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妇女教育及其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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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妇女教育及其转向
陈宝良
〔摘 要〕在明代的妇女教育中,毫无疑问存在着阶级差异。在一些士大夫家庭,妇女识字相当普及,但在普通家庭,尤其是乡村,能读、能写的妇女显然是少数。明代的妇女教育体系已相当完备,既有诸如“女傅”、“女师”、“姆师”一类的妇女教育师资,种类繁多的妇女教科书,又有内容丰富多彩的妇女课程教育内容。而且,自明代中期以后,明代妇女教育出现了两大转向:即从以德育教育为主转向才艺教育,以及妇女教育的理想与现实逐渐产生冲突。
〔关键词〕明代;妇女;教育;转向
〔基金项目〕西南大学发展基金项目(S WU09138)
〔作者简介〕陈宝良,1963年生,哲学博士,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400715)。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9)06-0157-05
引 言
在12世纪前,中国社会中,对妇女的正规教育
既不被允许,社会或家庭也没有给妇女提供接受系
统教育的机会。韩德林(Joanna Handlin)的研究表
明,到了16世纪,文人学士提高了妇女接受教育的
机会。但值得注意的是,明清两代在这些支持妇女
接受良好教育的文人学者与另外一些认为无知才
是妇女一种美德的反对者之间,一直存在着争论。
在明代妇女教育中,毫无疑问存在着阶级差异。在
一些士大夫家庭,妇女的识字是最普及的。一些专
供妇女阅读的书籍,诸如《女论语》、《女孝经》之
类,就是将男性教科书加以改头换面,以作妇女教
育之用。但在普通家庭,尤其是乡村,能读、能写的
妇女显然是少数,因为乡村农民提供一个聪明的男
孩读书,在财政上已是相当困难,而让一个女孩接
受教育,更会使家庭财政雪上加霜。在传统的中国
社会中,儿子永远是父系延续的一部分,但一个女
儿在家族中的时间则是短暂的。女儿一旦出嫁,就
会永远属于她丈夫的家族,那么,让一个女儿接受
教育无疑就被她的生身家庭视为是对珍贵资源的
浪费。〔1〕
韩德林的这番阐述,大抵概括了中国传统社会
妇女教育的基本特点,而且及时把握了明代妇女接
受教育机会增加的新趋势。这有史实可以印证。
在明代,较为流行的妇女教育观念,就是让妇女粗
粗识字而已。如明末温璜的母亲陆氏就主张:“妇
女只许粗识柴米鱼肉数百字,多识,无益而有损
也。”〔2〕这是来自妇女阶层的意识,但也与文人士
大夫的观念若合符节。
一、“女傅”、“女师”与“姆师”:妇女教育师资
按照明代的惯例,女子最初启蒙的年龄,一般
是6岁、8岁,这主要是因为在明代的民间流传着
“男忌双,女忌只”的说法〔3〕,所以女子入学无不选
择在双岁之时。如明人庞尚鹏在家训中就规定,
“女子年六岁诵《女诫》,不许出闺门”〔4〕。可见,
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女子确实是忌讳单岁上学。
毫无疑问,明代女子出生后,其教育通常由其
父母主持。如《故陈景祥妻倪氏硕人墓志铭》记倪
洲宁儿时,“父母授以《孝经》、《小学》、《女传》,即
能了其义”〔5〕。这不过是笼统言之。其实,父母在
承担女儿教育职责时,尚有一定的分工:父亲主要
负责女儿识字、读经一类的知识教育,而母亲则主
要负责女红一类的技艺教育以及礼仪教育。
除了父母承担女儿教育之职外,专职的教师在
妇女教育中开始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在明代女
子教育中,教师通常由两种人组成:一是男性教师,
二是女性教师。
先说男性教师。这方面的例子俯拾即是。周
清原所著小说《西湖二集》记千金小姐黄杏春,在
10岁时,其父母就替她请了一位姓晏的老儒,教她
读书。读到13岁,已是诗词歌赋落笔而成,不减曹
大家、谢道韫之才。〔6〕小说《醒世恒言》记高赞生
有男女二人,女儿名高秋芳。高赞专门请了一个经
验丰富的老教师在家开馆,教高秋芳读书。〔7〕此
外,明代的一些秀才通常也开办“女学”,以供女子
学习。小说《金瓶梅》称潘金莲从小至余秀才家上
女学,“上了三年,字仿也曾写过,甚么诗词歌赋唱
本上字不认的”〔8〕。这就是一个例证。
①关于明代女教书之刊刻、流传,以及此类书籍的体例、内容,可分别参见王光宜《明代女教书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国立台湾师范大学”,1999年)、《明代女教书的体例与内容简介》(载台湾《明代研究通讯》1999年第2期)。
②《明史》卷96《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373页。按:高皇后《内训》一书,今不存。其内容已见于仁孝皇后《内训》中。
再来看女性教师,时称“女师”,或称“女傅”、“姆师”。女性教师分为下面三类:一是家族中的女子,有些因为受过教育,并有“古师氏之风”,同样承担着家族内年幼女子的教育职责。如詹侥之妻叶氏,出身于官宦之家。在她幼年之时,家族内有一妇人江氏,贞淑婉娩,并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于是叶氏就跟随这位江氏学习,学过《孝经》、《列女传》。当时一同上学的还有叶氏的两位兄弟叶茂之与叶献之。随后,她的两位兄弟又随吕巾石先生学习,回家以后,叶氏又向两位兄弟问学,“家庭师友间,津津然若有味乎其言也”〔9〕
。二是“保姆”,尽管其本身的职责是看护女性孩童,但有时也充当教师的职责。三是专门的“女塾师”,此类女师在宫廷之中广泛存在。如范氏,江西临江府清江县人,博通经史。洪武初年被召为“女使”,成为宫中“姆师”;又福建晋江人翁庆之女,曾被仁孝皇后召入宫中,成为“女师”。〔10〕此外,在一些官宦人家,专门聘有女师,藉此教导大家闺秀。如小青,为杭州某生之姬。她的母亲本来是一个女塾师,就跟着母亲学习,“所游多名闺,遂得精涉诸技,妙解声律”〔11〕。这种女塾师,在明代或称“女傅”。如海阳吴氏之女,出生在一个素封之家,年稍长,就聪慧过人。于是,她的父亲就替她“延女傅,授以《孝经》、《论语》诸书,操管为楷隶,妙得平原笔意”〔12〕。又称“姆教”,如《故姚克承妻硕人潘氏墓志铭》记潘氏,“硕人性淳笃,克承姆教,最为父母所爱”。《故管士能妻孙氏墓志铭》记孙妙祥,“幼从姆教,习女事不烦督而能成,父母钟爱之”。又称“姆师”,如《陈景祯妻徐氏墓志铭》记徐妙正,其父徐仁卿“则姆师以教,举始即知其余”;《虞孺人王氏墓志铭》记王秀贞,“于绩纴剪制,姆师示以蹊径,即犁然晓于心,故慈闱特以钟爱”。又称“女师”,如《故陈母王氏安人圹铭》记王文琛,“生平尚俭素,不事华饰,盖幼从女师,闻大家遗训”〔13〕。又据邹枢记载,有一顾氏家,专门聘请了“女师”。这位女师姓沈,是嘉兴秀水人,工诗词。除了尽心教育主家的小姐之外,还教丫环。〔14〕
又陈二妹,字瑞贞,广东番禺陈仲裕之女。七岁时,其父亲就替她聘请了“女师”,读《孝经》、《内则》、《列女传》、《女诫》等书。〔15〕
从上不难发现,一些家族内聘请女教师,其目的就是为了使自己的女儿从小得到良好的教育,具
有一种大家闺秀的风范。 二、“女教书”:妇女教科书
在传统中国,关于妇女教育的书籍,大体可以称之为“女教书”。女教书的刊刻,源远流长,其中历经两汉、唐、宋,到明代更趋成熟。①尤其是在南宋,朱熹更是相当重视妇女的道德教育。〔16〕
在明代,此类女教书的刊刻相当繁盛。明代妇女教育类的书籍,大体上包括下面三类。
第一类是皇帝亲自让臣下修撰的书籍,亦即所谓的赐撰女教书,如明太祖所颁发的《女诫》、明成祖所颁发的《古今列女传》,即是此类著作。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国以后,有鉴于前代宫内后妃干政,于是就专门立纲陈纪,首先所重视的就是“内教”。洪武元年(1368),下令让儒臣修《女诫》。朱升等在接到此谕之后,编录《女诫》一书,上呈明太祖。〔17〕此书不仅成为宫廷妇女接受教育的基本教材,而且受到文人士大夫的重视,事实上已经成为天下妇女的基本教科书。永乐元年(1403)十二月,解缙奉明成祖之命,修撰《古今列女传》一书,书分三卷。书成之后,明成祖亲自为此书撰写了序文,并下令刊印,赐给百官。〔18〕
第二类是一些后妃为了迎合皇帝的旨意,更为体现自己“母仪天下”的职责,也撰写了一些教育妇女的书籍,如仁孝皇后的《内训》即属此类。明太祖之后孝慈高皇后马氏,勤于内治,有暇就讲求古训。据史料记载,她曾经告诫六宫,“以宋多贤后,命女史录其家法,朝夕省览”〔19〕
。当然,这些所录关于宋代贤后的故事,并不仅仅限于她自己诵读,其读者面必然及于整个后宫的后妃、宫女。《明史・艺文志》收录高皇后所著《内训》一卷。②《内训》一书,为永乐朝仁孝皇后徐氏所撰。仁孝皇后正是有鉴于内教之书的“徒有其名”,才有志重新修撰关于内教的书籍。仁孝皇后《内训》一书,基本继承了马皇后垂教之法。书的内容包括德性、修身、慎言、谨行、勤励、警戒、节俭、积善、迁善、崇圣训、景贤范、事父母等20篇。书成之后,当时并未直接上呈明成祖。至永乐五年,才由皇太子进呈。成祖阅后,为之怆然,下令刊刻,并将此书赐给群臣,“俾教于家”〔20〕。章圣皇太后蒋氏撰有《女训》一书。蒋氏是明世宗之母。此书有明代楚王正心书院刻本,从其署名为“兴献皇后蒋氏”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