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委托加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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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委托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乙方应提供食品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7、食品生产许可证

8、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委托生产名崂牌系列袋装铁观音茶、崂山绿茶、名崂生态茶、香碧螺茶、筒装崂山绿茶;乙方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的茶叶。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委托产品转卖给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两倍进行索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检测委托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订货和仓储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茶叶,具体的品类、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仓储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2、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收到订单的第二天向甲方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乙方应按照订单要求生产和加工产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每批货物入库时,乙方需核对货物入库,并在入库通知单中如实注明入库货物的数量、包装、件数、质量及入库时间等情况,确认无误后签字传真给甲方。

4、乙方要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储存、装运要确保货物质量。在运输期间造成货物雨淋、水湿、霉变或其他毁损灭失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及时通知甲方。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期限付款给乙方;

(2)若需要甲方提供包装材料的,甲方有义务提前给乙方提供,如因甲方没有及时提供包装材料而导致乙方未能准时交货,不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的权利

(1)由于茶叶产品的受天气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乙方如出现不能及时供应与封样相同质量的茶叶产品时,乙方可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双方

协商解决办法,不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向甲方收取应付款项。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条款要求的茶叶类产品;(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产品的抽查抽检工作;

(3)乙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确认的订单生产和加工茶叶类产品并准时交货。

九、解决纠纷方式

1、当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同时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的茶叶产品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按当期结款额的5%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外,还须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因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使甲方的顾客遭受身体及精神损失时,乙方须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顾客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客人损失;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3、乙方保证所生产和加工的茶叶为正品,如果出现任何假冒伪劣或者其他不合格情形,一经证实,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万元/次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应该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

4、如甲方无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出现乙方单独不履行合同需赔偿给甲方所带来的全部损失,并且同时支付给甲方2万违约金;

5、如甲方无故不付款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延付期内,每日按应付款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如乙方无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出现甲方单独不履行合同需赔偿给乙方所带来的全部损失,并且同时支付给乙方2万违约金。

7、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由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2% 偿付违约金。

8、乙方逾期五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甲方定做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乙方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产品的金额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十一、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质材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肢解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3、商标归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

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的利益使用该商标。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合同和与乙方的其他合同,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和其他权利。4、乙方承诺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直接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5、任何乙方一旦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双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机密信息”条款,由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或产品订单的,应在24小时之内书面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方法,可由协议双方协商决定。

十三、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一旦签订,甲乙双方都不得随意单方面解除合同;

2、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3个月后给付。

3、若甲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需立即给付,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4、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5、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借款方式结清余款。

十四、合同有效期

1、本协议有限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补充约定事项

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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