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管理办法-上海市质量协会

全国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管理办法-上海市质量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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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管理办法

[2014年1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指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方法和手段,对作业现场各要素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文明的现场作业。现场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为推动企事业单位学习、应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加强现场管理,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促进企业平稳、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质量协会有关活动要求,上海市质量协会决定在上海地区开展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为确保该项活动规范、有效的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及评分办法对企业的申报作业现场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三条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按照年度进行。由上海市质量协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及评分办法适用于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的作业现场管理。

第五条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设立以下三个级别:

● 五星级

● 四星级

● 三星级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六条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由上海市质量协会进行统一的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上海市质量协会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由市质协会员与现场工作部聘请专家,组织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申报现场的资料审查、现场评价、日常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评价标准

第八条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依据《企业现场管理准则》(GB/T 29590-2013)进行。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九条企业应在开展现场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标准自我评价,自愿提出申请。

第十条申请单位必须是上海市合法注册与经营的组织或部门,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组织具有良好的质量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健全、落实,产品、服务质量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围绕企业方针、目标及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开展质量管理,以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思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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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部顾客满意测评,生产和服务现场管理规范有效;

三、全员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活动,接受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执行力,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和方法,遵循PDCA循环的科学程序,运用各种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开展活动,现场管理有明显改进和提高。

五、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可申报1-2个作业现场,已经获得上年度荣誉星级的现场,可于下年度继续提出升级申报。

六、制造业/服务业企业申报的作业现场需有连续三年以上的运行记录,且有可比性。

七、企业如果拟通过上海市质量协会推荐申报全国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的作业现场,需先获得上海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四星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第五章评价程序

第十一条申报。年度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现场申报从当年1月1日起至5月10日止。申报企业将申报表、申报现场自评报告等材料寄送至上海市质量协会会员与现场工作部。

第十二条资料与现场评价。年度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资料和现场评价从当年5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

第十三条上海市质量协会组织开展推进实施“上海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上海市质量协会会员与现场工作部组织专家按申报顺序进行资料及现场评价。现场评价结论呈报上海市质量协会质量奖励工作委员会审定。

第十四条评价结果。上海市质量协会质量奖励工作委员会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审议确定上海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结果。

第六章评价费用

第十五条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不收费用。

第六章评价结果

第十六条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结果由上海市质量协会统一对外发布,授牌表彰。

第七章纪律

第十七条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化和规范化,提高透明度。

第十八条申报、接受评价的企业或部门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申报、接受评价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上海市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解释权属上海市质量协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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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及评分办法

建筑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 为引导企业建立安全、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系统,提高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成本、工期等各个方面的绩效水平,从而更好的满足顾客和相关方需求,基于PDCA 循环原则和精益思想,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进行建筑企业的现场管理星级评价,也可用于工程项目现场的自我评价。 建筑业现场管理星级评级标准模式图 (标准模式图:上图为现场管理标准模式图。其意义为:第一部分,现场管理推进要素是现场管理的驱动力;第二部分,现场过程管理系统构成标准的支柱,各种工具方法的系统运用构成了现场三大管理过程的基础;第三部分,为现场管理相关结果。)

1推进要素(150分) 企业领导者对现场管理的重视是推进现场管理的重要因素,企业的领导应确保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引导和激励员工广泛参与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同时加强有关现场管理的教育培训。1.1领导重视(75分) 说明企业领导如何发挥领导作用,促进工程项目现场作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1.1.1领导作用 高层领导应营造授权、主动参与、创新、快速反应、学习、诚信守法等良好的内部环境,健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责任制,在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中发挥领导作用,明确现场管理要求、指标及期望,并对提高效率、四节一保(节材、节水、节能、节地、环境保护)、相关方满意等做出承诺。 项目经理应结合项目实际组织团队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 1.1.2战略秉承 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应秉承企业文化的要求,与企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发展战略及战略实施计划协调一致。将战略和战略实施计划相关要求展开为现场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指标,如质量提高、交付准时、成本降低、资源节约、安全环保、相关方满意等,同时将相关要求和指标纳入企业的绩效考核系统。 项目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相关方传递、沟通企业文化。施工现场CI策划落实良好,企业品牌能得到持续提升。 1.2人员素质(75分) 企业应对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满足当前或未来现场管理所需的能力进行确认,说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如何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素质,满足现场管理要求。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所有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是企业管理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是衡量施工企业素质的重要标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保证工程质量,领导是关键,特别是各级管理者的质量意识,其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企业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第四条公司鼓励职工积极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术创新活动,大力提倡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照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目标。 第二章目标管理 第六条公司通过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年度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工程质量创优规划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确保合同履约率100%,单位工程一次质量检验合格率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投诉,克服质量通病。 第七条各项目部要结合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的有关要求,分解制定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创优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通过隐蔽工程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管理过程检查等方式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 各项目部制定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创优规划于工程开工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与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项目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考核、先进管理单位评选、先进个人评选有机结合,作为考核责任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并与员工的工资分配挂钩,达不到既定质量管理目标时行使一票否决权。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提高企业声誉,提高施工人员素质,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对施工现场管理中所涉及到的主要环节,均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或标准。有关人员必须根据本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检验自己的工作。 (二)、细则 一、现场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1、维护企业的声誉,树立企业的形象,创建企业品牌。 2、严禁衣着不整,穿拖鞋作业。 3、文明施工,工作中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打架。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 5、私人物品要收拾整齐,集中放置。 6、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在施工现场(除业主要求现场保留值班人员或项目具备独立的生活区并业主同意外)。 7、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问题,施工责任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反映给公司,由上级进行解决。 8、施工现场每天下班以前,必须进行清洁、整理,物料码放整齐,废料及时清理,保证现场卫生整洁,作业面宽敞。提倡落手清,杜绝隔夜垃圾预留现场。 9、施工现场的卫生间、厨房间不得有残渣、剩菜以及其他生活垃圾,严禁将残渣剩菜级杂物倒入坐便器及下水管道。 10、未经现场管理或业主驻场监理许可,不得变更施工内容及施工工序。 11、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与业主签字确认的合同文本一致(含预算清单表),如有变更应不低于同等材料的 品质,并由业主签字确认。 二、安全工作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或设立独立吸烟区)。 2、易燃物品如油漆类、胶类、稀释剂类等溶剂类,容器要盖严。设专门存放区域,并由专人管理。 3、施工用临时配电设施严禁一闸多机,严格强化配套插头插座意识。 4、电动机具操作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5、任何电动机具使用中严禁以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 6、木工作业时留下锯沫等易燃物要随时清理,严禁现场无序堆放,强化垃圾袋装化管理。对临时堆放点材料或垃圾,要做到随走随清,防止随风飘散。 7、责任专人管理房间钥匙,负责对无人和风雪的门窗关闭检查。 8、严禁电工在通电情况下单人作业。 9、脚手架搭设严格按规范要求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10、对装饰装修中需要施工的拆除、砼体、水电改造、瓦工铺贴、轻钢龙骨吊顶、全家找平、涂料滚刷、油漆喷涂、墙纸黏贴、木制品现场制作等工艺,必须要结合材料特性及气候、季节、结构负载等条件,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及时调整合理的工艺流程,杜绝不合理的违规现象。 三、撤场

现场管理与星级评价-新

现场管理与星级评价-新

合肥市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管理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工业企业学习、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加强现场管理,改进产品质量,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不断提高组织基础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合肥市经信委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为确保活动规范、有效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管理指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方法和手段,对作业现场各要素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文明的现场作业。现场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第三条合肥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由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组织辖区企业申报,每年的4月底前报送合肥市经信委。 第四条合肥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按照年度进行,由合肥市经信委组织实施。 第五条合肥市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坚持政策引导、企业自愿、诚信管理、和谐发展的原则。设立为三个级别: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

第二章评价标准 第六条根据《企业现场管理准则》(GB/T29590-2013) 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现场管理星级评价。 第七条评定相应级别应当达到如下标准: (一)三星级能够根据企业下达目标设立现场管理目标,建立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改进流程,能够使用相应管理工具和方法持续改进现场管理。 (二)四星级能够承接企业战略、目标,并根据现场管理的特点进行有效分解、优化,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改进流程,能够正确的选择和使用相应的管理工具和方法持续改进现场管理。 (三)五星级能够承接企业战略、目标,并将减少浪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融入到现场管理中,能够科学、灵活地使用相应的工具和方法对各项管理过程持续改进现场管理,关键绩效指标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对比标杆有一定程度领先。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八条申请的企业必须是合肥市内合法注册与经营的制造业企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设置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具有良好的质量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健全,产品、服务质量达到同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 (二)遵循以顾客为中心,提升效率和效能,节省时间、节约资源和优化节拍及PDCA循环科学程序原则,围绕工业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如与上级颁发的规程、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 责。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须按集团有关规定,经分公司或者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相 应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履行下列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一)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三)随时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状况; (四)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定期向工程建设管 理部汇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 行为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 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或者有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是否 符合法定要求;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情况。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应当依据设计文件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控制资 料和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一)地基与基础、场平等分部工程和涉及重要使 用功能等关键部位的验收情况; (二)工程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充分加强工人新村第一小学综合教学楼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树立企业形象,展示企业风貌,保证该工程按照既定的目标顺利完成,经我监理部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根据该工程特点;(1)现浇砼坡屋面;(2)水磨石地面;(3)施工工期短;(4)工程质量要求严格;(5)施工场地狭窄;(6)涉及专业多(有土建、给排水、强弱电等);(7)设计及施工要求与以前相比有大幅度提高;(8)对现场参与管理的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的特点,河南大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施工和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部,对整个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实施监控,为确保预定目标的顺利实现,组成了强有力的施工管理体系。(施工质量管理体系附后) 二、施工管理: 为实现本工程预期的管理目标,项目部针对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个方面都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始终积极贯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过程控制的方针,严格树立全民行动意识,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一)工期控制: 本工程定于2006年4月6日正式开工,2006年11月30日竣

工交验。为了加快施工进度,本工程组织技术力量强,设备到位,势力雄厚,整体素质较高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队要严格按照监理及甲方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围墙、临时房搭设、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的敷设、场地内砼地坪的清除以及文物勘探、防空洞处理和土壤的氡浓度检测,待检测完之后立即投入到正式施工当中,要求施工队每周三下午例会要以书面形式上报本周进度计划,下次例会书面形式汇报上周完成情况并附以必要的施工进度情况说明;每月25号前上报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及下月进度计划,并由甲方及监理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对严重滞后的施工队伍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总体工期目标的实现。 (二)质量控制: 该工程为工人新村第一小学教师办公、学生学习的场所,整个施工全过程要完全按照新版本施工规范及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控制、落实,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如下质量保证措施: 1、成立以甲方代表为组长,总监、项目经理任副组长,监理部成员、项目主要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为组员的质量检查小组,每月组织甲方、监理及施工队进行质量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按评分办法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2、严格执行ISO9002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始终处于稳定有序的可控状态。 3、加强工程质量宣传教育,将质量保证作为企业的中心来抓,

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分办法

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分办法 本评分办法根据《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制订~可用于生产制造型组织对现场管理水平进行评价。 1评分说明 根据《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的要求~对组织的现场管理推进要素、过程管理系统及结果进行条款评价。 a, 推进要素主要评价组织的使命、愿景和战略与生产作业现场管理结合的情况, b, 现场过程管理系统主要评价过程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c, 结果主要评价组织现场管理和持续改进达到的效果, 评价的结果采取五星、四星、三星三个等级。 三星级:400-599分。组织设定了现场管理的目标~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现场管理流程~能够使用相应的管理工具和方法进行持续改进, 四星级:600-799分。组织设定了明确量化的现场管理目标~建立了完善的现场管理和持续改进的流程~能够正确选择和使用相应的管理工具和方法, 五星级:800-1000分。组织将减少浪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融入到企业文化中~科学、灵活地使用相应的工具和方法对现场管理流程进行持续的改进~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文明的生产作业。 评价标准各条款分值分配见表2。 2评分指南 2.1现场管理的评价项目和评价内容详见表1现场管理评价表。通过现场观察、查证资料、人员交谈等方式~给出评价结论、分数和等级。

2.2推进要素条款的评价~采用成熟度的评价方式。根据高层领导对现场管理的参与程度、人员素质状况~以及现场管理的持续改善效果~给予打分。 2.3过程管理条款采用符合性和成熟度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于有明确指标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款~根据是否符合要求给予打分,对于工具、方法使用水平等管理状况评价要求~根据企业实际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效果给予打分。 2.4结果条款采用符合性评价方式。根据过程结果满足要求的水平给予打分。 2.5在评价表中~对于注明五星涵盖四星与三星内容的条款~只有满足了三星、四星、五星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此条款才能给予五星级的评价分数。 2.6建议打分采用先打百分比~最后与各条款分值相乘积计算总分。 2.7组织在现场管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和方法不局限于表1中所提到的工具和方法。 1 表1 现场管理评价表 1.推进要素,150分, 项目内容星级评价结论 1.1领导重视———— (75分) 1.1.1 ————领导作用 1.高层领导能够对现场管理提出责任要求, 三星 2.能够定义相关部门的现场管理职责。 1.高层领导能够对现场管理提出责任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相应 四星的指标要求, 2. 相关部门的现场管理职责清晰, 现场管理资源配置合理。 1.高层领导对现场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责任和指标要求~主要领 导能够经常深入生产现场, 2.高层领导和各级领导对现场管理做出了明确承诺~相关部门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7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8月29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7年9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对长江干线航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政策措施,依法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和支持质量管理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 公路水运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书面明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现场管理星级评价企业自我评价表

附件4 现场管理星级评价企业自我评价表 1.推进要素 1.1领导重视 (1)组织的高层领导如何推动现场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如何确定不同层次的现场管理的功能职责? (2)组织对现场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指标是什么? 1.2人员素质 (3)简要介绍组织现场管理的培训体系。 (4)简要介绍生产作业现场的授权机制和激励机制。 2.现场过程管理系统 2.1产品开发过程 (1)如何确定产品开发的要求? (2)介绍产品开发的流程及所使用的工具方法。

(3)对产品开发过程设定的控制指标有哪些? (4)产品开发过程与生产作业现场如何衔接? (4)如何对产品开发过程进行评价、分析与改进? 2.2生产过程管理 (1)如何将顾客和相关方的要求转化为生产过程的要求?生产过程的控制指标有哪些?(2)如何实现生产过程的最优化?采用了哪些工具和方法? (3)选择了哪些工具和方法实施生产过程控制? (4)生产现场如何实施生产计划管理? (5)对生产过程的质量如何控制?

(6)如何进行设备管理? (7)如何进行生产及作业环境管理? (8)生产现场作业人员的关键能力要求有哪些? (9)如何实施现场生产安全管理? (10)如何实现资源的保护利用? (11)如何对生产过程进行评价、分析与改进? 2.3供应链管理过程 (1)如何确定供应链管理过程的要求?对供应链的控制指标有哪些? (2)如何实施对供应链管理过程的控制?使用了哪些工具和方法提升供应链的效率?

(3)组织如何实现与供方的共同成长? (4)如何对供应链管理过程进行评价、分析与改进? 3.结果 请参照评价标准的结果部分,提供相应的数据。 4.加分因素 请在评价标准框架内提出本组织现场管理最具创新特色的做法、经验和实践活动。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1.2建设工程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 1.3施工单位要鼓励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采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针对施工难点开展QC小组活动,争创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 1.4工程质量管理应贯彻“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模式,认真实施ISO9001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建设工程质量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通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与办法

通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交换、电源专业 由于通信机房是通信公司安全要害重点保卫部位,为确保通信机房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通信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工程项目相关入场手续,并确保每位参建人员熟知、遵守、执行机房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的管理。 针对以上规定,我施工处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工程开工前,由片区主管和施工队长汇同现场工程监理人员及厂家督导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初步确定区域位置,进行区域标示工作(作业区、材料区、工具区、废料区、余料区、工程项目施工公告区、图纸贴区,金属切割区) 2、区域设置原则 1)、.基本原则 各区域的设定必须在摄像监控的围,根据现场空间的情况,各区域可设置在一起也可独立设置,同一类型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分成若干个子区域(如材料区:可发根据项目合同清单设备数量、类型,由一个材料区或分布不同位置的几个材料区组成)。 同时应避免区域色设定遮挡以下设施:

a)机房其它在网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b)机房主通道; c)硬件设施; ·线井、DDF/ODF等配套设施; ·UPS插座、市电插座; ·电池、配电箱、电源设备、配电柜等电力设备; ·维护区域及设备; ·监控设施; d)安全设施: ·消防器材(灭火气体释放口、灭火器、报警按钮、应急灯等);·消防指引标识(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逃生指引、消防器材指引等); ·消防通道; e)其他: ·图纸贴区、储物柜等; ·不能占用机房固定存放区域。 2)、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由于场地所限,不能避开线井、市电插座、UPS插座等位置时,必须按以下原则办理: a)存放区域和线井、DDF/ODF架、市电插座、UPS插座等设施之间设立安全通道,宽度要求不低于80cm; b)确定在材料存放期间不会使用插座时,可以用堵头或绝缘胶带将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994年12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 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义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达到安全、适用等特性的程度和状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但本市个人建造的自住房屋除 外。 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质量核验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核验监督制度。凡本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均应当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依照本办法进行质量核验,经核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依照本办法,负责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日 常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其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监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质监总站)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定本市各质监机构的业务范围,并协调本市质监机构与国务院各部门 在沪质监机构的业务范围划分。 市级各专业质监机构按其专业范围和职责分工,负责由市审批立项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核 验监督工作。 区、县质监机构负责由区、县审批立项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国务院各部门在沪质监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系统在本市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或者指定专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第七条(质监机构及其监督员的资质要求) 质监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条件和能力,并经建设部、市建委或者建设部、市建委授权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应当经建设部、市建委或者建设部、市建委授权的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1.1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顺利有序地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美誉度,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项目工地的所有参建单位,是本项目工程现场管理的行为规范,现场所有参建单位及工作人员都应执行本制度。 1.3 本制度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参建单位除应遵循本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标准。 1.4 参建各方主体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推进建设工程的科学化管理。 1.5 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是其负责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1.6 各参建方应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现场工程部的指导和监督。 1.7 本制度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1.8 各参建单位未执行本制度者,甲方有权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以书面形式为准。 1.9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10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监理例会确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1一般规定 2.1.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施工方案,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措施审查备案手续。 2.1.2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没有保证体系和目标责任而盲目施工者罚款500元。2.1.3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生产的罚款200元,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者罚款100元/每次。, 2.1.4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施工者罚款200元。

xx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督导巡视组,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全方位奉献精品,创立品牌,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近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际,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11月26日经股份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工程质量情况年报表 2.工程创优信息年报表 3.工程项目创优申报简表 4.工程质量事故(事件)简报表 xx中铁 20xx年12月4日

xx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股份公司及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企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产品)质量。 第三条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技术),开展科技示范、“QC”小组、BIM技术攻关等活动,推广科技成果,促进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四条企业要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认真贯彻实施ISO9000体系标准,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经营的各子、分公司,其他企业比照执行。 第二章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人员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应以监督工程质量行为为重点,以抽查、抽测为主要方式。 抽查是指对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工程质量文件和工程质量行为实行的随机检查。 抽测是指必要时对工程实体质量状况进行抽样检测。 第六条鼓励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推行住宅产业化、推广装配式全板式结构体系。逐步推进建筑产品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精装配套化。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进建筑节能和相关技术的普及化。大力倡导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创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推行差别化管理方式,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管: (一)保障性住房、人流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学校、 医院和重要基础设施等涉及重大民生事业的建设项目; (二)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节能以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三)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行为、诚信机制建立等内容。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三)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四)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六)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前立案调查。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照

全国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

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 为引导组织建立安全、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生产制造现场管理系统,提高组织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成本、交付能力等各个方面的绩效水平,从而更好的满足顾客需求,基于PDCA循环原则和精益生产理论,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可用于生产制造型组织进行现场管理的星级评价也可用于组织的自我评价。 (标准模式图:上图为现场管理标准模式图。其意义为:第一部分,现场管理推进要素是现场管理的驱动力;第二部分,现场过程管理系统构成标准的支柱,各种工具方法的系统运用构成了现场三大管理过程的基础;第三部分,为现场管理相关结果。) 1 推进要素(150分) 组织领导者对现场管理的重视是推进现场管理的重要因素,组织的领导应确保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引导和激励员工广泛参与组织的现场管理,同时加强有关现场管理的教育培训。 1.1领导重视(75分) 说明组织领导如何发挥领导作用,提高现场的作业管理水平。 1.1.1领导作用 高层领导应在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中发挥领导作用,明确现场管理要求、指标及期望,并对杜绝或减少浪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做出承诺。

1.1.2战略秉承 组织的现场管理应秉承组织文化的要求,与组织的使命、愿景、价值观、发展战略及战略实施计划相协调一致。将战略和战略实施计划相关要求展开为现场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指标,如质量提高、交付准时、成本降低、资源节约、安全保障、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要求和指标纳入组织的绩效考核系统。 1.2人员素质(75分) 组织应对现场管理人员满足当前或未来现场管理所需的能力进行确认,说明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如何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素质,满足现场管理要求。 1.2.1教育培训 组织应根据现场管理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建立起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相协调的现场管理培训机制。组织可采用分层、分类等培训方法,开展现场管理的理论和工具应用等系统培训。可通过建立交叉培训、定期轮岗等多项培训制度,鼓励员工一专多能,提高员工现场管理水平。 1.2.2员工参与 组织应营造员工积极参与现场管理和持续改进的氛围。在组织内部建立授权机制,通过对生产一线员工的充分授权,使其主动承担现场管理的责任。组织须建立并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将员工参与改进的成果作为员工薪酬增加和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以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潜能。 2 现场过程管理系统(600分) 组织的主要过程管理系统是现场管理的核心部分。组织应对生产涉及到的主要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组织战略实施计划的完成。 2.1产品开发过程(100分) 说明组织如何设计、控制、改进产品开发过程。 2.1.1过程要求确定 组织应该重视市场调研和产品策划,识别对于产品开发过程的主要要求。这些要求来自于顾客、供应商、员工、股东、社会等各利益相关方,特别是顾客对

PPP项目管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ppp项目管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项目公司及下属参建项目部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集团“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固本强基,履约致远”的质量针,落实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质量事故发生,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行业及地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公司及下属各参建项目部,必须格遵守、行业和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标准,格执行设计文件和质量验收规标准,肃工艺纪律,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固本强基”的质量意识,认真接受政府及上级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创建更多优质精品工程。 第三条项目公司及下属各参建项目部,必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制定完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工程创J 优计划,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第四条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格执行合同要求。 (二)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固本强基,履约致远”的针,加强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教育。 (三)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使之持续有效运行。 (四)根据项目公司、各参建局(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本项目

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落实质量责任。 (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切实落实“三检制”,对工程质 量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项目公司是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实行监督管理。 项目公司下属各参建项目部是具体项目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单 位,对所承建的项目工程质量全面负责,集团所属的参与投资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应当把投资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纳入到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畴,并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抓好抓实,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合同、协议等规定,对投资建设项目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公司及下属各参建项目部。 第二章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机构 第七条项目公司及下属参建项目部均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八条项目公司设立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参建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组成。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工办。 第九条项目公司下属各参建项目部设立质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工作的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及其他领 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协作 队伍负责人组成。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质量员负责第十条项目公司及下属参建项目部均应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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