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细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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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配套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计量支付工作,使计量支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减少工作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计量支付“准确、规范、及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建立格式统一的工程计量支付台帐及工程形象进度台帐。

台帐应准确反映本期完成、上期末累计完成及开工累计完成情况。

工程竣工结算时,计量台帐、竣工数量、竣工图应统一。

第三条由发包人拟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总承包项目部人按此办理。

工程量台帐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作为原始支付依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变更,将按照变更管理办法完善变更程序后对工程量台账统一进行调整。

第四条本项目采用统一规范的计量支付表格进行计量与支付管理。

第二章工程计量第五条工程计量的规定(一)计量范围: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工程费用。

计量是一种净值计量,任何出现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附加计量请求均被拒绝。

(二)计量依据:1、合同文件。

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以及其他合同文件等;2、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3、已批复的设计变更文件;4、总监办签认的工序验收、计量联测记录资料及工程质量合格等证明资料;5、计量工程相应的档案资料及影像资料已提交项目公司存档;6、其他补充协议或文件。

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是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相关人员应认真理解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的内容,熟悉合同条款,准确地掌握清单工程项目计量的范围和计量的方法。

发包人下发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是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

发包人审批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作为中间计量支付的原始工程量清单。

清单数量的任何变动都必须以发包人批复的工程变更令为依据,根据变更令修订后的工程量清单是工程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三)计量原则:按照工程量清单方式计量,据实计量,按合同支付。

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

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

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是一种规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经济往来的管理制度。

它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准确的计量,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防止超支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保护了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工程计量是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的基础。

它涉及到工程量的测量、记录和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由专业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测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测量结果应当得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作为后续核算和支付的依据。

核算环节是对已确认的工程量进行成本计算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总价,结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出应支付的工程款项。

核算工作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双方对核算结果的认可。

支付环节是根据核算结果进行资金支付的过程。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及时足额地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支付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沟通,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还应当包含争议解决机制。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计量或核算争议,此时应当有明确的争议解决流程,比如设立第三方仲裁机构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为了保障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

这包括对工程计量、核算和支付过程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参与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通过有效的监督,可以确保每一环节都符合制度要求,提高整个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款计量与支付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款按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加强对工程款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款使用效益,特编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的工程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企业自建项目等。

三、计量支付管理流程1. 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包括以下环节:工程款计量、支付申请、审批、支付发放等。

2. 工程款计量:工程款计量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量过程中要准确、公正,不得有舞弊行为。

3. 支付申请: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提出支付申请,申请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

4. 审批:支付申请经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程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审批过程合规合法。

5. 支付发放:经审批通过的支付申请,财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发放,确保支付资金安全到位。

四、责任和义务1. 施工单位:负责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款计量支付申请材料,确保计量支付申请真实有效。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工作,确保计量支付过程合规合法。

3. 财务部门:负责支付审批的程序管理和支付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支付资金到位安全。

4.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确保支付工作顺利进行。

五、监督与检查1. 监督主体: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款使用合规合法。

2.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款计量过程、支付申请审批程序、支付资金发放情况等。

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六、附则1. 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财务部门或者项目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程款使用的合法合规。

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

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

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是指在建设项目的监理过程中,在支付工程款项时,采取的计量支付方式所要遵循的规则和程序。

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促进建设项目的有序进行。

一、监理计量支付的基本原则1.权责明确原则: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2.公开公正原则:计量支付的程序和结果要公开透明,并能够公正评估工作量和工程质量,保证参与方的利益。

3.标准一致原则:计量支付的依据和标准要统一,避免歧义和矛盾,确保支付结果的准确性。

4.数据完整原则:计量支付所需的数据要完整齐备,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5.信息共享原则: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方应共享工程信息,以便对工作量和工程质量进行正确评估。

6.反作弊原则:严禁任何作弊行为,对于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金钱的安全性和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二、监理计量支付的程序1.计量支付前的准备工作(1)建立健全的工程计量支付制度,明确计量支付的程序和要求。

(2)确定计量支付的时间节点和支付方式。

(3)明确参与计量支付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金融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4)制定计量支付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计量支付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5)建立工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相关方能够共享工程信息。

2.计量支付的操作步骤(1)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计量核对,评估工作量。

(2)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计量支付单据,详细记录工程量和计量金额。

(3)施工单位对计量支付单据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4)金融机构对计量支付单据进行审核,确保金额和付款方的准确性。

(5)金融机构进行支付操作,将款项划拨至指定账户。

三、监理计量支付的注意事项1.监理单位应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和丰富的工程经验,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准确性。

2.计量支付单据要详细、真实、完整,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3.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支付环节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工程量计量支付及审批管理制度

工程量计量支付及审批管理制度

工程量计量支付及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规范工程量的计算、审核及工程计价的确定工作,保证工程量、工程造价的相对准确性,本着量价分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计量支付的编制、审核工作。

第三条职责(一)成本部全面负责管理工程计量支付审批工作,负责复核工程量,核对合同单价,审定工程款支付额。

(二)工程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统计,审核、签证工程量等工作。

第二章图纸工程量统计第四条图纸总工程量统计(一)基于公司管理模式,项目图纸总工程量由成本部外委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负责统计(包括设计院和设备厂家图纸),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核对。

(二)审核过程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要求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进行核对。

(三)在同一册图纸中,与总包方或第三方存在施工责任接口的,工程部负责在开工前及时通知成本部,协同成本部配合工程部计算分解图纸工程量。

(四)图纸相应分项工程量核对时间应于分项工程开工当月完成,图纸总工程量核对时间应于主体工程完工前完成。

第五条每月(阶段)完成工程量统计(一)工程部负责按各施工单位(以实际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为统计单位,每月(阶段)统计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工程量每月统计周期定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

(二)根据合同约定达到阶段计量标准后5日内,施工单位将本计量周期内完成的工程量清单提交给监理公司。

监理公司自接到计量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核完毕并转交给工程部审核,工程部于5日内审核完毕并提交给成本部,成本部于5日内编制工程预结算文件,并计算出工程款申请额报送至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审批。

第六条需要工程计量的工作环节包括以下5项(一)中标合同清单(二)设计变更的调整(三)经济签证的确认(四)审核竣工造价结算(五)工程进度付款的计算第七条工程量的计量必须有依据,无书面依据的工程量为无效工程量。

(一)中标合同清单依据包括施工合同、设计施工图纸、合同清单、施工方案等。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工程计量支付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程序、标准和规定,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计算出同期工程的金额,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支付给施工单位的一种管理方式。

工程计量支付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质量、避免工程欺诈行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以下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一、项目概述为了规范施工企业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及时、有效地进行管理,制定了本规定。

二、计量支付管理职责1. 工程计量支付的组织管理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包括:(1)负责组织计量支付方案制定,及时编制计量支付合同文件和工程变更合同文件;(2)负责计量支付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使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工期得到保障;(3)负责计量支付基础资料的建立、维护和更新,及时收集、整理、审核工程量清单等基础资料;(4)负责工程计量支付方式及计价基础标准、标准化程度等技术规定的制订、实施及监督;(5)保证工程计量支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工程欺诈行为的发生。

2. 负责单位的职责负责单位应正确了解工程计量支付的计量方式、支付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工程计量支付清单和其他相关资料,对有问题的工程及时和有力地反映处理情况。

三、计量支付工作程序1. 编制工程计量支付文件在工程开始施工时,施工企业应编制计量支付设计文件,这些文件应包括基础资料、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材料支撑等。

在编制工程计量支付文件时,施工企业应考虑工程质量、施工进度、风险预测和滞后控制等问题,以维护工程计量支付秩序的正常运行。

2. 计量支付流程(1)施工企业应在每个工序的结束时,根据工程量清单,确定工程实际完成量;(2)计量支付部门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规定,确定该工程完成量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并计算出该工程的应支付金额;(3)工程计量支付部门根据工程合同规定的计量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支付金额支付给施工企业。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计量和支付流程,保障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

三、工程计量支付管理流程1. 工程计量(1)工程计量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负责进行,工程计量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进行计算,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2)计量人员必须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施工进度等情况进行认真核算,并填写计量单,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2. 工程支付(1)工程支付由财务部门负责进行,支付时必须根据计量单、合同等文件进行核对,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2)支付时必须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相关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支付账户及金额。

4. 变更管理(1)如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根据变更情况进行重新计量和支付。

(2)变更支付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5. 异常处理(1)如工程项目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2)对于工程项目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必须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6. 监督和考核(1)工程计量和支付过程中必须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计量和支付情况进行监督。

(2)对工程项目的计量和支付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7. 其他(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

(2)相关部门必须定期对本制度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补充说明本制度为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桥建设集团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南北区指挥部(以下简称为“南北区指挥部”)所属建设项目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和路桥建设集团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参与省农村旅游公路南北区建设的施工单位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计量支付以调整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依据,以合格工程为基础,以规计量、支付程序为手段,以控制建设成本为目的,采用计量支付软件进行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第四条计量支付工作由南北区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管理,财务部支付。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计量支付由安全部审核,具体办法见安全部下发的《安全费用使用和计量支付办法》。

第二章工程计量第五条工程计量围(一)设计图纸围实际发生的合格工程量。

(二)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

(三)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数量及费用。

第六条工程计量依据(一)调整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二)施工图设计;(三)工程变更令及核准的工程细目单价;(四)施工合同文件;(五)技术规;(六)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七)合格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及质量保证资料;(八)其它容。

第七条工程计量原则(一)工程计量是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测量与统计,准确地确定工程实际完成的数量;(二)不符合合同文件及相关规、标准和合同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三)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括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南北区指挥部将不另行支付;(四)按南北区指挥部同意的计量支付方法计量;(五)对新增工程变更,按《公路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确定单价;(六)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七)工程计量以图纸工程量复核后确定的计量红线为最高限额。

如果超过计量红线数量必须按工程变更程序办理。

第八条工程计量条件(一)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规或图纸的要求;(二)质量保证资料必须齐全;(三)满足计量单元的规定。

严格计量支付管理规定(3篇)

严格计量支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计量支付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等涉及计量支付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严格计量支付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计量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计量支付依据第四条计量支付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文件:1. 工程合同或采购合同;2.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3. 计量规则和计价规范;4. 施工变更通知书;5. 工程量清单;6. 相关验收报告;7. 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条计量支付依据必须完整、准确,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第三章计量支付程序第六条计量支付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申请计量: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和工程量清单,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计量申请。

2. 审核计量:项目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计量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工程量、施工质量、进度等情况。

3. 现场复核: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计量的工程量进行现场复核,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4. 编制计量报告:根据复核结果,编制计量报告,明确计量金额、支付时间等。

5. 审批计量:计量报告经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

6. 支付款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计量报告,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7. 验收支付:施工单位收到支付款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第四章计量支付管理要求第八条计量支付管理要求如下:1. 规范计量:严格按照计量规则和计价规范进行计量,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及时计量: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进度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及时提出计量申请。

3. 真实支付:计量支付应真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严禁虚报冒领。

4. 公开透明:计量支付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5.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建立计量支付监督检查制度,由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计量支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篇一: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临沂市国省道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沂市国省道工程建设建设管理,实现计量支付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09版)和《山东省国省道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建财[2010]105号)有关条款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支付是工程施工阶段资金控制的核心,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搞好计量支付工作,可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应得款项进行及时地确认,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地控制,并对工程进度进行统计和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管办管理的列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国省道改建及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的国省道工程建设及其他工程。

第四条监理服务费用的计量支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计量第五条工程计量是指按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对已完成的合格及以上工程数量、工作量等进行测量、计算并予以确认。

第六条工程计量即是对已完工程数量、工作量进行的准确核实、计算和认定,也是对已完工程的综合评价。

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有据、准确及时。

第七条工程计量的依据1、合同条款(含补充条款)、市局计划、市局调整计划;2、计量支付细则;3、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图纸);5、工程量清单(含清单说明)、计量红线批文、竣工结算批文;6、合同变更、索赔、调价批文;7、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质量检验评定表、有关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质量评定资料、中间交工证书;8、计量支付管理办法;9、监理规范、监理计划、监理细则。

第八条工程计量的原则1、工程计量应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规则计量;若无约定,按本办法进行计量,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能计量;2、坚持“先交工、后计量”的原则。

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分项工程开工手续。

工程计量前必须经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检验评定标准,各种试验、检测、验收手续齐全,并签发了《中间交工证书》。

房地产公司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一、前言房地产公司是一个以房地产开发、销售和投资为核心的公司,而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很多的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是保障公司利益和实现项目成功的关键。

二、工程计量管理1. 建立工程计量规范为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项目特点,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工程计量规范,明确计量单位、计量内容、计量方法、计量程序及计量标准等要求。

2. 计量预算编制计量预算是工程计量的依据,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前,根据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资料,编制出详细的预算,并经过业主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签订的基础。

3. 计量书写和审核计量票是记录实际工程量和发放工程款的重要依据,应由工程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和计量规范要求,及时书写并审核后方可提交财务部门支付。

4. 计量票存档管理计量票的存档管理是工程计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计量票存档制度,包括计量票的编号、存档时间、存档地点、负责人等信息,并根据计量票的重要性分类存档,确保计量工作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三、工程款支付管理1. 工程款支付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是确保工程款准确、及时支付的重要环节,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和财务管理要求,建立完整的工程款支付程序,包括申请、审核、核算、审批、发放和记录等环节。

2. 工程款支付审核工程款支付应由财务部门或专人负责审核,审核应根据合同总额、计量书据和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逐项检查,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工程款支付记录为便于监理部门和业主核查工程款支付情况,公司必须建立详细的工程款支付记录,包括项目名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信息,确保工程款的发放真实、准确、及时。

4. 工程款支付限额控制为防止工程款超出合同总额,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工程款支付限额控制制度,控制单位时间内的支付额度和单次支付额度,并在实际支付过程中,要对超支情况及时报告,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第十四章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工程的计量支付。

本工程含河道清淤工程、管涵工程、跌水工程、闸首控制工程、桥梁护砌工程、河道生态护坡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1、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它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有关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业主单位或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计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

3、专业工作特点和控制要点1、专业工作特点(1)施工监理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计量支付控制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主城部分,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承建合同,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将工程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控制在工程概算以内。

2、专业工作控制要点:(1)确定工程计量支付控制目标值;(2)尽量避免导致工程造价突破投资控制目标值的事件发生,或降低工程造价突破投资控制目标值的额度;(3)对于不同形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严格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范围和方式进行投资控制;(4)防止工程进度款超前、超量支付;(5)避免造成违约和施工单位索赔的条件,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四、监理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程序1、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并协助发包人编制合同工程付款计划。

?(2)监理机构应建立合同工程付款台账,对付款情况进行记录。

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工程付款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提出合同工程付款计划调整建议。

(3)工程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支付的工程量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经监理机构签认:属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发包人同意的变更项目以及计日工。

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管理,严格遵照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执行******有关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促进工程计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工程计量,就是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确认其质量合格且符合安全、环境要求的工作量.第三条工程计量不仅是计量已完工程的数量,而且是对已完工程质量的确认及综合评价。

工程计量的依据是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监理合同及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工程计量是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利用计量手段强化承包人的合同意识,约束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又十分重视承包人的资金流动状态,在合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加快计量工作的进程,缩短支付周期,为承包人资金的正常流动创造条件,以利于保证工程的进度与质量.第五条工程计量除了包括数量方面的内容外,还包括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

工程质量不合格且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计量,承包人将得不到付款,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因此计量与支付也是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安全、环保控制的重要手段。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是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即经三方(承包人、监理、总监办)签字确认的《工程0#设计复核台账》,该项工作必须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四个月内完成。

如果未按时提供,则按合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和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工程量(即变更台帐),按实计量,严禁超计。

第二章工程计量的依据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第八条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按设计复核台帐(如无设计复核台帐时则按工程量清单)和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数量,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变更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数量,计量尺寸以审核后的施工设计图为准。

第九条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与支付的条款。

第十条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批准的工程索赔费用审批表。

工程计量与支付制度

工程计量与支付制度

工程计量与支付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2. 工程计量与支付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工程款项的准确无误。

3. 所有参与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工程计量1. 工程计量是指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测量、核算的过程,它是支付工程款项的依据。

2. 工程计量应由专业的计量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3. 工程量的计算应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不得虚报或低报。

4. 对于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完成计量,并由监理工程师确认。

三、工程支付1. 工程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 支付周期应根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通常按月或按阶段进行。

3. 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工程计量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支付依据。

4.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支付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四、变更与调整1. 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任何变更都需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2. 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及时反映在工程计量中,并按变更后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程支付计划,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五、争议解决1. 对于工程计量与支付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各参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是指在完成工程过程中,规范工程计量支付流程和管理制度,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有效完成和支付流程的公平公正。

下面就是一个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的范文: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型建筑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管理,包括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及预付款、中期款、完工结算款的支付管理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应遵守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应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核、分步支付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应做到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制度完善、流程透明。

第二章工程项目计量支付流程第六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包括计量、审核、支付三个环节。

第七条工程项目计量应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计量规则进行计量。

第八条工程项目计量审核应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进行,审核人员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第九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应按照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应当实行阶段性支付、计算机管理、电子支付。

第三章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第十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监督计量支付的所有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应制定规范、科学和合理的计量标准,有效地保证工程项目计量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应制定规范、详细和科学的审核程序,保障工程项目计量审核的公正和严谨。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应制定完备性强、覆盖面广、质量可靠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制度运行良好。

第四章工程款分段支付制度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制度应考虑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工程项目质量,制定分段支付计划,按照分段支付表进行支付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分段支付按照承包人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支付,确保资金使用效果最大化。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和违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计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限制工程投资,保证项目建设顺当进行,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负责建设的各项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

进行计量的工程项目(含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必需已填写《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按程序完成开工审批,质量自检、验收合格,并有完整施工、质量检验资料的工程项目。

凡未阅历收或验收资料不真实、不完备的,质量不合格或质量有缺陷且缺陷修复尚未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均不予计量。

因承包商擅自处理而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二、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1、合同;2、技术规范;3、批准的施工图纸;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5、批准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三、工程计量(一)工程量计量管理1、工程量收方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公司对合格工程量、隐藏工程隐藏前必需刚好进行计量。

工程量计量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项目部相关人员、跟踪审计人员共同进行。

工程量收方经各方签字后,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月工程量上报每月承包人应对已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汇总(截止到该月底),依据实际发生的工程细目填写好计量的相关表格,在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现场总监。

并附月工程量计量报表、月工程量计量汇总表等相关基础资料,一式四份。

监理单位在接到承包人上报的计量申请后,结合上报的基础资料,对承包人所报计量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进行审核,若发觉承包人所报状况和实际不符,可干脆更改,不必退还承包人。

在确认承包人的计量数据精确无误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汇总,总监审批后报工程项目部(次月5日前完成)。

工程项目部在接到上报的计量申请之后,核对报表中的计量数据是否属实。

若发觉差错,应通知总监、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计量数据进行修正。

项目经理签字后再上报公司(次月10日前完成)。

3、公司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作最终的核定,如发觉差错,应退还项目部按前述步骤执行并重新上报。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细则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细则管理制度
合同清单中间计量单
工程名称:峡江西路
建设单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监理单位:清远市卓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清远市中心区域基础设施中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 : 计量单编号 起始桩号或部位 K0+034~K0+500 图号 道-28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合同清单数量 本期计量数量
清表 ? 20965。5 计算公式、简图及说明:
11 本期间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根据第68条
12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回,留,的其他款项
本期间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附:
1。已完工程款支付计算表~已完合同清单工程款额明细表~已完新增工程款额明细表~ 其他费款额明细表~中间计量汇总表~中间计量单,
2.有关证明资料。
承 包 人,章,
施工单位代表
日 期
支付证书
工程名称: 编号:
已完成合同清单工程款额明细表
项目名称: 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计量期号:第 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合同清单 本期前已累计完成 本期完成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数量 金额 (元) 数量 金额(元) 数量 金额(元)
, , , , 分部小计 ,
, , , , 合计 ,
施工单位代表: 造价工程师: 发包人造价管理工程师: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二, 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代建局管理工程师收到申请后~会同施工单位人员到现场进行计量核实~核实后在中间计量签证单上签署核实意见,
,三, 施工单位依据中间计量,凭证,单上统一的核实意见~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编制相关支付申请资料及《支付申请》报造价工程师,
,四, 造价工程师审核支付价款~2天内提出《支付证明》,

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保证工程建设安全和进度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计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的计量支付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明确责任,确保工程款项的使用合理、规范、透明。

第四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应当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实行动态监管,加强风险评估,注重质量管理,构建合作共赢。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制定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培训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任务和职责第六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的任务是对工程项目计量支付过程进行监督,保障工程款项的公平、完整、合法、及时支付。

第七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要求和程序;(二)统一安排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工作,制定计量支付计划;(三)组织对工程项目计量支付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建立和维护工程项目计量支付档案,做好资料归档与管理;(五)加强对工程项目计量支付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分为主管部门和各单位的责任,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检查监督,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章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程序第九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程序包括以下内容:(一)确定计量支付方式和标准;(二)制定工程项目计量支付计划;(三)审核工程项目计量支付报告;(四)统筹财务管理和支付工作。

第十条确定计量支付方式和标准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计量支付方式和标准。

第十一条制定工程项目计量支付计划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情况,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编制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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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细则
为规范代建项目工程计量支付行为,合理计量和支付工程进度款,保证财政建设资金使用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工程计量
第一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特别是隐蔽工程),承包单位应在该部分工程具备现场测度条件时向监理单位提出计量要求,由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代建局管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签证确认。

第二条工程出现以下情形的,不予计量:
(一)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材料的工程;
(二)未经发包人同意,施工单位超出施工设计文件或施工合同文件范围的工程;
(三)建设单位以任何方式明确暂缓或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却擅自施工的工程;
(四)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五)施工设计文件没有变更,施工单位超出合同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的;
(六)现场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质量监督单位判断明显不合格的工程;
(七)已覆盖却未经测度核实的隐蔽工程量。

第三条特殊计量支付情形:
(一)大型预制构件运抵现场经检验合格的,可以计量支付预制或制作工程量;
(二)未设材料预付款的合同工程,大型设备材料运抵现场经检验合格的,可视情况按进场的30%计量支付,安装后再计量支付剩余70%。

(BT工程及有材料预付款的合同工程本款不适用)
第四条建筑物或构造物拆除、隐蔽工程覆盖、土石方开挖、材料回填及垃圾清运等工程(工作)量的计量,应在该项工程(工作)开始前由现场监理和代建局管理人员测量或拍照核实作临时签证,否则不予确认。

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半成品构件等运费单列的工程量应在确认数量同时确认运距。

变更工程的计量
第五条变更工程以《变更工程计量单》进行计量签证。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项目的工程变更以计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作为变更工程结算依据,未通过现场计量签证确认的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不予结算。

第六条缺乏合同依据、无变更手续的工程量或超出批准变更范围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经批准先实施变更后补变更手续的,可申请作临时签
证,以便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变更手续完善后立即补办正式签证手续。

现场签证事件的工程量或工作量,可在审批前先进行临时现场签证计量。

第七条工程变更减少工程量或造价降低的,监理工程师及代建局项目管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计量签证,施工单位故意拖延和耽误计量签证的,按变更设计估(预)算扣减变更删除工程的工程量,新增部分工程的工程量不予增加。

工程支付
第八条工程支付按合同规定的支付周期进行。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经计量确认的工程量申请支付,未经计量确认的工程款项不予支付。

第十条先实施后补手续的变更工程及现场签证事件的工程量或工作量,须在手续补办后或签证经代建局审批后支付。

第十一条采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合同工程,工程量清单实体项目按实际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支付,其中超出合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量,必须附上超出原因说明及凭据(照片、简图及计算式等)。

第十二条采取施工图包干的合同工程,即使有清单缺漏项、工程量偏差或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等事件,工程量计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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