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方案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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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方案设计说明
前言
(一)、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5.《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
6.如东县规划红线图
7.《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2002年版)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规范》GB50067-(97)
1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二)、用地现状
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位于如东县,位于县城新区钟山路东侧,长江路南侧。
项目用地呈规则矩型,内部场地正在平整中,无其它建筑,无较大地形高差,水系,净用地面积约22893.6平方米。
一、规划设计
(一)、用地周边现状分析
基地西侧为钟山路,钟山路宽18米,建筑退让钟山路35米,长江南路是该区主干道,人流量较大,是项目的主要城市界面;基地东侧为如东县政府行政办公用地;南侧为信访局大楼,目前,基地的通风、采光条件优越。
(二)、规划设计要点
钟山路是该基地临街的唯一界面,北侧和东侧被湖面包围,景观资源比较好,沿钟山路设立了内部入口,审判人员、后勤人员进入场地后,由西侧进入审判大楼、羁押通道各自设在审判大楼的南侧,很好的解决了审判人员和羁押人员的流线问题。
景观设计
整个基地的景观设计采用硬质铺地加景观的形式,在建筑的主入口采用硬质铺地的形式,增加建筑的庄严肃穆感,建筑的西南侧为集中绿地,挑空的大法庭柱廊生长在绿地之中。
道路交通设计
基地的交通绕建筑环形一周,道路主要做为羁押车的通道和消防车道。
(三)、设计主旨
以时尚、简约、充满现代感而又不失庄严的设计手法,设计出现代感十足的法院建筑,建筑在设计上"以公众为本,以法官为本"的基础上,追求功能分区合理、交通流线清晰、空间关系明确、形象舒展大气、庄严肃穆、又不失现代。
二、建筑设计
(一)、建筑形体设计
为了解决法官活动区、审判区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矛盾。在功能组织方面法官活动区呈倒“L”型布置在场地的东北侧,审判区“成折线”型布置在场地中心,两区通过中庭连廊有机的联系在一起,且互不干扰。同时,中庭的采用也解决了两区的通风和采光。大法庭设置在审判大楼的东侧。
(二)、功能设计
本方案总建筑面积为28595平方米,地上面积23083平方米,地下及半地下建筑面积5512平方米,建筑层数14层,建筑高度65.7米(至女儿墙顶高度) ,共设置了1个大法庭,6个中法庭,18个小法庭。大法庭,刑事中法庭和刑事小法庭均设置了独立的羁押通道,羁押人员通过此通道可以安全、快捷的到达法庭单元的审判席,这种模式的引入有利于提高法官的工作效率,减少了相应的交通面积。
1、夹层包括立案信访区、干警办公区、羁押区、档案区、并根据各区域功能的不同,分别设置对内对外的垂直交通和独立的羁押通道。
信访立案人员通过大楼北侧进入信访大厅,紧临公众入口,快速便捷,便于管理。
羁押人员通过大楼南侧进入,安全隐蔽。
在信访,立案入口及办公入口均设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2、一层包括执行大厅、中法庭、法院文化展示区、审判附属区及开放式公众中庭,各功能区分别设置相应的垂直交通。
公众人员通过大楼西侧大台阶进入开放式公众露天中庭,并以此为交通集散地分别到达执行大厅,大、中、小及独任法庭。
审判人员从大楼北侧踏步进入中庭,由独立通道和垂直交通进入各个办公区域,法官通过连廊从审判附属区进入各个法庭,方便快捷。景观中庭穿插其中,空间层次丰富。
3、二层包括大法庭、小法庭、审判附属区,各功能分区均设置独立的垂直交通。
西面为主要公众人流方向,公众通过设置在开放式公众中庭两端的大楼梯到达三层平台,由此进入大法庭和各法庭。
4、三层包括小法庭、中法庭、少年审判法庭
公众人流交通设置在“折线”型的审判区东侧的外廊。
地下室分设为两个双车道出入口、2个防火分区、柱网排列规整、设备用房紧凑、内容纳240辆汽车,车道流线明确、畅通。
(三)、空间设计
审判综合大楼的空间层次清晰,特点突出:
1、开放式公众采光中庭:开放式公众采光中庭被东侧的大法庭和南、北两侧的中小法庭围合而成,当公众从设有安检的西侧大门进入法院时,需通过具有法院建筑标志的大型台阶,登上设置在二层的开放式公众中庭,此中庭作为入口广场向建筑物内部延伸,在建筑空间上内外交错融合,对称式的布置,让法院即神圣又庄严,通过这种空间序列,在来访者的心中产生共鸣,且作为整个法院大、中、小各法庭公共人流的集散场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景观中庭:建筑内围设置中庭,中庭做为联系审判区与审判附属区的交通枢纽,内部连廊纵横、景观丰富。
立面只是建筑使用功能和内在形态外在表现,建筑不同的立面语言,表达了它不同的功能。当建筑的平
面功能完美组织后,我们通过立面所看到的应该是内部不同功能的表露。
西立面作为建筑的主要立面,我们用大尺度的立面语言,表达的是法院建筑的庄严与肃穆。在主入口采
用左右对称的“门”字型体,从立面上诠释出法院的主要职能特点,可以将之比喻为为公众设立的一道正义
之门。我们在门的左右规则排列的“法眼”,解决了采光问题而又不削弱其简洁大气的形象。
南立面的形体相对开放而内敛,利用相对较小的建筑尺度和相对丰富的建筑空间,传达法院亲民的气息。
在材料的运用上深灰色的拉毛花岗石,是最能表达法院建筑特点的,同时也是较为经济实用的。竖向的
开窗方式既能满足开窗面积的要求,又能为充分表达建筑的挺拔与厚重,在节能降耗方面也有它独到之处。
大审判庭外立面为密布的花岗石竖向百页,同样既满足了法官办公和公众休息区的采光要求,又满足了
立面简洁大方的要求,同时竖向线条也隐约传达了古建筑坡屋顶的瓦面带给我们的传统印象。
围绕公众中庭,我们在玻璃幕墙的外侧,增加了一层金属穿孔板,希望新材料的运用能给建筑带来现代
化的气息,同时也起到遮阳、节能以及简化立面的作用。
(五)、剖面设计
在剖面设计上,因审判附属区和审判区的有机脱离,为合理的功能布置合理的层高带来了可能。小审判
庭数量众多,净高要求4米以上,中法庭净高在4.5米以上,大法庭净高在6米以上,因为大跨度和特殊的
层高要求,我们将大法庭独立设置在东侧,利于解决其大跨度空间带来的结构高度。
(六)、总平面竖向设计
本项目基地基本平坦,呈南北向稍长,东西向稍短的矩形,为此场地排水沿东西向,汇集集中至南侧规划道路和东侧干道交界处。在竖向设计上基地内部道路采取25米左右的分段锯齿纵坡,坡度在0.5~2%,场地坡度在0.5%左右,沿基地内车行道路接入城市管网,污水拟在合适高度处与基地车行道路上的接口衔接。
三、主要经济指标
(一)、综合经济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