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概论(第七章-合同管理)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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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本章内容
7.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类别 7.2 施工合同管理 7.3 FIDIC合同条件简介
7.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类别
7.1.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7.1.1.1 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合同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合同专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法律关系由三部分组成,即主体、客体 和内容。
主体是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又称民事权利义务主体;客体是指主体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智 力成果;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 务,是合同的具体要求。
7.1.1.2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 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指支付给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 的总额”,即总价。它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 据,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经过商定做出的。
其主要特点:一是价格应根据事先确定的由承 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 定;二是待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该事先商定。
总价合同的优点是在实际工程量变动不大的情 况下较易管理。缺点是由于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将 会占用很多时间,从而延长了设计周期,拖长招标 的准备时间。
7.2 施工合同管理
7.2.1 施工合同概述
7.2.1.1 施工合同的含义
施工合同是指承包方完成工程建筑安装工作, 发包方验收后接受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其 中,建筑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营造的行为, 安装主要是指与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线路、管道、 设备等设施的装配。
7.2.1.2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 施工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
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也是订立合同必须经 过的两个阶段。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建设工程的施 工都应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企业。
依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 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项 目法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定标前双方达成的 协议等签订施工合同。
7.2.1.5 施工合同的分类
(1)按施工的种类进行分类 根据建筑工程种类不同,施工合同一般可以分
为建筑施工合同、设备安装施工合同、装饰装修及 房屋修缮施工合同等。 (2)按承包单位的数量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承包单位数量的不同,可以将施工合同分 为总承包施工合同、分别承包施工合同和分包施工 合同。
(3)按合同价的计价方式进行分类 ①总价合同
根据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设 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 《施工合同文本》。
指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在这类合同中,发包方需要承担工程建设实际发生 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这种合同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发包方对工 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 本不关心。
7.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介
(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完善社
会主义法制经济。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要想繁
荣和发达,就必须加强建筑市场的法制建设,健全 建筑市场的法规体系
(2)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市场价格和市场交易 建立完善的建筑市场体系,是一项经济法制工
程,它要求对建筑市场主体、市场价格和市场交易 等方面加以法律调整。 ①建筑市场主体
②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整个合同期内执行同一个单价, 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计算。
单价合同适用于施工图不完整,或准备发包的 工程项目的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尚不明确,或 未具体地予以规定的情况。在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 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 包方承担过大的风险。
③成本加酬金合同
建筑市场交易,是指对建筑产品通过工程项目招 标投标的市场竞争活动进行的交易,最后采用订立建 设工程合同的法定形式加以确定。在此过程中,建筑 市场主体依据有关招标投标及合同法规行事,方能形 成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3)加强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率 牢固树立合同的法制观念,加强建设工程项目
的合同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从自身做起,坚 决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法规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严 格按照法定程序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认真履行 合同文本的各项条款。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进行 工程建设,权利是得到工程价款;发包人的主要义 务是支付工程价款,权利是得到完整、符合约定的 建筑产品。
7.1.2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和 施工合同。 (1)勘察合同
指发包方与勘察方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 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达成的协议。
监理工程师通过谨慎而勤奋的工作,通过对建 设工程合同的严格管理,力求在计划的投资、进度 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的目标,这样就可以大 大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率。
7.1.5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经济 (2)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3)有利于开放国际建筑市场 (4)有利于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 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设计合同 包括初步设计合同和施工设计合同。 ①初步设计合同即建设工程立项阶段承包方为
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而与发包方达成的 协议。
②施工设计合同指承包方与发包方就具体施工 设计达成的协议。
(3)施工合同 指承包方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方验
收后接受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7.1.4 建设工程合同管源自文库的目的
建筑市场主体进入市场交易,其目的就是为了 开展和实现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因此,有关主体 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才具有订立建设工程合 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②市场价格
建筑产品价格,是建筑市场中交换商品的价格。 建筑市场主体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运用合同形式,调 整彼此之间的建筑产品合同价格关系。
③市场交易
本章内容
7.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类别 7.2 施工合同管理 7.3 FIDIC合同条件简介
7.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类别
7.1.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7.1.1.1 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合同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合同专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法律关系由三部分组成,即主体、客体 和内容。
主体是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又称民事权利义务主体;客体是指主体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智 力成果;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 务,是合同的具体要求。
7.1.1.2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 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指支付给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 的总额”,即总价。它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 据,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经过商定做出的。
其主要特点:一是价格应根据事先确定的由承 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 定;二是待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该事先商定。
总价合同的优点是在实际工程量变动不大的情 况下较易管理。缺点是由于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将 会占用很多时间,从而延长了设计周期,拖长招标 的准备时间。
7.2 施工合同管理
7.2.1 施工合同概述
7.2.1.1 施工合同的含义
施工合同是指承包方完成工程建筑安装工作, 发包方验收后接受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其 中,建筑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营造的行为, 安装主要是指与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线路、管道、 设备等设施的装配。
7.2.1.2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 施工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
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也是订立合同必须经 过的两个阶段。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建设工程的施 工都应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企业。
依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 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项 目法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定标前双方达成的 协议等签订施工合同。
7.2.1.5 施工合同的分类
(1)按施工的种类进行分类 根据建筑工程种类不同,施工合同一般可以分
为建筑施工合同、设备安装施工合同、装饰装修及 房屋修缮施工合同等。 (2)按承包单位的数量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承包单位数量的不同,可以将施工合同分 为总承包施工合同、分别承包施工合同和分包施工 合同。
(3)按合同价的计价方式进行分类 ①总价合同
根据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设 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 《施工合同文本》。
指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在这类合同中,发包方需要承担工程建设实际发生 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这种合同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发包方对工 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 本不关心。
7.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介
(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完善社
会主义法制经济。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要想繁
荣和发达,就必须加强建筑市场的法制建设,健全 建筑市场的法规体系
(2)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市场价格和市场交易 建立完善的建筑市场体系,是一项经济法制工
程,它要求对建筑市场主体、市场价格和市场交易 等方面加以法律调整。 ①建筑市场主体
②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整个合同期内执行同一个单价, 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计算。
单价合同适用于施工图不完整,或准备发包的 工程项目的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尚不明确,或 未具体地予以规定的情况。在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 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 包方承担过大的风险。
③成本加酬金合同
建筑市场交易,是指对建筑产品通过工程项目招 标投标的市场竞争活动进行的交易,最后采用订立建 设工程合同的法定形式加以确定。在此过程中,建筑 市场主体依据有关招标投标及合同法规行事,方能形 成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3)加强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率 牢固树立合同的法制观念,加强建设工程项目
的合同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从自身做起,坚 决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法规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严 格按照法定程序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认真履行 合同文本的各项条款。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进行 工程建设,权利是得到工程价款;发包人的主要义 务是支付工程价款,权利是得到完整、符合约定的 建筑产品。
7.1.2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和 施工合同。 (1)勘察合同
指发包方与勘察方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 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达成的协议。
监理工程师通过谨慎而勤奋的工作,通过对建 设工程合同的严格管理,力求在计划的投资、进度 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的目标,这样就可以大 大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率。
7.1.5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经济 (2)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3)有利于开放国际建筑市场 (4)有利于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 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设计合同 包括初步设计合同和施工设计合同。 ①初步设计合同即建设工程立项阶段承包方为
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而与发包方达成的 协议。
②施工设计合同指承包方与发包方就具体施工 设计达成的协议。
(3)施工合同 指承包方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方验
收后接受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7.1.4 建设工程合同管源自文库的目的
建筑市场主体进入市场交易,其目的就是为了 开展和实现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因此,有关主体 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才具有订立建设工程合 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②市场价格
建筑产品价格,是建筑市场中交换商品的价格。 建筑市场主体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运用合同形式,调 整彼此之间的建筑产品合同价格关系。
③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