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与临床沟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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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与临床沟通制度

病理学作为医学基础与临床的一门桥梁学科,与临床各科之间存在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临床依赖病理这个“金标准”来达到明确诊断疾病的目的,而病理也必须紧密结合临床才能作出正确诊断,最大限度避免误诊或漏诊。

一、坚持原则,及时沟通。在接收标本时,如有不合格标本、不合格申请单,做拒收处理,并说明原因。待整改完成后及时接收标本,并做记录。定期与临床科室就病理申请单书写及不合格标本发生原因进行沟通与反馈。

二、临床医师在手术中临时申请的术中病理检查,需在送检前通知病理科并填写术中病理申请单及签署知情同意书,确实难以做到的需在术后及时补充。尽量减少手术中临时申请术中病理检查的情况,术前考虑有做术中病理可能的,手术前通知病理科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如取消术中快速病理检查,及时告知病理科。

三、在病理诊断工作中遇到疑难及罕见病例时,要主动与临床医生讨论。涉及补充、更改、迟发的病理诊断报告书应及时联系主管医生并告知原因。对于诊断有困难者,应积极与相关临床医生讨论处理意见,或建议外出请专家会诊。

四、对于临床医师提出的关于病理诊断内容的疑问或意见,应给予耐心解释,尽可能达成共识。

五、定期举办临床病理讨论会,以提高医院整体诊疗质量和技术实力。

六、当受邀参加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时,应当派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

七、相关人员及时记录与临床医师沟通内容及讨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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