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指标明细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表9

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指标明细表

实施阶段所在建筑栋号

及位置

防护

单元

编号

战时主

要出入

口编号

战时功能平时用途

抗力

等级

人防工程建筑

面积(㎡)

人防工程地上建筑面积(㎡)人防工程地下建筑面积(㎡)

人防管理用房

建筑面积(㎡)

地上其他部分

建筑面积(㎡)

人防防护区建

筑面积(㎡)

地下其他部分

建筑面积(㎡)

合计

北京市民防局制2015年8月

说明:1.本表须填写该项目本次申报范围所在地块内全部人防工程相关内容,一个防护单元填写一行。

2.“实施阶段”按已竣工—已备案—已批准—新申报—待申报顺序填写。“已竣工”指已取得《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单》,“已备案”指已取得《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意见书》,“已批准”指已取得《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批准意见书》,“新申报”指此次申报《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批准意见书》,“待申报”指还未申报《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批准意见书》,每个防护单元仅填写最新一个阶段。共用一个战时主要出入口、共用一道防护单元隔墙或上下相邻的两个防护单元应同期申报。

3.“所在建筑栋号及位置”填写该人防工程所在地面建筑或地下建筑的大致空间位置,如“1号住宅楼地下二层”或“2号地下车库地下二层西段”。

4.“防护单元编号”只填写阿拉伯数字,同一项目(包扩由多个地块组成)内,该编号不得重复。

5.“战时主要出入口编号”依“防护单元编号”顺序逐个编写,只填写阿拉伯数字,共用一个战时主要出入口的两个防护单元填写同一编号。

6.“战时功能”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一览表》(详见市民防局政务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相应内容)中“战时功能(中类)”的内容填写。

7.“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人防工程地上建筑面积”与“人防工程地下建筑面积”之和,其中“人防工程地上建筑面积”为该防护单元战时主要出入口地上部分(含坡道、楼梯间、物资运输井、防倒塌棚架)、战时进排风竖井地上部分及其它地上附属建筑(人防管理用房等)的建筑面积之和;

“人防工程地下建筑面积”为该防护单元防护区、战时进排风竖井地下部分、战时连通道与战时主要出入口地下部分(含通道、坡道、楼梯间、物资运输井等)建筑面积之和。两个防护单元共用一个战时主要出入口及地面建筑的,其共用部分面积指标只可计入其中防护单元编号数值较小的一个防护单元面积指标之中。多个防护单元间设置的战时连通道,其面积指标等分计入各防护单元面积指标之中。“防护区建筑面积”指该防护单元最外一道防护设备所对应的围护结构及该防护单元外墙(不含采光窗井、战时进排风竖井)、临空墙、防护单元隔墙等围护结构上口外边线(仅有1道防护单元隔墙时取其中线)所围水平面积。

8.申报材料中不需附加本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