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监督管理指引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合同管理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合同管理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有效的合同管理不仅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风险,还能够提高运营效率,促进业务的顺利开展。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其中制定明确的合同管理应用指引。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是企业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涵盖了采购、销售、合作、服务等各个方面。
它不仅是商业活动的基础,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首先,良好的合同管理能够确保企业的交易安全。
通过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企业可以避免因条款不清晰而导致的误解和争议,降低违约风险。
其次,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合理的合同条款可以优化采购成本、提高销售价格,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
同时,及时履行合同可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再者,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够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合同中的规定对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起到了约束作用,有助于保证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二、合同管理的流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多个环节。
1、合同订立合同订立前,企业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对方资信调查,了解市场行情和对方的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
在起草合同文本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规定,确保合同条款完整、准确、清晰,不存在歧义。
同时,对于重大合同,应当组织法律、财务等专业人员进行审核,以防范潜在的风险。
2、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的监控机制,及时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对于需要支付款项的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方式进行支付,避免提前或超额支付。
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如发出催告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合同变更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其他原因,合同可能需要变更。
合同管理指引
合同管理指引1. 目的1.1 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及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定义2.1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经济责任内部考核协议、劳务分包合同、专项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与租赁合同、工程类咨询或其他服务合同等)、财务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借款合同等)、行政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办公物资物料采购、房屋/车辆租赁、顾问协议等)以及所有其他载有双方或多方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
2.2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谈判、拟定、评审、用印、归档、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信息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3. 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岗位职责3.1 公司综合管理部作为合同归口部门,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其主要职责:3.1.1 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各分子公司以及各项目部印章的管理;3.1.2 负责与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对接工作,帮助指导各分子公司做好日常合同管理工作;3.1.3 负责合同文本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及电子档案的建立;3.1.4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合同的实施管理;3.1.5 其他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工作。
3.2 公司财务管理部作为监督部门,主要职责:3.1.1 负责按合同约定审核并办理收付款、督促合同约定的收、付、奖、罚等如约履行;3.1.2 参与所有合同签订前的评审;3.1.3 参与公司重大工程、物资采购及融资等合同/协议的谈判,从财务角度对合同审核把关;3.1.4 负责借款、财产担保、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等合同的具体实施管理;3.1.5 其他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工作。
招投标监察工作指引(总则)
对招投标工作的监察,是监察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保障集团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制定本指引。
主管领导:林漫俊(集团副总裁兼招投标中心总经理) (一)土建类(包括主体及配套工程、钢结构、地基和基础工程、市政工程等,)负责人:罗宇强。
(二)安装类(包括电梯、空调等机电设备类的安装),负责人:翁曼珊。
(三)装修类(包括大堂及样板房软装、店铺、大厅、门面等的装修 ),负责人:孙忠。
(四)资格审查组,负责人:王全喜。
根据制度规定,集团招投标中心负责 300 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设计、勘察、永久供水、永久用电、燃气、供暖、消防、人防设备、防火门、土方、电信、有线电视、绿化苗木等工程除外),需要议标的要履行相应审批流程(一般由林总审批,特殊的报夏总裁审批)。
包括:主体及配套工程、桩基基础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园建工程、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保温工程等。
详见附图。
2022 年集团招投标中心共招标 186 件,合同金额约 80 个亿(不包括 1000 万元以下地区公司所签合同金额)。
2022 年共招标 545 件,合同金额约 89 个亿 (不包括 1000 万元以下地区公司所签合同金额)。
各项目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通过对照:集团招投标大块还是集中在室内外装修、主体及配套工程、园建工程上, 2022 年比 2022 年所占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 85%以上。
另据数据显示: 2022 年议标 126 件,所占比例 67.7%,2022 年议标数为 417 件,占当年76.5%,议标比例有上升趋势。
202 2 202 2室内外装修主体与配套园建桩基基础智能化钢结构保温消防人防GRC 构件其他件数952334136332214合同金额47亿29亿3亿地区签合同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定标金额1亿2200万1600万3000万150万700万360万1亿件数254251063971131810合同金额53亿24亿10亿地区签合同集团签合同 1.28亿公司签合同同上同上定标金额4 亿2.5亿5700万1.7亿6.7亿(一)管理风险制度规定: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园建工程、智能化工程这四大类,投标单位基本上来自于集团战略合作火伴单位库;其他项目招标由集团招投标中心和地区招投标部门征召拟定入围单位。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06•【字号】苏国资〔2019〕110号•【施行日期】2019.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苏国资〔2019〕110号各省属企业:为推动省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国企建设,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省国资委2019年11月6日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省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遭受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合规管理制度制定、合规风险管理、合规审查、考核评价、合规培训、合规计划与合规报告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企业应当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企业应当树立合规经营意识,培育合规文化,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树立依法合规、守法诚信的价值观,不断提升广大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行为自觉,营造依规办事、按章操作的良好文化氛围。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的措施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的措施任何工程项目合同都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在本文范本中,我们细致地列出了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的基本职责。
例如,甲方需按时支付工程款,而乙方则要保证工程质量满足约定标准。
通过责任的明晰化,为合同的顺利执行奠定基础。
履约保证是一项重要措施。
在本范本中,乙方须提交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由第三方提供的保函,以确保其能够履行合同约定。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执行,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以弥补损失。
第三,进度控制对于工程项目至关重要。
范本中设立了详细的进度计划表,并规定了定期的工程进度报告制度。
这不仅有助于甲方及时了解项目进展,也为乙方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指引。
一旦发现偏离预定计划,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四,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本文范本提出了严格的质量检查流程,包括材料验收、施工过程监督以及最终成果的质量评估。
通过设置多个质量检测节点,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五,风险管理也是合同履约措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范本详细列举了可能的风险因素,如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并为每种风险制定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这样的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甲乙双方提前做好准备,减少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
第六,争议解决机制的设立是为了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分歧。
范本提倡优先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信息透明和沟通机制的建立对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同样至关重要。
范本要求双方保持信息的开放性和共享,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交流项目信息,从而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纠纷。
这份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措施范本涵盖了从责任分配到风险管理,再到争议解决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保障。
通过这些具体而细致的措施,甲乙双方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推动项目的圆满完成。
某公司合同管理合规操作指引(2024示范模板)
某公司合同管理合规操作指引(2024示范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X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公司适用本指引。
公司所出资企业、实际控制企业参照执行本办法。
公司所出资企业是指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企业是指公司不直接持有股权,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行为的公司。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备忘录或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等。
订单是采购方向供货方发出的定货凭据。
订单上约定了标的物品种、价格、质量、数量、履行方式、履行时间等内容,经双方达成合意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终止、归档以及监督检查等实施的一系列行为。
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一)规范合同文本,依法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二)严格审批程序,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程序,全面评估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三)有效监控过程,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保证合同履行全过程处于可控状态;(四)及时处理纠纷,依法最大限度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挽回损失。
第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管理的规定,严格把控合同审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实现合同全流程管理,强化合同履行控制,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公司实行统一授权、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合同管理体制。
公司总经理组织领导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合同管理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合同管理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是企业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是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良好的合同管理能够带来以下多方面的好处:1、防范风险合同中包含了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如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企业可以在合同签订前充分评估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应对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2、保障合法权益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或纠纷,合同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够确保企业在合同履行中充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避免因合同漏洞或违约而遭受损失。
3、提高运营效率规范的合同管理流程可以减少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繁琐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缩短业务周期,加快资金周转,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4、促进合作关系公平、合理、规范的合同能够增强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信任,促进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合同管理的流程合同管理是一个涵盖合同签订前、签订中、履行中和履行后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合同签订前的准备(1)合同策划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和战略目标,确定合同的类型、范围、主要条款等。
(2)对方资质审查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3)合同谈判与对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争取有利的合同条件。
2、合同签订(1)合同文本起草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文本,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准确、完整,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利益。
(2)合同审核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包括法律审核、财务审核、业务审核等,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和风险可控性。
(3)合同签署按照企业的授权审批制度,由有权签署人签署合同,加盖企业公章。
3、合同履行(1)合同交底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交底,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7.25•【文号】银监发[2004]5l号•【施行日期】2004.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通知(2004年7月25日银监发[2004]51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现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
附件: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
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doc
提高合同管理效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规范、约束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
制定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旨在帮助企业规范当事人双方经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本文就此进行解读。
一、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企业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保障,促进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不得签署。
对于重大投资类、融资类、担保类、知识产权类、不动产类合同上级部门应加强管理。
下级单位认为确有需要签署涉及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应当提出申请,并经上级合同管理机构批准后办理。
上级单位应当加强对下级单位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法律部门等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具体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审核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对等性,管理合同标准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等。
(三)明确职责分工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合同的承办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承办相关合同,并履行合同调查、谈判、订立、履行和终结责任。
公司财会部门侧重于履行对合同的财务监督职责。
(四)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应当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合同后评估,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二、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审批、合同签署等环节;合同履行阶段涉及合同履行、合同补充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结算、合同登记等环节。
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合同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合同管理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规范、约束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
制定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旨在帮助企业规范当事人双方经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本文就此进行解读。
一、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企业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保障,促进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不得签署。
对于重大投资类、融资类、担保类、知识产权类、不动产类合同上级部门应加强管理。
下级单位认为确有需要签署涉及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应当提出申请,并经上级合同管理机构批准后办理。
上级单位应当加强对下级单位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法律部门等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具体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审核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对等性,管理合同标准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等。
(三)明确职责分工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合同的承办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承办相关合同,并履行合同调查、谈判、订立、履行和终结责任。
公司财会部门侧重于履行对合同的财务监督职责。
(四)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应当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合同后评估,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二、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审批、合同签署等环节;合同履行阶段涉及合同履行、合同补充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结算、合同登记等环节。
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签订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签订程序第四条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了解乙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情况。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甲方应明确合同目的、内容、履行期限、价款或报酬、违约责任等条款,并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签订日期。
甲方应留存乙方提供的有效联系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相关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合同公告。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变更第八条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甲方应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各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事项、生效日期等。
第四章合同解除与终止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后,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各方应积极提供证据,配合调查,维护合法权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如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01•【字号】渝国资发〔2019〕 18 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已经市国资委2019年第2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1月1日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加快提升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发改外资〔2018〕1916号)、《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国资发法规〔2018〕10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开展对外贸易、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走出去”相关业务的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境内企业及其境外子公司、分公司、代表机构等境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代表机构等视同其境外分支机构适用本指引。
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部门对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另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参照本指引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境外经营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的境外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商业惯例、道德规范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境外经营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因境外经营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16号应用指引—合同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合同,是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企业合同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
(三)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确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订立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内容,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协商、谈判等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做到条款内容完整,表述严谨准确,相关手续齐备,避免出现重大疏漏。
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
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由法律部门参与起草。
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但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从履约到结算支付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操作指引
从履约到结算支付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操作指引建设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履约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核算、计价、结算和支付的过程。
合理有效的结算管理办法对于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维护合同双方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履约到结算支付两个环节,为大家介绍建设工程结算管理的操作指引。
一、履约阶段在履约阶段,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展与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
以下是履约阶段的操作指引:1.合同履行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在履约过程中,要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工期进行。
2.质量监控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要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3.变更管理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因为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引起工程项目的变更,变更管理要及时进行,并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报备。
4.进度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管理,及时记录和处理延期等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二、结算支付阶段1.结算单位结算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结算单位。
常见的结算单位包括工程量、费率、百分比等。
2.结算期限结算期限是指双方约定的结算时间,一般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来确定。
合同中应明确结算期限,并按照规定支付款项。
3.结算依据结算依据是指进行结算计算的依据,包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费率、工程验收规定等。
在结算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结算依据进行计算。
4.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是指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结算,常见的结算方式有全额结算、阶段结算、材料暂估等。
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结算方式。
5.结算流程结算流程包括结算申请、审核、核算、结算书编制等环节。
在结算流程中,要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合同和相关规定,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是指根据结算结果进行支付的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支付过程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款项及时支付到位。
合同管理办法(真一)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
合同管理办法(真一)1、基本要求1.1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同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3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批、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1.4 所有以公司名义的对外经济往来,标的额≥2万元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2.1公司合同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2.2企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2.2.1负责使用和管理集团公司统一配发的合同专用章。
2.2.2负责制(修)合同管理规章,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2.2.3 参与公司对外订立重大合同的谈判。
2.2.4参与合同评审并对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进行审查把关。
2.2.5负责对合同主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
2.2.6 负责合同条款的合规性、合法性审查及法律风险管理,对合同纠纷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2.2.7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合同履行动态,加强合同异常履行的监控。
2.2.8负责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账2.2.9负责对外法律咨询单位的对接工作。
2.3具体承办合同业务的部门是合同主办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3.1 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3.2 负责所签订合同价款的成本核算和限价的确定。
2.3.3 负责或参与商务活动,并做好记录。
2.3.4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起草拟定、报审、签订、履行、终结、归档等承办工作。
2.3.5负责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标的物的处理及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
合同履约款清收管理工作指引
合同履约款清收管理工作指引1.适用范围1.1为有效提高总部及所属各公司合同履约款项的回款周期,避免合同履约款项形成长期沉欠,保障各单位积极行使合同权利,特制定本管理工作指引。
1.2本管理工作指引所称合同履约款,是指合同相对方因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业务合同,已经发生的到期应付未付的合同款项。
1.3适用于**控股总部有限公司(下称“总部”)及各区域事业部、下属各分子公司、关联公司合同履约款清收处置活动管理。
2.职责及权限分工2.1总部范围内发生合同履约款清收事项,按照业务发生主责制原则,地产类项目由项目部营销部、区域事业部营销客服部作为主责部门,区域事业部营销总监为直接责任人,区域事业部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专业公司按照部门权责确定主责部门,专业公司主责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专业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2法务职能部门提供诉讼清收专业支持和指导,实施诉讼效果控制管理。
2.3法务职能部门包含法务管控中心和区域事业部法务岗。
2.4各主责部门指定专门对接人协助法务职能部门进行证据收集整理及案件应诉,对接人由各主责部门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并将人员名单报送法务管控中心及区域事业部法务岗进行备案。
对接人发生变更的,主责人部门应于变更前5日内进行变更备案。
对接人协助法务职能部门进行合同履约款清欠管理工作。
对接人职责如下:(1)及时传达法务管控中心合同履约款清收管控通知及要求。
(2)督促落实执行法务管控中心合同履约款清收管控规定。
(3)每周汇总上报合同履约款数额及清收进度。
(4)按照法务方案处置流程进行过程性清收。
(5)按法务职能部门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相关诉讼证据资料。
(6)法务职能部门安排的其它事项。
2.5发生合同履约款清收事项,区域事业部法务应向各主责部门了解清楚欠款人现状及基本证据材料,并按照法务管控中心相关制度要求向法务管控中心发起诉讼流程并收集证据材料,法务管控中心根据各主责部门提供资料确定诉讼方案。
履约验收方案
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是指在合同签订后,为确保合同交付品质、工期、费用等事项的实现,进行的一项全面、详细的验收活动。
这项活动在工程项目中尤其重要,它是保证项目完成的关键环节。
下面分步骤阐述履约验收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合同签订与履约指导合同签订是履约验收方案的首要步骤。
在这个步骤中,各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品质、工期、费用等事项来制定方案。
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及充分的履约监督,有助于避免履约纠纷的发生。
二、履约方案及检查标准为保证验收的准确性,履约方案的制定必须依据验收标准,并与验收方案紧密结合,将验收标准落实至具体每个细节上。
对于每个业务项目,履约方案及其实施细则都应明确指出,依据什么标准来选择、监控及验收承包单位或者团队。
三、验收条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开展必要的持续监督以及阶段性验收。
此外,履约方案还需要明确所需的工具和设备或者其他资源,以确保验收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验收条件应该明确标识并使之可达到的状态,依据验收指引的要求,放宽或强化验收条件。
四、验收过程履约验收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方法及手段。
对于工程项目,可以采用模拟实验、场地实验、实际演练等方式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须采取严格的程序控制,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并进行详细的记录,以备取证。
五、验收报告通过对验收过程的详细记录,可以形成一份完整的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包含各项检查结果,以及合格、不合格情况的说明,其中还应该有针对由于不合格引起的更改、错误等情况的维护计划。
总之,履约验收方案是一个全面、详细的验收活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认真实施,以确保项目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工期、费用等事项,并为验证和建立整个过程提供证据。
只有制定和实施完善的履约验收方案,才能确保项目的成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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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合同履约监督管理指引
第一条如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双方理解有分歧时,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讨,出具意见按权限报批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按合同审批程序报批。
第二条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当收集会议纪要、往来函件、验收记录、票据等文件资料,并按相关制度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条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必须督促对方提交项目印章、文件及材料领用有效签收人的授权委托文件,发文及领用材料必须由有效签收人在资料原件上签字,归档。
第四条如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及时收集照片、施工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书面形式明确其违约事实及责任,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第五条如对方拒绝签收文件,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及时采取特快专递或公证送达的形式送达对方,并保存邮寄回执及相关送达凭证。
第六条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损失超过20万元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事故原因及责任进行界定,并形成书面的证据。
由地产公司按合同相关约定追究责任单位的违约责任。
严禁项目程部自行主持召开事故鉴定会,形成会议纪要,作出对我方不利的结论意见。
第七条合同未履行完毕但可先予接收或部分接收的,应详细记录与合同约定或质量标准不符的内容,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收到对方的业务函件后,应登记收函台账,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予以书面回复,并报合约部备案;凡涉及重大质量事故、工期、造价及承包范围变更的重要函件,必须经合同管理部进行审核,并建立《重要函件审核台帐》。
第九条项目部工程类合同履行中,如收到合作方经济索赔申
请,索赔理由明显不成立的,应在收到书面函件7日内驳回相关申请;对方索赔申请应予以适当考虑的,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在初审的同时收集对方的违约证据,提出初审意见和反索赔方案报地产公司负责人,由地产公司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审核。
严禁各项目部在地产公司出具审批意见之前以会议纪要、备忘录、函件等书面形式对索赔进行确认。
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的违约行为实施索赔或反索赔。
当履约过程中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相关约定,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满足要求造成我方损失时,履约责任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收集证据,在7天内向对方提出索赔意向,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第十条各项目部对本监管的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合法有效的维权取证,并负责地产公司履约付款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各项目部依照合同履约关键控制点,对所监管项目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检查应填写合同履约检查记录表,报合同管理部负责人确认后,将存在的问题向履约责任部门反馈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对合同履行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合约部应发出提示函或建议函,督促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落实整改。
特快专递形式取证指引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重要函件而对方拒绝签收时,为留取证据、维护我方权益,由合同履行责任部门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送达。
二、特快专递送达应使用中国邮政的“特快专递”业务(即EMS),不宜使用其它民营速递业务。
三、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的填写要求:
A、收件人详情:
1、收件人姓名栏应当准确填写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合同中约定的联系人姓名。
2、收件人联系电话栏应当准确填写对方公司的办公电话及收件人本人的移动电话号码;在邮寄送达前应事先通话测试,确保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收件人单位名称栏应当填写对方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4、收件人地址栏应当是对方公司的实际营业地址(注意该地址可能与其工商登记地址有出入)。
如果工商登记地址和其营业地址同时使用的,可以同时邮寄。
5、在“内件品名”空白处,务必清晰填明内装函件的名称及其主要内容,如“对***合同***项目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要求于**年**月**日前完成****事项”等;在“信函”、“文件资料”、“物品”的可选项处选择“信函”。
B、寄件人详情
1、我方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地址应准确,寄件人应当填写全名并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确保对方及邮递信息的联系和反馈。
2、寄件人应当在交寄时签名并注明邮寄时间。
四、特快专递邮寄送达的函件应当是原件,其格式、内容要求时应当由合约部审核后方可发出。
五、特快专递邮件寄出时,应当向收寄工作人员提出索要对方签收后邮寄回执的明确要求;在预计可能送达的时间拨打11185服务电话,查询邮寄送达情况并做好记录。
六、送达函件应当一式两份,自留一份。
对方签收后邮寄回执应当与留存的函件同时保存归档。
七、如特快专递邮寄送达不成,应当根据情况采用其他有效的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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