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与发展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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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与发展趋向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与发展趋向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与发展趋向
中国行政监督体制是指政府机关行使监督、检查、调查和处置行政违法行为的机构和程序。

其目的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目前,中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及发展趋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察体制改革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监察法”,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并将监察委员会列为国家权力机关。

这标志着中国行政监督体制进入全新时代,监察权力得到加强和规范。

二、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
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通过建立规范、透明、公正、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位一体的行政救济制度,有效推进了行政执法程序的公正性、规范性和专业化,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保障了公民权利。

三、行政监督机构建设
中国现行行政监督机构包括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务监察机关等。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行政监督的领域日益扩大,同时也有不少局限和缺陷。

未来,中国将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构建设,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

四、行政监督机制创新
为解决监督机构的监督盲区和力度不足等问题,中国将进一步推进行政监督机制的创新,如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等。

综上所述,中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及发展趋向主要包括监察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行政监督机构建设和行政监督机制创新。

这些措施的实施为中国政治生态的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促进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也为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调研报告

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调研报告

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调研报告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X机编[2018]17号)的要求,我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深入街道、镇和区直有关单位,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认真开展调研。

重点围绕历次机构改革以来我区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我区政府机构改革成效和现状区自组建以来,先后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

第一次机构改革从1996年3月开始,按照政企、政事分开为原则,以转变职能为重点,以发展经济、加强服务为中心,合理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达到理顺市与辖区的关系,合理划分职责和权限的目的。

1997年12月,又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市编委有关文件精神,从“有利于简政放权,明确职责,提高效率,有利于理顺条块关系,减少中间环节,有利于搞活经济,增强财力,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出发,对区属各街道进行了机构改革,由原有的8个街道合并为5个。

第二次机构改革从2001年11月开始,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精简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进行改革,以达到形成结构合理、关系协调、职责清晰、管理科学、精干高效的党委部门运行机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的。

通过两次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改善了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合理设置了机构,理顺了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大幅精简了人员编制,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改进了机关作风,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积极推进了政府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治理型政府的转变。

目前,我区区级党政工作部门由原27个减至现有的23个,其中,党委部门6个,政府部门17个;设立街道办事处5个,镇政府2个。

行政编制从原356名减至2001的274名,后区域调整以及为解决军转干部安置等问题,市对我区行政编制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区行政编制为351名二、我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历次机构改革取得的成效是肯定的,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在运行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不相适应的方面,主要体现在:1、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目前政府仍包揽太多的管理事务,包括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有些该由政府管的事却管不到位,特别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还比较薄弱。

中央管理与地方管理制度

中央管理与地方管理制度

中央管理与地方管理制度中国古代的中央管理与地方管理制度一直以来都是高度集权的体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有着严格的控制和指导。

而随着封建王朝的兴衰更替,管理制度也不断发生变化。

清朝时期,康乾盛世中央政府极力压制地方豪强,严格落实职官制度,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管理,以确保中央权力的绝对统一。

而近代以来,中国的中央管理与地方管理制度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

20世纪初,中国的中央政府受到列强的侵略和割据对抗的困扰,政府的权力受到削弱,地方政府的分权倾向逐渐显现。

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着手全面改革现代行政管理体系,推行了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尝试将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力划分得更为明确,建立了中央与地方管理制度的框架。

然而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和政治局势的影响,这一制度并未能完全落实,地方政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难题。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集中统一的行政管理制度,建立了现代国家的中央与地方管理体系。

在毛泽东时代,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管理权力更为集中,地方政府基本上是中央政府的执行工具,地方政府的权力较为受限。

直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管理关系也逐渐趋向协调与合作的方向。

通过不断的改革与完善,中央与地方管理制度取得了不少进步。

二、中央管理与地方管理制度的特点1. 分权管理:中央政府将某些管理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使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工作。

这种方式可以提高地方政府的管理效率,也有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保障地方利益。

2. 协调合作:在中央与地方管理制度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要进行密切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制定政策和规划,实现中央与地方管理工作的互补与协调,促进全国统一发展。

3. 责权清晰:中央与地方管理制度明确划分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责和权力范围,确保各级政府的权力不互相侵犯,不重叠,避免管理工作中的混乱和纠纷。

4. 政策灵活:在中央与地方管理制度下,中央政府能够根据实际需要和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灵活地制定政策和措施,适应不同地区的发展需求,促进全国各地的协调发展。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作业及参考答案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作业及参考答案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作业1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工人阶级2.1954年《选举法》3.分为形式上的宪法和实质上的宪法4.以宪法为前提以保障人权为目的5.5年以上党龄互选方式产生二.选择题1-5 CDADA 6-10 CDBBC三、名词解释1、制度——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

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一般包括非正式约束和正式约束两个部分。

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无意识地形成的,主要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正式约束也称正式规则,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带有强制性的规则,包括社会规则、政治规则、经济规则等。

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

(P2)2、中共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一种根本的组织制度。

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中共处理党内关系、甚至一切政治关系的最高原则。

(P66)3、人大代表视察权——即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专题调查和视察活动,了解同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收集选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P108)四、简答题1、中国当代政治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P4)答:中国当代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

2、简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

(P77)­答:⑴组织和领导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⑵ 加强对人民军队的领导;⑶ 领导和管理干部工作;⑷ 组织和动员社会;⑸ 重视思想政治工作。

五、论述题1、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P100)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完善政府法治监督体制的因应对策

完善政府法治监督体制的因应对策
闻 舆 论 监 督 的 范 }J加 大 新 闻舆 论 监 督 的 力 度 、 强 新 韦, 增
提高行 政效 率为 中心的 围家机关 内部 的监 督 。 括 : 包 行
政 监 察 、 计 监督 、 价 监 督 和 质 量 监 督 等 专 业 性 行 政 审 物
上 说 都 是 法 律 监 督 。 弹 纠 不 法 、 进 效 率 、 化 政 府 在 增 优
形 象 等 方 面 可 以 起 到 重 要 作 用 ,从 而 有 力 地 推 进 政 府
的廉 洁化 、 治化 和 高效化 。 法 …
改 革 开 放 以来 , 着 民 主 与 法 治 建 设 的 不 断 加 强 , 随 我 国现 行 政 府 法 治 监 督 体 制 逐 步 形 成 ,并 迈 上 了 新 台
阶 .在 现 阶 段 已形 成 了 一 个 行 政 机 关 和 行 政 人 员 及 其
以 行 政 行 为 为 指 导 中 心 的全 面 约 束 体 系 。 我 国 现 行 的
中 国共 产 党 组 织 作 为 执 政 党 对 政 府 的 监 督 , 是 一 种 对 这
政 府 和 工 作 人 员 贯 彻 执 政 党 的 路 线 、 针 、 策 , 守 国 方 政 遵 家 法 律 以及 其 他 行 政 活动 所 进 行 的 全 面性 监 督 , 们 要 他 对 同 家 大 政 方 针 和 群 众 生 活 等 m 大 问 题 进 行 协 商 , 通 要
家 权 力 的机 关 是 全 国人 民代 表 大 会 和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 此 , 为 各 级 人 大 执 行 机 关 的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因 作 都 必 须 接 受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的监 督 ; 家 司 法 机 关 对 政 国 府 的监 督 , 人 民 检 察 院 和 人 民法 院 实 施 的 监 督 , 我 即 在 国 , 种 司 法 监 督 是 一 种 有 直 接 效 果 的 国 家 监 督 , 监 这 其 督 的依 据 足 国 家机 关 之 间 职 能 的 分 工 和 法 治 保 障 原 则 :

从党内监察到国家监察:建党以来监察制度变迁

从党内监察到国家监察:建党以来监察制度变迁

2022.135摘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监察制度发端于党内监察,进而转为行政监察为主的发展阶段,时至今日,行政监察又擢升为国家监察。

从革命、建设、改革再到步入新时代,中国监察制度发展历程波澜壮阔,无论是监察权限、监察对象、监察效能等都发生很大变化,实现了对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对权力运行形成了有力且有效的监督,中国特色监察体制建设步入新时代。

梳理百年监察制度的历史变迁,总结其经验得失,有助于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

关键词:监察制度;党内监察;行政监察;国家监察;权力运行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38(2022)01-0035-07从党内监察到国家监察:建党以来监察制度变迁文/舒绍福 李 婷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比较视域下的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研究”(17BZZ086)作者简介:舒绍福,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100091;李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博士研究生,北京市,100091。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全党要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

”[1]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勇于自我革命的历史,是一部激浊扬清、坚定不移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

从革命、建设、改革再到步入新时代,中国监察制度发展历程波澜壮阔,无论是监察权限、监察对象、监察效能等都发生很大变化,实现了对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对权力运行形成了有力且有效的监督。

梳理百年监察制度的历史变迁,总结其经验得失,有助于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

一 肇始:党内监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就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率先开创了党内监察。

中共五大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首次建立了党内专门监察机构,开启了早期的监察实践。

依法行政思考题

依法行政思考题

思考题第一讲1、依法行政提出的现实意义是什么答:2、依法行政在我国的发展阶段有哪几个?答:第一阶段,破茧而出;第二阶段,初步形成;第三阶段,逐步发展;第四阶段,趋向完善3、依法行政的两个重要标志是什么?答:1.国发(1999)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决定》;2.《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4、依法行政的发展趋势是什么:答:依法行政总的发展趋势——建设法治政府具体目标是:1.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但不越位、不错位;保障民生、民主、民权。

2.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泛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和利益得到确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的警示、纠正和制裁,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4.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和满足。

政府提供的信息要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5.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6.高效、快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贪污腐败、渎职失职等违法行为得到公正、公平、及时制裁;弘扬社会正义与道德,净化社会风气。

7.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

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成,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8.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得到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气氛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与发展趋向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与发展趋向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是指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机制以及相关程序的总称。

该体制的现状是基于长期实践和改革经验形成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同时,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也面临着一些发展趋向,这些趋向是基于社会需求和改革目标的。

本文将分别探讨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和发展趋向。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多元化的监督主体:我国行政监督主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人民检察院等多个机关和部门来共同组织和实施。

这些监督主体各自负有不同的监督职责和权限,形成了多元化的行政监督体制。

2.程序性的行政监督:我国行政监督过程中,主要依靠法定程序进行。

这一特点在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得到加强,例如通过设立监委、制定《监察法》等措施来完善程序性监督。

3.职能监督与纪律监督有机结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除了职能监督机关外,还有纪律审查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

职能监督主要关注政务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纪律审查主要关注行政行为人的纪律约束,法律监督则侧重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恰当性。

这些监督机关相互协作,形成了行政监督体制的有机结合。

4.地方与中央监督相结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既有中央对地方的监督,也有地方对地方的监督。

中央监督主要由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机关承担,地方监督主要由地方各级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承担。

这种地方与中央的监督相结合体现了行政管理的分级负责原则和地方自治的特点。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发展趋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程序性监督: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将进一步加强程序性监督,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行政监督程序和规范的监督机制,保障权力的行使符合法律和程序要求。

2.推进职能监督和纪律监督的有机结合:未来,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将更加注重对职能监督和纪律监督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能够有效约束行政行为的法规制度和纪律机制。

3.加强地方自治和地方监督:随着我国地方自治的深入推进,未来行政监督体制将更加注重地方自治与地方法治的有机结合,强化地方监督的作用和责任。

论我国现阶段行政监督的现状及完善

论我国现阶段行政监督的现状及完善

论我国现阶段行政监督的现状与完善【引言】伴随着政府事务规模的增长与行政集权化的发展,行政权力在现代国家政治系统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

尽管在我国的国家政权体系中,行政机关只是立法机关的执行机构。

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行政机关发挥着非常活跃的统治和管理功能,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立法、决策和执行功能。

因此,加大行政监督力度、改善行政监督结构、增强行政监督实效以保障行政机关准确、全面、高效地依法行政,是我国的当务之急。

本文将通过对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构成、理论基础的分析,研究现阶段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行政监督的具体建议和对策。

【正文】一、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构成及理论基础。

1、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构成。

根据主体的不同分为行政体制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大类。

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

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行政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

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专业性行政监督。

内部非专门监督,包括:上下层级监督,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直线监督;平行部门监督,即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权限与责任范围内对其它相关部门实施监督【01】2、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理论基础。

A、近现代西方行政监督的理论,源于启蒙运动中权力制约与监督的理性思索。

孟德斯鸠认为人注定是有缺陷的,只要是人组成的政府,就不能给予完全的信赖,就应该对其实行监督和控制。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第一次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D. 成文宪法。

3、我国的制宪机关是A. 全国人大。

4、除中国共产党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合法地位的政治党派总共有D.8个。

5、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构是A.中央委员会。

6、宪法规定的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7、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每届任期是D.5年。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年龄上的要求是B.18岁以上。

9、我国目前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是B.单一制。

10、中国共产党目前有党员大约C.6700万。

二、多项选择题1.政治制度具有如下一些特征ABCDE2.在我国现阶段,直接民主制度主要体现在如下基层群众组织当中ABF3.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主张以下哪些权力的分立ACE4.我国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有:ABEF5.终止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条件是:ABCDEF三、辨析题1.政治制度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只要有人类,就会有政治制度。

错。

阶级社会才有。

2.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是宪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错。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3.我们常说的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对。

政治体制只是政治制度的中、外层。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

对。

我国宪法虽突出了中国特色,但也是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

5.全国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因此没有任何特权。

错。

代表在执行代表职责时,有一定特权。

四、简答题1、中国当代政治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答:中国当代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分析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分析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分析【内容摘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政策执行中普遍存在的一种不良行政现象。

本文分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表现、探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原因、提出了。

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对策。

【关键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动因;对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本质来说是把上级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实现狭隘的地方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私利,实质上是一种消极的政策变通,是对原政策的背离。

少数领导干部为了部门和小团体利益,借口地方和部门的特殊性,置中央的三令五申于不顾,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破坏了政令的统一和畅通。

因此研究分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很有必要和意义重大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表现(一)额外添加与执行政策不符的条款这样的现象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并不少见,这些执行者在明里打着理论联系实际、政策执行原则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旗号,来做获取自身利益的事。

无论从什么角度出发,国家的政策及法规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在这一执行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蛀虫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将与之不符甚至相悖的东西附加在了国家的相关政策之中,为自己谋福利。

(二)以形式遮掩实质一直以来,我们提倡少说多做,多思考、多动手、少说话,可是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利益的驱使使得单位或者个人抢出风头,在大家的意识中,这已不是一个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所以有的东西要让别人知道,没有的东西也要编出来让别人信服。

所以,在执行相关政策的过程中,有的和无中生有的都要大肆的宣传,以提高单位和个人的形象。

形式有了,可是事实或许根本就没有做。

(三)改其实质、曲解其义执行者有可能无意曲解上级的政策,但有存在自身对于政策的理解不够,而按自己的意思执行,同时也有一些人员在解读政策时只关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部分,将其提炼出来作为最终的执行指南,而忽略了其制约因素和可行性。

总而言之,这样现象的存在不仅影响的实际工作的开展,很大程度上还有给他人带来损失或者伤害。

我国行政执法现状分析

我国行政执法现状分析

我国行政执法现状分析作者:李晓军来源:《新教育时代》2014年第21期摘要: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于政府与普通老百姓而言,都是一件新事物,这就必然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行政法制观念更新: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言,应该树立行政法治观念,依法办事,并在推行法治活动中发挥主导和表率作用。

关键词:行政执法多样化行政管理完善一、行政法权利(力)结构趋向平衡改革开放前,我国在城市通过单位体制、在农村通过人民公社体制对社会行使非常强大和集中的控制权,政府统揽一切,干预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个人与社会则丧失了独立性和自主性。

在立法上,一方面,当时众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将行政职权规定得非常广泛,法律规范模糊,留下很大的任意解释空间,容易导致行政机关随意扩大权力范围;另一方面,对公民权利或者不加规定,或者作简略规定,且缺乏实现这些权利的程序规定以及在这些权利受到侵犯时予以救济的规定。

实践证明,这种权利结构的严重失衡既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缺乏活力的原因,也是民主政治发展不充分的结果。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提出,与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发展相适应,我国的政府职能发生了较大转变,权利(力)结构得到逐步调整,日益重视公民权利在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地位。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民权利性规范在法律规范体系中逐步增加,正在改变重权力轻权利、重实体轻程序状况。

第二,调整非强制性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规范越来越多,有权机关逐渐意识到非强制性行政管理手段对于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重要性。

第三,作为行政机关义务性规范的行政程序规范大量增加,公民的程序性权利受到重视。

第四,立法中增加了较多的公民福利性权利规范,减少了公民的义务性规范。

第五,对行政管理权限作了比较明确的界定,将一部分行政权还给市场主体,将一部分行政权移交给中介组织与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同时提升这些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强调他们的“治理”作用。

第六,在绝大多数的立法中,增加了公民寻求行政或司法救济的法律规范。

当代中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现状及对策

当代中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现状及对策

当代中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现状及对策金太军 摘要:在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上长期实行的高度中央集权体制存在着种种弊端。

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上所作的以“放权让利”为主线的改革和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原有体制下中央集中过多的状况已有较大改观。

但传统体制的弊端尚未完全根除,同时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对此应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提升中央政府的权威及其宏观调控能力;二是建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优势互补关系;三是加快经济性分权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四是明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职责权限划分,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关键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政改革 国家的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国政治、行政关系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这种关系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亦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彼此职责权限的划分,它构成了政府内部的纵向权力结构,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基本的和主要的方面。

能否正确处理这两者关系,合理配置行政的纵向权力结构,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和行政活动的稳定有序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故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问题一直是行政学研究的核心课题之一,也深受世界各国政府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一、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改革实践 新中国建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十分重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问题,并很早就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的重要方针、原则。

特别是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毛泽东明确指出,“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

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利。

”〔1〕从抽象的理论层面来说,这一论断无疑是正确的。

从政权的根本组织原则来说,中国的整个政权体系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的。

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而言,中央政府既要保证有足够的权威来实现统一领导,又要保证地方政府应有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从而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方面的积极性都得到充分的发挥。

行政伦理学试题二

行政伦理学试题二

行政伦理学》形考作业参考答案第一次(第1—3章)一、单项选择题 1C 2C 3C 4C 5D 6C 7B 8A 9B 10C 11B 12D 13A 14B 15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5 分)1.道德属于精神性的原则,它具有(ACD )。

A.内在性B.客观性C.主观性D.个体性E.群体性2.在一般伦理学的视野中,个人行为的制约力量包括( ACD )。

A.内心信念B.法律规范C.传统习惯D.社会舆论E.奖惩制度3.现代行政权力的公共性体现为( ABC)。

A.公共利益得以实现的工具B.超然性C.全局性D.契约性E.政治性4当代中国的行政伦理观的基本要素包括( BCD )A. 爱国B.廉政C. 勤政D. 行政人格E. 爱民5.理想与信念的关系体现为( ABCDE )。

A.理想是理性化了的信念B.理想与信念联系在一起C.理想生成信念D.信念强化着理想E.信念是经验性的理想三、填空题(每空2 分,共 20 分)1. 行政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是关于(行政道德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

2. 从广义上讲,“廉政”不仅包括反对腐败之义,而且包括政府机构的精简、廉价,权力运作的(民主与公正),形象的说法就是(当好社会的公仆)。

3. 在“廉政”的基础上,无产阶级的新型国家和国家机关还要提出(勤政)的目标。

而最为关键的就是(要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4.行政态度的转变,一是(方向的)转变,二是(强度的)转变。

5.行政态度的转变方法包括:(输送新知识)和(传递新信息)。

四、简答题(每题 8 分,共 40 分)1.“伦理”和“道德”这两个词之间的区别是什么?答“伦理”和“道德”这两个词之间的区别在于:第一,道德源于人的内心,属于精神性的原则,表现为个体的“应当”,它具有内在性、主观性、个体性。

伦理是内在道德的外在化,属于客观行为关系,表现为现实的群体规范,它具有外在性、客观性、群体性。

政府法治监督体制建立的路径分析

政府法治监督体制建立的路径分析

级机 关及普通 群众对 上级机 关及其领 导者所实 施 的
上行监 督 , 是各 级 行 政机 关及 其 主管 按行 政 隶 也就
属关 系 自上而 下或 自下而 上进 行 的直 线 监督 ; 行 平 部 门监督 , 即政 府职 能部 门就其 所辖事 务 , 自身权 在
限与责 任范 围内对其 它相关 部门实施监 督 。 外部监督 是 指行政 机关 以外 的权力 与非权力 主
位、 多渠 道 的全 体 人 民 监督 政 府 的 法律 制 度 体 系的整 体 优 化 的新 机 制 。
[ 关

词] 监督 ; 内部监督 ; 外部监督 ; 路径 ; 现状 ; 对策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09— 6 7 2 1 )5— 00— 4 10 05 (0 0 0 03 0
第2 4卷
1 ! ! !
第 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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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经 济管理 干部 学院学报
Ju n lo l rvn eE o o cMa a e n de C l g o r a f in P o ic c n mi n g me t Ji Ca r ol e e
[ 中图分类号] 5 34 D 2 .
伴 随着 政府事务规模 的增长 与行政集 权化的发
新 台阶 , 在觋 阶段 已形 成 了一个 行 政机 关 和行 政 人 员及其 以行政行 为 为指导 中心的全 面约束 体 系。我 国现行 的政府法 治监 督体制 由内部监督 和外部监 督 两部分组 成。 内部 监 督 是双 项监 督 , 分化 为 专 门 可 监督 和非专 门监 督 两类 。 内部专 门监督 , 主要是 指 政府 专设 的监督 机构 实施 的行政监督 以及各类 专业 性行 政监督 , 它是 以提 高行 政 效率 为 中心 的国家 机 关 内部 的监督 。包 括 : 行政 监 察 、 计监 督 、 审 物价 监 督和质量 监督等 专业性 行政监督 。 内部非 专 门监督

2024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本科《行政领导学》期末纸质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4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本科《行政领导学》期末纸质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4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本科《行政领导学》期末纸质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对的打√,错的打X)1.领导文化只是文化在特定领域中一个表现样式,依然符合文化的本质特性.[答案]对2.领导群体的智能结构与领导群体的知识结构没有区别。

[答案J错3.检测决策方案实施的情况与决策目标是否相一致的方法是决策追踪.[答案]对4.在思维活动中,发散思维和收敛思维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

[答案]对5.应对网络舆情,要禁止网民发帖.[答案储二、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6.领导:是由特定组织中的领导主体,根据领导环境和领导客体的实际情况,确定组织目标,并通过示范、说服、命令和合作等途径获取和调动各种资源,引导和规范领导客体,实现既定目标的行为互动过程和强效社会工具.7.领导决策:国旨领导者为了达到某种领导目的,而选择一种最佳途径或方案的行为过程.8.非正式组织:是以成员的感情、兴趣、价值观、信息沟通等非工作性因素为主要联系纽带的,以满足成员个人需要为主要目的的,无固定成员和明确职责分工的组织类型.9.近因效应:是指过多地依颊最近的表现对人做出评价,而不考虑他的全部历史和一贯表现的一种现象.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0∙简述领导权力异化的危害.答:(1)权力异化直接损害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并可能造成危及根本的合法性危机;(2)权力异化直接消解了一个国家政治生活朝着民主化方面发展的积极力量;(3)权力异化破坏了行政效能;(4)权力异化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5)权力异化已经并将继续对经济收入的分配产生极其严重的不利影响;(6)权力异化完全可能造成优秀人才的外流和埋没;(7)权力异化会导致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下降.I1.简述对领导形象进行管理的必要性.答:1.领导形象对领导活动的开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领导者树立和管理形象的过程,就是领导者进行领导活动的过程.一般来说,领导者在公众中捌立了良好的形象,一方面说明领导者正确地履行了职责,另一方面说明他获得了被领导者的追随和公众的承认.这决定了在之后的领肾舌动中,他将获得的支持度,以及对领导效能产生的影响.2.领导形象对组织文化的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领导形象不仅关系到领导者个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而且关系到组织的整体形象和凝聚力,对组织文化的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摘要。

近年,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

据统计,我国城镇化率已接近50%,城镇化伴随着工业污染转移、乡镇企业污染、信访多发频发等一系列环境问题。

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成为摆在环境保护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城镇化;环境监察;效能伴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城镇区域环境问题不断涌现。

同时,人民环保意识普遍增强,环境权益诉求剧增,而我国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普遍不高,成为当前制约城镇环境保护的瓶颈。

笔者认为当前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必须创新环境监察新模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创新工作机制体制,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才能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迎接城镇化对环境监察执法的挑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

一、环境监察效能低下的主要原因(一)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够。

一是环境监察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

二是缺乏污染现场监督手段。

三是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意识薄弱,监督意识不强,-1和效能。

1、环境监察“精细化”。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改变粗放式的环境监察执法模式,在环境监察执法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和跟踪追查要细。

一是现场检查要细。

要细查企业的基本生产情况;细查企业的环保审批验收情况;细查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细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细查企业的排污费缴纳情况;细查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调查取证要细。

现场调查取证要细;现场调查询问笔录要细;搜集辅助证据要细。

三是跟踪追查要细。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积极督促企业矫正、改进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通过环境约谈、限期整改、挂牌督办、销号制度等方式,积极跟踪,逐步推进,使环境违法问题真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2、环境监察“网格化”。

环境监察工作要改变领导指令性、阶段性的专项环境监察执法的做法,在环境监察执法上要突出“网格化”管理模式。

一是划片包干,落实责任管。

将所属区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划分若干片区,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编成若干组,分别对应若干片区,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现代行政法制的发展趋势

现代行政法制的发展趋势

现代行政法制的发展趋势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不断总结治国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民主政治建设。

二十多年的法制建设,硕果累累,尤其是行政法制建设更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不仅表现为立法机关及时制订治安、工商、税务、金融、教育、卫生、环保等部门行政法,使得部门行政法体系日渐完善;还表现为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基本上能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更表现为成功地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基本的行政法律,例如,《行政诉讼法》(1989)的出台,改变了传统行政法重视行政权、轻视公民权的不恰当作法,既有助于保护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有助于维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中国行政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行政诉讼法》的促动下,最近10多年相继制定了《行政复议条例》(1990)、《国家赔偿法》(1994)、《行政处罚法》(1996)、《行政复议法》(1999)、《立法法》(20XX)等重要法律、法规,基本上保证了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救济与司法审查的有法可依。

特别是在入世前后,我国有关机关依据我国宪法、法律和WTO法律及我所作的承诺,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进行大清理,及时进行立、改、废,这样既保证了我国法制的统一性,又使我国的法律体系更鲜明地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要求。

此外,《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一批重要的行政法律的制定工作也被提上了立法议程,这些即将出台的行政法律,必将进一步丰富我国的行政法制体系,推动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

历史经验表明,一国行政法制建设,既不能与其法律传统一刀两断,更不能脱离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结构,行政法制建设只有通过对传统行政法律文化的创造性改造,不断地完善行政法律制度、改善行政执法水平、健全司法审查制度,才能及时地回应行政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

由于行政法制建设所依赖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的演变具有历史连续性,因此,我们就有可能通过解释行政法制建设的历史、描述分析行政法制建设的现状,比较理性地预测行政法制的发展趋势。

【doc】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对策

【doc】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对策

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对策口上海市劳动监察总队长宁大队I奠■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所有镧结构的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闫■,劳动监察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课■一,执法现状1.违反劳动法规行为呈逐年上升趋势据长宁区劳动监察机构受理的举报案件统计显示:96年受理举报案101件;97年受理举报案237件,比96年上升了134.7%;98年受理举报案289件,比97年上升了21.9%;99上半年受理举报案242件,比98年上半年举报案96件同期上升了152%.99上半年受理的举报案件数已接近往年全年受理的举报案件数.造成劳动违规行为上升趋势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非公经济迅速发展,企业数量增多.这些企业用工行为随意性大,劳动法制观念淡薄,劳动管理制度不健全,在利益驱动下,劳动用工行为很不规范,违反劳动法规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随着劳动丝乘法的宣传和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劳动用工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手法趋向多样化和复杂化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企业成为用工主体.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出现了用工主体多元化,劳动关系复杂化.表现在劳动用工违规行为方面,其性质和手法也趋向多样化和复杂化. (1)用工行为随意性是企业较普遍现象.主要表现在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招工录用手续,任意辞退职工;克扣职工工资,收取职工押金; 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个别企业还强迫职工加班加点, 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不按规定使用下岗和退休人员,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擅自使用外地劳动力,招之即来,挥之则去.(2)企业逃避缴纳养老保险手法多样.钻政策空子,大量使用外地劳动力和退休人员;借VI"试用期" 不签劳动合同,使用几个月换一批,欺骗和愚弄劳动者;用多发给员工一定数额的工资来替代缴纳养老保险费或用一部分工资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来替代社会保险;以长期留用的承诺,欺骗员工,让员工自己写自愿不缴纳养老金的书面说明,来应付劳动监察执法检查;为搪塞劳动监察执法检查,采用只办社会保险缴纳登记立户,不缴费的手法;少数单位干脆采取不查不缴,查到则补缴,缴纳时也以种种理由少缴或漏缴;唆使员工为业主讲话,拒绝提供调查材料,阻挠劳动监察执法检查;频繁更换劳资干部,当单位违规行为被查时,以劳资干部"外行","不懂法规政策"为借口,推卸企业违法违规的责任.(3)劳动用工违规行为的新动向——用为职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的名义,长期大批雇佣职校学生.一些餐饮业借口为职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同职校签定协议,大量使用在校学生. 这些学生名为实习,实际是雇工,学生工作时间与企业员工工作时间相等,但报酬很少,且企业可以不与学生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甚至还有侵害实习学生权益的行为.由于没有具体的规定,无法界定"实习"和"雇佣"性质,劳动监察难,查处也难.正因为如此,这种违法用工行为已有蔓延之势.——新办企业工商执照还末办出,但已雇佣员工.这些公司都将在上海成立独立法人单位,工商执照尚在办理或还没领到手,但公司筹备工作需要员工,就擅自在社会上招聘员工.因无工商执照,不能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擅自招聘的员工自然不签定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个别企业因办理工商执照时间拖的比较长,被擅自招用的员工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举报,但劳动监察无法确定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及其用工的合法性而难于作出处理. ——一个单位实体,几张工商执照,规避劳动监察.这些企业采用变换单位名称或虚假的关停企业的手法来逃避企业应承担的各项义务,规避其劳动用工违规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采用这种手法的企业虽属个别,但其影响恶劣,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很大,给劳动监察执法造成的困难也很大.——劳动用工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隐蔽性.当前就业形势严峻,企业员工十分珍惜自己的就业岗位, 而企业拥有用工自主权,招聘辞退员工没有太多的约束,因此,员工面对企业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大多抱着能忍则忍的心态,不敢提出异议,不敢投诉举报.只有当员工与企业发生矛盾或员工被辞退后,才毅然投诉举报.员工的这种能忍则忍的心态,不仅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使自己更容易受到侵害,同时又掩盖了用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使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做法具有很大的隐蔽性.3.劳动立法滞后,制约了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随着用人制度改革深化和劳动力市场发展步伐加快,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已很难涵盖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劳动法制建设的滞后,影响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推进,也制约了劳动监察执法力度.(1)规范性文件难以作为执法依据.在劳动管理方面,由于没有单项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也显不足, 对劳动力市场实施管理的依据基本上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范性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发布范围有局限,劳动者知晓不广,对违法违规行为又不能规定相应的罚则,实际执行有一定的难度.(2)客观情况变化加大了执法难度.经济结构调整给劳动力结构带来变化,有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因客观情况的变化已很难执行.(3)法院执行难影响劳动监察处罚力度.劳动监察处罚力度越大,所积累的负担和包袱越重.而且案件无法执行就不能结案,反过来又影响了结案率. 4.劳动监察机构的现状跟不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1)编制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劳动监察工作除投诉举报监察外,还必须完成日常监察,专项监察, 劳动用工年检和对社区保安队劳动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等.以现有劳动监察的力量来承担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压力是很大的.(2)工作满负荷,"充电"时间少.当前,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劳动监察执法任务十分紧张.劳动监察是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具备较高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执法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地学习法规,政策,研究案例,经常"充电",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和能力,否则, 很难应付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满负荷工作挤占了"充电"时间,这种状态迟早会影响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的成效.(3)监察执法缺乏先进设备和物质保障.劳动监●察机构成立之初,没有年度办公经费,装备比较陈旧,很难保证监察执法日常工作的需要.上海市劳动监察总队和各区,县大队成立后,交通工具及其他装备,逐步到位,得到了相应改善,但是,缺乏先进设备和物质保障,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要达到信息灵,行动快,效率高的水准还是有难度的.二,原因分析机制原因1.劳动法制不健全和劳动管理机制不规范,劳动力市场机制不完善.劳动力市场是市场体系中的一个生产要素市场,其运行和发展必须靠法律,法规来调节,供求主体的行为也要靠法律,法规来规范. 但是,目前劳动法律,法规远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劳动立法方面,我国除《劳动法》外,还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单项法律和法规.劳动法制不健全,不仅无法创造良好的劳动力市场法制环境,而且劳动监察执法也缺少必要的,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由于劳动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不足,劳动管理主要靠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来进行, 然而,体制改革中的劳动力状况已发生很大变化,加上改革进程中存在的某些不确定因素,劳动管理政策也出现滞后现象,从而造成劳动管理机制的不规范.比如因劳动关系与劳动就业脱节,出现了隐性就业现象和劳务人员劳动关系不规范现象;对企业用工管理过于松散,没有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致使用人单位发生用工行为随意性等.劳动法制不健全和劳动管理不规范给某些用人单位留下了可乘之机. 劳动力市场应当是生产要素大市场,具有各种技能素质的劳动者都应该进入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运作.可是,目前所谓的劳动力市场仅仅只是劳动行政部门管辖下的功能性市场.在这市场之外,还有人才市场.企业需要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大多是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由人才市场提供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归属各异,管理方式也各不相同,对隶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来说,监察范围受到限制,查处依据不能统一,这无疑是监察执法的一个障碍.而两个市场不统一的管理方式,给企业不规范用工提供了条件.此外,仅就目前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来说,还缺乏外劳力市场机制,因而对外劳力的管理根本无法达到"控制使用"和"有序流动"的目的,只能靠劳动监察事后执法检查,进行经济处罚和企业自纠补缴外劳力管理费而已.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互相割裂的局面,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的大市场, 其市场机制也就发挥不了应有作用.2.对劳动监察的认识有"误区",劳动法制观念淡薄.市场经济中供求主体的行为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是靠法律来规范和保障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也就是法制经济.为了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国家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对其加以监督和管理.劳动监察体现了政府的监督检查职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劳动法制环境是劳动监察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可以说,市场经济越发展,劳动监察越重要.然而,现在还有些同志仍不能正确理解劳动监察的性质和作用,对劳动监察的认识有"误区".其表现之一是把劳动监察同投资环境,引进外资对立起来.我区为发展经济,积极引进外资,政府强调改善投资环境,筑巢引凤.有些同志就把劳动监察机构正常的用工年检和执法检查看成是破坏投资环境,是驱凤归山,不愿意劳动监察进入他们引进的外资企业"领地".这无疑是人为地限制了劳动监察工作范围,给劳动监察制造了"盲区".表现之二是某些地区保护主义色彩太浓.一些地区为了本地区利益,为了增加税收,挂靠引进了各类企业,但对这些企业放任自由,当某些用人单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不是批评教育,而是百般庇护.劳动监察机构接到举报,上门执法检查时,到处托人出面打招呼,给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制造障碍.部分有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因得到庇护,更为所欲为,肆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打击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这些同志只顾了眼前的利益,过多的保护用人单位,忽视了劳动者利益,忽视了群众的利益,忽视了社会安定的大局.这种做法与他们引进企业,发展地区经济的初衷格格不入.地区保护主义对劳动保障法规的贯彻实行是极其不利的.三,对策建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使我国进入社会法制化阶段,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制化已成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加快劳动立法进程劳动监察的职责是保障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监督劳动力市场供求主体在法律规范下运行,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因此,劳动法律,法规_■—■■_和规章是劳动监察执法的依据.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制定出台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劳动力市场体制的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应是当务之急.劳动监察执法也需要法律保障.必须加快劳动监察立法,抓紧制定《上海市劳动监察规定》以及有关劳动监察处罚标准等法规规章,尽早出台.劳动监察立法到位,不仅仅提高了劳动监察工作的法律地位,也将有力的促进劳动监察依法行政.2.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要从根本上消除劳动关系中不规范现象,应从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着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经部署启动上海市劳动力市场体制建设工程,计划在两年内先要取得向劳动力市场体制全面过渡的重大突破,突破重点就是就业机制市场化,社会保险社会化以及就业和保障服务体系网络化.实现重大突破将彻底改变目前政府对劳动者的管理模式,实现对劳动力市场运行的动态管理,实现对各类社会保障的综合管理.加快劳动者从"企业的人"向"社会的人"的转变过程,将从根本上消除计划经济留给市场经济的负荷.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推动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完善,提供必要的劳动法制环境.要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建立劳动力市场体制,还必须解决目前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相互隔绝的局面,统一管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使劳动力市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市场.这样才能消除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也为劳动资源的正常流动和合理配置创造必要条件.3.加大劳动法制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大劳动法制教育力度,主要体现在法制教育的普及化和强制化上.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应作出明确规定:所有劳动者,所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都必须接受劳动法制教育,定期参加劳动法制教育学习,学习之后还要进行考试,考试成绩记录在册(劳动者记录在《劳动手册》上;企业经营管理者记录在《劳动用工年检手册》上).在就业培训,职业培训等各类劳动预备制教学中必须设置劳动法制课程;企业开业前,经营者也须参加劳动法制的培训学习.新出台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新政策,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劳动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轮训,使法规政策更具透明度.具有普及化,强制化的法制教育,才是有实效的教育,才能在人们的头脑中树立起劳动法制观念,增强人们的劳动法制意识.企业经营管理者通过学习,达到自觉守法,用工合法;劳动者通过学习,懂得守法,更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就为法制化建设,为依法行政的推行奠定了思想基础.4.建立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劳动监察工作的内容广泛,涉及劳动工作的各个方面,许多环节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工作面彼此交叉,互相联系.劳动监察机构如能得到这些部门的配合支持,联合协作,齐抓共管,劳动监察工作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监察执法力度将大大增强. 5.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随着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劳动监察成为劳动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劳动监察队伍的建设必须加强.加强劳动监察队伍的建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充实力量,二是提高素质.充实力量,首先是人员到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每个区大队配备专职劳动监察员20—25名. 我们建议:通过内部调整,选调选招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办法,把文化素质高,思想品质好的人选充实到劳动监察队伍中来.其次是落实经费.根据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的特点,落实监察年度经费,定期更新和充实执法设备和工具,保证劳动监察日常工作的需要, 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高素质,要做三方面的工作.首先,要严格执行劳动监察工作制度.一方面使劳动监察工作进入科学管理规范程序,使整个机构的工作更加及时,准确,高效,另一方面也规范了每个监察人员的行为,使整个监察队伍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其次,加强廉政建设.对每个监察人员加强纪律约束和政治思想教育,树立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思想,使劳动监察队伍成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真正能代表政府的形象.第三是强化业务学习.每个劳动监察员必须定期脱产轮训,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有关政策,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每个劳动监察员都成为法规明,政策清,业务精的多面手.在人员配备和装备改进方面,建议政府根据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的需要,给予必要的充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切实的保障.摄影/马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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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与发展趋向【作者】王世雄【作者简介】王世雄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博士研究生【内容提要】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了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

但还存在一系列明显的缺陷,“漏监”、“虚监”、“难监”比比皆是。

为此,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努力转换薄弱环节,寻求整体优化机制。

在现阶段的实践中,行政监督机制的创新与尝试已初见成效,这将成为我国行政监督发展和完善的基础。

【正文】伴随着政府事务规模的增长与行政集权化的发展,行政权力在现代国家政治系统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制的吁求也因此越来越强烈。

从法理上讲,在我国“议行合一”的国家政权体系中,行政机关只是立法机关的执行机构。

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行政机关发挥着非常活跃的统治和管理功能,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立法、决策和执行功能。

行政机关在从事大量社会经济活动的同时,行政权也从授权立法、兼行部分准司法权、扩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得到了实质性的扩展,表现出广泛性、主动性的特点。

因此,加大行政监督力度、改善行政监督结构、增强行政监督实效以保障行政机关准确、全面、高效地依法行政,是我国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现有行政监督体系的基本架构在我国,行政监督一般是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等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监察、检查、督促和指导。

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弹纠不法、增进效率、优化政府形象等方面可以起到重要作用,从而有力地推进政府行政管理的廉洁化、法治化和高效化。

中国共产党很早就认识到,“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注:《毛泽东黄炎培当年延安话民主》,《新华文摘》1990年第4期。

)因此,新中国建立伊始,就注意从制度与实践两个层面创设行政监督体制。

但从5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政治体制转入过度集权化阶段,行政监督缺失必要的外部民主环境。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行政监督基本上处于弛废状态。

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而逐步形成的。

目前,我国行政监督已经形成了一个以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及其行政行为为指向中心的全面的约束体系,主要包括主体体系和对象体系两个方面。

第一,从主体体系的内在构成要素看,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由行政组织外部的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的同体监督两部分组成。

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其中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

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行政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内部监督可以划分为专门监督和非专门监督两类。

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专业性行政监督。

内部非专门监督,包括:上下层级监督,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直线监督;平行部门监督,即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权限与责任范围内对其它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行政监督的对象是与行政主体及其活动相应的一个综合体系,涵盖了政府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

从结构上看,容纳了整个行政组织、行政机关和全部行政人员;从功能上看,涉及政府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职能的各个领域;从过程上看,包括信息情报、政策抉择、计划规划、指挥协调等所有行政行为及其产品。

在厘定行政监督体制基本架构的基础上,不难发现,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具有面广量大的宏观总体特征,在实践中发挥了“保健”与“治病”的双重功效。

(注:参见浦兴祖、竺乾威:《当代中国行政》,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12页。

)从理论上讲,监督客体的公开性、主体的多元化以及监督内容的广泛性,有利于充分体现监督的人民主权原则、经常监督原则和公开监督原则;外部异体监督和内部同体监督的结合,有利于形成全面复合的监督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但现实中,由于整个监督体系庞大而杂乱,以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行政监督体制还存在着一系列明显的缺陷,“漏监”、“虚监”、“难监”现象比比皆是。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主要问题及其改革思路我国行政监督的制度化、体系化发展在促进政府依法办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中凸显出来的政令不畅、机构庞杂、决策失误、人浮于事,以及行政人员寻租腐败、假公济私等现象,都标示监督体制的无能低效,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我国行政监督缺位、滞后和监督不力的问题集中于机制关系和人员素养两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三点:第一,行政监督体制多元无序。

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的协调,整个行政监督系统群龙无首,致使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或重复监督现象严重。

这使行政监督工作难于真正落实,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信和有效性。

第二,专门监督机构受制于监督客体。

我国行政监察机构和审计机构等专门监督机构的设置,不是独立的和监督客体并列的关系,而是受同级行政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双重领导;其负责人不是由党政领导人兼任,就是由党政机关实质性任命。

监督机构附属型的隶属关系体制,使监督主体在人事、财政等方面受制于监督客体,使监督人员往往受制于长官意志,严重削弱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

现阶段行政监察部门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进一步限制了行政监察权的行使。

监察机构缺乏实施监督职能所必需的权力与权威,在实践中较少发挥监督作用,较多履行办案职能。

第三,行政监督法治程度低,弹性因素强。

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关系看,上级对下级的执法监督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监督不够,很少真正撤消或改变下级不适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上级政府对下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仍处于不告不理的阶段。

从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关系看,人大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威尚未归位,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还非常不够。

依法监督才是有效的监督,行政监督主体监督职能的行使,必须有法定的方式和程序。

目前我国行政监督法律体系很不完备,缺乏明确的监督标准和监督方法,这就容易导致监督的随意性,不利于准确判断和及时纠正监督客体的越轨行为,追究其违法乱纪责任,从而损害了行政监督的科学性与严肃性。

此外,我国行政监督的问题还体现为行政监督活动单一化,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进行中的控制;行政监督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有关行政人员和行政领导监督意识淡薄,疏于监督或被监督,等等。

对于上述行政监督中的许多现存问题,应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积极加以改革和完善,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应加强总体协调,充分发挥整体监督效能。

要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和职务行为切实受到上下左右各方面的有效监督,使不同主体的监督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整个行政监督体制坚强有力,就必须明确规定各种监督体系之间的职能界限和层次关系,加强监督的总体规划和避免不同监督机制间的重叠、冲突和制肘,增强和突出行政监督的整体合力和效能。

有学者提出可以设立“全国监督联席机构”,以共产党为首,形成纪委、人大、政协和国家监察部门四大监督机构的合力,并领导和协调全国行政监督工作。

第二,有效的监督必须以监督客体切实处于监督主体的监督之下为前提,并且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不受监督客体的直接制约和干扰,以保证监督主体能充分行使监督权,保证监督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从世界各国已有的监督机构及其发展趋势来看,监察机构的特点是其享有广泛的授权并具有独立性,它只向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负责,接受它们的领导,而不从属于任何政府部门,其编制也不纳入公务员系列。

”(注:刘长江:《论建立预防性的监督机制》,《理论文萃》1999年3月。

)因此,必须重视实施独立的行政监察制度,可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设一个最高专门监督机构以替代监察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在此最高专门监督机构下设立地方各级监督机构,受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监督机构的双重领导。

这样有利于把宪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于同级政府的监督权落到实处,同时可以保证国家监督机构的独立性。

虽然在各级人大法定权力进一步归位之前,这一新的监督建制不可能有非常理想的效果,但至少可以使行政监督机关(监察机关)在组织上不再隶属于同级行政部门及其领导人员。

第三,加强行政监督的法治化,尽快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条例》、《新闻法》、《国家公务员监督法》、《反腐败法》和《公职人员个人财产申报法》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使各类行政监督具有明确具体的主体权限、法律依据、程序和手段。

目前,《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贯彻,在规范政府和国家公务员的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从现实情况看,还有大量的行政法规,尤其是行政监督法规急需制定。

在八届人大期间,共有29个议案、1100多名人大代表先后呼吁制定《监督法》。

在1998年“两会”期间,共有11个要求制定《监督法》的议案。

(注:刘卫东:《他们的提案:与舆论监督有关》,《南方周末》2000年3月3日。

)2000年“两会”期间,也有不少要求制定《舆论监督法》、《举报法》和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储蓄实名制的议案。

这表明进一步推进行政监督的法治化已成为民意所向。

此外,行政监督体制的改进,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监督权威。

虽然我国人大的实际地位在近年有所提升,但离法定权力还有较大的差距。

应该继续完善人大各种形式的监督机制,发挥质询、弹劾、审查、撤消等监督形式的作用。

要加强行政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创造条件使社会各界能切实参与行政监督活动。

应进一步提倡媒介舆论监督,努力发挥大众传媒监督时效性强、威慑力大和辐射面广的优势。

三、我国近期行政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及其价值任何一个政治——行政体系,都不仅要把民主与效率作为一种必须尊重的基本价值,而且要承担如何实践民主与效率的现实问题。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许多积弊,改革和完善的目的就在于克服薄弱环节,优化制约机制,努力推进政府行为的民主化、法治化与高效化。

虽然我们尚未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行政监督中的主要问题,但在现阶段的改革实践中,中央和各地行政监督机制的创新与尝试已初见成效,这将成为我国行政监督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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