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指南》
江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3月前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赣发〔2019〕23号)要求,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详细规划的依据。
为指导各地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证规划成果科学、规范、有效,遵循科学、简明、可操作的原则,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了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赣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目录1总则 (1)1.1适用范围 (1)1.2地位作用 (1)1.3规划期限 (1)1.4规划范围 (2)1.5规划层次 (2)1.6编制原则 (2)2编制要求 (3)2.1工作组织 (3)2.2编制程序 (4)2.3成果审查 (5)2.4规划基数 (5)2.5基础研究 (6)3编制内容 (6)3.1现状分析与形势研判 (6)3.2战略目标与协同发展 (7)3.2.1战略定位与目标体系 (7)3.2.2区域协同发展 (7)3.3全域国土空间格局 (7)3.3.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7)3.3.2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8)3.3.3控制线划定 (9)3.3.4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 (11)3.4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11)3.4.1水资源利用与湿地保护 (11)3.4.2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11)3.4.3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11)3.4.4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12)3.4.5自然保护地体系 (12)3.4.6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2)3.5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12)3.5.1国土综合整治 (12)3.5.2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13)3.6城乡功能结构优化提升 (14)3.6.1产业体系布局 (14)3.6.2综合交通体系 (14)3.6.3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14)3.6.4绿色空间网络与山水格局 (14)3.6.5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15)3.6.6乡村振兴发展策略 (15)3.6.7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15)3.6.8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15)3.7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16)3.7.1中心城区范围划定 (16)3.7.2城市用地布局 (16)3.7.3居住与住房保障 (16)3.7.4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生活圈 (16)3.7.5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 (17)3.7.6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 (17)3.7.7城市风貌引导与管控 (17)3.7.8城市更新 (17)3.7.9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17)3.7.10城市道路交通组织 (18)3.7.11城市基础设施布局 (18)3.7.12综合防灾设施布局 (18)3.7.13城市“四线”管控 (18)3.7.14乡镇发展指引 (19)4规划实施 (19)4.1规划传导 (19)4.1.1对下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传导 (19)4.1.2对相关专项规划的传导 (19)4.1.3对详细规划的传导 (20)4.2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 (20)4.3信息化建设 (20)5成果要求 (20)5.1报批成果 (21)5.1.1规划文本 (21)5.1.2规划图件 (21)5.1.3 数据库 (23)5.1.4 附件 (23)5.2技术成果 (23)5.2.1规划说明 (23)5.2.2专题报告 (24)5.2.3分析图件 (24)5.2.4其他材料 (25)5.3公众读本 (25)5.4乡镇规划指引成果要求 (26)5.4.1报批成果 (26)5.4.2技术成果 (27)6 附录 (29)附录1:规划指标体系 (29)附录2: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32)附录3:规划文本附表 (33)表1规划指标表 (33)表2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33)表3基本规划分区统计表 (33)表4规划约束性指标分解表 (34)表5镇村体系规划表 (34)表6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结构表 (34)表7历史文化资源统计表 (35)表8自然保护地名录表 (35)表9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36)表10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安排表 (36)表11(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结构平衡表 (36)表12(中心城区)“四线”汇总表 (37)附录4:专项规划编制任务表 (38)附录5:基础资料清单(参考) (39)1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赣发〔2019〕2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的要求,加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提高规划科学性、协调性与操作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技术指南。
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原理考试真题
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原理考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共80题, 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 城市的基本特征不包括()。
A. 系统性B. 动态性C. 流动性D. 均质性2. 关于城市与乡村的表述, 错误的是()。
A. 文化观念差异是二者的基本差别之一B. 世界各国尚无统一的城乡聚落划分标准C. 城市与乡村聚落景观的非连续性决定了城乡经济边界的可识别性D.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呈现越发明显的效果3. 关于城市发展的表述, 不准确的是()。
A. 动态的和多样的B. 连续的和增量化的C. 主要动因具有时空差异性D.城市发展与区域相互促进, 相互制约4. 下列不属于城镇化基本动力机制的是()。
A. 市场机制B. 引进外资发展C. 生态环境的诱导与制约D. 工业化推进5. 关于城市发展与经济关系的表述, 不准确的是()。
A. 基本经济类是促进城市发展的动力B. 区域中心城市往往是规模经济和聚集经济累计作用的结果C. 城市是现代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D. 信息技术的加速发展促进了经济控制功能向区域中心城市输出6. 关于城市发展与社会关系, 不准确的是()。
A. 城市是社会矛盾的集合体B. 城市是社会问题集中发正地C. 城市中旧的社会问题的解决不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D. 社会问题的解决是城市发展目标和现实动力7. 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表述, 错误的是()。
A. 确定为工业、商业用途的, 且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 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B.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 应该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C. 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集体经济建设用地使用权, 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D.用地的出让, 最高年限不得超过20年8.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象, 不包括()。
A. 经第三次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的有关城镇存量建设用地B. 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C. 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D.建筑危旧, 布局数乱, 规划确定改建的老工业区9.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对林地进行分级保护管理, 划分为()。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7 月起实施等6 则
信息视点信息视点Information Network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15《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7月起实施日前,《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推荐性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由自然资源部对外正式发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指南》厘清了城市设计与“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关系,明确城市设计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作为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的重要理念与方法,城市设计通过人居环境多层级空间特征的系统辨识,多尺度要素内容的统筹协调,以及自然和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整体认识,运用设计思维,借助形态组织和环境营造方法,依托规划传导和政策推动,实现空间布局结构优化、功能组织活力有序、生态系统健康持续、风貌特色引导控制、历史文脉传承发展和公共空间系统建设,积极塑造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
《指南》明确了城市设计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如何运用。
在跨区域层面,优化重大设施选址及重要管控边界确定,提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开发的整体要求,提出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与发展要求,形成共识性的设计规则和协同行动方案。
在乡村层面,尊重自然、传承文化、以人为本,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田水路林村”景观格局,传承空间基因,延续当地空间特色,运用本土化材料展现独特的村庄风貌,忌简单套用城市空间的设计手法。
在市、县域层面,统筹整体空间格局,提出大尺度开放空间的导控要求,明确全域全要素的空间特色。
在中心城区层面,确立城市空间特色,提出空间秩序的框架,明确开放空间与设施品质提升措施,划定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
《指南》要求,城市设计采用信息采集与数据管理、认知分析与方案制定、监管监测与公众参与等工作方法。
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城市设计成果内容需满足相应国土空间规划的成果要求,其他内容可根据现实条件及工作需求,灵活采用多种形式,以更好地展示城市设计成果。
丘陵地区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研究--以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为例
丘陵地区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研究--以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为例摘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提出以规划评价、评估为基础,指南将主导功能作为分区标准的最主要因素,在丘陵地区的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中的适用匹配度够高,也缺乏较系统明确的规划分区技术流程;近几年,各省份仅针对下辖市、县发布地方性的指南、规程,缺乏对于丘陵地区地貌特征的分区指导。
介此,笔者结合滁州市“双评价”结果与丘陵地区在农业生态生产适宜性、生态保护重要性、城镇开发适宜性偏差内容,结合指南概述滁州市全椒县县域规划分区划定路径及分区形成结果。
关键词:丘陵地区;县域规划分区;1.县域规划分区的概念县域规划分区是县级国空间总体规划传导和落实上位规划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分区要求,结合辖区内资源禀赋条件,进一步细化规划分区及制定相关管控要求。
1.县域规划分区的规定1.县域规划分区目标县域规划分区,当遵循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并结合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人口分布以及国土利用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规划和安排,以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可持续发展[[1]]。
(1)坚持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的原则,以国土空间的保护与保留、开发与利用两大功能属性作为规划分区的基本取向。
(2)规划分区划定应在制定规划时,应该注重科学性、简洁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全域覆盖,避免交叉和重叠,并且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2]]。
1.县域规划分区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的原则,以国土空间的保护与保留、开发与利用两大功能属性为规划分区的基本取向[[3]]。
(1)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体现规划意图,配套管控要求;(2)当出现多重使用功能时,应突出主导功能,选择更有利于实现规划意图的规划分区类型;(3)如县域内存在本指南未列出的特殊政策管控要求,可在规划分区建议的基础上,叠加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防控等管控区域,形成复合控制区[[4]]。
1.县域规划分区类型参考《安徽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及各省下发规划指南,针对丘陵地区提出以下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共计6类一级县域规划分区。
市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国土空间规划局2019.06.12目录前言 (1)1 适用范围 (1)2 术语与定义 (1)2.1 国土空间 (1)2.2 国土空间规划 (1)2.3 生态保护红线 (2)2.4 永久基本农田 (2)2.5 城镇开发边界 (2)2.6 中心城区 (2)2.7 城镇功能控制区 (2)3 总则 (3)3.1 规划定位 (3)3.2 编制原则 (3)3.3 规划任务 (4)3.4 规划范围 (5)3.5 规划期限 (5)3.6 编制主体 (5)3.7 编制程序 (5)3.8 技术约定 (6)3.9 其他要求 (6)4 准备工作 (6)4.1 组织准备 (6)4.2 技术准备 (7)5 基础研究 (8)5.1 一般规定 (8)5.2 形成基期用地底数底图 (8)5.3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 (8)5.4 规划分析与评估 (9)5.5 重大问题研究 (9)6 方案编制 (10)6.1 明确规划层级 (10)6.2 战略目标 (10)6.2.1 总体定位 (10)6.2.2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10)6.2.3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10)6.2.4 城市性质 (10)6.2.5 指标体系 (10)6.3 区域协同发展 (11)6.4 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11)6.4.1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局 (11)6.4.2 规划分区和控制线 (11)6.4.3 绿色空间网络与山水格局 (12)6.4.4 城乡居民点格局 (12)6.4.5 陆海一体化格局 (12)6.5 城镇功能结构优化 (12)6.5.1 优化策略 (12)6.5.2 高质量产业体系布局 (13)6.5.3 高品质居住空间与公共服务 (13)6.5.4 高水准公共空间与游憩体系 (14)6.6 乡村振兴发展 (14)6.6.1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4)6.6.2 耕地保护与现代农业 (15)6.6.3 美丽乡村建设 (15)6.7 土地利用控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15)6.7.1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 (15)6.7.2 山水林田湖草矿保护利用 (16)6.7.3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8)6.7.4 城市地下空间复合利用 (19)6.7.5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19)6.8绿色高效综合交通体系 (20)6.8.1 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20)6.8.2 城乡交通网络体系 (20)6.8.3 中心城区交通设施 (21)6.8.4 绿色交通出行方式 (21)6.9城市文化与风貌保护 (21)6.9.1 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21)6.9.2 文化展示与传承体系 (22)6.9.3 城市风貌特色塑造 (22)6.10 安全韧性与基础设施 (22)6.10.1 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22)6.10.2 绿色市政基础设施 (23)6.11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23)6.12 规划实施 (24)6.12.1 分区管制 (24)6.12.2 规划传导 (24)6.12.3 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 (26)6.12.4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6)6.12.5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7)7 成果要求 (27)7.1 规划成果 (27)7.2 规划文本 (27)7.3 规划图件 (27)7.3.1 现状图 (27)7.3.2 规划图 (28)7.4 规划说明 (29)7.5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30)7.6 专题研究报告 (30)7.7 其他材料 (30)8 成果报批与应用 (30)8.1 审批及公告 (30)8.2 评估监测和预警 (31)8.3 规划成果的调整修改 (31)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市县规划编制流程 (32)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基础数据要求 (33)附录 C (资料性附录)重大问题研究要求 (34)附录 D (资料性附录)城镇功能控制区划定要求 (35)附录 E (规范性附录)规划指标体系 (40)附录 F (资料性附录)人口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43)附录 G (资料性附录)规划文本参考框架 (45)附录 H (规范性附录)规划文本附表 (46)前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规范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4城市规划原理真题1.下列关于城市起源的认识,不正确的是()A.交换集市说B.军事防御说C.宗教中心说D.文化复兴说答案:D2.下列对城市特点的认识,不准确的是()A.集聚性B.独立性C.多样化D.非农化答案:B3.各国设市标准差别较大,下列不属于划分标准的是()A.人口集聚规模标准B.人口密度标准C.服务设施情况标准D.建筑景观标准4.下列我国城乡发展现象的说法,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相对应的是()A.乡村工业化B.乡村拟城化C.城乡二元分立D.半城镇化答案:A5.下列不属于有形城镇化内涵的是()A.人口集中B.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C.地域空间形态的变化D.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答案:B6.威尼斯圣马可广场是()的城市建设典型代表。
A.古典时期B.中世纪时期C.文艺复兴时期D.绝对君权时期7.下列属于解释城市空间形态组织机制的理论是()A.田园城市理论B.级差地租理论C,线型城市理论D.同心圆理论答案:D8.下列我国古代城市中,具有贯穿全域轴线、对称布局特点的是()A.汉长安城B.吴建邺城C.宋临安城D.元大都城答案:D9.下列关于近代中国城市发展的说法,错误的是()A.现代工业开始成为近代中国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B.1908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标志着城乡一体行政系统的形成C.20世纪初的30余年间,是近代中国城市化发展的较快时期D.抗战时期,西部地区的一些城市因东部大量人口和经济设施的迁入,出现了较快的发展10.下列关于企业集群的说法,正确的是()A.创新企业是形成企业集群的基本条件B.传统的资源型产业难以形成企业集群C.企业在地方网络中密集交易,交流和互动是企业集群的主要特征D.个性化需求,创造力替代区位、市场,成为企业集聚的关键因素答案:C11.下列关于城市规划促进社会公平的说法,不准确的是()A.倡导性规划和公平规划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表达意愿的途径B.创意理念鲜明和全面宏观的规划,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C.使用者导向、问题导向的规划,有助于实现公平发展的目标D.规划师必须成为促进社会公平具体行动的长期参与者答案:B12.下列关于社区生活圈规划应遵循的原则,不准确的是()A.坚持以人民为中心B.贯彻新发展理念C注重设施均值均好D.强化系统治理答案:C13.下列关于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说法,不准确的是()A.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B.完善市场主导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C.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D.大力推广节地模式答案:B14.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需要融合的规划不包括()A.主体功能区规划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C.土地利用规划D.海洋功能区划答案:B15.国土空间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经济发达镇道路专项规划探讨——以东莞市常平镇为例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经济发达镇道路专项规划探讨——以东莞市常平镇为例摘要:为有效缓解经济发达镇近期道路交通拥堵、支撑中远期城镇空间发展格局,探讨近期道路交通拥堵治理以“交通大数据和交通模型”为基础,通过“精细设计施工和智慧运营管理”组合施策破解交通拥堵瓶颈;中远期道路系统结构、布局,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全面梳理、系统优化,打造内通外畅的路网体系,匹配空间与产业发展需要。
本研究探讨可为经济发达镇道路专项规划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经济发达镇;交通拥堵治理;道路专项规划中国分类号:U126文献标识码:A1 引言东莞市是我国四个不设区地级市之一,下辖32个镇街、3个园区社会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经济发达。
根据《2021中国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数研究成果》,东莞15个镇进入全国百强,占广东省超半数席位。
同时,东莞市也正积极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交通系统作为重要基础支撑,对促进区域一体发展、城乡融合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东莞下辖各镇街(园区)经济虽发达,但交通服务水平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公路与城市道路交织、交通基础设施陈旧、道路交通拥堵时有发生、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不高、停车泊位缺口大等一系列交通问题普遍存在。
道路系统作为交通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各类道路相互交织、联络成网,为交通安全高效流通与运转提供基础支撑[1]。
然而东莞市下辖各镇街(园区)现状和规划两个维度均存在诸多问题,影响百姓日常出行、降低了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制约土地出让、影响经济发展。
同时,东莞“市-片区-镇”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也正在有序推进,交通是支撑城市空间、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道路系统则又是其中关键一环为此,故本文以“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经济发达镇道路专项规划”为主题展开探讨,并以常平镇为例分析论述,以期支撑近期交通安全、有效运转,中远期匹配空间格局产业发展。
2 存在问题问题一:对外联系道路不足,内部次支路路网密度低对外道路上,常平镇仅能通过从莞高速、虎岗高速实现快速联系,东莞市内部交通与对外交通、广深间过境交通集中于两条高速,早晚高峰时段拥堵常发,通道运行压力大。
市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国土空间规划局2019.06.12目录前言 (1)1 适用范围 (1)2 术语与定义 (1)2.1 国土空间 (1)2.2 国土空间规划 (1)2.3 生态保护红线 (2)2.4 永久基本农田 (2)2.5 城镇开发边界 (2)2.6 中心城区 (2)2.7 城镇功能控制区 (2)3 总则 (3)3.1 规划定位 (3)3.2 编制原则 (3)3.3 规划任务 (4)3.4 规划范围 (5)3.5 规划期限 (5)3.6 编制主体 (5)3.7 编制程序 (5)3.8 技术约定 (6)3.9 其他要求 (6)4 准备工作 (6)4.1 组织准备 (6)4.2 技术准备 (7)5 基础研究 (8)5.1 一般规定 (8)5.2 形成基期用地底数底图 (8)5.3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 (8)5.4 规划分析与评估 (9)5.5 重大问题研究 (9)6 方案编制 (10)6.1 明确规划层级 (10)6.2 战略目标 (10)6.2.1 总体定位 (10)6.2.2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10)6.2.3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10)6.2.4 城市性质 (10)6.2.5 指标体系 (10)6.3 区域协同发展 (11)6.4 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11)6.4.1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局 (11)6.4.2 规划分区和控制线 (11)6.4.3 绿色空间网络与山水格局 (12)6.4.4 城乡居民点格局 (12)6.4.5 陆海一体化格局 (12)6.5 城镇功能结构优化 (12)6.5.1 优化策略 (12)6.5.2 高质量产业体系布局 (13)6.5.3 高品质居住空间与公共服务 (13)6.5.4 高水准公共空间与游憩体系 (14)6.6 乡村振兴发展 (14)6.6.1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4)6.6.2 耕地保护与现代农业 (15)6.6.3 美丽乡村建设 (15)6.7 土地利用控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15)6.7.1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 (15)6.7.2 山水林田湖草矿保护利用 (16)6.7.3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8)6.7.4 城市地下空间复合利用 (19)6.7.5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19)6.8绿色高效综合交通体系 (20)6.8.1 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20)6.8.2 城乡交通网络体系 (20)6.8.3 中心城区交通设施 (21)6.8.4 绿色交通出行方式 (21)6.9城市文化与风貌保护 (21)6.9.1 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21)6.9.2 文化展示与传承体系 (22)6.9.3 城市风貌特色塑造 (22)6.10 安全韧性与基础设施 (22)6.10.1 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22)6.10.2 绿色市政基础设施 (23)6.11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23)6.12 规划实施 (24)6.12.1 分区管制 (24)6.12.2 规划传导 (24)6.12.3 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 (26)6.12.4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6)6.12.5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7)7 成果要求 (27)7.1 规划成果 (27)7.2 规划文本 (27)7.3 规划图件 (27)7.3.1 现状图 (27)7.3.2 规划图 (28)7.4 规划说明 (29)7.5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30)7.6 专题研究报告 (30)7.7 其他材料 (30)8 成果报批与应用 (30)8.1 审批及公告 (30)8.2 评估监测和预警 (31)8.3 规划成果的调整修改 (31)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市县规划编制流程 (32)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基础数据要求 (33)附录 C (资料性附录)重大问题研究要求 (34)附录 D (资料性附录)城镇功能控制区划定要求 (35)附录 E (规范性附录)规划指标体系 (40)附录 F (资料性附录)人口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43)附录 G (资料性附录)规划文本参考框架 (45)附录 H (规范性附录)规划文本附表 (46)前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规范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第一章考试说明一、考试目的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以专业技术为基础,考核和评定规划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考试,目的是为了建立起更加公正、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造就懂管理、懂技术、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考试性质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属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考试方式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设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专业实务三个科目,其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专业知识满分150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满分80分,题型均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专业实务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20分,题型为主观题,可以是案例分析(其中包括计算题、问答题、作图题等)。
四、考试组织考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委托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负责。
第二章专业知识一、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覆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建筑学、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环境与景观生态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文化与历史、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新技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等专业基础知识的重要概念和主要内容。
1.国土空间规划基础(1)生态文明时代的国土空间与人居环境;(2)自然资源、土地制度与土地利用;(3)国土空间规划的演变和作用;(4)国土空间规划的体系;(5)国土空间管控与用途管制;(6)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与信息技术。
2.建筑学(1)公共建筑的基本概念、分类,建筑空间基本特征、功能关系与空间组合,建筑美学与造型艺术;(2)场地设计,建筑群体与城市总体环境布局;(3)住宅类型,套型功能设计、空间的组合设计,技术经济指标核算;(4)高层住宅的平面类型,以及消防、疏散规定;(5)农村住宅的特点与组成;(6)建筑结构的基本类型,建筑构造及材料,建筑节能相关政策;(7)建筑工程程序与项目策划;(8)中、外建筑史的基本知识。
市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指南
市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市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指南一、编制指南概述1.1 编制指南目的和意义本编制指南旨在指导各市县编制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国土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1.2 编制指南合用范围本编制指南合用于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的规划编制机构和专业人员,用于编制市县级国土总体空间规划。
二、编制指南的基本原则2.1 综合性原则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应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各方面因素,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环境均衡发展。
2.2 系统性原则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应从整体上考虑城乡发展、区域协调和资源保护的问题,形成有机系统的空间布局。
2.3 可持续发展原则国土总体空间规划应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注重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需求的平衡。
三、编制方案3.1 规划编制过程(详细描述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包括调研、分析评价、方案设计、征求意见等环节)3.2 数据分析与评价(详细描述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评价的方法和步骤)3.3 规划目标与指标(详细描述规划目标的确定和规划指标的设定,包括经济指标、社会指标、环境指标等)3.4 空间布局(详细描述规划的空间布局原则和方法,包括城市发展布局、城乡融合布局、生态保护布局等)四、实施措施4.1 组织实施机制(详细描述规划实施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包括责任部门的划分和协调机制的建立)4.2 技术支撑与保障(详细描述规划实施所需的技术手段和技术支撑体系的建立)4.3 法律法规支持(详细描述规划实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对规划实施的法律保障)五、监测评估与调整5.1 规划实施监测(详细描述规划实施的监测方法和指标体系,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5.2 规划调整机制(详细描述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调整机制和流程,以应对不可预见的变化和问题)扩展内容:1、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市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模板附件2:市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调研报告示例附件3:市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评估报告模板2、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国土资源管理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管理法,用于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法律约束和规范。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9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9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导和规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研究制定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主要内容包括5部分:总体要求、基础工作、主要编制内容、公众参与和多方协同,以及审查要求。
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本指南侧重提出原则性、导向性要求,待地方实践探索后总结并适时修订。
各省、自治区可根据地方实际,补充、细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要求和技术规定,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本指南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1 总体要求 (1)1.1 适用范围 (1)1.2 规划定位 (1)1.3 工作原则 (1)1.4 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 (2)1.5 编制主体与程序 (3)1.6 成果形式 (3)2 基础工作 (3)2.1 统一底图底数 (3)2.2 分析自然地理格局 (4)2.3 重视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 (4)2.4 加强重大专题研究 (5)2.5 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 (5)3 主要编制内容 (6)3.1 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 (6)3.2 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 (6)3.3 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8)3.4 优化空间结构,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 (9)3.5 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 (10)3.6 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12)3.7 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13)3.8 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 (14)3.9 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15)4 公众参与和多方协同 (17)5 审查要求 (17)附录A 名词解释和说明 (18)附录B 规划分区 (21)附录C 规划图件目录 (24)附录D 规划文本附表 (26)附录E 规划指标体系 (30)附录F 强制性内容 (36)附录G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求 (37)1总体要求1.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市级(包括副省级和地级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级总规)编制。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二〇二〇年二月前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的发展理念与发展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共三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略)目录1 总则 (1)2一般规定 (2)3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 (3)附录 A (7)附录 B (16)附件: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说明 (17)1 分类依据 (17)2 分类说明 (17)3 与“三调”工作对接 (19)1 总则1.0.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编制和实施“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支撑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统一基本术语和代码,制定本指南。
1.0.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及实施管理,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可以参照或选用。
1.0.3【总体原则】本指南为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需要在地表基质层、地表覆盖层基础上进行分类,坚持科学、简明、可操作,坚持陆海统筹、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坚持分级分类并列不交叉,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2 一般规定2.0.1【分类规则】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应满足全要素、地表不重叠、易识别、易统计、易管理的基本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统一编码、用途清晰,当陆域用地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地面主要功能进行归类;当海域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主要功能进行归类。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要点解读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反映国家战略
指标调控,确定1目标与空间
政策 优化国土空间治理模式
资源指标调控,项目规则管控
落实国家空间战1略与目标任务
支撑省域空间重大战略安排
战略性: 顶层设计
协调性: 中间传导
市国土空间规划 县国土空间规划
全域管控,用途管理
落明实确主市体县功国能土定1开位发和保资护源格利局用
◼ 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工作内容、进度安排,建立领导决策机制、组织编制机 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规划编制和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
◼ 成立领导小组
以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建规划编 制领导小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多部门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编制背景和历程
2019年1月,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
5 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 定义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建立”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多个省市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进入全面启动编制阶段。明确时间节点要求为2019年完成 前
6 期研究,2020年完成规划编制并同步建设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
控 制指标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面向地方管理建设 实施
落实指标和边1界落
地 形成全域用途管制蓝图
市级和县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定位基本相同,内容相近,侧重点有所差异。
实施性: 中间传 导
实施性: 细化落实
2 编制原则
◼ 战略引领、面向未来 充分发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引 领作用,系统谋划新时代市县国土空间开 发保护格局。
国家层面相关规范规程尚未出台(6月版),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亟需技术要求指
规划范围与期限1.规划范围服务需求【模板】
服务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完善XX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提升XX市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和《XX市2020年度城乡规划编制项目计划》要求,特开展《XX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一、工作目标立足铜陵实际,细化落实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XX市域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修复进行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作为专项规划、乡镇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实施国土空间管制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全面推进XX市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1.规划范围XX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为XX市行政辖区,总面积约3008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三、工作内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专题研究和规划编制。
1.基础工作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为基础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按照市县用地现状表分类要求等相关规范,形成基期现状用地底数和底图。
2.专题研究开展XX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和成果体系研究、国土空间类规划评估研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规划分区与空间控制线研究、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研究、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研究、拥江发展战略下的城市空间格局研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并按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要求开展其他专题研究。
3.规划编制规划内容与深度应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局《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1)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和重大发展趋势、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对国土空间的影响。
2021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原理》真题及详解
2021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原理》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有关城市概念的表述,不准确的是()。
A.城市是人类社会分工和产业分工的产物B.城市是工商业活动集聚和从事工商业活动人群聚居的场所C.城市是以人造景观特征,包括了自然环境的聚落景观D.城市是经济、社会和空间上有机联系的居民点集合【答案】D【解析】A选项,城市最早是政治统治、军事防御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城”是由军事防御产生的,“市”是由商品交换(市场)而产生的。
城市归根结底是由社会剩余物资的交换和争夺而产生的,也是社会分工和产业分工的产物。
城市的产生定义: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体说是人类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产物。
B选项,城市功能的定义:城市区别于农村不仅在于人口规模、密度、景观等方面的差别,更重要的在于其功能的特殊性。
城市是工商业活动集聚的场所,是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人群聚居的场所。
C 选项,城市的景观定义:城市是以人造景观为特征的聚落景观,包括土地利用的多样化、建筑物的多样化和空间利用的多样化。
它包括了自然环境却又是以人造物和人文景观为主的一种地理环境。
D选项,乡村也是一种经济、社会和空间上有机联系的居民点集合。
2.下列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不属于当代城市发展主要动力的是()。
A.自然资源开发和保护B.灾害抵御和风险劝阻C.全球化和新经济D.科技革命和创新【答案】B【解析】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是在各种力量组合推动下的复杂过程,这些推动力量主要有: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开发和保护)、经济作用(全球化与新经济)、政治因素、社会结构(城市文化特质)、技术条件(科技革命与创新)等。
3.下列关于城市发展阶段的表述,不准确的是()。
A.农业社会的城市一般以经济中心的职能为主B.工业社会的城市成为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心C.在农业社会中,城市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军事或宗教D.在后工业社会的城市中,经济呈服务化【答案】A【解析】AC选项,城市发展的阶段:农业社会的城市、工业社会的城市和后工业社会的城市。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疫情防控规划编制思考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疫情防控规划编制思考摘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Disease2019,COVID-19)疫情直接印证了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紧迫性及必要性。
此次疫情集中在大城市,表明城市将是中国未来推进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战场。
从本质上讲,城市土地空间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应该是城市治理水平而不是建设水平的反映,安全保障能力衡量和检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标准。
推动安全防灾规划由设施布局向综合管理、由建设落地向提高应急能力、由指标约束向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对提高城市国土空间整体规划的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疫情防控规划;编辑思考前言:COVID-19疫情的突袭使得我国乃至全球引起高度重视,对我国公共卫生治理体系而言,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严峻形势是对其的重要考验,而对今后人们生存环境、城市建设等方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严峻形势对其提出了严重的警示。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城市是否真的不堪一击、怎样才能在新的城市发展期间与公共卫生构建和谐关系、城市安全规划内容是否完善、是否可以对韧性城市的建设支撑起来,是规划师目前主要考虑的问题。
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疫情防控规划编制的必要性1.1未来城市面临的问题是流行病灾害自世界卫生组织(PHEIC)概念被联合国于2005年提出后,在这十五年内,PHEIC突发事件已超过五件。
自非典(SARS)疫情突袭后,不难发现高突发性以及高传染性病毒疫情迄今为止都未曾停息,最近几年更是多发。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第三产业如通商、商务旅行等持续发展,人口流动性非常大,以致很多新型的、突发性、高传染性疾病爆发频率逐渐增多,进而引起更大规模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为此,由于病毒引发的高传染性疾病等城市疫情灾害将会是今后城市应对的最新的挑战。
在今后城市化进程的脚步不断加快中,城市的人口会越来越多,所以增强相关风险意识,构建规模超大的危机应对体系,将是今后城市规划、公共卫生行业等公共面临的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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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国土空间规划局2019.06.12目录前言 (1)1 适用范围 (1)2 术语与定义 (1)2.1 国土空间 (1)2.2 国土空间规划 (1)2.3 生态保护红线 (2)2.4 永久基本农田 (2)2.5 城镇开发边界 (2)2.6 中心城区 (2)2.7 城镇功能控制区 (2)3 总则 (3)3.1 规划定位 (3)3.2 编制原则 (3)3.3 规划任务 (4)3.4 规划范围 (5)3.5 规划期限 (5)3.6 编制主体 (5)3.7 编制程序 (5)3.8 技术约定 (6)3.9 其他要求 (6)4 准备工作 (6)4.1 组织准备 (6)4.2 技术准备 (7)5 基础研究 (8)5.1 一般规定 (8)5.2 形成基期用地底数底图 (8)5.3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 (8)5.4 规划分析与评估 (9)5.5 重大问题研究 (9)6 方案编制 (10)6.1 明确规划层级 (10)6.2 战略目标 (10)6.2.1 总体定位 (10)6.2.2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10)6.2.3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10)6.2.4 城市性质 (10)6.2.5 指标体系 (10)6.3 区域协同发展 (11)6.4 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11)6.4.1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局 (11)6.4.2 规划分区和控制线 (11)6.4.3 绿色空间网络与山水格局 (12)6.4.4 城乡居民点格局 (12)6.4.5 陆海一体化格局 (12)6.5 城镇功能结构优化 (12)6.5.1 优化策略 (12)6.5.2 高质量产业体系布局 (13)6.5.3 高品质居住空间与公共服务 (13)6.5.4 高水准公共空间与游憩体系 (14)6.6 乡村振兴发展 (14)6.6.1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4)6.6.2 耕地保护与现代农业 (15)6.6.3 美丽乡村建设 (15)6.7 土地利用控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15)6.7.1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 (15)6.7.2 山水林田湖草矿保护利用 (16)6.7.3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8)6.7.4 城市地下空间复合利用 (19)6.7.5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19)6.8绿色高效综合交通体系 (20)6.8.1 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20)6.8.2 城乡交通网络体系 (20)6.8.3 中心城区交通设施 (21)6.8.4 绿色交通出行方式 (21)6.9城市文化与风貌保护 (21)6.9.1 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21)6.9.2 文化展示与传承体系 (22)6.9.3 城市风貌特色塑造 (22)6.10 安全韧性与基础设施 (22)6.10.1 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22)6.10.2 绿色市政基础设施 (23)6.11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23)6.12 规划实施 (24)6.12.1 分区管制 (24)6.12.2 规划传导 (24)6.12.3 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 (26)6.12.4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6)6.12.5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7)7 成果要求 (27)7.1 规划成果 (27)7.2 规划文本 (27)7.3 规划图件 (27)7.3.1 现状图 (27)7.3.2 规划图 (28)7.4 规划说明 (29)7.5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30)7.6 专题研究报告 (30)7.7 其他材料 (30)8 成果报批与应用 (30)8.1 审批及公告 (30)8.2 评估监测和预警 (31)8.3 规划成果的调整修改 (31)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市县规划编制流程 (32)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基础数据要求 (33)附录 C (资料性附录)重大问题研究要求 (34)附录 D (资料性附录)城镇功能控制区划定要求 (35)附录 E (规范性附录)规划指标体系 (40)附录 F (资料性附录)人口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43)附录 G (资料性附录)规划文本参考框架 (45)附录 H (规范性附录)规划文本附表 (46)前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规范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市(地)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定位、任务、编制要求等主要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市(地)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县规划)编制。
2 术语与定义2.1 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人类生产生活的载体和场所,包括陆地国土空间和海洋国土空间。
2.2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2.1 总体规划是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2.2.2 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2.2.3 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2.3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2.4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划定的需要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
2.5 城镇开发边界是指为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无序蔓延、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镇集中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空间边界。
2.6 中心城区是指城市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相关控制区域包括城市的新城、新区及各类开发区,组团式城市的主城和副城等,不包括外围独立发展、零星散布城镇建成区。
2.7 城镇功能控制区指以中心城区为主体的、应进一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政单元,属于市县规划重点管控范围。
城镇功能控制区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应分批次上报审批。
3 总则3.1 规划定位市县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
3.2 编制原则3.2.1 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3.2.2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
3.2.3 同步推进、统筹协同市县规划编制应同步推进,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可根据实际,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协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
坚持陆海统筹,确定海洋保护利用相关控制线;坚持城乡协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区域联动,控制全域国土空间总体开发强度,促进都市圈、城市群有序发展。
3.2.4 多规合一、全域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将各类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海陆和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
将各相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形成市县全域“一张图”。
3.2.5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规律,前瞻谋划,科学分析,根据自然禀赋、人文特色、不同地区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鼓励规划“留白”,给地方留有弹性空间,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3.2.6 多方参与、科学决策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组织方式,坚持落实责任、部门协同,坚持“开门编规划”,强化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不断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3.3 规划任务市县规划主要任务包括:a)落实上级规划要求;b)提出规划战略、目标、重要指标;c)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d)划定用地分区,制定管制规则;e)进行国土空间要素统筹配置;f)明确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g)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加强中心城区管控;h)明确国土整治修复安排;i)指导下位规划,协调相关规划;j)制定近期规划及行动计划;k)制定规划实施政策措施。
3.4 规划范围包括行政辖区范围的陆域和管辖海域。
3.5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近期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6 编制主体市县规划编制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
市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具体编制工作。
3.7 编制程序总体规划一般按照以下程序编制:a)准备工作;b)规划评估评价;c)重要专题研究;d)规划方案编制;e)规划方案论证;f)规划成果报批;g)规划成果公告。
市县规划编制基本流程参见附录A。
3.8 技术约定3.8.1总体规划应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为基础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3.8.2总体规划图纸比例尺,市(地)级一般为1:25万,县级一般为1:5万,分区一般为1:1万-1:5万。
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根据编制类型和精度,确定图件比例尺。
3.8.3结合市县规划编制,应同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相关成果依据规定逐级报部备案。
3.9 其他要求3.9.1市县规划编制采用的基础数据应符合有关法律与保密的规定。
规划成果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3.9.2各省可根据实际,在符合本指南的前提下,制定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细化补充要求。
4 准备工作4.1 组织准备4.1.1 成立领导小组市县人民政府应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审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协调重大事宜、论证规划成果,对规划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决策。
4.1.2 成立工作小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组建规划编制专班,负责具体工作,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