线设备的废物。
第十条最终排放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焚化或填埋后产生的废渣和废气等。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减量化原则,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排放;(二)分类原则,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管理;(三)集中化原则,集中存储和处置危险废物;(四)综合利用原则,危险废物应尽量进行资源化利用;(五)环境友好原则,采取环境友好的方法来处理危险废物。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储存第十二条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和储存管理方案,明确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储存量。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减量化原则,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二)分类原则,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产生;(三)安全原则,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危险废物的产生不对人员安全和环境造成威胁。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分区管理,将不同性质和特点的危险废物分区储存;(二)密封包装,危险废物应采用密封包装进行储存;(三)标识标记,对储存的危险废物应标识标记,明确其性质和储存期限;(四)定期检查,对储存的危险废物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和稳定。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产生、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强危险废物的分类、处置和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和人民健康的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职权和管理程序。
第五条本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危险废物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资源和设备,应对突发事故。
第八条本单位应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置情况。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九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性标准分类,并进行标识。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具体标识内容包括:废物代码、废物名称、危险类别等。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将危险废物分类和标识信息登记入库,建立健全废物清单管理系统,确保废物的准确分类和标识。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进行检查,确保废物分类和标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废物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储存区域应设立明显的标志,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储存区域应设有专门的储存设施,确保废物的安全存放。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废物的安全储存。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储存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过期的废物应及时进行处置。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运输管理第十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废物运输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方针,对危险废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第六条产生单位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主体,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第七条产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第九条产生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设施、设备和材料,确保危险废物不泄漏、不溢出、不挥发、不污染环境。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规定,防止发生事故。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2篇)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1.1 背景和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管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生产、运输、储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1.3 定义1.3.1 危险废物指对环境可能造成危害,并被国家有关法规列为危险废物的废弃物。
1.3.2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指通过采取合理的控制措施,减少、消除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鉴别2.1 危险废物的分类2.1.1 按来源划分,分为工业危险废物、农业危险废物等。
2.1.2 按危害程度划分,分为有毒危险废物、腐蚀性危险废物等。
2.2 危险废物的鉴别2.2.1 鉴别标准对于不清楚是否为危险废物的物质,应根据国家有关危险废物鉴别的标准进行鉴别。
2.2.2 鉴别方法可通过实验室分析、数据库查询等方式进行危险废物的鉴别。
第三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原则和措施3.1 预防为主以消除或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为主要目标,提倡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措施。
3.2 控制和处置对已经产生的危险废物,采取控制和处置措施,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3.3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组织和管理4.1 设立专门机构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4.2 制定管理规定和制度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的规定和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4.3 建立监测和监管机制建立危险废物的监测和监管机制,对单位和个人的危险废物管理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4.4 培训和宣传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度。
第五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和措施5.1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5.2 救灾和补偿对因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造成的环境破坏或人身伤害,依法进行救灾和补偿。
危险物体废物管理制度范文(5篇)
危险物体废物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
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
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4.2.4、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4.3、危险废物的利用4.3.1、可利用为公司生产原料的危险废物,由车间申请,生产技术部协调,安全环保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分批返回生产系统。
4.3.2、可利用危险废物返回生产系统的转运工作由专人、专车负责,车间进行统计上账。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危废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和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毒性、侵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有效管理和处理危废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以下是一份危废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生产、经营、使用以及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三、制度内容1. 废物分类与标识(1) 根据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包括有毒、有害、易燃、腐蚀、放射性等。
(2) 在废物容器上粘贴符合国家标准并清晰可见的标识,明确废物的分类和性质。
2. 废物储存和运输(1) 废物应当储存在符合安全规定的专用容器内,容器应具备防漏、防爆等功能。
(2) 储存区域应设有防护设施,防止废物泄漏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废物运输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废物处置和处理(1) 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例如回收利用、再生利用、焚烧、化学处理等。
(2) 废物处置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3) 废物处理设施应当具备合法的环境保护手续,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废物登记和报告(1) 对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名称、数量、分类、产生日期等信息。
(2) 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5. 废物管理责任(1) 危险废物的管理责任应当明确,并有具体的责任人负责。
(2) 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组织废物管理培训。
四、制度执行本制度的执行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制度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危废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责任追究等。
六、制度的监督与改进本制度的监督和改进由管理部门负责,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以上是一份危废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理和处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中所述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特性,或者含有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分类】危险废物分为三类:一类危险废物、二类危险废物和三类危险废物。
第五条【一类危险废物】一类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和人体有较大危害的危险废物,包括具有急性毒性、致癌性、致畸性、生物降解性等特性的废物。
第六条【二类危险废物】二类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和人体有一定危害的危险废物,包括具有慢性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等特性的废物。
第七条【三类危险废物】三类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和人体有一定危害的危险废物,包括具有刺激性、放射性、感染性等特性的废物。
第八条【标识】对于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包装标识,并在物体上清晰可见。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第九条【产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分拣和包装,并按照危险废物的类别进行专门储存。
第十条【收集】危险废物的收集必须经过合格的收集单位或个人进行,收集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
第十一条【标识】收集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标识要求,在收集容器上清晰标识危险废物的类别和名称。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储存与运输第十二条【储存】危险废物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条件,包括设备设施、场所环境等。
第十三条【运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危险废物,必须使用合格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包装】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进行包装。
第十五条【监管机构】储存和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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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
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
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
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
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
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
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
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废水、废铁屑、废机油(包括含油污泥)、废乳化液、废漆渣、废纤维毡、废油漆桶、废活性炭。
第十二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批。
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
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五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六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批准。
第十七条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
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九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根据需要可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一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二十二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办理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使用各种化学药剂、试剂的科研单位和化
验室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包装和场所,临时贮存产生的危险废物。
第二十四条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漆、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物应按采购合同约定由供货单位定期回收。
第二十五条未列入第一条、第一条的危险废物管理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除了由供货单位回收和业主处置的危险废物外,所有危险废物的处置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监管,未经批准,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所属单位接收和处置其他单位危险废物时,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经济和法规方面的全面论证,并得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的批准。
第三章一般工业废物
第二十八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二十九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利用。
第三十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
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不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久填埋场所。
第三十一条建筑垃圾应运输到经过批准的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工业废物的管理也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生活垃圾
第三十三条本章所指生活垃圾包括居住区、公共建筑、固定生产场所和野外施工作业等非固定生产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三十四条生活区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第三十五条垃圾箱(间)布置、垃圾清运时间的安排应尽量避免臭味、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等造成的二次污染。
应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第三十七条生活垃圾要集中送到市政或由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置场(点)。
第三十八条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应设置隔离、封闭、警示等装置,避免污染物的扩散和迁移,防止无关人员和动物的进入。
第三十九条野外施工作业的应设置生活垃圾箱要妥善收集生活垃圾,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
第四十条应根据最终处置的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等材料。
第四十一条在选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时间,应
优先考虑余热和沼气利用。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和各单位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监察。
第四十三条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以下处罚,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50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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