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湘雅学硕培养方案
湘雅学硕培养方案
湘雅学硕培养方案是指湖南湘雅医学院为学硕研究生制定的一套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科研能力和专业素养的医学研究人才。
湘雅学硕培养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培养目标:明确学硕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包括科研能力、学术素养、课程学习等方面。
2. 培养计划:制定学硕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计划和学习安排,包括学习课程、科研项目、实践实习等内容。
3. 学术导师:确定学硕研究生的学术导师,并明确导师的职责和学生的学习要求。
4. 科研训练:着重培养学硕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包括指导学生开展科研项目、撰写科研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等。
5. 实践环节:提供实践实习的机会,让学硕研究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加强实际操作能力。
6. 学位授予:制定学硕研究生学位授予的条件和程序,明确申请学位的时间和要求。
湘雅学硕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会因学校和专业的不
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可以参考湖南湘雅医学院的相关规定和文件。
07年工作总结及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1.
2.
3. 4. 5.
(三)助学金用于研究生生活费,由导师、学科、二级单 位、学校负责解决。 博士生最低助学金为6000元/年,硕士生最低助学金为 3000元/年。 助学金上不封顶,由导师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导师可在最 低助学金基础上为一个研究生增加的助学金为1000元/年 的整数倍。 学校分学科门类承担研究生部分助学金,助学金不足部分 由导师承担。 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研究生,如参加导师的研究课题, 导师应根据研究生的贡献发放助学金或奖学金。 研究生超过最低学习年限后,其助学金由导师根据研究生 参加科研课题的情况酌情确定,并报学校备案。
2008年春季教学任务
专业课课表分为教授部分和自学部分(高级外 科学、高级内科学除外),教授部分为18学时; 自学部分为36学时,自学必须安排自学的内容, 并注明参考书。 各教研室组织集体备课后将课表的纸字版本 盖章签字合并电子版本于2月5日前交到研究 生部。
导师职责
1.导师应重视研究生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学术 道德的培养。 (1)建立师生交流制度,导师应定时与学生交流 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 (2)建立教育制度,导师应按学校、医院的要求 抓好学生的思想素质教育、组织纪律。 (3)参与制度,导师需了解学校、医院对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安排,督促学生积极参与。 (4)考核制度 导师每年应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进 行考核。
2008年春季教学任务
学生选课 07级学生按新系统选课,05、06级学生按老系统选 课。 开设科目 我院2008年春季将开设9门研究生教学专业课程, 包括高级外科学、高级内科学、高级妇产科学、高 级儿科学、中医内科学、临床影象学、临床眼科学、 临床麻醉学、心理咨询与治疗、耳鼻喉科学。
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研究生如需要到其他业务科室轮转学习,每轮转一个科室,上一科室要进行出科考核,并认真及时填写《临床研究生轮科手册》。
3、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制定其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的学习计划,规定必读书籍和文献,并对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定期检查、指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与科教部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处理。
四、纪律与考勤1、研究生在按时完成培养计划的前提下,应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2、研究生必须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包括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并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
3、研究生请假审批办法如下:(1)因病请假:研究生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或病人休假单办理。
请假时间在 2 周以内(含 2 周)者,须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科教部审批;在 2 周以上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2)因事请假:对研究生请事假应严格控制。
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含一周)者,须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科教部审批;在一周以上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3)因公请假:任何科室、个人都不能随意停止研究生的学习进程,抽调其做其它工作。
如有特殊原因确有需要者,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含一周)的,须由导师提出申请,报科教部审批;在一周以上的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4、研究生请假期满后 3 天内应到科教部报到销假。
确有特殊原因需续假者,应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五、研究生临床实习及轮转安排1、研究生临床实习必须至少轮转四个不同科室,其余临床实习时间,应根据导师意见和课题需要安排,可固定在一个科室或继续在其他科室轮转,科室应为其提供适当条件进行课题工作。
2、研究生在医院进行的相关研究课题,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涉及与病人的接触,其研究工作必须在导师协调下、在医院责任医师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或监护下进行。
3、每位科研型研究生可申请 2~6 个轮转时间留在实验室工作,每次轮转工作时间为 3 个月。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为促进医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按照医院研究生教育经费管理办法(院行字2006第号),医院决定每年招标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3-5项。
一、资助对象:资助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和理论或实际意义,通过专家评审并能按时完成的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
二、申报限制: 1、每年每教研室限报一项,但内外科教研室可各申报2项。
2、在研课题未结题的教研室不得申请本基金,结题课题质量未达要求的教研室两年内不得申请本基金。
3、有相同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的基金资助或省级项目重点资助的教研室,不得再申请本基金。
三、资助额度:每项3000-5000元;研究周期:2-3年。
四、申请程序:1、申请者需认真填写医院研究生教改项目申请书,教研室组织开题、限项申报。
2、研究生部组织查新检索和相关专家盲审、按评议表评分后择优资助。
五、项目结题:结题在研究期限满后半年内进行。
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将原始标书、原始实验资料、经费使用情况、论文和其他结果上交研究生部。
六、质量控制:课题未达预期目标或经费使用不合理追回资助金额的50%-80%,可从课题负责人研究生经费中扣除。
七、知识产权:本资助取得的成果、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即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完成人至少要有一篇在知名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标注“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教改项目”和项目编号。
八、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2006年9月16日。
中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办法
中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办法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试行))(中大研字〔2012〕23 号)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高〔2012〕7号)、中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的通知》(中大研字〔2012〕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遵循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有机衔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授予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有机结合的原则。
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加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建设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满足国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认证标准的、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具有中南湘雅特色的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医学院建设。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中的“临床医学”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
第四条 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标准:(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五)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医院研究生管理办法
医院研究生管理办法一、编写目的二、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研究生教育法》2.国家教育部及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规定3.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三、研究生招生与培养1.研究生招生: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需求,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相关渠道选拔研究生。
2.研究生培养计划:根据医院研究领域和特点,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确保培养目标与实际需求相符。
3.导师选择与指导:根据导师的研究领域、导师团队建设和研究生需要,匹配合适的导师,并建立有效的指导机制。
4.学科方向和研究导向:明确研究生的学科方向和研究导向,指导学生正确选择研究方向和培养方案。
5.学术交流与科研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学术会议和科研项目,培养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
四、研究生管理1.登记与档案管理:建立研究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课程学习、科研成果等情况。
2.课程学习:要求研究生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并定期进行评价和考核。
3.科研管理:指导研究生按照科研计划开展科研工作,并对其进展进行评估。
4.学风建设:加强学术道德教育,规范学术研究行为,促进良好的学术风气。
5.学术活动:组织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和科研讨论会等活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
6.奖励与评优:根据研究生在学业、科研和学术活动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五、研究生日常管理1.考勤管理:研究生应按规定完成考勤,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和科研任务。
2.住宿管理: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条件,保障研究生的正常休息和学习环境。
4.社团与活动: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术、文体、公益等社团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5.宿舍与食堂管理:确保研究生食宿条件良好,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六、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2.学位论文与答辩:研究生根据规定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
3.学位授予:根据研究生毕业审核和学位论文答辩情况,授予相应学位和学位证书。
七、附则。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硕、博士轮科现况表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硕、博士轮科现况表
填表说明:
1、请在“□”内打“√”,说明是否七、八年制硕、博士。
从培训时间上要求,硕士进入培训第二年,博士进入培训第三年,但七年制硕士进入培训第一年,八年制博士进入培训第二年。
从培训内容上要求,完成轮科计划,方可参加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考试。
培训时间服从轮科,即如果没有完成轮科计划,时间符合了,也不能参加考试。
2、轮科填写:只填写本人目前所在二级学科之外所轮训的科室。
3、支撑材料:硕博士期间的临床轮训手册,请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并在中南大学一阶段考试报名时出具;硕博士之外轮科是指在单位工作时的轮科培训手册原件,或在单位轮科期间分管病人、病种的祥细资料,请在中南大学一阶段考试报名时出具;医务部住培办根据其本人出具的支撑材料,在排轮科计划时,酌情不轮或缩短轮科时间;打“报告”并盖公章的形式一律不予认可;由本人对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医院研究生管理制度
医院研究生管理制度
一、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生的科室轮转、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工作,临床科室负责带教工作。
二、未取得执业资格的研究生参照《实习医生管理制度》管理;取得资格证书并在我院注册的,经医务部考核合格授予处方权,从事住院医师工作。
三、研究生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定进行科室轮转,个人不得私自变更。
四、研究生须参加出科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进入下一个实习科室。
五、研究生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独立处理患者,遇有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通知带教老师。
六、研究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七、研究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医院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八、研究生请假须严格按照请销假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按有关审批权限审批。
九、研究生宿舍实行公寓式管理,自觉维护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
研究生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各种电热器和乱接临时电线,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院行字[2006]21号一、总则1、根据国家、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国务院学位管理条例》、《中南大学研究生手册》和《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2、新入学的研究生在公共课学习期间由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和湘雅三医院注册管理。
由医院研究生部归口管理。
3、研究生培养在研究生部的协调管理下,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管理、导师全面负责、指导小组成员分工指导的集体培养制度。
4、导师应坚持教书育人,每月至少参与研究生指导交流二次,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研究生应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
5、研究生政治学习由科教党支部统一安排,或参加所在业务科室党支部学习,以使研究生成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优的医学人才。
6、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未尽或变更事宜参照本件或按本校有关文件办理。
二、培养管理1、研究生于进入临床的第一周,研究生部组织岗前培训,考查合格后才能进入临床学习。
2、研究生进入临床学习后的一个月内,导师应根据《中南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培养计划,认真填写《研究生课题计划书》、《研究生轮科训练表》一式二份,教研室主任签字并盖章后,一份交研究生部,一份存教研室。
3、研究生所轮转的科室,科室必须指派一名主治医生职称以上的老师专门负责,具体负责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工作、业务学习等进行指导,并负责考试考核工作,使研究生教育形成由科室-导师-病房上级医师组成的带教小组。
每轮转一个科室要进行出科考核,并要认真及时填写《临床研究生轮科手册》。
4、研究生临床轮训要求:第一阶段二年,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后,进行本学科主要专科或相关学科临床训练,总时间不少于12个月,内、外轮转专科数(三级学科)不少于4个(含本专业),每个专科轮训时间为三个月。
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一、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的日新月异,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研究生教育作为培养高水平科技人才的重要途径,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因此,建立健全的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内容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研究生培养目标:明确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包括培养什么样的研究生、培养什么样的科学研究能力、培养什么样的科研创新人才等。
2. 研究生培养计划:包括研究生培养的总体规划、培养层次和学科专业设置、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等。
3. 研究生培养管理机制:包括研究生导师制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考核评价等。
4. 研究生培养课程设置:包括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进等。
5. 研究生培养实践环节:包括研究生科研实践、实习实践、社会实践等。
6. 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包括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和评估体系。
7. 研究生培养管理规章:包括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规章和制度文件。
以上内容只是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具体还需要根据各高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三、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意义1.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通过建立健全的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确保研究生接受到高质量的培养。
2. 保障研究生利益: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可以明确规定研究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3. 提高研究生培养效率:通过建立健全的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合理调配资源,提高研究生培养的效率。
4. 促进科研创新: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可以为研究生提供更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促进科研创新。
四、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
首先,各高校应当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建立,将其纳入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中,形成上下一贯、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
其次,高校应当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检查力度,引导研究生和导师遵守培养管理制度,保障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我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与监督,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各方面活动。
第三条定义 1. 研究生:指在我院注册攻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学生。
2. 导师:指负责引导、教育和培养研究生的教职工。
3. 学位评定委员会:指由我院研究生培养相关部门组织的负责研究生学位评定工作的机构。
第二章研究生招收与培养第四条招生计划1.我院每年依据学院和学科专业的实际需求,订立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向教育部门报批。
2.招生计划应充分考虑导师队伍和试验室基础设施等资源情况,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第五条招生宣传与选拔1.我院通过官方网站、招生咨询会等方式进行研究生招生宣传。
2.研究生招生应遵从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考试或面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研究生。
第六条导师的选拔与管理1.导师应具有正规高校硕士或博士学位,具备教学和科研本领,并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2.导师应定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导师培训,并及时报告科研项目进展、研究生培养情况等。
3.导师配备应符合国家和学院的相关规定,确保研究生的合理调配和培养质量。
第三章研究生培养管理第七条研究生学籍管理1.研究生入学后,应按规定时间在我院进行报到,完成相关手续,并办理学籍注册。
2.研究生学籍管理应包含学籍登记、转专业、休学、退学等各种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研究生培养计划1.研究生入学后,导师应订立认真的研究生培养计划,明确阶段性学习目标、科研任务和论文撰写要求等。
2.研究生培养计划应在研究生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定期评估,确保研究生的正常学习和科研进度。
第九条研究生学业引导1.导师应定期与研究生进行学术引导和学习讨论,帮忙研究生解决在学习和科研中遇到的问题。
妇产科学医学硕士学位培养方案-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学科概况妇产科学是一门研究妇女生殖系统的生理和病理以及与妊娠有关的生理和病理的学科,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操作性、实用性很强的临床学科。
本学科成立于1954年,有着优良的历史,既往今来,在湖南乃至全国妇产科学术界颇有声望。
设有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三个妇产科科学教研室,形成了一支较完整、健全的学术梯队。
现有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30余名,为全国各地高等医学院校、科研机构及基层医院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妇产科骨干人才。
本学科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生殖医学中心。
同时设立了高危妊娠、妇科肿瘤、子宫内膜异位症、性病、不孕症、内分泌、遗传与优生、胎教、围绝经期、妊娠期糖尿病等专科门诊及孕妇学校。
专科设备先进齐全,率先在国内开展了体外人工授精胚胎移植工作,1988年成功地诞生了中国第1例异体供胚移植试管婴儿,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妇科微创技术在我科已进入临床应用的成熟阶段,目前妇科开腹手术的90%以上已由腹腔镜手术替代。
显微外科技术运用于妇科临床,使绝育后输卵管复通术后妊娠率高达95%,获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三等奖。
2003年成立了中南大学产前诊断中心,依靠国家医学遗传重点实验室的优势,对高危孕妇实行系统管理、产前诊断。
二、培养目标1.学习、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必须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在临床工作上,具有承担妇产科临床工作的能力,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并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临床研究生规章制度
临床研究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临床研究生管理,规范其行为,培养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专业素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临床研究生是指在医学相关领域进行研究工作的研究生。
第三条临床研究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提高自身科研和专业水平。
第四条学校对临床研究生的管理实行严格、规范、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招生与培养第五条临床研究生的招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招生政策进行。
第六条临床研究生的培养由导师负责,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
导师应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和指导能力,对学生负责。
第七条临床研究生的学习计划由学生与导师共同制定,并经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
第八条临床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三章学术研究第九条临床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应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第十条临床研究生在发表学术论文时,应注明导师及相关合作者的贡献,并尊重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临床研究生不得在学术研究中有造假、篡改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第四章学术交流第十二条临床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增强自身的学术素养。
第十三条临床研究生在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时,应遵守活动规则,做到礼貌、合理发言,维护学术秩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于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临床研究生,学校可给予奖励。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学术不端的研究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学术道德、造假等行为的研究生,学校有权予以开除。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学校拥有对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临床研究生规章制度内容,研究生应认真遵守规定,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断提升自身科研水平和专业素养。
医院大专院校研究生进点培养管理办法
医院大专院校研究生进点培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大专院校研究生进点培养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按照国家教育部或者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工作,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医院大专院校研究生进点培养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学科建设和专业规划,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第四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加强专业方向的研究,提高医学科学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医学人才。
第二章研究生进点及培养管理第五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按照教育部或者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公布研究生进点计划,明确招生范围、招生名额和招生条件。
第六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确保招生过程透明公正。
第七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教学管理,确保研究生的学习进度和培养质量。
第八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明确研究生导师责任,建立导师与研究生的双向评价机制。
第三章研究生培养计划与课程设置第九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根据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明确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
第十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建立研究生导师制度,确保每个研究生有一名导师进行指导和培养。
第十一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建立研究生学位评定机制,按照相关规定评定研究生的学位。
第四章导师与研究生互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为导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指导能力。
第十三条导师应当与研究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积极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业和生活中的问题。
第五章研究生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第十四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和实践活动,提高其实践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实验、教学和临床实践条件,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与指导。
第十六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加强研究生创新中心和实验室建设,提供必要的科研设备和资源支持。
第六章纪律与激励机制第十七条医院大专院校应当建立完善的研究生纪律管理制度,处理研究生违纪行为,维护学术风气。
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1.招生与培养计划
医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方向,结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招生计划,制定年度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培养计划。
2.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
(1)学习阶段:研究生学习阶段主要完成专业课学习和科研训练,学生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课程教学计划,主持和参与科研项目。
(2)科研阶段:研究生科研阶段主要进行研究课题的设计、实验、分析和论文撰写,学生按照计划完成学术研究和学位论文的撰写、答辩工作。
3.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
(1)学习阶段: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主要完成学位课程学习,熟悉国内外该学科领域的最新科研动态,并完成必要的科研课题训练。
(2)科研阶段:博士研究生科研阶段主要进行博士论文选题,开题和答辩,完成一定规模的科学研究和博士论文的撰写工作。
五、学术交流和实习
医院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习国际先进科研理论和技术,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同时,鼓励研究生到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实习和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创新能力。
三、培养管理体制
1.研究生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管理,明确研究生培养的方向和目标,提出研究生培养的发展建议和意见。
2.研究生教育院进行专门管理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培养工作,包括学位授予工作。
3.学科或教研室负责研究生的科研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提供相关教学资源和研究条件。
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一、总则
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是医院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医院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科研教学单位及相关人员。
【规章制度】院行字〔2013〕41号-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文件院行字〔2013〕41号关于印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科室:现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充分鼓励和调动医院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医院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高水平优质医院的目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等规定,结合《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度,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非政府计划科研经费。
第一条 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医院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
第二条 非政府计划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医院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科研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 凡以医院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四条 医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
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分管科研工作的院级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
第五条 财务部、科研部和项目负责人明确职责和权限,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一)财务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研部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经费;定期上网公布项目到款;审查项目决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结题审核。
录取与培养医学研究生制度
录取与培养医学研究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培养高级医学人才,提高医院学术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医学研究生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学研究生招生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管委员会)是医院负责研究生教育的机构。
第二章研究生招生第四条医学研究生招生实行学校与医院联合选拔的方式,由招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招生计划确实定应依据医院的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和教学资源情况,经招管委员会审议确定。
第六条研究生招生范围为全国范围内,报名资格以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医院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七条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应依据医疗服务需求和人才培养方向,结合学科发展规划订立。
研究生招生考核包含综合素养面试和学术本领考试两部分,其中学术本领考试成绩应占总成绩的肯定比例。
第九条考生录取名单由招管委员会依据考核成绩确定,公示一周后正式发布。
第十条考生一经录取,需在规定时间内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报到注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章研究生培养第十一条医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全面发展医学研究生的科学素养、医学素养和职业道德,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医学研究人员。
第十二条研究生培养周期一般为3—5年,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培养计划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三条医学研究生的学业要求包含课程学习、实践训练和科研项目等,应由导师和学生共同订立学习计划,并依照计划完成学业任务。
第十四条医学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进行学术沟通和学术讨论,定期组织学术报告和专题讲座,鼓舞学生乐观参加。
第十五条医研生在培养过程中需参加医院的医疗服务工作,以提高实际操作本领和临床经验。
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的引导和管理,全面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情况,并及时做出引导和支持。
第四章研究生管理第十七条医院设立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研究生在入学后应立刻报到注册,并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研究生的学籍管理、课程评估、资助管理、嘉奖与处分等工作应依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研究培训制度范本
医院研究培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科研水平,培养高素质的科研人才,推动医院科技进步和医学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研究培训制度旨在搭建科研培训平台,规范科研培训流程,提升科研人员综合素质,促进医院科研团队建设。
第三条研究培训制度适用于全院科研人员,包括在职职工、研究生、实习生等。
第四条研究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分类指导、分层培训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设立科研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科研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科研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科研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科室设立科研培训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科研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第八条科研培训管理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定期向科研培训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三、培训内容第九条科研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设计、实验技术、数据分析、论文写作、项目申请等。
第十条科研培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根据科研人员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一条初级培训侧重于科研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培训;中级培训侧重于科研方法和实验技术提升;高级培训侧重于科研创新能力培养。
四、培训方式第十二条科研培训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线上培训、线下培训、研讨会、工作坊、实地考察等。
第十三条鼓励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和短期培训班,提高科研视野和能力。
第十四条建立科研培训师资库,选拔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教学能力的专家担任培训讲师。
五、培训效果评估第十五条建立科研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六条评估内容包括:培训课程设置、培训师资、培训效果、学员满意度等。
第十七条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科研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
六、激励与保障第十八条对积极参加科研培训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科研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科研培训成果纳入个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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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院行字[2006]21号
一、总则
1、根据国家、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国务院学位管理条例》、《中南大学研究生手册》和《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2、新入学的研究生在公共课学习期间由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和湘雅三医院注册管理。
由医院研究生部归口管理。
3、研究生培养在研究生部的协调管理下,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管理、导师全面负责、指导小组成员分工指导的集体培养制度。
4、导师应坚持教书育人,每月至少参与研究生指导交流二次,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研究生应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
5、研究生政治学习由科教党支部统一安排,或参加所在业务科室党支部学习,以使研究生成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优的医学人才。
6、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未尽或变更事宜参照本件或按本校有关文件办理。
二、培养管理
1、研究生于进入临床的第一周,研究生部组织岗前培训,考查合格后才能进入临床学习。
2、研究生进入临床学习后的一个月内,导师应根据《中南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培养计划,认真填写《研究生课题计划书》、《研究生轮科训练表》一式二份,教研
室主任签字并盖章后,一份交研究生部,一份存教研室。
3、研究生所轮转的科室,科室必须指派一名主治医生职称以上的老
师专门负责,具体负责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工作、业务学习等进行指导,并负责考试考核工作,使研究生教育形成由科室-导师-病房上级医师组成的带教小组。
每轮转一个科室要进行出科考核,并要认真及时填写《临床研究生轮科手册》。
4、研究生临床轮训要求:第一阶段二年,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后,进
行本个月,内、外轮转专科12学科主要专科或相关学科临床训练,
总时间不少于
数(三级学科)不少于4个(含本专业),每个专科轮训时间为三个月。
要求研究生临床能力接近高年住院医师水平。
第二阶段(转博后)一般为三年,学完全部的学位课程,担任不少于半年的总住院或代理主治医师工作,三级学科的专科训练时间不少于一年,使其临床能力达到初年主治医师水平。
第一、第二阶段临床工作时间合计不少于
30个月。
5、在完成第一阶段临床培训的同时,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制定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的学习计划,应规定必读书籍和文献,并对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定期检查、指导,每月不少于二次,同时应坚持教书育人,随时发现问题并能及时与教研室和研究生部联系,协商解决处理。
6、在第四学期,由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和研究生部
组织进行研究生的阶段考试(包括硕士生转博考试)。
具体规定见《中
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试行办法》,要求硕士生在阶段考试时具备医师资格证,否则阶段考核不合格。
7、研究生做毕业课题之前,要在科室或教研室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及科研原始资料在毕业离校前交湘雅医学院档案室统一保管。
8、中南大学将对研究生答辩论文每年进行抽查或盲审,评出优秀学位论文或决定答辩资格。
如果被评定为不合格论文,可报中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取消导师的两年招生资格。
连续三年,其导师均列为被抽查对象,经评定再出现不及格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9、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必须在每年5月底以前完成,如延期答辩将延期至下年度毕业。
导师和教研室要有计划、合理安排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课题工作、并认真指导、加紧督促、按期完成。
10、论文答辩前一月,教研室对毕业生要进行毕业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小组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评定内容包括研究生的临床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和运用程度。
评定合格后方可同意答辩。
11、导师和教研室确定答辩时间后报研究生部,安排答辩的场地。
12、组织答辩前应聘请至少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两个月交中南大学学位办进行匿名函审,具体规定见《中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号)。
30〕2003法》(中大研字〔.
15、导师至少于答辩前半个月填好《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表》,及时交研究生部报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
16、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由5个人组成,本院相同或相近的副教授以上的职称专家不超过2人。
导师不能参加所培养的硕士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导小组成员可有1人参加。
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由7个人组成,主席由省外博士生导师担任,挂靠导师可以参加博士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高级正职专家应超过半数,答辩委员会与硕士生同。
三、学位管理
1、研究生通过了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和毕业论文答辩,达到相应
学位水平后,方可获得相应学位。
2、硕士学位水平的要求: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②在本学
科上掌握坚实的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③具有从事本学科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④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进行本专业的学习和研究;⑤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涉及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3、博士学位水平的要求:①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②
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③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研究工作能力;④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⑤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本专业的研究并能进行本专业的学术交流;⑥发表论文2篇,其中CSCD收录的论文至少1篇;⑦申
请科学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至少发表1篇SCI收录的论文。
详见研究生手册。
4、学位论文的要求具体见《中南大学学位论文书写要求》。
硕士研究生论文不得少于2万字,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得少于5万字。
5、学位的授予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中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条例》,研究生完成答辩后将材料交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评定是否授予学位。
四、思想教育与组织管理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六”精神,弘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认识肩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责任。
、按照大学生行为规范和研究生手册进行教育、规范言行。
2.
3、加强研究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的教育,认真学习并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4、积极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文娱、体育活动。
5、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等学术活动。
6、加强研究生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党支部在思想素质教育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充分发挥研究生会在德育工作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五、研究生课程学习
1.研究生课程的学分一般以课内讲授18学时、研究生课外自学
36-54学时计1学分。
研究生一学期课程一般不超过17学分。
2.本学科专业所开设的课程为该专业研究生必选课,可选修临近学科课程。
3.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
学分要求
类学位类别总分学位(必选)课选修培养环节别分科学学位11 142
7博士生114专业学位2
6320-23科学学位12-91
3硕士生216-18专业学位6-83
74.研究生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
课程,进行网上选课。
5.研究生应根据各学期的开课目录或课表进行选课。
凡目录中未列
的课程不计算该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也不认可研究生的考试成绩。
.6.研究生已选修的课程一般不得变动。
凡是需变更,研究生要提出
申请,经导师同意,教研室主任审核,报研究生部批准。
变更手续必须在开课后的3周内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7.研究生必须参加必选课和所选选修课程的听课,上课的出勤占总
成绩的30%。
8.凡研究生选修的课程均需按任课老师的要求参加课程考试。
任课
老师根据出勤和考试成绩计算成绩。
未办理选课手续的研究生,不能给予学分。
9.对我院暂时不能开出的课程,如必须到校外学习或请院外教师到
我院授课,应由教研室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部备案,所需经费由教研室自行解决。
到院外选修课程的研究生,要按该校(院)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
凭任课老师评阅的试卷,开课单位成
绩单上报研究生部成绩。
10.研究生本人不得查阅课程考核的试卷。
如有特殊原因要查卷,由研究生部组织有关教师查卷。
11.研究生所修的必修专业课必须达到课程要求,并被授予了学分,才能办理毕业和授予学位手续。
12.自学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手段,作为研究生课程安排的一部分,授课老师应对自学的时间、内容、参考书等作出具体的安排。
自学后,每位学生写出书面的材料,授课老师评阅,认为合格并在评价表签署意见后方可授予学分。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六年三月十三日00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