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实践教学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及成人教育等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相关部门和教师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实践教学应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应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管理和服务。
第七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各学院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实践教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实践教学总体规划和政策,各学院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九条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3.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4. 具有较高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第三章实践教学内容与要求第十条实践教学内容应与理论教学内容相衔接,体现专业特色,满足学生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培养的需要。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实验教学:通过实验操作,使学生掌握基本实验技能,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2. 实习教学:通过在企业、事业单位等实习基地进行实习,使学生了解行业现状,提高实际操作能力;3. 实训教学:通过模拟或真实的工作场景,使学生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社会实践教学: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5. 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提高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学生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工作,确保实践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实践教学计划与实施第四条实践教学计划应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与理论教学计划同步制定、同步实施。
第五条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明确实践教学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考核要求。
第六条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基础性与先进性相结合;2.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 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结合;4. 开放性与创新性相结合。
第七条实践教学实施应包括以下环节:1. 实践教学准备: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准备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资源,并制定详细的教学方案。
2. 实践教学过程:教师应按照教学方案,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操作,指导学生掌握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实践教学考核: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和考核要求,对学生的实践成果进行考核,并给予评价。
第三章实践教学资源与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加大对实践教学资源的投入,包括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图书资料等。
第九条实践教学资源应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分配,确保实践教学的需要。
第十条实践教学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基地应与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的机会。
第四章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考核内容应包括:1. 实践操作技能;2. 实践成果;3. 创新能力;4. 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评价应采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课程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课程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本科及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课程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注重实践教学与课程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相结合,提高实践教学的社会效益;(四)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二、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院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实践教学活动,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实践教学应与课程教学同步进行,实践教学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第八条实践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应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
第九条实践教学应注重过程管理,建立实践教学记录制度,确保实践教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学院应定期对实践教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实践教学。
三、实践教学内容与要求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内容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结合,体现专业特色。
第十二条实践教学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基础实验: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和科学素养;(二)综合实验:提高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设计性实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设计能力;(四)实习实训:让学生了解行业现状,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五)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六)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要求如下:(一)学生应积极参加实践教学活动,认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二)学生应掌握实践教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三)学生应注重实践教学中的团队合作,培养良好的团队精神;(四)学生应认真撰写实践教学报告,总结实践经验。
实践课程教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践课程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学院开设的所有实践课程,包括实验课、实习课、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课程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2.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3. 坚持规范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4.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实践教学体系。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践教学领导小组学院设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实践教学的宏观管理和决策。
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各实践教学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实践教学办公室实践教学办公室是实践教学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实践教学计划;2. 组织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3. 监督检查实践教学实施情况;4. 组织实践教学评估和考核;5. 协调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
第六条实践教学师资队伍1. 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应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行业专家。
2. 专职教师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实践教学任务。
3. 兼职教师和行业专家应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较高的实践技能,能够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指导。
第三章实践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七条实践教学计划1. 实践教学计划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制定,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学时和考核方式。
2. 实践教学计划应与理论教学计划相衔接,形成有机整体。
第八条实践教学实施1. 实践教学应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内容,确保实践教学时间。
2. 实践教学应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如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3. 实践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九条实践教学考核1. 实践教学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如平时成绩、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
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外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第三条校外实践教学是指学生在我校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组织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第四条校外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三)注重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四)注重实践教学的安全和规范,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校外实践教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成立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学院成立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审核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三)协调解决校外实践教学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校外实践教学成果的总结和推广。
第九条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本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教学活动;(三)协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选建和管理;(四)监督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实施;(五)总结和推广校外实践教学成果。
第十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选建和管理:(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和设施;2. 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和经验;3. 具有完善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4.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学院应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学院应定期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评估,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企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各类学生、教师和企业人员。
第三条企业实践教学是指学生在企业环境下,通过实际操作、项目实践、实习实训等方式,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教学活动。
第四条企业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二)学生为主体原则;(三)校企合作原则;(四)全过程管理原则。
第二章实践教学计划第五条企业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实践教学目标;(二)实践教学内容;(三)实践教学时间;(四)实践教学方式;(五)实践教学考核方式;(六)实践教学保障措施。
第六条实践教学计划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制定,经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实践教学实施第七条企业实践教学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一)企业选择与对接;(二)实践教学方案制定;(三)学生选拔与分组;(四)实践教学开展;(五)实践教学考核;(六)实践教学总结。
第八条企业选择与对接:(一)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实践教学基地的稳定性和教学质量;(二)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求;(三)企业应具有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第九条实践教学方案制定:(一)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组织教师与企业共同制定实践教学方案;(二)实践教学方案应包括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式、考核方式等;(三)实践教学方案应经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学生选拔与分组:(一)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根据实践教学方案,对学生进行选拔;(二)选拔应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三)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将学生分组,每组人数不宜过多,以便于管理和指导。
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药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学院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生产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
第三条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践为主,理论联系实际;2. 注重过程,强化考核;3. 教学相长,促进教师和学生共同发展;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药学院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2. 组织协调实践教学资源,确保实践教学条件;3. 审核实践教学计划,监督实践教学过程;4. 评估实践教学效果,提出改进措施;5. 培养实践教学师资队伍。
第六条药学院设立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实践教学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2. 负责实践教学资源的调配和管理工作;3. 负责实践教学过程的监督和考核;4. 负责实践教学成果的收集和整理;5. 负责实践教学信息的报送和反馈。
三、实践教学计划及实施第八条药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生产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
第九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践教学目标;2. 实践教学内容;3. 实践教学方式;4. 实践教学时间;5. 实践教学考核标准;6. 实践教学资源需求。
第十条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2. 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 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4. 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计划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确保实践教学时间;2. 实践教学活动应结合理论教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 实践教学活动应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4. 实践教学活动应加强师生互动,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中职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职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实践教学应紧密结合行业需求,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
2. 实效性原则:实践教学应注重效果,确保学生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
3. 安全性原则:实践教学应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保障性原则: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践教学条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中职学校应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活动;2. 负责实践教学资源的配置与维护;3. 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4. 指导、监督实践教学过程的实施;5. 负责实践教学成果的评估与总结;6. 处理实践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 实践教学计划管理制度;2. 实践教学师资管理制度;3. 实践教学设备与场地管理制度;4.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制度;5. 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制度;6. 实践教学事故处理制度。
第三章实践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七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践教学目标;2. 实践教学内容;3.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4. 实践教学地点;5.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6. 实践教学资源需求。
第八条实践教学计划应经学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实践教学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指导能力;2. 实践教学设备与场地应满足实践教学需求,确保学生安全;3. 实践教学过程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4. 实践教学过程应加强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5. 实践教学过程应注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有机结合。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制度范文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过程,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制度的内容:1.课程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应根据学校的教育目标和学生的需求,结合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合理设置各个课程。
2.教学计划编制:每学期开设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应有明确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等,并按照课时要求进行安排。
3.教师配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同时可以邀请企业或社会专家参与教学。
4.教学设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需要一定的教学设施和实践场地,学校应提供相应的设施和场地,并确保其安全、卫生和功能完善。
5.教学资源支持: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支持,包括教材、参考书籍、实践工具和网络等,以便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和学习。
6.教学评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应设立科学有效的教学评估体系,包括课堂表现评估、实践成果评估等,以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
7.学生管理:学生选课、成绩登记、实践活动安排等管理工作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保证学生的权益和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8.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应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以上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制度的一些可能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制度范文(二)一、目的与背景综合实践活动是现代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精神。
为了确保综合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课程管理制度,以规范和推动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管理机构1.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综合实践活动。
2.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组:由经验丰富、专业素质优秀的教师组成,负责指导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指导。
实践教学_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实践教学应紧密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2. 系统性原则:实践教学应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形成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3. 开放性原则:实践教学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实践教学渠道。
4. 质量保证原则:实践教学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践教学领导小组下设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处理。
第六条各院(系)设立实践教学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实践教学工作。
第七条实践教学办公室主要职责:1.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活动;2. 组织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研究,提高实践教学水平;3. 检查、评估实践教学效果,及时反馈改进意见;4. 建立实践教学档案,确保实践教学资料完整;5. 负责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实践教学负责人主要职责:1. 组织实施实践教学计划,确保实践教学任务完成;2. 协调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效果;3. 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维护;4. 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5. 定期向实践教学领导小组汇报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第三章实践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九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践教学目标;2. 实践教学内容;3.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4. 实践教学师资力量;5. 实践教学基地;6. 实践教学经费预算。
第十条实践教学计划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实际情况制定,报实践教学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1. 教师应认真备课,确保实践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先进性;2. 学生应按时参加实践教学活动,遵守实践教学纪律;3. 实践教学活动应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4. 实践教学基地应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保障实践教学顺利进行;5. 实践教学过程中,应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范文(4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实践教学行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实践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工作目标1. 确保实践教学的有序进行,实现教育教学目标;2. 规范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加强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监督;3. 提高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4. 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三、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1. 实践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应与课程大纲及教学计划相一致;2. 实践教学的安排应事先确定,并通知学生和教师;3. 实践教学的场地和设备要确保安全,环境整洁,保证教学质量;4. 参与实践教学的学生,应按时参加实践活动,服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5. 实践教学结束后,学生应按要求提交实践报告,教师及时评阅并给予评价。
四、教师的角色与要求1. 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引导实践教学活动;2. 教师应关注实践教学的质量,做好实践环节的策划与监控;3. 教师应及时与学生沟通,了解实践教学的需求和困难,提供适当的指导和支持;4. 教师应及时评价学生的实践教学成果,给予积极的鼓励和建议。
五、学生的权利与义务1. 学生应按时参加实践教学活动,服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2. 学生应认真完成实践活动,按要求提交实践报告;3. 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应保护实验设备和环境,维护实践教学秩序;4. 学生有权要求教师提供适当的指导和支持,及时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
六、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估与监控1. 学校将建立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估体系,通过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方法,对实践教学的质量进行监控;2. 实践教学的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评价和提升;3. 学校将定期组织实践教学质量的督导与检查,确保实践教学的有效进行。
七、附则1. 实践教学的场所和设备要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2. 学校将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的内部制度,加强教师培训和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实践教学相关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学生及相关部门,旨在规范实践教学活动,保障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践教学效果,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实践教学目标与原则第四条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2. 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3. 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4. 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经历,为就业和创业奠定基础。
第五条实践教学原则:1. 教育性与实践性相结合;2. 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结合;3. 产学研相结合;4. 安全与质量并重;5. 鼓励创新与创业。
第三章实践教学体系第六条实践教学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市场需求,设置实践教学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
2.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强与企业、行业、科研院所的合作,建设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3. 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教学水平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
4.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七条实践教学课程设置:1. 基础实践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等,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
2. 专业实践课程:针对专业特点,设置专业实践课程,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际应用能力。
3. 综合实践课程: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
4. 毕业设计(论文):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实际,进行创新性研究和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第四章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第八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1. 加强与企业、行业、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4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根据《教育法》、《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的重要途径。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
第四条实践教学应当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与理论教学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实现知识与能力的有机结合。
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践教学有序开展。
第二章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践教学要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
实践教学计划应当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方式、时间和评价标准等。
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将实践教学计划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的必修环节,确保学生接受实践教学的机会和时间。
第八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当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需求,确定实践环节的数量、时间安排和实施方式。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并完善实践教学资源库,及时更新相关实践教学资源。
第三章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第十条实践教学基地是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和平台,是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和实践培训的地方。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并配备必要的设施、仪器设备和实践教学人员。
第十二条实践教学基地的选址应当符合实践教学需求,方便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对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基地设施的完好和使用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实践教学管理的组织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立实践教学管理机构,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确定其职责和岗位要求。
第十六条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实践教学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实践教学活动的监督和督导。
第十七条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实践教学档案,保留学生实践教学的相关资料,做好实践教学成果的评价和记录。
实践教学过程性管理制度(3篇)
第1篇一、前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确保实践教学的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特制定本实践教学过程性管理制度。
二、指导思想本制度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线,通过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过程性管理制度,确保实践教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各院(系)设立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实践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3. 各专业设立实践教学指导小组,负责本专业的实践教学计划制定、实施和监督。
四、实践教学计划1.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各院(系)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结合社会需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形式、学时和考核方式。
2. 实践教学计划应报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后实施。
3. 实践教学计划应每年进行一次修订,确保其适应性和先进性。
五、实践教学实施1. 实践教学实施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a. 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b. 注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有机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c. 注重实践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实践教学效益。
d. 注重实践教学过程的监控,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2. 实践教学实施步骤:a. 教师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大纲。
b. 学生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做好实践前的准备工作。
c. 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
d. 教师对实践教学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e. 教师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考核,评价实践教学效果。
六、实践教学考核1. 实践教学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a. 客观公正,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b. 全面评价,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c. 与理论教学考核相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2. 实践教学考核方式:a. 平时考核:包括出勤、课堂表现、实验报告、实习日志等。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5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过程。
为强化实践教学育人意识,建立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实现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教学环节涵盖实验教学、课程实习、集中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内容。
第三条实践教学的任务是对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基本训练。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并掌握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学生能较早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学校各二级学院、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本部门实践教学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确保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
第二章实践教学的组织第五条全校实践教学工作在学校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协同完成。
第六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一)制订全校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
(二)研究制订有关实践教学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定。
(三)审核全校的实践教学实施计划。
(四)监督、指导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实施。
(五)宏观控制全校的实验、实习经费,监督实验、实习经费的使用。
(六)开展实践教学检查和评估,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七)为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
第七条二级学院职责:(一)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分别构建以素质和能力培养为宗旨的实践教学体系,明确实践教学所应达到的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各实践环节,并逐步建立完善实践教学监控体系。
(二)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以素质和能力培养为宗旨,制订并执行实践教学大纲。
(三)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师编写相应的实验、实习指导手册,制订各专业的实习培养方案。
(四)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实际条件做出各实践环节的经费预算,报学校财务处申请执行专项经费。
实践课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课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开设实践课的学院、系(部)及全体实践课教师和学生。
第三条实践课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践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2. 实用性原则:教学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满足社会需求。
3. 严谨性原则:严格教学过程,确保教学质量。
4. 开放性原则: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教学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实践课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实践课教学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教务处、实践教学部门、各学院(系、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
第五条实践课教学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实践课教学管理制度和规范。
2. 审核实践课教学计划,监督实践课教学实施。
3. 组织实践课教学质量评估。
4. 协调解决实践课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5. 推动实践课教学改革。
第六条各学院(系、部)设立实践课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实践课教学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1. 制定本单位实践课教学计划。
2. 组织实施实践课教学活动。
3. 管理实践课教学资源。
4. 对实践课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
5. 收集和反馈实践课教学信息。
第三章实践课教学计划第七条实践课教学计划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制定,内容包括:1. 实践课名称、学时、学分。
2. 实践课教学目标。
3. 实践课教学内容。
4. 实践课教学方法。
5. 实践课考核方式。
第八条实践课教学计划应经实践教学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实践课教学实施第九条实践课教学应遵循以下要求:1. 教师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实践教学场所应满足教学需要,设施设备应完好。
3. 实践教学过程应规范、严谨,确保学生安全。
4. 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
5. 鼓励教师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实践课教学纪律,认真完成实践任务,积极参加讨论和交流。
实践教学活动管理细则(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实践教学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设立实践教学活动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活动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实践教学活动规划1.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实践教学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 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实践教学活动项目,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应包括: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等。
四、实践教学活动实施1. 实习实训(1)实习实训基地的选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实训要求,选择具有良好教学资源和实践条件的实习实训基地。
(2)实习实训计划的制定:实习实训前,制定详细的实习实训计划,明确实习实训目的、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
(3)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实习实训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实训质量和安全。
2. 实验(1)实验课程设置: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验课程要求,设置实验课程,保证实验教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2)实验教学管理:实验课前,教师应提前准备好实验器材和实验指导书;实验过程中,教师应加强指导,确保学生安全;实验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实验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3. 课程设计(1)课程设计选题:根据专业特点和课程要求,选择具有实际意义和工程背景的课程设计题目。
(2)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课程设计指导工作,明确设计要求、进度安排、提交时间等。
(3)课程设计评审:课程设计完成后,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意见。
4. 毕业设计(论文)(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根据专业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具有实际意义和创新性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明确设计(论文)要求、进度安排、提交时间等。
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三)强化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有机结合,促进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四)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五)完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实践教学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要求和方法;(二)组织实践教学资源,包括实验设备、实习基地、师资力量等;(三)监督实践教学过程,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四)组织实践教学评价,及时反馈教学效果;(五)协调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保障实践教学顺利进行。
第六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实践教学目标;(二)实践教学内容;(三)实践教学时间安排;(四)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五)实践教学考核方式。
第七条实践教学资源的管理:(一)实验教学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二)实习实训基地应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关系,保障实践教学基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三)实践教学师资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优先选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践教学任务。
第八条实践教学过程的监督:(一)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严格按照实践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二)实践教学过程中,学生应积极参与,主动学习,提高实践操作能力;(三)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实践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学校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开展实践教学的学院、部门及全体实践教学人员。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教学的科学性、系统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三)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四)坚持开放合作,拓展实践教学资源,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第二章实践教学体系第四条实践教学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课程实践教学:将实践教学环节纳入课程体系,通过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手段,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二)专业实践教学:根据专业特点,开展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创新创业实践教学: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四)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志愿服务、支教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五条实践教学体系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实践教学环节与理论教学环节相协调,形成有机整体;(二)实践教学内容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满足人才培养需求;(三)实践教学形式多样化,注重实践教学效果;(四)实践教学时间安排合理,确保实践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校成立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审核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实践教学活动;(三)协调实践教学资源,保障实践教学顺利进行;(四)监督实践教学过程,确保实践教学质量;(五)总结实践教学经验,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学院全体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临床实习、实验实训、见习、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
第三条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医学人才;(二)注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三)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四)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实践教学过程。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学院成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领导小组由医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相关教研室主任、实践教学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实践教学负责人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实践教学内容的安排、实践教学考核办法的制定等。
第六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实践教学目的和意义;(二)实践教学时间安排;(三)实践教学内容;(四)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五)实践教学考核办法;(六)实践教学资源保障。
第七条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按照实践教学计划,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第八条医学院应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实践教学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二)热爱实践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九条医学院应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资源保障体系,为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设备、场地、图书、网络等资源。
第三章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包括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
第十一条过程考核主要包括:(一)实践教学出勤情况;(二)实践教学态度;(三)实践教学技能掌握情况;(四)实践教学团队协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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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实践性教学是理论教学的继续、补充、扩展和深化,是使学生验证和深入领会学过的理论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使之成为适应专业岗位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重要环节。
实践性教学对于学生掌握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了解社会、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创造能力和良好工作作风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性教学包括:实验课、实习、校内技能实训、课程设计、大型作业、毕业设计(论文)等。
为了加强实践性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性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课实验课是形成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重要环节。
是学生利用仪器设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引起实验对象的变化,通过观察、测定和分析,获得知识与发展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
其目的不仅是验证书本知识,更着重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调整、分析、综合和设计实验方案、编写实验报告等能力,对学生进行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1、实验前,教师需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指导书,并要求学生预习。
实验指导书的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方法和注意事项。
自编的实验指导书或教材,需经系(部)审定,并于开学时印发学生。
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出教案。
备课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实验实施方案,确定实验讲解内容,如原理、操作注意事项、成败关键、安全要求、实验纪律等,明确实验报告要求和评分标准。
实验技术人员在课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实验方案按时备齐实验器材及必要的备品配件,并检查全部实验器材是否性能完好,以保证实验能顺利进行。
每次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按学生实验方案预做,验证方案的可行性,检查器材性能,取得必要的数据作为评分标准。
2、实验课指导教师应按实验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实验教学,其中对实验原理、方法、步骤、技术要求和数据处理等的叙述应条理清楚,简明易懂。
思考题应联系实验内容,抓住重点、难点,发人深思。
3、实验时应让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操作时间。
4、教师应巡查学生的操作和记录,防止操作错误。
发现问题,要加强个别指导,及时解答学生遇到的疑难问题。
5、实验结束后,实验记录应经指导教师检查。
学生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独立书写实验报告。
教师认真评阅实验报告,作为成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对实验操作马虎、结果错误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令其重作实验或重写报告。
6、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教师要结合实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设备,节约实验用品(材料)。
7、考核是检查实验教学效果的手段之一,必须贯穿在整个实验过程中,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理论运用于实际的能力和对实验的科学态度来评定实验成绩。
实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一定比例计入本门课程的总成绩。
独立设课的实验单独考核。
8、各门课程应按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学时,开出全部实验,于前一学期末制定实验开出计划。
有条件的可增开选修实验。
如果需要对教学大纲进行调整,增减开出的实验,应有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经系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
9、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
全班批改,按标准评分记录。
一周内将实验报告发还学生。
课程结束时,将实验课成绩及学生的典型实验报告交教务处存档。
10、各系部要认真加强对实验课的管理,组织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教学方法和规律的研究,学习新的实验技术和计算机在实验技术中的应用。
二、实习实习是在教师(含校内、校外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通过观察、实践和操作,对学生进行特定的技术、技能或综合职业能力训练过程,是学生以生产、服务、建设和管理第一线人员的身份在特定的工作岗位上直接参与生产、管理实践的过程。
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社会,增强劳动观念和社会事业心、责任感,巩固专业思想,提高职业道德水准,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知识及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拓宽专业知识面,培养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实习,有助于学生增强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一)实习形式:按照不同的培养目标、专业性质和实习目的,我院的实习教学形式主要包括教学实习(机工、钳工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就业岗位实习、毕业实习等。
1、教学实习(机工、钳工实习) :教学实习是工科低年级学生在专业实习之前,结合专业课程教学的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一般安排在校内实习工厂进行。
其目的是使学生获得生产的感性知识,初步掌握一些生产操作技能,并接受劳动纪律、安全防护、文明生产等教育。
重点在于基本功训练,以教学为主,不强调完成生产任务。
2、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是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到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生产或业务现场参加生产劳动、工艺技术操作、资料分析处理、组织管理等实践活动。
是综合性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为整个专业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的在于巩固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获取生产实际知识和技能,学习组织管理知识,了解社会实际;培养综合运用知识处理某些实际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
实习内容和方式须结合专业特点。
工科专业,一般在工业生产现场,结合产品的生产或有关的工艺流程进行;文科、财经及管理等专业进行专业实习。
3、社会实践: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教学计划要求,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包括公益劳动、社会调查、军事训练、科研活动等,也指文科各专业学生按教学计划要求,结合专业开展的社会调查、研究、咨询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是引导学生接触社会和群众,认识国情、民情的重要途径。
4、就业岗位实习:指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公共基础课和主要专业课的学习后,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由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择优向相关用人单位推荐,经用人单位选拔合格录用后,直接到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实习。
同时,继续完成剩余课程的学习,实行半工半学,以工养学。
5、毕业实习:为培养学生独立地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生产、管理、服务中的技术问题和组织工作的能力。
安排在学生学完全部专业课程后、毕业前,结合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工作进行。
(二)实习场地1、实习场所应具备如下条件:专业基本对口、能基本满足实习教学内容的要求;生产秩序安全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便于安排学生食宿,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等。
2、提倡和鼓励各系(部)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
3、实习应尽量采用集中整班的方式进行,如确实需要分散进行的,系(部)领导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实习要求和监督检查,不能放任自流。
4、对进行就业岗位实习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组,由系部指定专门指导教师与用人单位共同管理指导。
(三)实习的组织管理1、教务处职责(1)汇总各系(部)的实习计划;(2)协助各系(部)建立实习基地;(3)负责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
2、系(部)职责(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教研室制订实习大纲;(2)组织教研室制订实习计划。
(3)组织教研室实施实习计划(确定指导教师,选择实习地点,学生的分组和实习过程的管理等);(4)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5)组织实习的考核和交流,负责制定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6)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上报和归档以及实习总结的归档。
(7)合理使用实习经费。
(8)建立实习基地。
3、指导教师职责(1)执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2)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定期向系(部)及实习单位汇报;(3)认真指导学生实习,严格要求,不得放任自流;(4)实习中学生若有违反纪律的,指导教师应及时纠正,情节较重者,及时向院、系(部)汇报,并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5)按照规定使用实习经费;(6)组织学生写好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批阅实习报告,组织实习考核,评定实习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7)认真填写实习日志;(8)实习结束后,负责实习工作的总结,并将实习总结书面报系(部)。
4、实习学生(1)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2)实习中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工人和技术人员,虚心学习;(3)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或外宿,实习中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按《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4)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实习结束时,要写出实习报告,报告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实习收获及对今后实习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等;(四)实习各环节1、制定实习计划。
实习前各系(部)应组织指导教师提前到达实习地点,了解和熟悉情况,根据实习大纲编制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1)实习类别;(2)实习时间的安排;(3)实习地点的安排;(4)实习的目的与要求;(5)实习内容;(6)实习的方法与步骤;(7)实习纪律与安全;(8)实习成绩考核;(9)实习的组织(指导教师及学生分组)。
实习计划由所在系(部)审定批准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存档备查。
实习指导教师应严格依照实习计划安排好实习。
在实习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做较小调整时,须经系(部)主任同意;有较大调整时,须系(部)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2、实习前准备。
(1)实习前两周,指导教师应备齐实习教学的物资和文献材料,落实劳保护具,到外地实习的应提前安排好食宿;(2)实习前,由指导教师发放安全、纪律学习材料,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并组织安全考试。
学生安全考试成绩达不到100分者,不能参加实习。
学生安全考试试卷由各系(部)保管(保留一年)。
(3)实习前,召开实习动员会。
动员会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参加,向学生讲解实习教学的重要性及特点、实习计划与安排,实习期间对学生学习、生活、纪律、安全等要求,并作好会议记录。
由实习指导教师发放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日记本。
3、实习(1)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检查学生的实习进行情况;与实习单位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加强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积极参加生产、服务、管理实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记。
指导教师在指导期间应认真填写实习日志,并充分利用实习的机会注意收集工作现场的技术资料,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业务能力。
(2)实习结束时,每个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
指导教师要认真批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并给出书面评语。
4、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1)实习成绩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报告的质量和考核结果综合评定。
(2)按照实习的内容和特点采取口试、笔试、实做等方式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核。
(3)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