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三篇)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1、火工品支领,必须根据现场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爆破员填写好支领单,库工核对爆破员作业证,无误后按支领单发给同等数量和品种的火工品。
发现人证不符或用假冒、过期证件时,必须将人和证件一同扣留,交保卫部门处理。
2、火工品发放硐室台帐上有因填写错误而改动的地方,必须有更改人盖章;改写时不能涂抹,只能在错误的数字上打一横杠,然后在其上方或右边写上正确的数字。
3、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撕毁帐页;因帐目太乱确需重新填写时,必须保留原帐页。
4、现场班组长必须监督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爆破作业完毕后,放炮员必须在现场班组长监督下清点炸药和雷管数量,现场填写消耗单,并由班组长现场签字,直至完成爆破作业任务;剩余火工品及时退回药库。
5、火工品发放硐室必须留有现场班组长姓名和签字笔体样本,以便火工品管理人员或检查人员核对;对替班且原来没有在药库留下姓名和签字笔体的班组长,班后要到药库进行登记。
严禁爆破员或其他人员代替现场班组长在火工品消耗单上签字。
6、剩余爆破材料退库时,雷管必须由爆破员携带;背药工必须和爆破员同行;库工必须核对退库的爆破员和背药工,发现人证不符严禁发放火工品;严禁一人代替多人退库。
7、火工品消耗单上有改动消耗数量的地方,必须经现场班组长签字。
8、爆破员和库工要经常检查爆破材料箱,对箱盖盖不严和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修理,一面雷管和药卷窜出丢失。
9、对于退回的零散电雷管,库工将其存入发放硐室爆破员个人专用架,仍归原爆破工再次领取使用。
10、当电雷管的编码严重毁损或其它检验不合格时不得发出,按报废电雷管处理。
11、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员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二)第一章引言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在保护公众安全、预防火灾事故、提高火工品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领、发、放、清退制度
1.爆破器材领、发、放人员上岗严禁穿化纤服及硬底鞋、塑料鞋,发放人员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碰撞,井下发放要在发放室进行,领发人员严禁携带矿灯作业,对酒后领药的放炮员不许发药。
2.发放人员在发放时要认真检查,领取人员必须有矿有关教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证,经保卫部门批准发给放炮合格证及操作证,并统一编号,各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领取,专人保管,对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按规定的容器分装、分运,严禁混装。
3.放炮员对剩余的火药雷管要进行清退,单位干部和班组长要认真监督,检查工作,严禁私自保管火药和雷管。
4.对单位清退的零散爆破器材,保管人员要造册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
5.外施工单位在本库领用火工品时,必须有上级物资部门的调拨单,同时持县以上公安部门批准使用火工品的说明,指定专人领用,专人负责清退。
外施工单位在本库领取的火工品,不得外借,不许私自存放,凡当天没用完的火工品在下班前必须送火工品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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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爆物品退库管理制度

危爆物品退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危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维护职工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职工对危爆物品的退库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炸药等危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责任部门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危爆物品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 物资部门负责危爆物品的库存管理和退库手续办理。
3. 监督部门负责对危爆物品的使用和退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退库管理流程1. 申请退库(1)使用单位向物资部门申请危爆物品的退库,提交《危爆物品退库申请表》。
(2)安全生产部门审核退库申请,做好退库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2. 审批退库(1)物资部门收到退库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退库申请进行审核,核实退库物品的种类、数量、重量等信息是否与实际库存相符。
(2)审核通过的退库申请,物资部门出具《危爆物品退库审批表》。
3. 手续办理(1)使用单位携带《危爆物品退库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到物资部门办理退库手续。
(2)物资部门核对相关证件和审批表内容,填写《危爆物品退库手续办理表》。
4. 退库操作(1)使用单位根据《危爆物品退库手续办理表》到指定的危爆物品储存区领取退库物品。
(2)领取人员必须接受指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危爆物品的安全退库。
(3)领取人员应在领取后立即将危爆物品交由安全生产部门进行核对,确认退库物品的种类、数量和重量等与退库手续一致。
5. 监督检查(1)盘点完成后,物资部门与安全生产部门进行对账,确保危爆物品的退库操作无误。
(2)监督部门定期对危爆物品的使用和退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退库管理注意事项1. 在退库操作中,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危爆物品的安全。
2. 使用单位在申请退库时,必须如实填写《危爆物品退库申请表》,并尽量提前进行申请,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3. 物资部门在办理退库手续时,必须仔细核对申请人的证件和审批表内容,确保退库操作的合法合规。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范文(4篇)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工作,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工作。
第三条爆破器材指用于矿山、冶金、水利等工程领域的炸药、起爆药、导火线等可用于爆破作业的物品。
第四条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权限和范围。
第五条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工作必须要有责任人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安全、准确和及时进行。
第二章领取第六条爆破器材的领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领取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持有相关的证书。
(二)领取人必须填写《爆破器材领取单》,注明领取的种类、数量等详细信息。
(三)领取人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知识教育,了解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手册。
(四)领取人必须接受现场实操培训,了解爆破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爆破器材的领取必须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领取人的资格和需求。
第八条领取人领取爆破器材时,应当到指定的领取地点,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领取人在领取时必须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所领取的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数量与领取单上相符。
第十条领取人必须自行携带所需的器材运输工具,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运输。
第三章发放第十一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发放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持有相关的证书。
(二)发放人必须依据领取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发放的种类和数量与领取单上相符。
(三)发放人必须了解爆破作业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发放的器材能够及时使用并安全使用。
(四)发放人必须填写《爆破器材发放单》,注明发放的种类、数量等详细信息。
第十二条发放人在发放爆破器材时,应当在爆破器材上加盖发放章,并在爆破器材发放单上签字确认发放。
第十三条发放人必须对发放的爆破器材进行记录,包括领取人、爆破器材种类、数量、发放时间等信息。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3篇)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原则,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堵塞爆炸物品被资流失渠道,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领发手续2.1各单位内部使用的爆炸物品,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安,凭手续由安全员和放炮员两人来领取,认真记录。
2.2其他单位因施工需要领取爆炸物品,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安全部门同意,公安分局批准,凭领料单在指定的仓库由专人领取、保管。
2.3外单位需借、购爆炸物品,须经地方公安机关批准,并报公司保卫处备案,凭手续领取。
3、领发规定3.1领用爆炸物品必须由安全员和放炮员两人凭有效手续来领取,互相督促。
3.2必须按当班需用量领取,并认真填写好领发记录,放于安全可靠地方,单领单放。
3.3不准一人同时领取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领出来的爆破器材按性质不同分别放在专用爆破箱内分别携带,严禁混发、混装。
3.4禁止使用自行车、拖拉机、摩托车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运送爆破器材,运送途中禁止在公共场所、村庄、集市、交通要道、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
3.5禁止携带烟火4、退存规定4.1安全员和监炮员要认真做好放炮记录,数据准确,余数存库、目清月结,帐目相符。
4.2当天消耗的数量和余下的数量要如实送回仓库,分类保管,保管员凭放炮记录查验核收。
4.3严禁存放宿舍、办公室和其他地方过夜,严禁偷盗、遗失、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
4.4收发做到手续齐全、数目清楚、日清月结,帐长相符。
4.5爆破物品如有遗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并视情追究其责任,如领导不负责,忽视安全,遗漏丢失或被盗,发生重大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2)为了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定以下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一、领发管理:1. 爆炸物品的领取和发放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爆炸物品退库制度(四篇)

爆炸物品退库制度是指针对已经购进并存放在仓库中的爆炸物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将其退回供应商或者销售渠道的制度。
爆炸物品退库制度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退库:库管人员或相关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爆炸物品退库申请,包括退库原因、物品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2. 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退库申请进行审批,确认退库事由合理性和必要性。
3. 安全检查:在退库之前,必须对爆炸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物品完好无损,没有任何泄漏或其他安全风险。
4. 办理手续:完成安全检查后,将爆炸物品的退库相关手续办理齐全,包括填写退库单、办理相应的退库手续等。
5. 物品封存:退库的爆炸物品需要进行封存,并在物品上粘贴退库标识,以便后续追踪和核对。
6. 物品追踪和核对:退库的爆炸物品需要与原始购进记录进行核对,以确保物品种类和数量的一致性。
7. 物品运输:退库的爆炸物品需要按照相应的运输要求进行包装和运输,以确保安全。
8. 录入统计:将退库的爆炸物品信息进行录入统计,方便后续追溯和管理。
爆炸物品退库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物品滞留在仓库中造成安全风险,同时保证退库程序和规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爆炸物品退库制度(二)[公司名称]爆炸物品退库制度(三)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爆炸物品的退库流程,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存放与管理。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爆炸物品的仓库管理及相关人员。
二、定义1. 爆炸物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物品。
2. 退库:指将仓库中的爆炸物品归还至供货商或相关部门。
三、退库流程1. 退库申请:仓库管理员接到相关部门或供货商的退库申请后,应核实申请内容并记录,包括退库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详细信息。
2. 安全包装:仓库管理员应将退库物品进行安全包装,确保其不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或损坏。
3. 提交审核:仓库管理员将退库物品及相关退库申请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告知相关部门或供货商审核结果。
爆炸物品发放、领退、核销管理制度(5篇)

爆炸物品发放、领退、核销管理制度一、炸药、电管的领用,必须以矿月作业计划为依据。
月初各单位将矿计划定额消耗单交井下发放站。
库管员照单,计划发放,各单位计划用完,必须向矿申请追加数量,库管员不准超计划发放。
二、库管员发放炸药、电管时,必须照各队地面值班队干在领退核销单上注明时间、班次、使用地点、放炮员的姓名、数量发放。
严禁超签发量发放。
三、放炮员领用炸药、电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员作业证和领取证及地面值班队干签发的炸药、电管领退核销单(一式两份)。
库管员验证单据齐全后,按其发放量才能如数发放炸药、电管。
四、库管员、放炮员在炸药、电管交接完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炸药、电管领用、清退、核销单签字,核销单的第一联由放炮员携带到工作现场,由现场值班人员、安瓦员共同核对数量。
第二联留库内存放。
五、库管员放发库存炸药、电管时要本着先入库先发,退回的先发原则进行发放,减少失效和浪费。
六、现场使用后,由班组长、放炮员、安瓦员三人签字确认现场实际消耗量和退库量,由放炮员将剩余的炸药、电管、水泡泥和三人签字的核销单退库交库管员。
库管员确认无误后,将第一联核销栏签字留库备查,第二联(班组长、安瓦员未签字联)交放炮员带走交队,作为队统计核算依据。
七、若“领用、清退核销单”有涂改,必须由当班安瓦员在单据背面做文字说明,方为有效单据。
八、严禁放炮作业人员在井下私藏、私借炸药、电管;严禁将其炸药、电管核销单交由他人代为核销。
严禁非值班队干、班组长在其核销单上签字。
九、库管员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帐、卡、物必须清点、核实,做到班清日结。
若实物和单据上品种、数量不符时,应向退库人员查询清楚,并立即报告保卫科或生产调度室。
十、退库的废炸药、电管必须上账妥善保管,由保卫科、供应队及时回收交公司总库与公安部门销毁,不准私自处理。
爆炸物品发放、领退、核销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滥用、遗失、盗窃等事故发生,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爆炸物品的使用部门或人员需提前向指定的管理部门提交使用申请,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等详细信息,经审核后方可发放。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5篇)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第一条火工品领用者都必须持当班审批领料单、信息卡、爆破合格证、炸药包、雷管盒、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领退卡,缺一不可,并由爆破工、班长(或跟班队长)双人签字方可领取,否则一律不予发放。
第二条保管员按照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规定发放火工品,并做好详细登记记录。
火工品领用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的____%;各单位当班使用数量由生产调度室提供,火工品审批人员把关。
第三条严格爆破材料的发放工作,坚持五不发:即没有调度室审批不发,爆破工不对号不发,没有炸药包和雷管盒不发,变质和超期的不发,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
第四条当班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清退,退库时保管员、爆破工必须共同清点签字,确保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五条爆破工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须统一规格、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对存放爆破器材的专用箱必须加锁。
第六条火工品收、发、退必须帐目清楚,做到班清、日核、月结。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要求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负责人:设立爆破器材管理专门负责人,负责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和管理工作。
2. 申请流程:爆破器材使用单位需要向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提出爆破器材使用申请。
申请需要包括爆破器材名称、数量、使用地点等详细信息。
3. 审批程序: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使用单位的资质、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等。
通过审查后,负责人会向申请单位发放爆破器材。
4. 发放记录:负责人需要建立爆破器材发放记录,包括爆破器材名称、编号、发放日期、发放单位等信息。
确保爆破器材发放的合法性和追溯能力。
5. 保管管理:爆破器材使用单位需要妥善保管爆破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爆破器材管理负责人可以随时对器材进行检查和核对。
6. 清退程序:爆破器材使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需要将器材进行清退。
清退程序包括申请清退、负责人审批、记录清退等。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5篇)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1、爆破器材的申请由取得爆破证、安全证的爆破员和安全员根据当班作业的实际使用量,如实申请炸药、雷管数量,在前一天下午____点半之前将用药计划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和物资部。
2、爆破器材的领取必须由爆破员、安全员共同进行,缺一不可。
安全员负责对爆破器材领用的监督,要将爆破器材安全运至当班作业面,保证爆破器材来源清、去向明、照章、按规操作使用。
3、爆破器材的领用,运送到施工现场的爆破器材,必须由爆破员、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在领料单(工地负责人签字)上签字并做好登记,收回领料单归档备查。
4、送到现场的爆破器材要放在临时存放箱内,由物资员和现场安全员统一保管。
爆破器材发放台帐按规定建立健全,一定要清楚,账物相符,不能改。
同时对雷管的编号要清楚登记,切实做好炸药雷管监控工作。
5、对于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分类妥善保管,及时退还库房,严禁转交下班或私拿、私用、送给他人。
6、退库时,必须由当班爆破员和安全员共同进行,务必当面上交押运员。
7、退库时要建立严格的入库登记手续,要有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爆破员签字,并及时汇报相关负责人,且有签字。
8、退库登记手续必须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9、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执行退还库制度,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2)爆破器材是一种特殊的物品,使用它需要谨慎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包括领取、发放和退库的爆破器材管理制度,详细规定其流程和注意事项。
为了清晰表达,可能会稍微超过____字。
一、领取爆破器材的条件和程序1. 领取爆破器材的条件(1)领取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的从业资格,并通过考核合格;(2)领取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并能够熟练正确使用爆破器材;(3)领取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相关安全规范,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2. 领取爆破器材的程序(1)领取人员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领取的器材种类和数量;(2)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查;(3)审查通过后,领取人员携带证件前往器材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手续;(4)器材管理部门核对领取人员的身份证件和相关资质,并对器材进行清点确认;(5)领取人员在领取单上签字确认,同时保留一份领取单归档。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四篇)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确保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或个人获取、使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爆炸物品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加强安全措施,科学使用。
第四条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履行爆炸物品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
第五条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应当通过登记记录方式进行,不得存在无证购买、无警示标志携带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爆炸物品的领发申请和审批第六条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在使用前必须向有权部门提出领发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
第七条填写领发申请时,应明确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用途、使用期限以及使用地点等必要信息。
第八条领发申请提交后,有权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申请应予以批准。
第九条批准后的领发申请,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办理领取手续。
第十条审批不通过的领发申请,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爆炸物品的领用和发放第十一条爆炸物品开仓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仓,并将开仓情况做好登记记录。
第十二条开仓时,应按照领发申请的内容核对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以及其他信息,并由领取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领取人应在领取爆炸物品后立即核对数量和品种,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
第十四条爆炸物品的发放应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发放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领取爆炸物品的人员应尽快将领用的爆炸物品送到使用地点,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
第四章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在使用前,通过培训、教育等形式,掌握爆炸物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使用爆炸物品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使用。
第十八条爆炸物品的使用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遵守防火、防爆等措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发现爆炸物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炸药器材的入库、领用和清退制度

炸药器材的入库、领用和清退制度是保障炸药器材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炸药器材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储存,制定了细致的制度来规范和管理炸药器材的入库、领用和清退过程。
以下是该制度的详细内容。
一、入库制度:1. 炸药器材的入库操作应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并记录在炸药器材入库记录簿中。
2. 每一批炸药器材入库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验收包括炸药器材的数量、规格、包装完好性等。
3. 入库时应将炸药器材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批号等信息填写在入库记录簿上,并对应存放在炸药器材存放区。
4. 入库的炸药器材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炸药器材应分开存放,以防交叉污染或相互影响。
二、领用制度:1. 炸药器材的领用必须经过相关炸药器材的负责人批准,并在领用记录簿上做好相应的记录。
2. 领用时应核对领用人员的身份信息,并对领用的炸药器材进行核实。
要求领用人员在领用后,对炸药器材进行仔细检查和确认,确保炸药器材的完整性。
3. 领用的炸药器材应按照实际需求进行合理搬运和储存,避免与其他物品混存或摆放不当。
4. 客户领用时应进行登记,并填写领用单,确保炸药器材的使用安全和追踪。
三、清退制度:1. 炸药器材的清退应进行登记,并在清退记录簿上做好相应的记录。
2. 清退前,应对清退的炸药器材进行清点和核实,确保炸药器材的完整性和数量的准确性。
3. 清退的炸药器材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储存或销毁处理。
对于过期或损坏的炸药器材,应及时妥善处理,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4. 清退记录应详细记录清退的炸药器材的品名、规格、数量、清退原因等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复核和签字确认。
综上所述,炸药器材的入库、领用和清退制度对于炸药器材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并严格执行这些制度,才能确保炸药器材的使用和储存符合相关要求,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因此,各单位和机构应高度重视炸药器材的入库、领用和清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切实加强对炸药器材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1. 爆破品储存管理制度:- 爆破品应存放在专门的爆破品库房中,库房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 爆破品库房应设有监控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防止盗窃、未经授权的进出等情况发生。
- 库房内应按照爆破品的种类和威力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相应的警示标识和储存要求。
- 爆破品库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库房设施完好,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并记录检查结果。
- 爆破品库房的存储情况应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2. 爆破品领退管理制度:- 领取爆破品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许可证,并在爆破品登记簿上填写相关信息,包括领用数量、用途、领用人等。
- 领取爆破品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知晓爆破品的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 爆破品的领取应在专门的领用室进行,由指定人员进行核对并记录相关信息。
- 退还爆破品的人员必须将爆破品及时归还,领用室人员核对后方能确认退还,并在登记簿上记录相关信息。
3. 爆破品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爆破品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许可证和培训证书,并按照许可范围和规定的程序使用。
- 使用爆破品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品的安全使用要求,确保人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 使用爆破品的人员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和非法改装,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 在使用爆破品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确保爆破操作的顺利进行。
- 使用爆破品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处理残留物,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以上制度仅作参考,具体的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制定。
爆破品储存、领退、使用管理制度(二)是一种组织和监督爆破品储存、领退和使用行为的体系,旨在确保爆破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制度内容:1.储存管理:a.爆破品储存区域应设有专门的仓库或储存设施,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b.储存区域应设置标志和警示标识,指示爆破品储存区域;c.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d.爆破品应按照类型和危险性等级分类储存,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止混合和相互污染;e.爆破品储存应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储存区域的安全和管理。
炸药器材的入库、领用和清退制度

炸药器材的入库、领用和清退制度炸药器材入库、领用和清退制度是确保炸药器材安全管理和使用的关键措施。
以下是一份详细的炸药器材入库、领用和清退制度。
一、入库制度1. 炸药器材的采购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 炸药器材到达仓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立即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产品外观是否完好,包装是否牢固,数量是否与运输单据一致。
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应在运输单据上签字确认。
3. 炸药器材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品种、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存放整齐、便于管理。
同时,应在仓库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4. 炸药器材入库后,仓库管理员应立即建立库存台账,详细记录入库时间、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库存台账应定期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5. 炸药器材的存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储存安全。
二、领用制度1. 炸药器材的领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领用。
2. 领用炸药器材时,领用人应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时间、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用途等信息,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领用。
3. 领用炸药器材时,仓库管理员应认真核对领用单上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
同时,应在库存台账上进行相应记录,注明已发放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
4. 领用人领用炸药器材后,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炸药器材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5. 炸药器材使用完毕后,领用人应及时将剩余炸药器材退还仓库,并在退还单上注明退还时间、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
三、清退制度1. 炸药器材的清退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清退。
2. 清退炸药器材时,仓库管理员应认真核对清退单上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清退手续。
同时,应在库存台账上进行相应记录,注明已清退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制度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制度(一)为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范爆炸物品领、退管理,防止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的现象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1)第 337 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炸物品领退制度和爆炸物品丢失处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制定使用单位当月爆炸物品供应计划。
生产班组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炸物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班(组)长审批后签字确认。
(三)根据当班报批的爆炸物品数量,由爆破工携带三联单,到爆炸物品库领取爆炸物品。
(四)爆破工到库房登记办完领取手续后,必须认真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从外观上检查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清晰。
(五)爆破工应在爆破物品库的发放室领取爆破物品,不得进入爆炸物品库。
未使用专用炸药箱、雷管箱的,严禁发放。
(六)开箱使用前爆炸物品必须有安全员、班(组)长、爆破工在现场亲自清点数量,做好记录,方可使用。
每次爆破后,爆破工应根据使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爆破工作情况和爆破处理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七)爆破工完成爆破任务后和班(组)长、安全员对当班使用的火工品数量进行核实清点,将剩余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炸物品及处理拒爆、残爆后未爆的电雷管收集,清点无误后,将本班爆破的炮数、爆炸物品使用数量及缴回数量等经班(组)长签字,由爆破员在当班将剩余爆炸物品退回库房;严禁将当班未用完的爆炸物品私藏在井下或带入其它地方保存。
(八)爆破员应及时记录每班领用爆破物品和现场爆破情况,详细记录每次领取爆破器材的时间、品名、数量、起爆数、剩余数和退回数等,由当班安全员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九)爆破工所领取的爆炸物品,不得遗失,不得转交他人或由其他人员代交库房,不得销毁挪做他用,发现遗失、被盗应立即报告。
(十)所有接触爆破物品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会产生静电火花的衣服进行爆破物品操作。
(十一)严禁向无证人员和外单位人员发放爆破物品。
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领退管理,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证单位间的配合和高效运转,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爆炸物品的领退管理。
三、领退申请与审批1.申请:领取爆炸物品需要填写申请表(包含领用物品名、数量、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目的等信息),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退还爆炸物品需要填写归还表(包含归还物品名、数量、归还时间等信息),由领用人签字确认,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归还。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领取、使用或退还爆炸物品。
2.审批:领退申请表和归还表须经过领导审核和签字方可实施。
审核时需对申请人的使用目的、使用地点、使用时间等进行核实并进行审批。
四、领用管理1.领用人须在领用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足够的安全培训,并经过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1);2.爆炸物品仅用于所批准的目的,不得私自转借、出售或变更用途;3.领用的爆炸物品仅限本单位使用范围内,不得擅自拿到其他单位使用或私设地点使用;4.领用人员在使用爆炸物品时须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按照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离开现场前需要确认物品已彻底停止运作;5.领用人员在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单位安全负责人或直接报警,并按照现场安全处置要求进行处理;五、归还管理1.领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爆炸物品进行彻底停止运作,并确保物品无任何残留,在归还时应按照归还表批准的时间予以归还;2.归还人员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物品进行清理、封存,确认物品处于安全状态后才能进行归还;3.退还物品须在配置清单上对运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六、使用安全1.在爆炸物品使用前,必须由领用人员向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使用爆炸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3.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施工人员应立即按紧急处理预案进行操作;4.爆炸物品使用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离场时确保已停止运作,物品处理彻底,并且任何设备和工具均归位、完好。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制度(三篇)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制度是指在煤矿生产运营过程中,对爆炸物品(如爆炸剂、雷管等)的领取和退还进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矿工和煤矿的安全,并防止爆炸物品被滥用或非法使用。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领取程序:煤矿员工需要向煤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领取程序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2. 保管和使用:领取的爆炸物品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保管要求进行妥善管理,包括物品的存放位置、数量控制、密封等。
员工在使用爆炸物品时也需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使用和防止擅自使用。
3. 记录和报告:煤矿管理部门需要对领取和退还的爆炸物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领取日期、数量、领取人员等信息。
退还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告,确保爆炸物品的流动过程可追溯。
4. 退还程序:员工在使用完爆炸物品后,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物品退还给煤矿管理部门。
退还程序一般需要经过确认和验收,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5. 审核和监督:煤矿管理部门会定期对领取和退还的爆炸物品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员工和煤矿安全,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通过建立和执行煤矿爆炸物品领退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爆炸物品的使用,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煤矿员工的培训和安全意识的提升,减少事故的发生。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爆炸物品包括爆炸物品、危险物品和易燃物品等。
第三条煤矿爆炸物品的领退管理,实行严格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物品的合理调配和使用。
第四条煤矿爆炸物品的领取和退还应遵循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依法办事、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煤矿爆炸物品的领取管理第五条煤矿爆炸物品的领取应按照工作需要,在安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并由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六条煤矿爆炸物品的领取要通过合法途径,凭有效证件和必要手续进行,确保使用人员的合法身份和使用需求。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范本(5篇)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及依据为规范煤矿爆炸物品的领退管理工作,保障矿山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爆炸物品的领退管理工作。
三、责任主体1. 煤矿管理方负责制定和执行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培训、宣传和检查工作。
2. 矿长负责落实本制度,组织实施各项控制措施,确保煤矿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3. 班组长、监工负责监督和检查矿工在领用和归还煤矿爆炸物品时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
四、领用程序1. 矿工需事先向所属班组提出煤矿爆炸物品的领用申请,班组长审核后,由本班组所对应的物资库管理员登记和发放。
2. 矿工领用煤矿爆炸物品时,应凭借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在领用登记册上签字确认。
五、领用要求1. 矿工领用煤矿爆炸物品后,应在专门的使用场所和设备上使用,严禁私自将煤矿爆炸物品带离现场或借给他人使用。
2. 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班组长报告、交付给物资库管理员进行检修或更换。
3. 矿工领用煤矿爆炸物品后,应按时归还,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六、归还程序1. 矿工在使用完煤矿爆炸物品后,应当及时归还。
2. 矿工归还煤矿爆炸物品时,应将物品交还至本班组所对应的物资库管理员,由管理员验收后并在归还登记册上签字确认。
七、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煤矿管理方将根据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本制度的修订及变更,经煤矿管理方审批后执行。
2.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的范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范本(2)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规范爆炸物品的领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爆炸物品的领退管理。
三、定义1. 爆炸物品:指在正常条件下可引发爆炸的物质或器材。
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优秀范文5篇)

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一、火药库保管人员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员必须将所发物品的名称、型号、数量盘点清楚及时销卡、登记入帐。
二、每班班前生产对组队长按当班的实际使用量填写领票,不得涂改和换笔并签字,否则视为无效领票。
三、发料员必须对领料单据认真检查核实。
凡没有签字盖章的单据一律不发,并要及时追查原因以防问题发生。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开白条领用爆炸物品。
非生产性需使用火药和雷管的单位,应提出申请和安全措施,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库管人员方准发放。
四、火药库发放火药、雷管时,必须严格执行本票、作业证、私章缺一不发的制度。
同时,必须携带专用背炮工具,如不符合要求时,库管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五、各生产单位要配备政治思想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药和雷管性能的人员负责领用和保管火药和雷管。
六、发放雷管必须按爆炸员的编号管理,不得发放无编号雷管、不得相互顶替发放。
七、爆炸物品运送到工作面时,要由跟班队长或当班班长清点验收。
分别存放在火药和雷管箱内并加锁管理。
不准乱扔乱放,不准置于有电源的邻近处,安监工对其监督的工作点爆炸物品使用全过程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八、跟班队长或当班班长及安检员,要对本班火药、雷管的实际用量和剩余的火药、雷管,进行核实并签字。
由爆破员将剩余的火工品全部退交火药库,不得存放在工作面或其它地方,严禁乱扔乱放。
九、退交剩余火药、雷管由库管人员将雷管小线扭结、清点后封存,同时库管人员将退库数量及时登记入帐。
第二篇:物品采购和发放制度团结路小学物品采购和发放制度为规范办学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明确学校采购流程和相关要求,根据政府采购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请校职代会表决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申购】每学期初,库房部门根据上学期各类物品消耗使用情况作出书面报告,由各部门(班组)提出物品需请计划,由分管副校长组织部门领导、班组负责人研究提出购买计划,并提请校行政会议审核,作出本学期需购置办公用品种类、数量的方案,报请校长审批。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

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一、前言爆破器材是一种特殊的工具和装备,用于进行爆破作业。
为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
本文旨在阐述爆破器材的领取、发放、退库制度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规定和程序。
二、爆破器材的领取1. 领取人员的资格要求爆破器材的领取应由具有合法资格的人员进行。
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2) 完成爆破器材使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3) 熟悉爆破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4) 具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听从上级指挥的意识。
2. 领取的程序(1) 领取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单位的爆破器材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爆破器材;(2) 领取人员需填写相关的领用单,详细列明所需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数量;(3) 爆破器材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准并发放所需的爆破器材;(4) 领取人员应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同时爆破器材管理部门亦应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三、爆破器材的发放1. 发放的条件爆破器材的发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领取人员具备领取爆破器材的资格要求;(2) 爆破作业计划已经经过审核并获得批准;(3) 爆破器材管理部门对所需发放的爆破器材进行了审核。
2. 发放的程序(1) 根据爆破作业计划,爆破器材管理部门核准并发放所需的爆破器材;(2) 发放人员应将发放的爆破器材种类和数量记录在发放清单上,并由领取人员在清单上签字确认;(3) 发放人员需对发放的爆破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并进行相应的标识;(4) 发放清单和爆破器材的发放记录应归档保存。
四、爆破器材的退库1. 退库的原因爆破器材需要退库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爆破作业完成或终止后,剩余的爆破器材需要退回库房;(2) 爆破器材存在质量问题或损坏的情况需要退回库房进行维修或报废。
2. 退库的程序(1) 领取人员应在爆破作业完成或终止后及时向爆破器材管理部门申请退库;(2) 爆破器材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退库申请,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退库;(3) 退库人员应仔细核对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数量,并确保其完好无损;(4) 退库人员应将退库的爆破器材种类和数量记录在退库清单上,并由领取人员在清单上签字确认;(5) 退库清单和爆破器材的退库记录应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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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82229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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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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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炸药、电管的领用,必须以矿月作业计划为依据。
月初各单位将矿计划定额消耗单交井下发放站。
库管员照单,计划发放,各单位计划用完,必须向矿申请追加数量,库管员不准超计划发放,领取炸药和雷管时,必须有区(队)长、技术人员审批、签字盖章的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和雷管。
二、库管员发放炸药、电管时,必须照各队地面值班队干在领退核销单上注明时间、班次、使用地点、放炮员的姓名、数量发放,严禁超签发量发放;领取炸药和电雷管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与领取单上的计划相符,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申请计划一致。
三、放炮员领用炸药、电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员作业证和领取证及地面值班队干签发的炸药、电管领退核销单(一式两份)。
库管员验证单据齐全后,按其发放量才能如数发放炸药、电管;电雷管必须实行专人专号,不得遗失、转
借他人使用或挪作它用。
不得销毁、扔弃,发现遗失应立即报告班组长。
四、库管员、放炮员在炸药、电管交接完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炸药、电管领用、清退、核销单签字,核销单的第一联由放炮员携带到工作现场,由现场值班人员、安瓦员共同核对数量。
第二联留库内存放;领取炸药和电雷管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与领取单上的计划相符,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申请计划一致。
五、库管员放发库存炸药、电管时要本着先入库先发,退回的先发原则进行发放,减少失效和浪费。
六、现场使用后,由班组长、放炮员、安瓦员三人签字确认现场实际消耗量和退库量,由放炮员将剩余的炸药、电管、水泡泥和三人签字的核销单退库交库管员。
库管员确认无误后,将第一联核销栏签字留库备查,第二联(班组长、安瓦员未签字联)交放炮员带走交队,作为队统计核算依据。
七、若“领用、清退核销单”有涂改,必须由当班安瓦员在单据背面做文字说明,方为有效单据。
八、严禁放炮作业人员在井下私藏、私借炸药、电管;严禁将其炸药、电管核销单交由他人代为核销。
严禁非值班队干、班组长在其核销单上签字。
九、库管员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帐、卡、物必须清点、核实,做到班清日结。
若实物和单据上品种、数量不符时,应向退库人员查询清楚,并立即报告保卫科或生产调度室。
十、退库的废炸药、电管必须上账妥善保管,由保卫科、供应队及时回收交公司总库与公安部门销毁,不准私自处理。
十一、每次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认真落实一块炸药、一发雷管的来龙去脉。
做到“审批、实领、实用、缴回”四个环节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相一致,使四个环节各负其责、各把其关。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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