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第一篇: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根据公平合理、按劳分配和自愿的原则,根据保健院经济效益和现状,特制定本工资管理制度。
1、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分配分为三大体系:医学专业技术体系、医学临床见习人员体系、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
工资实行分级制,各体系由相关人力资源结构组成,岗位学历不同,享受不同工资级别待遇。
2、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结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
其中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绩效奖金,其他福利为保健院自定的福利。
3、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实行月薪制,于下月五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根据使用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提供的考勤、工作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结算工资。
考勤统计由科室提供和医院办公室复核,并在次月三日向财务部提供,财务部拟定工资发放表,交院长审批。
4、医学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工资见保健院规定标准。
5、试用期满或试用期间,根据各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的试用满意度和专业考核合格,由当事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院长批准后转聘用。
6、临时聘用人员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自费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或农医保。
7、批准聘用后,由办公室部向当事人作出书面通知,按要求按时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逾期未办,视为辞退处理。
8、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医学专业技术体系1-3年、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1-2年、临床见习人员体系6个月。
9、工资级别标准:(1)专业技术体系按第一学历发放。
试用期,中专400元/月、大专460元/月、本科520元/月,无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聘用后按新毕业人员见习期标准执行一年,中专590元/月、大专655元/月、本科685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正式职工的50%;一年后的合同期内,未取得上岗证者,经医院考试考核合格,基本工资中专989元/月、大专1023元/月、本科1049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科室平均数的50%;取得上岗证并完成见习期考试考核合格者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按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执行。
医院临时工资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工资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和目的为了合理、公平、规范地管理医院临时工资,提高临时工作人员的乐观性和工作效率,特订立本《医院临时工资管理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临时工资的管理、发放和调整。
第三条定义1.临时工:指依据工作需要,由医院临时招聘的未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人员。
2.临时工资:指医院为临时工支出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管理第四条工资核定1.医院将依据临时工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工作本领和工作时长等因素,依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工资核定。
2.医院将进行公平、公正的核定,确保临时工资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工资发放1.医院将依照工资发放制度和流程,定期发放临时工资。
2.临时工资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确保安全和准确性。
第六条工资调整1.医院依据经济情况和内部管理需要,有权对临时工资进行调整。
2.工资调整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工资保密1.医院对临时工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取得或泄露相关信息。
2.临时工不得将本身的工资情况向外部透露。
第三章工资计算第八条工资计算方法1.临时工资的计算方法包含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
2.固定工资依据临时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
3.绩效工资依据临时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工资结算周期1.医院将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临时工资的结算周期,一般周期为一个月。
2.结算周期内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将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
第十条工资税费扣除1.医院将依照国家相关税费规定,对临时工资进行合法扣除并上缴。
2.临时工应搭配医院进行工资税费的扣除和申报。
第四章工资支出第十一条工资支出时间1.医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和工资支出制度,确定工资支出的时间。
2.医院将通过内部通知或公告的方式,提前告知临时工资的支出时间。
第十二条工资支出方式1.医院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临时工资直接支出到临时工的个人银行账户。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方案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暂
行方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方案
1、新入职人员一年内拿最低档岗位工资的60%,不享受薪级工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90×60%=834,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60×60%=816;;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满一个月后享受津贴和福利,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满三个月后享受津贴和福利;
3、工作满一年至三年拿最低档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60%;(岗位工资:专技人员1390×60%=834,非专技人员1360×60%=816;薪级工资:专技人员215×60%=129,非专技人员185×60%=111)工作满三年工资按工资标准的70%计算,每年增加一档薪级工资的70%(专技)和60%(非专技);
4、阳光津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在编人员70%,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在编人员60%;
5、医保:入职后的下一年度可办理医保,个人负担部分自负。
6、社保:在本院工作满三年开始按比例缴纳单位应该负担部分(按2015年全市最低工资每月2312为基数,每年加20元/月,2017年为2352/月,专技人员每月2352×15%=元,全年×12=元;非专技人员2352×10%=元,全年×12=.)
7、产假取得准生证,工作年满5年产假158天,未满5年98天
8、聘用护士工作年满3年,每月加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70%的10%。
如有相关政策出台,再行调整!
2018年01月12日整理。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5篇)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国家《劳动法》及攀枝花市劳动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为我院的制度化管理、落实定员、定岗、定职责,做到按规章办事,靠制度管人。
希望雇佣和被雇佣双方均应遵守本条例。
1、医院根据病区的编制床位数,及门诊各医技科室的实际需要,核准可雇用的临时工人数及工资奖金额。
实行定额管理。
即定人员数额,定工作职责、范围、定工资奖金数额。
病区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纳入病区成本核算项目。
超过部分由用工部门自负。
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对外招聘,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私自雇佣。
3、来我院工作的临时工必须携带三证(身份证、婚否证明和计生证)及外来人员就业证,免冠照片三张到医院行政事务部建卡登记,办理用工手续。
4、被雇佣的临时工必须服从其工作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工作勤恳,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认真圆满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如在工作,生活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医院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以至解雇,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工资及奖金发放,由各科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报考勤到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根据考勤发放工资,根据考核发放奖金,对不能完成工作量的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扣发奖金,甚至不发奖金。
6、用人部门和行政事务部根据受雇临时工的表现有权解雇临时工,但应提前____天通知被解雇人,并按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和奖金,临时工也有权辞退自己的工作。
但应提前____天告知所在科室和行政事务部,否则当月的工资和奖金不发。
7、为了鼓励临时工干好工作,医院对受雇于我院的临时工,按其工作的技术性质,连续服务的年限,拉开工资和奖金档次。
司机、水电工、锅炉、仪修、木工为技术工种,工资要高于普通临时工。
因工作表现好连续受雇于我院____年以上的其工资奖金要高于受雇____年以下的临时工。
每年的各类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的档次,医院在年初要参照市、区内其他规模医院的情况,核定标准,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发放。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完善现行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本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岗位绩效薪酬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
临聘人员的工资分配要以岗位因素为中心,并与绩效考核挂钩,重点考虑岗位的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工作强度及工作环境等要素,并考核临聘人员在其岗位上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一)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资历。
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临时聘用人员按所在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积累。
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15 元。
(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两部份构成。
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人均200 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人均1200 元。
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岗位责任等情况,经考核适当拉开档次发放。
其中月绩效奖金在100 元—300 元之间拉档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在800 元—1600 元之间拉档发放。
绩效工资发放时间按中心规定执行。
(四)特殊岗位津贴对在本中心特殊性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由卫生防疫津贴、高风险岗位津贴、护龄津贴、护理岗位津贴等构成。
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临时聘用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按国家规定发放,每月发放数额为198 元/ 月。
专职从事汽车驾驶等高风险岗位的临时聘用人员,执行高风险岗位津贴,发放金额为每月200 元。
二、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一)正常增加工龄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在本中心工作不满5 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15 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6——10 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0 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11 ——15 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5 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16 年以上,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30 元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从第二年的1 月起执行。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方案
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方案
1、新入职人员一年内拿最低档岗位工资的60%,不享受薪级工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90×60%=834,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60×60%=816;;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满一个月后享受津贴和福利,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满三个月后享受津贴和福利;
3、工作满一年至三年拿最低档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60%;(岗位工资:专技人员1390×60%=834,非专技人员1360×60%=816;薪级工资:专技人员215×60%=129,非专技人员185×60%=111)工作满三年工资按工资标准的70%计算,每年增加一档薪级工资的70%(专技)和60%(非专技);
4、阳光津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在编人员70%,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在编人员60%;
5、医保:入职后的下一年度可办理医保,个人负担部分自负。
6、社保:在本院工作满三年开始按比例缴纳单位应该负担部分(按2015年全市最低工资每月2312为基数,每年加20元/月,2017年为2352/月,专技人员每月2352×15%=元,全年×12=元;非专技人员2352×10%=元,全年×12=.)
7、产假取得准生证,工作年满5年产假158天,未满5年98天
8、聘用护士工作年满3年,每月加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70%的10%。
如有相关政策出台,再行调整!
2 018年01月12日整理。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精)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根据公平合理、按劳分配和自愿的原则,根据保健院经济效益和现状,特制定本工资管理制度。
1、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分配分为三大体系:医学专业技术体系、医学临床见习人员体系、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
工资实行分级制,各体系由相关人力资源结构组成,岗位学历不同,享受不同工资级别待遇。
2、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结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
其中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绩效奖金,其他福利为保健院自定的福利。
3、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实行月薪制,于下月五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根据使用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提供的考勤、工作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结算工资。
考勤统计由科室提供和医院办公室复核,并在次月三日向财务部提供,财务部拟定工资发放表,交院长审批。
4、医学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工资见保健院规定标准。
5、试用期满或试用期间,根据各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的试用满意度和专业考核合格,由当事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院长批准后转聘用。
6、临时聘用人员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自费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或农医保。
7、批准聘用后,由办公室部向当事人作出书面通知,按要求按时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逾期未办,视为辞退处理。
8、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医学专业技术体系1-3年、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1-2年、临床见习人员体系6个月。
9、工资级别标准:(1)专业技术体系按第一学历发放。
试用期,中专400元/月、大专460元/月、本科520元/月,无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聘用后按新毕业人员见习期标准执行一年,中专590元/月、大专655元/月、本科685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正式职工的50%;一年后的合同期内,未取得上岗证者,经医院考试考核合格,基本工资中专989元/月、大专1023元/月、本科1049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科室平均数的50%;取得上岗证并完成见习期考试考核合格者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按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执行。
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无吵架、骂人现象,医患关系融洽,同事之间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医德医风教育。
考核每周各一次,座谈会每月一次。
经考核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
医德医风考核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
三、临床技能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考核一次。
(二)、后勤防保组 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考核一次。
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
1、计免工作30分 有一次冷链运转中督导不到位和运转后不及时对数据进行核对并录入管理系统,扣5分 查冷链室发现疫苗和登记本数据不相符,或运转后发放疫苗未登记,扣5分 一次冷链运转后表册或数据未上报,被通报一次,扣5分 结核病管理不到位,被通报一次,扣5分 每月未下乡到村室进行计免督查到5次或督查后无村医签字、无具体督查记录,扣5分 其他临时工作为及时完成并把资料及时归档或上报的,一次扣5分2、公共卫生30分一次公共卫生月报表未上报或上报数据出现明显错误,扣5分 每季度未组织村医对慢病人员进行随访和服药监督,无随访记录,未录入管理系统,扣5分 未组织村医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或体检后数据委及时录入管理系统,扣5分 无公共卫生方面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宣传,资料规定行不及时,扣5分 每月未下乡到村室进行计免督查到5次或督查后无村医签字、无具体督查记录,扣5分 其他临时的公共卫生工作为及时完成,一次扣5分3、妇幼保健20分 每季度和每月报表不及时上报,被上级通报一次,扣5分 每月不按时收取村级资料病进行汇总,留存,未对村级进行5次下乡督查或督查后五村医签字,扣5分 无妇幼部门规定的必须的10个登记本,或有登记本,但未登记(空白登记本);有孕妇或儿童死亡五登记和上报不及时被通报一次,扣5分 无妇幼方面必须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宣传资料或资料不真实,一次扣5分4、卫生工作20分不按医院要求参加有卫生院组织的辖区内的卫生检查,非法行医查处,一次扣5分 不参加院内卫生检查和整治的,不按时完成所负责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扫,被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是指医院因工作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临时聘用的,不占用正式编制的人员。
二、招聘与使用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医院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 内部推荐: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 社会招聘:通过医院官网、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五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技术岗位:如医技、护理、药剂等。
2. 行政管理岗位:如办公室、财务、人事等。
3. 后勤保障岗位:如保安、保洁、食堂等。
第六条临时聘用人员的使用期限一般为1-3年,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三、考核与待遇第七条临时聘用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参加岗位培训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八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待遇参照医院同类岗位正式聘用人员执行,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四、解聘与离职第九条临时聘用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1.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2. 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的。
3. 涉嫌违法犯罪的。
4. 因医院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同意调整的。
第十条临时聘用人员因以下原因提出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1.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的。
2. 因家庭原因需要离职的。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聘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医院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确保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合理。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学历、职称、职务、工龄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七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突出贡献奖等,根据医院年度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按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发放。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条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聘用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前,医院财务部门对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审核,确保薪酬发放的准确性。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情况调整。
第十三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医院经济效益和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每年度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调整:因聘用人员晋升、职称评定、工龄增长等情况,可进行一次性薪酬调整。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五条医院薪酬管理实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聘用人员薪酬信息。
第十六条聘用人员有权查询本人薪酬情况,但不得泄露他人薪酬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为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规范非在编聘用人员的管理度适用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
二、日常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激发非在编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制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按规定程序与非在编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按照当年度招聘简章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不享受公休假。
(二)聘用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由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综治办及用人科室组织,培训内容包括院规院纪、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安全生产以及服务意识等方面。
(三)医院每年年终对非在编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按实际考核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及评先树优的依据。
年度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四) 在我院执业三年以上,具备执业资质的可以申请3个月以上的进修,进修者进修回院后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本院或辞职,否则不予办理各类保险等转出手续。
临时决定的短期(一般为1至3个月)进修学习或培训,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外出学习。
(五)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院规院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若有违法、违纪或违反规章制度现象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非在编人员辞职程序:1、由职工本人提前30天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交书面辞职书;2、所在科室负责人在接到辞职书7天内,提报院委会研究同意后,审核签字并提交分管负责人审批,报人事科;3、对准予辞职的,由其本人到人事科领取《聘用职工离院通知》,完成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的审核签字,交人事科后方能离院。
(七)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违反医院有关试用期内其他规定的:2、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3、严重违反《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或医院规章制度的;4、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5、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6、聘用人员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我院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聘人员,包括医、技、护、康复、特教、心理咨询、工程、工勤及其他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医院临聘人员招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确保招聘程序合法、公正、公开。
第五条医院临聘人员招聘应采用以下方式:(一)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二)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招聘;(三)参加各类人才交流会、招聘会等。
第六条临聘人员聘用应经医院党委同意,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薪酬与福利第七条医院临聘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医院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正式员工执行,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九条医院临聘人员享有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期。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条医院对临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临聘人员续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晋升条件参照正式员工执行,包括工作年限、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十三条临聘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应积极参与医院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第十六条临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医院财物,确保医院财产不受损失。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临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将予以处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二)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医院损失;(三)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八条处理方式包括:(一)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二)追究相关责任,依法予以处罚。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方案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方案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聘用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医院整体经营绩效,制定本暂行方案。
二、薪酬管理原则1.公平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水平、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确定薪酬,保证薪酬公平合理。
2.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机制能够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灵活原则: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灵活的薪酬政策,以适应岗位的不同特点和需求。
4.提高原则:根据医院绩效和员工表现等因素,不定时地进行薪酬调整,提高员工的收入水平。
三、薪酬管理流程1.岗位评估与薪酬等级划分:医院将对不同岗位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分类,根据岗位级别和工作重要性划定薪酬等级。
2.岗位薪酬标准确定:根据岗位级别和市场行情,确定各个岗位的薪酬标准,保证薪酬水平合理。
3.部门经理审批: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的薪酬进行审核和审批。
4.薪酬发放: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按照薪酬政策进行薪酬计算和发放。
四、薪酬构成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工作经验,确定基本工资水平。
2.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3.职务津贴:对于担任特定职务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职务津贴。
4.加班补贴:对于需要加班工作的员工,按照加班时间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5.假日津贴:对于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员工,发放假日津贴以鼓励其在连续工作期间的付出。
6.其他福利:根据医院的财力状况和员工需求,给予相应的其他福利,如年终奖金、职称评定、职业培训等。
五、绩效考核1.考核指标: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2.考核周期:医院将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
3.考核结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绩效等级评定,并确定相应的绩效奖金水平。
六、薪酬调整1.定期调整:医院将每年根据医院经营状况和员工薪酬水平,对薪酬进行定期调整。
2.岗位晋升:员工根据自身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通过晋升岗位来提高薪酬水平。
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对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需要对医院临时招聘的人员做好必要的管理!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4、防保工作考核不合格5、发生医疗纠纷或全院通报批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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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德医风医德医风考核由所在科室负责,医院负责督导,每季度考核一次。
考核办法:1、文明行医,礼貌服务,一切以病人为中心。
总分20分。
患者投诉、批评一人次反映到科室,扣10分。
反映到院领导扣20分。
2、医风考核:不准以医谋取私利。
总分20分。
不推诿病人,不收受红包,不接受宴请,不索要物品,不私收费。
做不到位,每次扣2分。
4、独立工作能力:总分20分。
主要对常见病的处理能力。
考核要点:通过随机抽查对常见病的体检、开化验单及医嘱,病历书写的时间,三级查房记录的完整性等进考核,不称职者扣10分。
5、不安全因素;总分20分。
通过对平时给病人的谈话艺术,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劳动纪律的遵守,以及病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医院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者,扣5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高陵县崇皇中心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成立招聘组织,明确职责2、对临聘人员实行技术岗位和非技术岗位分类管理3、建立年度考核制度4、建立薪酬体系(1)与正式职工比照合理(2)包含了奖惩工资(3)调资常态化(4)体现了“同工同酬”思想5、续聘、解聘规定明确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时聘用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长,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相关职能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和常规年度考核;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附件1)并拟签劳动合同。
二、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分类:1、技术岗位: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书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岗位,包括医疗、药剂、护理、医技等工作岗位。
2、非技术岗位:指未明确要求有上岗证书,具有一般文化,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从事此项工作的岗位,包括门卫、洗衣房、被服库、护理员、保洁员等工作岗位。
三、新进临时工作人员的聘用: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榕江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 (试行)榕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聘任制就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得方向,为了实现聘用人员管理得科学化、制度化与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聘用人员薪酬作如下规定:一、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支部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院办负责任担任主任。
招聘领导小组得职责就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为院办主任,相关部门负责制人与有关方面得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
招聘实施小组得职责就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得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招聘工作;对被聘人员就是否正式录用与续聘提出意见与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并拟定劳动合同.二、聘用人员岗位分类:分三类1、专业技术岗位:就是指通过国家相关认可得正规专业学校毕业后,并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第一学历)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得岗位,包括医疗、护理、药剂、医技、财会等工作岗位。
2、非专业技术岗位:就是指第一学历非正规专业学校毕业,通过(自考、函授等)从事非第一学历专业得岗位,或经过各种培训即可从事得岗位,包括财务、信息、水电、120驾驶员、门卫、导医等岗位3、非固定工作时间岗位:洗衣工、清洁工、护工、垃圾清运工等.三、新进工作人员得聘用: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得人员均可报名.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品行端正,无不良恶习。
(3)具有一定得学习能力与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得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就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就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她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得身体条件(护理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25-28周岁,本科适当延长);(6)岗位所需要得其她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3、招聘程序:院综合办公室(按照招聘领导小组得意见制定计划、发布信息、受理申请、资格审查)→有关职能科室(按照招聘实施小组意见组织考核、考试、面试、体检,提出初录意见)→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院综合办公室(公示初聘结果)→相关职能科室(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手续)4、新聘人员试用期待遇及期限:试用时间:见习期2周后试用期为6个月(清洁工除外).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执行生活补助800元,绩效工资按30%.经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能独立工作者,由聘用科室或部门提出就是录用得意见,并建议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签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
医院聘用护士薪酬管理制度(万能版)
聘用护士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条聘用护士在岗期间,享有与正式职工同等的培训机会,凡外出进修者,须与医院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必须根据未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限,按比例返还培训费用。
第二条工作待遇1工资标准及管理。
按《聘用护士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全年无医疗事故,无医疗纠纷,无医德医风及服务投诉,并全勤者可享受医院年底一次性奖金鼓励2工资发放。
聘用护士实行先工作后付工资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1聘用护士与医院签订《聘用护士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达到医院规定条件,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同时按医院有关规定购买个人医疗责任保险。
2根据地方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聘用护士辞退后应向医院补交一个月保险金第三十条假期聘用护士在医院工作满一年并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医院有年薪休假,有薪假期为;1年休假,探亲假。
聘用护士在院工作期间可享受14天的年休假2放射假。
从事放射性工作岗位的聘用护士可享受放射假20天3丧假。
聘用护士直系亲属可给予3天的丧假,途中的费用自理。
4计生假。
1)婚假。
聘用制护士到法定结婚的年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的领导、护理部、院计生办审核批准,可享受婚假7天,晚婚者14天。
2)产假。
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并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3个月,另增加产假35天,晚育假15天,合计140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期间工作满5年的可享受50%的超额劳动补贴,未满5年的不享受超额劳务补贴。
3)哺乳期。
女职工生育一年内,可享受哺乳假,哺乳时间每天2次,上下午一天2次各30分钟,一胎多胞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4)流产假。
新婚首次人流,带环首次怀孕可享受流产假14天。
5病假。
经医院证明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聘用护士患病可以修病假,病假期间超额劳务补贴按月实际工作天数技发,病假超过30天停发工资及超额劳务补贴。
6事假。
聘用护士在享用规定假期后所产生的假期视为事假,一般不超过7天,7天内每天按300%扣发超额劳务补贴,事假累计超过7天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做自动辞职处理。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篇: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高陵县崇皇中心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成立招聘组织,明确职责2、对临聘人员实行技术岗位和非技术岗位分类管理3、建立年度考核制度4、建立薪酬体系(1)与正式职工比照合理(2)包含了奖惩工资(3)调资常态化(4)体现了“同工同酬”思想5、续聘、解聘规定明确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时聘用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长,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相关职能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和常规年度考核;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附件1)并拟签劳动合同。
二、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分类:1、技术岗位: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书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岗位,包括医疗、药剂、护理、医技等工作岗位。
2、非技术岗位:指未明确要求有上岗证书,具有一般文化,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从事此项工作的岗位,包括门卫、洗衣房、被服库、护理员、保洁员等工作岗位。
三、新进临时工作人员的聘用: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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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编写说明】1、成立招聘组织,明确职责2、对临聘人员实行技术岗位和非技术岗位分类管理3、建立《岗位说明书》制度4、建立年度考核制度5、建立了薪酬体系⑴与正式职工比照合理⑵包含了奖惩工资⑶调资常态化⑷保洁员设立了“工作量工资”⑸体现了“同工同酬”思想6、续聘、解聘规定明确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时聘用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总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院综合办公室主任为主任。
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长,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相关职能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和常规年度考核;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附件1)并拟签劳动合同。
二、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分类:1、技术岗位: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书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岗位,包括医疗、药剂、护理、医技、水电、锅炉、电梯等工作岗位。
2、非技术岗位:指未明确要求有上岗证书,具有一般文化,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从事此项工作的岗位,包括门卫、洗衣房、被服库、护理员、保洁员等工作岗位。
三、新进临时工作人员的聘用: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护理岗位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3、招聘程序:院综合办公室(按照招聘领导小组的意见制定计划、发布信息、受理申请、资格审查)→有关职能科室(按照招聘实施小组意见组织考核、考试、面试、体检,提出初录意见)→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院综合办公室(公示初聘结果)→相关职能科室(签订临时合同、办理手续)4、新聘技术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执行生活补助600元,非技术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执行生活补助300元。
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实施小组考核合格后,提出是否正式录用的意见和建议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制定岗位说明书并签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合同签订至每年年底(为此,合同期限有的可超过一年)。
5、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依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考核工作由招聘实施小组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调资的依据。
四、技术岗位聘用人员的考核、薪酬、续聘与解聘:(一)临床医疗岗位:1、考核:由医务科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1)全日制大学本科且具有医学学士学位的人员参照正式职工调资,享受节假日标准补贴、年终奖金、福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2)在具备报考执业医师条件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取得证书后,方可与正式职工一样享受绩效工资分配,纳入所在科室核算。
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之前,其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区津贴、未纳入的津补贴、绩效工资(含基础性补贴和奖励性津贴)、卫生津贴,由医院发放。
(3)薪酬发放:绩效工资和卫生津贴按照出勤天数发放,其余部分按照“个人生活保障工资”发放3、续聘与解聘:在具备报考执业医师条件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取得证书者续聘,否则解聘;其他解聘条件按照合同执行。
(二)临床护理岗位:1、考核:由护理部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和以下规定组织实施。
(1)每年进行护理“三基三严”理论考试4次,按百分制平均成绩的50%计入总分,因故(请假等)未能参加考试者,本次考试成绩以平均分降10分计入,无故缺考按0分计;(2)实践操作考试2次,按20%计入总分,因故(请假等)未能参加考试者,本次考试成绩以平均分降5分计入,无故缺考按0分计;(3)工作实绩与表现:由所在科室全体医护人员根据实际工作能力、表现、实绩进行客观评价、量化打分,按30%计入总分;(4)奖惩分:有护士执业证书加3分;每发表一篇符合晋职条件的论文加2分;因本人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病人表扬信、感谢信等每件次加1分;旷工每天扣1分;请事假累计每满1周扣1分,请病假累计每2周扣1分;出现小差错每次扣1分;严重差错每次扣5分;(5)学历积分:大本5分、大专3分、中专1分;(6)在本院工作年限每年加1分(10分为限)。
2、薪酬:(1)基础工资:聘任的护理大本、大专、中专人员,初定待遇依次为为600元、500元、400元;后续学历在原基础上增加50元。
(2)考核工资:每年综合考核、考试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大本、大专、中专学历分别增加30元、25元、15元,续签合同;成绩在60分—90分(含60分)者,大本、大专、中专学历分别增加25元、20元、15元,续签合同;成绩在60分以下者,解聘。
对到院不足半年者考核工资减半,考核工资下年度计入基础工资。
(3)奖惩工资:对全体临时聘用护士实行年度量化考核,凡得分在前20%名(四舍五入)者,月工资在下年度上浮50元,顺延20%名(四舍五入)者,月工资在下年度上浮30元,后10%名(四舍五入)者,解聘或工资下浮10%,上浮或下浮仅限一年。
(4)护龄工资: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每在院工作一年月工资增加1元,10元为限。
(5)护士10%工资: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按基础工资的10%计入。
以上5项作为“个人生活保障工资”发放。
(6)绩效工资:取得执业证书并注册后,从接到护士执业证的次月执行绩效工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参照正式职工执行。
有证护士工资纳入科室核算,其“基础工资”相当于正式职工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80%。
(7)无证护士:对原来已聘用的无证护士,其工资不享受护龄工资、护士10%工资和绩效工资。
除享受基础工资、考核工资、奖惩工资外(由医院按出勤发放),每出勤1天发给出勤补贴10元(从所在科室支发)。
(三)医技岗位:指在放射、CT、超声、心电图、内窥镜、病理等需要执业医师证书才可上岗的岗位。
1、考核:由医务科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1)全日制大学本科且具有医学学士学位的人员参照正式职工调资,享受节假日标准补贴、年终奖金、福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在具备报考执业医师条件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取得证书后,方可与正式职工一样享受绩效工资分配,纳入所在科室核算。
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之前,其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区津贴、未纳入的津补贴、绩效工资(含基础性补贴和奖励性津贴)、卫生津贴,由医院发放。
(2)全日制大专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书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人员也可以按第(1)项待遇执行。
(3)薪酬发放:绩效工资和卫生津贴按照出勤天数发放,其余部分按照“个人生活保障工资”发放3、续聘与解聘:在具备报考执业医师条件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取得证书者续聘,否则解聘;其他解聘条件按照合同执行。
(四)药剂岗位:1、考核:由药剂科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1)全日制大学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参照正式职工调资,享受节假日标准补贴、年终奖金、福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在具备报考药剂师(中药师)条件后两年内必须取得药剂师(中药师)资格证书。
取得证书后,方可与正式职工一样享受绩效工资分配,纳入科室核算。
在未取得证书之前,其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区津贴、未纳入的津补贴、绩效工资(含基础性补贴和奖励性津贴)、卫生津贴,由医院发放。
(2)鉴于药剂专业执业要求尚不非常严格,近年还可以少量招聘部分大专学历、药剂专业毕业的优秀学生,其临时薪酬可以参照正式职工调资,享受节假日标准补贴、年终奖金、福利,但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在具备报考药剂师(中药师)条件后两年内必须取得药剂师(中药师)资格证书。
取得证书后,方可与正式职工一样享受绩效工资分配,纳入科室核算。
在未取得证书之前,其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区津贴、未纳入的津补贴、绩效工资中基础性补贴,但不享受奖励性津贴,由医院发放。
(3)薪酬发放:绩效工资和卫生津贴按照出勤天数发放,其余部分按照“个人生活保障工资”发放3、续聘与解聘:在具备报考药剂师(中药师)条件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取得证书者续聘,否则解聘;其他解聘条件按照合同执行。
(五)水电、锅炉、电梯等工作岗位:1、考核:由总务科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其薪酬由基础工资、生活补贴、院龄工资、卫生津贴、调增工资、绩效工资构成(1)基础工资:按工人技术等级确定。
高级工700元,中级工600元,初级工500元,按照“个人生活保障工资”发放。
(2)生活补贴:月均300元,按出勤发放,每少出勤1天扣10元。
(3)院龄工资:每一年1元。
(4)卫生津贴:按规定标准发放。
(5)调增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每年调整1次工资。
考核为优秀者,调增基础工资×4%,考核为合格者,调增基础工资×3%。
(6)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参与所在科室绩效工资分配。
绩效工资分配系数按照工人技术等级确定。
3、续聘与解聘:考核为不合格者,解聘;年龄超过50周岁者,不再续聘;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者,续聘。
(六)其他岗位:指在需要一定专业技术知识,但没有严格执业资格准入的岗位,如担架员、防保科、病案室、调剂员等。
1、考核:由所在职能科室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薪酬:其薪酬由基础工资、生活补贴、院龄工资、卫生津贴、调增工资、绩效工资构成(1)基础工资:按学历确定。
大学本科700元,大专600元,中专500元,按照“个人生活保障工资”发放。
取得后续学历在原基础上增加50元。
(2)生活补贴:月均300元,按出勤发放,每少出勤1天扣10元。
(3)院龄工资:每一年1元。
(4)卫生津贴:按规定标准发放。
(5)调增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每年调整1次工资。
考核为优秀者,调增“基础工资”×4%,考核为合格者,调增“基础工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