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
重庆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及存在的问题探析

重庆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及存在的问题探析【摘要】重庆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方式的研究意义在于深入探讨当前排污权市场运作的现状和问题,为相关政策制定和监管提供参考。
重庆市排污权二级市场存在的问题包括交易不透明、定价不合理、监管不到位等。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市场机制不完善、监管措施不够有力等方面。
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加强市场监管、优化交易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等。
监管建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来规范市场秩序。
总结来看,重庆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仍面临诸多问题,但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监管的加强,有望逐渐得到解决。
展望未来,可通过加强监管、推动市场化改革等方式提升排污权交易的效率和公平性。
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提升治理水平和监管力度。
【关键词】重庆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存在的问题、原因、解决方案、监管建议、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总结、展望、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重庆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及存在的问题探析引言随着重庆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排污量不断增加,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出台了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
重庆市排污权二级市场的建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企业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污染排放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重庆市排污权二级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交易方式不够规范、监管不够到位、交易成本较高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排污权交易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有必要对重庆市排污权二级市场的交易方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1.2 研究意义重庆市排污权二级市场的交易方式及存在的问题是环境保护领域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重庆市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排污权交易对于促进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投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深入研究重庆市排污权交易的方式和存在的问题,可以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科学的政策建议,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排污权市场的运作机制,提高排污权交易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排污权交易制度应运而生。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环境政策工具,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本文将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索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
当时,一些地区开始尝试在局部范围内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进入 21 世纪,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我国加快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设步伐。
2007 年,财政部、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标志着我国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此后,江苏、浙江、天津等地相继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一)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排污权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等,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各地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在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降低污染治理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例如,江苏省通过排污权交易,推动了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了污染治理水平。
(三)交易平台不断建立为了规范排污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各地纷纷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平台,实现了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和交易过程的规范化。
然而,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污权交易有所涉及,但仍存在规定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导致在实际执行中面临诸多困难。
(二)初始排污权分配不公平合理的初始排污权分配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科学的分配方法和标准,容易导致分配不公平,影响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三)市场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还不够活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供求关系对交易的影响有限。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国政府也逐渐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
在这种情况下,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成为了受到广泛关注的议题。
本文将介绍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
1.起步阶段我国排污权交易的研究起步于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当时主要还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试行规定》,开始探索以总量控制为核心的污染物减排制度,为后来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奠定了基础。
2.立法和实施阶段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工业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制度试点的意见》。
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
同年,《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63号)出台,奠定了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法律基础。
此后,全国各地相继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市场,不断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
3.问题和挑战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例如监管不力、交易规则和标准不统一、市场参与者素质和能力差异较大等。
此外,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贸易壁垒增多等情况下,如何保证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稳定运行,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
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起步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
本世纪初,随着意识形态和发展理念的转变,人们对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关注,政府开始研究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首次提出了排污许可制度,2008年又发布了《生态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性。
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排污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奠定了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法律基础。
此后,各地相继建立了排污许可证申请评审、发放、监管和信息公开等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中也受到一些问题和挑战的影响,例如监管力度不够、审批时间过长、信息公开不透明等。
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摘要:排污权交易时在满足环境质量前提下,确立合法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交易,以此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我国自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经过多年实践取得了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问题,本文在介绍国内外排污权交易现状的后,总结我国排污交易权问题后,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问题建议1、引言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不超过总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互相交换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是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有限环境容量资源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1]。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对资源粗放性经营,走高投入、高污染、低产出的工业化发展道路,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了确保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有效遏制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如何在环境政策中更多的发挥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己成为我国环境管理者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摸索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制度被证明为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政策,由此被引入到我国,并成为国内很多学者的研究课题[1]。
2、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应用现状2.1 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应用现状排污权交易制度首先起源于美国对空气污染领域的控制,随后相关做法被美国逐步推广到应对固体污染和流域污染的政策方案中[2]。
1981年,美国威斯康星州在福克斯河上首次推行了点源与点源的排污交易制度,并随后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科罗拉多州的狄龙水库首次推行了点源与非点源之间的排污权交易制度[3-4]。
1995年美国就着力推行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并逐步做了一些结构性改进。
1996年,美国环境保护署起草了《流域交易框架(草案)》,2003、2004年,美国环境保护署颁布《水质交易政策》、《水质交易评估手册》,为分析水质交易对流域环境是否有效提供分析评估框架[5]。
截至2003年,美国已经实施、正在实施或者正在探索实施的水质交易项目一共有40项[6]。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管理和约束的一种制度安排。
该制度通过建立排污权市场,使企业可以在市场上进行排污权的买卖,以实现排污的经济化管理和减排的市场化机制。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主要特点和优势。
首先,排污权交易制度实现了排污行为的经济化管理。
传统的环境管理方式通常是由政府进行行政指导和审批,企业需要进行无差别的排污减排,而无法根据自身的排放条件来灵活地进行管理。
而排污权交易制度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的排放能力和需求来灵活买卖排污权,从而实现了排放总量的灵活控制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其次,排污权交易制度还能够鼓励企业积极减排。
在排污权交易市场里,企业之间可以通过买卖排污权来实现排污分担,这就激励了那些有较高减排成本的企业通过购买排污权来减少自身的排放。
而那些能够低成本实施减排措施的企业则可通过出售闲置的排污权来获得经济回报。
这种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能够促使企业主动采取减排措施,从而实现整个行业的减排目标。
另外,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具有较低的管理成本和监督成本。
相比于传统的一对一的排污减排监督方式,排污权交易制度减少了政府的行政管理压力。
政府只需要建立好排污权市场的规则和监管机制,通过对市场进行监管即可。
而企业也能直接参与到排污权买卖的过程中,通过市场的监督机制来实现排污减排的管理。
最后,排污权交易制度还能够促进环境保护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通过排污权交易,那些有创新技术和环保设备的企业能够得到更好的扩大推广和应用的机会,从而促进环保技术的创新和推广。
总结起来,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制度安排。
在这个制度下,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经济和技术条件来选择合适的排放策略,使排放总量得到控制的同时,也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此外,排污权交易制度还能够促进环境保护技术的创新和推广。
因此,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是降低企业排放的经济成本,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我国排污权交易现状及后续市场建设模式

我国排污权交易现状及后续市场建设模式摘要: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项高效灵活的环境管理政策,它强调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环境资源,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排污权交易制度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确定总量控制目标、政府进行初始分配、二级市场交易。
国内学者在总量控制、初始分配方面已经有大量研究,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构建模式,而对排污权二级交易市场的制度建设的研究尚不充分,并且通过对前人研究的总结,发现我国的排污权交易的二级市场,政府的介入比较深,不利于排污权制度设计以及市场的活跃性的增强,所以根据“排污权银行”这一概念,我提出构建“排污权典当行”模式,使之与“排污权银行”相结合,共同促进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完善。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排污权银行;排污权典当行一、引言排污权交易,是指根据特定区域对环境质量的要求,确定一定时期内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并将总量分割成若干排污份额,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分配排污权,并允许排污权在市场上交易。
排污权交易制度最早由美国提出并试行成功,之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纷纷效仿,建立起自己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能够投入到环境保护中的资金是有限的,因此,寻求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环保手段非常必要。
排污权交易制度就是一项高效灵活的环境管理政策,它强调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环境资源,使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并进。
90年代以来,中国也逐步开始了对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索。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现状我国在1991年从美国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
但是中国和美国在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方面有很大的差距,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引入不能照搬美国模式,要立足中国的基本国情,对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1.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的关键前提是建立总量控制目标,因为只有较准确地推算出排污总量,才能确定排污权的分割程度,这也就决定了市场上排污权的供给状况。
1995年,国务院批准了《“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又发布了《“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总量控制正式进入了我国的污染控制政策体系。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摘要】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政策工具,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历史发展、实施情况、关系、问题和挑战、展望等方面探讨了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
通过分析现状,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并展望未来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环境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将在未来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研究现状、展望、历史发展、实施情况、关系、问题、挑战、发展展望、总结、未来、环境保护、政策调整、监管机制、投资者、企业责任、可持续发展、减排措施。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政策工具,旨在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环境质量。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政府对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关注度逐渐增加。
通过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可以为完善环境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环保意识提升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背景介绍部分主要包括我国环境污染严重程度的分析、政府出台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背景和原因等内容。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我国政府不断改进环境管理政策,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被引入我国环境保护体系,旨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企业排放行为,实现减排目标。
通过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背景介绍,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为后续内容的讨论奠定基础。
1.2 研究意义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政策工具,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环境保护政策的完善和提高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管理企业的排污行为,促使企业主动减少排放,从而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我国排污权交易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我国排污权交易的现状与完善对策摘要: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试点工作后,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然而由于政策和法律落后,监测、交易市场不规范等原因,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 现状; 对策所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在特定区域内,根据该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确定一定时期内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此基础上,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分配排污指标,并允许指标在市场上交易。
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
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处于起步阶段,比较有名的排放权交易所有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中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建立清洁发展机制和排放权交易市场要求设立的全国第一家综合性排放权交易机构,是一个利用市场化手段和金融创新方式促进节能减排的国际化交易平台。
一、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存问题在排污权交易制度试行之前,我国主要采取行政管理手段与排污收费手段对污染排放进行治理。
行政管理手段的特征是政府采取行政强制手段直接干预企业的排污行为,制定统一的环境标准以控制排污,而对企业的治理成本与收益方面的差异不予考虑。
这种做法很难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也无法刺激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为确保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环境加以保护,我国引进了排污权交易制度。
由于经验不足及特殊的国情,我国排污权制度很不完善,存在以下缺陷。
1政府在搜集信息方面的能力是有限的。
我国的排污企业数量相当庞大,政府不可能完全掌握各企业的排污信息。
排污权交易实施的前提是对企业排污量的准确监测,而我国目前的公平监测和管理水平较低。
为了保证排污权交易制度的顺利实施,应首先确定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污量。
目前,科学监测在我国很多地区短期内难以达到,企业到底排污了多少,拥有多少排污指标,这两个账户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也没有建立配套的监测机制。
2法律的滞后性尽管我国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已进行了数年,但至今还没有制定出全国统一的关于排污权交易的法规。
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

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蒋枫经管强化091 学号:18409227排污权交易是近年来备受各国关注的一项旨在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新的控制污染的市场手段比政府行政管制手段具有更大的优势,它将市场机制充分地运用于环境资源的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排污权的交易,实现低成本控制污染。
结合我国目前的排污权交易实施的现状,讨论了我国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构想。
一、排污权的定义1、定义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
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
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为激励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当前受到世界各国关注的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之一。
2、意义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
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这样。
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3、排污权交易的做法(1)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
排污权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内容摘要: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环境经济政策在国外被广泛使用。
鉴于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的缺陷,有必要研究在我国推行排污权交易的意义。
本文论证了在我国推行排污权交易的必要性,并在分析我国推行排污权交易存在障碍的基础上,提出目前在我国实施排污权交易的政策建议以及问题的研究。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环境要求的条件下,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简称“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象商品一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实现环境容量的优化配置。
排污权交易体现了环境管理思想,它通过为排污者确立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建立起排污权的市场,利用价格机制引导排污者的决策,实现污染治理责任以及相应的环境容量权利的分配。
这种市场理念的排污权交易比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更能有效地减少污染排放。
排污权交易早在20世纪7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提出,并首先被美国国家环保局用于大气污染源及河流污染管理,逐步建立起以补偿、储存和容量节余等为核心内容的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并取得了巨大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同样有类似成功的例子。
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通过污染者之间交易排污权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
排污权交易是以一种市场为基础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刺激手段,排污权交易的卖方由于减排而剩余排污权,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的经济回报实质上是市场对有利于环境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无法按照政府规定减排或因减排代价过高而不愿减排的业主购买其必须减排的排污权,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为其外部不经济性而付出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的思想来源于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认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无论初使权如何界定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和自愿协商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如果交易成本不为零,就可以通过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和经济组织的优化选择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虽然排污权交易与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都是基于市场的经济管理手段,但它们之间又有明显的区别。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减少排放污染物,保护生态环境,我国逐步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制度。
该制度的推行对于管理和调控污染物排放有着重要的意义,并在实践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析,以期为我国环保工作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及现状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企业之间可以自主交易排放污染物的权利。
其核心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调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促进企业减少排放并提高环境保护效率。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推行可以有效引导企业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环境意识,有利于实现减排目标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已经初步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也相继出台。
各地区和部门也在积极推动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在一些试点城市和地区,排污权交易已经成为了环保政策的有力工具,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法律法规制度尚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这导致了一些企业在排污权交易中存在漏洞,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也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市场机制不够成熟:排污权交易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环保方式,而我国的市场机制相对不够成熟。
由于市场主体缺乏对排污权交易的认识和了解,导致市场交易不活跃,价格波动大,市场缺乏流动性等问题。
3.企业自愿性不足:我国目前的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的自愿性不足,许多企业缺乏对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支持和信心,也使得整个交易制度运行效果不佳。
4.监管不到位:排污权交易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但是目前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
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企业在排放污染物时存在违规行为。
以上问题表明,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推广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排污权交易现状研究》范文

《排污权交易现状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
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并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采用。
本文旨在分析排污权交易的现状,为推动其健康发展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二、排污权交易概述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政府将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分配,允许企业之间进行排污权买卖的交易行为。
通过排污权交易,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排放成本,在市场上购买或出售排污权,从而实现污染物的减排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排污权交易现状分析1. 国内外发展现状目前,排污权交易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排污权交易已成为一种成熟的环境管理制度,通过市场机制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排放。
在我国,排污权交易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多个省市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 交易模式与特点排污权交易主要采用公开竞价、协议转让、拍卖等模式。
其中,公开竞价模式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降低污染物排放成本;协议转让模式则更加灵活,便于企业之间进行合作;拍卖模式则能够为政府筹集资金,用于环保事业的发展。
此外,排污权交易还具有政策引导性强、可操作性强、效益显著等特点。
3. 存在问题及挑战尽管排污权交易在国内外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首先,排污权初始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其次,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需加强,防止非法排污和交易行为的发生;此外,市场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较高等问题也制约了排污权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四、推动排污权交易发展的对策建议1. 完善政策法规政府应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明确排污权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排污权交易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还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2. 优化初始分配机制政府应采用更加科学、合理的初始分配机制,确保排污权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环境管理)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的优缺点(一)实行制度上的问题排污权交易要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前提,而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根据当地环境容量也就是自净能力确定。
但环境容量受多种不确定的因素影响,很难准确得出。
因而实际确定的污染物总量只是一个目标总量,更多时候它表现为最优污染排放量(由边际私人纯收益和边际外部成本共同决定)。
也就是说如果排污权交易建立在最优污染排放量基础上,污染物排放总量极大可能超出环境容量,毫无疑问会构成对环境的破坏。
环境标准和排放标准的进一步准确化是排污权交易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
环境标准从形式上看,似乎体现了各污染源之间的公平,但实际对于不同的排污企业,可能因为背景水平、治理难度等的差异并未公平地分摊削减污染的负荷。
现行排放标准对于新兴污染控制政策的改革甚至产生一种限制。
排污权交易原则上禁止各功能区之间排污许可证的转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
这就是当环境围绕压力大的地区向污染压力小的地区转让排污权时,适用两地环保部门协商制定的“兑换率”。
然而由于兑换率直接涉及两地的经济利益,可以想见达成一致是非常困难的,又会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
非排污者可以进入市场购买排污权,从理论上来说违反了污染者付费原则。
实际上将一部分责任转嫁给无辜的非排污者,由于非污染者的原因减少了污染,意味着在环境自净能力许可范围内又可以多排放,极不公平,长此以往,后患无穷。
从实践看,中国不会有那么多的环保组织和个人有能力参与到市场中来,就算有,也不可能长期负担这本不应该由他们支付的排污权。
此外,未能适当地考虑排污时间问题。
效果良好地满足短期环境标准意味着除控制污染外还要控制时间。
污染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环境自净能力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条件下有所不同。
如果节省的排污权在同一时期使用,又恰好遇到自净能力差的时期,就等同于超标排放。
(二)环境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问题从政府角度看,按照政治学理论,政府存在一个自我扩张的倾向,总是希望多管事。
同时,政府总是希望手中的钱越多越好,通过环境税、排污收费等手段,在保证环境效果之外还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经济收入。
最新 我国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问题及完善-精品

我国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问题及完善近年来,国内一些地区在探索过程中也纷纷出台一系列排污权交易的地方性政策,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我国出台的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欢迎阅读参考。
20世纪80年代,排污权交易开始引入我国,我国在多个城市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试验,同时出台相关政策,经过近30年的探索,逐步在中国建立起排污权交易体系。
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和阻力的影响,适应国情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排污权交易量并不多,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效果并不好,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对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完善对策建议,为逐渐构建并完善适应中国国情的排污权交易政策提供有益的参考[1]。
1、近年来我国出台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作为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这为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实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2007年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工作综合性方案》(国发〔2007〕15号)中明确,“要抓紧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等方面行政规章制定和修订工作”。
《国家“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再次强调了“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实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2007年7月4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的通知》及《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国电等五大发电集团公司火电厂烟气脱硫引入特许经营模式,试行排污权交易制度。
2008年7月国务院转发的《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进一步提出“开展火力发电厂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环境有偿使用制度”[2]。
除此之外,我国已经多次从国家层面提出推动构建排污权交易试点和政策体系。
分析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利弊及可行性

分析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利弊及可行性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排放的污染物也不断增加,环境治理任务日益紧迫。
为了有效缓解污染问题,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理方式。
下面将对其利弊及可行性进行分析。
一、利益分析1. 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企业需要购买污染排放许可证,政府则限制排放总量,从而有效减少排放量,达到环保效果。
2. 降低企业治理成本。
传统的污染治理方式很多是通过直接执行污染限制标准,企业为了达到标准不断进行投资和改造。
而排污权交易制度则根据市场需求分配排放指标,使得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污染治理能力和成本进行排放指标的引入,从而降低治理成本。
3. 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引导经济利益,即根据企业排放情况进行资金奖励,从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减少排放。
企业在争取排放额度时,会加快技术改进,从而提高竞争力。
二、弊端分析1. 交易成本较高。
建立排污权交易需要政府投入一定的资金和人力,并且需要建立起相对应的监管机构,这些成本都需要通过排污权交易的方式向企业收回。
2. 监管难度较大。
在实践过程中,如果监管机构无法有效监管交易行为,可能会导致某些企业买卖排污指标,从而放任污染排放。
3. 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由于排污指标的购买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因此如果购买的数量超出了生产需要,会对企业正常生产造成一定的干扰。
三、可行性分析1. 需要政府大力支持。
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需要政府大力引导,从而达到有效减少污染、调控市场、促进产业发展等多重效应。
2. 企业积极参与。
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需要企业积极参与和配合,从而按照政府制定的规则进行排污治理,协助政府取得最终的治污效果。
3. 建立监管机构。
排污权交易制度需要政府建立监管机构,对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监管,从而确保排污指标的使用情况和交易效率。
综上所述,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企业治理成本、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环境治理手段,逐渐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建立市场化机制,将排放权利进行交易,以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质量的目标。
本文将对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研究,探讨其实施现状、影响因素以及对环境治理的作用。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现状目前全球范围内已经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实施了排污权交易制度。
其中,欧盟是最早引入该制度的地区之一。
欧盟于2005年开始实施了欧盟碳市场(EU ETS),并逐渐扩大到包括二氧化碳以外的其他温室气体。
此外,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也相继建立了自己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在中国,自2005年开始试点以来,已经有多个省份和城市陆续建立了自己的碳市场。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国七大区域碳市场试点,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山东、天津、重庆和湖北。
这些试点的成功实施为全国范围内的碳市场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影响因素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是因素。
相关部门对于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和支持程度对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推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是市场因素。
市场需求和供给关系以及价格波动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运行效果。
再次是技术因素。
环境监测技术和减排技术对于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社会认知和参与程度也是影响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
公众对于环境问题认知程度以及参与意愿都会直接影响到该制度在社会中产生积极作用。
三、排污权交易制度对环境治理的作用1. 促进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建立碳市场等排污权交易制度,企业之间可以交易排放权,从而形成减排的经济激励机制。
这种机制可以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促进环境的改善。
同时,通过市场交易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整体减排效益。
2. 促进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为了满足碳市场等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要求,企业需要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改进生产工艺。
分析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利弊及可行性

分析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利弊及可行性所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为了实现污染控制的最优水平,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与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有价资源”,可以“储存”起来以备自身扩大发展之需,也可以在企业之间进行商业交换。
那些无力或忽视使用减少排污手段、导致手中没有排放指标的企业,可以按照商业价格,向市场或其它企业购买指标。
排污权交易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并首先被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用于大气污染及河流污染管理,而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相继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一.排污权交易的前提与保障条件1.环境容量及其价值的确定。
排污总量是排污权交易的上限,不能超过环境容量。
所以排污权交易首先要确定环境容量,对环境容量进行科学的评价与计算。
2.排污权配置。
国外现有的配置方法主要有政府无偿分配方式与有偿分配方式。
有偿分配方式一般在政府指定统一价格后在拍卖市场拍卖,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达到帕累托效率最优。
3.确定排污权交易的时空交易折算指标体系———又称为折现率。
由于在不同的排放地点、排放时间,以及不同的污染物,对受控点具有不同的浓度贡献,而受控点环境质量标准是唯一的,所以排污权交易不能按照一般商品的交易原则进行。
也就是说,排污权交易不能用同一的价格尺度标准来进行,政府必须根据受控点环境容量的时空特性,以及不同污染物之间的单位排放量的污染程度,制订一套交易的折算指标体系。
二.排污权的优点1.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具有强烈的经济刺激作用。
排污权交易是一种市场手段,主要优点在于企业能够积极主动得控制自己的污染源,可以通过污染权交易降低污染成本,达到对政府在区域总量控制的目标。
2.有效地控制污染源的总量及污染治理成本。
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阶段,企业发展迅速,我们必须强制企业进行环保投资,才不至于环境恶化。
排污权交易在“污染者之间重新配置许可证可以使达标的费用最小化,也就是说能够确保以最小的社会成本达到特定的污染或排放目标。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排污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有效治理环境污染,我国逐渐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作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的环保政策和实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进行探讨。
一、排污权交易的研究现状和展望1、研究现状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
目前,学者们主要集中在排污权市场建设、交易机制设计、政策法规和监管体系等方面展开研究。
排污权市场建设方面,研究者们通过对国外经验的学习和借鉴,提出了我国排污权市场建设的可行性和路径。
交易机制设计方面,研究者们提出了多种交易模式和机制设计方案,并进行了一定的实证研究。
政策法规和监管体系方面,研究者们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监管体制的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和改进方案。
2、展望未来,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研究仍将面临一些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规模和深度将不断扩大,交易机制和监管体系的完善将成为重点。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立法和实施细则也将不断完善和修正。
标准和监测技术方面,研究者们对我国排污许可证的监测技术和标准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技术改进和创新方案。
还有学者通过对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性和成本效益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了一些结论和建议。
未来,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研究也将面临一些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随着我国对环境监管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将变得更加复杂和严格,需要更加完善的技术支持和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环保监测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排污许可证的监测技术和标准也将不断迭代和更新。
从以上的研究现状和展望可以看出,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并且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机遇。
排污权交易的条件、功能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张玮 吴文华
( 内蒙 古自 治区 排污 权交易管理中 心 内 蒙古呼和浩特 0 而 达到 降低治理费用 的目的。这势必有助于 提升技术的更新速度 。 2 . 3有利于污染水 平低 、 经济效益好的新兴产 业的发展 由于排污权的总量是一定的 , 有关部 门以一定形式将排污权 分 配给各排污厂商后 , 一些新加入 的排污厂商一般需要在市场上 购买排污权 。若这些新加入的排污厂商 的污染情况相对较 弱 , 经 济效益 又相 对 比较好 , 在购进排 污权 后 , 在 竞争市场上还 是能够 排污权交易是指有 关部 门根据一定 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 为不 占据一定优势 , 有 利可 图的。从这一角度 , 有利于污染小 、 经济效 超过 国家规定 的环境 标准 , 向排污厂 商分 配一定 的排 污权 , 控 制 益好 的新兴产业 的发展 。 排污总量在一定范围 内, 并准许拥有排污权 的产商进行交易的权 3排污权 交易存 在 的 问题 利[ 1 ] 。排污权交易具有成本效率与环境质量保 障的特点 , 是一项 极具特色的环境改革政策。 3 . 1 储 存 政 策 排 污权交易 中的存储 政策是管理 部门将排污厂 商的减排使 1排 污权 交易 的条件 分析 用信用证 的形式 , 存储在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政策[ 3 】 。同时 , 排污权交易的条件一般可分文宏观条件和微观条件两种 。 制 定明确 的排污权存储规则 , 并告知排污 厂商存入银行等机构 中 1 . 1宏 观 条 件 排 污权 的所有者 、 所有权 、 发放条件 等。 采取此种方式有利于环保 作为排污权交易的重要根据 , 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向厂商分配 机构和金融机构发挥监督作用 ,促进补偿和净得等计划的进行 , 排污权 的主要标准。唯有规范某 一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水平 , 保 证 并 提升排污权交易 的科学合理性 。但排污权存储 中不存在利息 , 环境标准后 , 厂商才 能被 准许进行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市 很 多排污厂商也 因此放 慢了治理减排 的速度 ,以便 节约资 金成 场经济发展 的必然产 物 , 因此 , 必须建立在市 场经济体制基础 之 本 , 从而不利 于社会效益的提 高。 上。 纵观发达国家 的排污权交易 , 一般都有健全 的监测管理系统 、 3 . 2交易成本 法律依据和有效 的控制措施 等。 我 国也应在宏 观上借鉴发达国家 理论上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形成 , 必须具备一个较为正规 的排 的排污权交 易机 制 , 以完善法律体系 和信 用机制 , 保证厂 商经 济 污减少信用 市场 , 且应该有频繁的交 易 、 较为稳定 的价格 , 以及要 利益最大化与环境保护协调 发展 。 求 市场 成员 能够获取足够 的信息 。但从实际 的交易情况看 , 交易 1 . 2微 观 条 件 权 市场并没有达到 以上要求 , 交 易行为不频 繁 , 信息获取也不 充 为减少排污 权的交易成本 以及更好地监督 排污厂商 执行 政 分 , 还存在逐 案谈 判情况 。除此 之外 , 理论上是 不存在交易 费用 策的情况 , 应将排污厂商作为排污交易政策 的作用对象。因为排 的 , 但实际上却普遍存 在交易费用 , 若交易费用 的程序过于复杂 、 污厂商数量众 多, 因而形成排污权交易市场 。 在这个市场中 , 排污 费用过大 、 时间过长等 , 会对交易市 场的交易效 率以及活跃 性产 厂商越多 , 可以出卖或买进 的排污权 的机会就越多。为保 证市场 生不 利 影 响 。 交易的秩序 以及避免出现垄断现象 , 管理者应加强监管力度。除 3 . 3交易中的投机行为 此之外 , 若 短时间 内没有 技术创新 的现实 可能性 , 即使排 污权 交 排 污交 易市 场相 对开 放 和活跃 , 为从 中牟取 暴 利 , 难 免会 易政策的质量再高 、 监管部 门执行力度再 大, 也难 以控制污染[ 2 ] 。 吸引一些 投机 商参 与交易 。这些投 机商 既不是 减少 排污 厂商 , 也 不 是增加 排污 的厂 商 。其购 买 的排 污权 主要 是 为 了在未 来 2排 污权 交易 的功能分 析 某一 时间将其 出售 , 并从 中谋 取利益 。此 种现象 虽然 在一定 程 2 . 1实 现 资 源 配 置和 降低 成 本 度上有 利 于实现供 求平 衡 , 但 若投 机商 大量 购买 排 污权 , 并 伺 根据政策规定 , 排 污厂商获得相应 的排污权 , 为保证 自身的 机抬 高价 格 , 而 在一 定 时期 , 排 污权 总 量是 有 限 的 , 势 必 使 一 经济利益 , 排污 厂商会根据 自身 的特点选择购买排污权或治理污 些排 泻 厂商 难 以通 过 正常 途径 买 进 排污 权 或增 加 购 买 成本 。 染 。若治理成本低于排污权市场 价格 , 排污厂商一般会将富余 的 从 而扰 乱 了交易 市场 的正 常秩 序 ,从 长远 看不 利 于排 污权 交 排污权出售 , 反之则需要购进排污权。因此 , 排污权交易市场对排 易市场 的 发展 。 污厂商灵活使用交易 权 , 实现资源优化 配置 , 减轻排污成本 负担 4结 语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假设没有排污权交易市场 , 厂商只能选择 治理污染达到规定的控制污染总量的相关要求 , 从而增加厂商的 综 上所述 , 排 污权交易有利 于控制环境 污染 , 实现 资源 的优 治理成本 。 一些厂商则可能通过非法途径达到满足控制污染总量 化配置 、 降低排污成本 、 提 高排 污技术水平等 , 但在交易 中也存在 的要 求 , 不利于我国的环境治理 。 不少问题 。因此 , 了解和分析排污权交 易的条件 、 功能 以及存在的 2 . 2提 升 技 术更 新 速 度 问题 , 才 能真正细化和落实 环境管理 目标 , 使环 境保护与经 济发 在采取排污权交 易前 , 采取指令控制 系统下 , 排污厂商有 两 展 协调 发展 。 种选择 : 治理污染 、 反抗标准。 由于技 术水 平相对较低 , 在治理时 参考文献 意味着需要付 出更高 昂的治理费用 。 一些排污厂商往往通过超标 [ 1 】 肖政 , 陈奕 钢. 我 国排污权交易现状 及后续市 场建设理念 l J f _ 林 达到节省治理费用的 目的。排污技术 水平 不但得 不到提 高 , 也给 业 经 济 , 2 0 1 2 ( 0 3 ) : 8 1 - 8 4 . 2 ] 王泽东 , 张红.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 J ] . 科技风 , 2 0 1 3 ( 0 7 ) : 2 6 9 . 有关部 门治理排污增加 了工作难度。建立排污权交 易系统后 , 排 【 3 】 李明明 , 卢振 兰 , 刘建新. 我 国排污权交易 的思考[ J 】 . 水 土保持应 污厂商拥有 自主选择技术的权利 , 难 以再用技术受限作为借 口而 [ 2 0 1 2 ( O 1 ) : 4 5 — 4 6 . 逃避法律 责任 , 促使 厂商为节省 治理费用 , 愿意将更 多的资金用 用 技 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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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
蒋枫经管强化091 学号:
排污权交易是近年来备受各国关注的一项旨在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新的控制污染的市场手段比政府行政管制手段具有更大的优势,它将市场机制充分地运用于环境资源的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排污权的交易,实现低成本控制污染。
结合我国目前的排污权交易实施的现状,讨论了我国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构想。
一、排污权的定义
1、定义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
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
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为激励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当前受到世界各国关注的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之一。
2、意义
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
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这样。
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3、排污权交易的做法
(1)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
(2)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
(3)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法地买卖。
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的现状
1、我国法律对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尚处于试点阶段。
虽然一些地区如山西、河南、江苏等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排污权交易法规,但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
因此,目前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实际上都没有统一的标准。
我国一些地方法规,在采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方面很积极。
如,1990年的《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太
原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的《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实施方案;2008年1月的《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虽然有些地方法规规定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有些实施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是这些地方性的立法尝试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可借鉴的立法经验。
2、我国关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践
我国关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践主要集中在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领域。
上海市可以说是我国实行排污权交易的先驱,从1987年至今,已有60多家企业开展了排污指标交易,交易价格也从每日每公斤COD(化学需氧量)7000~8000元上扬至15000~20000元。
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些经济效益差、污染严重的企业从经济成本考虑,逐渐让出排污指标、退出了水源保护区,而效益好、污染少的企业逐渐取而代之。
为有效控制与削减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我国加大了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步伐,如1991年国家环保总局将包头、开远、柳州、太原、平顶山和贵州等6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试点,实施了大气排污交易政策。
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与美国环境保护基金会签署了“研究如何利用市场手段,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实现国务院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合作协议备忘录”,确立了“利用市场机制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的中美合作研究项目”,由美国环保协会提供技术、人员及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在江苏南通与辽宁本溪试点实施该项目。
2002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又选择在山东山西江苏河南上海天津柳州等七省市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交易试点”项目以寻求改善空气质量。
通过以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处于探索中,尚未形成统一的完善法律制度,但实践中的成功进行,地方立法的零星规定,国家立法关于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确立已经为完整地建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排污权交易的优缺点
1、优点
目前,许多资源性企业正在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企业之间进行排污权交易无疑会为企业和社会带来多方面的效率改进。
排污权交易使各个市场主体获得充分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生产方式和排污方式。
污染治理成本高的企业会理性地选择购买排污权,而污染治理成本低的企业会选择对污染进行治理,使各企业自身效率得到最大发挥,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整体效用的提高。
同时,污染治理技术提高,也可以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增加有效投资,带动社会就业,推动消费增加,拉动经济增长。
可见,排污权交易符合循环经济的原则,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有着重要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2、缺点及存在问题
第一,环境容量及其价值确定问题。
排污总量是排污权交易的上限,任何交易都不能超越环境容量。
基本环境容量不能明确确定,交易就无从谈起。
所以排污权交易过程首先要确定环境容量并对环境容量进行科学的评价与测算。
政府管理部门一般根据环境目标控制点的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污染物的性质和扩散模式,确定区域内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即环境容量。
但目前的测定方法在准确性和客观性上存在局限,不同方法之间的相容性较差。
第二,排污权的分配问题。
排污权初始状态和配置是在科学确定排污总量的基础上,对环境容量这一公共资源的使用权的公正分配,排污权初始配置直接涉及到排污者在市场中的博弈行为选择和经济利益,并且影响到环境容量资源的配置效率。
现有的配置方法主要有政府无偿分配方式和有偿分配方式。
有偿分配方式一般在政府确定统一价格后在拍卖市场拍卖,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达到帕累托最优。
但是也有集团操纵、企业对购买排污权的风险和使用量预期不确定性等问题。
无偿分配是政府采取发放许可证的办法。
如果政府的权力过大就可能
影响排污权初始分配的公平,引发政府官员环保“寻租”行为等棘手问题。
第三,排污权交易信息平台和交易市场完善问题。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目标在于激励企业减少排污,改进技术,最终实现可持续性成长。
而实施的关键在于交易的建立和有效形成。
但如果市场的交易成本过高,企业就会失去动力,所以就需要政府组织建立快捷并且信息能够充分交流的交易平台,以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的不确定性。
第四,相关法律制度支持的缺失问题。
产权理论是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基础。
法律确认的排污权应该是单位和个人在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向环境排放必须和适量污染物的权利。
按法律解释,是排污权拥有者可以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但我们不能就此把排污权片面地理解为向环境任意排放污染物或污染环境的权利。
目前我国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所确认的排污权,是从经济理性和收益最大化原则出发所设计的一种适时策略,只是一种行政性的个人权利,从法律上讲,并不具备可以自由转让或交易的性质。
四、完善方法
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首先要准确测量环境的实际容量。
排污权交易是以总量控制为出发点和归宿的。
但实际上,环境容量的确定过程是极其复杂而艰巨的。
政府相关环境行政部门和科研机构应克服困难,做大量具体、细致的前期基础理论方法创新和调研及准备工作。
其次,关联部门和企业应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在排污权交易时,必须有大量有关价格、需求量和供给量、需求单位和供给单位等市场信息,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程度高低将直接影响交易成本和交易成功率。
政府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准确及时地提供,发布有关排污权的完备信息。
再次,还必须完善排污权各种相关制度,使排污权交易有据可依。
排污权交易利用市场机制来控制环境污染,确保受控点环境达到质量标准,并使污染物削减的总成本达到最小。
因此政府应制订相应的法规,从法律上约束和促进排污权交易向经济有效和理性方向推进,使企业在良好的制度激励下实现经济理性和循环生产。
最后,在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应正确定位政府的角色。
政府是整个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推进者,应利用各种手段,保证各企业有秩序合理地进行生产和排污及排污权交易,使排污权交易
顺利有效地实行。
但政府如果行使权力不当就会直接导致非效率结果,所以应加强法律的监督,使政府依法行政、抑制行政权力的膨胀,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和充分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