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办发〔2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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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本办法已经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一、适用范围本公司在册且在岗员工及在本公司上班的委派、返聘、借用、外地大中专技校生、协力工(点工)等,均按本办法实行考勤。

二、考勤机构和管理1、公司考勤工作统一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

2、各部门的考勤工作由部门长领导,人事信息员或指定专人负责。

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作好考勤管理和出勤率、工时利用率等填表上报工作。

3、对无故缺勤的员工,部门人事信息员应及时查明情况做好记录,对三天以上无故缺勤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及考勤记录汇报部门领导,并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意见。

4、对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人员,按《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勤1、公司员工一律使用统一的电子卡进行考勤记录,作为出、缺勤的考核依据。

2、公司员工都有遵守“考勤办法”的义务和监督执行“考勤办法”的权利。

3、对代他人考勤等虚假考勤的违纪行为,按《奖惩办法》处理。

4、公司员工对各类假期应当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考勤记录及缺勤凭证作为人力资源部核发薪资或处理违纪的依据。

5、考勤记录及缺勤凭证作为人力资源部核发薪资或处理违纪的依据。

四、工作时间1、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星期六、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2、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制度: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是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开始工作及工作终止时间。

(2)、具体程序:见下表。

工作结束,整理、清扫工作场所,为次日工作做好准备。

17:009上岗工作。

13:008午餐结束到岗。

12:507离岗,午餐。

12:006整理、清扫工作场所。

11:555上岗工作。

8:004班前会7:50~8:003工作服穿好,上班准备工作做好。

7:45~7:502全部进厂,公司大门关闭。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9点至下午6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加班在必要时,应经上级主管审批。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及午休,并填写考勤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应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

第五条员工迟到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连续迟到3次以上,公司有权采取停薪留职或解雇等处罚措施。

第六条员工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公司有权采取停薪留职或解雇等处罚措施。

第七条员工提前离开单位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经上级主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累计3次以上者,公司有权采取停薪留职或解雇等处罚措施。

第八条员工须按规定完成考勤登记,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予以严肃处理,包括停薪留职或解雇等处罚措施。

第九条员工在外地公务或者外出旅游等需要请假期间,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示,并填写请假单,如实填写请假事由和休假时间。

第十条每月月底,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实习生及临时人员需完成考勤表,并将其交予办公室主任审核。

第十一条员工若在工作期间生病,请即时通知上级主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书、请假证明等,经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二条对于无故迟到、旷工、擅自离岗等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并记入员工档案。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作废公司其他关于考勤的规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如本规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2010版

考勤管理制度2010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所有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办法、休假手续等,适用于除总经理以外的公司全体员工。

1.0工作制1.1对采用固定工时制的员工,本公司一般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中午12:00-13:00为员工午餐休息时间。

1.2 公司管理层、外勤、部分值班人员、销售人员、司机、仓库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的员工,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时制,即每周工作5天,如公司需要该等员工到公司,则该等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1.3上海公司的员工上下班采用刷卡方式,刷卡时间自动记录在考勤系统中;各分公司、办事处及仓库的同事由专人负责记录考勤。

2.0日常管理2.1 日常管理部门考勤记录的统计与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负责人每月统计请假卡、系统等考勤记录,员工应保证请假卡记录的真实完整性,考勤负责人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后交部门经理审核,并作为结算工资和考察员工工作态度的依据。

2.2 请假管理2.2.1员工请病假、事假、年休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工伤假等假均应事先由直属上司和部门经理认可,连续三天及以上假期还需由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及以上职级的员工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请假员工必须亲自在请假卡中作相应的记录,无记录或者无相应领导签字同意的作旷工或旷课处理。

2.2.2由于突发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立即用电话、电报、邮件、带口信等方式向相应领导请假,复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2.2.3假满需延长假期的,也应按上述规定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2.2.4旷工旷课期间停发劳动报酬。

2.3 外出及出差2.3.1除已经提供周计划表的市场部、销售部以及设备人员外,其他人员外出必须到前台进行外出登记;如市场部、销售部以及设备人员实际外出情况发生变更的,应提前调整周计划表或到前台进行外出登记。

职工考勤、各类假期及相关待遇管理办法

职工考勤、各类假期及相关待遇管理办法

职工考勤、各类假期及相关待遇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职工的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合理安排有效工作时间,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规定,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或部门职工的考勤负责人,劳动人事科负责考勤的管理工作,有责任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本办法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结合生产性事业单位的属性,对单位工作制度、考勤种类、审批权限及程序、各类假期及待遇做出具体规定。

二、工作制度1、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确因野外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必须按规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审批。

2、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部门除外)。

(1)每周公休2天;(2)法定节假日:a、元旦,放假1天。

b、春节,放假3天。

c、清明节,放假1天。

d、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

e、端午节,放假1天。

f、中秋节,放假1天。

g、国庆节,放假3天.h、肉孜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1天。

i、古尔邦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3天。

三、考勤办法1、职工考勤以部门为单位,部门负责人指定本部门的考勤员,报人事部门备案。

考勤员要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每日如实填写考勤表,并公布于众,便于职工互相监督.2、考勤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如:病假、事假、产假、出差、探亲假、年休假、学习、婚丧假、旷工等都要按实际情况填写。

3、考勤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到单位人事科审批.4、职工因工外出办理公务时,须向本部门领导(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5、考勤设置种类:(1)出勤:职工在本岗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从始至终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的记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员工考勤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公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试用期员工、非全日制员工及特殊岗位员工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每日工作8小时。

2.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员工按公司安排休息。

3. 特殊岗位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5.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调整员工工作时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员工应予以配合并遵守新的工作时间安排。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按时进行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依据。

(2)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打卡、纸质签到表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50至9:1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50至18:10。

(3)签到时间如有调整,公司会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填写外出申请表。

(2)返回公司后,员工应及时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记录上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记录上备注。

(2)连续或累计忘记签到次数超过公司规定标准的,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员工的考勤进行监督和检查。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按时签到,并对考勤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前言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第一条各部门对员工出勤、请假、加班等进行把控与审批。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统计员工出勤、出差、加班等情况,并5匚总各部门考勤相关数据,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同时负责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考勤规范第一条刷卡制度公司实行上下班刷卡(刷脸或指纹)制度,所有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均要亲自到指定的地点刷卡。

每天刷卡2次(上班与下班)。

对个别因故(如停电、卡机故障等)无法正常按规定刷卡者或忘记刷卡者,最迟需在第二天填写《补卡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交给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存档。

员工在正常刷卡的一个月内漏刷卡不得超过3次。

超过3次的,每超过1次对责任人下浮绩效分20分/次。

第二条缺勤管理迟到:未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到岗者都视为迟到。

迟到1小时以下下浮绩效分5-30分/次;超过1小时(含)者,下浮绩效分30-100分/次。

早退: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和打卡者视为早退。

早退1小时以内下浮绩效分5-30分/次;超过1小时(含)者,下浮绩效分30-100分/次。

旷工:员工无故缺勤,视为旷工。

员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个工作日(含)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考勤制度,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上班时间及加班管理员工上班时间为8小时(8:00-17:30),中午休息1.5小时(12:00-13:301如要加班,从18:00开始计算(17:30-18:00晚餐时间\因工作特殊原因或临时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由部门领导审批后,月底统一交给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汇总计算。

各部门合理安排人员加班,严格审查。

第四条请假流程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所在部门领导核准后,请假单提交行政人事部。

因发生紧急事件而无法事先请假者,应于当天以电话形式向所在部门领导办理请假手续,并于休假后三日内补办《请假单》。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考勤时间第四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员工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第五条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第六条员工需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八条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员工需使用指纹、人脸识别或刷卡等方式进行考勤。

第九条员工应按时打卡,如因设备故障等原因无法打卡,应在第一时间向考勤管理员报告。

第十条考勤管理员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考勤数据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公布于公司内部公告栏。

第四章考勤休假第十二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带薪年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事假:需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二)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三)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违反考勤规定的,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扣除当月工资的5%。

(二)旷工:累计旷工超过2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

(三)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扣除当月工资的20%。

(四)其他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应工资或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考勤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一、考勤管理概述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旨在合理统计和管理员工的出勤情况,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运营管理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员工考勤管理的相关办法和措施。

二、考勤规定1. 上班时间:(1)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30至下午5:30,中午12:00至1:00为午休时间;(2)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需要上班,无需考勤记录。

2. 打卡规定:(1)员工需使用公司提供的考勤机进行打卡;(2)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按时打卡;(3)离岗期间需请假,假期结束后需重新打卡。

3. 请假管理:(1)员工请假应提前至少一天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并等待批准;(2)请假时长小于等于3天的,需填写请假申请表,超过3天的,需填写详细的请假报告,说明请假事由和预计归队时间;(3)请假期间不得违反公司规定进行其他工作。

4. 加班管理:(1)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等待批准;(2)每次加班需在考勤机上进行打卡记录,以备后续审批和工资结算;(3)加班补贴的调整应符合国家和企业相关规定。

三、考勤管理流程1. 每月初:(1)考勤部门生成上个月的考勤报表,并将其发送给部门主管核对;(2)部门主管核对后,将考勤报表上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2. 每月中:(1)人力资源部门对各部门的考勤报表进行统计和分析,生成全公司的考勤报告;(2)人力资源部门将考勤报告上报给高层管理人员。

3. 每月末:(1)高层管理人员参考考勤报告,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考勤报告处理奖惩事宜,并将结果通知相关员工。

四、考勤管理的意义与效果考勤管理对于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证员工的出勤纪律和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2. 有助于监督员工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 为企业的绩效考核提供参考依据;4. 便于工资结算和福利发放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总结本文详细介绍了员工考勤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包括考勤规定、打卡规定、请假管理、加班管理以及考勤管理的流程等。

考勤管理办法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办法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职工考勤管理,依据《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对职工的考勤管理应当依法公平、合法、及时、准确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规范考勤行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考勤登记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制度,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

第六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时间,进行准时打卡或签到。

第七条员工离开公司工作岗位时,应当进行相应的离岗登记。

第八条员工因事假、病假、年假或其他特殊情况请假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请假登记。

第九条员工应当如实履行考勤登记制度,不得进行打卡代打卡、迟到早退等行为。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考勤记录档案,存储员工的考勤情况,并定期进行归档。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制定考勤管理细则,明确规定考勤纪律和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考勤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考勤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考勤记录的审核和核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考勤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员工的考勤隐私,不得将个人考勤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考勤奖惩制度,对考勤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考勤纪律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对异常考勤的处理第十七条对异常考勤行为,公司应当及时进行核对和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迟到、早退、未打卡等情况,公司应当按照考勤纪律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无故缺勤、打卡代打卡等行为,公司应当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请假情况的核对和审批,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异常考勤的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员工,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二条考勤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的考勤管理培训,提升自身的考勤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如实履行考勤登记制度。

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2010年修改)

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2010年修改)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确保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参照厅休假管理规定、国发[1981]36号、粤府[1981]179号、粤府〔1989〕16号、《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关于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8]276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9〕217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工作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15,下午2:15-5:30(工勤岗位按照规定工时计算)。

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对各科室的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相关情况记录备案。

第三条中心员工可休假期除了国家法定休息日、休假日外,达到相应条件的,还可以享受以下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结婚假、产假、丧事假。

员工在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9〕217号)执行。

第二章休(请)假管理第四条中心员工请假分为事假(含病假)和休假两种,必需由本人认真填写《休(事)假申请表》各项内容,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是否符合休假条件并签署同意意见后,由申请人提前呈科室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逐级签字审批。

获批后方可休假。

《休(事)假申请表》交办公室备案。

具体手续如下:(一)中心主任休假2天以内的,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3天以上的,报厅长审批后送厅人事处备案。

(依据厅人事规定。

)(二)中心副主任请假报中心主任审批。

(三)科级、副科级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中心主任审批。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为加强员工管理,明确各部门员工上下班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考勤制度的组织与实施:总经办负责制度的解释和监督执行。

四、每月2号以前上交当月考勤表,逾期不报扣除50元,当月缺勤3天及以上,直接开除。

五、原则: 1、公司实行每日考勤制度。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考勤制度进行考勤。

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 00-12: 00,下午13: 30-17:00。

2。

请假:因私事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并注明请假原因、请假人签字后送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生效,上班后补交假条。

(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请假,需电话请示部门经理,待批准后由行政助理通知考勤员在登记栏签名或书面说明) 3。

休假:根据工作安排,公司职员应合理利用年休假,对未使用的年休假公司予以补贴。

4、迟到:指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提前进入工作岗位的现象;迟到10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

5。

早退:指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现象;早退10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早退超过10分钟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

6。

旷工: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现象;旷工按旷工天数扣发工资;无故旷工1天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公司视其自动离职。

7。

请假或休假是否符合公司规定,人力资源部将在每月5号左右核查考勤记录,并与员工签订“请假协议”。

(员工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协议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二、员工上下班打卡: 1。

员工上下班必须准时上下班,由行政助理负责考勤管理,员工上下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若因有急事需要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者,须向行政助理请假。

2。

员工上下班都必须亲自打卡,不能他人代替打卡,如遇他人代打卡情况,发现一次扣罚20元。

3。

员工打卡需携带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在上班时间内丢失,由当事人补办,费用由本人承担。

员工请休假和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请休假和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请休假和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请休假和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借调合同或返聘协议且为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请休假和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考勤表的审核、员工考勤情况的统计、请休假报告的审批及员工考勤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请休假和考勤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按管理权限审批所辖员工的请休假申请和月考勤表的审批,督促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日常请休假和考勤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指定专人作为考勤员,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员工的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并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月考勤表的统计、有效请休假审批单和相应凭证的收集整理、考勤表上报等工作。

纸质考勤表需各部门、各单位全部员工签字确认。

第六条员工具体工作时间按照《工作时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规定的各种假期除有明确规定外,不跨自然年度使用。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八条员工非因公晚于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且未办理请休假手续的,视为迟到;员工非因公早于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且未办理请休假手续的,视为早退。

第九条员工非因公晚于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早于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达1小时(含)以上,且未办理请休假手续的,计为旷工。

旷工累计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按1天计算。

第十条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每个工作日的考勤表,严禁由他人代签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一个工作日内因公外出且活动范围不超出所在城市地域范围的,应提前申请办理公出手续。

第十一条考勤员负责每月15日(特殊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将本部门、本单位员工的月考勤统计表(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按照公司指定的信息化系统或其他方式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各种请休假的有效凭证原件或扫描件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办法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办法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正常的运营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企业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考勤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应当依法合规,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员工考勤管理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六条全体员工应当按照制定的班次和工作时间参与考勤。

第七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第八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九条在工作过程中,员工应当佩戴工作证件。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不得私自将工作场所用于其他非工作目的。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考勤记录系统,对每位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二条员工考勤记录应当包括员工姓名、工号、部门、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迟到次数、早退次数等。

第十三条考勤记录由专人负责,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员工可在考勤记录上填写请假、公差等相关信息,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生效。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保留员工的考勤记录并及时备案。

第四章加班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进行加班工作。

第十七条加班工作应当事先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八条员工加班应当履行申请手续,必要时请示上级领导。

第十九条加班时,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进行工作,并按照规定的加班工资进行结算。

第二十条加班工作超过规定时间的,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结算或补偿。

第五章考勤违纪处罚第二十一条员工迟到早退的,按照规定的迟到早退次数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勤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员工伪造或篡改考勤记录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员工违反加班管理制度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违反考勤制度情节严重的,企业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暂行办法2010

考勤管理暂行办法2010

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LY市分公司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态度,结合LY市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用工,包括总公司版本劳动合同用工、地方版本劳动合同用工、劳务派遣用工。

第三条考勤管理由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机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基层单位经理负责监督、指导本部门、本单位的考勤工作。

第四条对于公司各类教育学习、培训、会议和集体活动等,考勤制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五条工作要求(一)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办公作息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服从工作安排,在班时间不闲聊、不串岗,严禁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员工因公、因事外出,不论时间长短,都要告知本单位或本部门领导;单位或本部门领导外出,也应告知其他同志。

(四)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请销假制度。

第六条迟到、早退(一)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时间之前离开,视为早退。

(二)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七条旷工(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1、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到工作岗位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2、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以上的;3、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的;4、不服从公司管理或违反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的;5、无故不按时参加公司要求的各类教育学习、会议和组织的集体活动的。

(二)迟到或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旷工1天计算。

第八条请销假(一)各类假期的审批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LY市分公司假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员工请假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或口头请假,事后应及补办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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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发〔2010〕2号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及下属各项目部。

三、工作内容
1、员工考勤
1.1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考勤机的管理,每月26日上午9时前将考勤机数据导出,打印给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员。

1.2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1.3凡属下列情形缺勤半天的,均视为旷工:
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

B、超过批准的假期没有及时续假,未提供有效证明而缺勤。

C、以虚假理由请假而没有休假的。

D、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无故逾期不到岗的。

1.4培训学员的考勤
A、凡参加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由培训实施部门为受训员工单位提供考勤反馈。

B、参加外培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受训单位自行考勤。

2、员工请假程序
2.1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管理员备案,方能休假。

2.2员工休假2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部门分管领导批准;部门领导休假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2.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迅速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返回公司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4员工满假后,应在半天内向准假人销假,并办理销假手续,及时送人力资源管理员备案。

否则视同旷工。

3、员工缺勤
3.1员工外出应填写《员工外出单》。

回公司后应及时向
《员工外出单》审批人报告销单,并将《员工外出单》送人力资源管理员备案。

3.2既无考勤机的记录,又无《员工外出单》的,视为旷工。

3.3员工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视为旷工半天,超过五次视为旷工1天,每增加3次视为增加旷工半天。

3.4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在2次及以下,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的按缺勤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3.5员工每旷工半天,扣除1日日工资,旷工1天,扣除2日日工资,当季旷工超过1天(含)的扣除当季绩效奖。

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员工的休假
4.1探亲假
A、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以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假期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B、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20天;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3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20天。

C、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有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凭票据实报实销;乘轮船的,报销三等舱位费。

4.2病假、事假、年休假
A、事假:员工原则上每月只能请1天事假,事假按日扣减工资。

事假时间与季度、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年休假可抵事假时间,不计扣工资。

B、病假:公司员工请病假需持三甲医院的病休假证明,办理请病假手续。

员工全年病假累计未超过20天的,病假工资按日工资标准80%计发或本人申请不扣减工资抵扣年休假;超过20天的病假工资按日标准的50%计发,但月应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实发工资不低于100元。

C、员工年休假按集团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

4.3婚假
A、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婚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B、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C、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婚前检查1天。

初婚且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者增加晚婚奖励假12天;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4.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

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
事的,可视情况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4.5产假、计划生育假
A、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

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

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奖励假30天。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

B、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的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的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C、节育,绝育手术假,符合<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按病假处理。

D、女员工需要休哺乳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哺乳假原则上可休至婴儿满一岁,婴儿满一周岁后,经指定医疗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假,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E、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休待产假。

F、哺乳假和待产假期间,每月工资按本人月工资的80%发放,但不低于长沙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社会保险之后,
月薪低于当年长沙市的最低生活标准,则按长沙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

4.6工伤假
经劳动部门确认为工伤的人员,按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假。

5、加班管理
5.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部门考勤员填写《加班通知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交分管领导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安排补休或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5.2各部门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补休(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发放加班工资;安排补休员工本人不休息,不发放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

5.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5.4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的员工,严格考勤按综合工时制的周期和国家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6、本办法凡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7、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员工请假单
2、员工外派单
3、加班通知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抄送:领导、各部门
公司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印发
附件1:
员工请假单
附件2:
员工外派单
附件3:
加班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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