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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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科技配置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配置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配置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信息科技配置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银行信息科技配置管理办法的目的是遵循“风险管理、合规要求、业务需求、技术标准”的原则,制定出详细的银行信息科技系统配置管理办法,以规范系统配置管理流程,提高银行信息科技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银行信息科技系统配置管理的所有工作,涉及人员包括银行信息技术部门的技术人员、外部技术服务提供商的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银行信息科技系统配置:是指银行使用的各种硬件、软件、网络设备、应用程序、数据库及相关组件等技术配置方式。

配置项:是指银行信息科技系统配置中一个可定义的、单独控制的元素。

配置管理:是指通过控制、关联、审查、审核变更过程中系统配置项的所有内容,确保银行信息系统在管理的系统可控范围内满足其需求的系统工程实践。

第二章配置项管理第四条配置项识别为了保证银行信息系统各配置项的集中化管理,银行信息技术部门在系统设计和上线之前必须对系统配置项进行识别和定义。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确定需求文档:通过需求文档确定系统配置项。

2.级联式分析:通过对各需求进行分析,得出配置项的定义。

3.记录配置项信息:对配置项进行详细描述,包括名字、描述、类型、接口、传输、安全性、完整性等信息。

4.审查配置项信息:在记录配置项信息后,进行评审,确认配置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配置项控制银行信息科技系统的所有配置项必须通过授权的人员进行控制,切勿随意修改。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确定配置项变更的原因;2.制定配置项变更方案;3.提交变更方案进行审批;4.通过审核后实施变更方案;5.测试和验证变更的有效性;6.更新和记录的配置项的变更历史。

第六条配置项关联在配置项管理中,银行信息科技系统中的各配置项存在有规律的关联。

为了更好的管理各配置项之间的关系,必须对这些关联进行有效的关联管理。

银行信息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信息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信息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信息和安全管理,规范中心机房的各项操作,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中心机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信息安全人员职责第二条信息安全人员要奉公守法,严格遵守银行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条认真履行各岗位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岗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善离职守,认真填写各系统要求的有关巡检记录。

第四条保证我行数据的机密性,严禁将业务软件、数据报表及技术资料提供或泄露给外部无关人员;保护客户资料的机密数据,严禁向外部无关人员泄露任何存款人或单位的资料。

第五条离岗前须做好各项工作及相关资料文档的顺利交接,未进行交接,不得离岗。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六条由科技开发部经理、业务部门经理、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组成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的安全与管理。

第七条与业务系统有关的计算机软件、数据、技术文档、口令等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未经信息科技部门经理与主管经理批准不得被无关人员使用或查看,更不能外借,保证我行机密的安全。

第八条系统密钥应分开由双人保管,并登记详细的记录,说明系统名称及使用方法,保证所掌握密钥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业务主机的超级用户口令由主管经理掌握;主机各操作用户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分配并控制权限,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权限时,应做好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收回。

第十条开发机、综合业务主机、数据库、营业网点前置机及网络系统等各级密钥口令必须进行严格管理,责任到人,层层负责,人人保密。

第十一条各系统口令必须定期进行一次更换,并作好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生产机、开发机及各业务系统前置机由各负责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关机,不得擅自删除和修改他人文件,不得装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软件和设备,不得使用任何与业务无关的存储介质和数据,严禁交给无关人员进行操作。

银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科技人员的管理,提高科技人员素质,保障银行科技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部所有从事科技工作的员工,包括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银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保障科技人员合法权益;2. 公平公正,激发科技人员工作积极性;3. 科学合理,提高科技工作效率;4. 持续改进,适应银行科技发展需求。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银行科技部门负责科技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科技人员管理制度;2. 负责科技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3. 管理科技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4. 监督指导科技人员的日常工作;5. 协调科技人员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第五条科技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科技项目的研发、实施和维护;3. 保障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4. 接受银行科技部门的培训和考核;5. 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科技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银行内部招聘或外部招聘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七条银行应建立科技人员培训体系,定期组织新技术、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提高科技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八条科技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满足银行科技发展的需要。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九条银行应建立科技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科技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质量;2. 工作效率;3. 团队协作;4. 个人素质;5. 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科技人员进行晋升,对表现不佳的科技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科技人员薪酬体系,根据科技人员的岗位、绩效、资历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银行应按规定为科技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
一、信息科技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级岗位职责,确保信息科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信息科技政策、战略和重大决策,并对信息科技工作进行全面掌握和协调。

二、信息科技招投标管理
1.制定招投标管理程序,明确招投标工作的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公正、透明和合规性。

2.开展供应商的定期考核,并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三、信息系统的规划与运维管理
1.制定信息系统规划,明确信息系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确保信息系统与业务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2.建立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包括系统备份、故障处理、安全管理等,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1.制定信息安全策略和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的目标和要求,并落实到每个部门和个人。

2.建立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应对信息安全事件,减少信息安全风险。

五、数据管理
1.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2.定期开展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六、信息技术人员管理
1.设立信息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提升信息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2.促进信息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创新,激励他们提出改进和创
新的方案。

七、信息科技管理监督与评估
1.建立信息科技管理考核和评估体系,定期对信息科技工作进行评估
和反馈,推动信息科技工作的持续改进。

2.加强对信息科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纠正
和改进。

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

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

xx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xx总发〔xx〕6号附件6,xx年1月12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促进全行信息科技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科技管理,包括:信息科技治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安全、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科技运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外包管理、内外部审计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信息科技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五条信息科技管理工作应接受当地银行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健全和完善信息科技管理架构,成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设立首席信息官。

明确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首席信息官以及科技部、风险管理部、稽核监察部等部门的职责,全面协调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条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能:(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和银监会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二)审查和批准信息科技发展战略规划,评估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效果;(三)了解信息风险,明确信息风险等级,落实信息风险识别和评价机制;(四)建立职责明确、报告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五)监督信息科技战略规划、预算执行和整体状况,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所需资金;(六)落实信息科技外部审计工作,按要求向银监部门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七)及时向银监部门上报重大信息科技事故和突发事件,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八)确保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九)履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XXX银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制度

XXX银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制度

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X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科技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参照有关信息科技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信息化建设基本规则(一)统一发展规划。

根据本行的的总体信息规划,结合本行实际,制定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

(二)统一规范标准。

认真做好信息科技工作的组织建设、岗位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不断加强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

(三)统一设备选型。

购置同一型号电子设备、安全配套设施。

(四)统一应用软件。

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应用安全,本行使用统一开发和推广的应用软件。

第二条机构设置。

本行信息科技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信息科技工作职责(一)研究制定信息科技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信息科技需求,指导和协调全行信息科技工作的稳步发展;(二)负责配合做好各类应用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并负责日常的管理维护、技术服务等工作,保障各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负责电子设备及耗材的采购与管理;(四)负责自助设备的安装、管理与维护;(五)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拓展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六)负责信息科技安全检查、监督,定期对信息科技风险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七)负责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八)负责信息科技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奖惩;(九)负责组织实施信息科技相关的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十)完成信息科技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一节组织管理第三条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安全组织(一)本行设立以董事长为组长、行长为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科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工作。

各支行也要相应成立以支行行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信息科技安全领导小组。

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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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的管理,规避信息系统操作风险,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以及我行相关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科技人员是指在科技部门工作的下列岗位人员:1、掌握账务数据、客户数据、交易数据、报表数据等重要信息的岗位人员;2、掌握信息系统安全框架设计或各类参数配置的岗位人员;3、掌握程序代码、有权修改程序或数据的岗位人员;4、掌握信息系统重要技术文档资料的岗位人员;5、负责数据中心机房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岗位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银行科技开发部信息科技人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负责制定、修订科技部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定期组织对科技开发部岗位及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第六条负责科技开发部岗位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和配置。

第三章人员管理措施第七条科技要害岗位实行‚权限分散、不得交叉覆盖‛的原则,科技开发部岗位人员负有交叉监督的责任,不允许兼任其它科技要害岗位。

第八条实行人员备份管理,必须保证每个岗位至少有两个合适的人员。

第九条应对被选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资格以及业务能力进行审查。

不得任用曾违反过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的人员。

第十条应明确要害岗位责任,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法律部门审核,至少包括不得泄露某银行商业秘密以及其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第十一条应定期组织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定期举办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以及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科技开发部人员离岗离职要求:1、必须进行离岗离职审查;2、严格办理调离手续。

承诺其调离后的保密义务,交回所有钥匙及证件,退还全部涉密文件、技术资料、软件、介质、安全保密设备及其它重要信息资料;3、应立即更换系统口令,撤销其用过的所有账号;应立即收回其出入安全区域和接触敏感信息的授权;4、调离某银行实行脱密管理。

银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科技人员的管理,提高银行科技水平,确保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科技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等岗位。

第三条科技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合法权益;(二)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三)科学合理,提高工作效率;(四)安全可靠,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科技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科技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对科技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科技部门应明确科技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信息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和维护;(二)负责网络安全防护,保障信息系统安全;(三)负责数据库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完整、准确;(四)负责技术支持,为业务部门提供技术保障;(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科技人员应具备以下权限:(一)根据工作需要,查阅相关技术资料;(二)参与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升级等工作;(三)提出技术改进建议;(四)参与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科技部门应制定科技人员培训计划,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培训等。

第八条科技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科技部门应建立科技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科技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工作态度;(二)业务能力;(三)团队协作;(四)创新能力;(五)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第四章奖惩与晋升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一)晋升职务;(二)提高薪酬;(三)评选先进工作者。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科技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五章信息系统安全第十二条科技人员应严格遵守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科技人员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防范网络攻击、病毒、恶意代码等威胁。

银行信息科技人员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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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xx年06月 01日目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人员任用前的管理 (3)第三章人员任用中的管理 (4)第四章人员任用变更或终止 (5)第五章附则 (6)附件: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的相关安全职责以及行为的管理和规范,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减少因人为原因,造成的信息资产被盗窃、误用和滥用的风险,确保员工了解信息安全威胁,并在日常工作中遵守本行信息安全管理政策和制度,根据《银信息技术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的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人员任用前的管理第三条在任用前,确保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理解其职责,保证其承担的角色符合本行信息安全要求,以降低设施被盗窃、滥用和误用的风险。

第四条要对任用的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的候选人员进行充分的审查,特别是对接触敏感信息的人员。

第五条安全职责(一)对于员工,必须通过书面的岗位职责对其安全角色和职责进行描述和说明;(二)对于承包方和第三方的安全角色和职责,应按照组织的信息安全政策进行定义,清晰地传达给相关人员,并要求其签署书面承诺(签署公司、个人保密协议)。

第六条负责对本行招聘职位的应聘人员认真筛选,按照本行的程序对应聘人员面试并进行背景调查。

对员工的背景调查应在申请职位时进行,调查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申请人的简历是否完整及准确;(二)确认其声明的学历及职业资格是否真实;(三)进行独立的身份检查(身份证、护照或其它文件)。

第七条对于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也要执行审查过程。

工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

工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商银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商银行所有从事科技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系统运维、网络安全、数据分析等岗位。

第三条工商银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人才优先原则:以人为本,重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科技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成长空间。

2.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科技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确保科技项目顺利实施。

3. 激励机制原则:建立健全科技人员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创新活力。

4. 持续改进原则:不断优化管理制度,适应业务发展需求。

第二章科技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科技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素质的员工。

第五条科技人员任用应结合岗位需求,综合考虑员工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工作表现等因素,实行竞聘上岗。

第六条对新入职的科技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第三章科技人员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工商银行应制定科技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建立科技人员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认证,提升自身能力。

第九条对表现突出的科技人员,提供国内外学术交流、技术研讨等机会,拓展视野。

第四章科技人员激励机制第十条建立健全科技人员薪酬体系,根据员工岗位、工作表现、业绩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对在科技创新、业务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

第十二条建立科技人员晋升机制,为优秀科技人员提供晋升机会。

第五章科技人员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建立科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贡献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定期对科技人员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工作分配和培训计划。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工商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银行科技岗管理制度

银行科技岗管理制度

银行科技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银行科技岗管理工作,提高科技岗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1. 银行科技部门:(1)制定银行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2)负责银行科技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升级;(3)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4)负责系统风险管理和安全防护;(5)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 科技岗员工:(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2)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3)不得泄露公司机密;(4)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定期参加培训。

三、人员管理1. 招聘:(1)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发展规划,招聘合适的科技岗员工;(2)要求招聘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2. 岗位设置:(1)根据银行科技发展需求,设立相应的科技岗岗位;(2)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 岗位职责:(1)科技岗员工根据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任务;(2)科技岗员工要积极学习,提升自身技能。

四、培训管理1. 岗前培训:(1)新进科技岗员工要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公司制度和工作要求;(2)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科技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安全知识等。

2. 岗中培训:(1)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岗中培训;(2)岗中培训内容包括技术知识更新、系统操作方法等。

3. 岗后培训:(1)对于有突出表现的科技岗员工,给予岗后培训和晋升机会;(2)岗后培训内容包括管理技能、领导力培养等。

五、考核管理1. 考核方式:(1)根据科技岗员工的实际表现,进行绩效考核;(2)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员工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2. 考核指标:(1)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2)对于重点岗位,要设定相应的绩效指标。

3. 考核周期:(1)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一次;(2)对于重点岗位,可根据情况适时进行中期考核。

六、系统安全管理1. 网络安全:(1)加强系统漏洞防范,防止黑客攻击;(2)建立完善的安全审计制度,对系统安全进行监测。

2. 数据安全:(1)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2)限制数据访问权限,保护数据安全。

银行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模版银行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信息科技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维护银行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和业务的连续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部所有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科技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稳定、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应当建立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机构和岗位,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信息科技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银行应当根据信息科技系统的特性,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策略和技术措施,加强对信息科技系统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银行应当设立信息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科技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运营。

第七条银行信息科技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制定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计划,并报领导批准。

第八条银行信息科技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过硬的员工,具备较强的信息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银行信息科技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和应急演练,提升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银行应当建立信息科技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制,确保信息科技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业务的连续性。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具备可靠的运行环境和设备,保证信息科技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第十二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运行管理,保证信息安全和业务连续性。

第十三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建立相应的灾备机制,保证在发生故障或灾害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恢复业务。

第十四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并进行数据加密和存储,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采用权威、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的保护和防范。

第十六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建立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和报告机制,保证信息安全。

第四章审计监督第十七条银行应当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信息科技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进行审计和监督,保证信息科技系统的规范、合法运行。

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信息科技支持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发挥信息科技人员在先进系统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方面的关键和核心作用,打造一支优秀的信息科技队伍,促进信息科技与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本行发展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信息科技人员是指信息科技部门的全体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软件开发人员、硬件管理人员、系统运营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除信息科技高级管理层外的所有信息科技人员。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四条所有信息科技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无重大不良记录;(二)认同和遵守本行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认真执行本行信息科技发展战略;(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四)具有与拟聘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五)无重大不良记录;(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第五条除具备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根据监管要求和岗位需要,信息科技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安全管理资质。

具体的岗位资质由信息科技部门规定,并由信息科技部门负责资质审查。

第六条在总结经验和具备条件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信息科技人员内部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切实提升信息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三章入职管理第七条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信息科技人员需求,按照优胜劣汰原则,通过内外部公开招聘,解决信息科技人员缺口。

对信息科技人员的配置予以优先保障,确保信息科技人员占比满足监管要求。

第八条信息科技人员的入职应遵循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录用、入职面谈、签订劳动合同等基本程序。

第九条信息科技人员入职,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防范人员风险:(一)验证个人信息,包括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工作经历和专业资格证书等信息。

(二)审核信息科技员工的道德品行,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一)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一)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一)农商银行作为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其经营成果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的几个方面:I. 组织管理组织管理是确保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顺利执行的关键。

农商银行应当设立信息技术部门,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知识分享,对全行信息系统的设备、应用程序、数据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此外,银行还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例如规定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以及建立各级别的技术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等。

这些措施可以保障农商银行的信息系统安全和运行效率,形成合力。

II. 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是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当中较为重要的环节。

银行必须建立、调查和处理安全事件或漏洞,确保个别员工或随意使用第三方和未经授权的访问不会导致安全漏洞的发生或敏感信息泄露的风险。

此外,要做到应用程序访问的安全性、密码复杂性、数据加密、机构内部隔离等措施。

可以通过内部外部审计、军事训练等手段提高系统抗攻击的能力,并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确保业务系统的运行稳定。

III. 数据管理农商银行需要建立全行数据管理的规范,以防控风险。

对于重要的数据,应该建立严格的备份机制,以防止机器故障,硬盘损坏造成数据丢失。

同时,对客户相关数据的处理必须绝对谨慎,不能随意处理或泄露。

农商银行可以通过数据加密、工作流程管理等安全措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在信息安全保障方面居于先行地位。

IV. 应用系统管理应用系统管理涉及到银行进行业务流程相关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处理的各种系统的管理。

与业务相关的系统必须建立严格的应用访问权限控制、数据访问授权和审计等,从而确保业务流程所需要的数据及其访问受到正确管理。

同时,要加强对业务流程中的用户行为进行跟踪,确保相关行为合法合规,并在业务与技术等方面建立清晰的沟通和沟通渠道。

综上所述,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必须健全、可靠,尤其要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更为注重。

银行信息科技各项规章制度

银行信息科技各项规章制度

银行信息科技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信息科技管理, 提高信息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保护客户信息和资产安全, 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银行信息科技部门的全体员工, 严格执行。

第三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履行信息系统运维和保护工作。

第二章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第四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根据业务需求, 合理规划、设计、实施和维护信息系统, 提高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并对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测试, 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和安全。

第六条信息系统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运维流程和制度, 对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和备份, 防范系统故障和数据丢失。

第三章信息安全保护第七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对信息系统、数据和网络进行全面保护。

第八条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护应当遵循"防火墙、防病毒、防黑客"的原则, 减少信息泄露和数据篡改的风险。

第九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 提高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第四章安全事件处置第十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建立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 针对不同类型的安全事件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一旦发生安全事件, 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迅速响应, 启动应急预案, 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并对安全事件的原因进行总结和分析, 提出个人、部门及公司应改进的措施。

第五章信息安全培训第十三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员工入职时应当接受信息安全意识培训, 并签署保密协议, 承诺保护客户信息和银行资产安全。

第十五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模拟演练, 提高员工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和协作能力。

村镇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制度模版

村镇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制度模版

xxx村镇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cc村镇银行信息科技管理,防范信息技术风险,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科技信息管理,是指在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运行、维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信息科技管理目标是健全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和技术架构,明确决策和管理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控制信息科技风险,确保信息科技战略与业务发展目标相适应,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条信息科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由分管领导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单位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各支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我行沿用发起行苏州银行信息科技系统,依托苏州银行信息科技部进行信息科技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工作服从苏州银行“条线化管理”模式。

第七条村镇银行总行成立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各部负责人为组员的信息科技领导小组,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二)审查批准本单位信息科技工作,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信息科技工作汇报并予以评价;(三)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本单位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

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四)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五)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六)履行信息科技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信息科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各项信息科技管理工作、信息科技工作的指导和应急事务的处理。

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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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制度模版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银行信息技术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银行信息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以满足银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和本行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职责信息技术岗位职责通常分为技术层面和管理层面。

技术岗位职责:1. 对银行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分析、设计、实现和维护。

2. 保证银行信息系统在稳定运行的状态下实现业务功能的升级。

3. 现场技术支持。

4. 执行银行内部控制规定及信息安全政策等相关要求。

管理岗位职责:1. 担任项目主管,管理项目计划,组织实施。

2. 管理开发人员、测试人员等。

3. 领导开发流程规划和系统集成,制定流程、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等。

4. 保证信息系统维护、数据安全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人员资质信息技术人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充分了解信息技术行业的发展动态。

3. 具有敏锐的技术判断力和深厚的编程技能。

4. 具有扎实的计算机技术或相关专业的知识背景。

5. 具有可以证明专业能力的相关认证。

第四章岗位与职务晋升银行信息技术人员应当依据其个人的实际表现来决定其岗位和职务。

岗位晋升:1. 系统分析员,需要在程序开发、数据处理、系统架构与设计、数据库管理、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等方面具有多年工作经历以及较好的综合素质。

2. 系统设计员,在需要人员协调和管理能力的首席信息官旗下工作,负责计划、实施和协调银行信息技术项目的各个方面。

3. 系统工程师,需要掌握技术规范,负责规划、设计和构建信息技术系统。

职务晋升:晋升经理级别职务需要在技术、管理、人员交流等关键领域有广泛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以及合格的专业技能。

第五章岗位福利1. 支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绩效报酬等。

2. 定期评估,适时提供提高职业能力的培训和机会。

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目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体系 (3)第三章科技规划 (6)第四章软件开发和测试 (8)第五章运行维护管理 (10)第六章信息安全管理 (11)第一节信息安全管理机构 (11)第二节信息安全管理职能 (12)第三节信息安全策略 (12)第七章业务连续性信息科技管理 (16)第八章外包管理 (17)第九章附则 (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管理,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管理报告制度》、《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科技管理,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本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三条本行信息科技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性:即全行科技工作应坚持“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需求、统一系统”的基本原则,由科技开发部统一管理。

实行统一制定规章制度;统一规划全行各项业务系统的开发;统一全行业务的需求格式;统一全行软硬件电脑系统版本和型号;(二)安全性:即电脑程序、数据、技术文档、用户口令等信息的安全保密,须严格按照本制度信息安全管理等要求执行,保证银行数据与电脑软硬件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即电脑软硬件系统运行平稳、无差错,保证银行各项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转;(三)连续性:即保持科技规划的连续性,保持全行各项业务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验收、操作、维护等工作的计划性和连贯性,相应的管理和制度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保证银行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四)整体性:即全行业务系统的整体性,主要指电脑系统开发过程中各种数据接口的标准化及开发文档的规范化,保证系统的扩展、互联和更新,实现有规划的发展。

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员工保密守则与管理制度汇编

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员工保密守则与管理制度汇编

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员工保密守则与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银行的正当利益,明确信息科技部门员工对银行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银行员工,在任职期间内应遵守本规定。

任职期间包括试用期。

第三条信息科技部门员工在与银行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后,应另行与银行签订《保密协议》,员工所涉及的保密范围与个人的工作岗位相关。

第二章保密守则第四条银行机密是关系银行的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第五条银行信息科技机密包括下列事项:1、计算机机密资源包括:用于通信、身份确认或个人密码计算的加密解密密钥、加密解密参数、加密解密算法或函数、终端设备识别参数、存放介质和相关技术资料等;2、计算机秘密资源包括:计算机系统所有源程序、网络参数、客户信息、用户密码、业务数据和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及相应的存放介质;3、应用业务系统所采用的软件系统名称、版本等信息;4、应用系统使用的硬件设备品牌、型号等信息;5、业务的合作伙伴、合作条件、贸易条件和招投标项目标的;6、重要的合同、客户资料和贸易渠道;7、其他银行及国家机密事项。

第三章机密保密措施第六条机密的保密措施:1、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银行机密;2、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3、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4、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场所;5、严禁以E-MAIL等形式向外传送涉及公司机密文件及公司开发程序源代码等;6、因业务需要,向合作伙伴提供公司的秘密资料时,应明确告知对方所负保密责任,并尽量采取书面形式确认资料性质和保密责任范围;7、员工应如实告知自己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

如果要从事新的兼职工作,应征求公司的同意;8、员工如要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论文、申报专利或者科技奖励,应事先取得公司的同意;第七条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机密文件、资料;记录有公司机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第八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银行信息科技监控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监控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监控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行各类IT生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及时了解IT系统各层面的工作状态,做到对生产系统运行故障的事前发现、准确定位、趋势分析,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行生产系统监控的各项管理与运行工作。

人员涉及:值班人员、监控管理员、二线管理责任人(指应用、系统、网络管理员)、应用开发人员、开发测试人员。

第三节职责描述第三条值班人员作为监控平台使用者需实时反馈监控平台使用情况,并对监控平台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条监控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一)监控管理员响应部门经理、二线管理责任人,应用系统管理人员的各类监控需求,负责架构解决方案,通过监控变更实现监控需求。

(二)监控管理员需响应部门经理、二线管理责任人、值班人员,应用系统管理人员各类服务请求,辅助故障分析,提供各类监控数据。

(三)监控管理员负责每周和每月对监控报警和性能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为故障诊断、问题预测提供独立意见。

(四)监控管理员负责监控平台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定期检测监控系统给的有效性,解决监控系统故障,确保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第五条二线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包括:(一)需定期登陆各专业监控系统,查看所管对象监控策略和报警信息,如发现监控策略不合适,或有监控盲点,需及时提交监控变更需求,要求监控管理员进行调整。

(二)二线管理责任人做为监控消息接收者和使用者,发现监控消息有漏报或消息不正确时,需应及时与监控系统管理员联系,优化监控平台和相应的监控策略,使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更加准确、有效。

第六条应用、系统、网络团队中的技术专家和架构师负责确定各类监控对象的监控指标;应用、系统、网络团队中的各管理员负责确定监控对象的监控策略,包括阀值、监控时间段、重试次数、报警级别、通知通报对象。

第七条应用开发人员是指科技开发部各项目开发的应用开发人员。

应用开发人员需在信息系统开发设计阶段,考虑业务系统监控模块,开放应用监控数据集成接口,为应用监控提供原始监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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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的管理,规避信息系统操作风险,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以及我行相关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科技人员是指在科技部门工作的下列岗位人员:
1、掌握账务数据、客户数据、交易数据、报表数据等重要信息的岗位人员;
2、掌握信息系统安全框架设计或各类参数配置的岗位人员;
3、掌握程序代码、有权修改程序或数据的岗位人员;
4、掌握信息系统重要技术文档资料的岗位人员;
5、负责数据中心机房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岗位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银行科技开发部信息科技人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负责制定、修订科技部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五条定期组织对科技开发部岗位及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第六条负责科技开发部岗位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和配置。

第三章人员管理措施第七条科技要害岗位实行‚权限分散、不得交叉覆盖‛的原则,科技开发部岗位人员负有交叉监督的责任,不允许兼任其它科技要害岗位。

第八条实行人员备份管理,必须保证每个岗位至少有两个合适的人员。

第九条应对被选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资格以及业务能力进行审查。

不得任用曾违反过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的人员。

第十条应明确要害岗位责任,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法律部门审核,至少包括不得泄露某银行商业秘密以及其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第十一条应定期组织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定期举办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以及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科技开发部人员离岗离职要求:1、必须进行离岗离职审查;
2、严格办理调离手续。

承诺其调离后的保密义务,交回所有钥匙及证件,退还全部涉密文件、技术资料、软件、介质、
安全保密设备及其它重要信息资料;
3、应立即更换系统口令,撤销其用过的所有账号;应立即收回其出入安全区域和接触敏感信息的授权;
4、调离某银行实行脱密管理。

根据科技开发部人员的涉密程度设定脱密期,至少3个月,离职人员经过脱密期后方可离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岗位人员,按某银行人员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某银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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