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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劳动合同

名词解释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名词解释劳动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篇一:劳动法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总称。

2、国际劳立法: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收也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3、三方性原则:主要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地位,共同协商做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4、国际劳工标准: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收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5、劳动法学体系: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在联系的法律规的统一整体。

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7、劳动权利:狭义上的劳动权利, 是指劳动者获得和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与工作权、就业权同义,具体包括职业获得权、平等就业权和择业权;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获得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作权、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障权、结社权、集体协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劳动争议权等。

、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来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来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合同的名词解释

合同的名词解释

合同的名词解释一、什么是合同?合同是一种法律上的协议,是由合约双方或多方达成的一种约定或承诺。

它规定了各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权责关系。

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书面形式的合同在法律上更具有可执行度。

二、合同的要素1.合约双方:合同是由合约双方或多方达成的协议,每个合同都有至少两个当事人。

一方被称为合同的甲方,另一方被称为乙方。

2.协议内容: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和承诺。

这些内容可以涉及商品交易、服务提供、租赁、借贷、劳动合同等各个领域。

3.法律约束: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受到法律约束。

当事人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了解该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免引发纠纷。

4.付款方式:合同中通常会涉及到支付方式和付款时间的约定。

这些条款明确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款项的方式和时间。

5.履行义务:合同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

三、合同的分类1.按照形式分类:•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是指以书面形式记录的合同。

这种合同通常具有更高的证据效力,更容易被法庭认可。

•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口头方式达成的协议。

这种合同的执行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为双方的约定很难证明。

2.按照性质分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购买和销售商品的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等细节,以及交付、验收等相关事项。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雇佣和被雇佣关系的合同。

它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租赁房屋、车辆、设备等的合同。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租赁期限、租金、租赁物的使用条件等相关内容。

•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是指提供服务的合同。

例如,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保洁服务等,合同中约定了服务的范围、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细节。

四、合同的重要性1.确定权利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有效避免了各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失的一切客观情况。

3、法律行为: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失的人的意志活动。

4、法律事件:是指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失的客观现象。

(法律事实的分类:行为、事实)5、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6、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确立、变更、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7、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的民事合同类型,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8、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9、要约: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建议。

10、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劳动合同的要约内容表示完全的同意和接受。

1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2、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包括所有在一名雇主、一个雇主群体或者是一个以上的雇主组织同一个或多个工人组织之间的谈判。

13、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14、工资:也称薪金,是指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获得的,用人单位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15、劳动安全卫生:又称职业安全卫生,我国过去称为“劳动保护”,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16、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指专门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这两个特殊劳动者群体而设立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的渊源:由我国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劳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平等就业权是劳动者就业⽅⾯⼀律平等不因⺠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受歧视。

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防⽌伤亡事故发⽣所采取的各种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规章制度。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劳动关系。

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表现,是当事⼈之间发⽣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义务。

劳动就业: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和劳动⾏为能⼒并有就业愿望的公⺠获得有报酬的职业。

劳动就业权:是指公⺠享有的使⾃⼰的劳动⼒与⽣产资料结合实现职业劳动的权利。

劳动合同:只劳动⼒的提供⽅劳动者雇员和劳动⼒的使⽤⽅⽤⼈单位雇主确⽴劳动关系,明确双⽅在劳动⼒的使⽤和被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于⽤⼈单位或雇主事先约定合同,终⽌时间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和⽤⼈单位实⾏不约定合同的终⽌时间在合同的履⾏过程中,只要不发⽣法定的单⽅解除情形,劳动合同关系就⼀直持续到劳动者退休,或者⽤⼈单位或雇主作为主体,不存在之⽇竞业限制: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约。

劳动合同无效:指劳动合同虽然订立,但由于订立的主体和订立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被认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职责劳动合同的旅行中出现了法定或者当事人商定的合同,履行暂时停止的事由,当事人双方暂停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带暂停事由消失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解除: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或单方的法律行为,在合同的有效期届满或者履行完毕之前,结束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经济补偿金:指法律规定的,当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行为过错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解除或终止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的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金钱。

劳务派遣:指依法受理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招聘劳动者,并把劳动者拍到用工单位去劳动的一种用工方式。

劳动法

劳动法

名词解释: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2.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一些国家称雇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就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

3. 劳动合同成立: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劳动关系意思表示一致,并就劳动合同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协议。

4.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5.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6.劳动安全法: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7.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和争议。

8.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9.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它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

10. 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

11.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契约(或集体协议)、团体协约。

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2.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是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

13.劳动卫生法: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劳动监察:是指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制度。

《劳动关系管理》试题

《劳动关系管理》试题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结业作业姓名:专业:班级:学号:学院:指导教师:《劳动关系管理》课程结业作业一、名词解释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3、专项协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明确特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

4、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判断题1、保姆、军人、公务员不是我国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

(√)2、企业可以先与员工签试用期合同,转正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

(×)3、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期限也可以短于劳动合同期限。

(√)4、非全日制用工也必须订立书面协议,不可以只订立口头协议。

(×)5、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

(√)6、专项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属性,属于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但不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医疗期的长短只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与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无关。

(×)8、劳动规章制度只在本单位范围内适用。

(√)9、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如不予支付的,用人单位除要支付加班费外,还要按应付费用的200%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单项选择题1、下列用人关系中属于劳动关系的是(D)A.保姆与用人家庭 B.在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 C.小王参加社团组织的慈善事业的义务劳动 D.老李在A公司做清洁工2、下列保险中不包含于劳动法中规定的“五险”的是(B)A.生育保险 B.商业意外保险 C.失业保险 D.工伤保险3、某员工工作十年之后离职,重新找到工作,于2010年6月1日到新单位,请计算他在本单位带薪休假的天数?(B)A.5天 B. 6天 C.10天 D.15天4、小王到某公司担任业务员,并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2010年1月1日,劳动者开始上岗工作,但劳动合同一个月之后才签订,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A)A.2010年1月1日 B. 2010年2月1日 C.2010年4月1日 D.2010年5月1日5、下列险种中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承担的是(C)A.医疗保险 B.失业保险 C.养老保险 D.工伤保险6、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B)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7、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要求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A)A.3天 B.7天 C.30天D.不需要提前通知8、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多少个小时?(C)A.8个小时 B.6个小时 C.4个小时D.3个小时9、某职员在其他单位工作累计5年,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为5年,他能享受多长的医疗期?(B)A.12个月 B.9个月 C.6个月D.3个月10、企业可以对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从工资中予以扣除,数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多少?(C)A.40% B.30% C.20% D.15%1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经济合同名词解释

经济合同名词解释

经济合同名词解释
在经济领域,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用于规定双方在经济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经济合同中,常见的名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货物所有权转让给买方,买方支付货款的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货地点、支付方式等内容。

2.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租赁物的种类、数量、使用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的维护和保养责任等内容。

3. 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特定的经济活动,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管理、处置或者代理的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委托的内容、方式、期限、报酬等内容。

4.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约定劳
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受雇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

在劳动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

以上是经济合同中常见的名词解释,每种合同都有其特定的法律条款和要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同范本的撰写和解释。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咨询或具体的合同范本,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电大劳动法名词解释

电大劳动法名词解释

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进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发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3、劳动法体系:是指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彼其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4、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性归纳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5、劳动法的大体原则:是指包括在整个劳动法体系当中,集中表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大体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进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6、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年龄内志愿从事有必然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

7、公平就业:即反就业歧视: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进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对待。

8、就业服务:是指法定机构为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提供的各类社会服务。

9、职业培训,即职业教育,亦称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术开发,是指按照社会各类职业需求和要求就业的失业者和在职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其进行的培育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术的教育和训练。

10、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国外还称为雇佣合同、雇佣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到的明确两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1、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按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也称竞业避止、竞业避让)12、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达到协议,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彼此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1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定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必然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4、劳务调派:又称劳动调派或劳动力调派,是指调派单位依照用工单位(又称要派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依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调派协议将劳动者调派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进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项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调派单位,再由调派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记录和缴费等项事务;用工单位向调派单位就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的名词解释

劳动合同的名词解释

劳动合同的名词解释
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书面协议。

该协议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内容,是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

2.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招用劳动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
团体等组织,具有雇佣劳动者的资格和权利。

3.劳动者,劳动者是指依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为用人单位从事生产、
经营、管理等工作,以取得报酬的人员。

4.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上应当完成的具
体工作任务和职责。

5.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每日、每周的工作安排,包括工作开始时间、工作结束时间、休息时间等规定。

6.工资福利,工资福利是指劳动者从事劳动所应当获得的报酬和福利待遇,包
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7.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
的劳动保护设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8.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
职业道德准则。

以上是劳动合同中常见名词的解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
的劳动合同范本或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指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3、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4、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6、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7、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的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不同而受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8、就业服务:是指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

9、职业教育即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它是根据现代社会职业需求以及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旨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动。

10、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1、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12、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1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4、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劳动力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又称要派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项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事务;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就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关于合同的名词解释

关于合同的名词解释

关于合同的名词解释合同的名词解释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工具,对于商业交易、雇佣关系、租赁协议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1. 合同要素合同通常包含以下要素:(1)当事人:合同的缔约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或其他法律主体。

(2)意思表示:当事人确切表达的意思,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达。

(3)约定条款: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支付条件、违约责任等。

2. 合同类型合同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内容,可分为多种类型:(1)销售合同:买卖双方就商品或服务的购买和销售达成的协议。

(2)租赁合同:出租方将物业、设备或其他财产租赁给承租方的合同。

(3)劳动合同:雇主与雇员之间约定劳动关系、工作职责和薪酬待遇的合同。

(4)合资合同:两个或多个独立法人共同投资并共享利润和风险的合同。

(5)分销合同:制造商或供应商与分销商之间就产品销售和分销达成的协议。

3. 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不同的形式进行订立:(1)口头合同:通过口头表达达成的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难以证明合同内容。

(2)书面合同:以书面形式记录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证据更为确凿。

(3)电子合同:通过电子通信手段达成的合同,如电子邮件、互联网交易平台等。

4. 合同的效力合同一旦订立,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强制力:合同是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文件,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

(2)平等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和平等地位,不存在强迫或欺诈。

(3)变更和解除:当合同的条款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约定或法律程序进行。

5. 合同的违约和争议解决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产生了违约行为,受违约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索赔: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的损失。

(2)违约金:合同中通常约定了一种违约金制度,当事人发生违约行为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指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3、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4、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6、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7、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的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不同而受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8、就业服务:是指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

9、职业教育即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它是根据现代社会职业需求以及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旨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动。

10、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1、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12、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1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4、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劳动力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又称要派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项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事务;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就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劳动与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劳动与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1.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社会劳动关系。

2.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

3.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4.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6.职业教育,是指根据社会各种职业需求以及要求就业的失业者和在职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其进行的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

7.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8.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9.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10.劳动保障监察,是指由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的劳动法监督检查活动。

11.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12.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3.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14.职业安全卫生,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15.劳动保障监察是指由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的劳动法监督检查活动。

16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17.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

名词解释劳动合同书

名词解释劳动合同书

名词解释劳动合同篇一:劳动法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总称。

2、国际劳立法: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收也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3、三方性原则:主要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地位,共同协商做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4、国际劳工标准: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收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5、劳动法学体系: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在联系的法律规的统一整体。

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7、劳动权利:狭义上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获得和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与工作权、就业权同义,具体包括职业获得权、平等就业权和择业权;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获得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作权、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障权、结社权、集体协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劳动争议权等。

8、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来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来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9、自主择业权:是指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从事何种职业劳动、何时从事职业劳动、进入哪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等方面的选择权。

10、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

11、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一事实上时间的劳动(工作)之后所获得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员工关系名词解释

员工关系名词解释

员工关系名词解释员工关系是指雇主和雇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互动。

它涉及到组织内部各种层级和角色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互动,包括管理层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互动。

良好的员工关系对于组织的发展和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员工关系名词解释:1. 雇主:雇主是指提供工作岗位并支付薪酬的组织。

雇主负责组织和管理员工,为员工提供工作环境和资源。

2. 雇员:雇员是指被雇主雇佣并为其提供劳动力的个人。

雇员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执行工作任务,为雇主提供价值。

3.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雇主和雇员之间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规定了工作任务、薪酬、工作小时、假期、福利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等。

4. 福利:福利是指雇主为雇员提供的额外福利,如养老金、医疗保险、职业培训、带薪休假等。

福利是雇主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而提供的额外补充。

5. 薪酬:薪酬是雇主向雇员支付的报酬。

薪酬通常包括基本工资以及可能的奖金、津贴和福利。

薪酬水平直接关系到员工的满意度和工作动力。

6. 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是一种制度,用于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绩效评估可以基于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技能和个人素质等指标进行评价,以决定奖励、晋升、培训等机会。

7. 员工反馈:员工反馈是指员工对工作环境和组织管理的看法和意见。

员工反馈可通过问卷调查、面谈等形式收集,帮助雇主了解员工需求和改进管理措施。

8. 劳资关系:劳资关系是指雇主和工会(代表雇员利益的组织)之间的关系。

劳资关系涉及到员工的劳工权益保护和集体谈判。

9. 职工满意度:职工满意度是指员工对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管理政策的满意程度。

职工满意度对于员工的忠诚度和工作绩效有着重要的影响。

10.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指组织对员工的公平对待和合理决策。

公平正义是员工关系发展中的重要原则,能够提高员工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员工关系名词解释。

良好的员工关系有助于提高组织绩效、员工满意度和员工工作动力,对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劳动合同_标准

劳动合同_标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标准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1.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劳动合同的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依法成立,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2)工作内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3)劳动报酬: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获得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4)工作时间: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情况下,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5)休息休假:劳动者享有法定的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6)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7)劳动纪律: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

(8)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程序以及双方的责任。

(9)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0)其他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录用通知书或者招聘公告。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劳动合同意向。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者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盖章或者签字劳动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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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劳动合同篇一:劳动法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国际劳立法: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收也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3、三方性原则:主要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地位,共同协商做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4、国际劳工标准: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收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5、劳动法学体系: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7、劳动权利:狭义上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获得和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与工作权、就业权同义,具体包括职业获得权、平等就业权和择业权;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获得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作权、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障权、结社权、集体协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劳动争议权等。

8、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来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来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9、自主择业权:是指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从事何种职业劳动、何时从事职业劳动、进入哪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等方面的选择权。

10、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

11、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一事实上时间的劳动(工作)之后所获得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12、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13、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14、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

15、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主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6、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专门机构。

17、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是指为中国公民境外就来或者为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招聘中国公民到境外就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

18、就业服务:是指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

19、下岗职工:是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0、失业人员:是指在16周风度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未人事有酬劳动,当前有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21、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

2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只规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

23、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

24、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25、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以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协商议定的条款,除上述法定条款之外,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规定其他补充条款。

26、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27、竟业避止:雇主与雇员通过合同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雇员不得从事对雇主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28、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29、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依法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30、第三人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劳动者在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又与第三人签订劳动合同,以致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该第三人应当向原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责任形式。

31、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32、一揽子合同:一揽子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相关规定。

33、职业培训:即职业教育,亦称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它是根据现代社会职业需求以及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旨在培训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34、就业前培训:是指对尚未从事社会劳动而有从业意愿的劳动者,进行职业能力的开发和职业技能的教育。

35、学徒培训:是指用人单位招收学徒工,在师傅直接指导下,通过实际操作,让其掌握一定技能的培训形式。

36、就业训练中心:是指在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管理指导的就来训练实体。

37、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依法进行技术等级资格的考核和认定。

38、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劳动者的工资。

39、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本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0、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

41、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42、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

43、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根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约定,在非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

44、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45、休息时间:广义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从事工作而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狭义的休息时间仅指劳动者的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

46、标准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政党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

47、非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的不同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

48、缩短工作时间:是指法定特殊条件或特殊情况下少于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

49、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是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

50、公休日:即周休息日,是劳动者工作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

51、法定节假日:是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

52、探亲假:是指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父母或配偶的居住地不在一地,不住在一起,在公休假日不能团聚时享受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带薪假期。

53、年休假:是指劳动者每年享受一定期限的带薪休假。

54、延长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处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5、劳动安全卫生:又称职业安全卫生,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56、劳动者的拒绝权:在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隐患严重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该项工作或者有权撤离现场。

57、劳动安全法: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死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由于这些规范大多数以规程的公布,因而又称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58、劳动安全技术规程59、劳动卫生法:又称为劳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防止有毒物质的危害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0、劳动安全卫生认证制度: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进行之前,依法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主体的能力、资格以及其他安全卫生因素进行审查、评价并确认资格或条件的制度。

61、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制度:是指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法律制度。

62、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是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劳动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罅和处罚的制度。

63、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发生劳动安全卫生伤亡事故时,对事故进行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的各项程序和具体规定。

64、退休:是指劳动者年老力衰而退出劳动岗位养老休息时获得一事实上的物质帮助。

65、退职:是指劳动者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又不符合退休条件而提前退出劳动岗位的休养。

66、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67、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

68、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69、职工福利:又称事业福利,或称集体福利、职工生活福利等。

它是指行业或单位为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保证职工及其亲属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70、工会:是工人阶级为加强内部团结,集中斗争力量,维护自身利益而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71、职工民主参与:又称职工民主管理、劳动参与,是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

72、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73、劳动监察:指的是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制度。

74、权利争议:也称为实现即定权利的争议,是指因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75、利益争议:也称为经济争议,是指国灰确定或变列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76、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指在用人单位内部依法设立的,负责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组织。

7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经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

地方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是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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