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风炉砌筑施工说明及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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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风炉砌筑施工说明及质量要求

1、概要

水城钢铁公司1号高炉大修配置3座热风炉,设置分离型管换热器回收余热预热助燃空气和高炉煤气,设计风温11500

C,最高拱顶温度13200

C。

2、本要求涉及的范围

2.1热风炉墙体

a)热风炉墙体

014.031LT0605

b)热风炉蓄热室格子砖砌砖图

014.031LT06

c)热风炉拱顶砌砖图

014.031LT0607

d)热风炉矩形陶瓷燃烧器砌砖图

014.031LT0608

e)热风管道砌砖图

014.031LT0609

2.2热风炉组合砖砌砖图

包括热风炉本体人孔、热风出口、管道三叉口等,共5种16套组合砖。

2.3热风炉不定形耐火材料

喷涂料-包括热风炉本体、热风管道、烟道总管余热区部份。

保温涂料-包括热风炉助燃空气管及高炉煤气管、冷风管。

3.砌筑施工要点

a)为进一步缩短现场砌筑施工周期,本高炉热风炉设计采用了大量的异形砖,并对热风炉拱顶砖、陶瓷燃烧器砖、各孔口组合砖均要求整体预装,对数量最大的大墙砖也要求分段预装,对格子砖要求按高度偏差分级包装,建议各有关施工单位派人参与耐材的出厂验收工作。

b)由于热风炉砌体结构设计的需要,热风炉砌筑施工中设计的材料品种较多,除耐火砖、隔热砖及与之配套的泥浆外,还采用了纤维毯、纤维纸、油纸、聚乙烯及发泡聚苯乙烯等材料,因此必须事先做好各种材料的现场堆放、运送方式及通道的统一规划工作。

c)耐材施工前必须严格验收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炉壳及管壳内径尺寸、各孔口标高以及喷涂层内径尺寸偏差须控制在图纸要求的范围内。

4.砌筑施工顺序

热风炉本体砌筑应在炉壳喷涂、炉箅子及支柱安装就位并验收合格后进行,热风管道砌筑应在管壳喷涂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4.1热风炉本体砌筑施工顺序

a)对热风炉墙体砌筑总的顺序为:

从上到下(蓄热室大墙、燃烧室大墙、燃烧室隔墙均可同时向上砌筑),从外到内(即从喷涂层向内逐层砌筑),先干摆再实砌。

b)炉底耐热砼找平后,应对蓄热室墙、燃烧室墙、隔墙进行划线定位,各部位砖同步向上砌筑,为便于燃烧室隔墙钢板的安装,隔墙冷端(靠蓄热室侧)墙体应先于其它墙体12层高砌筑。

c)各墙体砌筑应从其相结合的“眼睛角”处开始进行,分别向其中间砌筑,并注意确保“眼睛角”处各膨胀缝的尺寸,以保证该部分的砌筑质量。

d)大部分墙体由“滑动块”构成,同层砖砌筑时,首先应对“滑动块”进行定位,重点控制膨胀缝两侧的砖,确保膨胀缝的尺寸,然后对同一“滑动块”内的砖进行干摆,通过采用不同宽度级别的砖来调整砖缝,达到要求后再实际砌1

筑。

e)格子砖的砌筑可在墙体砖砌筑到一定的高度后再施工,并与其交替进行砌筑,每层格子砖应采用相同高度偏差级别的格子砖砌筑。

f)各孔口组合砖、陶瓷燃烧器均应与墙体砖的砌筑同步,砌筑时仅需“对号入座”,与各组合砖相配合的墙体砖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切割加工(机加工),同时在距组合砖10~20层砖,应注意控制各层砖的标高值。

g)拱顶砖的砌筑可与直筒部大墙砖的砌筑同时进行,砌筑总的顺序为:先下后上、先内后外,最后砌筑顶部测温孔砖。

4.2热风管道砌筑施工顺序

热风管道砌砖应在管道钢结构(包括阀门、伸缩管)安装完毕、喷涂层检查修补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可根据各区域施工进度并结合管道上设置的永久性人孔及临时砌砖用人孔的设置位置,对管道砌砖采用分段同步施工。

a)热风支管砌砖

热风支管的砌砖由热风出口侧及热风阀法兰侧同时向中间砌筑,

最后合门砖在热风支管伸缩管与热风阀法兰之间。

b)热风主管砌砖

热风主管及总管的砌砖中心线、管壳及喷涂中心线相同,因此砌

砖时可以喷涂层为导面进行施工,现场施工时可根据情况临时开设砌砖用人孔(即最后砌合门砖用孔),其临时开孔的数量应尽可能少,同时每一环砖(主要是指耐火砖)应采用同一长度级别的砖。

c)热风围管砌砖

热风围管砖应砌成环状,可以喷涂面为导面进行砌筑,砌筑合门

砖用人孔可根据现场情况临时开设,但最多不超过3处。

所有的合门砖砌筑完毕、浇注料填充结束后,应将临时人孔封焊。

5.砌筑质量要求

本高炉热风炉砌筑质量要求除图中注明外,均应按照国标GBJ211-87《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50309-92《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执行,同时结合本热风炉结构设计的特殊性,特补充以下条款。

5.1砖缝及允许偏差

a)热风炉墙体及拱顶砌砖

设计值:

层间缝2mm,辐射缝

1.5~

4.0mm。

b)热风管道及组合砖

环缝2mm,辐射缝2mm,层间缝2mm。

砌筑时砖缝允许有一定的偏差,砖缝应控制在1~4mm范围内,

但泥浆一定要饱满,泥浆饱满度原则上为100%,检查要求≥95%,表面勾缝。

5.2炉墙砌筑半径误差

热风炉蓄热室墙体砌筑半径误差为:

中、下部±5mm;(标高+

26.498以下)

上部0~+7mm;

热风炉燃烧室大墙及隔墙砌筑半径误差应控制在0~+10mm。

5.3墙体高度

若炉壳高度方向产生负偏差,可相应降低大墙砖的高度,但要保证墙体和外部管道连接的各孔中心标高不变、拱顶尺寸不变。

5.4格子砖2根据格子砖实际的尺寸公差,控制单块格子砖间的间隙在4~6mm,最下两层格子砖的高度差必须≤

1.0mm,所有的格子砖其上、下层格孔的错位不得超过5mm。

5.5热风管道

热风管道相邻两层间应错缝砌筑,管道及孔洞砌体内直径偏差±5mm,与组合砖相接的管道应根据现场实际砌筑情况进行调整加工.

注:

1、热风炉本体上部及热风管道涂层部分利旧、利旧部分需进行检查修补。

2、热风炉原有烟道砌砖部位利旧,改造及新建部分需进行重新施工。

(本要求摘自于

014.031LT0604-2

320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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