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社区公共设施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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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4 类别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平方米) 建筑面 积 用地面积 一般规模(平方米/处)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常州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汇总表
服务规模 (万人) 配置级别 一级 社区 (5-1 5 万) 400 600-800 12 班 4200 15 班 5250 18 班 6300 24 班 8400 720 1000-1600 24 班 12960 36 班 19440 48 班 25920 420 660-1050 24 班 16800 30 班 21000 36 班 25200 48 班 33600 240 360-500 30 班 24000 36 班 28800 48 班 38400 6300-8400 8000-10500 9500-12600 12600-16800 19440-29160 29160-43740 38880-58320 26400-42000 33000-52500 39600-63000 52800-84000 45000-49500 54000-59400 72000-79200 1500-2500 1.2 1.5 1.8 2.4 2 3 4 3.5 4.5 5.5 7 10 12 15 3~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1500 平方米 (合建筑面积 2300 平方米) , 中心宜独立设置,要求交通方便,便于病人到达,主入口有停车场地,环境安 静不影响居民生活。在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设置时应设在底层,单独出入 口,有单独停车场地。已设医院的居住区不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设卫生服 务站。 ● 普高 15 座/千人,每班 50 座,用地面积 30-33 平方米/ 座,建筑面积 16 平方米/座,寄宿制高中用地面积≥37 平方米/座,建筑面积 20 平方米/座。 设病床的中心, 最多可设 50 床位, 应增加建筑面积 1500 平方米,合计 3800 平方米,不设病床的中心,至少应 设 5 张观察床。 服务站应设 3 张观察床 ● ○ ● 二级 社区 (3-5 万) 基层社 区 (0.5-1 .5 万) ● 中学、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教学楼及操场应满足日照规定。学校操 场与邻近住宅应有适当距离。 可将中小学操场、室外文体活动场列为避难场所。 幼儿园、普通小学、初中在社区内宜独立设置,且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疏散广 场,布局和校址选择必须符合就近入学、安全上学、实事求是的原则。 60 座/千人,每班 45 座,用地面积 18-27 平方米/座, 建筑面积 12 平方米/座。 45 座/千人,每班 35 座,用地面积 15-20 平方米/座, 建筑面积 10 平方米/座。 配置规定 备 注
3000-6000
3~5


老年公寓和残疾人托养所可组合设置,选择环境好、避开社区中心,靠近公共 绿地、幼托等场所,有独立出入口和封闭的内部活动空间。残疾人托养所还可 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含教学训练、康复娱乐、门诊设施等。
建筑面积 15-20 平方米/床, 用地面积 25-30 平方米/床, 5 床/千人,一般规模为 120-200 床/所。 建筑面积 15~20 平方米/床,用地 25~30 平方米/床, 2 床/千人,一般规模 60-100 床/所,设置床位及相应娱 乐康复健身设施。
居住区变电所应采用户内变型式 位置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或其它经常积水场所的下 方,场所房间内不应有给排水管道及消防管道经过,不 得建设在居民住宅主体建筑内。
给水加压站 通信机房 路灯配电箱 配置级别栏:●需配置 ○可配置
● ● ●
5 层以上住宅建筑须设,可结合地下室设置。 宜与其他非独立用地的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应地面配置。


每 2-3 平方公里设置 1 座转运站,应采用独立用地形式,含工人休息场所等其 余附属功能,且必须设置独立的对外通道。
公厕
单座 50-70,附建环卫 工人休息间 80-100
单座 80-120,附 建环卫工人休息 间 150-200

不小于 5 座/平方公里,间距 400-800 米,等级为二类标准以上。应沿路设置, 对外开放,附近宜增设工人休息场所。
交 通 与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公交首末站 公交枢纽站
100
2000-3000 5000-10000
3
○ ●


一般可安排两条公交线路。首末站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应确保车辆按路线分道有序行驶,并宜在枢纽站附近安排自行车停车处。枢纽 站一般布设在干道一侧或另辟专用场地。
宜结合社区中心设置,并安排相应的 800-1000 平方米 非机动车停车场。
设置内容有文化(群艺)室、图书阅览室、科技馆(结合 展厅)、游艺室、歌舞厅、学习(音、美、书法)室、音 乐茶座、老人活动室等。 设置内容有图书室、小展厅(科谱)、学习室、游艺室、 老人活动、儿童游戏室。 基层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室:阅览、文娱、健身、音乐茶 座、棋牌等室,室外运动场地、器械活动等。
二级社区文化中心
3~5 0.5~1.5
● ●
设置内容有小型运动场、器械活动场、室内健身房、乒乓球室等。 室内健身、乒乓室等可与基层文化设施组合设置,宜设于公共绿地附近,兼有 避难场所功能及户外综合健身、儿童游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篮排球场。
社 会 福 利 设 施 行政 管理 与社 区服
老年公寓
75~100
125~150
1800-4000
80
80
2400
4000
3~5

基层文化室
30
200
0.5-1.5

体 育 设 施
一级社区体育中心
300
1000
30000
5~15

设置内容有运动场(200-400 米环形跑道)、游泳池、篮排球场、器械活动场、 健身房、台球乒乓室等。
二级社区体育中心 基层体育活动场地
300 300
1500
3000 1500-3000
残疾人托养所
30~40
50~60
900-2000
1500-3000
3~5


基层社区托老站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基层社区服务站 25 50 50 50 50 25
400 2500 300 1500~2000 250~750
240 2500 5~15 0.5~1.5 1500~2000 3~5 0.5~1.5 ○ ● ●
社区停车场

按社区户数,小汽车:核心区内一类居住 1.2-1.5 辆/户,二类居住 0.5-1.2 辆/户;核心区外一类居住 2 辆/户,二类居住 0.6-1.5 辆/户。自行车:一类 居住 1 辆/户,二类居住 1.5-2.0 辆/户。
以地下一层停车库为主,少量地面停车为辅。 机动车停车场(库)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
物业服务 社 区 商 业 设 施 一级社区商业 二级社区商业 基层商业服务 700 500 400
0.5~1.5 5~15 3~5 0.5-1.5 ●


按总建筑面积的 4‰配置,可与有关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一级、二级社区商业选址应在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外部,结合城市生活性次干 大型菜市场营业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 1000 米左右,服务人口 3 万以上;中型菜市场营业面积 4000 平方米以上,服务人口 1.5-3 万人;小型菜市场营业面 积 2000 平方米左右,服务半径小于 500 米,服务人口 小于 1.5 万人。新建菜市场全以中型为主。
● ●
道和公交站点集中布局建设,与住宅相对隔离,尽可能与其他公共设施组合布 局。 菜市场周边 200 米范围内不得设置与菜市场经营类同的农副产品经销网点。城 市核心区用地较为紧张的,可采用非居住类建筑底层设置。新建菜市场本体建 筑外围不得对外开设店面。 新建菜市场停车场(库)面积应按菜市场建筑面积的 30%~50%配置, 并应留出不 小于其停车面积 50%的室外停车集中场地,按经营者、消费者用车分区分类停 放,并设置车辆停放标志等设施。
垃圾房
转运站服务区内 20-30,直运区域与中 转站服务区域 30-50

间距 150-250 米设置,老城区间距不大于 70 米
110kV 变电所 中间变电所(开闭 所、小区变) 100
4800 120
4 0.1
● ●
独立建筑设置 每 3-4 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设 1 处小区变,服务半径 150 米,4-5 处小区变 设中间变电所 1 处
幼儿园
教 育 设 施
小学
幼儿园容积率 0.6-0.7;小学容积率 0.7-0.8;中学容积率 0.7-0.9
新建高中用地面积应符合江苏省四星级高中评估硬件要求,一般不少于 6.67 公顷(100 亩)。
30 座/千人,每班 50 座,用地面积 22-35 平方米/座, 建筑面积 14 平方米/座。
初中
普高
医 疗 卫 生 设 施 文 化 娱 乐 设 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0
50
2500-4000
社区卫生服务站
35
24
300-350
0.5~1.5

一级社区文化站
60
120
3000
6000
5~15

各级文化站与体育活动中心宜与社区中心绿地综合设置。一级社区文化站宜独 立设置;二级社区文化中心可与社区其他公共设施综合设置;基层社区的文化 体育设施宜统一设置。 文化体育设施应与居民住宅分开,不得干扰居民日常生活,文化体育设施与医 疗卫生设施不得综合设置。
邮政支局(所)
15-18
20-25
250-450
1~4


服务半径 500-1000 米,宜与其他非独立用地的公共设施组合设置,邮政支局 宜地上首层设置。
若居住区或商业区规模过大,服务半径超过 1000 米, 需要考虑设置两处以上邮政支局(每个邮政局面积均不 小于 350 平方米)
垃圾转运站
800-1000
公交中间站
0.5~1.5


小区无公交线路通过时,宜设一条首末站,用地 1000-1500 平方米。 中间站应沿街布置,平均站距宜在 500~600 米,市中心区站距宜选择下限值, 城市边缘地区和郊区的站距宜选择上限值。中途站仅设候车廊,廊长宜不大于 1.5~2 倍标准车长,宽度宜不小于 1.2 米。
● 含街道行政管理、市场、工商税务管理、户籍治安、管理、市场管理机构。 ● 可组合设置,含警务室、家政服务、便民服务、信息服务等。 可与有关公共设施组合设置,含家政服务、优抚、婚介、计生服务等。 ● 可与居委会组合设置。
务设 施
派出所
1800
1200


宜有独立用地,应设置在辖区中心区域且交通便捷的地方,至少有一面与市政 道路有便捷的联系。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在主要交通道路的路边。
燃气调压箱(站)
单座 2.5×3.5
单座 5× 6
0.7

独立地面设置,保证与建筑物的安全间距,每 2500 住宅用户设 1 座,服务大 中型公建应单独设置
邮政局
12
15
600
5~10

服务半径 1500 米,宜独立占地或在地上首层设置。
若居住区或商业区规模过大,服务半径超过 1500 米, 需要考虑设置两处以上邮政局(每个邮政局建筑面积均 不小于 5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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